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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性体育参与的社会行动意向研究
——以某市柔道女运动员的典型事例分析为基础

2022-03-16李心悦王若光

体育研究与教育 2022年4期
关键词:女队员柔道竞技

李心悦,王若光

1 前言

2019年7月,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印发的《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提出从行动层面提高妇女健康[1],从制度上保障了女性的体育参与。除此之外,女性在国际竞技赛场的骄人成绩也极大程度地引发了社会对于女性体育参与的思考。2019年,中国女排卫冕世界杯冠军[2];2020年,“格斗女王”张伟丽在UFC比赛中夺冠卫冕;2022年,中国女足在亚洲杯夺冠;同年北京冬奥会,谷爱凌在自由式滑雪大跳台、女子U型场地技巧赛中获得两枚金牌。这些体育时讯作为热点被媒体评价与剖析。体育中展现的女性力量是宣传报道的内核。人们也在媒体的讲述与自主的思考中形成了女性体育参与的新思维。

性别视角下的体育社会学研究逐渐受到学界重视,研究者多将韦伯的二元对立[3]、涂尔干的社会分工论[4]、福柯的规训的身体[5]以及布迪厄的误识与合谋[6]等西方社会学理论交叉运用在女性体育参与的社会行动意向分析中。关于女性体育参与的行为导向,万义[6]提出唯工具论,而罗婉红[7]则提出质疑并表明女性体育参与兼具“工具”与“价值”的双重属性。另外郭学松[8]、王立志[9]等学者指出特定背景下非理性导向也存在于女性的参与行为中。从行为导向中,学者常提及“角色期待[7]”“传统性别秩序[10]”“性别气质[11]”等影响因素,而从涂尔干的论著中是以社会分工来诠释女性社会性别的固化,性别角色、气质以及秩序都是通过社会分工逐渐形成的。杨雪[12]等认为持续性的性别角色冲突会对女性重竞技运动员产生消极影响,而李静[13]认为年龄越大的女性运动员冲突感越强烈。此外,在以福柯[5]为代表的秩序化身体理论中,女性参与体育健身是性别权力规训女性身体的结果。熊欢[14]则认为健身达成的完美身材是女性完成身体体验、自我赋权的方式而非为迎合父权文化下的女性审美秩序而做的“努力”。当研究对象转向重竞技女运动员,其参与的行为导向是单一或是混合?是否会因家庭环境或自身原因而产生个体差异?在体制内的重竞技女运动员仍在国家话语体系之下,“敢打敢拼”的英勇表现相较于“柔弱”的气质更能被大众接受及认可,但女性是否会产生社会审美与自身条件的冲突?女运动员如何化解矛盾与冲突?此外,女性在重竞技项目参与时恰好形成了反抗传统性别秩序的局面,性别二元空间的打破对女运动员及重竞技氛围是否有积极作用?在这样超越传统女性秩序的重竞技场域空间之内,女性又该如何把握契机,找到自我与权力的平衡点?都是亟待回答的问题。

基于此,笔者选取某市青少年女子柔道运动员为研究对象,采用半结构式访谈法和参与式观察法,对女运动员的日常生活、训练以及比赛开展田野调查,分析了女子柔道运动员在重竞技项目体验程度深入后所产生的行为导向的变化,并探讨女运动员在男性化项目中如何化解冲突。

2 重竞技女运动员的行为类型判断

德国社会学家马克思·韦伯以“目的合乎理性”“价值合乎理性”“情绪的”及“传统的”来解释人的行为[7]。已有研究中不乏以绝对的目的合乎理性或价值合乎理性去分析女性的体育参与行为。但多数研究认为由于人行为的复杂性,行为类型并没有明显的分界,现实行为常表现为趋向某种类型或是混合型[8]。

马克思·韦伯指出当人的行动服务于他对尊严、美或者某一件“事”的重要性的信念,无论任何形式,他都坚定自己的行为选择,这就是纯粹的价值合乎理性的行为[15]。队员X(1)按照学术惯例,基于保护受访者的隐私,文中对受访者的姓名进行了学术处理,统一采用匿名。在采访中提到她起初选择柔道项目的原因时说“当时运动员选拔,来学校选。我们跳立定跳远,跳得好就被选了,当时觉得厉害才被选了嘛,说是会做运动员我们都想去练,觉得好光荣啊”。想成为一个区别于普通人且能够受到尊重和称赞的运动员是X参与柔道的主要诱因。而在项目选择时她提到“去选项目的时候有好多项目可以选,以为(柔道)是那种柔美的(就选了)”。这时对美的追求让其更坚定地选择了柔道项目。这种对特殊性和美的双重加持,队员X对竞技运动员的身份选择愈加笃定,甚至她说“当时爸妈坚决不让我去训练,因为离家太远了,但是我和爸妈吵着就是要去……”

工具理性行为被定义为“能以计算和预测后果为条件实现目的的行为”[16]。队员X的柔道选择有一种戏剧性的效果。虽然是出于对体育的好奇和向往,但却误以为柔道是偏女性化的项目,没想到是完全相反的重竞技运动项目。她直言“当时真的没想到会是这样儿的”,但是在一段时间训练后“学习也跟不上了,只能咬咬牙练了,以后还有个好点儿的出路”。这时的柔道选择夹杂着女运动员对于自己未来道路的考量,学习成绩的下降使得柔道训练成功上位。它可以作为平台帮助女运动员完成社会向上流动[17]。此时社会的向上流动是女运动员的最终目的,而柔道训练恰好能满足目的的实现,因此以社会流动为目的而参与柔道就是工具理性行为。队员X参与行为的出发点并非完全纯粹的信仰,也有计算和预测后的审视,故可以判定其社会行为是以价值理性为主、工具理性为辅的混合型。

队员X在参与方面拥有绝对的主体话语权。她们选择了柔道之后即使与家庭产生冲突也依然坚定。相反的,更多的柔道女运动员在选择时就是“局外人”与“他者”的身份[18],常常是家庭核心成员利用“在场”的权力压制当事人的意见。柔道女队员Z说“之前家里有个人(亲戚)的小孩在这边训练,练得蛮好的,当时我成绩(学习)就是上不去,所以就被送过来了”。Z年幼时,父母双双离世,由在苏州的舅舅抚养长大,在舅舅的提议后,她很快就答应了,但她也表示“刚开始我不知道柔道是什么项目,我以为柔道是柔的,没想到是重竞技。当时我来道馆第一天,她们的训练把我吓一跳。”可见队员Z最初的体育参与是欠缺主体意识的。在对柔道项目一无所知的情况下更多的是被决定、被选择。虽然Z是“在场”状态,但在参与决策中保持着缄默的“他者”身份,本质上的“不在场”让她“被”进入了重竞技柔道场域。即使在正式的参与中被“吓”到,也只能选择顺从而非反抗。由于Z生活在舅舅家,在家庭中本能地将自己置于附属地位[19],以至于决策中的主体意识丧失。她参与柔道训练一部分原因是为了迎合家庭成员的意愿,而非自己的意愿,以此来获得家庭的归属感。按韦伯的四种行为类型来看,队员Z参与柔道的行为存在主观意志,行为导向更趋向于工具理性,但是她因受到柔道中的“柔”干扰而坚定了参与行为,则体现出其对于传统惯习、女性秩序的认可与遵循。即女性参与女性化运动能为参与者带来良好的体验,但这种“误会”在训练场上被揭开后,Z仍然选择了坚持。这也证实了队员Z的行为是以工具理性为主,传统的非理性意图为辅。

3 审美秩序下的运动员身体

3.1 新媒体时代下的审美秩序及对女性的凝视

在新媒体、流量横行的时代,消费文化中女性身体的解放塑造了新一轮的审美文化,人气网红和明星成为女性群体争相模仿的对象,买明星同款衣服、鞋子、化妆品,并以“每个女性都有追求美的权力”的口号完成女性解放身体[20]与消费主义的误识与合谋。渐渐的,除了与明星代言的相关“周边”产品,就连明星的肤色、相貌、身材、体重也成为女性追求的标准。使用美白护肤产品、整容、节食减肥的方法都只是为了达到审美的标准,实际上女性是陷入了消费文化构建的审美秩序[21]。这种审美秩序的构建是通过聚焦女性外貌并且弱化女性成就来强化性别角色,再加之媒体传播与自我内化达成的。女性的自我内化便是将秩序认同为自我准则[14]。采访期间,队员X曾多次提到“刚来可白可白,现在都被晒黑了。他们都说我刚来的时候可瘦了,腿都是那样(比划了一下),那么细,现在好肥啊。”但是笔者问其体重的改变时,她说“刚来的时候我二十二公斤,然后我硬吃上来了。我小时候不喜欢吃饭,那时候才一米三五,现在长到一米六二,有四十七公斤了”。从客观的角度来看,队员X属于偏瘦的体型,而却在看自己偶像的照片时常发出感叹“我也想这样瘦,穿什么衣服都好看”。队员X的焦虑来自于审美规范的内化和自我的要求。一旦自己的条件不在规范之内,便会产生外貌、身材焦虑[22]。

除了女运动员生活中的自我审视,女性的身体建构始终无法摆脱男性的“理想图示”[23]。队员L向我诉说“体校里有些男生就会指着我们骂我们丑,说我们一点女孩样子都没有”。除了来自异性的凝视,还要接受来自同性的审视。“跆拳道队的女生身材不是比我们好点吗?看我们穿短裤就对我们指指点点,说我们腿怎么那么粗”。无论同性或是异性,借主流审美之手对运动员的身材、外貌评价都是对女性身体的凝视,然而她们在这种凝视之下产生的身体羞愧就是默许了这种凝视[24],将自我客体化,并继续用主流审美来评估、修正自己的身体。

3.2 运动员身体与性别气质刻板印象的博弈

熊欢在研究中提到女性选择更倾向于静的活动,维持了性别气质的刻板印象。这与队员Z一开始误将柔道当作柔和的项目不谋而合。她们性格偏内向,想要选择符合女性气质的项目,却阴差阳错地走向了和“女性化”背道而驰的重竞技项目。这也使得她们在重竞技训练中塑造的身体与理想身材的矛盾与冲突较大。在谈到参与柔道后,队员X表示“练了体育之后,腿上的肌肉好多,就是肌肉腿,穿裙子显得好壮,来这边训练我就没穿过裙子了”。除了体格让她感到焦虑,她说“我害怕被晒黑了,现在已经晒黑了好多,刚来的时候可白了,而且运动多了汗多,(脸上)还弄出来痘”。强壮的身体、黝黑的皮肤就是竞技运动员的身体具象,然而这样的形象与东方女性的审美要求大相径庭。

另外在柔道项目训练中,男性化的训练方式也让女运动员们倍感“男性氛围”的压迫。在一次大强度训练结束后,队员X向笔者展示了她掌跟已经磨破好几次发黑的水泡。“我们绕着篮球场做蜘蛛爬,太累了,(伤口)没长好就要继续做”。而在平时实战以及外出集训,队员X说“教练让我们跟厉害的女生或者男生打(实战),量不比男生少,惩罚也是一视同仁。”充满男性化的训练内容使得柔道场域中的“男性氛围”浓厚,在男性氛围中,女性的性别气质的改变也是必然。队员X说“以前我可有耐心了,说话做事儿啥的不急不慢,现在脾气也变得暴躁了”。但是由于训练的专业化,重竞技运动场上需要她们“敢打敢拼”。运动员身体是她们夺冠的资本,而男性化气质的养成能让女运动员们在赛场上更能稳定甚至超常发挥自己的水平。例如在打入成功需要大吼一声给自己制造声势。

4 重竞技项目中的权力氛围

4.1 柔道项目中的男性主义文化

体育被称作是维持男性主义文化的场域。女性主义者则认为女性在体育场域的客体身份应归结于缺乏自主选择的机会与条件,而客体身份使得女性处于从属地位,受制于男性权威为主体的性别秩序与权力结构,从而限制了女性的体育行为意向[25]。柔道队在每周都有一次休整。队员们可以选择在那天训练时打篮球或踢足球,但是对女生来说可能是一周最尴尬的时刻。队员Z说“相比于打篮球,我们更喜欢踢足球,因为足球还能稍微踢到几脚,篮球根本边儿都碰不着。”“准确来说是我们打不过男生,有男生在,根本抢不到球”。队员X在一旁也抱怨“踢足球或者打篮球男女在一起选人,他们都是把男生选完再选女生。多出来的就跟小的(队员)玩”。由于体能的先天优势,再加之男队员长久的接触和练习,女性便自然地和男性产生差势。差势会直接导致男性形成“宰制”的局面。进而产生权威[26]。在男性权威的项目中,女性身体明明在场却失去其话语权,形成了被动选择的局面,女性由于主观能动性被抑制,其参与过程中的表现也呈现被压制的状态[27]。

除了休整阶段的游戏时间,在训练过程中也有男性主义文化的渗入。笔者在队员们一次力量训练时在旁观察,男队员卧推的重量比女队员卧推重量足足多了30公斤,女队员做起来仍然比较吃力。这时男队员在一旁说“推这么重啊”,瞬时周围的男队员哄笑起来,女大队员随即制止了他们的行为。但是就这样的状况看来,对于女性先天素质的歧视依旧存在。男性并未能完全认同并将男女之间的差别内化。若称其行为是遵循“性别平等”也是片面的“平等”。这种对女性表现的言语打压会形成团队内对女性的轻视并导致行为的压制。即女性在男性氛围浓厚的重竞技领域内,其参与行为如果反复被打压,则会抑制其参与程度。

柔道之中的男性主义文化是在男性占比多、项目风格男性化的基础上产生的。氛围基调一旦确定,再加上传统社会的性别秩序和权力结构,制约着女性参与的深度与广度,抑制了女性的主体能动性,使跨性别的参与行为难以达成,无法形成女性日常的习练行为和机制[28]。因此如果不加干预,男性作为优势方的能力展现与性别压制就更加突出。

4.2 权力空间的再生产

重竞技体育项目中的女性参与开始影响到以男性文化为中心的体育氛围,除此之外性别权力的空间结构也将通过柔道队内的人员关系网络的重构进行再生产[29]。柔道女教练M的加入使得柔道队伍的性别权力的天平开始逐步向女性群体回落。M教练不仅针对男、女队员制定相应的训练计划,充分考虑男女生理性别上的差异,对于进修名额也是按照队员在各自性别群体中的实力情况进行举荐,最终上报两位女运动员。除了同等的竞争与训练机会,对于惩罚,M教练也会一视同仁。她并不会因为女性的生理弱势而减轻惩罚。教练表示程度不同的惩罚手段只会让女生产生优越感,越来越矫情。不同于偏袒,M教练更擅长营造公平、公正的训练、竞争环境。她居于柔道领域的家长制权力中心,是支配权力的核心成员之一。除此之外还有两位男教练,但是有M教练在就是对女性权力最好的捍卫——女性在核心位置上的发言权能够为更多的基层女队员发声。真正的女性权力并不意味着失衡的偏向,而是真正拥有公平竞争的机会。

M教练以团队领导者的身份占据柔道场域的核心位置,向下便发展了持有大队员身份的队员们。他们主要由已经高三且拿到过等级证书或大赛获奖的队员组成,他们平时已经没有训练的强制要求,只需要平时监督其余队员训练并且管教其日常生活。在教练不在的情况下大队员们行使绝对权。由此可见,大队员的权力相对较大。柔道队中也有一位女大队员Z。女大队员Z在日常协助M教练训练的过程中积极尽责。在男队员嘲讽女队员力量素质不敌自己时,大队员Z会反驳道“她们是女生。你的身高块头和她们一样吗?”,Z能够认识到男女的差别,她并不会要求女队员改变身体状态达到和男性同等的身体素质。这是女性对身体的认识与自我和解。替女队员们发声不让女性处于“失语”状态,利用柔道队内人员关系网络的建构,女大队员Z通过反抗男性霸权的身份成为女性群体内的领袖人物。这是M教练想要的权力在女性中的延续与传承。但是对于年级还小的女队员来说,过分的拥有权力会产生权力的滥用,例如L队员就表示“权力大,她就懒了,什么都不想干了,什么都让我们干——洗衣服、充手机、充电宝,自己不乐意动”。在一次检查宿舍卫生状况不好时,L说“她扇了我巴掌,脸上都有巴掌印”。队员M也表示“某天训练太累,她过来推了我一下。我没理她,她就使劲儿抽我”。女大队员Z是柔道场域的核心队员。权力关系网络中大队员拥有相对大的权力,而手中权力的集中导致权力的滥用无疑是对弱势成员的打压[30]。这时,体育的公正氛围被打破,演变成失衡的状态,甚至由于打压与排挤产生了权力关系网络中的核心成员与边缘成员,边缘成员会成为群体疏离的对象[9]。这样对于女性的赋权与解放都极其不利,因为此时的女性不仅要对抗重竞技领域的男性霸权,还要反抗同性的权力压制。

5 赋权与身份认同:女性重竞技参与的积极意义

5.1 运动赋权

赋权是指女性在身体体验中获得愉悦的权利,也是对自我身体控制而产生的权力[21]。队员X对自己柔道技术的学习进行讲述“我们学了好多,绞技、关节技都学了。一般就是借对方的力来摔,靠肌肉记忆来让动作熟练。练得膝盖疼。双手臂、单手臂还有左压也学。我做动作喜欢用左手,我就两边做”,此时的队员X在多年的柔道训练后已经能掌握多种技术动作,并且在实战中自如地控制身体、运用技能,甚至在日常生活中,队员Z也因为平时柔道训练中练成的手摔技术在“打热水摔倒”时,“肌肉记忆”启动,保护了自己。这也是对于身体的控制从训练延伸至日常生活。主动使用技术或者是被动激发技术都让女运动员能更加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身体、认可自己的运动参与。比赛中,通过观察对手的技术漏洞而采取相应的技术对抗。让女性能够真正控制住自己的身体,成为身体的主动操作者。

身体体验感也是通过运动产生的。队员Z感叹“比赛和训练虽然很辛苦,但是流汗、把对手摔倒感觉好解压啊”。身体上的疲累、疼痛是身体的体验。而压力与能量的释放也是身体的体验,通过身体体验感,女运动员们更自然地产生具身性和能动性,行使自己身体的控制权,身体体验过后的愉悦与压力的释放就是运动赋权[12]。

5.2 身份认同

身份认同在一般意义上来说是指个人对于特定社会文化的认同,是对主体自身的一种认知和描述。在柔道场域中的身份认同我们要关注的是女性参与者对于自身重竞技女运动员的身份认同。参与运动的主体对自身能力或成就的“自知之明[32]”也是重竞技女运动员身份认同的重要途径。队员Z说“很幸运接触柔道这个项目。我以前是个很沉闷的人,但是在柔道队里面和教练、队员交往多了就不自觉地开朗起来”“现在比赛该拿的奖都拿到了,二级运动员证也拿到了,考大学的门槛也到了”。柔道项目带来的这一系列的荣誉、奖励使得队员Z认同了她当初的选择。

自我认同还会在与他者文化群体进行交互的时候产生。队员X在回忆集训时找人练实战的时候“没有人敢和我们练。左、右压我们都会,别人也看不出来我们的得意技术是什么。跟我们练,一被我们抓到大领就很无奈”。他者无奈、绝望的眼神表现了对手对X技术的认可与能力的畏惧,而透过他者认同,队员X拥有了积极的技术反馈,以此来对重竞技女性的社会身份认同产生作用。队员Z身为大队员在集体中有着较高的地位。她说:“现在高二了,做大队员大家都信任我”。柔道群体中,队员Z的大队员身份获得了族群认同,小领头人的身份也成为她的标识,她在重竞技领域内也更有归属感。他者认同在一定程度上是自我认同加强的“工具”,自我认同会逐渐延伸到对于重竞技文化的认同[33]。

6 误识与合谋:柔道女队员坚定项目参与的合理性分析

6.1 重竞技领域敢打敢拼精神与女性气质

布迪厄发现“社会行动者对那些施加在他们身上的力量,恰恰并不领会那是一种权力,反而认可了这种权力[34]”,并称这种现象为“误识”。其原因在于“他们的心智是根据认知结构构建的,而认知结构正是来自于这个世界的结构”。万义提及地方政府在推进体育文化工作中将女性参与体育与“妇女解放”“体育明星”“民族形象”“集体荣誉”等语言符号混淆,与“财政补助”“招工”等挂钩,重构了妇女认知,达成了妇女在体育参与行为中的误识[6]。而在柔道场域中女队员们常常提及“敢打敢拼”精神,用体育精神与训练挂钩,她们认为在训练或者竞赛状态之下,女运动员应当像男运动员一样战斗,这就是一种误识。即将柔道场域中的男性氛围的渗透当作是一种体育精神的贯彻。而在女运动员L评价某个男运动员时说“他可怂了,打比赛一直躲,不敢打不敢拼,跟个女的似的”。可见,男性化的表现在竞赛中是她们推崇和认可的,甚至反过来会要求异性或同性迎合“敢打敢拼”的精神。这是一种自我要求,甚至是对他者的评判准则,也是合谋的达成。

在这样误识与合谋的状况之下,女性是否失去了其解放、赋权自我的机会呢?笔者认为在训练和竞赛中的男性化并不意味着生活中的男性化。女队员们在平时生活中仍然可以以女性的状态去生活、与人交往。她们可以在男性氛围中展现勇敢、坚毅,也可以在日常生活中展现温柔、细致。这体现了性别气质的流动性。研究也表明,双性化的女性在生活中更能处理好多方面的问题。

6.2 去性别化训练与参赛获胜

在训练过程中,教练常常要求女队员与男队员对练,集训时也要求女队员和比自己强的高手过招或是重量级相当的男性对练。每周的训练量与训练负荷让很多女队员产生“疲累感”甚至产生“后悔来训练”的想法。但是她们提及M教练的话“跟强的人练是练自己,跟弱的人练是练别人”“想要人前拿冠军,就要人后遭罪”都认可不已。女运动员出于自身技能提升的想法而坚持认为去性别化训练是合理的,因此教练或体校想要通过高强度训练来塑造更多强势选手与女性想要获得胜利的意图不谋而合。这就使得合谋达成。女性开始自觉地对自己发出要求,对于她们每次想要“退出”的想法,后来都会感到“后悔”,直言“肯定要坚持下来的,坚持下来的都赢了”。

虽然去性别化的训练给女队员们带来了“长期无法愈合的水泡”“厚厚的老茧”“变形的手指”甚至不惜通过疯狂吃“泡面和肥肉”来增肥以达到比赛标准的手段。虽然都是对女性身体的一种伤害,但是对于很多人来说胜利很重要,不仅能带来自身生活的改善,甚至能助推自己的社会流动,更能让整个家庭的生活状态都随之改变。

6.3 权力氛围的压制与权力之下的庇护

柔道场域中的男性主义文化与关系网络中的权力压制都或多或少地影响着女性的体育参与,甚至会导致边缘成员的出现,不利于女性在竞技场域的表达与表现。但是女队员们对于男队员们的评价也并不是单纯的强势和压迫。女队员X就表示“虽然他们平时和我们打打闹闹,但是我们被欺负了,他们会第一个冲上去的”。对于M教练,大家也是一致认为虽然“发起火来真的很凶”,但是“有什么好的都想着我们,也帮我们争取”。因此女队员们即使在感受到柔道场域的压迫存在,仍然愿意相信权力之下女队员能够完成自我赋权的任务。即不仅可以毫无顾忌地展现自身男性化的一面,也能拥有更多为女性创造的机会。在此之下,女性能够体会到自身技能的内化以及力量的激发,在赛场上的胜利为女性创造了更多的自我价值,他人对女性能力的认可共同达成了女队员的自我认同。这也驱使女队员们不仅“自觉服从管理”,甚至在旁人逾矩时起到“监督批评”的作用。布迪厄指出社会行动者是有认知能力的行动者,甚至在他们受制于社会决定机制时,他们也可以通过形塑那些决定他们的社会机制,对这些机制的效力尽自己的一份力[35]。权力机制下,女性能感知权力对于自身运动参与时的限制与规范[36],但是她们也认可身体不应无限度地抽离所处社会环境,尤其是权力关系和价值体系之外,应当权衡自我赋权与自我规训[37]。因此她们会“主动解释”权力的压制,认为权力之下是对自身权益的庇护。

无论是男性基数大导致的男性氛围浓厚,还是教练、大队员对于女队员们的严格要求,虽说对她们来说是一种压制,但是男队员们、教练、大队员对她们的保护也能够让她们在拘束中达成自己的目标,完成自我赋权[38]。她们将约束和压制视为一种保护,自行诠释了权力的合理性。

7 总结

对于重竞技领域的女队员来说,她们的参与决策、参与过程都有权力的渗透。权力来自于柔道场域的关系网络,她们的日常训练和生活受制于教练、男队员、大队员甚至是外队成员。随之而来的就是大强度、高负荷训练之下的身体与外貌焦虑,传统性别气质的游离以及权力之下女性话语权甚至自我意识的缺失,这些问题都曾左右过柔道女运动员的参与意向,也不利于女性的自我赋权与自我解放,但这是所有重竞技项目中女子运动员都会遭遇的阶段,但这并不意味着女性应该杜绝重竞技项目的参与。

柔道场域的女性参与首先取决于女性的家庭和自身状况。虽然女性在现阶段的地位正在不断提升,但当家庭条件以及自身文化条件都不乐观的状况下,女性的重竞技参与之路也成为阶层转变之路。古有“跃龙门”一说,而跨进重竞技的门槛也是改变命运的手段。柔道项目的关系空间中权力不仅产生制衡作用,还能够为女队员提供较为公平的竞争环境和及时的庇护。女性在权力之下对自身技能的掌握让女性能够更大程度地提升身体的控制感,对战中技能的运用、比赛中技能与战术的结合让女性获得比赛的胜利。胜利背后的他者认同与自我身份认同都将助推女性对柔道项目的认同与进一步实践。笔者认为女性并非毫无自我意识。她们在实践中拥有具身性的体验:欢笑和泪水,汗水和伤口,成就感和挫败感。这些体验之下,女性通过主观斟酌而选择是否坚定柔道之路。无论是工具理性还是价值理性,都是女性对于人生道路的主观决断,而至于衍生的苦难也是当下的必由之路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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