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部门如何推动智能电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2-03-01
汽车产业的电动化、智能化革命还在深入,各种挑战和问题不断考验产业各方的应对水平。近期,五位汽车行业主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了继续推动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下一步重点工作。
国家发改委:依法依规加强窗口指导,加强违规项目清理整治
“2012年我国新能源汽车产销量约1.3万辆,此后十年的年均复合增长率达到86%。2022年以来,新能源汽车产销量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目前的保有量已超过1000万辆,产业发展进入全面市场化扩张期。”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发展司司长卢卫生在第十八届中国汽车产业发展(泰达)国际论坛(以下简称“泰达汽车论坛”)上指出,新能源汽车作为推动绿色低碳转型的重要领域,正值战略机遇期,已形成了良好基础,进入新发展阶段。
但他同时也指出,“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对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的影响仍在延续,部分原材料、关键原材料的价格保持高位,新能源汽车盲目投资、无序发展等问题仍有不同程度存在,推动新能源汽车高质量发展仍需付出更多的努力。”卢卫生表示,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从以下4方面重点发力:
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新能源汽车应用。国家发改委将同有关部门在延续免征新能源汽车购置税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政策体系,出台支持购买和使用新能源汽车的措施。
要强化统筹谋划,构建健康有序的发展格局。我们将坚持全国一盘棋,优化新能源汽车产业布局,按照区域集聚、主体集中的原则,依法依规加强窗口指导,严格按照新能源汽车项目建设和新建生产基地条件,加强违规项目清理整治,大力推动落后企业和无效产能退出。
加强技术创新,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行业骨干企业要依托我国产业基础,加快新能源汽车关键部件和基础部件研发,要加强动力电池研发创新,更加注重提升电池安全性能。加快发展钠离子电池、固态电池等新一代电池技术,积极探索车电分离、充换电结合等新模式,完善动力电池回收体系,持续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坚持开展合作,提高产业国际化水平。卢卫生表示,要以开放的姿态继续深度合作,欢迎全球企业深度融入中国新能源汽车市场和产业链供应链体系。希望汽车合资企业在保持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的基础上加快向新能源汽车转型,鼓励中外汽车企业面向全球市场,深化合作方式,拓展合作领域,实现更高水平的开放合作和互利共赢。
生态环境部:正在预研下一阶段轻型车、重型车的排放标准
近期, 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刘炳江在行业论坛上介绍了近年控制汽车污染排放相关工作取得的成绩,他将其概括为“三提升”:
一是通过标准引领,机动车排放控制水平大幅提升。2013年以来我国先后实施机动车国四、国五、国六排放标准,全面实现国六柴油标准落地,PM2.5排放强度下降了90%以上,基本达到欧美国家通用水平。二是通过重大工程,运输机构运输能力大幅提升。三是生态环境部搭建全国统一的重型车排放监控平台,从2021年重型国六标准实施以来累计接入企业403家,整车制造企业207家,车辆202万辆,国家平台的整合大幅减少了地方负担。
此外,目前全国1.2万家检测机构全部联网,全国3亿辆检查数据实现国家三级联网。全国建成了不停车自动排放监测点约3000个,全国基本消灭黑烟车,机动车环保高科技自动化监管平台和大数据监管发挥重要作用。
据了解,2013年起我国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鼓励高排放老旧车报废,近十年淘汰老旧和高排放机动车辆超过3000万辆。全国范围内基本淘汰黄标车。2018年起在重点区域淘汰国三及以下的重型柴油货车累计100万辆,目前国五和国六车辆占比提升到48%,为车辆结构绿色转型腾出了空间。
另一方面,国内大力推广公共领域新能源车辆替代。全国新能源公交车占比由不足20%,提高到目前的70%。深圳、珠海等地基本实现电动汽车全覆盖,太原、广州等地全面实现电动出租车运营,北京、杭州等地率先推广新能源环卫车。
通过创造场景,重点行业的运输正加快清洁化转型。例如钢铁行业已连续数年成为全国第一大新能源重卡消费市场,今年上半年销量达4000多辆,占全国总销量的40%。
据刘炳江透露,下一步将认真抓好车、油、路、企四方面的协同配合,做到“四强化”:
标准治理促进全行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非常明确提出要研究治理下一阶段轻型车、重型车的排放标准。刘炳江透露,目前正在积极开展相关预研工作,充分调研国内外相关情况,动态跟踪我国汽车产业发展和国际技术标准,同时也积极探索开展大气污染物和温室气体排放协同研究,同步开展汽车、摩托车噪声标准研究。
强化场景应用,促进重点领域运输良性发展。刘炳江希望,汽车行业能够加快技术研发,呼吁加快大功率充电、制氢、运氢、加氢相关基础设施建设。
强化环境监管,促进全链条、全环节的节能降碳。刘炳江表示,会持续加强对新车、在用车以及企业的排污监管,新车不但要在行驶试验中满足国六标准,在实际行驶过程当中也要确保达标排放;生产企业要符合相关行业要求,积极参与绿色产业链和供应链的建设,实行绿色制造、绿色运输,要关注汽车生产过程中的排放,推进水性涂料使用,强化管理,使用先进的道路设施。
强化技术研发。今年9月,臭氧气体被纳入蒙特利尔议定书管控范围。国际普遍认为,汽车主流使用的制冷器是重点管控对象之一,希望行业重点关注此问题,加大对车用空调的研究,形成相关技术设备,以便后续开发应用。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推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组建专家委员会制定配套的技术指南等文件
“截至2022年6月底,累计实施汽车召回2506次,涉及车辆9384.58万辆。”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认证监督管理司司长刘卫军在近期表示,我国于2004年开始实现缺陷产品召回制度以来,召回效果日益显现。
2021年7月1日,《机动车排放召回管理规定》开始实
施。刘卫军表示,实施一年来,已促进生产者实施召回13次。在坚守安全底线的同时,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积极鼓励技术创新发展,探索沙盒监管制度,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等五部门共同出台《关于试行汽车安全沙盒监管制度的通告》,通过风险评估的方式,就创新技术安全性进行深度测试和评估,最大限度地防范产品应用风险。
刘卫军还表示,下一步,将围绕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辅助驾驶等新技术、新产品,大力推动沙盒监管制度试点,组建专家委员会制定配套的技术指南等文件,推动沙盒监管制度安全、可靠实行,助力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工信部:优化“双积分”管理办法,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工作
“今年以来,面对疫情多点散发等不利因素,工信部努力保障企业生产,积极扩大汽车消费,主动协调解决企业物流运输6000多批次,帮助企业打通供应链的堵点、卡点。”近期,工信部装备工业一司副司长郭守刚在行业论坛上介绍说,在国际合作方面,工信部持续推动合作深化,全面落实汽车行业对外开放政策,新开通建设奥迪一汽新能源汽车工厂等重大外资项目,积极开展标准法规制定工作。
据他介绍,下一步,工信部将在以下几方面重点发力:
优化政策供给,加强对重大问题的研究,编制发布《汽车产业绿色低碳发展路线图》,加快制定《道路机动车辆生产许可管理条例》,优化“双积分”管理办法,开展智能网联汽车准入试点工作,为创新技术应用创造良好环境。
保障稳定运行,高效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健全汽车生产风险预警机制,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畅通,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措施,开展新能源汽车下乡活动和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试点工作,稳定和扩大汽车消费,助力汽车产销全年稳定增长。
支持融合创新,发挥龙头企业和国家创新中心积极作用,促进大中小企业融通创新,支持企业聚焦新一代电子电气架构、车用电池、高精度传感器等领域,加大技术研发投入,加强资本技术对接和产业化应用。
优化发展环境,严格落实生产准入管理,遏制盲目投资和重复建设,推动加快国内资源开发,打击投机炒作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推动关键原材料价格进一步稳定。加快制定《动力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协同推进充换电设施建设。
商务部:加快汽车外贸转型升级建设,加速与重点汽车出口国家和地区签订自贸协定
“今年以来,我国汽车出口快速增长,创历史同期新高。1-7月份出口160万辆,增长44.5%,增速高于全球主要汽车出口国,占全球出口市场份额提高至5.6%,相比10年前提高了4个百分点。”近期,商务部对外贸易司副司长孟岳公开介绍说, 1-7月,我国出口新能源汽车29.5万辆,经营额达89.9亿美元,增长1倍以上,对汽车出口贡献率达到了46.6%。目前,我国的新能源汽车产品已销往全球100多个国家和地区。
据孟岳介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仍是我国汽车出口的主要市场,占比超过4成。面向发达国家经济体出口的增长速度在今年高于平均增速,出口占比提升1.3个百分点,至37.7%。比利时、沙特阿拉伯、俄罗斯、智利、英国是我国前五大出口市场。
此外,我国目前已经签署19个自贸协定,覆盖26个国家和地区,智利、秘鲁、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家对我国汽车产品的关税都已经降低。
数据显示,1-7月,中国对RCEP成员国出口汽车39.5万辆,增长了48.9%。
孟岳透露,为继续共同推动汽车贸易高质量发展,商务部将落实好以下几方面重点工作:
深入推动贸易产业融合发展。充分利用我国汽车制造技术和产业配套优势,加快汽车外贸转型升级建设,促进产业和贸易要素集聚,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的畅通运转。
加大对汽车企业开拓海外市场的支持力度,推动中资银行、境外机构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为境外汽车的销售提供配套的融资和消费、信贷服务,支持汽车企业以合作、自建的方式,在重点市场建立完善的营销和服务保障体系。
加快实施自贸区战略,便利汽车产品贸易。孟岳表示:“我们将加快推进与重点汽车出口国家和地区签订自贸协定,同时要加强培训和引导,使企业更好地利用RCEP等自贸协定,扩大出口,提高我国汽车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和影响力。”
加大对汽车产业走出去的法律保障和支持力度,将继续支持有实力、信誉好的车企按照政府引导、企业主导、市场化运作,通过并购重组等方式开展对外投资合作。同时也将发布对外投资合作的发展报告、国别指南,为企业开拓市场提供指引和信息服务。充分利用双边投资保护协定和投资合作工作组机制,指导合规经营,开展对外投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