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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政策建议*

2022-03-14綦鲁明

全球化 2022年6期
关键词:流通物流体系

綦鲁明

2020年9月9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上指出,流通体系在国民经济中发挥着基础性作用,构建新发展格局,必须把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来抓。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明确提出健全现代流通体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对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论述为新时期加快建设现代流通体系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进入新时代,如何发挥政府作用,助力建设中国特色现代流通体系,是一个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

一、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发展现状和面临的突出问题

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我国建设现代流通体系的机遇大于挑战。正确认识我国流通体系的发展现状,把握存在的痛点难点,是发挥政府作用推进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的重要前提条件。

(一)我国现代流通体系发展现状

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全面深化改革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完善,我国流通体系建设取得明显进展。一是强大国内市场助力共同富裕局面加快形成。1978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1559亿元,2008年突破10万亿元,2019年为40.8万亿元。受到新冠肺炎疫情严重影响的2020年,我国消费品零售总额仍达39.2万亿元,货物进出口总额为32.2万亿元。(1)数据来源:万得(Wind)。可以说,流通的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创造了前提条件和良好基础。二是现代物流的基础作用愈发重要。我国基础设施加快整合、统一发展,物流需求不断增加,一批竞争力较强的现代物流企业快速成长。2020年我国社会物流总额为300万亿元,社会物流总费用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比率降至14.7%。(2)数据来源:Wind。在“十四五”结束后,我国物流总体规模预计将达360万亿元,将比2020年增加60万亿元。(3)佚名:《头条∣新格局下的挑战与机遇——在2021全国汽车零部件物流大会上的致辞》,网易号,2021年6月12日,https://www.163.com/dy/article/GCA9ERGF05507HPG.html。三是综合交通运输能力不断发展壮大。我国目前已基本形成超大规模交通基础设施格局,综合运输大通道正在加快建设,“一带一路”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取得重要进展,铁路货运量、港口货物和集装箱吞吐量、快递业务量等指标均稳居世界第一位。四是数字技术应用初见成效。数字技术与产业融合是现代经济社会的重要特征。目前,我国在综合运输体系、商贸流通体系、社会信用体系、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和应急物流体系等领域的数字赋能越来越多,为更好发挥现代流通体系连接生产与消费、扩大社会交易的功能,为我国“双循环”新发展格局的加快形成,提供了一定的基础支撑。

(二)建设现代流通体系面临的突出问题

经过数十年的改革和发展,我国流通体系形成了良好的发展基础。但面向新阶段,也存在诸多新旧问题,较为突出的有如下几个方面。

一是商品要素市场化改革尚未到位。这主要体现为国内统一市场尚未完全形成,垄断行业领域市场化改革进程缓慢,资金、土地、劳动力、数据等关键要素市场化改革空间巨大。能源、粮食、矿石等重要资源的供应链安全问题日益突出。市场价格不能充分体现资源环境成本,生态价值补偿和环境治理激励不足。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仍普遍存在,特别是民营和外资企业在进入一些垄断领域时难以获得同等便利的市场准入条件。流通领域仍存在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现象,公平竞争机制远未建立。

二是流通基础设施发展不均衡、不充分。首先,我国东南沿海和中西部地区在流通领域的差异尤为明显。我国东南沿海地区流通体系和供应链发达,已经形成较为完善的流通网络。中西部地区的流通设施和物流网点,除成都、重庆等一些重点城市外,整体布局仍有较大优化空间。在中美竞争加剧的背景下,随着高质量共建“一带一路”的深入推进,向西开放已经成为势不可挡的趋势。“东优西劣”的情况严重制约了我国流通体系的长远发展。其次,城乡流通基础设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当前我国城市社区商业网点建设滞后于消费升级发展需要。农村由于商贸流通基础设施供给不足,以及流通网络布局不完善,特别是“最后一公里”问题突出,消费水平远低于城市。

三是流通产业的现代科技支撑依然偏弱。我国不少先进流通企业已采用机器人、大数据、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现代信息技术,取得了良好的经营效益。但从总体看,我国流通体系的科技含量仍然较低,流通产业靠人力及资本驱动的状况仍未得到根本扭转。以农产品批发市场为例,市场经营者面临低收益和低盈利带来的生存及发展压力,对需要较大投入的数字化转型意愿不强,数字化建设能力也不足。数字化建设不足导致难以形成产地、批发市场和社区超市三者之间的供需数据链,不能实现有效协同互动,由市场需求引导生产的良性局面也就难以形成。

四是物流企业国际竞争力还不够强大。我国物流企业与国际上特别是发达经济体的物流企业之间仍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物流运输效率差距明显,物流成本难以降低。在现阶段,我国大多数物流企业仍沿用传统的粗放式运营方式,规模偏小且分散,物流业的系统性、协调性较低。这导致我国物流企业在国际物流市场上的竞争力不足,服务能力不足以支撑国内企业“走出去”对物流的需求,甚至难以适应国家经济安全发展的需要。

五是我国流通业立法有待进一步完善。我国流通业的法律制度建设仍较滞后,对其重视程度也不够,导致流通法律制度不能适应流通业高质量发展的现实需要。我国流通业立法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层次低、范围窄、形式散,大多以“条例”“办法”等形式存在。从立法层次看,大多为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属于法律层面的相对较少,法律规范效力不足,标准化程度低。在流通的诸多活动中,如运输、仓储等流通环节,还没有制定完善的流通行业规范,这不仅加大了流通发展的成本,也难以形成行业优势。另外,各部门立法相对独立,并且原则性过强,可操作性不足,导致立法资源浪费。从立法范围看,所涉内容较为狭窄,特别是市场主体准入门槛,消费者安全、健康、隐私保护等方面的内容涉及较少,无法满足信息时代流通和消费快速发展的需要。从立法形式看,涉及到流通业的法律条文大多散见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各个章节部分,没有形成一部完整成型的流通行业专业性法律法规。

六是流通标准体系建设严重滞后。在我国流通领域的标准体系建设中,存在着相关标准制修订周期较长、“标龄”高等难以适应市场需求的问题。发达国家流通体系标准制定周期一般不超过3年,标准的修订一般也在原有标准发布后5年内进行。我国相关标准之间还存在不统一的现象,包装、检验等方面标准不统一、不衔接的难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此外,我国流通企业标准化意识不强,很少能够主动将标准化战略作为企业发展战略。发达国家的流通企业多将其公司标准作为自身核心技术、企业形象以及商品或服务品牌战略所在。

七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仍未到位。塑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降低交易成本,以及提升流通效率,离不开流通体系信用建设。目前,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取得重要进展,但各地信用建设发展程度不一,各地从事该项工作的具体机构职能还未完善,各地信用信息归集质量及应用情况差异较大。联合惩戒工作还处在探索阶段,缺乏系统协同性和规范性。另外,规则意识、契约精神和诚信修养依然欠缺,社会中尚未形成“不敢失信”的氛围,信用交易风险问题仍然突出。

八是亟需大力提升体制机制改革和市场监管水平。政府对自身在流通中发挥作用的阶段性变化缺乏足够的自觉性。一些政府相关部门和工作人员存在某种施政惯性,改革初期的一些做法被沿袭下来甚至形成了路径依赖,对改革中的一些过渡性政策没有根据形势变化的需要推陈出新。在数字经济背景下,流通环境、流通结构、流体主体、流通功能均发生了重大变化,原有监管手段和治理切入点都有可能失效。适应数字化流通机制创新的监管与治理体系仍不健全,对规范市场、鼓励创新、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支撑作用不强。平台经济监管效果不佳,线上线下监管衔接不畅。

九是亟需大力提升规划引导和政策支持水平。改革开放初期,各级政府高度重视流通体系建设,通过发布规划和政策主动担负起市场再造的历史使命。在对外开放和市场化改革过程中,由于流通让位于国际化大生产,政府对流通曾有的规划职能逐渐弱化。例如,政府原有的商业网点规划建设职能消失,导致商业网点建设失控,布局不合理,造成巨大经济损失和消费不便利。从政策上看,由于流通体系本身带有公益性、社会性等基本属性,需要给予进一步的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需要加大落实保障力度。

二、充分发挥政府在建设现代流通体系中关键性引导作用的建议

现代流通能力是国家核心竞争力和软实力的集中体现,是决定一个国家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应进一步强化流通体系支撑作用,提升国民经济运行方式,推进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为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提供坚实有力支撑。

(一)借助产业链供应链思维,厘清政府与市场边界,促使两者形成分工协作

从历史演变看,流通是产业链供应链的基础,但随着全球产业链供应链的快速发展和蔓延,流通已经承担起延迟生产的价值生成功能和价值形式转换功能。这意味着流通与产业链供应链的各个部分形成了相互渗透、相互融合。由此,产业链供应链自身兼具的市场属性和公共品属性,也就自然传递赋予了流通。处理好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关键。新时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流通领域运行,还是需要本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基本原则。即在流通领域,市场能够发挥作用的地方应坚持由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政府不应干预;在市场失灵的领域,政府应充分发挥应有作用,弥补市场失灵。

政府需根据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国民经济平稳发展需要,积极承担起提供公共产品和服务的职责。在构建新发展格局背景下,政府在现代流通体系中至少有四个方面的现实意义。一是有利于更好助力构建统一大市场,促进我国流通体系实现系统性全面成长;二是有助于维护现代物流体系乃至产业链供应链的整体安全发展;三是有助于推进科技赋能流通体系建设,促进流通体系自立自强;四是有助于推进改革向纵深发展,解决体制机制瓶颈制约,更好发挥“两只手”的协同作用。不同企业作为产业链供应链上不同业务流程的承担者,则应担负起流通体系的市场属性职责,根据市场需求和自身实力,按照优胜劣汰的市场竞争原则,通过诚信经营,努力开展流通业务,拓展市场空间,提升产业链供应链和现代流通体系健康成长的内生活力;通过不同业务流程的差异性及由之带来的协作可能性,加大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协同推进现代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共同维护产业链供应链安全。需要明确的是,在建设现代流通体系过程中,市场与政府之间不是从属关系,而是根据发展需要发挥各自的应有作用,形成合力。

(二)构建商品要素自由流动的高标准国内统一大市场

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深化政府“放管服”改革,建设自由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一是推进重点领域市场化改革。推进铁路、民航、邮政等行业竞争性环节市场化改革,推动形成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推动大型流通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优化市场主体结构。鼓励各类金融机构、中介机构积极参与流通领域要素市场交易,提供融资、担保、保险等综合服务。完善流通领域数据资源确权、交易、应用等规定,加快培育流通大数据交易平台,保障流通大数据安全,健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机制,促进数据资源合规交易、高效利用。

二是提高重要要素资源市场化配置能力。推进全国性能源、粮食、矿石等资源性产品交易平台建设,稳步扩大上市交易品种范围,形成要素资源的国际贸易竞争优势。发展跨国大型贸易商,增强其资源整合能力,扩大其经营网络覆盖范围,提高其对大宗商品大规模集中采购进口的掌控能力和对国际价格的影响力。研发推出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等大宗商品的航运指数期货等创新产品。推进流通企业商事服务规范化、便利化,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建立商事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价制度。

三是完善市场准入。落实带有统一性、严肃性、权威性的“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避免各部门、各地方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继续放宽准入限制,支持有条件地区开展放宽准入试点。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加快解决“准入不准营”问题。研究流通领域通用性资格资质清单,统一规范认证程序及管理办法,提升全国互通互认互用效力。

四是大力推进市场公平竞争审查。增强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刚性约束,健全公平竞争审查实施机制,统筹做好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研究完善流通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指引,提升其科学性和规范性,推进流通领域公平竞争审查实施细则有效落实。鼓励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审查机制,协助定期评估。

五是加强反垄断执法和立法。反垄断本质上就是反不正当竞争。应依法开展反垄断执法,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制定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流通企业合规经营。引导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防止资本无序扩张。强化跨区域行政执法协同配合机制,形成反垄断执法合力。畅通不正当竞争问题反映和举报通道,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三)加快构建高效、绿色、智能、安全的现代物流体系

遵循物流运行网络化发展趋势,推进基础设施和服务能力建设,加快构建体现新发展理念,服务新发展格局的高质量现代物流体系。一是构建畅通高效的网络化现代物流基础设施。畅通干线物流通道,加快布局建设国家物流枢纽,加速补齐经济后发地区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形成一体高效的全国骨干物流设施网络,构建“通道+枢纽”为基础的物流网络运行体系,实现国内国际物流网络融合。加强与国家物流枢纽运行衔接,推进构建冷链物流骨干网络。对接国家物流枢纽,完善区域物流服务网络。大力发展共同配送,提高城市配送效率。强化城乡物流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完善县乡村三级物流网络,提升末端配送服务能力。

二是创新物流服务模式,拓宽物流服务范围。促进高铁与普铁快运设施网络化协调发展,开展多样式、大批量快件运输试点,加强与存储、分拨、配送等设施衔接,推动铁路快运服务创新。推进高铁快运与电商快递、生产制造等融合发展。推进物流与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营造物流与产业互促发展生态。推广物流集约绿色发展新模式。加快发展智慧物流,提升物流自动化、无人化、智能化水平。支持、鼓励和引导各市场主体大力发展绿色低碳物流服务。

三是培育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企业群体。支持骨干物流企业通过兼并重组、联盟合作等方式加强资源整合。引导龙头企业加快境内外节点设施布局。重点提高大型物流企业在矿石、能源、粮食等大宗商品的国内外采购、运输、仓储等规模化协同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推进中小微物流企业立足“专精特新”定位及专业服务,构建完善的物流生态体系支撑。全面提升物流企业的全球物流组织管理能力。通过加大全球物流经营战略和策略的科学制定,利用“一带一路”建设契机,推进海外物流园区、仓储中心、配送中心、分拨中心建设,努力打造高标准、高水平的国际智慧物流与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建成统筹国内外、覆盖全世界的富有影响力、绿色低碳的物流网络,提升国际物流供应链的服务效率、国际认可度和自主可控性,全力服务构建“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快培育一批具有国际视野的企业家,培养一批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一流经营人才。

四是加强高效应急物流体系建设。完善平急结合应急物资储备系统,重点加强粮食能源、抢险救援、医疗用品等物资储备。优化应急物资储备布局,重点建设完善一批综合应急物资储备库,打造层次分明、类型合理、协同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节点网络,确保储备物资常储常新。开拓多元化国际物流通道,有效防范能源、粮食和产业链供应链重点产品断供风险。

(四)强化科技赋能现代流通体系

一是大力提升以数字技术为重点的科技应用水平。加快实施流通科技创新战略,推广应用新型流通设施和设备,提高流通全行业机械化、自动化水平。全面系统推动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加工、经营管理、销售服务等业务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强化数字化思维,加快形成数据驱动的智能决策能力,提升员工数字技能和数据管理能力。实施中小企业数字化赋能专项行动。引导城乡实体商业企业积极上线上云,推进线上线下生产消费融合。丰富5G物流应用场景,推动实现基于“物联网+人工智能”的智慧物流模式转型,车、货、仓真正实现互联互通互动。加快数字化终端设备的普及应用。大力推进“交通新基建”建设。

二是注重提升流通主体科技创新能力。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资源向企业集聚,鼓励流通企业加大技术攻关和人力资本投入,推进技术、产品、组织模式、管理模式、商业模式等方面的创新。发挥大企业引领支撑作用,支持骨干流通企业牵头组建创新联合体,与科研机构建立流通研究院、流通产业创新中心、联合技术中心等,构建产学研用协作新模式,突破流通关键共性技术,提升创新体系整体效能。加强共性技术平台建设,推动产业链上中下游、大中小微企业融通创新,全面提升流通对产业的支撑作用。打造区域流通业科技创新综合体,带动传统企业实施创新转型。

三是培育科技赋能服务生态。科技赋能现代流通体系,根本是要解决广大流通企业面临的“不会”“不能”“不敢”使用科技的难题。这需要由政府出面,组织建立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双轮驱动,技术、资本、人才、数据等多要素支撑的科技赋能服务生态。面向流通企业转型升级需求,培育推广一批科技赋能解决方案。聚焦转型咨询、标准制定、测试评估等方向,培育一批第三方专业化服务机构。支持高校、龙头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强协同,建设综合测试验证环境,加强流通产业共性解决方案供给。建设科技赋能促进中心,衔接集聚各类资源条件,提供科技赋能公共服务。

(五)加快现代流通体系法制建设

按照建立科学有序、持续和谐发展的市场流通体系的要求,重点借鉴日本、韩国等国家流通业建设、管理和发展的有益经验,制定和颁布与国际接轨、具有国家法律地位的流通业相关法律法规,将现代流通体系建设和管理纳入法治轨道。探讨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法》,从行业性质定位到规划布局、政府管理、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准入、运营交易行为、流通秩序、规范标准、商品流通保障等方面作出明确具体的法律规定。明确各有关部门及地方政府监管职责,规范引导流通业转型升级,提高服务质量和能力,同时引导企业公平有序竞争,并在竞争中加强协作。立法还应体现和发挥好行业协会作用,明确其性质、地位、设立条件、与政府关系等,明确其工作方式及权利和合规范围,明确有利于行业协会开展服务的优惠税收制度,明确行业协会的社会公信力。逐步建立行业协会参与行业管理、推动行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六)深化流通重点领域改革

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需要加大关键薄弱环节改革,更好地推陈出新。一是构建适应数字流通需要的监管与服务。首先,加大对数字化自营零售商的监管与服务,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有序竞争。数字化自营零售商掌握着大量消费者数据,其经营活动又要建立在大数据分析上。数据本身在权利确定和使用规范上的模糊性,不仅会影响流通主体对数据价值的充分开发,也容易出现信息滥用和隐私侵犯行为。此外,零售扩张还暗含着垄断风险,其垄断形式在数字技术帮助下更加隐蔽。这些都需要进行及时有效的防范和治理。其次,加大对零售企业与优质供应商、制造商匹配的服务与监管。由于信息不对称,需要支持供应链服务商的加速孵化,推动供应链公共信息服务和供应链公共平台的供给优化。适应互联网品牌开发的零售制造趋势,需对零售商资源整合、供应商服务、制造商生产监管上加以统筹规划和重点支持。在以互联网品牌孵化为目标的商业生态构建中,需引入诸如审批、监管、“一站式”以及“点对点”服务等多种创业支持资源。最后,加大全链条、数字化流通机制创新。为促进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及数字供应链发展,在推进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时,需要政府对线上的支付与信息安全、信用认证、网络推广、商品溯源等提供完善的配套支持,从线下的商圈数字化改造、网络基础设施服务、用地规划、周边智能交通建设等方面,给予有效支持。同时,建立跨区域流通合作的协商管理机制,进行流通领域数字资源整合和政府管理职能的优化。设立流通体制改革工作台账,完善评估机制,抓好流通体制改革重大决策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

二是以改革推动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当前,推进内外贸流通一体化发展所面临的主要困难既在于内外生产力水平上存有差异,更重要的则在于内外制度对接和内外市场联动上缺乏有效安排。因此,应加强宏观调控,着重从内外贸法律法规、监管体制、经营资质、质量标准、检验检疫、认证认可等衔接上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形成供需互促、产销并进的良性循环。要按照“同线同标同质”要求生产既能出口又可内销的产品,并扩大适用范围,帮助企业降低成本,实现内外销转型。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和数字服务贸易,为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注入新动能。加强内外贸一体化过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此外,要大力推动自贸港、自贸试验区先行先试。推动自贸港、自贸试验区开展内外贸一体化探索,再将试点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七)大力构建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现代流通体系是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以商流、物流、资金流、信息流的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以高标准市场体系为支撑的流通系统,呈现出数字化、智能化、平台化、共享化、体验化、定制化、品牌化、连锁化、去中间化、统一化等趋势。现代流通体系需要有高水平的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与之相匹配。这就需要进一步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清理对企业跨区域经营、迁移设置的不合理条件,破除招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方便市场主体办理名称登记、信息变更、银行开户、注销等相关手续;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推进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改革,推动分阶段整合规划、土地、房产、交通、绿化、人防等测绘测量事项;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探索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准入准营标准;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推动与部分重要贸易伙伴口岸间相关单证联网核查,开展“组合港”“一港通”等改革;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加强涉外商事法律服务;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推行涉企事项“一照通办”,全面实行惠企政策“免申即享”、快速兑现。同时,防止资本推动大型企业野蛮生长,避免市场垄断和不正当竞争。建立政府承诺合法性审查制度和政府失信补偿、赔偿与追究制度,畅通政府失信投诉举报渠道。建立健全政策评估制度,推进政策评估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八)构建社会信用、规则标准以及现代金融战略支撑体系

一是加大现代流通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依法依规归集整合市场主体各类信用信息,开展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建立行业信用评价模型,分享使用评价结果,支持依法开展形式多样的市场化信用评价,以大数据为支撑实现市场主体精准“信用画像”。建立完善流通企业信用信息记录和披露制度,依法发布失信企业“黑名单”。完善第三方信用评价机制。建设重要产品追溯体系,以信用建设推进流通安全。

二是着力推进现代流通标准体系建设。由政府主管部门进行顶层设计,行业领军企业和专家参与,共同推进解决产品运输、包装、检验等方面标准不统一、不衔接等行业发展难题。对标国际先进规则标准,完善商品命名、编码、计量等规则和规格、品级等标准,提高流通透明度和效率。推动国家、行业、团体地方和企业标准相互配套、相互补充。建立健全流通数据资源采集传输、链接等规则,提高数据质量和交易规范性。推动基础通用和产业共性物流技术标准优化升级。加大流通领域规则标准实施应用力度,鼓励中介组织发挥行业推动作用,引导产业技术联盟率先推广,支持骨干核心企业示范引领,激发企业应用积极性。推动流通领域加强与生产领域规则标准对接。推动国内外流通规则标准对接,营造高水平经贸规则标准应用软环境。完善流通标准实施的监督和评价制度。

三是强化金融支撑作用。为适应流通对金融支付的特殊需求,应强化支付结算等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消费金融,以消费金融创新推动加快消费升级步伐,提供更多直达各流通环节经营主体的金融产品。在规范中大力发展供应链金融,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九)加大政府规划和政策支持力度

满足流通体系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政府应研究制定更适合流通体系发展的规划与相关政策。一是做好科学规划。要坚持全国一盘棋,凝聚共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共同推动现代流通体系硬件软件主体框架建设。应做好现代物流体系、综合交通体系等方面的全国布局设计。特别注重布局以社区为基本单位的商业网点及其业态结构,打造集商业、医疗、家政等功能于一体的现代生活社区。国家有关部委应本着解决社会主要矛盾目标,遵循市场规律,利用统筹规划、顶层管控、区域竞合、市场协调机制制定《城市网点法规》,明确社区服务体系必须占建筑面积的比重,形成各类生产生活要素有序集聚与流动的社区治理结构。做好科技赋能流通体系的整体设计,包括流通节能降耗的目标设定和绿色低碳发展的总体设计。谋划好国内与国际流通对接融合,国内外两个市场有机衔接、两种资源高效流通的顶层设计。同时,有效发挥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的市场监管监督作用。组织高校、智库等科研力量,强化现代流通理论与实践研究,逐步建立与现代流通体系相关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和话语体系,加强流通人才培养。

二是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流通基础设施和商业网点建设周期长、投资回收慢,效益不高。政府要从财税、金融、土地等政策上对符合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支持,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参与投资建设。特别是对居民日常消费所涉及的社区便利店、菜市场、大众餐饮店、洗衣店、家政生活服务等,留出一定面积的网点建设土地,并给予适当财税支持。在实现流通企业数字化、绿色化发展,改善小城镇和乡村的物流基础设施,以及推进和改善乡村道路的等级和质量等方面,也要根据各地情况,在财政和货币政策方面给予适当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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