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一体化背景下打造“康养苏州”的思路与对策
2022-03-04朱少晖杨成德
朱少晖,杨成德,王 杨
(苏州健雄职业技术学院生物医药学院,江苏 苏州 215411)
0 引言
我国于21 世纪初期开始步入老龄化社会,且老龄化速度快、规模大[1]。苏州市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公布显示:全市常住人口中,65 岁及以上人口占12.44%,低于江苏省的16.20%,但与“六人普”相比,占比提高了3.94个百分点。从江苏省范围看,苏州人口年龄结构相对年轻化,65 岁及以上老年人口占比为江苏省最低。然而据苏州市民政局老龄办工作人员预测,到2030年,老年人口将超250万,所占比重也将上升至37.4%。随着独生子女父母成为老年人群主体,“纯老家庭”现象愈加明显。老年人口数量的急剧增加将使苏州养老负担越来越沉重。
1 高端养老普遍存在的问题
高端养老模式大多借鉴国外模式,由于国情民情不同,从“外引进”到“内落地”需要进行“本土化”;另外医养融合亟待政策改革;养老医护人才缺乏,目前职业认同感低、待遇不高,导致专业准入门槛低。机构养老是大势所趋,养老观念势必在经历家庭规模变小“无力养老”的内在矛盾到机构养老“优势不断提升”的外在引力作用下实现转变,是被迫也是机遇。
2 苏州市“医”“养”融合政策现状及推进
2015 年9 月8 日,苏州市出台《关于加快发展医养融合养老服务的实施意见》。2016 年苏州市获批“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加速探索医养融合。2017年6月,苏州开展长期护理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苏州市社会保障制度体系,促进医养融合。2018年7月1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苏州市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苏府〔2018〕67 号),决定在2018—2020 年,用3 年时间对全市镇(街道)敬老院进行升级改造或新建。2019年,苏州出台了《苏州市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办法》支持护理机构发展。2019 年8 月,苏州市政府办公室发文《苏州市发挥医保杠杆作用促进医养融合》,明确将不断推进长护险试点工作。2020年10月,苏卫老健〔2020〕6号文发布关于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措施。
综上,苏州市已从居家养老、社区养老以及机构养老3方面进行改革。在机构功能定位上,积极引导并出台政策扶持,努力实现医养融合。
3 苏州养老机构现状调研
通过调研苏州泰康之家吴园、建屋乐龄公寓、怡养老年公寓、和城养老有伴社区、苏州福星护理院、苏州华馨护理院等较多中高端兼具医养功能的机构,从调研中可以发现,目前较多高端养老社区经营模式是只租不售、纯商业模式运营,入住方式灵活,像泰康之家已形成规模化,布局全国,可实现旅游式的灵活入住而更具竞争力,但是入住门槛很高。苏州工业园区建屋乐龄公寓项目可接受客户范围相对较小,只接受健康的老人养老,但也配以医疗站保证基础的医疗需求,费用也不低。苏州市怡养老年公寓兼具养老、护理功能,收费也相对较低,属于中等水平养老机构。
和城养老有伴社区是产权式养老社区,公寓产权是属于个人的。这意味着消费者所购置的房屋产权既有普通商品房的属性,可以自由转让、出租、继承等,实现房屋价值的保值增值,又有着养老属性这个特殊的功能定位,从而实现了“居住+养老”和“商业+公益”的全面结合。这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养老方式。
4 “康养苏州”建设思路
4.1 长三角优势
从长三角整体环境分析,2018 年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上升为国家战略而加速推进,势必将对区域内各行业和产业发展产生深远影响,也将对投资开发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路径选择产生巨大影响[2]。基于目前长三角地区老龄化程度远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且养老资源供需矛盾已凸显的现状,随着长三角一体化战略持续推进,人口还会进一步导入和集聚,已有基础和现有契机都为医养产品线的落地实施、快速推广提供了条件。
2019 年6 月,为了共同应对老龄化挑战,长三角三省一市民政部门签订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促进区域养老资源共享,激发养老服务市场活力,并确定江苏苏州、浙江嘉兴等11个市、区作为开展区域养老一体化首批试点。
2021年7月,长三角异地就医门诊直接结算在上海市二三级主要医疗机构和江苏省、浙江省所有设区市已实现全覆盖,安徽省也有4市已纳入联网覆盖范围。目前长三角地区已有29 个城市实现医保“一卡通”,三省一市医疗机构覆盖已达1 200余家[3]。
4.2 苏州养老产业优势
(1)经济层面分析。2020年苏州GDP高达20 170.5亿,全国城市GDP 排名第六。(2)从养老政策层面分析。从2015 年起,苏州市提出全面加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建设,2016年苏州市获批“第一批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单位”。近五年来,苏州市加速探索医养融合,各项政策、制度、文件有序出台,基建有序跟进。(3)潜在客户群体分析。上海、苏州本地及周边城市的“三高”,即高级知识分子、高级管理人员以及高级干部(高知、高管和高干),以及其他专业资深人士群体为高端养老的主要潜在客户群体,还有部分伴随高收入子女随迁的外地老人。(4)医疗优势。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是苏州乃至苏锡常地区最强医院,另外苏州市立医院医疗水平也很好。此外,苏州往返上海交通便利,目前已形成紧密的交通网,可与上海各大医院建立联系,集聚医疗资源优势。最后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结果显示,老龄化程度名列全国第一的南通市毗邻苏州市,也为苏州发展高端养老提供了潜在客户群。
4.3 打造“康养苏州”的思路与对策
苏州作为东部发达地区之一,发展高端机构养老有一定的市场,但由于高端机构养老还在起步阶段,其成长和发育还有一个过程,因此,人们对高端机构养老的认知也需要一个过程。相信随着经济的发展,居民养老投入的提高、养老观念的改变,以及政府对于民办养老机构的政策引导,终将改变养老的方式,然而就目前来看,高端机构养老在苏州还不具备普适性,但应该是未来养老发展的方向,可把发展高端机构养老作为补充。
4.3.1 加大高端社区养老建设
国卫老龄发〔2019〕60 号提出,进一步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该服务体系的建立除了与目前养老服务体系中人员与设施配套相关,更与中国传统的养老模式息息相关。随着“家庭规模的不断减小,养老功能减弱”,以前“养孩防老”的思想随着近年来“婚育观”的改变出现松动。随着社保医保制度的建立健全,加之近几十年来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居民储蓄较为充足,为自主养老提供了可能。但是经济上的自主独立是一方面,人的晚年精神寄托是另一方面,养老观念的改变并不仅仅随着“经济的独立”而直接发生改变,要接受晚年生活环境(包括住所和陪护人)的改变,这个过程需要过渡,即从传统的“居家养老”到“机构养老”需要有一个过渡,而“社区养老”模式是一个较好的过渡方式。
社区养老模式,从最初的原户籍所在社区养老,转变成购置专业养老社区产权房屋养老,再到“社区式”机构养老,看似同为“社区”养老,但是“房子”所赋予的“家”的感觉在逐渐弱化,这与“产权”有很大的关系。各房企改变战略布局,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基础上,充分利用资源积极加入养老产业布局是明智的选择。
对于政府而言,养老社区的建成可减少政府的养老基建投入,长期来看养老社区可为将来“机构养老”做铺垫(当下的社区养老建设可为养老资源集约化做准备)。另外自国家倡导“住房不炒”,居民手头资金除存款、低风险理财、基金、股票、国债等,无其他相对较好的投资渠道,政府可结合老龄化趋势及养老规划,出台政策进行有效引导,尽可能最大限度吸收社会闲散资金(如购买商品化养老房,投资自住两相宜),实现百姓和政府的双赢。
4.3.2 积极筹建长三角一体化(试点)养老产业联盟
江苏苏州、浙江嘉兴等11个市、区作为开展区域养老一体化的首批试点,可沟通交流已有养老产业布局经验,协同合作,深度发掘产业契机,如老年旅游业,包括异地养老推荐服务、候鸟式养老、度假式养老等,通过旅游业带动保险、餐饮、交通等行业。
(1)建立区域式养老联盟,安享“多站式”交换养老模式。建议筹建长三角地区高端养老产业联盟,共建养老人群的大数据共享平台,对有“候鸟式养老”需求的人群进行调研,统筹“交换”方案,同时“健康数据共享”保障老人的出行安全,具有相似生活习惯和爱好的人群共处有利于和谐。
(2)完善老龄团旅游模式,安享“短途式”轻松旅游体验。目前较多旅游公司基于“安全”考虑,年满70 周岁的老人长途旅游需子女陪伴,因此被“限制”出游的情况屡屡发生。此外部分老年人确实存在出游过程中体力不支的情况,出现“短途游意义不大,长途游体力不支”的局面。而“多站式交换养老模式(一站数月)”可实现“短途游”,白天游、晚上归,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休整,惬意安排行程。
通过上述“多站式”交换养老模式,基于联盟机构的最优化调配,机构运行成本降低,出行安全性提升,有利于实现老年人“低成本”“低健康门槛”的“候鸟式养老”模式的实现。
综上,建议政府引导房企参与养老社区建设,公开招标养老社区管理服务公司,逐步推进社区养老。实现老人居住在属于自己产权的房子(免交房屋租金),在适当提升养老投入(缴纳养老服务管理费)的情况下就可享受“高端养老”管理服务,整体降低了“高端养老”的准入门槛,更符合目前老年人的养老期望。
另外,通过积极筹建长三角一体化(试点)养老产业联盟,合理布局养老产业品类,避免同质化发展;同时挖掘养老产业深度,如旅游业,同时带动交通、餐饮、保险等发展,丰富养老产业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