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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实践哲学视域下中医典籍英译批评原则*

2022-03-14

外语研究 2022年1期
关键词:典籍英译译者

沈 洁 王 宏

(1.苏州大学外国语学院,江苏 苏州 215006;2.南京中医药大学翰林学院,江苏 泰州 225300)

0.引言

由于中医典籍具有独特的文本属性,中医典籍英译者所处的时代和社会文化背景也不尽相同,再加上译者各自持有不同的翻译观和翻译目的,因此,中医典籍英译历来存在理解与表达各有差异的译文。应该如何评判这些差异?这涉及翻译批评的特殊领域——中医典籍英译批评。目前,国内外相关研究大致可分为三种类型。第一,采用不同理论视角,对译文特定的词语、修辞或译文整体翻译策略予以考察和分析。例如,Nigel Wiseman 2000,2001;兰凤利2007;兰凤利等2010;李照国2011;王彬,叶小宝2014;蒋继彪2015;吴纯瑜,王银泉2015;王玲2016,2018;蒋辰雪2019;杜海潮,韩丑萍2020等。第二,考察译者所处的社会、历史、文化环境和知识结构对其翻译行为和翻译策略的影响。例如,兰凤利2005;Pritzker&Hui 2014;范延妮2015;王尔亮,陈晓2017;张国利等2018;陈媛,黄忠廉2021等。第三,采用实证研究方法,调查分析各个译本在外国读者中的接受情况。例如,蒋基昌,文娟2013;李洁2015等。已有的研究视角多元、成果丰富,但大多是从某一侧面入手,容易顾此失彼。本文认为,中医典籍英译批评可以借助实践哲学视域首先提出与之相适应的批评原则,再建立起系统性的批评模式。本文尝试探索实践哲学与翻译批评研究的耦合,提出实践哲学视域下中医典籍英译批评应当遵循“层次性”“辩证性”“历史性”和“导向性”的原则,论证和探讨如何在上述原则指导下,对译文分别开展“真”值、“效”值和“善”值批评。

1.实践哲学理论述要

“从古希腊开始,理论之于实践的优越性,知识之于行动的优越性的传统,一直牢牢占据(哲学)主流地位”(孟强2008:1)。长期以来,西方主要的哲学流派大多认为存在超验的、理想的、永恒的和确定的“实在”(Being),因此不断追求事物的普遍统一,形成了“符合论”的真理观,这是一种理论哲学的思维方式。近代,科学革命将现实世界变得前所未有的复杂,寻求一劳永逸的“一”成为日渐渺茫的希望。当马克思提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2012:140)时,当胡塞尔呼吁哲学研究回归“生活世界”(Lebenswelt)时,人们发现,在理论哲学的纯粹思辨之外,还存在另一种更加贴近人类现实生活的“实践哲学”路径。

长期以来,学界对于实践哲学有如下几种解读方式:从本体论上来分析,实践哲学是与理论或思想哲学相对立的哲学形态,主要讨论哲学的实践性质。从认识论上来分析,实践哲学认为知识主要来源于实践,实践的方法构成了我们认识的基础,在实践过程中形成的知识是情境化的、历史的、可以被不断修正的。从应用意义上来看,实践哲学是指对“生活世界”中各种实际问题或社会问题进行哲学的分析和解释。

在现实生活中,实践哲学的研究范式各异。它最早起源于古希腊亚里士多德在《尼各马可伦理学》(Nicomachean Ethics)中对“理论”(theoria)、“实践”(praxis)和“创制”(poiesis)活动的区分。近代复兴之初,它主要关注“生活世界”的物质性生产和改造活动,如马克思的“实践哲学”。进入20世纪,“后期维特根斯坦、海德格尔、哈贝马斯、波兰尼(Michael Polanyi)以及实用主义者,都基于不同的理由对理论优位的哲学传统发起了挑战,并分别基于不同的实践概念发展出了新的哲学形态”(孟强2008:31)。伴随着“语言转向”,实践哲学开始与语言密切关联。例如,伽达默尔寻求通过“对话”来解释世界,其“哲学解释学”彻底改造了传统解释学二元对立的思维方式和反向求知的“符合论”真理观,引入了新型的历史观,重视意义的生成性和“实践”的伦理问题。哈贝马斯则继承了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社会批判和反思精神,在肯定伽达默尔解释学的基础上批判其个体主体无限张扬的问题,构建起以语言为本,“理解”为核心,思想庞杂、体系宏大的“交往行动理论”,该理论“吸收了多种近现代理论思想精髓,例如胡塞尔有关‘生活世界’的学说,黑格尔的辩证法思想,塞尔和维特根斯坦的语言学理论,以及马克思·韦伯、帕森斯和皮亚杰等人的社会学学说等,具有相当大的兼容力和吸纳力”(吕俊2002a:89),所强调的社会性言语行为效果和“商谈伦理”规范可以说是对伽达默尔反方法论立场的纠偏。

2.实践哲学与翻译批评研究的耦合

实践哲学在各个学科领域中都有广泛应用,引领了学术的发展。“语言转向”后的实践哲学以语言和“对话”为中心,使之与翻译批评研究产生了天然联系。在国内翻译界,许多学者利用哲学解释学中的“前见”“视域 融 合”“时 间距离”“历史 情 境”“效 果历史”等概念,重新审视了翻译中的“历史性误读”“文化过滤”和“重译”等现象(张德让2001;屠国元,朱献珑2003;朱献珑,屠国元2009)。吕俊等学者则将哈贝马斯的“交往行动理论”应用于制定翻译批评活动的新标准和构建不同于以往的翻译研究范式(吕俊2001a,2001b,2002a,2002b;吕俊,侯向群2005;周晓梅2015等)。本文认为,这两种学说在翻译批评研究领域形成了理论上的关照和互补,在“实践哲学”的框架下存在基本一致的真理观、意义观和伦理观。它们与翻译批评的耦合可总结为以下三点:

第一,实践哲学“共识性”真理观促使翻译批评辩证地看待差异、理解差异。

真理观是一切认识的出发点。实践哲学批判“符合论”真理观对客观绝对真理的盲目追求,主张在“生活世界”中寻求以“对话”方式获得“共识”。

伽达默尔视“对话”和达成“视域融合”为主体的自然存在方式。换言之,主客之间的相互一致不再是衡量知识客观性的唯一标准,主体之间在言语交往行动中就客观事物达成“共识”也可以成为认识具有“真理性”的合法依据。一方面,“对话”产生的“视域融合”并不会取消差异和多元性;另一方面,哈贝马斯进一步赋予“对话”以社会学性质,指出“对话”是一个充满斗争和冲突的场所,需要具有交往的“合理性”才能在主体间达成有效“共识”。

实践哲学的“共识性”真理观对于翻译批评研究有重要的启示意义。对翻译批评来说,原文不再是独立于主体之外,等待译者勘察发现的外部实在对象,译者理解原文其实就是与原文(作者或其他相关主体)进行“视域融合”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由于种种原因,译者对原文的理解和解释必然存在“差异”。翻译批评应当辩证地看待译文与原文,以及译文与译文之间的“差异”,既承认“差异”现象普遍存在,且有益于产生“对话”交流的效果。例如,针对同一原文,每一次“视域融合”(翻译)都能够产生新的、对原文更加深刻的认识,这样所形成的“理解循环”不断扩大着目的语读者的“前见”,形成新的“对话”基础。同时还要重视有助于理解最终达成“共识”,获得普遍“同一”的依据。例如,除了“此在”的译者,参与对话的“文本”自身也携带着“前见”,语言的自为性规律在很大程度上规定了理解原文的方法和方向,译者与文本的“视域融合”受到社会接受和伦理规范的限制等。

第二,实践哲学“生成性”意义观引领翻译批评采纳“历史”视角。

理解和解释的核心是围绕“意义”展开的,实践哲学的“对话”逻辑带来了新的意义观。在实践哲学视域下,语言是“理解本身得以进行的普遍媒介”(伽达默尔2007:525),理解“不只是一种复制的行为,而始终是一种创造性的行为”(同上:403),文本的意义具有了“生成性”的特征,能够在理解和解释过程中被不断扩大和加以修正。

实践哲学的“生成性”意义观给予译者很大的解释自由。“如果我们在翻译时想从原文中突出一种对我们很重要的性质,那么我们只有让这同一原文中的其他性质不显现出来或者完全压制下去才能实现”(同上:520-521)。这样一来,翻译成为一种从不同角度“突出重点”的创造性活动。“生成性”意义观引领翻译批评研究采纳“历史”的视角,走出意义“还原论”,将研究重心由原文转向“历史情境”、译者和译文,由单极走向多极,极大拓展了批评的视野。

实践哲学的“生成性”意义观对于翻译批评研究有重要的指导作用。首先,具有“历史”视野的翻译批评不仅重视译者的个人“前见”,更强调译者是由特定社会所规定和构造的个体,其个人的“目的性、独特性、批判性、超越性、革命性等,无不是以社会群体与社会系统为背景的,这是他的‘先有,先在,先识’这一先行结构的基础”(吕俊2003:74)。其次,采纳“历史”视角的翻译批评要求对译者所处的“历史情境”有充分的认识和描写,例如,特定历史时期目的语社会主体整体的文化观和翻译观,参与“对话”双方社会的政治文化力量对比,目的语文化自身的开放度与包容力等。最后,“历史性”的翻译批评要求批评者拉开“时间距离”来评判译者各自不同的翻译目的和策略效果。因为“时间距离”“能使文本脱离它所赖以形成的那个短暂而狭小的情境,在历史中获得一种普遍意义”(伽达默尔2007:207),这样我们才能“看到译者对于社会和历史所起到的推动和促进作用”(周晓梅2015:152)。

第三,实践哲学“商谈性”伦理观引导翻译批评形成“导向性”功能意识。

正因为人类的实践活动对应于变化的、可选择的“生活世界”,所以,实践哲学对行为的善恶、价值和伦理道德问题尤为关注。伽达默尔继承和发展了亚里士多德的古典伦理思想,认为解释学应当是基于理解和对话,对人类实践活动进行理性反思的“实践智慧”(phronesis)。但是,“实践智慧”已经不足以解释现代社会伦理价值和行为模式的多元化、特异性和偶然性。哈贝马斯则建立起依赖于平等对话的“商谈伦理学”,希望在参与交往活动各方的普遍共识基础上建立起“规范”,使交往成为“规范合理”而非仅仅“目的合理”或“策略合理”的行为。

“商谈伦理学”是一种“引导行动创造价值”(杜威2007:18)的伦理学路径。它以“交往合理性”的概念内涵为基石,建立了具有强、弱两种形式的价值规范。其中,强形式的普遍化规范表现为“遵循一种规范所带来的涉及每一个人的利益的后果和副作用,在每一个特定情境中都能为每一个人所接受”(Günther 1993:33),这使得规范具有理想化的公正性,虽然它“本身所包含的绝对公正或普遍的平等是我们无法做到的,但并不影响我们获得一种公正和公平的判断”(刘钢2008:219)。

实践哲学的“商谈性”伦理观对于翻译批评研究有重要的借鉴意义。虽然我们应当承认,译者的英译行为必然带有一定的目的和立场,但英译的交往实践活动既是目的性的,同时也是规范性的。目前,许多解释性的翻译批评似乎默认“把规范等同于特定情境中的伦理的自我选择,或把它等同于历史性的政治的自我解释”,这“无异于认为只要具有文化和功能性的事实的基础,一种行为模式就是合理的”(同上:5)。然而,大量的翻译史实告诉我们,翻译活动不仅深受生活世界的影响,也在一定程度上改变着我们所处的世界。既然翻译批评是一项针对翻译实践的反思性活动,那么,实践哲学视域下的翻译批评研究就应当兼顾理想与现实,不仅需要关注翻译的现状,重视对实然(已然)价值的描写分析和效果评判,还要关心翻译的合理性问题,重视对应然(未然)价值的规范设立。批评既当尊重特定历史时期交往双方通过相互尊重的平等对话自愿达成的阶段性“共识”,也该以强形式的道德理想作为评价翻译行为和译文的最高标准和追求,使之超越特定的历史和特殊的文化,实现批评的“导向性”功能。

综上所述,实践哲学视域下的翻译批评应该坚持“辩证性”“历史性”和“导向性”。在下文中,本文将结合中医典籍英译的特点,尝试在中医典籍英译批评中引入上述原则,探讨如何分层次开展“真”值、“效”值和“善”值批评。

3.中医典籍英译批评原则

中医典籍记录了大量传统医学知识,是以传递信息为主旨的文本类型。然而,由于产生于距今较为久远的历史时期,中医典籍不仅在语言表达方面形成了显著的语义、形式和修辞特征,更在理论构建方面显现出独特的哲学性和特殊的科技性。如今,中医典籍中的理论学说经过历代医家的注释与发挥不仅流传至今,并且框架未改,根基不变,其核心理论和思维方式依然影响着中医学的发展方向。为此,中医典籍英译便不仅具有史学价值,还依然存在临床实用价值和文化价值,更具有一定的学科属性。

有鉴于此,本文认为,中医典籍英译批评应当首先遵循“层次性”原则,即分层次认识和评价译本的“真”值和英译活动的“效”值与“善”值,在此过程中结合翻译批评的一般原则,于各个层次分别遵守批评的“辩证性”“历史性”和“导向性”(如图1所示),最终形成具有系统性的综合批评模式。

图1 :中医典籍英译批评四原则

3.1 “层次性”原则

(1)批评的第一层次是对译文的“真”值做出认识和判断。中医典籍隶属于科技典籍,其中所描写的“地方性”传统医学知识和原文中独特的语言表达形式成为原文最重要的本质内容和语言规律。因为种种原因,译者在理解原文时常常面临着很大困难,并且制定了各不相同的英译策略,造成了译文在“真”值方面的“差异”。因此,批评有必要首先从文本出发,考察译文具体的英译策略,以及译文在传递原文语义内容和信息,保留原文形式和修辞,以及保存原文文化等方面的“真”值情况。

(2)批评的第二层次是对目的行为和策略行为的“效”值做出认识和判断。中医典籍的英译具有多重价值。译者受到身份、“前见”和“历史情境”等因素的影响,对典籍的价值有着不同的认识,这便决定了译者的英译目的和所采用的翻译策略,使英译行为成为有目的的“突出重点的活动”,带来了译文在“效”值方面的差异。批评者应当侧重于考察英译的策略效果,译作在目的语社会的读者接受效果,英译行为的历史贡献等,自然形成对主客实践关系的“效”值评价,这是一种对已然价值的认识和评判。

(3)批评的第三层次是对翻译行为规范的“善”值作出评价。中医典籍不仅具有多元的价值,更具有学科属性,其英译应当适应于和有助于学科的发展需要。中医作为一种独立的医学体系和文化,一直在积极寻求通过各种途径与西医进行平等交流,以提升学科知识的普遍性,在世界范围进一步扩大其影响力。现代中医的基本理论与中医典籍的内容和观点一脉相承,典籍英译中译者主体与原文和原文文化代表所进行的“对话”是否充分、平等形成了译文在“善”值方面的差异。此时,仅仅“诉诸于对已然价值的陈述完全无济于事”(杜威2007:译者序22),批评有待从道德伦理视角“把价值关系现实和未来结合起来”(李德顺1987:247),形成有关翻译行为整体的“善”值批评。

3.2 “辩证性”原则

众所周知,中医典籍的文本语言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文化特质,不仅大量存在一字多义和语法表层形式缺乏的现象,并且经常运用丰富的修辞,迥然不同于现代科技文本的写作规范。除此之外,中医是以古代哲学为基础,通过“以表知里”和“取象比类”的思维方式来认识人体的生理功能和病理变化,建立起以“整体性”和“功能性”为特征的传统医学理论体系,其著述内容和概念术语与现代西医根据解剖和实验形成的学说思想有巨大差异。中医典籍的这些“特征”为译者理解原文和制定英译策略带来了很大困难,形成了多元解释的可能,也造成了译文在“真”值方面的“差异”。

那么,“差异”的普遍性是否意味着理解只能沦为个体主体的主观相对行为?翻译批评是否也会因为强烈的主观色彩而失去存在的必要性?答案是否定的,因为理解中医典籍不仅存在普遍的“差异”,还存在普遍的“同一”。中医典籍英译达致“同一”的依据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其一,语言的自为性规律。其二,历代医家对中医典籍的分类、注疏和发挥。其三,文本内容的可验证性。其四,理解主体的社会属性。所以,我们认为,中医典籍的“真”值批评应当以“辩证性”原则为指导,一方面细分“差异”,综合考量;另一方面将译文看作是“差异”与“同一”的辩证统一。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特别注意以下三点:

第一,当译本频繁出现严重的语义“误读”或“文化过滤”现象时,批评有必要客观地呈现“差异”,作为判断译文“真”值的重要依据。例如,我们应当承认,艾尔萨·威斯(Ilza Veith)英译的《黄帝内经》译本中“存在着不少错误的地方”(邱玏2011:101),她对《内经》“错误的理解和阐释导致误译比比皆是”(兰凤利2005:75)。

第二,对译本的“真”值判断不能拘泥于“个案的”“片面的”考察,而应当充分认识原文内容的复杂性和表达形式的多样性,分类、辩证地加以论述和评判。例如,倪毛信英译《黄帝内经》整体采用了以“解释”为主的策略,译文在一些篇章当中,尤其是“运气学说”部分对原文有较多删减和调整,但大部分篇章是在保留原文内容的基础上大幅增译和解释,有意识地保存了原文的一些文化标记,甚至有针对性地采用了“音译”和“直译”策略。因此,辩证而言,倪译对原文信息和文化特征的传递“真”值较高,但在保存原文结构、形式性修辞和音韵之美等方面“真”值偏低。

第三,英译批评不仅应当承认“差异”,还要重视它的积极意义,尤其是由“差异”所带来的“创新”的可能性。我们认为,在不影响中医范型,不“胀破”自身理论架构的前提条件下,理解和解释的“差异”存在意义和功能“创新”的可能。批评应当重视和积极评价解释中的“创新”现象。

3.3 “历史性”原则

在中医典籍英译的几百年历程中,英译的“历史情境”,尤其是目的语社会的哲学观和科学观发生了沧桑巨变,从而建构起不同时代译者迥异的认知“前见”,影响着译者的翻译观和文化观。除了塑造译者的观念性认知之外,中医典籍英译的“历史情境”还关涉许多具体的外部环境影响因素,如社会主体不断变化着的发展需求,中西两种“医学共同体”所属的文化和政治力量对比,中医自身在国内和国际社会的处境和发展,以及译入语社会对接受中医的开放度等。

随着“历史情境”发生变化,中医典籍英译在译者构成、翻译目的、文本选择和翻译策略等方面皆发生了显著改变。所以,本文认为,对中医典籍英译的“效”值批评需要以“历史性”作为指导原则,同时展开两个向度的效果评价,一是基于对译者所处“历史情境”的认识评价译者目的达成和策略应用效果,二是针对译文的读者接受和社会功能评价译文的“效果历史”。例如,虽然威斯在英译《黄帝内经》时常常“以西释中”,且误译颇多,仅从“真”值来看该译本并不尽如人意。但若将译者的“历史情境”考虑在内,我们发现,20世纪初,西医发展迅速,中医在国内已经面临着生存危机。在威斯英译《内经》之前,西方社会普遍质疑中医的“科学性”,与中医相关的文献资料不仅极为有限,且大多充满着偏见,中医典籍英译事业在目的语社会处于极度边缘化的地位,译者对原文产生“误解”不足为奇。从译文的“历史效果”来看,在威斯首次系统英译并出版《黄帝内经·素问》之后,西方“许多科技史学家从威斯的译本中第一次知道了传统中医是理性的存在”(Sivin 1968:230)。在这之后,中外译者已经陆续推出了近二十种《内经》英译本,并逐渐扩大中医典籍英译的种类。因此,“这部译作得以出版,对中医典籍的对外交流来说,已经是迈开了一大步,这一贡献值得当今学者尊重”(王尔亮,陈晓2017:39)。如此一来,对威斯译本的“效”值评判便独立于“真”值评价,形成了新的批评维度。

3.4 “导向性”原则

本文认为,中医典籍英译批评不仅应当关注译文的“真”值和“效”值,也就是译文的实然价值,同时还需要观察翻译行为是否合乎“对话”和“交往”的伦理,即译文的“善”值。这是从道德伦理视角“把价值关系现实和未来结合起来”(李德顺1987:247)的做法。

根据哈贝马斯商谈伦理学“强形式”的道德普遍化原理,所选择的规范需要满足“每一个人的共有利益”。这是一种理想化的公平要求,但它同时具有开放性,包含着应用维度,在具体应用情境中可以转化成为“弱形式”的道德规范,即关心参与交往的特定社会、团体和阶层的人是否自愿接受“遵循某一规范而有可能带来的‘后果和副作用’”(刘钢2008:215)。也就是说,参与“实践商谈”的各方要能够自由平等地参与论辩,以获得主体间的有效共识,这样“在面临道德争论与冲突时,一切有关的人在实践商谈中通过他们普遍承认的规范,会达到他们普遍接受和同意的结局”(薛华1988:7)。

事实上,“只有既开展有关具体应用情境的商谈又借助于那种超越特定应用情境的有关利益的普遍化商谈,我们才有可能客观和公正地应用一种道德规范”(刘钢2008:222)。中医典籍英译除了需要在目的语社会产生实然效果之外,还肩负着促进世界文化平等交流的更高理想。具体而言,我们首先要了解参与中医典籍英译的“对话”主体之间是否相互承认和相互尊重,“对话”是否充分和平等。例如,由于典籍作者早已“不在场”,译者便应当尽可能与典籍原文、历代注解、参考工具书、前人研究文献,以及中医文化和学术继承人展开“对话”。其次,需要考察译文是否反映了“对话”双方业已达成的理解共识,或者是否有助于形成新的共识。例如,针对中医概念英译,李照国认为“含有国情的概念均应音译”,即使面对一些“世界卫生组织所颁布的译法”,译者若认为“其与中文原概念之意仍有悬隔”(李照国2005:前言20),翻译中便适当进行调整。文树德也“特别注重探究中医古籍所处的社会与文化背景,以及相关的语源与语境”(郑金生2013:8),他以“depot”和“palace”分别英译中医的“脏”“腑”概念,以“camp”和“guard”英译中医术语中的“营”“卫”概念,在中医典籍英译领域引发了广泛的讨论。最后,批评要“忠实于具体应用情境,了解一种规范实践与每一个具体相关人员的利益的真正关系”(刘钢2008:231)。例如,英译活动是否能推动中西医学加强交流,是否提升了中医学说的普遍性,是否有助于实现中医文化“正迁移”,是否丰富了目的语文化的医学内容,是否有助于中医学说发挥医疗实效,造福人类,等等。

本文认为,中医典籍的“真”值批评以文本为中心,可以提供有关译文和英译策略的详细描写;“效”值批评将文本置于特定的历史环境和事件集合之中,从外部多元视角观察和解释英译行为;“善”值批评将商谈的“可普遍化原则”作为评价的伦理规范,克服了批评者受限于理论视角和评价立场的问题,可以为未来的英译活动提供积极的导向作用。

4.结语

近代翻译批评研究开始与哲学产生显性关联。20世纪,哲学逐渐由“理论”转向“实践”,后者的“共识性”真理观、“生成性”意义观和“商谈性”伦理观对翻译批评研究存在诸多启示。本文尝试论证实践哲学与翻译批评之间存在耦合之处,提出批评应当具有辩证性、历史性和导向性,再结合中医典籍英译的特征,首次提出中医典籍英译批评的四原则,以及在原则指导下分层次开展的“真”值、“效”值和“善”值批评。希望本文所做的讨论能为中医典籍英译批评探索出一条新的研究路径,并对建立中医典籍英译批评新模式有所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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