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想城与在城望乡
——从假靳东和丁真现象看深度媒介化社会的城乡互构、认知错位及网络内容生态治理之道
2022-03-07宁传林夏德元
宁传林 夏德元
(上海交通大学,上海 200240; 上海理工大学,上海 200093;上海视觉艺术学院,上海 201620)
当前,传播媒介和信息技术产业发展突飞猛进,世界进入到密集型社会交往时代,人们对数字媒体产生的依赖,促成了人与人、群体与群体间的媒介交往过程中新的信息与文化特征,由此形成了不同组织或圈层的媒介文化格局。在媒体对日常生活和组织实践(社会、政治、文化、经济)的广泛影响之下[1],一切事物都成为了媒介化(mediatization)的事物,人也成为了媒介化的人,进而,曼海姆所论述的关系媒介化在数字媒体时代产生出了全新的网络结构[2],成为了当代社会十分重要的数字文化范畴。
然而,对于数字媒体的痴迷和依赖,正如著名的韩裔德国哲学家韩炳哲(Byung-Chul Han)所言,不能对其结果做出全面的判断,这种盲目,以及与之相伴的麻木构成了当下的危机[3]。生活于川西农村的藏族青年丁真“意外”走红网络和广大农村地区众多中年妇女被假冒影视明星靳东的网络骗子骗取钱财和感情的事件,引发了人们对社会深度媒介化后城乡互构关系的重新思考。在深度媒介化社会,城市与乡村的地理界限,日益被移动网络所编织的虚拟社区所掩盖,城乡二元结构的传统社会,逐渐让位于城乡一体化的虚拟社会。过去,城乡居民往往满足于隔空想象对方的生活,即停留在“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冲出来”的“想”的阶段;如今,因为移动互联网广泛普及的缘故,城市和乡村的各种文化元素同时无时滞地出现在同一个网络平台,给人一种触手可及的错觉,从而实现了两方文化互通和窥视的强烈愿望。但是,在这样的虚拟空间中,生存经验迥异的人只能看到彼此,而非理解彼此;城乡文化隔阂甚至文化敌对也并未因社会的深度媒介化而真的消失,人们对各类“魅力人格体”的追逐不可避免地受到资本的操纵和江湖骗子的利用。虚拟与现实的落差所导致的认知失调乃至主体迷失必然带来诸多新的社会问题。
一、两起事件的回顾与审视
2020年10月江西都市频道报道,年过六旬的黄阿姨每天在抖音上刷靳东的相关视频,最终成功“结识”偶像,并选择远赴长春与“靳东”相守。而实际上,她在抖音上刷到的那些靳东的内容不过是盗用靳东图像和视频,再经过后期配音合成的产物,和粉丝的一些互动也只是为了引导他们进行点赞关注或打赏而已。然而,这位被网友群嘲的黄阿姨仍然坚信自己和靳东彼此相爱,并坚信这个世界只有靳东才会理解和欣赏她。新闻曝光后,靳东工作室发布声明严厉谴责并警告盗用靳东影像进行诈骗的行为,并称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事实上,被“靳东们”花言巧语欺骗感情的并不止黄阿姨一个。被冒用肖像和被模仿声音的名人也不止靳东一个— 也有很多女性上了“马云们”“彭于晏们”的当,一片真心与痴情终究是错付了。
2020年11月,藏族小伙丁真因一脸纯真朴素的笑容意外走红网络,成为网络“新晋顶流”。丁真是四川甘孜州理塘县人,全名为丁真珍珠。走红后的丁真被全国各地邀请,后成为理塘县旅游大使,一段时间内,每天有无数游客慕名而来。根据携程网数据显示,丁真所引发的“理塘热度”导致当月相关旅游信息搜索量猛增620%,是国庆期间的4倍[4]。而更有诸多经纪公司觊觎他背后所隐藏的巨大商业价值,纷纷带着合同开出高价,只为争抢这一稀缺顶流资源。
两个热点看似并没有太大关联,一个闹得啼笑皆非甚至还有点悲壮,一个诗情画意引得众人纷纷追求纯净美好。但是,当我们试图从媒介文化尤其是城乡新媒体文化变革与演进的视角来看,似乎能隐约感觉到两个事件的异质同构或者说彼此成全的意味。两起事件的爆发跟短视频平台的兴起与快速发展有着紧密关联。一方面,算法类APP普及所形成的信息茧房带来了不同圈层文化形态的巨大差异,使消费不同文化群体的人们像无数个井中青蛙,不断沉浸在自我钟情的文化氛围之中。另一方面,社交媒体正在造就无数个“魅力人格体”,不同文化圈层的人们将风格迥异的“魅力人格体”送上神坛。在这一过程中,高级和低端,雅致和庸俗的界限不断被模糊,强烈的震撼和显著的特色成为魅力的核心逻辑,不同的文化狂欢场景正在无数个“井”中形成。
传统上认为,从农村—城市的二元文化视角看,建立在工业文明之上的城市文明在城镇化的浪潮中正解构着建立在农业文明之上的乡村文化,使乡村的文化话语缺失[5]。商业价值、功利主义、物欲主义及消费主义等城市文化特质以其强势的文化形态,改变着乡村居民的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居住状态、人际关系甚至语言习惯。这背后暗含的是城乡之间巨大的经济、文化和生活水平差异。然而,社交媒体时代万物皆被媒介化的趋势,尤其是对魅力人格体的追逐逐渐改变了这样的城市文化霸权和二元制的城乡文化分野,农村和城市之间的文化交流不再是改变和被改变、模仿与被模仿、向往与被向往的过程,而是呈现出更加复杂的互相建构和解构的深层逻辑。
二、虚幻似真爱:从人的媒介化与商业化说起
(一)人的媒介化与电子媒介人
媒介化概念常用于批判性地分析“媒体和传播的变化”与“文化和社会的变化”之间的相互关系。媒介化有数量和质量两个方面,在数量层面,媒介化指的是媒介传播在时间上、空间上和社会上的不断扩散。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已经越来越习惯于在生活的各类场景中通过社交媒体平台进行交流。在质的方面,媒介化指的是某些媒体在社会文化变迁中的特殊性,不同类型的媒介被用于不同类型的交流与互动。媒介化的过程是一个持续且长期的过程,万物皆媒的时代,人、文化和媒介的关联正在悄然发生变化[1][6][7]。“我在文化中,文化在我心中”,人创造文化,又被文化所创造。于是,人是文化的主体,同时又是文化的对象[8]。人生存在世界上,也就意味着人在各类文化之中,包括媒介文化。从广义上来讲,媒介化是媒介文化的动态过程,其所关注的,是媒介引起的或媒介环境变化带来的所有变化过程,是传播媒介对不同社会领域和日常生活的广泛后果,因而,当前人的媒介化也成为一种重要的媒介文化取向。“人的媒介化”概念,具体指人与媒介互为彼此存在的充分必要条件。谈及人,必然涉及人对媒介及媒介逻辑的高度依赖,而正是这种无边无界的需求或者依赖构成了人的媒介化拉力。同时,媒介在发挥其巨大影响和建构力的过程中也拥有了人格化气质,这又对人的媒介化形成了推力[9]。
本文作者之一2011年提出“电子媒介人”这一概念,认为电子传媒的高度覆盖无时不在影响着人的行为方式和思维方式,传播与社会生活的深层互动日益提升,昔日大众传媒的受众已经成为传受合体的“电子媒介人”,拥有与昔日强大无比的大众传播机器的平等的权利,这也从总体上改变了人类社会的传播格局[10]。在社交媒体时代,电子媒介人在资本和算法的推动下,造就了媒介化的成功个体,即“魅力人格体”的出现,这一虚拟形象的出现是媒介化社会发展的更高级阶段。在这一阶段中,媒介生产者视角下的社会身体以某个具体或综合的现实社会身体为基础,形成了大众社会所热衷消费的媒介化身体形象,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媒介化身体形象带给人们的想象空间和吸引力常常大于现实身体形象所带给人的吸引力。
在当前这样一个高度媒介化的社会里,假靳东与丁真现象到底透露了什么秘密呢?信息与平台的富余和数字信息的智能分发使人们主动选择和接纳社会文化带来的分层。这样两则事件让我们大致看到,以黄阿姨为代表的“靳东”挚爱,她们多是普普通通的五六十岁女性,大多来自农村或者三四线小城市,母职繁重,情感荒芜[11]。而丁真的追随者大多生活在城市尤其是一二线城市的年轻人,他们渴望纯真,向往田园。这样的两个群体,虽然喜爱的人风格迥异,但他们在电子媒介所构筑的虚拟现实中所传达的爱却无比真实。这些大众是被深受数字媒介文化裹挟的人,而假靳东(所冒用的靳东本人)、丁真珍珠和马云、彭于晏等则是媒介化社会中所产生的一个个“魅力人格体”。他们因独特的个人特质,赢得万千流量,通过塑造魅力人格体的数字形象,成为新媒体社会中被市场和资本商业化的重要主体。
(二)魅力人格体及数字形象商业化
以往历史时期,人类均将身体封印在人格装置之中,以保证个体对于自身生命的独占,但这样一来身体便丧失了与生命在源头上的联系[12]。数字化媒介时代带给人们新的测量自己和社会的方式,重新审视身体和社会的关系,和自然的关系[13]。魅力人格体便是现代社会高度媒介化的一个重要产物,它将人的人格、身体物化成消费品,从而在物质层面实现了人格和人的统一。但是,魅力人格体却超越了人格本身的意义,在人不断媒介化的过程中,商业和资本的推力持续产生,资本扩展了人们的自我价值,不断开辟着新的交往形式,同时也为人们调整自己的社会关系,使之普遍而合理创造了条件[14]。人的媒介化和商业化就这样相互影响且彼此促进,从而形成了社会对“人”的追逐,即魅力人格体的产生。而一旦魅力人格体被社会接纳,便被推送到媒介化运作的商业生产线,魅力人格体将逐渐以商品的形态出现在文化空间中,而摆脱了个体作为“人”的主体性。如果说假靳东和丁真的数字形象还有现实中人的呼应,那么2021年抖音爆火的“柳夜熙”则是完全虚拟的媒介化人物。虚拟人物柳夜熙号称是“一个会捉妖的虚拟美妆达人”,该账号仅发布两条抖音短视频便涨粉近500万。而“柳夜熙”背后则是一家名为创壹的IP孵化机构,他们试图从内容出发,融合古典和现当代中国文化,试图打造一个“元宇宙版的中国漫威”。
数字形象是物质世界向非物质世界转变过程中,人的主体性和虚拟性的交互阐释,是魅力人格体的核心,它超脱于人类的肉身形式,具有独立于具体人物的特征,进而,人们重点关注和消费的不再只是标签化的文化产品,如某一国家的文化产品,而是实现了对由人格构成的数字形象的自主喜好与自由选择。在由原子和分子、可触碰可闻到的物(things)组成的物质世界,正在向一个融入了“非物”的新物质世界转变的时代变革中,我们渴望着这些非物,甚至买卖他们[15],这个交易过程中,数字化媒介已经成为所有机构运作的组成部分,同时又拥有一定自决权(self-determination)和权力,迫使其他机构或多或少地必须接受媒介拥有的商业逻辑和交易模式[16]。由此,媒介技术赋予城乡各方能够产生属于自身文化圈层的魅力人格体,并实现了全网可见性。然而,不同阶层间的文化交流多停留在对“人”的知晓而非对“人格”的接纳,人们更倾向于通过情绪化的感知来选择生产文化和消解文化。当这样的文化交往形态只能在自我狭隘范围内进行而无法与外界产生理解性语义空间时,往往起到巩固现有社会而排斥异社会的强大作用。
三、不同的城乡景观:新媒体时代的文化互构
(一)建立在误读和误解基础上的城乡文化互构
在媒介技术普及过程中,魅力人格体和数字形象的出现加速了城乡间的文化交流和文化可见性。然而,这种曝光在城乡文化互构的过程中,并不完全意味着城市和乡村文化的有机融合,甚至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更大的文化认知偏差。互构作为一个中性词,可以是互相成就,也可以是互相猜忌,甚至是互相构陷。新媒体传播中所展现出的城乡文化互构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农村和城市对彼此某种文化生活的向往和追求;二是农村对于城市文化中所展现出的浮躁、压力、冷漠及城市对农村文化中所展现的贫穷落后、低品位、脏乱差的嫌弃与嘲讽;三是算法驱动下的智能分发使得城乡文化产生较大区隔,因此在城乡文化彼此建构中出现了真空地带。在这样的虚拟空间中,生存经验迥异的人只是看到彼此,而非理解彼此,那么这种“看到”的结果一定不是拉近,而是疏远—不同的人难以相互认同、取得共识,更可能是相互取笑、心怀不满,这也就解释了为什么有人评论说:“北上广没有靳东,四五线没有李诞。”更明显的是,生存在一线城市的各类白领一定不会知道快手中新火起来的段子,相反,城市人们津津乐道的热点话题在快手上也时常没有任何回响[17]。
(二)深度媒介化社会的“井”状文化区隔
在这样一个深度媒介化社会,各类媒体平台被视为一种技术或一种组织,其影响扩展到社会和大众生活的所有领域。在城乡数字文化发展过程中,媒体平台正因为城乡彼此间语言实践的迥异性,而形成了不同的媒介社群景观。正如社会学家斯科特·拉什在对大众文化的考察中提到的,文化新社群的形成十分值得关注。“文化的社群—文化的‘我们’,是在获得意义过程中表现出共享的背景习俗、共享意义和共享的日常活动中的集体性。”因而,在城乡文化分化过程中,所谓“乡村文化”或“城市文化”中的共享习俗与意义,均会发生弱化乃至崩解[18][19]。城乡文化公共空间的不断商业化,意味着自身文化霸权的主导性模式正在形成,在互构的城乡文化格局下,城乡之间形成了属于自己特色的文化社群,彼此间的共建、共享、共存的可持续性机制逐渐消失,社群间树立起了巨大的门墙,造就了城市和乡村的“井”状文化区隔。“隔岸观火”式的文化猎奇正不断强化自身的文化认同以及与其他社群的文化疏远,在评点他文化过程中扩大了媒介的娱乐化功能,也增加了城乡社群间文化的沟通障碍。
(三)城乡文化交流过程中的另类霸权
社会的深度媒介化并没有让城乡间的文化隔阂真正消失,反而形成了新的文化沟通与理解障碍。在深度媒介化社会之中,媒体与各类文化社群所属的非媒体活动混合在一起,以媒体为中心的和以非媒体为中心的日常活动相互交融,媒体对现实的定义也成为了社会对现实定义的一部分。作为不同的文化社群,城市和乡村都拥有能力和平台并倾向于适应相应媒体的运作方式,进而生产文本并提供意义载体[20]。城乡间文化的割裂不再是二元体系下对他文化的不知,而是形成了城乡虚拟社会体系下对他文化的不解,进而造就了一种另类的文化霸权。通常意义上,人们对文化霸权的理解源自葛兰西关于统治阶级对被统治阶级的文化控制,以实现自身阶级的统治和领导权力。本文认为,城乡之间因数字文化间生产、传播和审美的机制差异,正在造就一种城乡文化交流过程中的另类霸权,表现为对自我社群文化生产的热衷和相关文化内容的高度认同,对他者文化的表层知晓和意义屏蔽,拒绝主动理解和包容“外来”多元文化。这样的另类文化霸权是一种软性的文化排斥,是在平台、算法、资本和文化共同作用下所形成的新媒体时代城乡媒介景观。
四、平台的驯化逻辑:城乡文化割裂中的殊途同归
(一)平台驯化:资本和算法的塑造作用与城乡媒介文化闭环
当下,传播技术的变革使移动社交媒介成为了社会运作中重要的基础设施,由此产生的虚拟连接(virtual connectivity)重构了城乡文化生态[21]。以短视频平台为例,在资本和算法技术的双重推动下,大量内容生产者被发现,甚至一夜成名,这种万众皆可成名的平台特性摆脱了传统成名的精英模式,赋予了普通人群强大的内容生产动力。于是,更多的生活片段被发掘和猎奇,最终以伪日常的形态出现在我们面前。但城乡人口、经济发展水平、教育水平等因素的制约[17],造成了不同类型的媒介文化分流,从而将城乡的人口和文化互贴标签。这样的文化分流充满了商业气息,在资本和算法的作用下,社交媒体平台的茧房效应正使得不同的文化圈层各自发展壮大,形成自己的媒介文化闭环。这样的文化闭环在资本、算法和受众偏好的合力下难以攻破。另一方面,由于各类文化闭环对他者具有可视性,这种可视性往往通过各类文化圈层所形成的魅力人格体进行传达,以实现群体性狂欢的最大效果。
(二)文化割裂:城乡文化演进中魅力人格体的“单向极化”
在互联网时代,一个人可能无法成为孤岛,但一群人可以[17]。媒介技术的突飞猛进实现了对大众生活的全方位塑造,同时也展现了对个人以及群体的强大驯化能力。任何一个顶流或者草根的走红在形式上都带有各自的独特属性和“卖点”,他们因各种原因登上热搜,极致的土、极致的“low”、极致的“纯真”抑或是惊人的才艺和特长。然而一旦这些所谓的“魅力人格体”被社交媒体介入,被资本和市场裹挟而去,他们的最终去向无外乎更完备的工业“流水线”,更高度的商业化。成为网络红人的途径有千万种,但成为网络红人后的结果可能只有一种,即被卷进高度消费主义的滚滚大潮。当前的互联网以胜利者的高昂姿态源源不断地在下沉市场坐收流量红利,然而,遗憾和令人深思的是,它既没有对“下沉人口”的文化缺失进行修复,更谈不上填补文化缺失背后日积月累的经济失衡[17]。城乡间的文化割裂反映了当前以平台和算法主导的社交媒体文化可能无法带给两者更多的自主性,即便城乡文化的媒介形象风格迥异,这样的文化演进也只会提供愈加单一的终极审美取向和价值观念,即在商业资本的裹挟下借用伪生活特质讨好特定受众,进而,不论城乡哪种类型的创作者和受众,均走向马尔库塞笔下“单向度人”的行列。
早在1957年,利昂·费斯廷格(Leon Festinger)便提出了认知失调论(Cognitive Dissonance Theory),他认为,当个体认识到自己的态度与态度之间,或者态度与行为之间产生不一致的情况时,自我的心理便会出现不适感,进而个体会试图通过对自身态度和行为的调整以减少不适感的产生[22]。虚拟与现实的落差以及城乡媒介文化闭环正在造成城乡人群的认知失调乃至主体性迷失。一方面,城乡人群正在接触以往社会生活难以接触到的新信息、新观念与新文化,二者面临自我的重新认知和形成对他者的新认知这一双重客观现实,进而更难以适应认知元素的变化。另一方面,人们正在努力接纳看似合理的“井”状区隔,并天真地认为看到的越多,了解的也就越多。在后真相时代,人们之间的关联也不再依赖于身体的在场,而是根据算法模式建立连接,进而形成数字化信息场景[23],这无疑正加剧人们对虚实世界的认知落差。网络上他者文化触手可及,并给予看似顺畅的沟通要道,现实中自身文化在线上线下互动过程中得到进一步强化,文化的优劣评判丧失了意义,取而代之的是文化重复性和魅力人格体的新奇性。这样的主体迷失是城乡群体性认知失调所带来的,两个世界的人们也不禁要面临“我是谁,我在哪,去往何处”的终极问题。
五、路径探索:深度媒介化社会的网络内容生态治理
回到引发本文思考的两个背景事件,正是貌似价值无涉的互联网技术在无意识中运用了极化思维,把城乡之间的文化冲突以一种融合的假象呈现在人们面前,从而带来了《围城》般令人啼笑皆非的观感。在这场所谓的城乡互构中,无论是城市还是乡村都不是主角,互联网平台才是。
社交媒体让人们总是天真地认为我们在任何情况下都会得到关注,认为我们总能够被别人看到、听到,甚至总能找到理解我们的人以至于我们永远不会独处。然而,Sherry Turkle并没有坚持1996年自己所提到的要“庆祝我们在互联网上的生活”,转而认为网络正“带我们去到我们不愿意去的地方”[24]。面对当前城乡文化交流的特殊性,如何打造新的文化交流意义空间,消除彼此间的文化敌对情绪,是城-乡文化区隔下网络内容生态治理过程中应该考虑的问题。
网络内容生态治理更应该寻求共同的城乡文化记忆,这是城乡文化治理重要的精神资源。文化具有自身的文脉,拥有一定的延续性和延展性,不可否认,当前城乡间的新媒体文化已经呈现出较大差异,但源远流长的中华文化却始终镌刻在每一位国人的血液里。在城市化发展进程中,城乡之间仍然具有许多共同的文化记忆。同时,共同的文化记忆并不代表城乡文化的同一性,而是要坚持“和而不同”的文化发展准则,采用包容性文化发展策略。端正城乡文化作为彼此之“他者”的基本立场,保证彼此的文化特色和文化延续,同时在态度上倡导一种批判的文化自觉,从实践上建立以社会主义价值观为核心的城乡文化群[25],发扬优秀传统文化的城乡维系功能,推动彼此间价值认同和文化认同。
另一方面,应全面提升全民的媒介素养。城市和乡村间的文化区隔产生的根源来自人们的行为和观念的变革,信息茧房和信息富余之间的矛盾在某种程度上并不构成媒介文化发展的阻隔,相反,这给予不同文化发展十足的潜力和不同人群筛选适合自身文化的多重机会。反观现实,人们算法素养和媒介素养的缺失,业已导致城乡人群陷入娱乐主义和消费主义混合而成的巨大洪流,文化区隔形成的“井”越来越深且彼此难以逾越。网络社交状态正逐渐和纯粹自我形成二元对立,前者正成为无数个魅力人格体的数字资产。因此,需要认识到当前的网络世界只可能是现实世界的复刻和延伸,现实世界和网络世界不可能完全对等,要谨防任何庸俗劣质文化风气的形成,打击网络空间中存在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不管是城市还是农村,提升媒介素养对城市和乡村的文化发展同等迫切。未来,应在求真、求善、求美的媒介生态格局中,明确导向,寻找出路,实现城乡文化间的共生共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