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逻辑内涵、观察表征及实践路径
2022-03-03李春鹏陈正振
李春鹏 陈正振
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指出“我国经济已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正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是跨越关口的迫切要求和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把“增强职业技术教育适应性”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举措,《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再次强调“切实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因此,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是构建高质量职业教育体系的本质要求,职业教育要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主动适应区域产业、经济社会发展需求。
一、职业教育适应性的逻辑内涵
广义的职业教育来自生活,其含义是教授人知识,使其适应自然。现代意义上的职业教育是指针对专门技术通过教授原理、反复训练习得特殊技能,适应技术能力需要的学习—训练过程。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以下简称“新职教法”)明确了“职业教育,是指为了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使受教育者具备从事某种职业或者实现职业发展所需要的职业道德、科学文化与专业知识、技术技能等职业综合素质和行动能力而实施的教育,包括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培训”。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既有其本身特质的因素,也有时代性、地域性。所以,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可以从主客体、时间、空间、结构等多方面予以评价。
1.职业教育适应性的主体与客体。职业教育适应性主体包括中央和国家部委、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各级各类职业院校。中央和国家部委负责宏观层面的政策制定与规划统筹;省级政府和行政部门在国家框架内发挥主观能动性,在中观层面推进区域范围内职业教育与社会、经济的适应性;市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配合国家和省级政府,担负本市的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和投入责任;各级各类职业院校根据区域产业需要、本校办学特色做好专业设置、落实好课程标准,积极推进产教融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职业教育适应性客体可以覆盖社会、经济、行业、企业、个人等方面,越高级别主体适应的对象越宏观,职业学校作为职业教育的具体实施单位,适应对象最为具体,主要在个人和企业方面发挥作用。
2.职业教育适应性的时间特性。以时间为参考对象,职业教育的适应性指的是在某一个具体时间点或者某一个时间段,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是否适应当前经济社会、产业的发展需要。从纵向来看,职业教育的规模、结构、人才培养方向等应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动态调整,研究的重点是专业结构和产业结构协同变化发展、职业教育规模和技术技能岗位需求变化等。从横向来看,职业教育的结构及功能与当前阶段社会需求相匹配,研究的重点是职业教育专业结构与区域产业结构是否相适应。
3.职业教育适应性的空间特性。职业教育直接服务于区域产业发展需求,受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层次、产业辐射半径、社会功能半径等影响因素,其适应性具有很强的空间特性。一是服务空间范围。中等职业教育面向县域产业或者市域范围内特定行业、特定岗位培养技术人员,高等职业教育面向省级行政区域或者具有明显特征的地理单元培养技术技能人才。二是产业半径。产业半径一般指产业配套半径、产业辐射半径等,包括产业链的上下游及其衍生出的各类配套服务。职业教育培养技术技能人才,其工作岗位偏向劳动密集型,服务范围受到产业半径影响明显。三是社会功能半径。从社会组织来看,社会由功能单元构成,社会功能单元也有其辐射半径,对技术技能人才存在规模和结构上的需求。
4.职业教育适应性的结构特性。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一样,以促进人的终身发展、为国育才为基本任务。一直以来,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协同发展、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等,都是对职业教育适应性的结构特性进行评价的重要内容。一是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相互关系。2019年印发的《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首次正式提出“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是两种不同教育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2022年出台的新职教法也给予了明确规定。至此,职业教育已不再作为普通教育的补充而存在。二是不同层次职业教育的功能定位。2020年,《职业教育提质培优行动计划(2020—2023年)》对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予以重新定位,强化中职教育的基础性作用、巩固专科高职教育的主体地位、稳步发展高层次职业教育,第一次将专科高职教育定位为职业教育的主体。2021年,《关于推动现代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了“职业本科教育招生规模不低于高等职业教育招生规模的10%”的发展目标,职业教育体系结构不断完善,层次进一步丰富。
二、职业教育适应性的观察表征
职业教育的适应性内涵丰富,包括了适应主体、适应客体,时间特性、空间特性、结构特性等方面的内容,这些内容可以从宏观、中观、微观方面予以展现和观察。
1.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宏观表征。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宏观表征为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与整个社会系统及其他子系统之间的适应关系,以及职业教育作为教育子系统与整个教育系统之间的适应关系。一是教育对社会的适应与超越。教育是生产关系、生产力相互作用的重要媒介,在不同阶段其社会功能取决于当时的社会生产力、生产关系的发展要求,其中职业教育一般担负着技能培养、扩散,支撑日常技能服务需要、社会生活、产业发展的职能。随着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国家持续对教育体制进行改革,以适应科技进步、社会关系调整的需要,高等教育扩招、人才双向流动选择变成主渠道,职业教育的办学定位从“以就业为导向”转向“促进就业”。教育在历史发展的长河中始终是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同时教育的相对独立性又促进了教育的自我超越,教育每个阶段的自我超越都是对不同时期教育适应社会的内在支撑,表达了教育对社会发展的另一种精神指引。二是职业教育对教育体系的丰富与完善。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进一步发展,我国人均受教育年限大幅增加,教育结构不平衡成为主要问题。为了适应社会发展,职业教育在整体教育框架中逐步占据了更重要的位置。国家在巩固中等职业教育的基础作用外,以专科高等职业教育为发展主体,进一步探索发展更高层次的职业教育,同时也明确了新增教育经费向职业教育倾斜,通过引导优化教育结构、改善高等教育错配问题,提高适应性。
2.职业教育适应性的中观表征。职业教育适应性的中观表征为以类型特色为着眼点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以及以促进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规模、结构的适配。一是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的类型特色。在相当长一段时间内,职业教育只停留在中等阶段,既无升学渠道,就业也以面向基层岗位为主。改革开放后,产业快速发展,高技术技能人才需求迅速扩大,以就业为导向、服务产业对人才需要的高等职业教育发展才提上日程。近年来,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进入探索阶段,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而且,国家以法律的形式明确了职业教育的类型地位、办学层次及发展方向。二是职业教育规模、结构与产业发展的适切性。不同层次职业教育与产业的发展互动略有不同,高等职业教育培养层次高、技能范围广、能够适应多个产业岗位的人才,承接产业转移或者引导产业发展;中等职业教育培养的人才技能面向窄、就业针对性强。同时,随着经济社会和产业的发展,职业教育的规模和专业结构也发生了较大改变。近年来,无论是新设置的高等职业学校,还是原有的职业院校,都增加了面向第三产业的专业数量和人才培养数量,第一产业专业比例、在校生比例在持续减小。
3.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微观表征。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微观表征为职业院校是否主动对接产业设置专业(群),是否根据岗位需要深化产教融合培养人才。一是职业教育专业链与产业链的联结。职业院校针对区域主要产业,通过牵头成立、加入职业教育集团、行业职业教育教学指导委员会等区域性、行业性组织,优化学校专业结构,明确定位本校专业矩阵在区域专业链服务产业链中的作用。区域内产业链不因技术工人短缺而导致生产减缓、暂停是职业教育专业链与产业链相适应的低层次表征;区域技术技能人才储备充分、性价比适宜吸引产业链迁移,在招商、引资中具有竞争性优势,是职业教育专业链与产业链相适应的高层次表征。二是职业教育教学标准与产业岗位需要的对接。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人才标准制定、教学标准实施时根据对行业发展实际的调研,了解企业岗位需求的变化,对岗位需求及变化趋势能够有明确的认知,进行清晰的描述。如考虑到随着城镇化的加深、农业生产效率的提高、农业从业人口大幅度减少,对第一产业的人才培养提出更高的要求,适应更少的从业人员、更具有技术含量的岗位要求、更高的粮食产量、更高的经济产值的新时代第一产业新特征。
三、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的实践路径
高质量发展阶段必然需要高质量的教育。职业教育必须不断提高自身的适应性,通过各级政府、行业企业、研究机构和学校等多方联动,深化职业教育改革,提升职业教育质量,满足社会、企业、人民群众对高质量职业教育发展的期盼,适应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需要。
1.进一步落实新职教法,提升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适应性。一是落实政府主体责任,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投入。足额拨付生均拨款,并保证经费投入随财政收入增长而增长,同时实行职业教育投入的地方领导问责制和绩效考核制度;对于欠发达地区,中央政府可通过转移支付或项目拨款的方式提高资助力度;注重加大对中等职业教育的投入,夯实基本办学条件。二是大力发展本科层次职业教育。注重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大力支持职业教育本科建设,提升职业教育本科的人才培养水平,以“研究水平不比普通本科差”“技术技能水平要比传统高职强”为基本原则发展适应时代需求的本科层次职业教育。三是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实现专科层次、本科层次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层次职业教育的纵向贯通,建立灵活的考试招生制度与评价机制,将学历教育与职业培训一体化设计,使课程与职业技能证书相融通,为有能力、有潜力、有意愿的学生有计划、有步骤、系统化地搭建技术技能分层渐进、分阶递进的成长通道。
2.强化省级政府的主体责任,提升职业教育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应性。一是充分发挥省一级政府在职业教育相关人事、财政、政策上的主导作用,以社会公平、和谐发展为主旨,以服务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指引,促进行业企业、职业院校和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进一步参与职业教育政策的制定,建立多元主体对话协商、公共参与的制度框架和具有包容性的制度环境。二是通过立法强化行业组织地位,发挥标准和信号作用,实现行业组织参与产教融合型企业“培训资格”的研制与管理,在公共基础教学、实训场地安排等方面为校企双方提供协调与咨询,统筹协调中小企业参与产教融合,提高校企合作的整体社会效益。三是鼓励和指导区域龙头企业、骨干企业在项目实施、专业建设、课程教学和成绩考核与评价等方面参与职业教育,激发企业的积极性,发挥企业的关键性主体作用。四是通过绩效引导,要求职业学校自觉提高自身发展水平,提升服务、输出能力,一定程度上消除或者弱化不同产学研主体间的矛盾与冲突,培养出经济社会发展所需要的技术技能人才,实现职业院校自身发展与服务社会相得益彰。
3.凸显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决策中的地位,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的适应性。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是深化职业教育改革、培养适应产业转型升级需要的高素质专业化技术技能人才的有效途径。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应通过制度设计,提升企业在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相关决策活动中的地位,缩短企业岗位、最新生产技术、工艺进步对人才培养需求的反馈路径,提高实习实训的针对性,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需求的适应性。职业院校作为职业教育的适应主体之一,在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发展的现实背景下,应紧紧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做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通过构建共生共赢的校企命运共同体,创新协同育人机制,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使技术技能人才更加适应产业发展要求。
4.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提升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适应性。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创新职业教育发展模式,从结构而言,在宏观上改革优化职业教育、明确职业教育本科地位,中观上可以考虑完善丰富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横向参与方,微观上可以为产教融合培养人才设计新的制度性安排。一是建设一批高水平职业教育研究机构,能够同时服务行业、企业解决工程实际问题,系统研究行业、企业岗位需求,指导职业院校做好人才培养;或者制度化提高行业职业教育指导委员会地位,使其实体化、法人化,能够长期稳定开展工作,制定长远规划,独立于职业院校、行业企业,成为职业教育发展的第三股力量,形成教育、产业、智库三方协同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新格局。二是突破基于重复操作训练和实践的职业教育传统人才培养模式,进行制度创新,由政府统筹,教育、科技、产业部门联合组织一流大学、一流企业、一流专家共同面向职业学校在校生、企业在岗高水平技术工人,选拔组建跨学校的拔尖人才工作站,制订专门培养计划,参与解决企业实际工程问题,开辟专门上升通道,丰富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方式,增强职业教育的人才培养能力,提高服务社会的水平。
增强职业教育适应性是一项需要顶层设计与系统推进、基层实践与先行先试、重点突破与渐进改革相结合的复杂工程。不仅需要宏观层面的制度安排、中观层面的区域实践和微观层面的教学改革,更需要不同主体协同发力,尤其需要不断探索拓宽职业教育的办学边界,不断挖掘和充分发挥出行业企业在职业教育办学发展中的主体作用,不断研究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