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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庄协同规划研究综述

2022-03-08浙江工商大学副教授

建筑与文化 2022年2期
关键词:村庄协同主体

文/童 磊 浙江工商大学 副教授 博 士

钟玉华 浙江工商大学 硕士研究生

徐 玉 浙江工商大学

郑学勇 浙江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工程师(通讯作者)

引言

从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目标到十九大提出的“乡村振兴”目标,村庄规划关注重点逐渐从单纯的空间建设改造转向以人为本的场所精神重塑、文化建设等内容,乡村地区发展建设的质量标准不断提高[1]。同时,国土空间规划背景下的村庄规划更加重视规划的实施、管理环节以及规划内容更加丰富多元的特点,对村庄规划的协调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村庄规划作为指导村庄建设发展的依据,直接关系广大村民群体的美好生活,但村庄规划中各类规划相互冲突、公众参与不足等问题长期制约着村庄发展,亟待解决。

自协同的思想理念引入到村庄规划领域以后,村庄规划存在的不足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改善。随着协同规划理论与技术方法的不断探索完善,村庄协同规划已经成为了解决村庄规划中各类规划冲突等问题的全新规划手段。基于此,本文尝试对村庄协同规划的理论概念及国内现有研究进行整理归纳,并针对现有研究的不足,尝试提出未来村庄协同规划的研究重点,以期为完善村庄协同规划体系、促进乡村振兴提供一些思路。

1 协同规划理论概述

1.1 协同规划的含义

“协同规划”的核心在于协同,“协同”一词来源于古希腊,但对于“协同”一词目前还没有十分统一且具体的解释。Donaldson 与Kozoll 从内涵机制上将协同解释为“不同形式的、组织在一起共同工作以达成某项目标”[2]。Thomson 与Perry则从过程内容角度将协同定义为包含了共同规范以及互惠原则,自主或半自主行动者通过正式或非正式方式就共同关注议题解决方案进行决策的互动过程[3]。德国著名哲学家康德在《自然科学的形而上学基础》中还将协同一词解释为主动与被动的交互作用关系[4]。

在社会制度不同的背景下,简单引用模仿西方理论的协同规划难以适应中国社会需求,于是国内一些学者对协同规划的概念内涵进行了带有自我意识的解读。一些学者认为协同规划是以协同论及相关理论为基础,通过协同平台使得规划过程中主体、价值、技术方法等实现相互协调优化的循环过程,通过邀请相关利益主体进入规划程序,共同体验并建立起共享关系,实现不同利益主体相互协作最终达成相同目标[5]。刘雅静、余颖认为协同规划是通过整合多个矛盾体,使得其内部组成要素之间形成协调状态,最终实现整体协调优于个体的过程[6]。2021 年发布的《城乡规划学名词》一书中则将“协同规划”解释为“多个利益相关者通过建立协调平台,不断实现要素的协调、优化与整合,从而确定目标的过程”[7]。总结可知,协同规划中包含了多个不同的规划或参与者等参与主体,同时还具有共同或相似的规划预定目标,因此协同规划可以理解为多个利益主体通过一定的协调方法及途径共同实现相同或相似目标的过程。

1.2 协同规划代表理论

协同规划的思想源于德国学者哈肯创立的“协同学理论”,其主要目的在于研究不同事物之间的共性特征以及相互协调机理,分析其由无序变为有序过程中的相似性[8]。20 世纪六七十年代,德国当代重要哲学家哈贝马斯提出了“交往理性”理论,在此基础上,逐步衍生出协作式规划、沟通规划、交往式规划等多个基于协同思想的规划理论方法,这其中以沟通式规划和协作式规划为代表,这两类理论也逐渐发展成为协同规划领域的主流理论[5]。

(1)沟通式规划(Communicate Planning)

沟通式规划兴起于社会运动对规划目的的批判,其理论基础主要来自于哈贝马斯的“交往理性”以及英国社会学家吉登斯的“结构化理论”,强调通过多方的沟通协商来协调公共利益[9]。沟通式规划的主要思想包含了哈贝马斯的合理性理论、法国哲学家、社会思想家福柯等人在语言、方法等关系中占据主导的要素,以及制度学派对人在社会网络中生存所存在的各种联系的研究[10]。

(2)协作式规划(Collaborative Planning)

协作式规划理论主要包含了公众参与研究、政策分析手段以及城市与区域管治方式三大理论基础,在追求自由的民权主义影响下,公众自我意识逐渐觉醒,公众参与在众多地方得到体现,随着社会、经济、环境等要素快速发展,政策等逐步受到社会关注,促进了协作式规划理论的形成[11]。作为该理论的代表人物,希利①认为政策制度环境对城市空间环境的影响制约较大,但针对协调这些要素的研究较少,因此他认为采用协作式规划能够有效协调这些矛盾。在沟通式规划的基础上,协作式规划更加重视制度建设以及空间环境的营造,因此有学者认为协作式规划是沟通式规划的升级版。

2 我国村庄协同规划研究现状

我国的村庄协同规划研究起于21 世纪初,经过20 多年的发展逐渐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框架。参考国内学者对我国协同规划理论体系的整理探索,现有研究大致可以分为思想层面——价值协同、技术方法层面——规划协同、实施层面——主体协同三类[13]。

表1 协同规划代表理论汇总表(部分)(表格来源:参考文献[12])

思想层面的协同是村庄协同规划的基础,其主要包含了城乡统筹发展、社会公平等内容。社会公平是学者们关注的重点,耿健等人在原有村镇等级、使用功能等级划分等配置方法的基础上,通过利用“区域协同”等思想方法,实现了对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配置,为提高乡村地区各类资源利用效率、保障乡村地区社会公平提供了经验[14]。陈稳亮、励娜以西安周家河湾村作为案例对遗址保护以及村庄发展的协同规划进行了探索,通过用地功能置换等措施,实现了遗址与村庄两大区域协同发展的目标,进一步拓展了区域统筹的研究[15]。洪亘伟等人通过对农业与村庄的时空耦合程度分析,对农业与乡村社会发展的规划协同进行了探索,认为当前农业与村庄的协调度仍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两者发展,并针对该问题对两者关系的重构提出了建议[16]。当前思想层面的价值协同研究大多以理论探讨为主,缺少足够的实践案例支撑,面对村庄现实环境中复杂多变的问题,能否真正从思想层面实现协同还需要更多实践验证。

在价值层面协同的基础之上,需要规划协同来起到相应的技术支撑,主要表现为规划横向的协同以及规划纵向的协调。规划纵向协调方面,袁源等人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背景下对村庄规划中的基础性问题进行了研究,围绕分级谋划和纵向传导两项内容展开了探讨[17]。骆爽通过建立村庄协同共生发展模型,提出建立连接多级管理机构的协同平台,打通了县区、乡镇、村庄三级管理机构之间信息交流的壁垒,最终通过村庄规划信息的快速反馈保障了村庄规划效力[18]。规划横向协同方面,张宏、胡英英、林楠分析了乡村治理和规划相互协同的必要性,提出基于村庄协同规划的传统村落的社会治理机制,并以广东省碧江村为案例对其进行实证,得出了较好的实践效果[19]。李琳等人依托多规融合平台,通过规划审批及技术体系改革,促进了一张蓝图干到底及规划信息实时动态更新的目标实现[20]。技术方法层面的协同研究对横向纵向的规划协同都进行了大量探索,但在全流程协同的探索上尚有不足,仍然有较大探索空间。

实施层面的协同是协同规划的关键,是关系到规划应有效力能否实现的重要环节。石坚、文剑刚在“北京绿十字”乡村建设实践中对多方参与协同规划进行深入的探索,并从规划推进、机制优化、经济发展、“社区”自治等方面提出了乡村规划建设模式的优化策略[21]。他们的研究印证了协同规划的可行性并在一定程度上探索了主体协同的实际操作,对村庄规划质量的提高起到了巨大的作用。张立荣、朱天义对农村协同治理中利益主体需求匹配精准度进行了研究,提出了重塑政府协调者角色、促进弱势群体在协同规划中的参与度、提高信息获取的精准性等方法以解决乡村协同规划中利益主体之间的矛盾问题[22]。潜莎娅等人针对乡村规划自上而下的规划方式存在多元主体利益关系失衡的问题,以乐清市下山头村为案例进行实践,构建了多元主体参与规划的乡村有机更新方式,对乡村规划中的权利关系、资金等内容进行了详细阐述,并对村庄规划公众参与模式进行了改进,促进了不同参与主体的协同[23]。张晨等人对村庄规划调研阶段的公众参与方法进行了研究,并以珠海东澳岛渔村作为案例进行实践,将原有分散独立的调研步骤进行改进,提出以问卷访谈一体化等方法来提高村民等参与主体之间的协同,大大增强了村庄规划的落地性[24]。现有针对主体协同的研究已有大量优秀理论与实践案例,但现有研究多从方法策略的角度出发,在制度保障主体协同角度的研究尚有不足之处,难以保障村民等传统规划流程中弱势群体的协同权利。

总的来说,当前国内村庄协同规划研究已形成了较为完整的体系,在村庄发展上也起到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但村庄协同规划中仍然存在许多不足尚未解决。在起着先导作用的思想层面的研究多为理论探讨,缺少实践验证,难以在协同规划中起到引导作用。在技术方法层面,虽然探索了较多针对单个环节问题的技术方法,但总体上仍然缺少全流程的协同方法。在实施层面,当前政府职能的合并解决了大部分冲突问题,但公众参与即村民主体的协同问题依旧突出。现有的公众参与方式方法与村民日常行为网络的适应性较差[25]。村庄中公众参与缺乏村民喜闻乐道的途径通道,如果简单依靠传统的线下访谈、问卷等参与方式,大多数村民仍将处于一种被动的参与状态,必然达不到主体协同的理想目标,因此还需要探索更多符合村民实际需求的参与方式来实现主体协同。

结语

村庄协同规划作为协调村庄中各类规划、落实公众参与的有效途径,其作用在当前国土空间规划的大背景下更为突出。本文通过对村庄协同规划研究的综述,发现当前村庄协同规划已经形成了较为完整的研究体系,对当前村庄规划价值协同、规划协同、主体协同等内容议题都进行了较为广泛深入的研究,并且已有学者对协同规划的理论体系进行了探索整理,为村庄协同规划进一步研究起到了很好的指导作用。在今后的村庄协同规划研究中,应该拓展研究广度和深度,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积极探讨村庄规划全流程协同的机制,结合数字技术来优化村庄规划横向协同、纵向协调的技术方法,同时探索更加便捷、高效、喜闻乐见的参与方法与途径,增强主体之间的协同。

注释:

①希利:全名为帕齐·希利(Patsy Healey),英国纽卡斯尔大学教授,著名规划学家,协作式规划理论的代表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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