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院校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实践
2022-03-17冯光
冯 光
(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福州 350108)
一、现代学徒制特征简述
现代学徒制是全日制学历教育与企业职业培训相结合的一种职业教育模式。校企合作育人的基础是校企双方共同的价值诉求,即培养符合行业企业规格化要求的技术技能型人才,以满足企业长期且稳定的人力资源需求。因此,现代学徒制教育应坚持需求导向原则,由合作企业依据企业人力资源的实际需求确定学徒岗位及人数,编制招工计划,制定岗位职业能力标准,在此基础上依据招工与招生一体化的原则开展校企联合招工招生,实施人才培养全过程。
(一)招工招生一体化
现代学徒制立足于为企业培养后备人才,学生即学徒,入校即入厂。①因此,招工与招生的一体化是现代学徒制的典型特征之一,也是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前提和基础。职业院校应与合作企业依据企业用工实际需求的岗位及职数,编制招工(招生)计划,确定招收人数,制定校企联合招工招生方案。校企双方要共同做好招工招生宣传工作,发布联合招工招生简章,简章内容既包括对学校的办学条件、专业特色、师资力量、培养方案的介绍,也包括对企业方企业发展历史、企业文化、学徒制就业岗位、学徒招录条件、企业工作环境、薪金待遇及福利等的宣传。报考现代学徒制相关专业的学生,既要参加高考、高职单招等统一考试,也要参加企业方独立组织的招工考试、面试。原则上,考生应首先通过企业的招工考试和面试,且升学考试成绩达到设定的分数线,方可填报学徒制试点相关专业的志愿。因此,应改革现行招生制度,为现代学徒制试点制定更加灵活的招生办法,如单独招生、提前批录取等。
在新生录取报到后,合作企业必须与学生签订预定工作岗位的就业合同及学徒合同书,明确其学徒、准员工身份,学校、企业、学生及学生家长(监护人)须共同签订《现代学徒制三方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与义务。②学生在完成学历教育的学习及学徒制培养后,经校企双方考核合格,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由企业安排到预定岗位就业。“现代学徒制”试点专业的学生单独组建班级,由学校和企业共同管理和培养,享受企业准员工待遇。
(二)校企双主体育人
现代学徒制与传统职业教育相比,其组织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由院校独立办学转变为校企双主体,校企联合办学,协同育人。学生的身份也有了性质上的变化,学生不仅是学校的学生,也是企业的准员工,是企业招收的学徒。此外,企业在职教中的角色和地位也发生了变化,企业不仅仅是人才需求方,更是办学主体,是职业教育的参与者。在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过程中,企业起到重要甚至是主导的作用。上述的变化也促使现代学徒制在运行机制上发生深刻变革。
二、“教学做一体,项目岗位对接,工学交替”学徒制人才培养创新模式
现代学徒制定标于培养学徒全面的职业能力和素养,实施“教学做一体,项目岗位对接,工学交替”的人才培养模式。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下,学生的培养过程由传统的课堂教学、顶岗实习两个阶段,转变成专业学习、项目实训、跟岗实习、顶岗实习四个阶段,在通过校企共同考核并获得职业资格证书后独立上岗。
在学徒培养的第一阶段,学生在学校完成专业知识的学习和技能训练。学校通过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专项技能训练、企业认知实习的教学,培养学生的专业通识能力和岗位技术能力,并通过4D培训、3F沟通训练、团队协作训练等企业培训课程培养学生的职业素养。学徒培养的第二阶段,学生在校内生产性实训基地参加对接岗位的综合项目实训。校企双导师通过导入企业典型工程项目案例,组织学生参加仿真项目实战,让学生身处真实的工作情境,扮演各种工作角色,联合指导学生合作完成从方案设计、项目预算、安装施工、运行调试,直到项目验收的完整工程项目实施过程,获取项目经验,强化与岗位相一致的职业能力,缩短就业后的磨合时间。在学徒培养的第三阶段,合作企业组织学生到企业预定学徒岗位跟岗实习,为学生指定企业师傅,企业师傅与学生签订《师徒协议》,全面负责学生(学徒)跟岗实习阶段的技术技能指导和传帮带。在跟岗实习阶段,学生主要了解岗位的基本职责和操作规范,熟悉企业工作环境和规章制度,了解企业文化,并通过观摩、协助师傅完成辅助性工作等方式习得工作经验。跟岗实习是顶岗实习前的重要环节,通过跟岗实习,学生完成了从学生到职场人的初步角色转换,为下一阶段的顶岗实习和毕业后的独立上岗做好准备。学徒跟岗阶段给予不同岗位生活补贴标准,通过企业考核的,可以进入下一阶段的学习,报酬随之提升,直到通过毕业考核,成为正式员工,转正之后享受正式员工各项待遇并承担相应义务。
三、现代学徒制人才培养模式创新的具体举措
(一)学徒制课程体系建设
职业教育的课程开发,在课程内容的选择上,要以项目实践经验和策略的习得为主,以适度够用的理论知识为辅。以工作过程为参照系,整合相关理论知识与实践知识,重构和序化知识体系。[1]要坚持课程标准对接行业标准、岗位标准的原则,制订专业培养方案,重构课程体系,确定课程标准。完善包括专周实训、校内生产性实训、岗前强化培训、团队训练、校外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的递进式的系统专业实践教学体系。密切注视行业新技术、新设备、新应用,根据市场变化动态调整课程设置,按照传统技术+新技术的逻辑,不断导入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开发新课程。要将企业培训课程、企业认证课程导入课程体系,实现课证融合。重视竞赛资源转换,将职业技能大赛的竞赛内容、竞赛标准导入课程体系,实现赛证融合。
加强学徒制课程的资源库建设,建立学校和企业共同研发符合学徒制培养规律的课程和配套教学资源的合作机制,以职业基本能力为主线,参照职业标准、行业规范,规划学徒制课程的整个体系。以就业需求为引领,以岗位核心技术能力为标准,依据学徒制培养针对的目标岗位及岗位群的要求,开发基于工单式、任务驱动、项目导向、案例式教学、模块化等多种形式的、体现工学结合的项目化课程和特色课程,并有效实施。
建设以精品课程、在线开放课程为主体的共享课程库。与企业合作开发精品课程,建设共享的精品课程和优质核心课程,完善精品课程与教学资源库的共建共享机制,创建优质共享型学徒制课程资源库,建设学徒制课程教学的资源平台网站,实现课程标准、实践技能测试标准、技能测试题库、案例库、教学设计与教学视频等建设成果的资源共享,提高课程资源的利用率和共享度。
(二)教学管理与师资队伍建设
校企“双主体”的学徒制培养决定了其教学任务必须是由学校的教师和企业的工程师(师傅)共同承担,两者既分工明确又相互配合,学校专业教师主要承担专业基础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基本技能训练课程的教学任务,企业导师负责岗位技能训练、项目实训课程、生产性实训、职业素养的培养,部分综合项目实训可采用双导师制,[2]校企双导师共同承担实训指导任务。学徒跟岗和顶岗实习阶段,学校应指派专业教师驻点企业,辅助企业导师进行实习指导,并按照企业制度实行管理。学校应对到学校兼职的企业教师实行一体化管理,将企业教师纳入学校教学管理体系,组织校企教师共同开展教研活动。完善企业兼职教师聘用与管理办法,完善企业教师教学评价及考核机制,对企业教师进行教学常规、编写教案、说课等教学能力的培训,并鼓励企业教师考取教师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学徒制培养的实施过程,要尽量做到工与学的合理衔接,根据教学需要,合理安排学徒岗位,分配工作任务,并依据工学交替的特点,实行“柔性化”教学管理和弹性学分制。合作企业应制定学徒在企业实习期间的管理办法,并为学生投保意外伤害险,充分保障学徒的劳动权益和人身安全。
学校应采取多种形式,培养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建设一支双师素质型教师队伍。选派教师到企业短期任职或兼职,参与企业应用开发、技术创新、技术服务;以“综合实训项目”为载体,以技术创新平台为依托,增强教师的应用开发和实践能力,提高实训教学技能水平;实施专业教师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制度,鼓励专业教师取得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学校和企业之间进行人员的互聘共用、双向挂职,校企双方人员共同开展应用研发,共同完成专业建设。
(三)学徒制培养的考核评价机制建设
学徒制培养应建立校企双责任主体、学业考试和职业能力考核并行的考核评价体系,将过程性考核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目标考核和发展性评价并重,重视面向学生未来可持续发展的知识、能力结构,职业素养、沟通能力、协作意识等方面的发展性评价。学业考核以课程目标为依据,重点考核学生掌握课程知识和技能应用水平,兼顾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创新能力的评价。职业能力考核要根据学徒培养的规格化要求,制定项目实训、跟岗、顶岗等实践教学各个环节的具体、明确的考核标准,并加以制度化,规范执行。企业教师根据学生项目实训的完成情况以及提交的实训报告等学习成果评定实训成绩,跟岗、顶岗实习则由企业和学校双导师根据学徒工作表现按等次评定成绩,合作企业要对实习生岗位技能进行达标考核,切实提高学生的岗位核心能力、职业素养、职业迁徙能力。以职业能力考核为核心,改革“理论”+“实践”的单一评价机制,积极探索建立以企业评价、企业师傅和学校教师双师共同评价、学生自我评价、社会评价相结合的多元评价体系,[3]引入行业企业权威认证,以企业岗位工作过程和职业资格标准为依据,实施职业技能考核与鉴定,实现“课证融合”,将职业资格认证的评价标准转化为课程教学的考核标准,实现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对接。
四、结语
教育部于2014年8月25日发文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先后分三批遴选了562个试点单位,参加试点的职业院校和企业开展合作,良性互动,积极探索合作育人新机制,创新人才培养新模式,积累了大量宝贵经验。随着现代学徒制在职业院校的全面推广,现代学徒制必将在深化产教融合,推进校企协同育人,提升人才培养质量,服务产业经济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
注释:
①教育部关于开展现代学徒制试点工作的意见.教职成〔2014〕9号,2014-08-25.
②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的通知.教职成〔2018〕1号,2018-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