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浸式动员”:乡村振兴中农村党组织动员农民的路径创新
——基于两个村庄的案例分析
2022-03-15魏小换
魏小换
(河南工程学院 马克思主义学院,河南 郑州 410000)
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党的中心任务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1]21。作为农业大国,全面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离不开乡村振兴。农民是乡村社会的主体,推进乡村振兴需要农民参与进来,充分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然而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媒体和城镇化等现代性力量的推动下,乡村从社会结构到价值观念都发生了变动,农民日益分化和个体化[2]。乡村社会的变迁使传统的行政命令式动员失去了社会基础,新时代如何调动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动员农民参与到乡村振兴中来,以推进乡村发展,成为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必须面对和思考的问题。本文在梳理农村党组织与农民关系的历史经验基础上,结合笔者近几年的实证调研,提出“沉浸式动员”这一党组织动员农民的创新路径,试图解决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过程中,党的基层组织如何动员和引导农民参与乡村振兴这一重大问题。
1 “沉浸式动员”的提出
从历史变迁角度来看,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与农民关系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政党组织社会”,主要是夺取革命胜利,完成社会主义革命和推进社会主义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成立之初,就意识到农民作为革命主力军的重要性。党的三大明确提出,在中国人口中农民占据了“非常重要地位,国民革命不得农民参与,也很难成功”[3]139。20世纪20年代后期,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充分认识到农民作为革命主力军的作用,将革命重心从城市转向农村,在农村建立党的基层组织,通过动员和组织农民参与革命,成功走出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革命道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伴随着土地改革以及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等一系列运动,党的基层组织向全国农村覆盖,并延伸到村庄和生产单位。这个阶段,党通过“支部建在村庄”和“支部建在生产单位”,实现了将分散的农民组织化[4],完成从农村汲取资源支持工业化发展的任务。
第二个阶段是“政党疏离社会”,主要是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随着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乡政村治”体制的确立,国家权力从乡村退出。国家权力的退出一方面使乡村社会获得自主性,农民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农业生产力得到快速发展;另一方面乡村社会开始分化。作为集体化时期“全能型政党”[5]角色的农村党组织,未能完全适应乡村体制和乡村社会的转型,退出了农民生产生活领域,党群关系逐渐疏远。农业税费取消后,党群之间的制度性关联被切断[6],党群关系进一步疏离,部分党建工作“悬浮化”[7],党组织虚化、弱化、边缘化问题凸显。
第三个阶段是“政党引领社会”,主要是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来。为了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落实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强调,要完善党领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制度,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2021年通过的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意见》要求全面完善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在党中央的重视下,各地积极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探索,并推出诸如“红色网格”[8]、“党建+”与村民自治[9]、“党引民治”[10]、“互联网+党建”[11]等实践模式,产生了一些积极效应。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一是确保基层治理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发展;二是使党建有了实践支撑,摆脱了“悬浮化”困境;三是重塑了党群关系,使党员能够深入群众和动员群众,从而发挥引导和规范乡村社会的作用。
从农村党组织与农民关系的历史变迁来看,党组织经历了组织社会、疏离社会和引领社会三个阶段。在这三个阶段,党组织与农民关系经历了深入联系群众、疏离群众和再深入回归群众中的过程。在第一个阶段,中国共产党为完成夺取政权和实现工业化目标,通过“政党下乡”将乡村社会动员、整合为高度组织化的社会。在第二个阶段,伴随着乡村体制和乡村社会转型,部分农村党组织未能实现角色的转型,导致党群关系疏远,党对农民的动员功能弱化。由于党组织缺乏对部分乡村社会的有力领导和动员,乡村出现了治理危机[12]。在第三个阶段,进入新时代,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迫切需要党组织深入农民群众中,将个体化的农民动员和组织起来,共同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为党组织回归群众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社会功能、重塑基层社会提供了路径。
“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提出和推进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学者们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基本模式[13]、实现机制和路径[14]、溢出效应[15]、社会基础[16]以及基层党建与基层治理的关联机制[17]等问题展开深入研究。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是在“政党引领社会”的分析框架下展开的,其核心内涵是通过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政治社会功能,以实现对乡村社会的重塑。当前学界对党建引领基层治理的路径和机制等具体问题进行了大量研究,却甚少将研究重心放到重塑乡村社会这一问题上。此外,一些研究者从动员的角度关注党的社会动员问题,但现有研究偏重于历史经验的梳理[18]和具体的动员策略与动员机制[19],缺乏对党组织影响和重塑基层社会这一视角的关注。
当前,在市场经济和城镇化快速发展的影响下,我国乡村社会处于剧烈变迁中,一方面乡村经济和社会结构不断分化,另一方面维持熟人社会运转的传统价值体系受个人主义价值观冲击,乡村内生秩序价值生产能力弱化。其结果是农村内生公共规范权威弱化,而国家规范又未完全建立起来,致使一些乡村一度处于失序状态,农民难以达成集体行动,自我组织能力弱化。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背景下,急需农村党组织加强动员农民的工作,将农民组织起来,共同参与到乡村振兴中。而当前农村社会基础决定了动员和组织农民需要从价值上重建村庄的公共性和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
基于此,本文在个案研究的基础上,以“政党引领社会”作为分析框架,提出“沉浸式动员”这一乡村振兴中农村党组织动员农民和重塑乡村社会的创新路径。“沉浸式”是近几年被用于教育学和传播学等研究领域的一个词语,它强调通过主客体的全面在场和互动,从而实现主体对客体产生深刻影响。“沉浸式动员”是通过党员和农民在具体实践场域中的紧密互动,用党员的先进性去影响带动农民,从而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和行为逻辑。“沉浸式动员”与传统的自上而下行政命令式动员有本质的区别。行政命令式动员是以治理任务为目标,强调目标性,农民只是被动的参与者;“沉浸式动员”强调的是“身体在场”,在日常生产生活互动中,党员对农民行为、思想的影响和引导,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动员,也是农民受教育和自我改造的一个过程。乡村振兴是一个长期的过程,需要农民具有公共精神并发挥主体作用。“沉浸式动员”不会像行政命令式动员那样快速产生效果,却符合当下乡村社会基础和乡村振兴建设长期性的需求。
2 “沉浸式动员”的案例呈现
本文以实证调研为基础,采用社会学定性研究的分析方法。调研方式主要有两种:一是采用半结构式的深度访谈,访谈对象包括乡村干部、党员、普通农户、村庄精英等,通过访谈力图在同一现象和同一事件中获得各个层次利益相关者的基本态度,以完整地再现事件和现象的经过;二是参与观察村庄公共活动,如村“两委”会议、村民小组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村庄公共文化活动以及跟随村干部参与纠纷协调等各种公共事务,深刻感受村庄的治理样态。调研对象既有先进示范村,也有治理落后的村庄。“沉浸式动员”就是在不同类型村庄经验对比中启发提出的。以下两个案例是笔者近两年调研的村庄,也是提出“沉浸式动员”的重要来源。
2.1 党建融入村庄的日常事务
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体,建设强有力的党组织离不开党员作用的发挥。农村党员来源于农民群众,并且生活在农民群众中。党员既可以影响群众,也可以被群众影响。发挥党员的积极作用,使党群之间形成正向循环,是乡村发展的关键。发挥党员积极作用,需要党建有实践载体,农村日常事务为党建提供了的实践载体。比如,陕西韩城A村。A村共有村民826人,耕地750亩,其中企业征用300亩。村庄由卫和程两姓组成,仅一户外姓,姓氏结构相对简单。村干部5人,党员39人。A村地处矿区,资源较为丰富,周边企业较多,村民以本地务工和经营运输为主,村庄社会结构相对完整。A村从1996年开始闹派性矛盾,一直持续到2005年。派性矛盾主要是由村庄账目不清、党员发展不规范以及长期不解决村民急需农业用水等问题引发。长达10年的派性矛盾将整个村庄搅动进来,不仅影响村庄政治秩序,也撕裂了村庄社会,扰乱了村庄基本秩序。
由于两派对立严重,整个村庄弥漫紧张氛围,致使一些村民不敢住在村内。针对这种情况,从2000年起,镇党委曾先后派四个工作组下村调解,皆未解决。直到2005年选举出新的村主任后,村级组织涣散和村民关系破裂问题才逐步改变。村主任由于表现优秀,2006年加入党组织,2008年被选为村支书。在新支书的带领下,村庄一方面从吸纳优秀村民入党和加强组织生活等方面入手,整顿党组织,使党组织从老支书一派控制的结构单一的组织,变成容纳多元利益群体的组织,派性矛盾在党组织内部不再凸显;另一方面,积极发挥党员的作用,主要通过党员带动积极分子,逐步解决村民急需的用水、通路、环境污染和红白事铺张浪费等问题。通过整顿党组织和发挥党员的带动作用,村庄形成党员带动、积极分子支持和普通村民参与的层级动员机制,村庄也逐渐向善治的方向发展,人居环境不断提升,移风易俗有序推进,村民精神文化生活逐步丰富,到2016年,A村已从一个典型的落后村发展成为当地的先进示范村。
2.2 党建融入农民的日常生产
农业生产是农村治理的重要内容,与农民群众息息相关,是发挥党员作用,促进党建工作的重要依托。比如,甘肃庆城B村。庆城县位于甘肃东部,是我国苹果优产区的核心区。B村位于庆城南部新型矮化密植种植区,共11个自然村、465户、1 960人,党员58人,耕地6 260亩。截至2018年底,果园占地3 600亩,其中乔化品种为1 200亩、矮化品种2 400亩。B村果业是从2000年初在政府推动下开始发展的,但农民的种植积极性普遍不高,甚至还出现政府在前面种植、村民在后面拔苗的现象,产业发展一直难以突破。直到2015年,B村才开始产业优化,大力发展矮化苹果,并于2018年成为矮化苹果示范村,不仅实现了农民增收,还吸引了一些年轻人回村发展,村庄充满了活力。
B村果业发展主要依托三个方面。一是解放村支书的思想,并提高其技术能力。2015年县果业局从村支书抓起,组织村支书外出参观学习。通过参观和学习,B村村支书不仅转变了思想,还将自己培养成技术员。当年,B村村支书带头种植5亩矮化苹果,之后每年都扩大种植面积,到2018年其本人已种植75亩。二是发挥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带动作用。B村村支书不仅自己带头,还于2015年组织动员30多名年富力强的党员和积极分子,到本县赤诚镇果园参观学习。而这批人也作为第一批发展矮化苹果的农户,第一年就种植了560亩。在党员和积极分子的带动下,到2018年全村发展到2 400亩,使村庄矮化苹果产业形成了规模化效应。三是通过党员联系果农,解决了生产技术服务问题。B村村支书曾说过:“不是农民不愿种,而是不敢种。”矮化苹果见效快,3年挂果,5年丰收,对农民能够形成很强的示范效应,但是技术服务是制约农民发展果业的核心问题。尽管当地政府会定期组织技术培训和邀请专家到田地指导,但这种小规模的技术推广服务难以与农民的日常生产需求对接,而且大部分果农都是中老年群体,接受能力弱,导致很多果农是想种而不敢种。B村通过党员联系果农,将农民组织起来,在重要生产环节,统一经营,相互学习,实现了技术服务的公共供给,从而解决了单家独户日常生产中的技术不到位问题。
综上,从以上两个案例可以看出,无论是实现村庄乡风文明、治理有效,还是产业兴旺,都是依靠党组织深入农民群众中,通过党员带动和示范,实现对农民的动员、教育和引导,进而实现了乡村建设和乡村社会的发展。笔者及其所在团队在全国调研中也有一个共同感受,就是“哪里党建做得好,哪里乡村就发展得好”,而党建做得好的关键就是让党建能够回归群众工作,在做群众工作的过程中,通过党群之间的长期互动,实现对农民群众的动员和引导,从而促进乡村发展。笔者将这一过程称为“沉浸式动员”。
3 “沉浸式动员”的路径建构
“沉浸式动员”实现的核心要素是党群之间要保持紧密互动。因此,围绕党群互动,建构“沉浸式动员”的路径需要满足三个条件,分别是党员愿意且有能力参与到农民生产生活中,党员能够与农民紧密联系,党员有动力与农民进行联系。
3.1 党群互动的基础: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
农村党组织要发挥政治社会功能,对乡村社会产生影响,前提是党组织自身要有战斗力和凝聚力。从文中的两个案例可以看到,无论是整合乡村社会,还是带动农民发展产业,实现共同富裕,都从加强党组织自身建设入手。
首先,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发挥领头雁功能。农村党组织要引领乡村社会,动员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关键在人,尤其是带头人。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说: “办好农村的事,要靠好的带头人,靠一个好的基层党组织。”[20]407-408因此,建设好的带头人队伍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基础条件。比如A村,从村庄中重新选举优秀的村主任,并将其培养成党组织的带头人,在新的带头人领导下,从整顿党组织入手,才逐步解决了村庄派性矛盾。B村也同样是从带头人队伍抓起,在产业发展中,先解放带头人思想,并提高带头人产业发展能力,通过发挥带头人的头雁作用,引领村庄的产业发展。由此可以看出,加强带头人队伍建设主要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在选拔层面,要选取党性强、有公心、有能力的人;二是注重带头人队伍的培训和学习,不断提升带头人的能力和视野,使带头人能始终适应乡村社会发展的需求。
其次,严肃党的组织生活,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党员经常过有效的组织生活能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和组织意识。党的组织条例也明确规定党员要定期参与“三会一课”等组织活动。然而,分田到户之后,一部分农村党组织除了党支部选举外,几乎不召开党员会议。党员长期不参加组织生活,游离于组织之外,组织意识淡薄,党组织涣散,党员有名无实问题凸显。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高度重视基层党组织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坚持强基固本,“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推动基层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21]556-557。为强化党员的教育与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一系列政策,以严肃党的组织生活。近几年,各地农村党员组织生活越来越向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尽管中间出现一些形式化现象,但是每月一次的“主题党日”活动,给了在村党员集体议事的机会,也让很多党员感受到组织的存在,从而增强了党员的身份意识,正如在B村调查时一位老党员所说:“有活动肯定好,感觉是党组织的人了,不像以前,都没人管。”
再次,从中坚群体中吸纳优秀分子,提升在村党员的质量。当前,部分农村党组织的一个突出问题是党组织的空心化。年轻党员与其他年轻人一样,几乎不在村庄,要么长年在外务工,要么在城市有稳定的工作。村庄对他们来讲只是出生的地方,因而他们很少关心村庄公共事务。他们组织关系在村庄,却很少参加组织活动,村民甚至不知道他们当中的某些人是党员。因此,这些年轻党员在村庄中基本不发挥作用。年轻党员的外流也加剧了本就结构老化的党组织,使在村党员的老龄化问题更为突出,这进一步弱化了农村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针对这种情况,A村和B村近年来党员的发展主要从长期生活在村庄的“中坚农民”[22]群体中吸纳优秀分子,以发挥他们在村庄治理和产业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中坚农民”群体由于长期生活在村庄,其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主要在村庄,因此具有熟悉村庄、关心公共事务、在乎村民评价、热心帮助周边群众等特点,是村庄中的积极分子,也是党组织能依靠的力量。因此,要从根本上改变在村党员的结构,提高在村党员的质量,就不能仅仅以年龄、学历为突出标准,而应从长期生活在村庄的“中坚农民”群体中吸纳优秀分子,增加党组织的力量。
3.2 党群互动的平台:建立和健全党员联户制度
党员只有深入农民群众中,与农民群众联系,才能用自己的先进性去影响和带动农民群众。在新时代的乡村社会中,党员要深入群众,与群众紧密联系,需要党组织为其提供党群互动的渠道,而党员联户制度为党员联系群众提供了制度平台。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始终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完善党员干部直接联系群众制度”[23]。2018年底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明确提出“党员联系农户”,在党中央的重视下,一些地方积极推广党员联户制度。从A村和B村的实践看,党员联户制度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建立党员网格化到户制度,明确党员身份的正当性。针对农村党员长期以来面临“无职”“无事”的困境,党组织将全村党员进行分类,除长期在外和年老无法承担党员义务的党员以外,按照“就亲、就近、就便”原则,在全村建立党员网格化联系到户制度。先由普通党员认领农户,再由村“两委”干部来认领,每位党员平均联系10户。由于农户与联系党员之间存在血缘或地缘关系,在全村范围内就建立了以联系党员为中心、基本覆盖村庄内部亲朋好友的网格化联系户制度。通过这种以“就亲、就近、就便”原则建立起的党员联系户制度,能够很好地依托党员的社会资源,传达上级的政策、意志和群众诉求,成为搭建群众与村干部之间沟通的桥梁,从而疏通渠道,确保了党员参与村庄治理的正当性。
二是推进党员形象身份展示,增强党员的身份意识。党员网格化到户制度使党群之间建立了初步联系,而党员形象展示进一步强化了党群之间的联系。具体措施是在每户党员门前挂上“共产党员户”门牌。在党员亮身份的同时,普通农户门前也会有标牌,指明联系党员的名字。由于党员群体分化和党群关系疏离,对于一些年轻党员和一些从外地回来的党员,很多村民对其党员身份并不完全知晓。通过直观的身份展示,一方面,可以使村民清楚哪些同志是共产党员以及自家的联系党员是谁,从而明确联系党员与农户之间的关系;另一方面,通过亮身份,使党员身份让群众知晓,熟人社会的“面子机制”会进一步强化和重塑党员的身份意识。
三是明确党员参与社会治理工作责任,确保党员身份的先进性。网格化到户制度和党员亮身份使党群之间的关系明确化,而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还需要明确党员的治理责任。联系党员的治理责任主要分两类:其一,对接党委政府和村“两委”,向联系群众做好政策宣传、协助工作和落实任务;其二,对接村庄实际,反映联系群众的诉求,调解群众矛盾和解决群众问题。村庄实际工作又分为两种:一个层面是村庄内部面向单家独户的具体群众工作,如家庭矛盾、邻里纠纷调解和日常求助等对接村民“排忧解难”的工作;另一层面是村庄内部共同面临的问题或需求,如基础设施改善等。两类治理责任划分使党员不仅参与到与群众相关的各种行政性工作中,还参与到村庄内部的群众事务中,动员和引导群众,解决群众的各种诉求。
3.3 党群互动的动力:建立正向激励制度
从心理学上看,人的意识产生到行为的实施在认知上会经过一个由浅入深的过程。党员与群众保持紧密联系,同样会经过两个阶段的心理变动:一是浅层次的愿意,主要是受外界影响,使党员做出与群众联系的心理决定,比如通过强化组织生活、增强其身份意识来实现;二是深层次的心甘情愿,乐意与群众保持联系,这需要一定的动力机制来保证。
从需要保持党群互动这一核心要素来看,能够发挥作用的主要是长期生活在村庄的党员。这些党员都会按照党组织的要求做一名合格党员。而“沉浸式动员”对党员的要求不仅保持在合格层面,而且要求党员发挥先进性作用,去带动群众。如何使党员积极参与村庄事务,发挥党员的先进性作用。从当前一些地方采取的负向考核制度来看,效果并不明显,反而增加了党员身份的负担,也使村庄中的优秀分子不愿意向党组织靠近。当前,负向的考核制度只是起到约束党员的作用,却不能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因此,需要党组织根据在村党员的特点,建立一定的动力机制,激发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为了确保党员联户制度有效运行,A村和B村一是赋予联系党员相应的权利。涉及农户利益时,需要争取联系党员的意见,比如在对农户开展困难补助、评优评先等工作时,事先征求联系党员意见,听取联系党员对该农户的评价。二是给予联系党员相应的奖励措施。定期召开评比会议,对于表现优秀的党员,党组织会给予一定的奖励,比如党组织定制一些有优秀党员标志的物品,包括茶杯、奖杯、服装等,来激励这些在村党员。通过认可和鼓励,不仅使党员感受到自己的价值,也增强了党组织内部的凝聚力,激发更多的党员向优秀党员靠拢。
4 “沉浸式动员”的治理价值
“沉浸式动员”使党员对农民群众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因此,在“沉浸式动员”中,党员不仅要参与到需要配合村“两委”完成的中心工作中,而且要参与到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公共事务和日常琐事中。党员的先进性在党群之间的日常互动中得以表现,并通过党员的先进性影响和带动农民,使农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进而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主动性。
4.1 重构了长期的党群互动机制
近些年笔者在农村调查时,经常会听到一些老人对集体化时期党员的评价,比如“那时的党员真的是党员”“为公不为私”“有责任感”等,现在有的党员“和群众没什么区别”等。从农民的评价来看,多数农民对集体化时期的党员评价是好的,对现在部分党员的评价并不理想。原因是多方面的,核心的因素是集体化时期,农业生产和农田水利建设等集体事务为党群之间建立了紧密的互动机制,党员要深入群众中,不仅自己要做好,还要带领群众进行生产和建设。在整个过程中,党员先进性不仅体现出来了,而且也影响和带动了群众,并获得群众的积极反馈。 分田到户以后,大规模的集体事务减少,党群之间的关系逐渐松散。打工经济兴起后,一部分中青年党员外出务工,基本不参与村庄公共事务,党员与群众的空间距离加大,党群关系进一步疏远,群众自然也难以感受到党员的先进性。
“沉浸式动员”通过党组织建设、党员联户制度和正向激励措施,建构了党群之间的互动机制,为党员持续发挥先进性作用奠定了制度基础。过去党员发挥作用主要体现在村干部较难完成的各种中心工作中,党员不仅要带头完成,还要动员自己的亲朋好友完成。由于中心工作是作为行政性工作被输入村一级,群众的获得感不强,即使党员表现积极,也难以获得群众的认同。因此在中心工作中,党员是作为治理资源被动卷入到村庄治理中,很难激发党员的积极性。“沉浸式动员”使党员不仅能参与到行政性事务中,而且能参与到与农民生产生活相关的公共事务和日常琐事中。而正是通过解决公共事务和日常琐事等,党员在群众中才树立了威望,获得了认同和存在感。
事实上,长期生活在村庄中的党员不仅有义务也有动力与群众联系、做群众工作,主要缘于两个方面。一是群众有需求。长期生活在村庄中的老、弱、妇群体,由于自身的相对弱势,不善于与村干部打交道,如果没有急需要解决的问题,他们不愿意去找村干部,对村庄公共事务和公共政策的了解多是通过私下的闲聊。相对于这些普通群众,党员自身的政治身份在村庄具有诸多优势,特别是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来,党员在村庄事务中具有一定的决策权和掌握政策信息优势,用群众的话来说就是“党员是离村干部很近的一部分人”。作为与党员关系很近的亲朋邻里,可以通过党员与村庄对接解决一些问题,或是了解政策信息。二是党员有意愿。党员为亲朋邻里传达信息、反映诉求,帮他们解决生产生活中面临的共同问题和各种琐碎事务,党员能够获得群众的正面评价。这种声望不是因为党员身份所赋予的,而是党员通过日常与群众接触互动,在为群众办事的基础上慢慢形成的。“沉浸式动员”为党员与群众长期互动、做群众工作提供了制度化渠道。
4.2 重塑了农民的公共精神
乡村振兴是国家战略规划的一项长期工作,其顺利实施需要农民具有公共精神,培育他们具有看重长远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公共理性。但是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的推进,集体化时期形成的以责任和义务为核心的集体主义价值观逐渐被冲击,部分农民公共精神匮乏[24]。
这种公共精神匮乏的典型表现有如下两个方面。一是权利义务观失衡。随着农业税费的取消和国家对农民权益的重视,农民的权利意识明显提高,会用各种规则和制度来表达和维护自己的权利,这在一定程度上是进步表现。但与权利相伴随的义务观有所忽视,典型的就是农民“等靠要”思想较为普遍。二是部分人个人利益至上,缺乏集体精神和合作精神。阎云祥提出的“无公德的个人”[25]243和贺雪峰指出“刁民化”[26]问题,都是形容这个时期部分农民缺乏集体观念的表现。而笔者在农村调研时,也会看到一些地方由于农民难以合作,以至于出现户户打井也不愿维护和使用村集体大水利系统的状况。三是部分人看重经济利益,忽视政治表达。受现代性因素的影响,农民比过去任何时期都要注重自己的权利表达,但转型中的农民往往又不能够理性运用制度和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而只有当权利以直观经济利益表现出来时,他们才会以各种方式甚至以不恰当的方式来满足自己的利益。在政治权利面前,部分人却表现出冷漠的态度,以至于有学者称这些人为“无政治阶层”[27]。
在乡村振兴的背景下,党组织要动员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需要引导农民,培育农民的公共精神。“沉浸式动员”为重塑农民公共精神提供了路径。一是重塑了村庄的权威。村庄权威是指在乡村社会中具备美德、知识、能力和人格魅力的群体,他们在群众中具有威信和号召力,能够动员群众达成集体行动,是乡村公共精神的代表者和传播者。当前,村庄权力精英由于与群众联系不够紧密,其群众基础弱化,经济精英退回私人领域,很少对农民产生影响,村庄权威明显式微。然而,从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的过程中,农民是需要被教育的,毛泽东曾指出,“重要的问题是教育农民”[28]1477。谁来承担教育和影响农民的角色,唯有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最适合。党组织是连接国家和农民的纽带,党组织的政治社会化功能相对于其他群体或组织更有优势。“沉浸式动员”就为党组织发挥政治社会化功能提供了有效路径。“沉浸式动员”通过党员联户制度,为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供了制度性平台,无论是村庄公共事务,还是日常小事,党员都会冲在前面,不怕吃亏,讲公道,为村民办实事,这样必然会获得群众的认同,党员在群众中的正面形象也得以树立,并形成群众对党组织的认同。由此,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也会提升,为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奠定了基础。
二是重建了村庄的公共空间。公共空间是产生公共舆论、形成公共规则、滋养公共精神的场所。改革开放后,村庄公共空间逐渐萎缩,村庄日益陌生化,熟人社会共同体不断解体,村庄公共性弱化,部分农民公共精神匮乏。要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不仅需要有权威式的人物,还需要有公共空间,在公共空间中对农民产生濡化功能。“沉浸式动员”是通过党群的长期在场和互动,引导群众参与公共事务,从而形成公共空间。比如组织各种公共文化活动,党组织可以动员留守在村庄中的老、弱、妇群体定期组织一些文化活动,既满足他们的精神文化需求,也密切村庄的社会关联,促进村庄共同体意识增长。比如A村派性矛盾严重,A村村干部通过一家一户做工作,除了解决农民反映的事务以外,还定期组织公共活动。通过妇女主任和其他党员把村庄中积极的妇女动员起来,成立妇女协会,定期组织文化娱乐活动、道德讲堂、评选文明卫生户、优秀青年、好媳妇和五好家庭等活动。这些活动逐渐将全村妇女、老人等动员起来,弥合了社会裂痕,使得村庄不仅充满了活力,而且更加团结。事实上,通过公共空间的建构,不仅能够增加村庄社会的黏合性,更重要的是能形成公共舆论,重塑村庄的公共规则,约束集体行动中存在的个人主义现象。在公共事务中,党员作为村庄公共规则的践行者,其党性和先进性能够得到充分发扬。通过党员的先进性教育感化农民群众,将农民群众参与村庄公共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激发出来,形成自我组织的能力,农民群众不再是乡村振兴的旁观者,而变成重要的参与主体。通过党群循环互动的过程,村庄的公共规则和内生公共价值生产能力得以再生产,也重塑了农民的公共精神和村庄公共性。
5 结语
当前我国乡村振兴建设已进入全面推进阶段。如何实现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仅仅依靠外部力量,比如“资本下乡”等,其带来的社会不良影响在很多地方已被证明;单纯地依靠政府,也只能打造个别案例,不具备推广的现实性。乡村振兴要实现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和生活富裕,每一项内容都离不开作为乡村社会主体即农民的参与。尽管当前大多数农业型村庄在村主体是老、弱、妇等群体,但他们仍然在维系村庄社会和家庭发展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再加上村庄还有一个充满活力的“中坚农民”群体,他们人数虽然不多,却是党能依靠的关键少数。因此,要实现乡村振兴的全面发展,迫切需要把农民动员起来,使农民成为乡村振兴的主体,这是当下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切合实际和有效的路径。“沉浸式动员”为农村党组织动员农民提供了更为现实的路径。“沉浸式动员”通过党员和农民在村庄场域中的长期紧密互动,用党员的先进性影响带动农民,使农民树立正确的权利义务观,重塑农民的公共精神和行为逻辑,从而激发农民参与乡村振兴建设的主动性。相较于行政命令式动员,“沉浸式动员”方式可能更符合当下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