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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明代湖广藩王对地方社会的积极影响

2022-03-01圳,王

关键词:湖广宗室

孙 圳,王 剑

(南京师范大学 社会发展学院,江苏 南京 210000)

一、问题的提出

明代的藩王,在接受皇帝赐予的封号以及封地以后,会在若干年内陆续就藩。洪武时期,明太祖规定亲王可以来朝,永乐时朱棣仍旧执行该条规定,藩王来朝屡屡有之。故而在洪武永乐时期藩王与中央之间尚有密切联系。从宣德开始,随着藩禁的严密,皇帝便逐渐限制藩王来朝。自淮王朱祁铨于天顺六年入朝以后,明代再无藩王入朝事例。[1](P6889)藩王既不能入朝,他和中央朝廷的联系基本中断。于是,藩王更着力经营与藩府所在地方的关系。但是,在对明代藩王的讨论之中,据笔者目前所见,传统研究明代藩王时,多强调藩王的负面影响。张明富新近提出明代宗室亦具多面,不可一概而论。梁曼容则具体指陈藩王颇有捐振等义举。不过梁氏的着眼点仍主要是藩王对中央的贡献,对地方着墨不多(1)见张明富、黄咏梅.“弃物”的另一面:明代宗室忧国述论[J].史学集刊.2022(02);除此之外,张明富、张颖超二人亦著有天潢贵胄的心智结构——明代宗室群体心态、知识状况及信仰研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同样是对明代宗室研究的丰富与拓展。还有梁曼容.明代藩王研究[M].长春:东北师范大学2016年博士论文。,那么在藩禁之下,藩王除了上述捐资以示忧国情况,是否还存在着其他同地方的正面来往?由于明代的藩王的分封在地域上遍布数省,在每个省的数量亦不均衡,为了突出典型性与代表性,笔者便选取湖广地区的藩王作为研究对象。(2)明代藩王就藩的数量为50人,遍布在江西、湖广、河南、山东以及九边地区,湖广地区则占据了19人,已经超过了整体数量的三分之一。关于明代湖广地区藩王的相关研究,最早可追溯至张建民《明代两湖地区的宗藩与地方社会》一文,该文认为两湖地区宗藩数量多、分布广、时间长,对地方统治秩序、社会生活等方面均有极大的破坏。[2]在此之后,有关湖广藩王的专题讨论除了章旋《浅论明代湖广宗藩的文化成就》中对于湖广藩王在文学方面做出的贡献予以肯定以外[3],其余的均未跳脱出张建民教授讨论的范围。因此本文拟在了解明代湖广藩王对于地方社会所造成的危害的基础下,通过方志、文集等资料,探寻明代湖广藩王除了自身的文学成就外,对地方社会还存在哪些积极的影响,并探讨这些影响对丰富明代湖广藩王的形象的意义。因笔者学识所限,所言未免有不当之处,敬请方家批评指正。

二、湖广藩王对地方事务的助力

永乐以后的藩王,在到达自己的封地以后,囿于藩禁的限制,对于地方的事务向来不便干预。但是,藩禁主要禁止藩王干预地方官府的日常运行,却并非断绝藩王府同地方的一切往来。因此,明代湖广地区的藩王,虽然不能如洪武时期凌驾于地方之上,却依旧可以在藩禁之下参与部分地方事务,为地方官府缓解了部分压力。

(一)藩王参与地方工程建设

襄藩第一代藩王为明仁宗朱高炽第五子襄宪王朱瞻墡。襄王朱瞻墡,初封于长沙,正统元年时徙封襄阳,此后襄藩一系便在襄阳定居。[4](P3629)襄藩参与地方事务是频繁的。天顺七年,襄宪王朱瞻墡上书请修老龙堤及救生桥:“襄阳城逼汉江,自昔有堤号曰老龙,环护城郭岁久,为水冲激,已渐坍决。及城南有救生桥,水大人可度桥登山以免水患,今亦损坏。非大起工匠修筑不足捍灾御患,请敕附近府州县并本处有司军卫为之。”英宗命湖广巡抚王俭查明后督有司修筑。[1](P7057-7058)成化年间老龙堤再次有所损坏,抚治郧阳王濬巡襄阳时安排人手修缮,竣工后镇守韦太监、王总兵特请襄宪王之子定王“记书以识之”[5](卷47,P20b),表示出地方官员对老王功绩的称赞和对今王的期待。于是襄定王便作《重修老龙堤记》立于老龙堤前。除此之外,襄阳许多地方公共工程,都有着襄藩诸王的影子:“延生桥,在城南三里。旧名授生,成化间襄定王及副使马震创……改今名。嘉靖间,水冲颓,镇宁王及副使耿随朝、知府张来征重修”,镇宁王为襄府某系郡王。当襄定王创延生桥时亦有碑记。[5](卷47,p21b)“通济桥,在城南三里……正统间水圮,副使聂贤重修……后水又圮,襄庄王撤楼,加大石甃之,至今赖焉”。[5](卷18,p1a)襄阳地方士人李大魁在《重修通济桥记》则完整记录了襄庄王出力襄助修桥的经过:

嘉靖辛亥,圮于大水。荡然深堑,泥潦踰滕艰涉者五六年矣。襄府承奉正李公潭慨然感焉……于是以修桥事启王,王性仁厚,见义勇为,特赐温旨奖异而劝勉之,且出帑金若干佐其用。[5](卷47,p28b)

除了襄藩存在大量的修建事例外,湖广地区的其余藩王亦有此举。辽藩是太祖时期所封亲王,成祖时移至湖广。据《明实录》载,“辽王宠涭奏,荆州府旧有护城堤岸,长五十里。近堤坏岸崩,致江水冲坏城门桥楼房屋,为患甚急。请命官修筑。工部覆奏,从之”。[6](卷167,弘治十三年十月丙申,p3033)上文笔者业已提及襄宪王亦曾有过上奏请求修筑的事例,为何藩王会代替地方官府上奏?笔者认为这是藩王有意利用自己的身份为地方的急切事务向朝廷快速申报,以求快速处理。正如辽王所言,荆州府堤坝毁坏,情势危急。如果由荆州官府上报,需要经历许多的流程,但藩王不同,藩王的章奏可以快速送达朝廷,朝廷查实以后便会立即处理,这样便可节约大量的时间,对于紧急事务的处理,如此行为显然是必要的。不仅如此,在面临更加危急的情况,来不及上奏时,藩王自身亦会亲力亲为,为官府分担压力。例如,徐学谟在其文集中便提到了他在荆州担任知府时,曾遇到辽藩一位藩王,“是岁,荆州大水,奄灌楼楪。王度城必溃,乃号卒校,携闾左,甃石填藁,与郡县之吏相护捍者七昼夜,城赖以无壑”[7](P441),该王在洪水来临之时,并未退缩,而是主动出面,指挥军卒百姓,同地方官府人员一道齐心抵御洪水,最终城池得以保存完好。

(二)藩王参与地方赈济

除了参与地方工程建设外,湖广地区的藩王亦会在灾害时救助地方。楚藩身为湖广地区存在历史最长的藩王,对于武昌府的影响是巨大的。初代楚昭王在位时,便“爱惜国人,恒恐伤之。地产之利,率推畀民。不受贡献,岁歉当减禄米之半以纾民”。[8](P574)其子楚庄王孟烷亦是如此。《藩献记》有载,楚庄王曾经因为封地遭受大歉收而“发廪为糜,全活甚众”;城外有老虎出没,搅扰民众生活,而王“射杀之”。[9](p754)在自己的封地的百姓遇到因为粮食欠收而即将遭到饥恶的困境时,楚庄王主动挺身而出,用王府所藏的粮食分发与当地百姓,缓解了可能造成的百姓饿死的惨状,为地方官府分忧。饿虎伤人,楚王身处王府,原本可以置身事外,但楚王依旧主动射杀饿虎,为民解忧。湘藩虽因故并未承袭,仅有一世,然初代湘王栢居国时也曾“尝造棺搏槨和药饵”赠与贫无所依的封地人民。[8](P576)万历时,岷王见武冈州有学生因贫困不能自给,认为“有士如此,藩封之过也”,于是“乃禄置田田二十余亩,以定课,竝以赡士之贫者”[10](P7),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帮助。兴王则在地方有难时,不仅在灾中“出帑银籴米贩济,又屡出粟为糜以食之”,灾后更出资同地方协力修造堤坝,“自是水患乃绝,而军民濒水之田,皆恃以安”。[11](卷175,正德十四年六月己卯,p3390)以上所举,皆是藩王自发举动,从侧面帮助地方官府解决了难题。

以往许多学者所关注的藩王建造地方建筑的具体内容,主要集中在寺庙道观之上。需要明确一点的是,藩王修建寺庙道观,固然能够说明对地方的贡献,然而也必定掺杂了藩王个人的宗教信仰在里面,同修桥修堤这类公共工程不同,它完全是惠民的,藩王本身所受实惠同寺庙相比很小。因此,通过以上的事实可以看出,明代湖广地区的藩王对于地方社会的秩序不仅仅只有破坏,同样存在着促进。他们之中同样有人积极关心地方事务,参与地方公共工程修建。并且修建地方公共工程同修建寺院又有所不同,公共工程的本质是为民解忧,藩王参与地方事务,为地方民生做贡献,这是明代湖广藩王的另一面。以上的几位湖广藩王,他们对于地方均存在着实质性的贡献,主动向朝廷上奏封地面临的问题以求快速解决,地方有紧急事务时更挺身而出,主动帮助官府分担压力,地方官府同藩王王府形成了良性的互动。

三、湖广藩王同地方官员的良好交往

关于藩王同地方官员往来的问题,长期以来为研究者所不及。究其原因,一方面明代自永乐以后,针对藩王的藩禁不断完善,藩王在地方的军政大权完全丧失,藩禁后的地方官一般不许与藩王有往来,且地方官员大多有监视藩王的权力。雷炳炎甚至认为他们也是引发宗藩犯罪的重要原因。[12](P47)在此背景之下,藩王与地方官存在友好交往的可能性似乎较低。另一方面,囿于藩王的特殊地位以及地方官员最终的任职情况、是否有文集存世等问题,史料来源相对匮乏。但是,据笔者所见,明代确实存在藩王和地方官及本籍士大夫长期交往的情况。(3)由于藩禁因素,藩王不得擅出封地,因此与藩王相交的地方官员,一般都是其藩地所在地的现任官员以及籍贯在其藩地附近的退休官员。笔者现以徐学谟、郭正域二人为例,对此情况略作探讨。徐学谟本人在湖广从荆州知府一直升至抚治郧阳都御史,有着十几年的地方任职经历。郭正域籍贯即是湖广江夏,属武昌府,为楚藩封地,其退休后亦是有着十年左右的居家生涯。笔者认为,藩王同地方官员士大夫的交好,是其维持和谐的地方秩序的一大体现。

(一)辽藩、襄藩诸王与徐学谟的往来

徐学谟文集中有辽府枝江王墓表,表文中介绍了他同枝江王的交往:“余之言何足为王贲重耶?顾念在郡时,猥以文字,数蒙过从。比解绶犹手绘余像悬之府第。此其意岂在盃酒徵逐间也?死生契阔,余又安忍以无言耶?”[7](P610)集中并有诗《哭枝江王先是王遗命令宋山人来乞余表墓》:“长从郢客问荆门,谁料翻招地下魂。阅世几时伤薤露,缄书今日到江村。遽庐总解浮生梦,璲石愁闻永诀言。不向城南踏芳草,更于何处苦王孙”。[7](P336)可见徐氏与枝江王交往颇深。

徐学谟与辽府蕲水王的往来更是悠久。徐学谟自述:

况与殿下通家契谊三十余年……附去道德经二部,乃近年所注,略窥犹龙末绪,殿下试一拭目焉。庶于治身治国思过半矣,外侑以不腆,伏惟存照幸甚。[13](P50)

从中不难发现,徐学谟与蕲水王之间的联系已经有三十多年。在文末徐氏更主动赠送自己新注的《道德经》。不仅如此,徐学谟本人还曾为蕲水王的文集写序,在序言中徐氏提及他与蕲水王认识的时间,并在文中对蕲水王的文学成就大加赞赏:

以余观今蕲水王之诗,益信王故善诗。余尝莫逆于守郡时,今去之十年而王学日益进……余分察襄阳,尝读朱仲子诗,甚爱之。朱仲子者,为故枣阳王。若二王诗可以俪美,而皆国于楚,高皇帝子孙固有人哉![7](P444)

从文中所提及的时间看,此文应当写成于上文之前,文中提到徐学谟同蕲水王在徐学谟任知府时,便已经成为莫逆之交,并且把蕲水王的诗同枣阳王的诗文联系在一起,盛赞明太祖子孙后代有人才。从两段材料来看,徐学谟同蕲水王能够交往的原因亦是因其拜服蕲水王之文采,且此友谊能长达三十多年。

同上文的辽藩诸位郡王相比,襄王身为亲王,身份更为尊贵,徐学谟亦有许多和襄王往来的记录。徐学谟曾去游览襄王府,《归有园稿》有诗,题目即为《题襄府中和园》,诗句中除标题所言及的中和园美景外,还有“宸书宠弟辉东壁,新诏旌贤落上台”二句。在诗句旁附有小字注释,言所谓“宸书宠弟”即是襄府中藏有宣宗遗墨,而“新诏旌贤”则是今上赐旨褒奖。宣宗遗墨,以及今上的褒奖,襄府无疑会视二者为珍宝,徐学谟能够得以看见,应是与襄王之间关系良好所致。此外,徐学谟还有许多与襄王的书信,例如,在其文集中有题名为《答襄王二首》,从答之一字可以看出,襄王先有书信给徐学谟,后徐学谟才答复襄王,二者往来,不言自明。不仅如此,翻阅其余书信亦可知,徐学谟同襄王的友谊非比寻常。在信中,徐氏提及其家乡遭逢大灾,米价上涨,因此戏言于襄王:“睿谕夷犹泉石之乐,今尚可冀哉。以是不得隐卧丘壑,而大王欲驱我于邯郸之肆,则既梦而复梦者也,一笑来……”[13](P673),如果是表面上的书信往来,徐学谟大可不必如此,既有此举动,只能够说明他同襄王的关系十分亲密,已经可以谈笑戏谑。

(二)楚藩、襄藩与郭正域的往来(4)郭正域同楚王朱华奎因楚宗案而交恶。这或许是其虽然身在武昌府江夏县,却并未同楚王有联系的原因。

同徐学谟长期任职于湖广不同,郭正域籍贯即是湖广。从他的文集之中不难发现,郭氏所交往的湖广诸王大致分为两类,一类为郡王之下的中下层宗室,有些甚至并无爵位。另一类则为襄藩诸王。

郭正域同底层宗室产生交往,亦是因为文学原因,或被邀请参观宗室的书楼、书斋,或为他们的文集作序。依据郭正域的履历,其家在江夏,江夏属武昌,武昌乃是楚藩居住之地,如此也就不难理解个中原因。在郭正域文集中,有很多处诗的题名为某某宗侯,宗侯即是明宗室的代称之一。郭正域为何要同宗室交往,在其题与宗室的一篇诗文中已可观其大概,该诗题名为《履壮宗侯青藜阁》,诗中有两句为“帝子文章惊太乙,仙人藜火照长庚。星辰手摘窥三象,经学家传似两京”[14](P600),很显然郭正域和这位履壮宗侯能够相交并且为其书楼作诗,是因为郭正域钦佩他的文采,类似的例子在郭氏的文集之中还有许多。(5)例如卷10《君霖宗侯六书楼》、卷11《题怀智宗侯白云楼》、卷12《题开美王孙玄览斋》等,分别见郭正域:《合并黄离草》第558、577、606页。在晚明时期,宗室危机日益加重的情况之下,宗室底层向学之人仍然孜孜不倦,以至于作为朝廷高级官员的郭正域都真心折服,与其相交。

除了同一些底层宗室的交往之外,郭正域还同襄藩的襄王以及郧城王也有密切的往来。据郭氏自己所述,他和襄王初次产生交集的原因是他经过襄阳时,襄王曾邀他赴宴:

往者取道襄郢,大王不以令甲裁之,而引之使即宾席,移兰樽,邀桂魄,俯青部,逐白鹿,披绿图,挥彩毫,域栩栩色华矣。[14](P465-466)

从其所描述的内容来看,他本次和襄王在宴会上往来甚欢,不仅仅有杯盏交际,更有文学往来。经此以后,二人的联系遂从无到有,并逐渐密切。两人分别后一年,襄王便数次写信,郭正域亦有相关回信:

正域幸得骖乘兰台,奉笔兔苑,叨随诸宾从之后,以为光宠。而别后两辱瑶音,重以篚筐南向顿首,对使登嘉。使者缄致名园诸胜计得十一题,恍忆惜游无任瞻恋,谬为诗一轴。又以示诸交游为诗一轴,计诗二十二首。[14](P470)

对于襄王的两次来信,郭正域深感“光宠”,因此特意让使者带回自己所作之襄府名胜以及交游诗,共计有二十二首之多。不仅如此,郭正域与襄王的其他书信也足以说明二人自初次交游以后,便一直存在联络。(6)见郭正域:《合并黄离草》,卷27,《奏记襄王》,卷28《襄国主启》,第474、505页。除了与襄王外,他与襄藩郧城王之间也有密切的交往,郧城王甚至托郭正域为其拟号:

前过贵藩备辱华饷,无所展报。复辱使远来,朋锡璀灿。殿下令闻令望,宜家宜国……所委大号,敢不操觚。苐恐造次之间,不无重复。凡先世先王各位尊号,幸一一见示,方敢从事。[14](P516)

对于郧城王的请求,郭正域并未草草了事,而是仔细的询问郧城王先世诸王名号,以免重复犯忌。在郧城王告知情况以后,郭正域又细心查找,最终拟定。[14](P517)

除了徐学谟与郭正域二人同湖广藩王交往较为密切外,其余曾有过湖广地方任职经历的官员同部分藩王亦有交往。例如,张邦奇在任职湖广副使时,因岷王“天资俊逸,经史诸书一览即知大意,尤善为诗”,因此“与之为莫逆交”。[15](P14b-15a)王世贞在湖广任职时亦同襄王有许多交游,并有许多诗文唱和。(7)相关内容见王世贞:《弇州续稿》,卷3,《应襄王教题木石居》、《应襄王教题观囿榭》,卷6,《为襄王题中和轩》、《为襄王题懋德斋》等,《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集部1282册,台北:商务印书馆,1986年,第30、81页。此类事例,在相关官员的文集中是可以寻得的,因其内容类似,此处便不再赘述。

通过对徐学谟等人同湖广诸王的交往来看,明代湖广藩王可以通过文学和地方官员士大夫进行良好的往来,甚至演化成友谊,部分友谊可持续数十年之久。并且这种往来也多局限于文学。这是因为在藩禁之下,藩王不得干预地方军事政治,因此藩王和地方官员若想往来,只能够避开军政这一敏感话题,文学无疑是一个比较好的切入点。自仁宗时,皇帝本人亦大力提倡藩王投身文学领域。仁宗即位后不久,韩王及韩藩的几位郡王曾各自献诗颂,而仁宗在看到这些诗颂后,大加赞赏:“览王诗颂,词明理畅……诸弟皆有淳笃明敏之资,自今亦潜心再籍,用志古之贤王,使东平河间不得专美前代,岂不伟哉”[16](卷4上.,永乐二十二年十一月壬午,p140-141)。本文所列举的湖广藩王与地方官员的往来,其关键点都是文学,这是符合藩禁下藩王的现状的。地方官员之所以会和藩王以文会友,固然有徐学谟文中所言羡慕藩王文学水平高的因素,然而更多的还是因为同藩王的文学交流,是皇帝所提倡的。皇帝期望藩王研究文学,地方官与藩王的交往围绕文学,在藩禁的大背景下,二者依旧形成了积极的互动。因此,藩王投身文学领域所产生的成就,绝不仅限于其自身。藩王亦可以通过文学和地方官员产生良好的联系,这是有利于王府与地方社会关系稳定且发展的。

四、探究明代湖广藩王对地方社会积极影响的意义

在上文笔者的归纳下,我们确实可以发现明代湖广藩王除了以往学界所涉及的对地方的破坏以外,同样存在着积极的影响:湖广藩王为地方官府分担部分事务,主动建造地方工程,地方有难时主动赈济、与民众一起抵御灾患。藩王的文学成就不仅促进自身修养,亦可以借此和地方官员形成比较融洽的关系。上述内容的发现与梳理,无疑对明代湖广藩王的形象乃至于整个明代藩王形象的丰富均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丰富了湖广藩王的多元化形象

依据以往学者对于湖广藩王对地方的破坏的相关研究,基本上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其一是经济问题,其二是违法犯罪问题。在经济问题方面,学界多从藩王岁禄、庄田等方面入手,认为藩王拥有着丰厚的岁禄,但是仍然不满足,一再的向皇帝索要钱财土地,由此给当地人民造成了巨大的负担。违反犯罪问题主要涉及藩王对地方社会生活秩序的破坏,诸如抢占民田、公然杀人、讦奏地方官府等等。不可否认,学界相关的研究有着深厚的立论基础。但是所存在的问题同样明显,难道湖广的藩王对于地方只存在以上作为?如果确实如此,那么笔者上文所归纳的明代湖广藩王对地方产生的积极影响的几个方面又作何解释?其实,笔者认为,湖广藩王的形象是多元化的。对于地方社会的破坏是其中的一面,对于地方社会的贡献亦是一面。无论偏向于哪一面,均无法对于明代湖广藩王做出合理的评价。藩王的违法犯罪并不是其形象的全部内容,因为藩王的形象并不是单一不变的,多元化才是对于其正确的解读。本文的主要观点就在于此。

(二)为明代藩王整体形象的丰富提供样本

在本文的问题的提出部分,笔者已经解释为何选取湖广地区的藩王作为研究对象。笔者认为,由于湖广地区藩王数量的密集,对该地区的讨论更有利于扩大至对明代藩王形象的研究,明代湖广藩王形象的多元化的结果可以为明代藩王整体形象丰富提供样本,从不同的角度改变学界对于明代藩王的单一印象。

对藩王群体的全面否定很大程度归因于学界对明代藩王的固有印象。对藩王的固有印象导致其视野受限,甚至对于某些情况不做甄别,一概认为是藩王的过错,这是不合理的。举藩王岁禄为例,藩王的岁禄是同官员的俸禄类似,均是其法定应获得的收入,且藩王,尤其是郡王以及郡王之下的宗室,与官员不同,岁禄几乎是他们全部的经济来源,因为宗室有不得从事四民之业的禁令。早在明太祖时,太祖便以祖制的形式规定了宗室禄米的等级,“诏更定亲王岁赐禄米……更定亲王岁给禄米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17](卷242,洪武二十八年闰九月庚寅,p3517),太祖定下的祖制,便成了后世皇帝执行的样本。但是,由于太祖制定的宗室袭封规则,一位亲王除世子袭封亲王位外,其余诸子皆可以封郡王。郡王之子亦照此类推,由此造成了宗室郡王及郡王以下的人口数量激增。而宗室人口的不断增长使得明廷对于宗室禄米的发放逐渐困难,最终甚至是拖欠。但是,如若因宗室繁衍过多而导致的禄米发放困难的问题归咎于宗室,未免有失偏颇,因为禄米是他们应得的收入。当然,近年来,学界的视野已经开始拓展,例如张明富已对宗室捐禄米、捐银两的举动进行系统的归纳。在张氏通过《明实录》的相关记载整理而成的明代宗室捐输、辞禄的表格中,藩王捐款的记录比比皆是。[18](P22-24)这些都是明代藩王形象多元化的有效例证。

总之,通过本文的认识,笔者认为,对于明代湖广的藩王乃至全国的藩王研究,既要注重已有成果,又要扩展视野,不可被固有的印象所限制,在前人的基础之上,从不同的角度进行论证,从而丰富明代藩王的多元化形象。此外,毋庸讳言,本文所讨论的情况略显单薄,但本文所提供的角度是否可引起后来研究者的关注并从其他角度对该问题再探讨,这些都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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