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五性”努力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
2022-03-07胡凤玲
胡凤玲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走的是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不仅有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有完整的参与实践。”作为人民当家作主权力最高实现形式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其组织和运行具有贯彻落实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求的制度优势和群众基础。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全面贯彻落实中央人大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六个方面的要求,突出政治性、针对性、实效性、规范性和人民性,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努力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
一、突出政治性,在加强党的领导上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一方面,通过广泛参与党委中心工作、参加党委重要会议和活动,及时请示报告人大重要工作和重大事项、听取并贯彻党委意见和要求,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大局加强调查研究、为党委决策提供意见建议等方式,确保党委和政府在决策、执行、监督落实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人民的声音。另一方面,通过坚定不移贯彻落实党委重大决策部署,运用人大法定方式,行使立法、监督、决定、任免等重要职权,把党的主张通过法定程序变为全社会和全体人民的共同行动,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得到全面贯彻和有效执行,从而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
二、突出针对性,在开展开门立法上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民主。要立一部良法,就必须汇聚广泛的民意基础。在确定立法项目前,全面了解群众的意愿需求,通过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最终确定能真正解决实际问题的立法项目。在审议、听证环节,更充分听取人民群众、人大代表、利益相关各方和执法、司法等部门的意见和建议,让所立之法既合民意,又便于执行。在颁布、实施环节,向基层群众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加大宣传力度,让法律法规一出“家門”就为群众所接受、所熟知、能遵守。
三、突出实效性,在服务发展大局上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要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大局,密切关注社会热点难点问题,紧贴人民群众愿望诉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采取听取审议工作报告、执法检查、视察调研、跟踪落实审议意见和督办代表建议等措施,加监督力度。运用专题询问、质询、满意度测评等刚性手段,提高监督实效,让人大的监督成为具有广泛民意基础的监督,成为长牙齿的刚性监督、有效监督,让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成为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中国式民主。
四、突出规范性,在决定重大事项上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的事情理应由人民来决定。在人民民主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的重大事项更应交由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来决定。决定重大事项是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一项重要职权,但越是重大的事项,要实现决定正确、符合民意,就越要使决定的过程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首先要对人大及其常委会决定重大事项的范围予以明确,其次要对决定重大事项的程序进一步规范。人大及其常委会在具体决定每个重大事项时,都要广泛征求人民群众和社会各方面意见建议,在深入调研、认真审议的基础上,集体表决通过,保证人大决定的重大事项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人民群众共同意愿。
五、突出人民性,在发挥代表作用上实现人大工作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关键是人民为实现自己当家作主而选出的代言人——人大代表深深根植于人民之中。人大工作要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就必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接地气、察民情、聚民智、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以“人大代表之家”为依托,组织代表开展学习培训、接待选民、集中视察、述职评议等活动,全面了解民情,集中反映民意。要以督办代表建议为切入点,狠抓代表和群众意见建议办理落实,把代表和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变为现实,用实实在在的人大工作实效,确保人民当家作主权力的真正实现。
(作者系甘肃省平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