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研究
2022-03-17何堃
何 堃
(滁州职业技术学院,安徽 滁州 239000)
思政教育作为高职教育的有机组成部分,在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全面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课程思政是思政教育的发展趋势。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使各类课程与思想政治理论课同向同行,形成协同效应”[1],为课程思政的开展以及思政教育的完善指明了方向。作为新型的思政教育模式,课程思政的特征主要有三点:第一,协同性。课程思政注重其他课程与思政教育的同向同行,协同性是课程思政的基本属性。第二,层次性。课程思政使各类课程均能成为思政教育的工具,而不同课程在课程思政中的定位与作用有很大的差别,诸如历史、文学、音乐等人文课程,因此,从课程定位出发开展课程思政,就成为保证课程思政效果的重要条件。第三,长期性。人才培养没有终点,思政教育作为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处于不断优化、完善的状态中。相应的,课程思政也具有长期性的特点。要从课程思政长期性的特点出发,在动态发展中持续提升课程思政的效果[2]。
一、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意义
(一)创新思政教育模式
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具有重要的意义。课程思政以协同发挥各类课程在思政教育中的作用为核心,经济法中蕴藏着丰富的思政教育元素。课程思政能够使经济法成为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重要环节,拓展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渠道[3]。同时,经济法内容丰富,经济法课程思政建设可以推动思政教育形态的转变,增强思政教育的亲和力,提升学生思政学习的积极性。
(二)深化课程教学效果
作为高职院校经济类基础公共课,经济法肩负着重要的任务,其中,培养学生的职业伦理是经济法教学的重要任务。职业伦理是特定职业从业人员在职业生涯中应遵守的职业规范,这种职业规范既包括显性层面的职业要求,也包括隐性层面的职业道德[4]。当前课程教学仅局限于知识传授、技能培养,各种技术性规则成为课程教育的重点内容。这种教育模式使得培养出来的学生成为“匠人”。思政教育与课程教学的融合能够有效克服当前课程教学中的不足,发挥好思政教育在学生理想信念、个人品德、社会公德、职业道德等方面的培养作用,使学生成为“完整的人”。并且,依托课程思政,经济法在学生职业伦理培养中的作用将会强化,这能深化课程教学的整体效果。
(三)落实立德树人任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贯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高职教育的发展指明了方向。思政教育是高职院校立德树人的主阵地。然而,仅凭课时有限的思政课程,难以很好地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据此,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有着重要的意义。课程思政以非思政课程为载体,以课程教学为手段,着力发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并以思政教育的方式呈现出来[5]。经济法中蕴藏着丰富的德育元素,如法治观念、公平观念、诚信观念等。课程思政视角下的经济法教学使经济法课程成为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重要一环,能够更好地发挥经济法在立德树人中的作用,为学生的专业学习与全面发展夯实基础。
二、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问题
(一)教学资源急需丰富
教学资源作为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的物质基础,其是否丰富、多样,对经济法教学有巨大的影响。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资源主要有两类,一类是内化于课程中的资源,即经济法中的思政元素,另一类是教师从课程思政的角度出发,自主开发的资源。然而,从调查结果来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面临着教学资源薄弱的问题。笔者以某高职院校学生为调查对象,于2022年1月开展调查活动,围绕课程思政的总体目标,从教学资源、教学方法、线上教学以及教学评价四个维度开展调查,共向214名学生发放问卷,所有问卷全部收回,其中,有效问卷200份,每个问题最高分5分,最低分1分,问卷有效率93.46%。在“你认为教师是否充分发掘课程中的思政元素”的调查中,22名学生给了5分,占比11%,87名学生给了1分,占比43.5%。在“你认为校本课程资源开发如何”的调查中,19名学生给了5分,占比9.5%,64名学生给了1分,占比32%。
(二)教学方法较为陈旧
教学方法是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最为活跃的元素,也是对教学效果影响最大的元素。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面临着教学方法陈旧的问题。很多教师在教学中仍然沿用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学生在被动地接受知识。在“你认为教学方法是否体现了以生为本理念”的调查中,16名学生给出了5分,占比8%,104名学生给出了1分,占比52%。此外,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也存在着教学方法单一的问题。经济法具有很强的理论性,课程中有大量枯燥的概念和法条。课程思政要求强化经济法的思政教育价值,进一步加剧了经济法的理论色彩,不少学生在学习中出现了厌烦情绪[6]。在“你认为课程教学方法是否具有多样性”的调查中,仅有18名学生给出了5分,占比9%。
(三)教学考核亟待优化
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考核手段和效果均不太理想,一方面,教学考核仍以传统的期末考试考核为主,能够动态化反映学生学习、成长表现的过程性考核流于形式。在“你认为课程考核是否合理”的调查中,71人选择了1分,占比30.5%。另一方面,教学考核在内容设置上,忽视从课程思政出发,加强学生思政教育效果的考核,难以有效反应课程思政建设的效果。在“你认为教学考核是否具有课程思政特点”的调查中,82人选择了1分,占比41%。
三、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对策
(一)以丰富教学资源为前提
教学资源不丰富是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中的首要问题,对此,要从以下两点丰富教学资源。首先,加强经济法中思政教育元素的开发。经济法涵盖所有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关的法律。经济法内容体系庞大,有着完整的知识架构和丰富的知识内容,其中,不少内容和思政教育息息相关。教师要善于发掘经济法中的思政教育元素,以嵌入式教学的方式,强化经济法内容教学在学生思政教育中的作用[7]。比如,环境法相关知识教学中,教师可以加强环境保护、生态文明建设等内容的教学,培养学生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意识。其次,开发校本课程。高职院校要从经济法在课程思政中的定位出发,围绕重点内容开发校本课程,进一步丰富经济法教学资源。比如,在税法教学中,发掘古代税法内容,培养学生依法纳税的意识。课程资源的开发要兼顾线下资源开发与线上资源开发,一方面,利用录入、扫描等方式,将线下资源数字化,为线上教学的开展提供资源支撑。另一方面,加强微课等新型课程资源的开发,将媒体素材、题库、课件库、案例库以及网络课程作为教学资源库建设的重点内容,着力提升网络环境下经济法教学资源的整合性、拓展性与共享性,夯实经济课程思政的深入开展,夯实资源基础。
(二)以创新教学方法为关键
当前,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面临着教学方法陈旧、单一的问题,而脱离学生的认知心理则是教学方法单一、陈旧的重要成因。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要将教学方法创新作为关键,从生本理念出发,凸显学生在课程学习与全面发展中的主体地位。首先,尊重学生的主体地位。将学生的自主学习作为经济法教学的主线,以模块教学法、任务教学法、互动教学法等能够凸显学生主体地位的教学方法,取代传统的讲授式教学法,增强学生的课堂参与度与学习积极性,帮助学生克服不愿学、不想学的心理。其次,遵循学生的认知特点。教师要将情境创设作为课程教学的重要手段,为学生的学习活动创设具有针对性、启发性的情境,从而在提高学生参与兴趣的基础上,更好地让学生开展学习活动。在多媒体的应用中,要具有创新意识,能够将最新的技术应用到教学实践中,如借助虚拟现实技术来创新教学情境的创设方法,增强情境创设效果。可在教学中引入生活案例,借助情境创设来增强教学内容的吸引力,从而驱动学生更好地学习[8]。比如在《反垄断法》的教学中,可引入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反垄断法》执行经典案例,并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规则意识、公平意识。
(三)以强化线上教学为重点
线上教学是新时期高职院校教学发展的重点内容,也是教育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一环。因此,要将强化线上教学纳入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的重点。首先,加强教育信息化建设。要以教育信息化2.0为切入点,推动学科教学思想、资源、方法、环境与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为经济法线上教学的开展创造良好的条件。其次,深入实施好翻转课堂。将翻转课堂作为经济法线上教学的着力点,从课程思政的角度出发,开发、制作具有思政教育价值的微课资源,并在教学活动开始前,将微课资源上传到公共平台中,让学生开展自主学习,再结合学生的学习效果,进行针对性的教学。最后,发挥好慕课平台的作用。慕课即MOOC(Massive Open Online Course),指大规模开放在线课程,以课程资源的海量性、共享性为主要特点,为学生课堂学习之外,提供了新的学习空间。慕课平台中与经济法课程思政有关的教学视频非常多,其中不乏名校、名师的优质视频,对课堂教学具有很好的补充作用。要让学生注册慕课账号,自主搜索、观看相关的教学视频,拓展学习场域,提高自学能力。
(四)以优化教学考核为要求
以优化教学考核为要点,围绕课程思政的内涵、任务与目标,推动经济法教学改革的变革。首先,转变教学考核理念。传统的终结性考核,仅能反应学生最终的学习结果,难以动态化呈现学生学习的表现,存在很大的局限性。思政教育以改造人、发展人为目标,具有很强的过程性特点。因此,要以过程性考核取代传统的终结性考核,更加关注学生在经济法课程思政中的发展、变化,助力学生的全面发展[9]。其次,丰富教学考核内容。课程思政视角下经济法在人才培养中的定位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不仅是学生专业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学生思政教育的重要环节。相应的,教学考核的内容也要做出必要的调整。要将学生思政素养发展情况纳入到经济法教学考核中,及时暴露经济法课程思政中存在的问题,为课程思政视角下经济法教学的持续优化提供支持。
四、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保障
(一)以校企合作拓展教学主体
校企合作是高职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路径,能够协同发挥企业、学校两个主体在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校企合作能够实现思政教育“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的目标[10]。因此,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要以校企合作来拓展教学主体。首先,与高职院校具备合作关系的企业有很多,但并非所有企业均能胜任人才培养的重任。高职院校要建立合作企业评估机制,以年度为单位,对合作企业开展评估,将优质企业筛选出来,并与之构建战略同盟,强化校企合作的稳定性,提升校企合作质量。其次,深化合作内容。将思政教育作为校企合作的重要环节,向合作企业派遣教师,发挥好派遣教师在学生职业伦理、法律操守等培养中的作用。
(二)以师资建设壮大教学力量
习近平总书记在讲话中指出“办好思想政治理论课关键在教师[11]”。首先,转变师资队伍培训理念。从课程思政对经济法教学提出的新要求出发,将复合型师资队伍的培养作为培训理念。其次,创新师资队伍培训方式。综合采用好“引进来”与“走出去”的培训方式,一方面,积极邀请思政教育领域的专家、学者,到学校开展培训工作,壮大培训力量;另一方面,组织师资队伍到课程思政建设较为成熟的院校开展学习、交流工作,汲取其他院校的先进经验。最后,严格师资队伍培训考核。建立健全师资队伍培训考核机制,对所有参与培训的师资队伍开展培训考核,并以考核结果为依据,建立奖惩机制,对顺利完成考核的师资队伍予以一定的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师资队伍给予必要的惩戒。
(三)以显隐结合优化教学环境
显性教育有明确的教育目标、教育方案、教育组织活动,而隐性教育具有“润物细无声”的特点。显隐结合是新时期高职院校思政教育的基本思路,因此,课程思政视角下高职院校经济法教学改革也要以显隐结合为要点,着力优化教学环境,为经济法课程思政的常态化、全天候开展创造条件。首先,做好校园环境装扮。将校园橱窗栏、校园景观小品等,作为隐性教育的重要资源,将思政教育的内容融入到环境装扮中,发挥环境的育人价值,实现不言而教的目标。其次,加强校园文化建设。经济法中的授课内容与思政教育的内容具有一定的重合性,经济法作为法律的有机组成部分,法治精神贯穿始终,而法治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也是思政教育的重点。可将法治融入到校园文化建设中,增强学生的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