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挑战及中国应对
——基于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的视角
2022-03-13杨振姣陈梦月
杨振姣,陈梦月,张 寒
(中国海洋大学国际事务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100)
“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以下简称“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项重要的区域公共产品自2013年提出以来发展势头良好,受到了沿线国家的普遍认可和积极参与。中国与沿线国家在基础设施、经贸往来等方面开展务实合作,沿线经济水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高。但由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生态基础差异较大,加之经济发展不同程度地以牺牲生态环境为代价,尤其是全球治理“四大赤字”在新形势下凸显,国际社会合作面临诸多障碍,“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困难重重。“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水平的提高,不仅关乎全球治理进程,而且对人类社会影响深远。在复杂多变的国际环境中,在全球治理“四大赤字”日益加剧的背景下,“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面临着严峻的挑战。基于此,贡献相关的中国智慧、中国方案、中国力量将是文章研究和探索的重点内容 。
1 文献综述
“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发展一直是全球生态文明的重要部分,是中国“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内容,在学界引起了广泛的研究。中国提出的绿色发展是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的约束范围内,通过推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系统的可持续发展,提升民生福祉和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新型发展模式[1]。理解绿色发展的理论内涵,关键需要厘清绿色和发展之间的逻辑关系。目前存在两种代表性观点:一是强调绿色是归宿,即发展不能破坏生态,胡鞍钢等[2]构建了绿色发展的“三圈模型”(经济、社会和自然系统),强调子系统之间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调性;二是强调发展是归宿,即生态是经济发展的重要部分,诸大建[3]借鉴可持续发展的三重底线观念论述了绿色经济的三重底线效益。基于绿色发展理念,“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也逐渐得到关注,学者们广泛探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途径。李玫等[4]指出中国在实施“一带一路”倡议中应坚持绿色化,借助绿色金融工具引导绿色发展;杨达等[5]基于澜沧江-湄公河区域的环境治理实践,探索“一带一路”系统性的绿色治理路径以防范生态环境风险;张偲等[6]提出了以动力机制、实现机制和保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蓝碳合作机制,增加蓝碳以推动“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鞠传国[7]分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对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作用。汪万发[8]指出“一带一路”绿色发展伙伴关系建设正在成为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深化全球绿色治理和推动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及《巴黎协定》目标实现的重要布局。
中国国家主席习近平在中法全球治理论坛闭幕式上正式提到“四大赤字”[9],在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中又提到“和平赤字、安全赤字、发展赤字、治理赤字加重,人类社会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10]。在百年变局的冲击下,全球治理“四大赤字”被提出并逐渐引起了学界的关注。“四大赤字”源于全球治理理论,主要是用于强调全球治理面临的严峻形势。随着全球化进程的加快,全球治理理论兴起,“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处于全球治理广泛推进的背景下,共建“一带一路”是国际合作以及全球治理新模式的积极探索[11]。但是冷战后全球性问题不断涌现,得不到有效解决,反映了全球治理失灵,治理赤字日趋严重[12]。全球治理“四大赤字”是近年来国际社会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赤字”也称“缺口”,全球治理“四大赤字”是全球治理体系难以有效应对全球化带来的系列挑战,造成了国际秩序紊乱[13]和全球治理“失灵”的现象和状态。任琳[14]认为在百年大变局、世纪疫情和俄乌冲突三重因素叠加冲击下,全球治理秩序面临“四大赤字”的挑战。国内比较有代表性的学者普遍认为全球治理“四大赤字”出现的根源在于全球治理机制的缺陷:蔡拓[15]讨论了多元主体在全球治理机制缺乏公平的前提下出现责任分配的不平衡;庞中英[16]认为全球治理赤字是由于缺乏权威且有效的国际规则和机制,无法真正发挥全球治理的作用;吴志成等[17]提出既有的全球治理机制无法满足已经改变的治理需求,治理赤字困境愈发显著。“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同样受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的影响和制约。
通过梳理文献发现,目前已有不少学者关注了“海上丝绸之路”与绿色发展的关系,但以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作为切入点分析“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研究文献较少。鉴于此,文章以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为视角,将绿色发展理念和“海上丝绸之路”结合,是全球治理理论的深化和路径的拓展。将“海上丝绸之路”与绿色发展相联系,将绿色发展与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相结合,是文章的有益尝试和重要探索。文章重点关注“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面临的挑战,探索“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路径,提出全球治理的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
2 全球治理“四大赤字”解释框架
当前全球治理面临着严重的和平赤字、安全赤字、发展赤字和治理赤字,“四大赤字”各有侧重,相互关联。
和平赤字是基础问题,主要是指霸权主义与强权政治依然横行,“新干涉主义”给世界和平造成威胁,跨国争端与族群冲突频发,地区失稳、动荡不安[18]。和平是安全、发展、治理的基础,它作为人类进步和世界发展的基本理念和必要条件居于基础地位,安全赤字、发展赤字和治理赤字的解决离不开和平稳定的国际环境。和平是在对话的基础之上建立的,因此要缓解全球治理和平赤字,就要加强世界各国的沟通对话,发挥“海上丝绸之路”促进国际合作交流的作用。
安全赤字是保障问题,主要是指霸权主义、强权政治和冷战思维、集团对抗的阴霾并未消散,地区冲突与争端此起彼伏,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威胁层出不穷[19]。安全是在和平的基础之上,保障一个地区、国家乃至于世界得以发展的重要因素。安全面临赤字,和平、发展与治理都将失去保障。中美关系、北约扩张等新国际冲突造成的国际形势紧张危及每个国家的安全,全球安全倡议将各个国家的安全梦编织在一起,凝聚全球安全共识,为绿色发展提供保障。
发展赤字是目标问题,表现为全球发展总量不足和发展成果分配失衡,发展成果无法实现普惠和共享,贫富差距不断扩大。在以和平为基、以安全为石的前提下,发展才会成为国家面临的首要问题。总体来说,一个国家始终是朝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前进的。发展的目标得不到实现,全球治理、世界和平与安全都将丧失物质基础。因此,发展赤字加剧了和平赤字、安全赤字与治理赤字。投资和金融作为发展的重要引擎,通过与绿色发展的结合,能有效弥合发展赤字。
治理赤字是手段问题,主要是指全球治理体系和多边机制遭受冲击,国际社会缺乏统一协调的制度和机制来应对和解决全球治理问题,现有的国际制度和机制具有明显的碎片化特征,致使其作用和功能无法有效发挥[13]。治理是维护和平、保障安全、促进发展的重要手段和途径,加强全球治理有利于其他赤字的解决,并直接服务于发展这一总目标的实现。治理赤字使得和平赤字、安全赤字和发展赤字无计可施,也使全球问题难以得到解决。坚持多边主义、构建国际制度体系等全球治理手段是缓解治理赤字、乃至于“四大赤字”的突破口。
全球治理的“四大赤字”是相互影响、密切相连的有机整体。和平是基础,安全是保障,绿色发展是在和平安全的国际环境中实现的更高层次、更可持续的发展,同时绿色发展又能反哺世界的和平与安全,以“良好生态”为底色的“绿色政治”能够推动国家的长治久安,成为政治安全的根本依托[20]。而治理在整个过程中起到协调与维护的作用。因此,和平、安全、发展与治理牵一发而动全身,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从整体上深刻影响着“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发展。
3 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与“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关系
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作为全球治理中的重要障碍和制约要素,已经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突出矛盾和主要挑战。因此,厘清全球治理“四大赤字”与“海上丝绸治理”绿色发展间的关系非常必要。“四大赤字”从和平、安全、发展和治理几方面,全方位阻碍和制约着“海上丝绸之路”的可持续发展,冲击了“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普惠性、包容性和和谐性,影响地区发展和全球治理进程。与此同时,“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作为全球治理的重要内容,有强大的生命力和影响力,能助推和引领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的弱化和消弭,推动全球治理的良性发展。
首先,和平赤字与“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全球治理和平赤字直接威胁绿色发展的根基;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有利于持久和平的实现,填补和平赤字。“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面临的国际形势严峻,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频发,威胁国家安全和世界和平,产生了严重的和平赤字。和平赤字违背和平与发展这一时代主题,它对“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影响是极为致命的,动荡的国际环境和不平衡的国际话语权不利于国家可持续发展,在世界和平无法得到保障的背景下,谈绿色发展无异于空中楼阁。“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发展有利于沿线国家达成一致,以共同的绿色发展理念与目标引领区域合作,促进区域和平,弥合和平赤字。
其次,安全赤字与“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安全赤字使绿色发展丧失基本保障,绿色发展促进非传统安全问题的解决。一方面,俄乌冲突后,西方国家对俄罗斯的制裁与俄罗斯的反制裁博弈持续发酵,传统安全形势严峻,“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要让步于国家安全治理,呈现发展缓慢的态势。另一方面,非传统安全是“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重要契机和有效领域,绿色发展与生态安全、能源安全等非传统安全议题相互联系、相互促进。绿色发展需要筑牢生态安全屏障,不顾及生态安全的发展是毁灭性的不可持续的发展。安全赤字冲击着“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绿色发展受阻反过来又会加剧全球治理的安全赤字。推动绿色发展能够消除生态危机,消弭安全赤字,保护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与此同时,“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建共享绿色发展,有利于达成区域共识,为缓解安全赤字携手努力。
再次,发展赤字与“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发展赤字减缓了绿色发展进程,阻碍可持续发展目标的实现;绿色发展的关键是实现可持续,达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可以从根本上解决发展赤字。“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多为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长缓慢,全球发展总量不足,处于粗放不可持续的劣质发展状态[21]。由此可见,“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经济基础薄弱,发展水平参差不齐,增加了绿色发展的复杂性。“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不仅强调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其重要诉求是实现沿线国家和地区的和谐发展和共建共享共赢,而发展赤字有悖于绿色发展目标的实现。绿色发展理念倡导保护环境,顺应自然,以使自然资源能够永续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的可持续发展。因此,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发展赤字问题。
最后,治理赤字与“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治理赤字阻碍了绿色发展问题的解决;绿色发展能够促进国际合作,缓解治理赤字。目前全球治理面临的热点问题此起彼伏,非传统安全威胁持续蔓延,单边主义和保护主义甚嚣尘上。治理赤字会对“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相关规制和多边合作造成冲击,不利于热点和冲突问题的解决,难以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扫清障碍。此外,治理赤字不利于国际公共产品的有效提供,治理制度缺失、治理机制失效、治理秩序混乱,这些都使得“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举步维艰。而“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有序推进能为全球治理问题的解决提供成功范式,建立全球治理多边合作机制,促进治理赤字的解决。
新形势下,全球治理“四大赤字”问题凸显,“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发展必然受到强烈冲击。与此同时,绿色发展以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为基础,是全球治理“四大赤字”弥合和修复的重要依托和内生动力,能大大弥补和缓解全球治理的诸多空缺,是深度推进全球治理的价值引领和重要途径。
4 “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挑战分析
“海上丝绸之路”以海上航线为主要通道,其涵盖四个方向:中线,西线,南线和北线,由于“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划分缺乏统一标准,文章将沿线国家大致划分为四个航段:东南亚、南亚、西亚北非和东北亚航段,每个航段所代表的地区又有着独特的自然地理环境和社会发展情况,简要梳理一下各地区的绿色发展现状。第一,东南亚航段。东南亚工业基础薄弱,经济发展两极分化严重,经济增长依赖于矿产资源的消耗,比如铜、锡和油气资源等,碳排放量大,资源退化、海洋环境污染严重,绿色发展潜力较大;第二,南亚航段。处于工业化初期阶段,基础设施发展滞后,矿产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绿色发展潜力较大;第三,西亚北非航段。水资源分布不均,大部分地区水资源严重匮乏,农业灌溉不合理以及化学污染的影响引起土壤盐渍化等生态问题,过度放牧和垦殖导致土壤流失严重,化石能源无序开发导致生态环境污染严重[22]。第四,东北亚航段。东北亚主要包括中国、俄罗斯、日本、韩国、朝鲜和蒙古国六个国家,相比于其他几个航段,其经济、社会以及绿色发展水平较高,但日本核污水排海决定一旦实施会对“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造成严重威胁。另外,全球气候变暖加速海平面上升,海岸和沿海基础设施遭受侵蚀,成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障碍。
目前,“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绿色发展取得了一些成果,绿色发展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绿色发展政策措施不断完善,绿色发展合作平台日益稳固。但作为全球治理重要内容的“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无法回避全球治理“四大赤字”的制约和阻碍,面临诸多挑战和压力。
4.1 和平赤字加剧,“绿色正义”缺失
俄乌冲突爆发,地区冲突和局部战争此起彼伏,霸权主义和强权政治威胁愈演愈烈,强烈冲击世界和平与发展形势。此外,西方势力围绕我国周边的政治、经济、外交等领域博弈愈发激烈,西方大国利用政治和意识形态手段拉拢周边沿线国家,挑起主权争端,加剧和平赤字。“海上丝绸之路”途经并且涵盖了很多全球海上战略通道和国际热点区域,影响到某些大国的战略布局和区域辐射渗透。由于西方势力的介入和国外舆论的煽动,导致部分国家和地区对于“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发展缺乏认同和信心,对“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构成巨大障碍。
西方大国秉持“国家本位主义”,对“命运共同体”的认同度很低,在全球事务中坚持以自我为中心,国际社会正义并没有得到很好地秉持和维护,绿色治理面临“主权”与“球权”的冲突。由于“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涉及陆海生态安全问题,尤其是海洋生态问题,没有国家或地区能够独善其身,需要“绿色正义”价值取向统一共识,实现生存观念从“人类自我中心”转向“与多样生物和谐共存”。目前“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这一原则没有被沿线国家贯彻落实,无法用来解决绿色发展中出现的困难,“绿色正义”缺失[23]。
4.2 安全赤字扩大,国际动荡加剧
新冠肺炎疫情困扰全球,俄乌冲突加剧了国际形势的不确定和不稳定性,区域争端此起彼伏,国际关系陷入八方风雨的动荡变乱时期,践行全球安全倡议、构建人类安全共同体受阻。面对百年变局,全球发展不安全形势凸显,经济、粮食、能源、社会危机叠加,国际安全存在着惊人的赤字,“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受国际动荡导致的粮食和能源短缺问题影响,存在社会动荡的风险。在国际安全难以保障的环境下,经济社会发展受阻,绿色发展举步维艰。另一方面,“海上丝绸之路”伴随的经济现代化和工业化引发了一系列的生态安全问题,加之全球生态危机,这些都对“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造成直接冲击。因此,“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所面临的国际环境动荡,处于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威胁交错纵横的复杂国际安全形势,安全赤字问题亟需破解。
4.3 发展赤字严重,分配正义缺位
21世纪以来,新兴经济体搭乘经济全球化快车,经济发展高歌猛进,相比之下,发达国家的经济增长速度放缓,世界整体经济发展质量与增长速度也出现缓慢迟滞现象[24]。2022年1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发布报告中显示全球经济增长将从2021年的5.9%放缓到2022年的4.4%[25];2022年3月,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的中期报告指出,受俄乌局势影响,全球GDP增长可能会下降一个百分点以上[26]。当前全球发展失衡问题突出,不同国家和地区间发展差距较大,部分国家内部存在发展不平衡问题。例如,非洲地区的科学技术和基础设施严重匮乏,中东地区长期面临社会动荡,虽然资源储量丰富,但经济发展情况不容乐观,大量人口的生活水平在贫困线以下。此外,现行的全球金融治理机制秉承新自由主义思想,市场机制主导经济全球化,致使金融危机周期性频发,非但无法实现全球普惠,反而会加剧国家间利益分配不均,为全球经济增长埋下隐患。目前,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进程中,某些国家经常配合西方大国制裁、打压其他国家和地区,这种行为也直接导致全球经济增长和分配公平目标受阻。
4.4 治理赤字凸显,绿色发展规制缺陷
治理赤字凸显,意味着现有的国际治理机制与制度无法有效地发挥其作用,功能缺失,国际合作艰难,进而引发国际公共产品供给不足问题。全球治理赤字的根源是治理理念和实践已经滞后于国际关系和世界政治的现实变化。2017年,中国出台《关于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对基础设施建设绿化、绿色产品标准等作了规定。2021年《“一带一路”环境政策法规标准蓝皮书(东南亚篇)》[27]中指出,在推动“一带一路”绿色发展的工作中要注意发挥生态领域“软法”的作用,企业严格按照环境标准进行环保核查,推动国家间环境法律法规的信息交流等。这些都能够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和区域合作提供指导。但是在“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立法进程中,陆海统筹原则贯彻不到位,中国涉外环境立法不足[28],各国的环境规制协调难度较大。其次,中国在推进“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虽然通过一些双边合作条约将绿色发展纳入到框架体系中,但目前仍仅停留在原则层面,制度政策并没有细化到操作层面。反观《美国-墨西哥-加拿大协定》(USMCA)将海洋环境和生物多样性等议题纳入到贸易规则中[29],中国需要进一步将绿色发展从理念和原则向实践和操作层面转变。
4.5 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存在固有矛盾
“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经济发展阶段和利益诉求不同,部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较低、发展方式粗放[30],经济增长过度依赖于资源密集型产业,相比于经济发展领先的国家,绿色发展进程明显滞后。主要原因在于绿色发展要求以低碳循环经济带动发展,强调高科技含量和低资源消耗量的生产方式。但对于非洲、东南亚以及中亚等国家和地区来说,薄弱的经济基础和技术创新研发能力,不足以支撑其在短期内完成产业升级和技术革新,导致资源利用、生态治理水平和效率较低。此外,在绿色发展进程中需要较大的资金技术支持,短期内其利益诉求主要还是在于实现经济增长,满足人民的物质生活需要,只能在目前的发展基础上吸取别国经验教训逐渐转型。这些问题一定程度上排斥绿色发展,形成经济增长与绿色发展相伴相生的矛盾共同体。
5 “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中国应对
顺应时代发展需要,习近平大力推行绿色发展理念及其实践,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经济发展正在朝着环境友好、高质量发展方向转变。面对全球治理“四大赤字”凸显,中国作为“海上丝绸之路”倡议的发起者,应该从发展理念、绿色规制、创新驱动、生态治理等方面进一步落实绿色发展具体措施,发挥大国引领的作用,加强国际合作,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形成推动国际公共产品做优做强的合力[31],同沿线国家共同建设绿色“海上丝绸之路”。
5.1 深化命运共同体共识,缓解和平赤字
不论“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采取何种经济和社会发展方式以增进国民福祉,各国都面临资源短缺、气候变化及生态环境等系列问题,沿线国家乃至世界各国都是休戚与共的命运共同体。面对国际安全形势不容乐观的和平赤字,中国坚持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安全观,坚持和平发展道路[32],维护以联合国为中心的全球治理体系,始终强调以和平协商解决国际争端,承担发展中大国应尽的责任,共同维护世界和平与安全。
“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推进需要沿线各国坚持命运共同体共识,打破海洋区域化狭隘思想,坚持多边主义,加强海洋生态治理,推动绿色发展,实现“人海和谐”以追求“绿色正义”。王毅[33]指出,要坚持多边主义,共同维护海洋发展秩序,这对于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具有指导性作用。中国倡导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反对某些国家将海洋作为推行单边强权的工具,侵犯其他国家的正当合法权益。“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同高举多边主义旗帜,维护以国际法为基础的海洋秩序,维护各参与国的国家利益、海洋权益和发展权益,以平等对话为基础,缓解和平赤字,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提供一个和平的国际环境。
5.2 践行全球安全倡议,消除安全危机
筑牢全球安全屏障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的前提和基础。为创造持久和平安全的国际环境,中国提出了全球安全倡议,与国际社会共同维护全球安全,率先在“海上丝绸之路”发挥引领作用,保障绿色发展的稳步推进。
首先,全球安全倡议强调坚持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共同应对地区争端和恐怖主义、气候变化、网络安全、生物安全等全球性问题[34]。“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推进的同时要克服传统安全与非传统安全的威胁。随着全球化进程加快,全球安全态势逐渐从传统安全向非传统安全领域延伸,在复杂多变的疫情、气候变化等非传统安全盛行的今天,坚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践行全球安全倡议是破解安全赤字,保障绿色发展的关键。为此,“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需要就疫情防控、气候治理、绿色发展等全球性问题建立多边合作机制。
其次,全球安全倡议强调通过对话协商,以和平方式解决国家间的分歧与争端[34]。俄乌冲突后,重视区域安全成为中国关注的重点,建立安全信任和尊重合法安全利益是“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的共识。全球治理有转向区域化的趋势,“海上丝绸之路”作为一个具有跨国性、区域性特征的贸易交往通道,维护其和平与安全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的基础和保障。
再次,在践行全球安全倡议的基础之上,需通过监测与预防逐步减少潜在的安全隐患,创造一个安全稳定的国际环境,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消除障碍,也为国际绿色合作提供机会。相比发达国家,“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基础更为薄弱,通过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为其绿色发展提供经验和指导。
5.3 推动经济绿色增长,破解发展赤字
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绿色发展应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支持绿色发展的金融投资,加快节能、降碳先进技术的研发和推广应用[10]。推进“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中国应该带头坚持创新驱动,进一步加大绿色投资和绿色金融的供给力度,为“海上丝绸之路”公共产品的供给探讨新的绿色经济形式,打造富有活力的绿色增长模式,坚持互利共赢,促进公平发展。
首先,发展绿色投资与绿色金融。2021年绿色投资原则指导委员会发布了题为《迈入净零时代》(Stepping into the Net Zero Era)的年度报告,它是一个自愿性绿色投资原则。签署国家将可持续性嵌入共同治理,公开环境信息,使用绿色金融工具,考量环境、社会和治理风险等七项原则[35]。《绿色投资原则》(GIP)同样适用于“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发展,中国鼓励“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和地区将GIP作为一个可持续投资网络,鼓励更多国家和金融机构参与进来,激励以市场为基础的低碳和绿色增长。一方面,解决基础设施融资缺口和发展需求问题,另一方面,更加关注生态环境风险,将绿色发展的成本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增长,减少污染,避免代价高昂的“碳锁定”(Carbon Lock-in,主要是指工业经济被锁定在碳密集的化石燃料技术系统内)[36]。在绿色金融方面,中国继续探索更加高质量、可持续的新经济形式,为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绿色经济发展提供“中国方案”。绿色金融通过绿色基金、绿色信贷、绿色经济发展规划、绿色投资、绿色保险等金融工具和政策的支持,为经济绿化提供动力;亚投行、丝路基金、金砖国家新开发银行等相关金融机构作为重要的参与主体要全方位支持沿线国家的绿色项目开发,为“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提供充分的信贷支持,支持企业融资,挖掘企业价值,还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进行绿色投资,鼓励社会资本参与“海上丝绸之路”的绿色经济发展,为沿线经济发展注入活力,推动金融体系的创新;健全绿色金融监督和风险管理机制,统一绿色金融监管标准和规范,确保绿色投资资金进入名副其实的绿色项目,最终真正实现以绿色经济促进绿色发展的愿景[37]。
其次,用数字经济为绿色发展赋能。随着高新技术的发展,未来的绿色发展离不开科学技术创新。中国在发展自身绿色技术的同时,应当加强同“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在技术创新方面的国际合作。一方面,促进绿色发展与数字经济的深度结合,充分利用好数字经济对绿色发展的赋能效应,发挥技术创新在生态环境容量和资源承载力有限的约束条件下实现绿色发展的根本作用[38]。另一方面,通过培养和引进绿色专业技术人才,以绿色技术提高“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绿色发展的水平。
再次,发展成果公平分配。中国提出“共商共建共享”的全球治理观,最具特色之处在于它呼吁全球治理秩序应该迈向更加公平的方向,发展成果应该惠及各国[39]。在“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中也应秉持这一原则,坚持互利互惠,发展成果更多体现发展中国家的利益诉求,实现多赢乃至共赢。
5.4 完善绿色发展规制,夯实治理基础
在“海上丝绸之路”建设过程中,绿色治理有赖于各国和地区的自觉和互信,“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离不开健全的绿色规制作为强有力的保障。
在全球治理面临国际公共产品缺失情况下,需要国际制度和国际法规则帮助克服治理失灵的问题并促进公共产品的提供[40]。面对“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受阻,中国应该推动公共产品的有效供给,加强国际合作,与沿线国家协商出台一部《“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条约》,其中要囊括各参与方绿色权利义务清单、绿色治理信息、绿色经济相关标准(绿色产品认证、碳排放、基础设施绿色化、绿色项目投资等)、绿色发展评估指标、风险识别预防、社会绿色教育以及陆海生态修复等多个方面。在重要的海洋法领域,“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要加快推进以《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为核心的国际规则的“本土化”,促进国内法和国际法的有效融合,扩大“软法”的跨国协调作用,特别是涉及海上争端时,“软法”更有助于各方达成谅解和妥协。因此,应该加快必要、完善的“软法”向具有强约束力的“硬法”转化,尤其是海洋环境保护领域,使相关规定具备强制执行力,有效管控海洋治理的违法主体和破坏行为。
由中国牵头与沿线国家和地区协商出台《“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条约》,一方面,为生态环境治理规则和制度欠缺的国家提供依据和保障,例如南线的孟加拉国和尼泊尔;另一方面,促进生态环境标准的统一、完善,向北线的俄罗斯看齐。此外,最大程度吸纳沿线国家和地区参与绿色发展,“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实现需要国家、地区和国际社会遵循绿色发展规制,才能夯实“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的治理基础。
5.5 推动海洋生态治理,稳固绿色发展基础
党的二十大强调要提升生态系统多样性、稳定性、持续性,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碳中和,积极参与全球治理[10]。“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陆海生态环境问题比较复杂,海洋治理是“海上丝绸之路”建设的重要内容和基本保障,“海上丝绸之路”沿线的海洋生态修复和海洋碳汇备受关注。海洋生态修复对促进“蓝色碳汇”(简称“蓝碳”)的增长具有显著作用,推动全球碳中和进程需要中国推动“海上丝绸之路”沿线国家共同努力发展“蓝碳”。“蓝色碳汇”是海洋生态系统(以红树林、海草床、盐沼湿地为主)吸收、固定大气中的二氧化碳的过程和机制[6]。相比于陆地来说,海洋具有更大的碳储量。增加海洋碳汇,可以从以下几个途径开展:第一,陆海统筹减排增汇。减少化石能源的消耗量并积极开发利用清洁能源,全面促进产业和消费绿色转型升级,逐步降低CO2排放量,降低近陆地营养盐输入,增加近海碳储。第二,加大海洋生态修复力度。针对海域地区的修复,要开展水环境治理、生物多样性恢复以及岸线保护等修复措施,打造生态走廊,与陆上修复措施相衔接;在海岛地区,要着重提高植被覆盖率,开展山体绿化;对于典型生态系统的修复,退化严重的滨海湿地要采取植被恢复、退围还海和退养还滩等措施进行生态恢复,珊瑚礁、红树林以及海草床等区域,应采取生态保育措施,例如采用微生物修复技术、动植物修复技术等,在海岸带建立更多红树林、海草床和盐沼湿地保护区,进一步增强海岸带的固碳能力。第三,加大海洋生态补偿力度。拓宽海洋生态补偿多元主体参与途径,特别是鼓励涉海及各类企业在发展海洋经济的同时承担社会责任、环境责任,成立“海上丝绸之路”海洋生态补偿社会基金组织,专门用于海洋生态的保护与修复。
6 结 语
在俄乌冲突、疫情肆虐、大国博弈的背景下,全球治理面临着重大考验,低碳经济、绿色发展成为全球化与全球治理发展的新领域。绿色发展符合全人类的共同利益,已然成为国际社会普遍认同的发展理念和追求目标。“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但其关乎沿线国家、地区和全球经济、社会和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前景。新冠肺炎疫情后,“四大赤字”进一步加剧,严重威胁全球经济、社会、生态、安全等方面的治理效能。将绿色发展注入和平赤字、安全赤字、治理赤字和发展赤字中,能够有效缓解和弥合全球治理“四大赤字”,健全和完善全球治理体系,实现全球治理在不同区域的协调发展,能够带动“海上丝绸之路”绿色发展。面对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国坚持和平发展,推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致力于解决“四大赤字”,为全球治理体系的优化和革新注入动力,有助于全球经济、社会和生态的良性循环,真正实现全球治理的“善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