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视域下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
2022-03-05温佳琪唐梓琳
温佳琪 唐梓琳
摘 要:随着我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乡村地区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越来越受各地相关部门的重视。山西省平遥古城古建筑众多,有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当地相关部门为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付出了极大的精力。为保持古建筑的生命力,以山西省平遥古城为例,阐述平遥古城基本概况,分析现阶段古建筑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乡村振兴视域下平遥古城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策略。
关键词:乡村振兴;古建筑;平遥古城;开发;保护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旅游业发展迅速。拥有古建筑的城镇、乡村深受广大游客青睐,这主要是因为古建筑不仅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还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可供考究[1]。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在我国农村地区分布着大量的古建筑群,加强对这些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也属于乡村振兴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不仅是对我国传统文化的传承,还是在向来自世界各地的游客展示我国传统文化的魅力及内涵。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推进,大量古建筑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基于此,本文以山西省平遥古城为例,对乡村振兴视域下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进行研究分析。
一、古建筑的价值及我国古建筑保护历程
(一)古建筑的价值
古建筑,主要指具有历史意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前建造的公共建筑、民用建筑,其中包括了民国时期的建筑。我国众多古镇、城市中古建筑遍布,这些古建筑历经岁月冲刷,在城市中屹立不倒,已然成为城市中一道靓丽的风景线,其不仅见证了一座城市的发展变迁,同时还凝结着先辈们在建筑领域的智慧结晶,还记载着过去人们在不同场合中积淀下来的人文风俗。另外,作为一项固定的符号,古建筑被赋予了记录中华儿女丰富的情感生活的重要使命,具有极高的艺术价值、研究价值。
(二)我国古建筑保护历程
中国作为世界四大文明古国之一,拥有十分悠久的历史文化。自近代以来,我国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主要可划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古建筑保护起源阶段——抗日战争时期。该阶段为实现对古建筑的有效保护,建筑学家梁思成等人于北京发起组建了中国营造学社,对古建筑开展实地勘测,对古建筑相关档案信息进行采集收录,另外还通过出版书籍对中国古建筑历史发展进程进行梳理。中国营造学社的组建被视作我国对古建筑进行保护研究的起点。第二阶段为古建筑保護发展阶段。早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毛泽东和周恩来就对保护古建筑作出了一系列批示,要求在战争中尽力保护古建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相关部门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用以保护古建筑。第三阶段为古建筑保护革新阶段——改革开放之后。在该阶段,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主要由政府牵头,由政府投入资金为古建筑保护与研究提供相应的人力、物力支持,古建筑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使用权分配给地方,该种保护模式一直延续至今。
二、山西省平遥古城基本概况
平遥古城位于山西省中部平遥县内,素来有“保存最为完好的四大古城之一”的美誉,古城内较为完整地保留着明清时期县城的基本风貌,并于1997年被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平遥古城内保留有3797处历史民居建筑,建筑形式主要为四合院,有着显著的轴线,相互对称,错落有致,若干院落沿着中轴线方向排列形成“日”字形二进院或者“目”布局三进式院,院落之间主要通过垂花门或者矮墙实现分割。结合平遥古城古建筑保存现状,主要可将其划分成四大类:第一类是保存相对完好,院落较为完整,房屋结构乃至屋顶、门窗等装饰都没有很大的破损,具有较大的旅游开发价值的院落;第二类是院落、房屋结构较为完整,但一些组成部分存在损坏情况但可进行修缮的院落;第三类是院落房屋破损严重,抑或院落中存在其他不协调的后期修建的院落;第四类则主要是后期修建的院落。
平遥古城中的古建筑有着十分珍贵的价值,主要表现为历史价值、文化价值与建筑创作价值等。首先是平遥古城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古建筑的历史价值只可被利用,而难以在新建筑中得到继承。古建筑之所以具备相应的历史价值,是因为其体现了当时当地的历史、经济、文化及道德等内容。平遥古城古建筑的历史价值主要在于其承载着晋商文化,有着明清时期的山西大院等建筑遗存,充分展现了明清时期平遥地区人民的生产生活状况,为如今研究人员探寻那一段历史提供了有力依据[2]。其次是平遥古城古建筑的文化价值。平遥古城古建筑无论是规划布局还是其所蕴含的宗教民俗、建筑装饰等都具有较高的文化价值。如前文所述,古城呈中轴对称式布局,层次分明,其主轴线为一条连接南北的街道,并秉承左上、右下的原则,将城隍庙设置在轴线东侧,县衙设置在轴线西侧,两地共同运行,充分体现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人合一”思想。同时,火神庙、清虚观等道教建筑被设置在轴线东侧,吉祥寺、集福寺等佛教建筑被设置在轴线西侧,与传统文化中的左道右释布局理念相符。另外,文庙、武庙被分别设置于主线左右侧,由此体现了皇权至上、等级森严的封建社会思想特征。最后是平遥古城古建筑的建筑创作价值。在平遥古城古建筑的结构形式上,因为当地居民普遍崇尚儒家思想,所以建造的房屋建筑均严格遵照传统礼法规范,院落空间大多呈方正状,布局严谨,对应有显著的纵向轴线。同时,平遥古城古建筑摆脱了传统单一的一进、二进院落的格局,发展形成了横纵向多元的建筑群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院落类型:一是普通百姓居住的一进三合院、一进四合院;二是临街开设的商品铺面;三是镖局票号类的前室经商、后室居住的纵向多进式串联院落、横向多跨式并联院落,及横纵多进多跨式组群院落。
三、现阶段古建筑保护与开发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在《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的指引下,近年来我国积极推进乡村振兴。在不当建设观念的影响下,全国各地区乡村的古建筑受到了不同程度的破坏。乡村振兴视域下,尽管近年来平遥古城古建筑开发与保护收获了一定成效,但其中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一)保护过度
诸如王家大院、票号镖局等平遥古城的古建筑,它们不管是规模等级还是空间布局、建筑装饰等都具有极高的价值,针对该部分古建筑采用博物馆式的保护模式具有较高的可行性。而对于数量众多、覆盖面广泛的普通传统建筑而言,博物馆式的保护模式并不适用。古建筑是一种文化符号,其承载着沧桑与历史,是人类文明的体现。一脉相承的地方居民历经千百年的传承,在当地扎根生存,秉承着自身的文化信仰,绵延着自身的个性精神。而为了加强对平遥古城古建筑的保护,一味将当地居民迁出,不重视人文因素,推行尘封式的博物馆式的保护,片面地保护物质空间、物质文明,最终保留下来的将只是一个生命力、文化活力不断消退的躯壳,因而,这一做法实则是对古建筑的过度保护[3]。
(二)开发过度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发展,古建筑周边不断被现代因素所包围。就其本质而言,古建筑理应是发展的、可持续的,并可表现出一定的时代特征。片面地保护会使古建筑趋于静态,唯有动态的保护方可让历史发展的脉络得到延续。近年来我国旅游业迅速发展,随之而来却是过度开发、商业化严重等问题,这使得古建筑的文化属性不断被削弱,人们也不再关注建筑的文化价值,由此使得各地区古建筑大同小异,缺乏特色。比如,原本应展现中华传统文化及人文风俗的平遥古城,近年来却不断被游客诟病商业化过于严重,如此一来不仅影响了平遥古城古建筑的历史韵味,还弱化了古建筑蕴含的文化内涵。如何在古建筑开发过程中利用好旅游开发这一方式,尽可能地保持古建筑的原真性,是一个有待研究分析的重要问题。
四、乡村振兴视域下平遥古城古建筑的保护
与开发策略
(一)加强对先进技术的有效应用
在对平遥古城古建筑进行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应秉承保护第一、开发第二的原则。然而因为缺乏完善的监管制度,加之当地建筑产权混乱及保护与开发水平有限,普通技术人员并不足以胜任对当地古建筑的修缮复原工作,有时甚至会造成二次破坏。针对这一情况,相关部门应发挥好自身的监管职能,明确建筑产权,做好对古建筑相关数据的测量存档工作,并组建一支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的平遥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小组,在该小组的监督指导下保障平遥古城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工作有序进行,同时可以充分利用先进科技手段对平遥古城古建筑进行全面而科学的评估,如利用三维激光扫描设备来获取古建筑的精准数据,利用应力波与阻抗仪来测定古建筑内部可能存在的残损、孔洞等,利用计算机技术对古建筑是否存在安全隐患进行初步分析。在保护修复古建筑时可以运用新材料,如碳纤维材料等,因为砖木建筑可能存在较多纵向裂缝,如若裂缝不影响使用,通常会以碳纤维材料进行包裹,以增强建筑结构的稳定性。碳纤维材料自重较轻,不会给楼体增加过多的荷载,同时拥有良好的适应性。另外,在石质构件的古建筑保护与修复中还开始使用纳米石灰等材料,纳米尺寸的石灰颗粒能够更加深入地分布在石材的劣化位置,从而起到加固防护的作用。
(二)适应地域环境
对于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必须全面考虑其所处地域环境的实际情况。为使平遥古城古建筑历史、文化价值等得到充分实现,无论是古城内的古建筑还是附近新建造的建筑在结构、材质、色彩等方面均应与平遥古城的地域环境相适应。比如,登上城墙观赏整座平遥古城,建筑屋顶都有灰瓦覆盖,平顶也呈现出灰色,建筑墙体则由一块块青砖砌成,门窗主要由偏暗的褐色木构件构成,各式各样的色彩相互映衬,使平遥古城给人以肃穆典雅的感觉。需要明确的是,追求和谐并非等同于材料、色彩上的复古,更应当讲求在感官层面实现与平遥古城整体氛围的有机统一[4]。
(三)保留文化特色
平遥古城的价值除了体现于其较为完好地保留了明清时期县城的基本风貌外,还体现于其蕴含了深厚的历史文化内涵。比如,以平遥票号为代表的晋商文化,以平遥剪纸、布老虎为代表的民间手工文化,以平遥牛肉、莜面栲姥姥等为代表的美食文化,无不是平遥古城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逐渐形成的有着浓郁的当地特色的地域文化[5]。平遥古城中的古建筑无论是在建筑形式上还是在建筑装饰上都受到了这些地域文化的影响,二者之间存在着十分紧密的联系。在对平遥古城古建筑进行保护与开发的过程中必须注重保留当地的文化特色,通过建筑设计与地域文化的有机融合,平遥独特的地域文化可得到充分呈现。另外,在保留传统地域文化特色的同时,也应加强对新生文化的吸收与融合,以此做到既有平遥古城传统文化的氛围,又有现代社会新生文化的活力。
(四)调动地方居民参与古建筑保护与开发的积极性
相关部门是地方古建筑保护与开发的首要责任主体,当地居民则是古建筑保护与开发的重要参与者。为此,在古建筑保护与开发过程中,必须综合考虑当地居民的生计问题,让当地居民可在当地正常生活,并能够以保护与开发古建筑为荣。相关部门可以适时开展知识宣讲、技能培训等活动,提升当地居民的整体文化素质,为当地居民拓宽就业渠道,并让当地居民认识到古建筑保护与开发可为自身增加经济收益,提升当地居民对古建筑保护与开发的重視程度。另外,相关部门还应出台相应的优惠政策,引导当地居民利用地方特色进行创业,以此实现当地居民增收与古建筑保护与开发的双赢。
总而言之,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古建筑作为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数千年历史文明的重要载体。乡村振兴视域下,各地区工作者应做好对当地古建筑的保护与开发工作。平遥古城古建筑众多,有着重要的历史、文化价值,在对其进行保护与开发的时候应当秉持长远目光,建立科学可行的规划,以此在旅游开发与古建筑保护中找到平衡点,实现互利共赢,促进平遥古城的可持续健康发展。
参考文献:
[1]祁娴,于涛.产权视角下乡村私有古建保护困境及建议:以南京佘村为例[J].华中建筑,2019(10):126-129.
[2]陈峰云,范玉仙,朱文晶,等.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开发与保护研究:以平遥古城为例[J].华中师范大学学报:(自然科学版),2007(1):157-160.
[3]陈硕.文化旅游与古建筑旅游开发:以山西平遥古城为例[J].经营管理者,2017(13):339-340.
[4]赵康健,杨晓霜.乡村振兴视角下古村落的开发和保护研究[J].广西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9(2):87-90.
[5]吕鑫波.平遥古城历史民居建筑的保护和改造研究[J].艺术百家,2016(增刊1):104-105.
作者单位:
中国计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