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变戏法”之喻与新知识群体的游民化
——《现代史》与鲁迅的“现代史”观
2022-03-14周维东
周维东
四川大学 文学与新闻学院,成都 610065
1933年4月8日,鲁迅在《申报·自由谈》发表《现代史》,后收入杂文集《伪自由书》。在鲁迅的杂文作品中,《现代史》受到的关注程度并不高,但标题极富有吸引力。按照当前历史分期,鲁迅文化活动最密集、最活跃的时期便属于“现代”,鲁迅谈“现代史”,势必包含着他对于自身所处时代的整体理解,在其所有创作中具有纲领性的统摄地位。在鲁迅一生的创作中,他对于“现代”以来的社会、文化现象进行过尖锐的批评,但研究者依然将其定位为“现代文化”坚定的倡导者和建设者,是“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1)参见王富仁:《中国反封建思想革命的一面镜子:〈呐喊〉〈彷徨〉综论》,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1986年。或“全盘性反传统主义”(2)参见林毓生:《中国意识的危机——五四时期激烈的反传统主义》,贵阳:贵州人民出版社,1988年。的代表。这些判断总体并没有悖离鲁迅的文化立场,但容易忽略鲁迅对于“新文化运动”以来现代社会和现代文化的整体反思,从而让“传统-现代”成为势不两立的二元对立物。实际上,现代立场(追求历史进步的历史观念)与现代反思(现代社会发展的反思机制)绝不是、也不应成为对立之物,正如“现代立场”不能等同于“全盘反传统主义”,“现代反思”更不等同于“全盘复古主义”,在现代社会走向成熟的过程中,需要建立一种理性的反思机制,它比具体如何建设更为重要。在这样的背景下,从内容和方法两个角度读懂《现代史》就显得非常重要,它不仅是鲁迅思想研究的重要内容,对于现代社会反思机制的建立也有其不可或缺的意义。
一、“现代史”:“现象批评”还是“历史批评”?
《现代史》文本的独特性,在于它的正文并没有直接针砭时弊,形成一些具有整体性的判断,只是介绍了几种传统社会中“变戏法”伎俩,直到文末,鲁迅才说:“到这里我才记得写错了题目,这真是成了 ‘不死不活’ 的东西。”(3)鲁迅:《现代史》,《鲁迅全集》第5卷,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第96页。显然这是鲁迅的表达技巧,说明“变戏法”与“现代史”之间的内在关联,但就这样来理解鲁迅的现代史观,还是十分冒险。首先,鲁迅虽冠名“现代史”,但是否真的是对历史发言,值得探讨。其次,鲁迅理解的“现代”与今天所说的“现代”是否是一个概念,也需要辨别。
先看第一个方面。鲁迅杂文有时小题大作,通过一个具体问题,看出中国文化的痼疾;有时也大题小作,用一个极其宏大的名称,却只针对十分具体的问题。就“现代史”而言,它可以是今天所说的现代历史,也可以是与“现代”有关事物的历史。如果说《现代史》只是现象批评,并不难找到相关对应物。
第一,民国政治乱象。《现代史》发表后不久,茅盾以“玄”为笔名在《论语》杂志发表《也算是“现代史”吧!》,记述自己经历的“变戏法”事件,总体来说将“变戏法”视为民国政治乱象的讽喻。
记得《申报·自由谈》上登过何家干先生的一篇短文——《现代史》,也是讲变戏法的怎样叫人慷慨解囊。但是我觉得我所碰到的这班做把戏的,更是巧妙。妙在那几秒钟的“拉开布幔”,叫局外人看见场里确是像煞有介事紧张。要是我做了国府主席,一定要请这位变把戏的掌班做行政院长!(4)玄:《也算是“现代史”吧!》,《论语》,1933年第17期,1933年5月16日。
评论将《现代史》的所指聚焦到政治批评,“变戏法”即政治把戏,是政客愚弄百姓的手段。如果将《现代史》与鲁迅同时期在《自由谈》上发表的《观斗》、《崇实》、《战略关系》等作品联系起来,这种看法不无道理。《观斗》中军阀为了私欲不顾人民死活的借口,《崇实》中国民党政权救文物不救学生的托辞,《战略关系》中掩盖不抵抗政策的“战略”,都是政客在玩“变戏法”。在此之前,鲁迅在《宣传与做戏》中特别将民国政客的很多做法称为“做戏”:“教育经费用光了,却还要开几个学堂,装装门面;全国的人们十之九不识字,然而总得请几位博士,使他对西洋人去讲中国的精神文明;至今还是随便拷问,随便杀头,一面却总支撑维持着几个洋式的‘模范监狱’,给外国人看看”(5)鲁迅:《宣传与做戏》,《鲁迅全集》第4卷,第345页。。“做戏”和“变戏法”之间具有很大的互通性。
第二,“现代”系知识分子。鲁迅曾经讽刺论敌创造社成员都有一张“创造脸”(6)见《伪自由书·前记》:“直白的说罢,我一向很回避创造社里的人物。这也不只因为历来特别的攻击我,甚而至于施行人身攻击的缘故,大约倒在他们的一副‘创造’脸”(《鲁迅全集》第5卷,第3页)。,依据这种语言策略,“现代史”可以联想到与鲁迅交恶的“现代评论派”和《现代》杂志。鲁迅在同时期发表的《公理的“把戏”》、《这回是“多数”的把戏》、《辞“大义”》等文章,不仅将矛头指向这一派成员,还将他们的行为与“把戏”联系在一起。在《辞“大义”》中,鲁迅更对新月书店为陈西滢《闲话》作广告的炒作行为表现出极大的愤慨,这种行为与《现代史》中“变戏法”的牟利本质有异曲同工之处(7)鲁迅在《辞“大义”》中摘引新月书店为陈西滢书所作的广告:“这本《闲话》的广告里有下面这几句话:‘……鲁迅先生(语丝派首领)所仗的大义,他的战略,读过《华盖集》的人,想必已经认识了。但是现代派的义旗,和它的主将——西滢先生的战略,我们还没有明了。’”(《鲁迅全集》第3卷,第481页)。至于1932年创刊的《现代》杂志,鲁迅与“第三种人”代表苏汶论争期间,苏汶的重要言论,如《关于〈文新〉与胡秋原的文艺论辩》和《“第三种人”的出路》等,都发表在这本杂志上。应该说,鲁迅对于《现代》杂志并无太多偏见,只是在“第三种人”的言论中看到如同“现代评论派”的嘴脸:以貌似超然公允的姿态骗取公众信任,实际充当了利益集团的“帮闲”,在本质上也是一种“变戏法”。
第三,《社会新闻》上的“现代史料”栏目。鲁迅在为《申报·自由谈》撰文期间,常以《大晚报》和《社会新闻》上的文章为靶子。两报(刊)中,新光书局出版的《社会新闻》是一本政治八卦杂志,以报道党政秘闻和文化八卦著称,其中一个特别的栏目“现代史料”,内容为“一切政党的秘史逸闻,以及政治社会的‘史料’”(8)② 《自我介绍》,《社会新闻》,第1卷第1期,1932年10月4日。,美其名曰“保存时代的真实面目于历史记载之外”(9)① 《自我介绍》,《社会新闻》,第1卷第1期,1932年10月4日。,实则是为了迎合市民阶层的八卦心理。其实不仅在《社会新闻》,自20世纪20年代始,陆续有一批杂志开设有“现代史料”栏目,风格庄邪不一,内容主要是社会上的奇闻轶事(10)在《社会新闻》开设“现代史料”栏目的六年前,《东方杂志》便开设同名栏目,内容主要是海外现代史料。同时期开设“现代史料”栏目的期刊还有《海潮音》、《人报旬刊》、《正风》等。。近代报刊设置的“现代史料”栏目,是市民文化兴盛的表现,如果与史学建构联系起来,表现为民间参与现代历史建构的企图和冲动。鲁迅的《现代史》也是以民间视野参与宏大叙事,只是它的目的不是满足市民猎奇。在此之前,鲁迅创作过戏谑徐志摩的《我的失恋》,正是此类的笔法。
上述三种现象,都是鲁迅在同时期《申报·自由谈》上批判过的对象,也能与《现代史》的内容或笔法建立起联系。不过,如果单独将某一现象与《现代史》联系起来,似乎都很难穷尽《现代史》的内涵,而且还存在形似而神异的情形。譬如将《现代史》理解为政治乱象批评,鲁迅讽刺政客的“做戏”与“变戏法”之间还存在微妙差异。“做戏”的“做”,本质是粉饰太平,而 “变戏法”的“变”,恰恰是不变应万变,连“粉饰太平”也做不到,两者并不能完全等同。同样的道理,“现代系”知识分子的做法也属于“做戏”的范畴,譬如他们经常使用的“公理”,便是利用自己的身份充当政客的帮闲,本质也是粉饰太平。“现代史料”所表现出“民间史学”的方法和视野,与《现代史》的写作方法最为契合,戏谑效果十分明显,不过“现代史料”策划者的逐利方式是满足市民猎奇心理,是文人堕落的表现,与“变戏法”并不相似。这种情况说明,尽管《现代史》的题目可以联想到很多具体现象,但其内涵超越了对单一现象的讽刺和批判,具有对现代社会进行整体性批判的意味。
再来看第二个方面。鲁迅作品表达今天所说的“现代”时段,常常出现“近代”和“现代”两个概念,且前者使用更多。他使用“近代”概念的作品,如主编《近代木刻选集》(1、2)(1929),翻译阪垣鹰穗的《近代美术史潮论》(1929),与柔石等人合译《近代世界短篇小说集》(1929)等。使用“现代”概念的作品,如译作《现代新兴文学的诸问题》(1929),译作《现代电影和有产阶级》(1930)等。如果仔细体会鲁迅作品的两种概念,“近代”更具有历史距离感,与今天学界常用的“近代”基本相同;“现代”则更靠近当下,与今天学界使用的“当代”概念更为靠近。所以,鲁迅所说的“现代史”类似于“近若干年历史现状”的意味,这个时段恰恰是今天所说的“现代史”的时间段。
基于以上两个方面的考察,尽管《现代史》并没有直接对现代社会进行整体分析和判断,但“变戏法”隐喻的对象依然是现代社会整体,且所指的时段,也是今天历史划分中的“现代”时期。
二、“变戏法”:表象与内核
《现代史》的主要内容是“变戏法”,如果说《现代史》代表了鲁迅对于现代社会(文化)的态度和看法,那么如何理解“变戏法”就是这个问题的关键。关于“变戏法”的内涵,学界一般的认识是欺骗。如李何林在《致陈安湖(九封)》中明确指出变戏法便是“骗人”:“我们要当‘暴露者’,揭穿一切变戏法的骗人,使‘在有为的人们中有益’,不要跟着骗人,以致‘在无聊的人们中灭亡’”(11)李何林:《致陈安湖(九封)》,《李何林全集》第5卷,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03年,第291页。。王富仁在其晚年所作《“现代性”辨正》中也作此解:“有了觉醒的‘人’,觉醒的‘个人’,就有‘现代性’;没有觉醒的‘人’,没有觉醒的‘个人’,人人做的仍然是金钱、玉女、帝王的旧梦,所有所谓现代的理论、现代的说词,都只能是一些大话、空话和假话,都只能是像鲁迅在《现代史》一文中所说的文化上的‘变戏法’”(12)王富仁:《“现代性”辨正》,《北京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总体来说,将“变戏法”理解为欺骗,代表了学界大多数学者的看法。
但值得注意的是,“欺骗”并不是一个新生事物,它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文化现象,如果中性看待“欺骗”,它也并不一定值得批判。譬如,戏剧演出中便包含着欺骗,在演出情景下,所有人都将虚假视为真实,戏剧能够产生如“净化”、“间离”等艺术效果,也在于它带给观众在虚假与真实之间的穿梭感。在现实生活中,因为“欺骗”和“谎言”的存在,人类也对于“真相”和“真理”有更强烈的渴求。所以,即使“变戏法”包含了欺骗的内涵,鲁迅用以表达对“现代史”的看法,依然有进一步值得梳理的空间。如果细读《现代史》对“变戏法”的描述,鲁迅在突出其欺骗性的同时,更揭露出其历史常态化之后的文化根性。
(一)由“表演”到“残暴”
作为一种现象,“变戏法”的本质是表演,是对日常生活的模拟和再现,本身便带有欺骗性。不过,这种欺骗性要一分为二来看待,如果在剧场语境下(观众和表演者都明确在表演),“变戏法”就是合法的文艺活动,一旦脱离了剧场语境,“变戏法”就成为了欺骗。《现代史》中的“变戏法”是在剧场语境下,具有明显表演的痕迹,所以简单将之理解为欺骗并不合理,它的欺骗性需要从中国社会中的“变戏法”文化说起。
《现代史》发表后,鲁迅又写了《看“变戏法”》一文,对“变戏法”的本质进一步揭示:“两种生财家伙,一种是要被虐待至死的,再寻幼小的来;一种是大了之后,另寻一个小孩子和一只小熊,仍旧来变照样的戏法”(13)鲁迅:《看“变戏法”》,《鲁迅全集》第5卷,第336页。。这里所说的是“变戏法”背后的残暴逻辑:“变戏法”的组织者选择皮包骨头的熊和小孩子,并不是因为它们的表演更精彩,而是弱者更容易激发观众的同情心,也更容易被控制。通过这样的揭示,可以看出鲁迅所描述的“变戏法”,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艺活动,也是在中国社会里变异后的文化现象。如果说初期的“变戏法”是依靠新鲜的表演吸引观众,那么随着它成为一种江湖谋生手段,它的表演功能在弱化,牟利手段由表演者和观众之间“表演—消费”的商品交换,转变为“虐待—同情”的心理博弈。在这样转变中,“变戏法”表演的剧场语境被打破,“变戏法”中的表演者的确在表演,但目的不是为了满足观众的文化消费,而是对他们施加心理压力,骗取他们的同情心。《现代史》中“变戏法”的特别之处便在这里,这也是鲁迅的敏锐之处。
(二)由“单向欺骗”到“双向合谋”
“变戏法”失去文化消费功能之后,为什么还能够流传下去?仅仅依靠残暴骗取观众同情心的手段,不难被一些明眼人识破,一旦有人揭穿了这一秘密,骗局便难以为继。《现代史》对这一细节也有介绍,在“变戏法”文化体系中,有专门针对知情者的防范措施,那便是表演组织者最后的那句话:“在家靠父母,出家靠朋友”。对此,鲁迅在此后的《朋友》一文中进行了解释:“(出家靠朋友)有几分就是对着明白戏法的底细者而发的,为的是要他不来戳穿西洋镜。‘朋友,以义合者也’,但我们向来常常不作如此解”(14)鲁迅:《朋友》,《鲁迅全集》第5卷,第482页。。在《四论“文人相轻”》中,鲁迅又对“义”作了进一步解释:“然而又有古人说:‘义,利也’。”(15)鲁迅:《四论“文人相轻”》,《鲁迅全集》第6卷,第390页。也就是说,所谓“出家靠朋友”,包含着表演者和知情者之间的默契和利益交换,“朋友”在此处是个召唤结构,目的是唤醒彼此之间的利益共同性。“变戏法”作为一种谋生手段,它的演出秘诀本身便具有价值,相应保守秘密也能够产生价值。换句话说,表演者和知情者因为知悉“变戏法”的秘密,在本质上属于同一个群体,他们的身份在不同时空下可能会发生翻转,因此保守秘密是对整个群体的保护。
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对于部分清高的知情者而言,他们可能并不屑于与欺骗者沆瀣一气,但历史的经验表明:即使他们揭穿表演者的骗局,也并不会获得被欺骗者的好感,反而可能遭遇唾弃。“暴露者揭发种种隐秘,自以为有益于人们,然而无聊的人,为消遣无聊计,是甘于受欺,并且安于自欺的,否则就更无聊赖。因为这,所以使戏法长存于天地之间,也所以使暴露幽暗不但为欺人者所深恶,亦且为被欺者所深恶”(16)鲁迅:《朋友》,《鲁迅全集》第5卷,第481页。。因为这种情况的出现,如果知情者没有巨大的勇气,也不会对此进行揭示。这种情形如果和戏剧理论结合起来,就更能看到“变戏法”能够长存的根源,它不在于骗局有多么严密的设计,而是欺骗者(表演者)和被骗者(观众)默契的产物。
《现代史》介绍了“变戏法”文化的特征及其隐秘之处,并没有介绍这种现象出现的社会文化根源,颇有“拈花微笑”的意味。但这并不是鲁迅刻意追求的艺术效果,因为对于熟悉中国文化的读者,自然对其文化渊源有所耳闻。而且,鲁迅此篇讽刺的对象是“现代史”,并不是专门剖析“变戏法”现象,因此能让读者看到两者的一致之处即可,并无深究的必要。然而,对于今天的读者,要充分理解“变戏法”与“现代史”之间的同构关系,还须对“变戏法”的社会文化根源进行深入剖析。
鲁迅所描述的“变戏法”现象,是中国 “游民文化”的典型症候。所谓游民,“主要指一切脱离了当时社会秩序的人们,其重要的特点就在于‘游’”(17)③ 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17、232页。。因为长期脱离社会秩序,“他们的思想意识和行为表现出强烈的非规范性”(18)② 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年,第17、232页。;另一方面,又由于他们阅历多,见识广,其中的勇敢分子和腐败分子,也自有生存之道,如坑蒙拐骗、敲诈勒索、杀人放火、打架斗殴无恶不作。变戏法的“江湖艺人”,便是游民中的“腐败分子”,其所玩的把戏本质就是坑蒙拐骗,其所讲的“出家靠朋友”是典型的游民语言,背后则是他们独特的外交技巧。鲁迅虽然很少直接使用“游民”概念,但作品却大量关注到游民和游民文化现象。最典型的文本是《阿Q正传》,关于阿Q的身份问题一直是学界争论的焦点,他的行为中所体现的思想意识并不符合一个农民的特点,但如果从“游民”的角度去看待阿Q,就能对其行为特征有更深入了解。此外,如《孔乙己》中的孔乙己、《风波》中的七斤、《药》中的康大叔,他们并非“游民”,但在行为特征和思维意识上受到了游民文化的明显影响。
说到这里,在近代语境中鲁迅与其他知识分子如何看待游民文化,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借此可以看到鲁迅“变戏法”之喻的基本观点。在古代社会,游民和游民文化是正常社会秩序的威胁,因此常常成为统治阶级打击和排斥的对象。在皇权制度瓦解之后,知识分子对游民文化的认识并没有发生根本改变,甚至还将之视为阻碍社会进步的根本原因。“游民”脱离了正常社会秩序,在思想意识中包含有反抗的因素,这些内容在近代受到肯定和重视,但游民匍匐于社会的底层,受生存环境的压迫,思想意识中也积累了大量腐朽堕落的内容,“变戏法”中体现出的游民文化意识,显然带有负面性。也因为此,近代学者对游民文化的认识,多是从反思的角度去认识,如黄远生在《游民政治》中,就将中国传统社会的腐朽堕落之处归结为“游民政治”:
吾国数千年之政治,一游民之政治而已。所谓学校,所谓选举(古之官之制),所谓科举,皆养此游民使勿作祟者也。游民之性,成事则不足,而败人家国则有余,故古者之所谓圣帝明王贤相名吏也者,尽其方法而牢笼之,夺万民之肉食而豢养之,养之得法则称治世;养之不得法,则作祟者蜂起矣。(19)黄远生:《游民政治》,《少年中国周刊》,1912年12月26日。
在这里,黄远生对游民文化可谓深恶痛绝,从反思中国传统社会之弊的角度来说,游民文化并不一定是诸多问题之源,否则也不会有新文化运动中的社会问题讨论。黄氏的观点具有个人偏见,但也代表了此时学界对此问题的一般看法。杜亚泉(伧父)的《中国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会革命不发生之原因》,根据“游民阶级”与“贵族阶级”对抗与转化的史实,认为中国社会只有“帝王革命”没有“政治革命”和“社会革命”(20)杜亚泉(伧父):《中国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会革命不发生之原因》,《东方杂志》,第16卷第4号,1919年4月。。相对于黄文,杜文显得更加理性,但也是将游民文化认为是阻碍社会进步的重要因素。
鲁迅对游民文化的关注,是基于理论驱动还是现实感受,我觉得两者都有依据。从理论上来说,鲁迅对于阿Q一类文学经典人物的刻画,以及对于游民文化心理的精准剖析和批判,说明他对于游民文化有过理性而深入的思考。就阿Q形象塑造来说,鲁迅用不同于一般小说的笔法刻画阿Q的性格特征,理性抽象多于感性描写,说明他对于游民文化不仅熟悉且有过研究。在如《流氓的变迁》和《论“他妈的”》等杂文里,鲁迅对于游民文化的特征及其社会危害也有过深刻的分析。《流氓的变迁》从孔墨侠士、《史记》中的“游侠”、《水浒》中的“强盗”、公案小说中的“捕头”,梳理到近代的流氓和张资平,可谓一部简缩版游民文化史。《流氓的变迁》描述了游民的诞生与堕落、以及游民文化的形成过程,从最初“以武犯禁”的游侠,到成为权力的帮凶,它的背后体现出底层社会的生存法则。《论“他妈的”》通过现实生活中的例子,揭示游民阶层与权贵阶层相互转化的事实:“‘下等人’还未暴发之先,自然大抵有许多‘他妈的’在嘴上,但一遇机会,偶窃一位,略识几字,便即文雅起来:雅号也有了;身分也高了;家谱也修了,还要寻一个始祖,不是名儒便是名臣”。这里说明的内容,与杜亚泉关于游民文化与贵族文化相互转化的观点可谓异曲同工。
在类似《朝花夕拾》等回忆性文章中,也可看出鲁迅对于游民文化的感受和态度。鲁迅成长中的重要关节点,那些促使他对中国社会和文化展开反思的因素,多数正是流传于民间的游民意识。如《琐记》中的衍太太,身上体现出了与传统妇人迥异的特征,如其有悖常理的“和蔼”、私生活的放荡,以及爱好拨弄是非的习惯等,都脱离了传统伦理的秩序,体现出鲜明的游民意识。《父亲的病》中关于S城名医的故事,反映出近代社会的剧变,医者为了牟利已然丢弃医道,体现出游民腐败分子的特征。这些具体的人和事,对鲁迅都产生了刺激,激发他思考“国民性”等问题,并成为他思考中国问题的重要视角。
总体来说,鲁迅对于游民文化的态度,包含个人感受和思考,也具有时代特征,将之视为阻碍社会进步的文化痼疾。以此来理解《现代史》,“变戏法”之喻既说明了游民文化在现代社会蔓延的现实,也指出了新文化内卷的危机:曾经作为中国社会希望的新文化,在游民文化的侵袭下已经变成了“不死不活”的东西。
三、新知识群体的游民化
如果说“变戏法”代表了鲁迅对于游民文化现代蔓延的担忧,那么相对于近代其他知识分子,鲁迅提供了哪些新的思想资源呢?以此角度来阅读《现代史》及相关文本,可知鲁迅关注的焦点是新知识分子群体自身。在鲁迅的视野里,“变戏法”的主体可以具有多重身份,他们可以是底层卖艺人或政客——这是传统社会里游民的主体,也可以是“慈善家,学者,文士,长者,青年,雅人,君子”等具有新名称的社会群体(21)鲁迅:《这样的战士》,《鲁迅全集》第2卷,第219页。,这个群体几乎囊括了现代社会的各个阶层。也就是说,游民文化在现代社会的蔓延,不仅仅是游民群体贵族化的结果(22)参见杜亚泉在《中国政治革命不成就及社会革命不发生的原因》中的观点:“我国社会中贵族文化与游民文化常为矛盾的存在,更迭盛衰。即贵族文化过盛时社会沉滞、腐败,则游民文化起而代之;游民文化过盛时,社会骚扰紊乱,则贵族文化起而代之。此历史之循环之迹也”。在游民文化与贵族文化相互更迭的过程中,游民群体贵族化和贵族群体游民化成为常见的现象。,而且是社会的整体游民化。在此过程中,游民文化也不再藏于地下,从隐性文化变成显性文化,甚至侵袭和碾压了新文化运动的成果。《现代史》的意义也在于此,它提出了一个悖论性的问题:进入近代之后,很多知识分子都将游民文化视为阻碍社会进步的根源性因素,然而它最终吞噬了新知识群体。鲁迅在描述“变戏法”的过程中,也表达了对此问题的看法。
(一)新知识群体游民化的表象
在《现代史》中,鲁迅通过文学修辞,表达了对游民文化社会基础的认识。文本的主要篇幅,都在描述“变戏法”组织和表演者的行为和语言,这让人感觉游民文化主要是游民的文化,它的欺骗性和劣根性主要是游民阶层的特性。然而如果注意到文本的全部,鲁迅描写的“变戏法”是一个场景,其中也有“看客”,譬如“别的孩子,如果走近去想仔细的看,他是要骂的;再不听,他就会打”;“果然有许多人Huazaa了”;“看客们也就呆头呆脑的走散”等(23)鲁迅:《现代史》,《鲁迅全集》第5卷,第96页。,他们之所以被忽略,是因为他们的行为缺少戏剧性。鲁迅这样写,并不是有意忽略他们的存在,而是尊重社会现实,在《复仇》、《示众》等作品中,“看客”的存在状态和行为特征正是如此。所以,游民的刁滑和看客的愚昧共同构成了游民文化的社会基础,而看客又是基础的基础:首先,在传统社会里,游民阶层属于社会的少数,游民文化如果仅仅属于游民群体的“亚文化”,很难在社会产生深远影响;其次,看客群体的愚昧和沉默,纵容了游民文化的流传,在“变戏法”传播过程中,但凡看客变得较真和清醒,都可能阻止这种文化的传播。
在中国文化现代化发生之初,鲁迅就察觉到新文化内卷的可能性,这也是游民文化蔓延的社会基础。《破恶声论》对“伪士”现象成因的分析,便讲述了这个道理:
时势既迁,活身之术随变,人虑冻馁,则竞趋于异途,掣维新之衣,用蔽其自私之体,为匠者乃颂斧斤,而谓国弱于农人之有耒耜,事猎者则扬剑铳,而曰民困于渔父之宝网罟;倘其游行欧土,偏学制女子束腰道具之术以归,则再拜贞虫而谓之文明,且昌言不纤腰者为野蛮矣。(24)鲁迅:《破恶声论》,《鲁迅全集》第8卷,第27页。
在外在形态上,“伪士”与“变戏法”中的组织者具有一致性,他们都是利用并不高明的“表演”获取生存的资本,而在根本上,保守而愚昧的民众是“伪士”盛行的社会基础。“趋于异途”与游民脱离正常社会秩序具有相似性,这个行为本身并不具有危害性:“趋于异途”可以获取新的文化资源,中国文化发生现代转化的契机,也在于“趋于异途”;一部分人脱离正常社会秩序是社会变革的契机,从古代的“游侠”到近代社会里的“觉醒者”,也都从脱离正常社会秩序开始。然而民众的保守和愚昧,纵容了欺骗和残暴的恶习,如“偏学制女子束腰道具之术以归,则再拜贞虫而谓之文明,且昌言不纤腰者为野蛮矣”的现象,如果有民众能够有所进步和反思,就有可能会阻止它再次发生,社会也会走向进步。但如果民众长期无法与新的文化发生互动,新文化也就不可避免走向内卷,与游民文化合流,大量出现类似“变戏法”的现象。
通过鲁迅对于现代文化陋习的揭露和批判,我们可以看到新知识群体游民化的轨迹。如果说《破恶声论》中的“伪士”,是知识分子现代转型中难以避免的现象,而随着现代文化的发展则出现了自觉的伪士,他们利用民众的愚昧,通过制造一些新概念、新名称为自身牟利,就不是个别现象而是群体现象。《这样的战士》抨击的正是此类现象:“那些头上有各种旗帜,绣出各样好名称:慈善家,学者,文士,长者,青年,雅人,君子……。头下有各样外套,绣出各式好花样:学问,道德,国粹,民意,逻辑,公义,东方文明……。”(25)鲁迅:《这样的战士》,《鲁迅全集》第2卷,第219页。与早期的“伪士”相比,这一类知识分子不是因为食洋不化而出现知识传播中的谬误,所作所为也不仅仅是为了谋生,而是利用自身的文化资本纵情牟利。
鲁迅所列举的这些现象,在现代历史上都有现实依据。如上文提到的“学者”,五四新文化运动重要的推手之一便是学者,它何以在鲁迅的眼里成为一种“把戏”,以至于要“战士”拿起标枪?鲁迅在《〈野草〉英文译本序》中作了回答:“《这样的战士》,是有感于文人学士们帮助军阀而作”(26)鲁迅:《〈野草〉英文译本序》,《鲁迅全集》第4卷,第365页。。落实到这一时期,与鲁迅受到“现代评论派”的刺激有重大关系。鲁迅与“现代评论派”交恶的导火索是“女师大事件”,此派人士令鲁迅反感的原因,是他们在事件中居高临下的姿态。学者作为教育界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女师大事件”并非事不关己,“超然”的前提要么置身教育界之外,要么是凌驾于其之上,“现代评论派”属于后者。“现代评论派”的自信来自他们的“文化资本”,成员多数都是拥有较高专业技能的“名流”,在现代学院制度下可以稳获教职,也自觉成为教育界的代表和仲裁者。然而,“女师大事件”反映的不仅仅是现代学院制度内的小问题,而是对制度本身提出了挑战:就现代学院而言,究竟教授专业知识是第一位,还是培养有行动力的现代公民为第一要务?这是个严肃的问题,参与事件的教授也是用行动表明自己的立场,“现代评论派”将自己置身事外,要么回避、要么没有意识到这个问题,此时他们所谓“教授”、“学者”身份就变成一个职位,或者说一个阶层的象征,因为它们已经丧失了实际应该承担的社会功能。
(二)新知识群体游民化的社会根源
游民文化是游民群体性格的体现,“游民心态”又是游民群体性格的基础。“他们在社会中的特殊地位及其独特的经历造成了他们群体性格的独特性”(27)王学泰:《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第230页。。游民的群体性格,譬如强烈的反社会性、帮派意识等,是他们脱离正常社会秩序之后心态的反映。脱离了正常社会秩序,游民面临了严峻的生存危机,但也可以不受正常社会道德的约束,自然会形成迥异于常人的心理特征。在传统社会,虽然游民文化传播广泛,但真正的游民只是社会中的一小部分人,但随着中国社会在现代的剧变,全社会都出现了游民化的倾向。
这种变化在读书人群体中表现最为明显,在传统社会里,读书人不仅容易为社会接纳,且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是社会道德的建构者和仲裁者,这些特征都让他们不太容易沦落为游民。根据王学泰的研究,中国在宋元之际才出现“游民知识分子”群体,原因是此时读书人数量激增,过剩的读书人沦为了游民知识分子。相比较宋朝,读书人在近代遭遇了两大剧变,一是新式教育的迅速发展,知识群体的数量出现井喷的迹象,“新式学堂一枝独秀,取得长足发展,学生人数从1902年的6912人猛增到1909年的1638884人,1912年更达到2933387人。加上未计算在内的教会学堂、军事学堂,日、德等国所办非教会学堂以及未经申报的公私立学堂学生,总数超过300万人,成为一股重要的社会力量。”(28)桑兵:《晚清学堂学生与社会变迁》,上海:学林出版社,1995年,第2页。如此巨大的知识群体,难免有一部分人出现生存危机。其次是科举考试的废除,读书人生存渠道受到压制。这不仅减少了读书人安身立命的渠道,也让他们的社会地位下降,失去了读书人的优越感。在此背景下,知识群体内就会出现“游民心态”。孔乙己、魏连殳都是其中的典型代表。
这些早期“游民化”的知识分子更多是个人悲剧,而随着“游民化”的深入,一部分知识分子向腐败游民的方向发展,形成知识群体中“新的世故”。如《新时代的放债法》中的“精神放债”:“你倘说中国像沙漠罢,这资本家便乘机而至了,自称是喷泉。你说社会冷酷罢,他便自说是热;你说周围黑暗罢,他便自说是太阳”。到末了,这些精神资本家开始要求回报,“受惠者”必须“如命地‘帮忙’”(29)鲁迅:《新时代的放债法》,《鲁迅全集》第3卷,第520页。,否则便会被恐吓或辱骂。这种“新的世故”以精神为资本,当事人全然忘却知识分子的天职是人类精神的建构,精神活动的神圣感在他们的心目中荡然无存。如果说《现代史》有具体影射的现象,这部分人身上体现的残暴和世故就与“变戏法”组织者如出一辙。当这样的“世故”在知识分子中形成时,游民意识自然要在这个群体中泛滥了。
鲁迅对新知识群体游民化的发现,独特意义在于:游民文化在现代社会的蔓延,不仅是旧文化糟粕苟延残喘的结果,也是中国社会现代转化的必然,当旧的社会秩序被打破,一大批人客观上变成了新游民,自然也激活了游民文化的记忆。而游民文化的兴起,也必然导致新文化发展的内卷,新文化逐渐失去振奋人心、助人内曜的精神,变成不死不活的东西。
结 语
鲁迅对“现代史”的整体判断,可以增进学界对鲁迅文化批判的认识。首先,鲁迅对中国传统的批判应该一分为二来看待。今天认为鲁迅所批判的传统,有很大层面属于游民文化的范畴,它在传统社会长期存在但受到宗法文化的挤压,具有“隐形”的特征。因此鲁迅对于游民文化的批评,并不能简单视为批判传统,还具有发现“另一个中国”的意义。而且,鲁迅的这种发现并不以颠覆传统为主要目的,它是近代中国自然呈现的结果,因为皇权统治的衰亡,游民文化从“地下”走上了“地上”,成为有社会责任感的知识分子关注的对象。如鲁迅所塑造的阿Q形象,其性格特征在传统社会长期存在,但阿Q能成为一个典型却与近代语境息息相关,只有在近代,阿Q身上的游民文化意识才可能集中暴露在一个人的身上。其次,鲁迅对现代论敌批判的总体性。长期以来,鲁迅与同时代人的论战都被作为独立的事件进行解读,这种理解方法凸显了现代文化的丰富性,但对于鲁迅文化批评的一致性缺少关注。通过鲁迅对“伪士”的批评,再到对“变戏法”与“现代史”同构性的揭示,可见鲁迅对西式教育逐渐普及之后知识工具化和游戏化的担忧,对中国人精神自足的关注。无论是“伪士”还是“变戏法”,都是部分人为了自身利益将知识商品化,不仅没有实现传播新知识的目标,还可能导致人的精神更加世故和保守,从而让“现代”成为不死不活的东西。
同时,“变戏法”的隐喻还警示了新文化内卷化的危险。所谓新文化的内卷化,即新文化丧失了其激奋人心、革故鼎新的力量。五四新文化运动发生之初,在中国社会产生摧枯拉朽的影响,不仅在于输入新观念和新知识,更表现为对中国人思想解放和精神强健的意义,毛泽东将五四运动视为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开端便充分说明了这一点。但在新文化持续发展的过程中,知识阶层如果放弃了新文化对人思想和精神的建构意义,新文化在繁华之后必然会金玉其外、败絮其中,表面具有“新文化”之形,本质却传播着传统的游民思想意识。如果说“游民化”的存在是现代人难以逃避的宿命,那么作为新文化的建构者和发展者,新知识阶层如何避免遁入传统游民意识是值得警醒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