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俄音乐交流的跨文化反思
2022-03-02王晔刘莹
王晔 刘莹
摘要:在中外音乐交流的整个语境中,中俄音乐交流有着特殊的历史脉络和研究路径,以中俄音乐交流过程中的交流史、音乐家与作品、音乐理论与音乐教育等为对象,学术研究活动和相关成果所构成的文献史,也反应出中俄音乐交流的发展趋势和存在问题。本文强调音乐交流的研究应注重“交流”本身的双向属性,其研究应在学界扎实的资料、丰富的分析基础上,加入跨文化反思。
关键词:中俄音乐交流 比较研究 跨文化性
中图分类号:J6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3359(2022)03-0005-03
在中外音乐交流的整个语境中,中俄音乐交流有自己特殊的历史脉络和研究路径。以中俄音乐交流过程中的交流史、音乐家与作品、音乐理论与音教育等为对象,进行学术研究活动,共同架构了中俄音乐交流的研究文献史。
一、中俄音乐交流的传播史与接受史
音乐文化交流是一个双向的过程,涵盖两国之间的文化传播与文化接受,中俄音乐文化史学研究分为传播史和接受史等两个层面,有益于观察在互为对象的研究中,两国学者对彼此的看法。
(一)传播史
传播史主要是对中俄音乐交流现象和历史事件本身进行研究,该领域研究早年以中国音乐史学界的学者为主要力量。从现有的中俄音乐交流史学文献来看,传播史在历史编纂和历史研究两个方面均有成果。
1.历史编纂类目
历史编纂的概念来源于“历史编纂学”。历史编纂学(Historiographie)的原文为拉丁文historia,意为“历史撰写”,是“带着事实性要求来描绘过去”。当今该词指“历史学科的专业代表们以及其他具有相应资格者所发表的论文与专题论著,尤其是历时性或共时性方面完全铺展的历史呈现”。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编纂的成果集中出现于21世纪之后,比如刘欣欣、刘学清《哈尔滨西洋音乐史》(人民音乐出版社,2002)、汪之城的《俄侨音乐家在上海(1920-1940)》(上海音乐学院出版社,2007)、左贞观《俄罗斯音乐家在中国》(人民音乐出版社,2017)属于该类文献。这类文献多以专著、研究报告、长论文(如学位论文)等形式出现。从研究方法来看,该类文献多集中于对传统史学的史料研究方法,以史料搜集、整理的书写形式再现历史过程,尚未涉及德罗伊森、海登·怀特不局限于复制意义的历史建构书写范式。
2.历史研究类目
范畴广泛的“历史研究”这个词汇,在本文有一定的特指意义,是指对独立或类型化的音乐作品、带有时代特征的音乐现象以及个案性的历史事件而做的学术分析。大量对俄侨音乐家的研究、以及中俄音乐交流里面的可被看作微观史学的研究,可以被归在历史研究中。相对于历史编纂较为持续、完整的书写范式来说,这类研究的对象和方法更确切、具体。从成果来看既有长篇的著述,也有碎片化的分析。对大量俄侨音乐家——如阿甫夏洛穆夫、阿拉波夫、阿克萨科夫、苏石林、霍尔瓦特夫人、嘉祉等,进行音乐创作、音乐表演、音乐教育、音乐活动等方面分析论述等是该类研究的代表。《中俄音乐交流史事书写与当代反思》《齐尔品与中国音乐文化》分别是2009年哈尔滨中俄音乐交流国际学术研讨会和2012年上海“齐尔品与中国音乐文化国际研讨会”的会议文集,是以专题性学术研讨会为契机而进行的学术研究成果集合。
20世纪俄侨音乐家在中国为中俄两国音乐交流作出了特殊的贡献,俄侨音乐家研究也在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研究中占有重要比重。有学者将俄侨音乐家与城市音乐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文化避难、文化传播与文化认同——上海俄侨“音乐飞地”历史现象的文化解读》《俄侨音乐家与上海工部局乐队交往历史新探》《哈爾滨外侨音乐遗存研究》等文章论述了俄侨音乐家在中国的音乐活动及历史贡献,亦有学者就某一位俄侨音乐家进行个案分析。
(二)接受史
通常,我国对俄罗斯音乐接受史范畴的研究大多存在于西方音乐史、作曲理论等学科方向;而在俄国,对中国音乐的研究大多以东方学或汉学等方向存在。
1.中国的俄罗斯音乐研究
单以中国知网为平台,以“俄罗斯音乐”“俄国音乐”“苏联音乐”“格林卡”“柴科夫斯基”“强力集团”“里姆斯基-科萨科夫”“穆索尔斯基”“斯特拉文斯基”“肖斯塔科维奇”“普罗科菲耶夫”“古拜杜丽娜”“杰尼索夫”“苏联(群众)歌曲”等为关键词,可以搜到大量文章。
总体来看,中国对俄罗斯音乐历史的研究,以19—20世纪上半叶的音乐发展为最重要的部分,特别是对俄罗斯音乐中的民族主义、苏联音乐创作研究的较多,呈现出断代性、风格性研究为重的特点;而苏联歌曲作为一个单独的种类,出现了明确以接受史范式进行研究的成果,如《俄苏歌曲在中国的传播》《俄苏群众歌曲在中国的传播研究》《建国以后俄罗斯歌曲在黑龙江传唱状况的发展研究》(薛范、李诗原、刘莹等),然而遗憾的是,类似于《贝多芬音乐在中国》这样针对于作曲家的接受史或接受美学研究尚未有体系性成果。
2.俄罗斯的中国音乐研究
莫斯科音乐学院的尤努索娃(В.Н.Юнусова)教授在《中国音乐研究在俄罗斯:国内音乐汉学形成的相关问题》一文中,将俄罗斯的中国音乐研究分为三个阶段:1941年以前;1941—1980年代;1992年至今。这篇文章详细地梳理了俄罗斯的中国音乐研究——“音乐汉学”(музыкальная синология)历史脉络。文中提到了格鲁伯、阿萨菲耶夫等俄罗斯学者研究中国音乐。关于这一问题笔者将另附文章进行陈述。
3.关于作品的接受及其产生的效应
在中俄音乐交流过程中,不难发现俄国音乐在中国传播具有范围广、程度深、影响大的特点,而具体表现在音乐创作中亦有相关研究。论文《俄苏群众歌曲在中国的传播》《论俄(苏)歌曲对我国抗联歌曲的影响》等阐述了类似的问题。
俄国音乐理论家达佐尔措娃·日安娜(Дазорцова Жана)的《苏联、俄罗斯音乐中的中国形象》一文,曾提到斯特拉文斯基、格里埃尔、杰尼索夫、西杰利尼科夫等作曲家的作品中曾出现过中国因素或中国形象。
总体来看,俄罗斯对中国音乐的研究以传统音乐为主,其中有些仍夹在“东方学”领域,没有完全与日本、韩国等中国近邻国家区分开,而对于中国近当代音乐的研究,在20世纪70—80年代受到两国关系影响,成果也不是特别多。随着近年来赴俄留学读取硕士、博士学位人数的增多,一批留学生以俄文撰写关于中国音乐的文章,这批人成为该领域研究的新生力量。
从研究成果的发布时间来看,中俄音乐交流的研究在21世纪之后,特别是2006年之后才出现数据量的增长趋势,这应该与2005年时任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与时任俄总统普京共同宣布2006年在中国举办“俄罗斯年”、2007年在俄罗斯举办“中国年”的文化政策引导息息相关;(政治背景放在跨文化1部分)从研究内容上看,中俄音乐交流包括音乐理论、音乐教育、音乐表演、音乐创作等多个方面的研究;从研究视角上看,文化传播、文化认同、文化比较、城市音乐研究等是该类研究比较集中的关注点;从研究方法上看,史料梳理、档案整理、音乐本体分析、文化阐释、比较研究等是该领域常见的研究方法。
二、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研究的跨文化策略
中俄音乐交流研究的成就是显而易见的,但其中也存在着不应忽略的问题。通过上述文献分析,不难发现如下现象:1.对象不平衡:两国对彼此作为过去的历史研究要多于当下现实的音乐研究。对“过去时”的研究多过对“现在时”的研究;2.历史编纂不系统:对中俄音乐交流史研究尚未出现更加合理的范式编纂,且以史料为工具而不仅限于历史复制和大事记的历史编纂尚未出现;3.接受史研究不充分:交流是一个同时兼具历时与共时两个变量的不同文化体互动,两个文化体相互的接受史学和接受美学,以及建构于双方作品的、推动音乐创作的接受史仍有大量研究空间。卡尔·达尔豪斯在《音乐史基础》一书中谈及音乐史编纂问题时,也曾说到“较早的音乐史编纂学压制或忽视了效应史和接受史”。但效应史所关注的较早作品对稍后作品的影响,以及接受史所关照的非典型标准的作品理解,都在中俄音乐交流过程中后置式(指时间上的不前瞻、不同时)地发挥作用。
结合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研究的成果与问题,笔者认为可以通过跨文化思维构建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研究策略。
(一)音乐交流史的特殊性
交流史的编纂不同于国别史的编纂、不同于全球史的编纂、也异于通史的编纂,也是超越音乐史的存在。
音乐史中存在的表面同时性的内在非同时性问题,更复杂地出现在音乐交流史中。
在我們通常的学科分类体系里,中国音乐史和西方音乐史是分开的两个学科,其研究对象交叉范围并不大。比如对俄罗斯音乐作品和音乐史的研究,我们会归在西方音乐史研究中,而并不经常放在中俄音乐交流史的研究中。然而,这一部分研究完全可以作为交流史视域下的效应史和接受史的先验研究而存在。
(二)来自语言学的“跨文化音乐交际”
跨文化交际(Intercultural Communication),“是指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相聚在一起,通过交流和沟通,分享各自的思想、感情和信息。”跨文化交际强调不同文化背景下人的沟能力,注重以语言为载体的文化接受的有效性。
音乐交流的研究也应该从语言学中的跨文化研究中汲取养分。语言学的跨文化交际特别强调沟通的有效性,这里就包含在传递文化的过程中,要考虑对方的认知和接受情况,以达到有效的沟通。比如左贞观老师谈及过中国音乐海外传播的一些问题,苏联解体之后,中国团队想带着《红色娘子军》去俄罗斯演出,当时就出现了很多问题。因为解体后的俄罗斯理解不了这部芭蕾舞想要表达什么,也不接受这种作品的美学观点,即便是我们国家受欢迎的作品,但是拿过去演出就是无效的,这种传播方案就不具有跨文化的有效性。另外,中国音乐在俄罗斯的研究情况,实际上也是文化接受情况的反馈,应该从交流有效性的视野给予观察。
(三)来自人类学的“跨文化音乐学”
刘经树教授吸收了人类学关于跨文化的研究理念,提出了“跨文化音乐学”的概念。他提出“在考察有移民或殖民地因素的地区文化时,应该站在跨文化的高度,充分考虑各个民族在文化里的反映,比如,在考察俄罗斯作曲家在我国的创作时,要考虑到这不是原来各自地理区域意义上的文化,而是一种全新的文化。因此,不能从俄罗斯或中国音乐的角度来思考他们在中国的创作。”跨文化音乐学的建构应该汲取人类学和语言学两方面的成果,将音乐文化交流从A to B、B to A的研究形态,扩展到A+B & C以及交流的有效性问题上。
跨文化音乐研究的案例是存在的。2009年上海音乐出版社出版了英国《当代音乐评论》2007年10/12月号的专刊的中翻版,这版期刊的名字就是“China and West——the Birth of a New Music”《中国与西方:一种新音乐的诞生》,期刊主编格林在序言中说“中国和西方的汇合,不是表面的融合,而是全新的音乐,是两种文化的孩子”,这个与跨文化音乐学的概念是一致的。这本书涉及到周文中、周龙、罗永晖、谭盾、盛宗亮等作曲家作品的分析和解读,在方法论上具有跨文化研究的启示。
三、结语
通过对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研究文献分析,我们不难发现中俄音乐交流史学研究成果丰硕,但在系统性上仍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研究对象不平衡、历史编纂不系统、接受史研究上有余地、效应史研究不够充分等。解决上述问题,可以在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引入跨文化思维,以传播史、接受史、跨文化音乐交际、跨文化音乐学共同构建研究范式。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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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刘经树.人类学文化研究的新视角——跨文化音乐学[J].星海音乐学院学报,2019(01).
[4]爱德华·格林.中国与西方:一种新音乐的诞生[M].上海:上海音乐出版社,200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