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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2022-03-02

西藏教育 2022年2期
关键词:普法宣传教育法治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教育系统普法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自治区党委宣传部、自治区司法厅关于在全区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全国教育系统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相关要求,结合我区教育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第七次西藏工作座谈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西藏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新时代党的治藏方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西藏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学校师生员工为主要对象,以教育管理人员为重点,深入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教育,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以及西藏地方和祖国关系史教育,结合加强爱国主义、民族团结、反分裂斗争教育,促进法治教育与德治教育紧密结合,增强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为我区教育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法治基础。

(二)基本原则。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和区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藏的安排部署,充分发挥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政治领导作用,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坚持以人为本,根据普法对象的不同特点和实际需求分类实施、统筹推进,提升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效果,更好地保障教育系统广大干部师生员工的合法权益。坚持服务导向,围绕中心主动作为,围绕“四件大事”、推进“四个创建”、努力做到“四个走在前列”,不断提升教育普法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坚持普法与依法治理有机融合,深度融入法治实践,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养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思维习惯和行为方式。

(三)主要目标。到2025年,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完成,教育系统法治素养和依法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明显增强,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提高,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治意识牢固树立。法治课教师教学能力全面提升,法治实践教育成效显著,“互联网+”法治教育深入推进,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进一步完善,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质量和水平迈上新台阶。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贯彻落实到教育普法的全过程和各方面。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教育部门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集体学习的重要内容,作为教育系统干部、教师培训的重点课程,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纳入高校法治理论教学体系,加强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理论研究和阐释,引导广大干部师生员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将“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纳入法学专业核心必修课,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面向全体学生开设习近平法治思想相关公共选修课。充分利用网站、校园广播等多种渠道,加大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宣传力度。

(二)深入学习宣传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宪法,重点宣传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持续开展学生“学宪法讲宪法”系列活动,将学讲宪法活动作为青少年法治教育“第二课堂”的重要内容,健全活动机制,创新教育形式,不断增强宪法教育的吸引力和感染力。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特色活动,推动各级各类学校举行全体师生参加的升国旗仪式。组织开展好“宪法卫士”行动计划,积极参与宪法知识网络学习。根据青少年身心特点和认知规律,选用适当方式,组织开展分学段的宪法教育。鼓励学校利用晨读、班队会、课外活动等时段开展宪法教育,在青少年学生成人仪式、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深入学习宣传民法典,重点宣传民法典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特质、基本原则、基本要求和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将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青少年民法典教育,推动教育系统干部师生员工学好用好民法典。深入学习宣传教育相关法律法规,大力宣传教育法、教师法、义务教育法、职业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提升教育系统依法治理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宣传家庭教育促进法,推进学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相互配合,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和家风,大力弘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深入学习宣传其他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区域自治法、国务院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若干规定、西藏自治区民族团结进步模范区创建条例,宣传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国家基本法律,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国家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宣传疫情防控、科学技术普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文明建设、公平竞争、知识产权保护、税务等方面法律法规。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重点学习宣传党章、准则和条例等,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将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引导教育系统党员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三)推动青少年法治教育规范化和常态化。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充分发挥法治教育在立德树人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充分发挥课堂教学主渠道作用。开齐开足开好法治课,推广启发式、互动式、探究式教学方法,加大情景模拟、案例教学等方法应用,加强教学行为指导和规范,着力提升课堂教学实效。细化法治课教学要求,推动提升法治教育课时占比。加强督促检查,深入落实国家相关课程方案和学科课程标准。推进课程法治建设,贴近学生日常实际,将规则、纪律、秩序、诚信、团结合作、冲突解决等法治内容融入各学科教学之中。适当增加法治知识在中考、高考中的内容占比,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法治素养和法治实践纳入学生考核评价中。加强高等学校法律基础课程建设,鼓励开设法治教育在线课程。加强和完善法治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设立一批法治课教学质量监测基地。推进教育系统精准普法,结合安全、禁毒、国防以及防止学生欺凌、防范网络诈骗和人身侵害等内容开展日常宣传教育,将法治教育纳入中小学课后服务范围。探索开展菜单式普法,分层次、分类别设计普法的目标、内容和方法途径。注重分析不同人群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内容的适用性和实效性。细化完善普法的工作标准和操作规范,试点开展普法成效测评。加强案例普法、以案释法。推进特殊群体普法,关注留守儿童、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少年等学生的法治需求,提供相关法治服务支持,提升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加大对农牧区、边境地区学校的普法支持力度,推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四)深入推进教育部门日常学法用法。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示范作用,将宪法、民法典等法治内容纳入教育部门领导班子的年度学习计划,纳入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年度学习计划,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清单制度。举办全区教育普法工作培训班。加大教育系统干部法治培训力度,推动地市教育部门组织开展法治专题培训。推进现场或通过网络旁听法庭庭审,加强教育行政执法人员的法治能力培训。开展依法治教示范区、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提升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和水平,实施校长治校能力提升行动,选优配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研究制订校长应知应会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知识要点,探索建立校长法治能力评测制度。鼓励有条件的高校设立法务部门负责学校日常法务工作。健全校长依法治校能力培训机制,开展全区校长依法治校能力专题培训,落实校长岗前培训,定期开展校长全员能力提升轮训,突出政治能力、依法治校能力针对性培训,推动地方和学校将法治素养和依法治校能力作为校长任职和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五)着力提升法治课教师专业教学能力。加强法治课师资培养培训,鼓励支持区属高校培养法治教育师范生,推动区属高校在师范、法学专业培养方案中增加法学、教育原理等相关内容,配齐中小学法治课专职教师。持续组织法治课教师参加“中小学法治教育名师培育工程”“国培计划——中小学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项目”。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一次轮训。在“国培计划”“区培计划”等项目中进一步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推动开展教师全员法治培训,努力让每位中小学教师每年接受不少于5 课时的法治教育培训。在教师“一考三评”中增加法治知识内容。推动学校配备与课程设置相当的法治课专业教师,逐步提高法治课专业教师在思想政治课教师中的比例。推动在教育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法治教育研究专项,开展法治教育课题研究,建立健全法治课教学观摩、集体备课等教师研修机制,打造一批法治课精品在线课程。

(六)加强法治教育资源和平台建设。深入开展法治实践教育,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法治资源教室)建设,建立健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标准,完善相关组织保障机制。通过政策支持、政府投入、社会参与等多种方式,在地市设立一批布局合理、功能完备、运作规范的地市级实践基地,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建设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力争到2023年建设1 所自治区级、6 所地市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有条件的县(区)建设1 个青少年法治资源教室。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要将法治实践教育作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的重要内容,将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纳入社会实践大课堂活动场所范围,努力推动学生每年接受法治实践教育不少于2课时。发挥好西藏教育“珠峰旗云”平台作用,及时发布相关法律知识,开发相关法治教育资源,开展法治空中课堂授课。

(七)推动普法与依法治教紧密结合。将普法融入教育立法过程,通过征求意见、基层调研等方式,引导人民群众主动参与立法、了解立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健全责任机制,明确普法内容。将普法融入学校教育教学与日常管理,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体现在学生守则、教学规则、行为规范和其他管理制度中,提升教育系统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教育改革发展的能力,全面提升教育治理能力水平。根据学校章程、校规校纪等,建立健全对师生日常行为的考察评价与奖惩机制,在教师综合考核评价中加大对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内容的考核,在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中加大对学生遵纪守法意识和行为的考量。加强学校未成年人保护、教育惩戒实施、安全管理、依法治理“校闹”、推进依法治校等相关规章文件的学习宣传,规范和保障学校、教师依法履行职责,更好地维护校园教育教学秩序,不断提升依法治校能力。

三、实施步骤

全区教育系统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阶段。2021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部门、本学校五年普法规划。各地市教育局、各高等学校、西格办办公室、拉萨中学将“八五”普法规划报自治区教育厅备案。

(二)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级各类学校根据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年度普法计划,认真组织实施,确保规划全面落实。

(三)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在各级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全区教育系统各级普法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验收。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始终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出发,将普法工作摆到重要位置,纳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将“三个赋予一个有利于”的要求贯穿到教育普法全过程和各方面,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大工作力度,健全工作机制,扎实开展好教育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

(二)加强组织保障。教育厅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督促全区教育系统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地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学校要确定专门机构和人员负责教育普法工作,坚持重视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把教育普法工作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正常开展。

(三)健全协同机制。加强与司法、公安、法院、检察院、共青团等单位交流沟通,推动形成青少年法治教育工作合力。完善法治副校长制度,加强正面法治宣传引导,有针对性地开展未成年人保护、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相关方面法治教育。鼓励学校加强与社区合作,组织学生开展社区法治实践或服务。积极开展全区十大法治人物教育系统人选推荐。加强“西藏自治区青少年法治教育研究中心”建设,不断提升中心的决策咨询、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能力。健全教育系统法律顾问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普遍配备法律顾问,鼓励有条件的中小学校配备法律顾问,发挥法律顾问在依法决策、普法宣传方面的作用。加强校园法治文化建设,推进“法律进校园”,开展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活动,深入推进学校依法治理。强化家校共育,鼓励学生与家庭成员交流分享学习成果。

(四)优化考评机制。健全评测机制,将法治宣传教育纳入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教育督导范围,把依法履职能力作为干部考核考评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教育普法评测标准体系。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奖励机制,各类荣誉称号评选或者授予要重视表彰优秀法治课教师,及时总结宣传推广法治课教师或者教学的先进经验和典型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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