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百里高速上为生命护航
2022-03-11延海波解朋龙
文|延海波 图|解朋龙
高速公路是群众高效出行的畅通之路,也是重特大交通事故多发的梦魇之地。山东省东营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警支队始终牢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切实把担当举过头顶,树牢“交通事故可防可控”理念,在辖区240公里的高速公路上,坚决向顽瘴痼疾宣战。2021年,东营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由2013年支队成立之初的43人降至8人,为群众创建了一条安全出行的康庄大道。
民警为滞留高速公路群众提供帮助
将事故隐患消除在群众报警前
荣乌高速东青段由一级公路改建,行驶车道窄,大型车辆无法完全停入应急车道,任何道路障碍物、违法停车等看似小的违法行为和轻微交通事故等,如果处置不及时,都可能引发严重的事故灾难。为及时清理整治事故隐患,东营高速交警支队联合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制定奖励办法,充分调动交通参与者抓拍违法行为的积极性,结合自行研发的24路事件监测、15套外观自动识别系统,使白天违法停车、道路障碍物、交通事故快速发现效率提升了80%以上,甚至在群众求助报警之前即实现清障、救援和处警,为高速公路事件快速处置、交通快速恢复、防范次生事故争取了宝贵时间。
2021年1月19日9时46分,东营高速交警支队民警通过视频巡逻发现长深高速公路北京方向K1377公里处边坡起火,浓烟弥漫,影响车辆驾驶人视线,存在安全隐患。于是,第一时间通知附近巡逻民警到达现场采取警示指示措施,同步通知消防部门和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部门,一路多方快速联合处警,迅速扑灭火情,消除了火灾和事故隐患。9月16日10时45分,支队自行研发的事件监测系统预警发现荣乌高速公路北京方向K456公里处行驶车道与应急车道处有泡沫箱等障碍物,导致过往车辆紧急减速避让,严重影响行驶安全。支队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统筹调度高速交警、养护部门等快速处置。
建立全天候“睁着眼”的气象监测点
为延伸服务触角,及时发布路面及天气预警信息,东营高速交警支队建立“东营高速恶劣天气直报群”,将高速公路收费站、路政、养护、服务区工作人员发展为“天气及路况情报员”,及时在群内推送雨雪、冰冻、雾霾恶劣天气实况,使辖区17处收费站、4个服务区成为24小时“睁着眼”的气象监测点。配合气象预警、冰点监测、雾区监测、视频巡逻、巡逻直报等,支队建立起密集型、精准型信息预警直报体系,实时监测风速、气压、湿度等气象信息,实现交通气象信息精准研判、精准掌控。依托“一路三方”应急处置联动中心,实现交警、交通、高速经营管理单位人员同吃、同住、同出警,参与警示、处警、清障全环节。与此同时,同步加强行驶诱导,建立44套集群诱导屏,畅通热线电话、“两微一端”等渠道,并携手高德、百度导航等加强信息发布,服务社会公众出行。
在黄河凌汛、桃汛期,浮桥被拆除,使得高速公路黄河大桥成为区域内唯一跨黄河通道,交通量骤增,特别是日均2万多辆危化品运输车在此通行,交通安全风险突出。为破解高速公路黄河大桥长陡坡拱形设计所导致的大型车辆爬坡慢、各类车辆混行、追尾事故频发的突出矛盾隐患,支队深挖改造现有交通安全设施和警务装备,零投资建成长度为10公里的高速公路车辆控距抓拍“安全通道”。在路肩护栏和中心隔离护栏每间隔50米安装一处测距提示牌,同步在路面上施划与测距提示牌等距的横向标线,“两纵一横”确保驾驶人控距行驶、分道行驶,并以雾区防撞系统、路灯亮闪工程、快速除雪融冰、放置防滑链防滑沙等为辅助。自“安全通道”建成以来,该路段再未发生追尾重大以上交通事故。
创新推出“五位主体追责”机制
东营高速交警支队树立“隐患等同于事故”的理念。对部分高速公路路面隐患、规划设计隐患等加强协商共建,提高拯救生命的共识,直到各类隐患销号清零。支队民警在日常巡查工作中,发现沿线某滑雪场人造雪导致高速公路路面湿滑,存在安全隐患,于是立即向驻地政府下达了隐患整改通知书,在政府的支持推动下,该滑雪场建起了防护墙,有效阻挡了人造雪,消除了安全隐患。东吕高速公路转集贤方向路段事故多发,此路段曾发生过4起危化品运输车辆侧翻跌入沟中的事故。为此,东营高速交警积极与经营管理单位进行多次沟通协商,组织专家进行考察论证,明确了该路段在设计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并督促设置了减速标志、减速带,增设显示屏幕和提示标识,对防撞护栏进行了升级改造,垫平了三角边沟,整改后,此路段再未发生过交通事故。
说上千遍不如追责一次。支队推出高速交警、高速路政、高速经营管理单位、驾驶人、运输企业“五位主体追责”机制,建立常态化约谈机制,对因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恶劣天气应对不力、责任交通事故等,组织联席会、约谈会主动对接督促,加强主体责任落实,建立长效常态机制,倒逼部门单位压实责任,取得了积极效果。如针对辖区内发生的2起因道路施工不规范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和1起因救援单位救援防护不达标导致的亡人交通事故,对事故成因进行深度追查,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机制,认定施工方、救援单位事故责任。同时,对2名民警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不到位引发群众上访,给予调离岗位的处理,督促全体队伍牢记事故教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营造交通事故联动处置的良性循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