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金融创新与监管创新促进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
2022-03-14张红地
宋 海 张红地
随着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上升为国家战略,目前已经在珠三角和港澳地区逐渐形成了分工明确、金融产业云集的世界级经济区和巨型城市群,正在成为拉动中国及全球经济发展的最新动力源。我们应该思考下一步如何通过提升大湾区的竞争力,聚集大湾区的金融资源、先进科技和高素质人才,发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特殊优势,推动金融产业融合升级和产业价值链重构,促进大湾区一体化协调发展。其中,大湾区的金融创新与监管创新是促进大湾区发展的核心因素,不但可以进一步深化大湾区金融合作,对促进大湾区金融监管一体化,维护区域金融安全与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中国及全球经济发展添加新动力。本文就如何加速大湾区金融创新与监管谈一些看法。
一、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具有较好的基础
一是香港特区具备特殊的对外开放优势和金融产业基础。在大湾区中,香港是能够与伦敦、纽约、东京并列的国际化金融自由港之一,相比同为国内金融中心的上海和深圳有一定的先发优势及更多的政策支持。世界上绝大多数的金融企业都在香港设立了分部处理当地金融业务,汇集了来自世界各地的优秀金融贸易人才,在文化教育、司法制度、科研等诸多领域与西方接轨,具备其他地区没有的特殊优势。而且香港作为优质深水港和国际化航空中转中心,对外交通便捷,人员往来方便,周边的金融服务体系具备较高的对外交往便利性,是大湾区金融产业走向世界不可或缺的助力和跳板。以香港为依托创建新的金融中心,阻力较小,能够吸引大量外资进入,可利用其特殊优势带动粤港澳地区的金融制度改革和金融服务业务革新升级,推出新种类金融产品,整合大湾区的力量赶超发达国家金融中心,可以充分发挥香港作为海陆交通枢纽的特殊地理优势,构建大湾区对外经济开放交流的新平台。
二是珠三角地区制造业具有较高的发展水平,但当前面临产业升级,有着巨大的融资需求,是产融结合的最好平台和投资的最好地方。大湾区金融创新战略不但对港澳有利,还可为珠三角地区制造业提供充足的资金支持,为产融结合提供巨大的平台。因多种因素制约,近年珠三角地区产业发展后劲不足,获得融资的难度较大,面对国际竞争市场份额已开始逐步缩减,部分生产线外迁。构建粤港澳一体化金融服务中心能够使该地区传统的通讯器材、工程机械、网络设备等优势产业获得充足的融资平台,可以筹集市场资金投入技术研发与产品升级。这些领域的企业在上市融资后通过购入国际先进技术设备、生产高附加值产品,可提高生产效率和经营利润,提升大湾区制造业的国际竞争力。通过宏观经济调节和各类优惠政策引导国际资本流入珠三角优势产业,使国外的金融评级机构、风投公司、科技创业孵化器逐步迁入粤港澳地区,也拓展了内地欠发达省份企业的融资路径,赋予各行业全新发展机遇。通过金融服务业的投资,帮助实体经济进行转型,满足产业升级要求,加快沿海省份城市的经济发展速度,提高港澳地区与珠三角地区之间的经济凝聚力和认同感,促进大湾区产业优化升级。同时,也为粤港澳地区乃至全国的资金提供良好的投资机会和平台。
三是大湾区的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对金融服务有较大需求。目前,大湾区已经逐步形成空前庞大的城市群,越来越多的产业园区和经济开发区推动了该地区的城市化发展,高素质人口与资金、生产技术大量集聚于此。由于大湾区特别是珠三角基础设施建设与世界发达湾区相比,仍存在较大差距,为提高大湾区发展质量和进一步改进大湾区居民生活品质,必须投资进行基础设施建设,为城际交通提供便利,提高大湾区的宜居水平。实施大规模基建的融资需求较大,对优质金融产品有较强的购进欲望,要求打造一体化金融服务中心和融资平台,加强金融创新和监管创新,为跨境金融交易提供方便,构建以大宗贸易为主的金融服务体系。未来,在基础建设基本完成,城市服务功能齐全的情况下,大湾区必将成为全球高收入人群的聚集地,随着巨额个人资产逐步涌入该地区,将形成庞大的金融避险产品市场。
总体看,金融发展与经济增长存在正相关的关系。因而大湾区的金融发展,可以带动该区域的经济发展,进而拉动中国的整体经济发展。促进大湾区起飞非常重要的发展因素就是金融创新,通过对金融发展模式的创新来提升产业的附加值。要想使得大湾区的金融发展模式不断创新,需要建立健全相对应的金融基础服务设施体系。
二、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的重点
一是在全国率先利用大数据资源,构建开放银行,使得数据资源首先在大湾区实现共享,从而增强大湾区银行金融服务能力,进而提升其核心竞争力。“开放银行”是指伴随金融科技发展衍生出来的一种银行与大数据企业合作的新模式。即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与金融科技公司基于应用程序编程接口(API)技术,利用API开放数据共享权,实现了银行与大数据企业或金融科技企业或者其他机构间的金融数据共享,拓展金融市场深度和广度,提高金融服务维度,提升金融消费者的体验,达到各方共赢目的的一种新模式。开放银行基于传统金融服务生态基础,通过API技术,在实现银行金融服务“走出去”的同时,实现外部场景“走进来”,其内涵是数据资源的共享与合作。不论是大数据企业还是银行,只要纳入数据接口,就可以做到数据共享,达到社会数据资源最大化使用,数据费用的节约及不同行业和不同企业与银行竞争力的协同都得到提高。开放银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率先成为建设统一技术和大数据市场的抓手。与传统银行业务不同,开放银行作为一种全新商业银行模式,通过全社会主要大数据及金融数据共享,促使银行由一个服务场所变为一种无所不在的服务平台。当前,正值大数据发展的关键时期,在大湾区率先建立统一金融数据要素市场,能够为数据开放共享奠定基础,通过各银行金融机构数据资源的有效整合,让数据能够更好地流动和应用,进一步提升大湾区数据资源价值,建成统一大数据市场,使金融数据要素得到更有效的配置,金融资源可以在更大范围内进行有序流动和合理集聚,提升大湾区银行业现代化水平。目前要做的是出台相关规定和政策,凝聚各方力量共建开放数据平台,防范相关制度风险,通过开放银行做到业务资源共享、服务共享。
二是大力发展金融科技,提升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水平,以金融科技创新带动金融创新。首先,完善金融科技创新体系,占领政策和制度高地。主要是政府主管部门针对大湾区金融科技创新,颁布相关扶持政策,完善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制度体系。其次,大湾区要构建各部门联动发展机制,规划好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战略,将大湾区金融区块链、金融互联网、数字货币、金融智能投顾技术等作为未来金融科技发展的重点,并引领中国金融科技的发展。再次,对大湾区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路径展开探索,促进深化内地与大湾区金融市场合作。同时,区内科创企业应同金融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大湾区设立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和创新的平台,加快构建有关科创基础设施建设,使区内相关组织机构同国家科技计划更好融合,协同创新。最后,政府部门应要求将粤港澳区域创新体制改革这一举措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不断加强对大湾区科技创新重视程度,以推动大湾区国际化创新平台的构建,以及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设立,并成为带动中国金融科技创新的新动力和示范区。
三是优化金融与创新产业空间布局。在产业融合发展过程中,不断优化大湾区产业空间布局,推动传统制造业向外圈扩散,优化科创产业布局。大湾区内政府应立足于整体湾区布局情况,着力打造以珠三角地区为核心的先进装备产业带,将创新要素的集聚作用发挥到最大。利用澳门和香港在商贸服务业领域的发展优势,弥补珠三角地区服务业发展的不足,促使传统生产行业逐步向价值链高端转型升级。围绕港深广为金融创新主核心、大湾区区内各金融中心为次核心的金融格局,建立统一的技术标准金融后台服务产业园区,逐步促使区域与国际金融层面接轨,以大量引进更多境外高端产业和人才,为金融科技创新助力,为产融结合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是大力开展金融与大湾区内先进的科创运营平台融合创新。区域政府需聚焦大循环内生动力,以深化科创改革为驱动,通过配置区内金融与科创主体,推动金融与科创中心联动发展。首先,政府可通过统筹规划区内金融与科创实体企业,积极引导资本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服务于科创实体企业,促使内部金融与创新资源合理分布,更好发挥科创效能。其次,大湾区内政府应以金融投资布局人工智能、电子信息、高端装备等重点科创产业平台,打造形成拥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科创产业集群。最后,在大湾区内通过盘活区内存量资金,加大布局金融支持科创企业的联动运营平台,构建区域内金融推动科创发展模式,推进重点科创产业改造,提高科创及金融资源利用的综合效益。
五是建立大湾区高质量金融与科创技术联动机制,推动高技术产业区建设。首先,发展区域内科创技术共建机制,实现政府、金融机构、科创企业联合发展“常态化”。大湾区内地方政府、科创企业和金融机构间应建立共建结对机制,实现区内资源共用、信息共享。其次,创新协作共通机制,落实金融机构服务科创企业产业链“常态化”合作。金融机构应通过“组织联网、人才连育、征地联盟、发展连谋、活动联办” 等方式形成金融服务科技创新生态群,(1)朱艳霞:《全国人大代表袁建良:建立多层次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中国银行保险报网,2021年3月5日,http://www.cbimc.cn/zt/2021-03/05/content_384790.htm。企业应充分发挥产业集群在沟通合作、要素对接、平台搭建中的桥梁作用,加速跨区域经济要素及金融要素流动。最后,创新金融与科技项目共融机制,推动科技创新、跨区域科创企业深度融合“常态化”。金融要与科技项目深度融合,大力促进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推动区内整体科创技术发展水平和质量的提升。
六是在大湾区构建普惠金融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大力支持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发展。双轮驱动就是指数据和机制双管齐下进行发展。大湾区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一直面临融资难的问题。建立“数据+机制”的双轮驱动的发展模式,就可以大大缓解这一难题,使小微企业和民营企业在向金融机构贷款时能融够资、够融资。通过构建普惠金融的双轮驱动发展模式,可以利用大数据分析对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和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进行分析,通过精准的数据分析来解决普惠金融的分散、粗放需求和金融机构集约要求不相符合的问题。利用大数据对信贷经营模式进行创新,不仅可以降低经营成本,还可以找到与金融机构经营模式相适应的普惠金融模式,使大湾区普惠金融发展模式趋于成熟。在大湾区建立能够使金融机构发展的普惠金融的有效激励机制不仅能够提升金融机构的积极性,而且还可以使金融机构的风险得到有效降低,资产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七是大力进行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创新。大湾区金融基础设施不仅仅包括支付、结算、登记托管等,也包括法治环境、信息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和评级体系等内容。完善的金融基础设施不仅有利于金融活起来,也有利于金融稳起来,并且成为金融市场运行的核心支撑,也是宏观调控部门、监管部门的重要平台和工具。由于金融科技的快速发展和应用,金融创新发展得非常快。目前,大湾区的金融市场基础设施在建设与监管方面都处于分割状态。因此,统筹推进金融市场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规划和监管,加强金融基础设施改革与互联互通,维护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安全稳健高效运行显得十分重要。此外,对于大湾区建设来说,需要考虑的还有金融基础设施的全球化及其监管问题,以及如何为国家层面的金融对外开放取得先行先试的经验。
三、需重点解决制约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发展的几个问题
一是要有效解决大湾区体制制度差异化问题。大湾区发展的特殊性及难点在于,涉及到的城市包含着一个国家内不同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地区。大湾区三地同属中国,但在制度、政策、法律体系方面存在较大的差异。特别是金融体制各不相同,在货币制度、金融机构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制度的不同导致制度壁垒的存在,在金融信息交流、金融人才流动、金融资金流通等方面都存在障碍。这成为限制大湾区金融创新的重要因素。
二是要解决金融创新发展资源不均衡问题。大湾区内的9个城市和2个特别行政区拥有不同的金融创新发展资源。其中,广州拥有丰富的金融创新资源及产业基础,建立了广州商品清算中心、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广州航运交易所等六大金融交易平台,设立了跨境金融资产交易平台;深圳是中国第一个拥有证券交易所的城市,是重要的金融中心城市,中国许多大银行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的总部都在深圳;香港和澳门的金融开放程度最高,香港作为国际第三大金融中心,拥有强大的吸引资本的能力和金融创新的资源;其他城市的金融资源、创新水平、产业基础及资本吸引力都不及上述4个城市,但拥有大量可供使用的土地资源。因此,如何利用大湾区内9个城市的优势金融资源,使大湾区金融协同创新发展,是大湾区金融发展面临的挑战。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金融创新资源共享机制问题。当前,大湾区内的城市在金融方面有一定的交流合作,如开展绿色金融合作,探索在大湾区构建统一的绿色金融相关标准,鼓励更多大湾区企业利用港澳平台为绿色项目融资及认证,支持广东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在香港、澳门发行绿色金融债券及其他绿色金融产品,募集资金用于支持大湾区绿色企业、项目等。但目前这些城市在金融人才流动、金融机制统一、金融创新研发分工等方面,联系和协作程度较低。要实现大湾区内部的互通互补,建立长效的创新资源流通共享机制是关键。如何建立健全不同制度背景下城市之间关于金融发展创新资源流通的相关制度和激励措施,是促进大湾区科技与金融创新发展的关键。
四是要解决大湾区内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产融结合力度不一致问题。首先,由于经济制度不同,地方政府针对大湾区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和产融结合支持力度不一致,颁布相关扶持政策有冲突,没有形成一个良性发展循环。其次,金融发展还未在大湾区内形成一个良好的联动发展机制,没有规划好大湾区内金融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及产融结合战略,当前发展的盲目性较大。
四、进一步加大粤港澳大湾区金融创新监管以促进创新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和顶层设计,提高大湾区金融监管体系层级,健全和完善大湾区金融政策自主性,强化政策保障。大湾区三地涉及不同社会经济制度,金融标准、行业惯例均存在许多差异。所以,要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和监管的组织保障,建设国际金融中心,大湾区就必须建立一个统一领导委员会或类似机构,机构成员由国务院相关部委(如“一行两会”)、广东省政府和香港、澳门特区政府组成。在统一领导机构下设金融合作委员会,专门负责大湾区金融合作事宜,加强三地金融合作的顶层设计,使得粤港澳三地金融合作有统一的领导机构,便于统筹工作、沟通顺畅、协调有序,有效缓解三地社会经济制度差异带来的不利影响。在金融合作委员会统一领导下,构建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创新跨境金融监管。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顶层设计,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加快推进金融业对全球扩大开放与对港澳地区开放先行先试,统筹兼顾金融创新与风险防控的关系,争取设立中央金融监管机构深圳总部,大幅提高深圳金融监管层级和金融政策的自主性。建议在中央金融监管部门驻深机构的基础上,设立更高层级的监管和协调机构。在操作层面,争取在大湾区内由中央政府设立人民银行深圳总部,以及银保监会、证监会深圳特别办事处等,代表中央协调、统筹和监管深圳金融工作,加大中央对大湾区金融中心建设的支持力度。设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特别办公室,联合原证券、银行、保险分业监管的力量,根据大湾区金融发展特点制定特色化的金融监管政策和规则,提高大湾区金融监管的层级和金融政策的自主性。提升大湾区跨行业跨市场交叉性金融风险甄别、防范和化解能力。争取中央政府赋予大湾区金融机构在一定额度内管理资金跨境自由流动、核准金融机构在大湾区开展跨境业务创新的权限。同时,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的政策衔接,做好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与自贸试验区深化金融改革开放政策的衔接,大湾区金融开放创新政策与产业发展导向、科技合作创新、对外贸易平衡发展等政策的衔接,实现大湾区金融开放与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联动、相互促进。
二是有序推动大湾区内金融双向开放,推广使用人民币,进一步推动人民币国际化,突出人民币国际化战略导向。按照人民币国际化的总体方向,坚持人民币优先原则,推动人民币成为大湾区三地之间经贸往来的主要计价、结算货币和融资、交易货币,扩大人民币在大湾区与其他国家和地区之间的跨境使用。支持香港、澳门特区政府增加人民币储备资产,逐步减少对美元的依赖,更加积极主动地支持国家推进人民币国际化。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逐步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期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与人民币相关的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逐步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有序推进大湾区三地之间金融业的双向开放,创新金融合作模式和路径。在金融机构层面上,加速开放金融业,降低港澳资金融机构的准入门槛,鼓励港澳资金融机构在珠三角9市设立分支机构,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分支机构,也鼓励广东的金融机构在港澳拓展业务,参与港澳地区的金融活动,二者在竞争中合作,共同为大湾区的建设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在金融市场层面上,建立资金和金融产品互通机制,有序推进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将在大湾区募集的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内地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要进一步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彻底打通“债券通”和银行间债券市场(CIBM)的通道。统一大湾区内金融行业相关标准,例如绿色金融认证标准,有助于大湾区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和金融行业的融合创新发展。在个人用户层面上,创造大湾区银行账户互联互通机制,使一个银行账户可以在粤港澳三地完整使用全部功能,让粤港澳银行用户可以享受更多优质便捷的金融服务。在《内地与港澳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CEPA)》框架下,推动内地金融业扩大开放对港澳地区先行先试,创新内地与港澳金融合作的路径和模式,支持港澳深度融入大湾区金融合作与发展、融入国家金融改革开放格局。支持中资金融机构和企业更加主动地参与港澳地区金融市场活动,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业务,在金融领域强化内地与港澳地区的互补、互助和互动关系。
三是突出大湾区金融创新特色,设立大湾区“监管科技”“监管沙盒”的试验区和全国科技监管示范区。以风险识别为导向,鼓励金融科技创新和监管科技应用,以创新试点的方式,探索在金融监管领域减少监管真空及监管重叠,消除监管套利,以适应混业经营趋势下防控交叉金融风险的需要。促进科技监管相结合,提高监管效率。在大湾区内,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云计算等金融科技手段和技术,积极创新金融监管手段。探索建立新兴金融业态大数据分析和风险排查系统,针对互联网金融、私募、交易场所、虚拟货币等领域非法集资风险问题,提高系统分析能力和预警能力。在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的基础上,建设统一的大湾区级金融监测平台,进行统一金融监测及跨地域监测、穿透式监测。将大数据金融安全与涉众金融风险防范工作有机结合,实现对网络借贷、众筹、交易场所、外汇交易、虚拟货币、区块链等涉众金融风险企业的预警监测。
四是继续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继续巩固其国际金融中心、人民币离岸中心、国际航空枢纽地位。在大湾区内积极发展绿色金融,建设国际绿色金融枢纽。推动香港建设成绿色金融中心,在香港建立国际高度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开发多种绿色金融产品,活跃绿色金融市场。在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绿色期货交易所。在澳门探索和建立以人民币作为计价结算货币的证券交易所、绿色金融市场、中葡金融服务平台。在大湾区内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大湾区金融市场的互联和跨境特色金融合作,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金融监管的条件下,鼓励大湾区保险机构创新,开发跨境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试点,依托大湾区股权交易市场,建设科技创新金融支持体系。鼓励广州进一步完善现代金融体系,建立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中心、产权和大宗商品交易中心,逐步提升金融国际化水平。支持深圳证券交易所不断创新上市规则,吸引在海外尤其是在美国上市的中资优质企业回归 A 股。注重发展金融科技产业,政府应当出台相关扶持政策,激励深圳的金融科技创新职能。利用澳门的特殊优势,把澳门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中国与葡萄牙语国家金融合作的平台,积极开展与葡语系国家的金融服务合作。总体目标是形成一个“金融+科技+生产+贸易”的多元化世界级湾区。
五是建立统一标准的监管体系和统一监管标准,有效控制金融业不确定风险。现阶段粤港澳地区的货币结算机制尚未完全统一,货币兑换汇率和银行存款利率各不相同,面对全球经济波动的应对措施和风险防控机制也有很大不同。粤港澳三地对跨境资本流动的管理规则不一致,容易因此诱发经济危机。为了预防金融危机、全面管控国际资本流动、降低金融风险,必须尽快统一大湾区的金融管理措施,建立粤港澳三方协调管理机构,共同配合,发挥各自优势,在统一的金融监管框架下稳步发展,实施有次序、有保留的对外金融开放。发挥国家体制优势,对金融市场进行系统性动态管控,及时传递国际市场信息,打破信息壁垒。由金融管理机构审核市场上金融企业的资质和所提供金融产品的质量,统一汇总各方信息建立数据管理中心,以此保障客户隐私和金融交易安全、共享行业信息。面对现阶段的金融海啸,应由政府部门统筹应对措施,在粤港澳地区实施严格的金融管制,调控国内金融行业与国际市场的关系,提高避险和抵御金融危机的能力,可适当通过金融杠杆工具使港元汇率保持稳定。统一技术标准,引进先进科技加强金融风险评估。建立一体化金融中心的前提在于统一技术标准和业务规范,做好法律法规方面的对接工作。必须保证该标准能够适应国际金融市场规则,建立一致的金融市场管理机制和金融产品审查制度,弥补制度漏洞,制定交易设备、信息传输网络规格、书面文件格式、金融服务上市审批程序等不同领域的统一标准,以此加深大湾区金融市场融合,在制度层面形成合力,加强整体的对外竞争力,去除所有制度性、技术性障碍,实现资金与人员的自由流动。在制定标准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科学技术发展对金融交易形式的影响,依托现代信息科技的进步推出智能化、个人化的金融服务产品,例如移动客户端支付、加密货币交易等新形态业务,及时抢占新时代金融创新高地,开拓全新的金融市场。金融监管机构还可引进人工智能识别、量子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工具对金融市场实施自动化管理,扩大管控范围和金融市场监管效率,利用互联网搜索技术探明用户信息,以此加强个人信用审查力度,降低违约风险。通过对金融交易信息的深入挖掘,总结市场变化规律,及时采取行动控制交易频率和额度,防止金融市场失衡。
六是创新金融服务产品,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政府部门应引导金融企业投资珠三角的企业孵化系统,为当地急需注资的中小型企业提供债权性融资。可由政府牵头、金融企业投资建设新型企业孵化器,改善管理体制,推行企业孵化器管理模式,构建完善的粤港澳城市群企业孵化器网络,鼓励私人资本进入内地开展科技创新投资活动,通过提供高质量的金融服务提高企业孵化的成功率与速度。金融公司可针对此类濒危企业推出新型金融产品,降低对企业信用的要求,扩大融资抵押保证范围,缩减贷款审批流程。中小企业能获得稳定的现金流,生存能力将大大提高。投资孵化器既满足了金融市场资源优化配置的要求,又减轻了政府管理压力,也提高了金融服务的社会效益。
七是加强粤港澳三地金融监管合作,创新金融监管方式,优化金融人才流动政策,为大湾区金融合作发展提供监管保障。创新灵活安全的金融监管体制机制,确立三地金融监管的内容和标准,确保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组建大湾区金融综合监管合作理事会,建立大湾区金融监管统一协调沟通机制,保障三地金融系统安全。制定统一的风险预警机制,建立健全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预警制度。完善粤港澳三地在反洗钱、反恐融资、反逃税等方面的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机制,完善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合作机制和跨境资金流动监测机制。推进三地之间的监管数据共享,建立金融数据备灾中心,定期发布大湾区金融发展指数,及时充分掌握大湾区金融发展的新进展,防范区域金融风险,促使金融融合更好地发挥推进大湾区建设重要引擎作用。鼓励和吸引港澳地区青年金融人才在大湾区内地城市工作、实习,增加选派内地优秀金融人才到港澳地区金融监管部门、中资金融机构交流以及挂职、任职,促进内地与港澳地区金融人才双向流动。鼓励金融监管人才到大湾区发展,推动大湾区金融监管人才交流、培养体系和平台建设。对来大湾区从事金融监管工作的人才,符合相应条件的,可以比照高层次人才相关政策,在住房、周转房、子女入托、入学、干部收入等方面提供必要支持。在人才交流方面,设立金融人才挂职锻炼实践基地,开展多向互动的挂职交流锻炼,培养复合型、高素质的金融人才。在人才培养方面,通过金融监管培养奖学金、金融人才发展专项基金等形式,定向培养金融和监管人才。同时,为现有金融监管机构人才提供学习机会和长期培训计划,包括境内外学习机会,不断提高现有金融监管人才专业水平和素养,为金融监管队伍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五、加快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创新需要做好的几项基础工作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制定战略规划,加强协调机制建设。在一个国家、两种制度、三种货币、三种金融体制的特殊条件下,推进大湾区金融合作需要三方进行全面谋划和通力协作,恰当选择合作发展的路径和切入点。在大湾区内应设立布局更合理、功能更完善的金融体系,为粤港澳跨区域资源分配机制、补偿机制搭建通道,消除资源共享流通阻碍。大湾区金融业要有效进行合作发展。首先,制定大湾区金融发展战略规划。鉴于目前三地制度不同,金融合作发展不可能一步到位,必须一步步推进。做到各方面通过协商、各自积极参与、成立协商机构等方式推进大湾区的金融合作发展。经过协同发展阶段后,三地在银行、保险、证券、投资等金融领域可实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待体制机制障碍完全消除后,三地金融即可实现一体化发展。其次,做好顶层设计。要站在全球视野和国家发展高度谋篇布局。在金融制度和体制机制创新、金融基础建设、金融市场布局、金融配套服务、金融人才培养、金融要素配置等方面加强大湾区金融合作的顶层设计,对大湾区金融建设与发展进行专项规划,为粤港澳金融合作明确方向、提供指引。最后,加强组织领导和政策保障。在大湾区内组织专门机构,形成统一领导,统管大湾区金融事业,协同推进三地金融合作发展。要进一步加大对大湾区金融政策的支持力度,设立金融创新发展专项资金,确保大湾区金融事业优先发展。
二是破除制度性障碍,创新体制机制,建设长效合作机制。三地要在“一国两制”的框架内,大胆创新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取长补短,相互发展。首先,充分发挥香港、澳门、深圳、广州等资本市场和金融服务功能,合作构建多元化、国际化、跨区域的科技创新投融资体系。其次,逐步缩小三地的法律体系、金融政策体系和金融监管体系之间的差异,放开三地金融互通的限制条件,扩大人民币、港币和澳门元的双向互认、自由流通通道。再次,扩大内地自贸试验区范围和开放程度,推动人民币作为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及国外跨境大额贸易和投资计价、结算的主要货币。推动自贸试验区与港澳地区开展双向人民币融资。探索实行本外币账户管理新模式,在账户设置、账户业务范围、资金划转和流动监测机制方面进行创新。探索建立与大湾区发展相适应的账户管理体系,在跨境资金管理、人民币跨境使用、资本项目可兑换等方面先行先试,促进跨境贸易、投融资结算便利化。通过自贸试验区桥梁作用,逐步使三地金融行业融合发展。最后,在支付、结算、信用卡、货币流通、投资、保险、理财、账户等领域,逐步实现三地互联互通、服务配套对接、三地居民待遇同等等目标;在银行、证券、基金、信托、金融公司等金融行业逐步放开各种限制条件,放开金融机构互设条件,逐步消除跨境金融服务业并购壁垒,逐步破除三地的体系障碍,构建更紧密的互利共赢的大湾区金融合作长效机制。
三是发展金融科技,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要实现大湾区金融互联互通,必须要有先进技术的支撑。为此,三地要携手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发展,特别是移动互联网、下一代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5G技术、API和软件开发工具包(SDK)技术、区块链、数字货币、网络安全等。携手推进金融与技术的融合,推进大湾区金融机构协同、金融市场对接、金融产品互认、金融基建互通、金融人才互动协同发展等。进一步推进粤港、粤澳电子签名互认,推动大湾区移动支付便利使用,推进大湾区智慧城市建设,取消相互之间通信漫游和长途资费,实现免费高速无线在大湾区城市全覆盖。探索在线支付、支付宝支付、微信支付、云闪付、银联闪付、银联二维码支付、刷脸支付等互联网金融新技术的跨境运用。深入推进跨境电子支票联合结算、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支付工具跨境使用等金融服务创新。从技术层面上保障大湾区金融合作发展的实现。在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方面,首先,加强三地金融支付体系、清算和结算体系、法律环境、公司治理、会计准则、信用环境、反洗钱等基础条件建设,以及金融网络安全、金融监管等基础设施建设,建立互通共享的征信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为大湾区金融合作发展提供条件保障。其次,推进银行进一步相互开放,三地银行业统一业务流程和业务标准,放开信用卡、储蓄卡办理条件,为三地居民提供一站式服务。第三,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逐步推进跨境结算、缴费、支付等“一卡通”服务,构建服务大湾区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和流转的金融基础服务平台。第四,大力发展特色金融。探索设立由三方控股的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使之成为互联互通的跨境投融资平台,支持大湾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能源与环保、金融与科技、教育与卫生、先进制造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发展。第五,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全球离岸人民币业务枢纽地位和国际资产管理中心功能。探索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澳门证券交易所,发挥澳门连接内地与国际市场有利地位的优势,专注于债券融资服务、人民币离岸服务,促进人民币国际化。在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加快建设广东国际金融城、广东期货交易所、广东大宗商品交易中心等金融贸易市场,建立大湾区“碳交易市场”,建设在岸、离岸跨境金融服务中心,建设全球绿色金融中心区。加快推进深圳科技金融和金融科技发展及保险业创新发展。全面实现粤港澳资源要素市场的对接连通。优化创新大湾区内资源布局,提高金融资源配置效率。
四是建立跨区域市场合作关系。目前,在较大的制度差异下,大湾区内人才、资本、技术等资源要素跨区域流动性较弱。从实际出发,可在符合规则基础上,建立跨区域特色市场合作关系,以实现区域间各项资源共享与流通。一方面,大湾区内政府部门应通过关税减免、政策扶持与跨境服务提供等举措,逐步开展对大湾区金融市场跨区域特色合作关系建立的探索。例如,可通过设立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逐步完善跨区域产品和资本流通机制。另一方面,金融机构可依据金融和科技创新发展产融结合的实际水平,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加快金融产融结合的步伐,拓宽区域内金融支持科技创新、产融结合的发展模式,逐步实现大湾区内市场关系共建。
五是充分发挥各方优势,建立高水平金融科技创新平台。金融科技创新是未来大湾区金融发展的驱动力和创新力,只有建立高水平金融科技体系和平台,金融才能更好地与产业融合以及支持大湾区经济快速发展。可借鉴广东省原有金融产业与科技创新的融合专项资金运作经验,基于已有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对大湾区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路径展开探索,促进内地与大湾区金融市场合作的深化。同时,区内科创企业应同金融机构建立长效合作机制,在大湾区设立科技与金融协同发展和创新联盟,加快构建有关科创基础设施建设,使区内相关组织机构同国家科技计划更好融合,协同创新。同时,争取中央政府部门将大湾区创新体制改革这一举措列入国家科技计划,并不断加强对大湾区科技创新重视程度,以推动大湾区国际化创新平台的构建,以及国际科技创新中心的设立。
六是构建大湾区人才体系。大湾区既有具备“中国速度”的经济发展龙头城市,又有香港、澳门两大具备国际航运与贸易能力的国际化都市。但是未来发展的关键,在于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和人才培养体系。首先,促进大湾区内高校跨区域、多领域、多层面合作,在促使区内复合型科技人才高效流动的同时,实现相关教育资源全方位布局。其次,大规模引进大湾区建设缺乏的各类高素质人才。吸引全球各类高素质人才到大湾区工作,解决户口、住房、子女教育、就业等现实问题,用事业和待遇留住人才,将大湾区打造成全球高素质人才基地。最后,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大湾区人才培养、引进机制。对人才引进与培养提前规划、提前布局。特别是在大湾区内建设高水平和高质量的高校,以及在现有高校基础上设置大湾区建设急需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