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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法》课程思政建设路径研究*

2022-03-01

新教育时代电子杂志(教师版) 2022年12期
关键词:税法案例思政

于 颖

(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院 广东广州 510550)

课程思政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在高校教学中将课程思政理念融入各专业课教学对于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起着重要的导向作用。《税法》课程作为经管类专业的基础课、财会类专业的核心课,承担着为专业课程奠定基础的任务的同时,更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涉税处理能力。现阶段,国家不断加大财税改革力度,对企业税务岗位职业能力提出了新要求,那么如何培养学生形成“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观念,如何区分“避税”与“逃税”尤为重要,因此,研究课程思政理念如何融入《税法》课程教学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税法》课程体系与特点

《税法》课程是财会类专业的核心课,在广东白云学院会计学院作为专业必修课、专业核心课程开设,主要面向财务管理、会计学、审计学三个专业,为《税务筹划》《税务会计》《国际税收》等课程奠定基础。此外《税法》课程还作为全校公选课开设,开设面宽、授课对象范围广,因此,如何在课程当中融入思政理念,培养学生诚实的税务道德尤为重要。

《税法》课程体系主要包括理论与实务两部分,理论部分主要包括我国现行税收法律制度的基本知识、各税种的纳税人、征税范围、税率、应纳税额的计算、征收管理等,实务部分主要是各税种的模拟报税。由于国际形势的多变与我国经济发展进程的加快,促使我国税制改革工作不断推进,加之我国税种较多,决定了税法课程具有较强的复杂性,此外,实际经济业务中经常涉及多税种的申报、缴纳与处罚,因此税法的应用性很强。

二、《税法》课程思政融入路径

(一)教学目标的设定

为将课程思政理念贯穿到《税法》课程教学中,需要对课程的教学目标进行重新设定,使之更好地与新时代思政教育目标“同方向”,进而将《税法》课程的育人目标各有侧重地落实到《税法》课程体系的教学资源当中。基于此,《税法》课程教学目标界定为: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家国情怀、三观意识、职业素养,具体的,家国情怀是培养学生所必需的政治认同、政治方向、国家意识、民族情怀、文化修养等;三观意识是培养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职业素养是培养学生今后处理税务所必需的敬业精神、诚实守信、纳税光荣、偷税可耻的素养。

(二)思政元素的融入

高校专业课中思政元素的融入应该是润物无声的,为数不少的教师将课程思政与思政课程混为一谈,在专业课授课过程中花费大量时间来讲思政课程理论,完全曲解了课程思政的深意。课程思政不是独立的一门思政政治课,它是将思政教育理念融入专业课教学环节,在讲解专业课程内容时灌输思政教育理念,例如家国情怀、三观意识等,灌输过程不限于固定的教学环节,可以是课前,也可以是课中或课后,应做到课程思政与专业课知识融合的无缝衔接。

(三)注重问题导向

教学过程中通过提问题的方式引导学生从国家与社会利益的角度思考问题,例如《税法》第一章基本知识部分,以中国经济的发展与世界形式的变化相联系,引导学生从国家情怀角度去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意义,通过“为什么要这样做”“税制改革对我国提升国际竞争力有哪些帮助”等问题引导学生主动将思政元素与课程内容相结合,将知识传授与价值引领相结合。再如“个人所得税”一章通过“居民纳税人的界定为何改为在我国境内累计居住满183 天”“居民纳税人的界定体现了哪些潜在的偷税因素”等问题,引导学生将诚实纳税与课程内容、与国家发展结合起来,避免生硬讲解思政课程。

(四)精选思政案例

以往《税法》课程教学因课程的规范性特点而过分注重税务条例与实操的掌握,以记条例、记政策、背公式的教学方法为主,忽视学生税务理念的培养,因此,通过教学方法的改善来培养学生税务处理的职业素养是课题研究的重点。可采取案例教学法,例如将疫情期间国家对中小微企业实施的优惠税收政策进行深入剖析,引导学生领会家国情怀,培养学生政治方向与政治认同感。在教学过程中与实务界保持密切合作,由任课教师以合作交流或下企业实践等方式获取企业实际案例资料,从中选取思政元素丰富的案例进行加工整理用于课堂教学,通过实例的正反两方面素材引导学生良好职业素养的形成。

三、《税法》课程思政元素挖掘

(一)课上思政元素的挖掘

立足《税法》课程知识点与教学内容,从其寻找能够表达思政理念的内容,即为思政元素的融入点,根据《税法》课程的教学内容,其主要思政点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第一章,税法的基本知识。通过讲解税收的形成,引导学生理解“取之于民、用之于民”的税收原理,从而将正确的税收理念传递给学生,并从“获得公共服务”的角度引导学生形成良好的纳税意识。此外,通过生动的图片,借助网络教学将具有代表性的案例展示给学生,从税收的萌芽讲到祖国的快速发展,让学生正确认识国际发展形势,将国家的前途命运作为己任,从中理解我国税制改革的必要性,并自然而然地形成“纳税光荣、偷税漏税可耻”的理念。

第二章,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第一大税种,覆盖面非常广,因此在本部分应深入挖掘课程思政元素,讲授过程中通过列举实例来说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后果与不良影响,让学生清楚认识到虚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造成国家税收流失的同时也会使自身及企业受到处罚,实例的列举可以是视频播放的形式或是由学生收集案例的方式,告诫学生树立正确的法治意识,守法经营。另外,可借鉴生活实例引导学生,例如,我们都有去餐厅吃饭的经历,当我们索要发票时,餐厅是如何反应的呢?引导学生讨论,从而自然而然地挖掘思政元素。学生们会发现个别餐厅以“消费低”“赠送饮料”等理由拒开发票,这是一种偷税行为,进而进一步启发学生,“作为当代大学生的我们应该如何做呢”?引导学生消费之后索要发票,这样可以帮助税务机关监督企业,从而在一定程度上规避企业偷税漏税行为。

第三章,消费税。消费税相较于增值税征收的范围有限,仅针对15 种特定商品进行征收,可以通过提问的方式(为什么消费税对卷烟和白酒实施复合税率),引导学生理解这并非重复征税,而是提醒消费者要少购买有害身心健康的消费品。从而总结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过度消费会危害身心健康、污染环境的消费品;非生活必需的奢侈品;稀缺性消费品。因此,本章的思政元素融入点主要是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消费观,量力而行、不要攀比,将勤俭节约的良好品德融入课堂教学,引导学生理性消费。

第四章,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属于直接税,不能转嫁,因此个别企业在税前扣除环节使用不良手段来降低应纳税额,例如通过虚增成本、虚列费用等增加税前扣除,从而达到少交税的目的。因此,教学过程中可进行反面案例警示,即通过网络新闻等方式进行案例展示,告诫学生纳税实务中应做到实事求是、脚踏实地、诚信纳税等。其次,还可以从正面案例进行引导,结合企业所得税加计扣除的特殊规定以及国家对研发新产品的鼓励措施,引导学生合法利用国家优惠政策,从企业技术创新、新产品研发角度增加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合法合理。此外,可以华为为例,引导学生形成科技强国的民族情怀。

第五章,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同企业所得税有相同之处,即都属于直接税,无法转嫁,因此课程思政元素的融入点也在于引导学生诚实纳税。第一,大学生毕业后都将成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因此,对学生纳税意识的培养尤为重要。这一部分可借助反面案例进行教学,最典型的就是明星偷税的反面案例,告诫学生不要弄虚作假,否则遭受处罚的同时还会对个人未来贷款等造成不良影响。第二,从另一个身份角度进行思政元素的融入,在明星偷税的案件中,作为其经纪人故意销毁会计凭证,这一行为违反了会计职业道德,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从业观与价值观。第三,随着个人所得税的深入改革,个税免征额不断提高,引导学生体会国家为每个家族及个人减税降负的决心,此外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的设立,由纳税人自行填写,体现了国家和政府对个人的充分信任,引导学生以同样的诚信回报国家和政府。

第六章小税种。小税种主要包括关税、印花税、契税、车船税等,思政元素融入点较多,例如关税的讲授可从以下三方面融入思政理念:第一,结合关税征收目的与当前国际形势,借助中美贸易战的案例能够很好地将爱国情怀融入课程之中。第二,以“空姐代购走私案”为例告诫学生走私属不法行为,切莫钻税收执法的空子。第三,结合疫情,以“进口直接用于防控疫情的物资免征关税”为例,让学生体会国家对百姓的关爱,树立大学生的爱国情怀。再如,环境保护税的讲授可从保护生态环境角度融入思政理念,引导学生爱护环境,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环保意识。

(二)课下思政元素的挖掘

结合广东白云学院第二课堂活动,以辩论赛的形式将《税法》课程思政建设融入第二课堂,选取当前社会热点话题,如“开征交通拥堵税是否能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摆地摊是否应交个人所得税”等,通过学生事先查阅资料、组织语言,深入辩论,激发学生的求知欲,潜移默化地引导学生对税收实务产生清晰、正确的认识,并能够体会到国家对民生民计的关怀。

四、《税法》课程思政的建设措施

(一)教学资料的建设

制订课程改革方案,主要包括课程设计、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学内容、形成性考核等相关教学资料,把具体的课程思政教学理念科学合理地分配到教学单元中,通过对教学资料的建设引导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价值取向。在此基础上建设各类教学资料,包括国家级精品课视频的引入、税法典型案例库、问题库、试题库建设、税法习题的整合等,将线上教学资源建设得既丰富又完善,为线下教学提供辅助资料。

(二)教学平台的整合

在目前疫情不平稳与信息技术发达的大环境下,通过不同的教学平台将更多与时俱进的信息资源引入教学当中,例如超星学习通、慕课平台、多媒体网络等,组织学生收集税务领域正反两方面案例进行讲解,使学生体会到偷税漏税后果的严重性与诚实纳税的光荣。通过平台之间的融合与切换,提升了教师的信息技术水平,也增强了学生对税法典型案例的理解。

(三)教学效果的评价

改革和调整《税法》课程评价体系,使之更好地与新时代思政教育评价相整合,学生的思想政治素养是否得到提高,首先,以教师点评为主,按照本门课程思政的教学目标考核学生提升情况;再次,组织学生小组互评,一方面学生可以互相听、互相学,思想政治意识在潜移默化中形成,另一方面,听取其他同学陈述可以取长补短,反省自己还需要提升哪些职业素养或人生价值观;最后,根据教学效果整体情况进行问题总结与持续改进。

(四)营造轻松愉悦的教育氛围

结合税法课程内容相对枯燥的特点,教师在授课过程中应有意识地营造轻松愉快的课堂氛围,引导学生快乐学习,并贯彻“三全育人”理念,将思政理念贯穿于课前课中课后的各个教学环节,实现全过程育人、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教师应充分了解学生特点,根据学生所学专业与个性特点,通过通俗易懂的话语对学生进行思政理念的渗入,当然这种渗入不能是生硬的,应是融入税法课程内容当中的,例如,在讲个人所得税年终奖时,可以提到按照个人所得税原规定:个人年终奖在2022 年之前可以选择单独计税,也可以选择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税,但2022 年起只能并入综合所得计税。然而考虑到为个人减轻税负,李克强总理在2021 年底明确指出个人所得税继续实施单独计税的优惠政策,这项政策继续延用到2023 年底。通过这个生动的案例可以引导学生体会为民减负的国家情怀,从而使课堂具有吸引力,又对学生具有说服力,使学生对国家和政府以及税收政策具有亲切感与认同感。

结语

《税法》课程在财会类专业中占据核心位置,并且实用性极强,因此在课程当中应不遗余力地融入思政元素,教师应加大力度推动课程思政建设,结合实际培养学生形成良好的三观意识与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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