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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格斯妇女解放思想的再思考
——基于《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的文本解读

2022-03-04余琪玮

荆楚学刊 2022年5期
关键词:恩格斯妇女家庭

余琪玮

(华南理工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广东 广州 510641)

“某一历史时代的发展总是可以由妇女走向自由的程度来确定……妇女解放的程度是衡量普遍解放的天然标准。”[1]。可以说,妇女解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与人类解放不谋而合, 它是能否最终实现全人类解放这一终极目标的关键一环。 马克思恩格斯不仅从全人类解放视角, 把妇女解放视作不容回避的重要课题和孜孜追求的目标, 也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视角解释妇女解放问题。 纵观学术界的研究现状, 不难发现从宏观上即从整个马克思主义妇女解放理论体系研究较多, 且取得丰碑式研究成果。 但缺乏系统、针对性的研究,即忽视了对马克思恩格斯二位革命导师的妇女解放思想研究,尤其是对于 “第二把小提琴手” 恩格斯留下的关于妇女问题的经典资料和形成的妇女解放思想挖掘得不够深。鉴于此,应重新回到恩格斯的立场,立足恩格斯的《家庭、私有制和国家起源》这一研究妇女问题最全面、最集中的经典文本,重点借助家庭形式的演变这一理论工具把握住妇女地位的嬗变过程,挖掘到致使女性受压迫的根源,阐明弥合两性之间不平等沟壑的途径和条件,以期进一步地解读与分析恩格斯语境下的妇女解放问题, 在这个基础上阐述其思想为两性平等的社会建构提供重要的科学经验和启示, 继续书写新时代妇女解放与发展的新征程。

一、妇女地位嬗变的背后——家庭的演变

(一)妇女在群婚家庭时期倍受尊敬

原始社会的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的低级、中级阶段,生产力极为低下,生产工具落后,一方面,保证人种的延续确保劳动力的增长数量是当时社会的主要矛盾, 妇女发挥人口再生产的特殊作用——生产哺育人口劳动恰好掌握着人类社会能否得以存在和发展延续的生死命脉;与此同时,人类自身生产是以血缘家庭和普那路亚家庭这两种群婚家庭的形式出现,所有的群婚家庭中,孩子的母亲是确定的,但孩子的父亲是不确定的。 母亲能够把自己亲生的子女同其他一切并非自己亲生的子女区分开来。因而, “只要存在着群婚,那么世系就只能从母亲方面来确定,因此,只承认女系”[2]53。 这意味着在原始社会早期妇女的地位是备受尊敬的, “在一切蒙昧人中, 在一切处于野蛮时代低级阶段、中级阶段、部分地还有处于高级阶段的野蛮人中,妇女不仅居于自由的地位,而且居于受到高度尊敬的地位”[2]60, 恩格斯特别驳斥了认为妇女在最初的社会中是男子奴隶的错误观念, “那种认为妇女在社会发展初期曾经是男子奴隶的意见, 是我们从十八世纪启蒙时代所继承下来的最荒谬的观念之一”[2]60。他认为,在一切蒙昧时代的人和绝大部分野蛮时代的人中, 妇女不仅拥有自由, 而且因为承担繁重的工作任务得到了高度的尊敬和社会地位。

(二)妇女在对偶婚家庭时期地位开始降低

原始社会末期, 第一次社会分工因为生产力的不断进步而到来, 即畜牧业率先与农业分离并迅速得到发展。 与此同时, 在蒙昧时代和野蛮时代交替时期,由于婚姻禁例日益增多,因而群婚时代最终走向终结,不过这是妇女自己选择的,有利于女性,也是绝对正确的。但由于畜群的大量繁殖和其他新财富的出现, 特别是自从它们从部落或是氏族的共同财产转变为各家庭家长的财产后,家庭内部的关系随之发生改变: 男人的地位自然而然因为家庭外的生产能够创造更多的社会财富而重要起来,新的社会关系悄然发生, “……‘比较温和’的牧人,却依峙自己的财富挤上了首位,把妇女挤到了第二位”[2]181。 妇女劳动和生产及其社会地位开始跌至次要地位, 当前的母权制社会遭遇首次严重的打击。不过必须要注意的是,对偶婚家庭里面目前已确定了生身的父亲这一全新因素, 人们从只能确定母亲是谁到现在也能知晓父亲的身份, 妇女在人类生育的领域的地位不再神秘和特殊。不过这种对偶制家庭虽固定却不稳定, “婚姻关系很容易由任何一方解除,子女像以前一样仍只属于母亲”[2]58,更为重要的是,子女仍然跟随母亲说明该家庭形式必将继续维持女性在家庭中的统治地位, 它尚未使得妇女占统治地位的共产制家户经济制度解体, 人们不会去想拥有自己的家户经济, 因此, 此时妇女的社会地位只是降低,但受压迫地位并未形成。

(三)妇女在专偶制家庭时期压迫地位形成

随着牲畜和其他财富的不断积累, 财产分化也日趋严重, 由于每个家庭占有的生产资料各不相同,占有的劳动力数量也参差不齐,这种日趋严重的财产分化以极大的破坏性对原先的共产制家庭公社和共同耕作的基础进行动摇。 原先除了牲畜等动产财富转化为私有财产外, 作为不动产的耕地最终也变为完全的私有财产, 以个体为经济单位的家庭最终排挤掉氏族大家庭成为社会的经济单位,迅速建立起以私有制为基础、男性为主导的 “一夫一妻” 专偶制家庭,这种家庭形式实际上是在阶级对立和阶级压迫的基础上形成的原始组织形式,是 “建立在公开的或隐蔽的妇女的家务奴隶制之上”[2]87,是男性奴役女性的工具。在这个意义上, 原先妇女担负着共产制的氏族社会下的公共性劳动的重担转变成了家庭内的私人劳动,妇女被完全排除在了社会大生产之外, “从前保证妇女在家中占统治地位的同一原因———妇女只限于从事家务劳动, 现在却保证男子在家中占统治地位: 妇女的家务劳动现在同男子谋取生活资料的劳动比较起来已经相形见绌; 男子的劳动就是一切,妇女的劳动是无足轻重的附属品。 ”[2]181由于分工和财产的私有化,按照当时的家庭分工,男子主要担任获取食物以及制作劳动工具的职责,从而也拥有劳动工具的所有权,并 “顺理成章” 地成为他的私有财产, 即便是离婚了它们也要随父亲而去。至此,男子牢牢地掌握着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支配权, 全部劳动产品和生活资料由他们垄断, 在社会生产和家庭生活中占据着至高无上的统治地位, 妇女无论在社会亦或是家庭都处于被掌控、被支配、被压迫的地位。

二、 妇女受压迫地位的背后——私有制和专偶家庭

(一)根本原因——私有制

前文在分析妇女地位嬗变的原因时已经明确:在群婚家庭时期,由于妇女提供稳定的维持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生活资料而在家庭中占据着绝对的主导地位,并受到人们的尊敬;到对偶婚家庭时期, 第一次社会分工因为生产力的不断进步而到来, 即畜牧业率先与农业分离并迅速得到发展, 男性的生理优势在驯养家畜以及种植农作物之时开始显现, 并日益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由此,牲畜的囤积及其他在家庭之外获取的财富使得男人的地位日益提升, 女性自然而然被排挤到了第二位;与此同时,随着分工和交换的范围进一步扩大、 私人财富的增加和个人生产的大量劳动产品出现剩余,贫富分化无可避免地加剧,生产和占有不再具备公共性质, 氏族内部各成员的平等地位就此打破, 氏族制度崩盘瓦解成个体家庭是必然, 共同占有的生产生活资料自然转归为家庭私有。可见分工对于劳动方式、家庭关系以及社会关系的变化有必然联系: 分工不仅决定了人类社会生产关系的变化, 其发展的不同阶段正是所有制形成不同形式的最好印证, 而且使得两性之间的关系演变成阶级关系, 男性主导和控制的社会导致女性处于被盘剥的悲惨境地, 男女不平等地位形成。

在上述妇女地位随着家庭形式演变的过程中也随之发生变化,究其根源,是分工,是私有制。恩格斯认为分工同时是阶级关系和私有制得以产生的基础, “分工和私有制是相等的表达方式, 对同一件事情,一个是就活动而言,另一个是就活动的产品而言”[3],在原始社会,生产力水平极其低下,人们共同劳动,共同占有生产资料,在生产中结成平等互助的关系,平均分配劳动产品,即使每个社会成员都劳动,也只能勉强维持生存,没有剩余产品,从而也就没有阶级产生的物质基础;到了原始社会末期,生产力取得进一步发展,产品出现富余情况,就有了出现最初的社会分工的可能性,从而就有了剥削和阶级产生的可能性, 只有处于统治地位的人有条件占有剩余产品, 这种分工反过来又进一步推动了生产的发展, 刺激生产出更多的剩余产品,并陆续引发了畜牧业、手工业、商业与农业的分离,出现了包括但不限于牲畜、房产、奴隶在内的私有财产, “这些财富, 一旦转归家庭私有并且迅速增加起来, 就给了以对偶婚和母权制氏族为基础的社会一个强有力的打击。 ”[2]66这表明财产的私有一旦公开积累起来, 便使得男性由单纯的工具的拥有者转变成财物的占有者, 私有制度得以产生,男子认为 “牲畜是属于他们的;用牲畜交换来的商品和奴隶, 也是属于他们的”[4],又因为劳动力已能提供剩余产品因而获得价值,侵占他人劳动成果的剥削制度成为可能, 战争俘虏成为俘虏,阶级由此产生。 除此之外,由于男子在经济生活中占据了主导地位, 他们在家庭中的地位骤然提升成为毋庸置疑的事实, 最终以其在生产中的重要地位掌控了家庭内部的财产, 男子进一步有了由父系嫡亲继承其财产的要求, 这便形成一种新的社会力量, 势必会打破现有以自然性别进行分工为主要特征、 原始家户经济为经济基础的母权制, 母权制以一种不流血的革命就此废除,恩格斯痛惜地说,这是 “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2]68,可以说,私有财产的发展,见证了两性中心地位在社会生产和家庭内部的转换。

综上所言, 恩格斯正是基于妇女问题产生的社会历史条件得出分工和生产资料私有制是导致妇女沦为奴隶和被统治者的科学结论。

(二)重要原因——专偶制家庭的确立

财富的积累、 私有制的确立势必导致男子在家庭中的地位凌驾于妻子,与此同时,这种统治地位推动丈夫提出将其财产留给 “纯正” 血统后代的要求,妻子方面的专偶的需要由此产生,故不稳定的对偶家庭发展到 “一男一女” 配偶关系稳定的专偶制家庭。 恩格斯一方面认为专偶制家庭是见证文明时代开始的重要标志之一, 肯定了它在人类社会伦理道德方面具有进步意义; 另一方面他也深刻揭露了这种以生产的发展和私有制的出现为前提、男性处于家庭主导地位为基本特征、以财产的私有化及其在父子间延续为根本动力、 生育出确凿无疑的生父的子女为目的, 在这个意义上所形成的专偶制家庭使得妻子彻底变成丈夫的所有物和传宗接代的工具的事实, 妇女在婚姻家庭关系上则表现为丧失自由、 甚至面临被奴役的悲惨状况。

具体而言,第一,这种家庭形式形成的缘由是以父系嫡亲的私有财产的继承为直接目的。 恩格斯认为在财产继承的问题上, 根据母权制为基础的氏族社会的继承习惯上, 孩子与其父亲属于不同的氏族, 拥有畜群的男性死者在死后其子女是没有继承权的,财产归氏族所有,为了确保男性的统治地位和出于要求其子女继承财产的强烈愿望,废除传统的继承制度是势在必得的事情,由于这种继承制度根源于母权制,索性 “就废除了按女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母系的继承权, 确立了按男系计算世系的办法和父系的继承权”[2]67。 母权制的覆灭, 父权制的崛起, “乃是女性的具有世界历史意义的失败”[2]68, 男子在家庭中获得了统治地位,而女子的地位则显著下降,甚至成为丈夫的工具, “丈夫在家中也掌握了权柄,而妻子则被贬低、被奴役,变成丈夫的淫欲的奴隶,变成单纯的生孩子的工具了”[2]68, 男女之间由原来的平等关系转变成以男性为中心、 男性对女性的统治开始以一种制度确定下来,两性关系不再平等,妇女受压迫地位正式形成。第二,同样作为父权制出现以后的直接结果,恩格斯强调,相比对偶制家庭,专偶制家庭表面上看起来比前者的关系要牢固得多,讽刺的是,专偶并不是约束双方,而仅仅严格限制女性, 即女性的贞操成为束缚和禁锢她们在婚姻中的形式, “妻子和普通娼妓的不同之处, 只在于她不是像雇佣女工做计件工作那样出租自己的身体,而是把身体一次永远出卖为奴隶”[2]82。而丈夫却无条件地享有随意解除婚姻以及拥有背叛妻子背叛婚姻的 “高尚” 权利,并且随着社会的发展,这种权利也被越来越广泛地行使, 且这种所谓的专偶性质由于维持其存续的历史条件即私有制仍然存在、 并将依旧存在一定时间而保存着。 如此一来, 原先在母权制社会女性拥有尊崇地位的社会现象业已消失, 至此, 妻子沦落为只是孩子的母亲、丈夫的奴仆的地步。最后,在专偶制家庭下,原先妇女担负着共产制的氏族社会下的公共性劳动的重担转变成了家庭内的私人劳动, 妇女被完全排除在了社会大生产之外,鉴于此,男性不仅彻底成为社会和家庭中的生产资料的主要制造者和分配者,而且对于私有财产有绝对的掌控权,妇女丧失了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和劳动权, 只能处于被奴役和压迫的地位。

综上所述, 专偶制家庭是男性奴役女性的工具,是性别压迫最为明显的表现形式,是构成私有制社会的细胞,归根结底,是社会生产关系变化的产物,它的出现 “决不是作为男女之间的和好而出现的,更不是作为这种和好的最高形式而出现的。恰好相反,它是作为女性被男性奴役,作为整个史前时代所未有的两性冲突的宣告而出现的”[2]78,它的出现为女性家务劳动的私人化倾向奠定了基础,而这也是之后女性成为 “家庭的奴隶” 的契机。

三、妇女解放的途径和条件

(一)废除私有制——妇女解放的根本途径

在前文分析恩格斯基于社会的生产方式考察妇女地位的演变时, 阐明了妇女之所以受压迫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是因为私有制根源。因此,要想将妇女饱受奴役、被男性剥削、掠夺和折磨的悲惨境地中解放出来,实现男女平等,就必须从根源上改变社会生产关系的方式来改变妇女的社会地位, 即铲除带来社会上一系列不平等的问题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度, 只有这样, “男子的地位无论如何要发生很大的变化。……而妇女的地位,一切妇女的地位也要发生很大的转变。 ”[2]89使得百年前恩格斯所说的男女地位无论如何都能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成为现实。

关于私有制带来的一系列社会不平等问题,空想社会主义代表之一的欧文早已有过深刻的论述: “私有财产过去和现在都是人们所犯的无数罪行和所遭的无数灾祸的根源”[5],不仅如此,马克思也对私有制深恶痛绝, 并唾弃它令人变得愚蠢和自私, 为此他呼吁: “私有财产的扬弃是人的感觉和特性的彻底解放”[6];同样,恩格斯对于未来妇女摆脱无论在社会还是家庭都受男性奴役和剥削的悲惨处境作出了深刻的见解: “我深信, 只有在废除了资本对男女双方的剥削并把私人家务劳动变成一种公共的行为以后, 男女的真正平等才能实现”[7]。 也就是说,废除私有制是迈向重新实现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与平等的第一步。

(二)参加社会生产——妇女解放的先决条件

恩格斯指出: “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事业中去”[2]181,正是由于女性从事的家务劳动丧失了公共性质, 妇女因此丧失了对生活和生产资料的占有权和控制权,在经济生活和人身自由方面无法独立,丧失了人身自由和独立的经济地位, 只能依附于男人生存,这便造成男性对女性的剥削,她们被完全阻隔在私人领域中, 并且被长久地排除在社会生产之外,鉴于此,妇女沦为家庭的奴隶、受奴役、被盘剥、被掠夺便成为血淋淋的无法更改的事实。在资产阶级家庭中, 虽然女性可以过上一个贵妇的生活,但是只要她们不实际地参与到公共事业当中,她们在家庭中的地位就不可能比其他时期更好,因为个人在社会生产关系中的地位决定着她们包括但不限于家庭、 社会中的地位。 诚如恩格斯所言: “如果她们仍然履行自己对家庭中的私人的服务的义务, 那么她们就仍然被排除于公共的生产之外,而不能有什么收入了”[2]87;相反,在无产阶级家庭中, 由于大工业为妇女参与到社会会生产开辟场所和现实途径, 也就为妇女的解放提供了条件。因此,为社会生产所隔绝的妇女必须加入劳动,广泛地参加社会生产,争取女性权益,取得劳动报酬, 拥有经济上的自主权以求长足地摆脱附属和寄生的位置,实现自身的解放。恩格斯更是一针见血地道破妇女谋求解放的可能: “只要妇女仍然被排除于社会的生产劳动之外而只限于从事家庭的私人劳动,那么妇女的解放,妇女同男子的平等,现在和将来都是不可能的。 ”[2]181

(三) 家务劳动社会化——妇女解放的重要条件

家务劳动社会化,即 “把私人的家务劳动融化在公共的事业中” 、把家务劳动作为公共劳动而存在、以期改变公共劳动与私人劳动的区别与隔离,同样是恩格斯创造性地提出又一实现妇女解放的重要条件。 妇女若是想真正地从不对等的关系中挣脱出来, 从仅仅恪守在几平米的家庭内围绕着丈夫和孩子转的境地中解脱出来, 人类自身的再生产及其衍生的相关劳动社会化必不可少, 即私人性质的家务劳动必须变成整个社会共同承担的义务, “私人的家务变为社会的事业。 ……孩子的抚养和教育成为公共的事情; 社会同等地关怀一切儿童,无论是婚生的还是非婚生的。 ”[2]89唯其如此, 妇女才能够减少花费在家务劳动上的时间和照料孩子的精力, 国家同样承担起孩童的抚养和教育,发展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和福利事业,让她们再无任何关于照料孩童的后顾之忧。

除此之外, 恩格斯强调现代工业为家务劳动社会化提供了强有力的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 “而这只有依靠现代大工业才能办到, 现代大工业不仅容许大量的妇女劳动, 而且是真正要求这样的劳动, 并且它还力求把私人的家务劳动逐渐溶化在公共的事业中”[2]181。 我们无法否认,只有在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力的提高,机器的应用使得妇女实现了走出家庭, 踏进公共领域为社会创造价值的第一步。因为从前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因为社会生产力低下,加之生理性别的差异,妇女丝毫没有人身自由而只能囿于家庭的私人领域。可见,只有将社会的触角更多地伸向家庭内部, 即家务劳动社会化之时, 人们逐渐关注到家庭内部的劳动并非毫无价值、 公共和私人领域之间的界限不再泾渭分明之时,在这个意义上,妇女获得长久的解放才不是空谈。

四、恩格斯妇女解放思想的时代价值

(一)不断解放和提高生产力,筑牢妇女谋求解放与发展的根本基础

恩格斯从社会经济条件的变化入手, 通过家庭形式的演变这一理论工具进行比较探讨, 分析观察妇女社会地位变化的现象, 把握住了这一变化背后的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物质性根源在于私有制。 可见, 恩格斯是将致使妇女沦为他者、饱受贬抑、剥削的生存境遇的深层次本质性的根源置于社会历史发展的现实基础上来找寻,即从社会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当中去找寻。同样,有关未来妇女解放方向的探索也应纳入历史发展大势中去把握, 男女两性的平等必须遵循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这一客观历史规律, 以不断提高生产力为根本基础和前提,唯其如此,方能筑牢经济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根基, 为妇女谋求解放与发展创造良好的物质条件。

在封建社会的生产方式下, 饱受封建伦理纲常举要摧残、 长期与社会隔绝的广大妇女根本不可能出现所谓的解放意识, 她们恪守着 “三从四德” 的道德约束,为 “三纲五常” 的道德标准所规训,根本无从 “走出家庭,走向社会” ;加之在以私有制为基础的父权社会, 男子为了巩固和神化自己的阶级统治地位,大肆宣扬诸如 “女人天生就是弱者” 的言论,所以,妇女面临着社会和家庭生活的双重压迫。而社会形态进一步更迭,到了资本主义社会, 生产力发展水平相较于封建社会有了质的飞跃, 机器的发明和运用以及这种简单易上手的特性使得广大劳动妇女甚至女童也可以操作,原先在农业社会, 男性占据劳动力优势的比例在现代工业的发展下渐渐降低, 加之劳动力市场迫切需要吸纳更多工人的加入, 这无疑给妇女带来了一定的就业机会, 进入社会生产的妇女真切地感受到自身与男性群体之间所遭受的不公正待遇,逐渐萌生了反抗这种不合理制度的斗争意识,并付诸于行动去争取独属于自己的利益, 获得各领域层面上的平等权利。由此可见,生产力发展所引发的社会分工和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 有力地突破了男女之间劳动领域的界限, 为妇女参与经济活动、 谋求进一步的解放与发展提供了根本条件。

回顾中国妇女解放运动在各时期取得的成功经验,会发现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便扛起追求妇女独立和解放这面旗帜屹立不倒, 我们党的领导人更是基于生产力发展的前提下、 将两性平等问题置于社会物质生活的现实历史基础之上、基于历史发展的大势中来把握和解决。 在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党将妇女解放当作国家救亡图存、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一部分去推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 党将妇女解放与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的建立、发展相融合,充分凝聚和发挥妇女这支生力军在新中国社会建设的独特作用; 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 党将妇女解放与改革攻坚、经济调整相结合,充分调动和引导妇女在创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主动性和创造性;新时代以来, 我们党更是将妇女运动的主题与实现 “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的中国梦相契合,中国梦的实现就是妇女解放的最终出发点和落脚点。

伟大的马克思曾经判断: 任务出现在能够解决它的物质条件已然存在或者至少在生成中之前,妇女饱受剥削、奴役、压迫和歧视的现象从来就不是天经地义、不可更改的,它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上的社会现象, 势必会随着人类社会的进一步发展而退出历史的舞台。但在此之前,男女重回平等地位需历经一次 “最漫长的革命” ,因为它受制于社会生产方式变革的影响, 在归根结底的意义上取决于生产力的发展, 因此不可能一蹴即就和妄图 “毕其功于一役” ,当前我国依旧是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即生产力不够发达的阶段,鉴于此,要继续解放和大力发展生产力,筑牢妇女实现彻底解放与谋求进一步发展的根本基础。

(二)追求自身经济独立,充分发挥妇女 “半边天” 的作用

在探索妇女解放的道路时, 恩格斯不断强调女性重新回到公共事业中是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 疾呼只有妇女大量地参与社会生产才可以重获自由。 因此,妇女只有走出家门,参加社会劳动, 才能最终获得经济独立的地位以及摆脱受压迫的境地。

妇女一边哺育和照顾自己子女, 一边承担着琐碎的家务劳动, 并且这两种劳动由于不具备交换价值,无法为社会快速创造财富,即非商品性和自然性而被排斥在社会生产之外, 从事家庭劳动的妇女最终丧失社会地位,沦为男子的私人财产,不仅经济上依赖丈夫, 并且心理上和精神上也完全失去了自我。由此可见,正是因为经济上的不对等,使得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没有任何话语权,女性若想求得解放, 就必须积极投入到社会主义的生产建设中去, 在劳动中获取报酬——追求自身的经济独立地位,在社会生活中占得一席之地,成为财产的拥有者,将 “妇女能顶半边天” 的重要作用充分彰显,只有这样,才能摆脱经济上和物质上的从属地位,找回自己的尊严,找回她自己的独立自主和 “扮演社会政治角色的人的自我实现” ,实现自身作为 “人” 的价值,得到社会和他人的尊重。事实上,早在1960 年《人民画报》,以 “从家务劳动中解放出来” 为题,就大幅报道了北京二龙路解放妇女劳动力的先进经验: “千百万家庭妇女陆续摆脱了令人愚昧的家务劳动, 直接参加社会主义的生产建设,开启了新的幸福的集体生活。她们在街道和胡同里创办了成千上万的街道工厂和形形色色的保育、 服务等事业, 她们成了工厂的生产人员、炊事员、保育员和服务员。” 她们纷纷摆脱了家务劳动,并且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开始发展起来,实现家务劳动社会化后她们才有了充沛的时间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和技术, 提高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 政治生活和社会主义建设才成为她们日常交谈的话题。

然在现代社会, 有部分女性认为劳动会破坏自己的美,一天天幻想着可以 “十指不沾阳春水” 将自己的一生寄希望于丈夫, 盼望着丈夫带给自己经济上的富足,这无疑是一种自我矮化、自我物化的表现;加之现阶段 “妇女回家” 的声音再次甚嚣尘上,越来越多的女性心甘情愿退居至家庭,远离社会生产, 选择成为家庭主妇, “保护家庭主妇利益” 的建议不断被提及,这势必造成更多的女性远离职场, 并且反过头来压缩继续选择留在职场上的女性的生存空间, 职业女性的就业机会愈发减少,性别不平等将进一步扩大,加之疫情影响,女性在社会生产中的地位或显性或隐性地倒退。曾经拥有令人骄傲的 “世界上最高的女性劳动力参与率” 已成为历史,人们似乎早已遗忘先辈们奔走为女性争取教育和工作的权利付出的艰辛代价,而女子与男子共同享有平等的教育权、就业权等其他权利不过百年。

对此,笔者认为应当首先不为外界的 “做得好不如嫁得好” 扭曲价值观所影响,自觉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观念,培养自身自尊、自立、自强、自爱的理念,增强明辨是非的能力,冲破腐朽思想观念障碍;其次,是抓住一切机会参与到社会的生产和现代化建设中来,做社会进步的推动者,追求经济独立地位,经济独立才能为人格独立提供保障,永远不依靠他人,尽力打破原先的 “男主外,女主内” 的社会分工模式, 勇于承担起建设现代化伟大事业的责任;最后,要不断挖掘自身潜在的能力,不断地进行自我 “充电” ,深入学习研究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妇女和妇女工作的重要论述, 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掌握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知识水平和理论素养, 让自己在今天依旧充斥着性别歧视的劳动力市场中站稳脚跟。

总之,走出家庭,进入劳动力市场,拥有平等的就业权利是实现经济独立的前提, 更是妇女重新找回社会地位、寻求解放的必由之路,社会地位决定家庭地位, 而人们在社会上和家庭上的地位归根结底又是由社会生产中地位所决定的。

(三)摈弃只针对妇女的专偶,提倡平等自由的婚姻观

恩格斯揭露了以通奸和淫游作为补充的专偶制的婚姻制度的形成不是以爱为基础, 而是以财产和当事人的阶级地位为基础的, “婚姻都是由当事人的阶级地位来决定的, 因此总是权衡利害的婚姻”[2]84,它同个人性爱没有关系,强调的只是男女在家庭地位上的形式平等, 这种肆意妄为将婚姻家庭视作商品进行买卖交易, 纯粹为了奴役妇女的观念遭到恩格斯的严厉斥责;与此同时,他充满激情地畅想了行将到来的社会主义社会男女两性之间平等互爱的婚姻生活, 为新时代下我国在全社会构建平等和谐的两性关系和实现以爱情为根基缔结的婚姻及家庭提供了可借鉴的材料。

马克思曾说: “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8]。 当前我国物质生产水平和精神文明程度有了极大的提高,这不仅为妇女进入社会劳动、将其从家庭中解放出来、 从而获得经济上的自主权提供了坚实的物质基础,而且为摈弃只针对妇女的专偶、冲破利益固化樊篱以建立平等的专偶制提供根本保障。 但我们必须明确男女在专偶制家庭中实现实质性的平等地位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妇女在婚姻家庭上的解放道路任重道远。 因为权衡利害的婚姻,即着重考量双方当事人的经济基础(包括但不限于金钱、权力、社会地位和贪欲)来缔结的婚姻形式依然在我国现阶段占的比重大, 也就是所谓的婚姻的结合要讲究 “门当户对” ,在恩格斯看来这是不道德的婚姻, 他强调性爱遵从其本性来说是排他的, 当事人双方的幸福爱慕应该超越其他一切成为婚姻缔结的基础, 婚姻关系的长久只有在基于爱情的基础上辅以文化素质、 性格爱好等择偶要素的考察方可实现, 而现在人与人之间由原先的最纯真最自由自觉的交往俨然异化成了利益至上的交往关系。 因此只有进行社会主义生产关系革命,铲除造成人剥削人的生产资料私有制,取而代之的是全社会共同占有生产资料的生产方式的建立, 即在共产主义社会中专偶制中的原来烙上财产关系的全部特征才能完全消失,到那时,男子在婚姻上对妇女的统治即经济统治将不复存在, 妇女无须为金钱献身于自己不喜欢的男子或拒绝自己所爱的男子, “妇女除了真正的爱情以外, 也永远不会再出于其他某种考虑而委身于男子”[2]96,如此一来,婚姻关系不再受财产制约,夫妻之间真正实现了包括人格、权利、地位在内的平等, 只针对妇女的专偶将转变成真正促进男子的专偶,全新的两性关系秩序由此建立。

与此同时, 从前妻子对男子不忠行为的容忍都是出于经济利益的考虑, 现在的女性纷纷参与社会劳动,发挥着 “半边天” 的作用,男子的经济统治一旦丧失也就意味着婚姻的不可解除性也自然而然消失了, 妻子不再默默忍受丈夫在婚姻里的背叛和出轨, 她们拥有了与丈夫一样的提出离婚的权利, 诚如恩格斯所言: “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 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 ”[2]96,在这个意义上,平等的婚姻观强调婚姻的缔结必须以爱情为根基,但当感情不复存在必须及时解除,平等意味着可以自由选择婚姻的结合, 也可以拥有自由选择离婚的权利, 不过需警惕的是随意和草率地玩弄感情之后的离婚。如此,平等自由的婚姻观方可成为事实。

五、结语

通过《起源》理论文本的梳理,可以充分看到恩格斯对妇女境况和命运的关注。在这里,恩格斯运用家庭形式的演变这一理论工具进, 考察分析了妇女地位的演变状态, 为我们绘制了一幅妇女在家庭和社会中的地位发展史的缩略图。 在此基础上,他敏锐地洞见到妇女饱受贫困、遭遇折磨、道德堕落的命运等历史现象背后的原因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和专偶制家庭的形成、 母权制最终被取缔。 进而指出私有制的废除是妇女解放的根本前提, 呼吁女性更多地参与公共事务以及家务劳动社会化是推动妇女解放进程的重要条件。 由文本关照现实,在当前社会历史的发展阶段,我国妇女解放事业日益蓬勃发展, 但依然面临着阻碍妇女解放各领域的新旧问题层出不穷境地的新情况,鉴于此,恩格斯妇女解放思想无疑作为强大的理论武器为当代中国妇女谋求自身的解放和发展留下了宝贵的现实启示: 妇女解放必须遵循人类社会发展的这一客观历史规律, 以不断提高生产力为根本基础和前提;妇女解放充分发挥自身 “半边天” 的作用,积极主动地追求自身经济独立;摈弃只针对妇女的专偶,提倡平等自由的婚姻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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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恩格斯对中国的观察与预见
恋练有词
当代妇女的工作
《妇女法》也要治未病等9则
寻找最美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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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奸罪立法和执法中对妇女的性别歧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