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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在人的认识中的作用及特征

2022-03-14胡敏中

关键词:中心主义认识论机器

胡敏中,高 宇

1.内江师范学院 教育科学学院, 内江 641100;2.北京师范大学 哲学学院,北京 100875

认识论研究的内容总是同科技的最新发展与人类实践的时代主题紧密联系在一起。人工智能的出现与发展,不仅使传统认识工具发生了智能化转变,而且促使人们重思认识主体的问题,成为认识论研究的一个热点和前沿问题。

人工智能能延伸、模拟、扩展人的部分智能,实质就是人工认识,这是学界已取得共识的观点。但关于人工智能在人的认识中的作用,学者们的观点存在着分歧。一部分人(1)持这一观点的学者主要集中在科技哲学领域,他们一般从人工智能技术本身来研究智能机器的认识,并从主体论意义上充分肯定智能机器的主体地位和认识功能,甚至有学者预言超级人工智能及其认识将对人类主体地位和以人类为中心的认识论带来严重的挑战和威胁。认为,人工智能的出现对传统认识论提出了许多新问题,其中,非常重要的一点就是动摇了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出现了非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的新格局,即人不再是认识的绝对主体、绝对中心和统治者,智能机器也能成为认识主体,并在认识中起到同人一样的作用,在某些情境中能够表现出和人一样甚至更为强大的认识能力。20世纪80年代兴起的第二代认知科学提出的体化(embodied)认知、嵌入(embedded)认知、生成(enacted)认知、延展(extended)认知和情境(situated)认知(4E+S)理论似乎为这种观点作了注脚,充分肯定了计算机、人工智能设备和整个场景在认知中的作用,赋予它们同人脑相同的主体地位。把智能工具主体化或将人的主体地位延展和泛化,无疑为非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提供了新的认知科学基础。根据非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的观点,存在着以机器为主体的认识论取代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的可能。正如美国科学哲学家保罗·汉弗莱斯(Paul Humphreys)在20世纪90年代所指出的,“哥白尼革命首次将人类从物理宇宙的中心驱离,而现在,科学又要将人类从认识论宇宙的中心驱离。”(2)〔美〕保罗·汉弗莱斯:《延长的万物之尺——计算科学、经验主义与科学方法》, 苏湛译,北京:人民出版社, 2017年,第149-150页。因此,“对于越来越多的科学领域来说,一个完全以人类为中心的认识论已经再也不合时宜了”(3)P.Humphreys,“The Philosophical Novelty of Computer Simulation Methods”,Synthese,2009, 169(3),pp.615-626.。还有很多学者从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出发,捍卫人的社会历史的主体地位,认为认识主体只能是人,人工智能不可能完全取代甚至超越人的主体地位及其认识。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一种总体和全面的认识论,人、实践、社会和历史是其基础,也是其重要的研究维度。以此观之,机器中心主义认识论无疑有些偏颇和激进。从工具和人的关系上说,智能机器属于具有人的一定特性和发挥人的一定作用的高级工具,扮演着工具-主体的双重角色,即协作认识主体和相对独立认识主体。

首先,人类实践与认识的工具经历了由体能工具到智能工具的发展过程,体能工具(包括手工工具和自动化机器)是人的四肢与体力的延伸和替代,智能工具(主要是智能机器)是人的大脑与智能的延伸、模拟和扩展。不管是体能工具还是智能工具都是由人发明创造的,受人的驭使和控制,并服务于人,属于工具系统。因为体能工具和智能工具既能作用于客观对象,使客观对象发生一定的变化,又实现了人的主观愿望和目的,从而又属于主客体之间的中介系统。所以,从人工智能的性质、地位和作用看,本质上仍属于工具,即智能工具。人是不断追求自身体力和脑力解放并不断获得自由的,发明智能机器不仅能解放人的部分智力,也能解放人的重复性和繁重的体力。正是智能机器属于具有人的一定特性和发挥人的一定作用的高级工具,从而成为人的认识和实践中的协作认识主体。

其次,人工智能具有人类智能的某些特性,能帮助甚至相对独立地完成人的部分认识活动,是更接近人也更像人的认识工具,可被视作有限独立的认识主体。人工智能能延伸和替代人的部分实践和认识活动,如人的可数字化、形式化和机器语言化的认识。但是它不能成为像人一样完全独立、自主的认识主体,因为其智能是被人赋能的,不是自生、自主的。而且,人工智能还不能延伸和模拟人的创造性和复杂性的智能,还不是人本身,只不过是高级的智能工具,所以只能算作是协作和相对独立的认识主体,它必须同人一起,受人的指令和控制,才能完成认识任务。作为相对独立的认识主体抑或协作认识主体的智能机器,同作为“第一级认识主体”的人相比,由于不具有人的完全智能和自主智能,只能属于“第二级认识主体”或“第二认识主体”(4)参见肖峰:《认识论:从自然化到技术化》,《哲学动态》,2018年第1期。即人工主体,第二级认识主体是第一级认识主体的延展。

协作认识主体的智能机器参与在人的认识中,其认识是在人机交互中完成的,它更具有工具的性质和意义,而有些智能机器能在人的指令下相对独立地完成其认识,一定意义上具有了人的某些主体性质。不过,在本质上,智能机器是智能工具,其认识属于人工认识,为人的认识服务。目前机器认识的实现和误差的矫正都严重依赖人,比如,对于运行路径的选择,必定是基于人的经验和选择,且单一的运行程序无法实现“学习任务”,不同路径的交叉在机器学习中是一种常态。但智能机器又毕竟超出了传统的单纯工具范围,是具有一定主体智能的现代工具,对人的认识具有延伸、替代和增强的作用。可以说,人工智能本质上属于具有一定人的智能的中介系统。

人工智能在人的认识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其在人的探索性、感受性和内隐的体验性认识上还难以企及。这主要基于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第一,人工智能对许多外部世界和社会现象的量的分析,远远不足以反映这些事物的本质规定性。

人工智能是凭借其被赋能的认知能力和认知结构,通过挖掘、处理、建模、输出巨量数据信息来进行表征分析的。智能机器的数据流程伴随对文字、图像和声音的识别,并且可以将其转换成可视、可听、可触摸的动态或静态界面。它是以容量大、类型多、存取速度快、算力强、应用价值高为主要特征的数据集合,这些是单凭人脑难以很好地完成的繁重任务。它在量化表征分析的速度、精准度等方面对人的认识也具有重要的价值。然而,由于其数据排序和布列是根据相关关系进行的,对事物的统计和对事件的表征明显带有不确定性,因而远远不足以反映这些事物或事件的本质规定性。

进一步来说,人工智能在数据量化上描述和预测事物的未来发生比人类要快速和精准,但它要以在同一数据链即需要以事物的平稳发展为基础和条件。如果事物的发展趋势发生改变或被中断,如出现“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那么机器预测的准确性则要打折扣,甚至根本不能进行预测。在社会发展中不确定性和随机现象经常发生,这对机器预测是比较大的挑战。人的认识过程是多种思维方式和认识范式的综合和叠加,并展现为生理的、心理的、文化的、社会的整合过程。人的预测会对各种风险进行评估,也会对各种不确定性因素做较为充分的准备。从人工智能的本质来看,它并不能像人类智能一样,全面、整体、历史地把握事物存在与发展的历时态和共时态。如此而来,正如迈尔和肯尼思所说,“最为惊人的是,社会需要放弃它对因果的渴求,而仅需关注相关关系。也就是说只需要知道是什么,而不需要知道为什么。这就推翻了自古以来的惯例,而我们做决定和理解现实的最基本方式也将受到挑战。”(5)〔英〕维克托·迈尔-舍恩伯格、肯尼思·库克耶:《大数据时代:生活、工作与思维的大变革》,盛杨燕、周涛译,杭州:浙江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9页。

第二,人工智能具有单元、均质、模块和扁平化等特征,无法把握复杂多变的外部信息。

首先,智能机器的知识在很大程度上是通过人工编程被赋予的,是人为将其设定在一定模块和“界限”内的。在此意义上,机器一“出生”就是“成人”,不需经过长期的学习就能进行认识。其次,智能机器之间可以交流和数据共享,但这种交流和共享不会改变原有经验和知识,而只是对其进行复制并且可以巨量复制(6)董春雨、薛永红:《机器认识论何以可能》,《自然辩证法研究》,2019年第8期。。再次,智能机器具有个性化特征(7)董春雨、薛永红:《大数据时代个性化知识的认识论价值》,《哲学动态》,2018年第1期。,可根据用户的不同需要、不同偏好和意愿,满足用户的个性化需要,并主动向用户推荐个性化服务。但机器认识的这一个性化特征仍然是数据的量化特点,它并不涉及用户对这种个性化服务的不同质性的满意度和感受,也不关注社会的多元评价,仍然是数据的个性化,而不是多质态如社会、文化、传统、习惯、心理、性格等方面的个性化。人工智能的这些特点,实质上是因为机器认识只注重其认识的算法程序,不能分析得出算法程序所携带的内容,比如,认识从哪里来、认识的真伪、认识的动力动机、认识成果的去向等。

第三,人工智能进行的是形式化表征,而不是体验性认识。

智能机器基于信息可进行逻辑推理性认识,这是能被人工语言和自然语言所明确表达的第三人称的认识,因而是确定性的、显性的、明晰的认识。例如,大街小巷的各种“探头”就是智能机器的感受器和接收器,每天能捕捉智能机器感应范围内发生的各种事情。那些疑似的、模糊的、难以数字化的、有可能发生的、隐蔽的以及在机器覆盖范围之外的事情,人工智能是难以胜任的。而人的认识有一部分是通过感受、体验、直观、内省及行为等方式发生的第一人称的认识。体验性认识主要是对人的活动本身及生活经验的反映、积淀和体会,具有内在性、综合性等特征。它同人的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人能预知到可能的、处于萌芽状态的事物,能洞察到事件的可能发生,能明察事物的暗处状况,而这些是人工智能难以或根本做不到的。即使再先进的人工智能,由于它没有生物学肉身,也就不会完全具有人的认知、情感和能力体系,从而难以进行体验性认识。比如,智能机器人陪练是基于逻辑的算法学习,可以无数次地重复学习,并且可指出学习者的错误并给予纠正,但学习者由于认知能力、情绪和技巧上导致的错误,智能机器人是难以发现并纠正的。

人工智能只不过是以往认识工具的智能化附加和升级换代。以往的认识工具只起传递、放大客体信息的作用,而人工智能在此基础上,还能相对独立地搜集、输入、存储、处理和输出信息,也即能相对独立地进行认识。这是一种有限的独立认识,即是说,要么参与人的认识,要么在人的管控和操作下认识。

综上可见,人工智能是推动人的认识发展的重要工具,我们可充分利用其在重复性、板块化和大容量、大规模、强算力、快速度认识上的优势来为人的认识服务。但迄今为止,人工智能的发展还仅限在模拟人类智能基础上的算法能力提高,还不具备人的全面能力体系,如理性反思、情感感受、社会交往等,因此它就还只是人类认识和实践的辅助。

但智能机器作为智能工具,在人的认识中的作用大于和优于传统的体能工具,其认识特征也异于体能工具。智能工具更接近认识主体,是一种协作、辅助认识主体,甚至能成为相对独立认识主体,进行相对独立的认识活动,这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论研究提供了新领域、新课题,并推动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在当代的发展。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在总结不断发展着的人类实践和认识活动中前行的,而人类实践和认识要素的每一次扩展和提升都推动着实践和认识本身的发展,进而不断提供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研究的活水源头。人工智能不仅扩展和提升了当代实践与认识的工具特性和功能,而且增强着主体能力,分担着主体的部分实践和认识活动,进而使人的实践和认识活动在原有目的性、意识性的基础上又增添了机器智能特征。当代人的认识的双智能化(人的智能和机器智能)特征和发展趋势为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研究提供了新课题与发展前景。

从总体上说,社会历史进步不断推动着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发展,而社会历史进步体现在经济、政治、文化、生活和科技等领域,其中每一领域的发展都是马克思主义认识论发展的动力之一。在当代,人工智能的发展对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的影响尤为显著。马克思主义认识论理所当然要吸收智能机器认识的成果来丰富和发展自身,并指引智能机器认识朝着合理且正确的方向发展,回应和预防机器中心主义认识论的出现。事实上,不管多先进的人工智能都是由人类发明创造的,也都是在人类的管控和指挥下为人类服务的,因而人工智能只能是人类认识的帮手和助手,不可能完全取代人的认识而出现非人类中心主义认识论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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