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编版初中语文教材唐诗选文注释指瑕
2022-03-01李欣荣
□ 李欣荣
部编版初中唐诗选文注释编写尚有进一步完善的空间。因此,除了肯定统编版初中唐诗选文注释的优点外,还要对其存在的瑕疵进行分析,以便学生在利用教材注释的基础上开展唐诗的自学与研讨,更好地开展阅读教学活动,提升语文阅读素养。
一、统编版初中唐诗选文注释编写上的问题
(一)注释内容不够精准
教材注释应给师生正确的引导,根据选文的特点,恰当确定注释的内容及重点,确保注释内容言简意赅、精准达意,彰显注释内容的准确性。对比人教版,统编版对初中唐诗选文注释内容进行了更正,但部分注释内容仍不精准,存在选文出处错误、字词释义不准、内容处理不周的问题。
1.选文出处错误
由于教材编写存在校勘上的失误,导致原文出处注释存在混淆。试举一例,《逢入京使》这首唐诗同被人教版、统编版教材选入,安排在七年级下册语文教材中。然而,该诗在选文版本出处上却呈现不同。如:
人教版:选自《岑参集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卷七。[1]
统编版:选自《岑参集校注》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2]
唐诗《逢入京使》皆选自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的《岑参集校注》,但选文在书中的位置却不相同。显而易见,两个版本教材中必有一版存在问题。笔者通过文献搜集,发现《逢入京使》一诗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出版的《岑参集校注》中确实处在卷七内容中。为力求内容明详,上海古籍出版社曾组织学者对该书进行了校勘,现存的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对个别内容进行了更正,在编排上将《逢入京使》与《过燕支寄杜位》《过酒泉,忆杜陵别业》等诗置于“卷二编年诗”部分。因此,部编版教材在该诗出处上存在偏误,应改为“选自《岑参集校注》卷二(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版)”。
2.字词释义不准
统编版在唐诗选文注释中存在字词释义不准的现象。在一些字词的注释上,部编教材割裂了词意与文本之间的联系,未考虑到词语同语言环境、创作背景、行文布局的关系,出现词意孤立存在的问题。中华文化底蕴深厚,教材编者对中华文化很难做到事事精通、无所不知。因此,在文学常识的注释上,教材编写难免存在一些问题。比如统编版八年级上《黄鹤楼》对“鹦鹉洲”误注为“长江中的小洲,在黄鹤楼东北”,脱离了当时的社会背景。据学者考证,在唐宋时间,鹦鹉洲的形态较为稳定,鹦鹉洲不仅不在黄鹤楼东北,其面积还相当的大,估计有十四五平方公里。[3]
3.内容处理不周
统编版在唐诗选文注释中存在内容处理不周的现象。教材注释要充分尊重前人研究成果,在对理解存有争议、尚未定论的词语上,需要尊重相关研究成果,力求注释内容严谨。在唐诗《夜雨寄北》注释中,“人教版”“统编版”教材都对“寄北”一词进行了注释,但注解存在一定差异。统编版注释推崇“寄妻”,注解标明“寄北”就是“寄内”,将“寄北”引向“妻子”;人教版则将学界对此存在的争议进行了说明,注释“寄北”可能指妻子,也可能指朋友。在《夜雨寄北》所寄对象上,学界尚未定论,部分学者认为此诗是爱情诗,“寄北”当属“寄妻子”,朱宪云从李商隐“蜡烛情结”、诗歌经历等方面认为《夜雨寄北》当是寄连襟[4],王志清则认为此诗中的“寄北”非寄妻、寄友,而是寄掌权者,将渴念知遇之心托以相思之情,渴望令狐等掌权者垂询。[5]相比统编版,人教版对“寄北”的注释,是对学界未定解释的尊重,是对前人研究成果的继承。
(二)注释编排不够系统
教材注释编写应换位思考,把握师生教学的重难点,充分评估学生情况,作出系统合理的编排。换言之,在注释上,教材编写者要充分考量,针对文本中可能出现的疑难字词进行注释,注释上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避免重复注释,力求注释分布科学。统编版初中教材在唐诗选文注释编写上缺乏一定的系统性,主要包括注释缺漏、注释冗赘。
1.注释缺漏
注释缺漏是指未从师生角度考虑哪些该注,缺失对关键字词的注释,增加了学生的阅读障碍。
首先,在注释先后顺序上,针对教材中存在的相同注释,教材出现了先出不注的现象。统编版八年级上册《使至塞上》对“征蓬”一词进行了解释:“飘飞的蓬草,古诗中常用来比喻远行之人”[6],没有单独解释“蓬”这一植物的形状及寓意,在八年级下册《送友人》却为“蓬”作了注。唐诗注释的编写还不能与小说、散文等阅读部分脱节,应统筹规划,系统安排。统编版七年级下册《望岳》注“会当”:终将、终要。“会”作何解释?这里漏注。相反,教材在九年级下《江城子·密州出猎》注释“会挽雕弓”中对同一意象的词“会”进行了注释。这都是先出不注而后出反注,违背了注释顺序的基本原则。
其次,在作者注释上,教材往往会对作者生平进行简介,介绍其出生年月、字号、经历,但对于其文学地位和影响往往容易忽略,出现“作者漏注”现象。在八年级下《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统编版教材只是用“唐代诗人”对王勃文学地位进行介绍,却未提及其作为“初唐四杰”之一的文学地位;而人教版注释添加了对“初唐四杰”的介绍。在初中统编版教材中,这是王勃的第一首诗,是学生接触和了解诗人王勃的重要窗口。王勃年少而才高,作诗重视抒发自身的情怀,内含不平之气,其诗作常常夹杂着一定的气势和力量;补注“初唐四杰”,有利于学生进一步了解王勃的文学成就,进一步体会唐代诗人的精神面貌。
再次,在字词注释上,教材对诗中的关键字词缺乏注释,出现“字词漏注”现象。在语文阅读教学中,王荣生先生曾表明情感不在言外,有时就体现在字词、标点中。因此,抓取诗中的关键字词对解读诗歌文本意义重大,唐诗阅读也不例外,对唐诗中的关键字词进行注释显得十分必要。统编版七年级下对《竹里馆》“弹琴复长啸”中略过了对“啸”进行注释。“啸”是古代一种音乐形式,有旋律但无词,备受古代高人隐士的喜爱。“啸”在统编版教材中首次出现,倘若没有注释,学生只能根据已有词语的积累,理解到它是一种音乐形式;但对于这种音乐形式的特点及象征意义,学生便难以理解,从而影响学生对诗文的理解。诗人表面展现的是抚琴吟啸的闲适生活,实则是拿“弹琴”“长啸”于竹林的阮籍进行自我比况,将愤世嫉俗之情和心灰意懒之意深藏于自嘲的语气和音律之中。因此,对《竹里馆》“啸”进行注释是引导学生深入解读该诗的重要方法。唐诗选文中有些字词看似普通,但由于古今语言流变,其读音和意思也发生了变化。这些字词本当加以注释,却往往容易被注者忽略。如统编版教材《卖炭翁》中“系”“辗”“骑”“将”等多音字读音未注,给学生理解文本增加了难度。对于唐诗注释中出现的难字,为帮助学生正音,更好地识别和获取信息,教材也应该加以注释,如《峨眉山月歌》中的生僻字“犍”。
最后,在文学常识处理上,教材对部分带有文化历史积淀的字词缺失注释。教材注释是补充文化常识的重要窗口,是传递文化基因的重要阵地。统编版教材在文化常识的注释上做出了较大努力,但仍然存在少数文化常识漏注的现象。如在《长沙过贾谊宅》中,“谪宦”一词体现了古代贬官文化,《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宦游”也涉及传统官职制度,可作文化常识进行补注。
2.注释冗赘
注释冗赘是指无需出注而冗杂地对其注释,或者是将注释材料简单堆积,没有系统地加以整理或说明,淡化了注释的作用。冗赘表现为重复注释和注释过度两个方面,表现在词语释义、句子翻译、字词注音等内容上。
第一,重复注释。笔者系统地比照了统编版初中唐诗选文注释,发现其中存在重复注释的问题,即同一词语的注释反复出现同册或不同册教材当中,包括注音重复、释义重复。关于“夔”的注释,统编版九年级上唐诗《酬乐天扬州初逢席上见赠》中有“诗人被贬夔(kuí)州”,已注读音;九年级下《山水画意境》一文中有“夔(kuí)门”一词,对“夔”字再次注音。两注虽然略有不同,但是大体而言,它们都是以地名形式出现,在注音上还是重复了的。除了注音重复,统编版初中唐诗注释与学生已学知识存在,重复注释。关于“突兀”一词,首先出现在七年级上《走一步 再走一步》“墙突兀地耸立……”文句中,该篇课文“读读写写”中收录了该词,要求学生会读会写,知道“突兀”的基本意思;八年级下《茅屋为秋风所破歌》又对“突兀”进行了注释,并且这两处“突兀”的用法是一样的,有着相同词性与词义,属于重复注释。同样的例子还出现在“羌”的注释上,统编版七年级上唐诗《峨眉山月歌》对“羌”进行了注音;然而“羌”字在统编版四年级上册《凉州词》中“羌笛何须怨杨柳”便已出现。小学阶段要求学生诵读并默写《凉州词》,必定也要求学生掌握“羌”字的读音笔顺,做到会读、会认、会写。
第二,注释过度。注释编写应该充分评估学生已有的阅读经验,考虑学生的身心发展和认知水平,既不能放任不注,也不能过度注释。对字词句过度注释,这无形中削弱了学生对古诗的审美与理解能力。学生直接对照注释阅读,一目十行、囫囵吞枣,阅读中缺少反思与分析,滋生和助长了“惰性思维”“浅阅读”等不良风气。试举两例,在统编版七年级上《次北固山下》一诗中,对“潮平两岸阔”的注释是直接将整句进行翻译,淡化了学生对诗歌语言和意境的审美体验。再如七年级下《望岳》注释多达9 个,且多为整句性注释和句意疏通,如注释“齐鲁青未了”“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荡胸生层云”“决眦入归鸟”“会当”“凌绝顶”,其中“会当凌绝顶”一句,学生完全可以联系上下句和积累的所学知识,读懂诗句意思。教材对《望岳》注释过度,这使学生无需思考便可知晓大意,间接滋长了学生的惰性思维,不利于学生思维品质的发展。
(三)注释形式不够规范
教材编写要注重整体性原则,力求内容和形式的完美统一。注释的规范性,包含两个基本要义:一是指注释格式要符合国家相关格式标准,体现规范性;二是指注释语言表述要规范,言简意赅,不可含混。新课标提出中学语文教材的注释要力求准确、简洁,规范表述格式,科学呈现语文知识。对照来看,统编版存在注释表述不一致的现象,主要包括注释格式不一和注释表述含混。
1.注释格式不一
在初中唐诗注释格式上,统编版在注音格式、标点符合使用上存在一些不足。注释编写未能与现行标准对接,导致注释格式不够规范。
2012年6月,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了新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该标准在《汉语拼音方案》确定的音节拼写规则基础上进一步规定了词的拼写规则。根据《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人名地名拼写规则”和“大写规则”,专有名词首字母需要大写。[7]然而,统编版唐诗注释没有注意到这一问题。试举两例,七年级上《峨眉山月歌》中对“青溪”的注释中有“四川犍(Qián)为”一词,“犍为”作为专有名词,对其注音时首字母需要大写,即“四川犍(Qián)为”。
2.注释表述含混
众所周知,针对性强、目的性明确是注释术语最鲜明的特征。然而,在初中唐诗注释术语的表述上,统编版存在词义表述混淆化、注释用语模糊化的现象,这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学生理解唐诗的难度。
王宁先生认为“中学语文课本的古诗文注释具有随文释义和历时语言注释两个特点,对此要区分语义注释和文意注释两种注释方法。[8]在对文意进行注释时,常见的表述有“意思是”“(这里)指”“这里当是”“这里形容”,用来表明当前注释只适用于当前文本语境。统编版九年级下《左迁至蓝关示侄孙湘》对“肯将衰朽惜残年”注释为“意思是哪能以衰老为由吝惜残余的生命呢”,此句注释为句面意思,不能用文意注释用语。在七年级下《竹里馆》注“相照”:照射我,意思是明月来陪伴我。这里用了文意注释,其实是没有必要的。学生只要将“相照”放入“明月来相照”诗句中,便可理解文意。此外,在解释古代用字时,统编版语文教材对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术语边界模糊不清,统一以“同”来表述。统编版在古今字、异体字、通假字的处理上统一以“同”进行注释,减轻了学生的学习负担,顺应了新课改要求。但需要注意的是,统编版教材以“同”来交叉注释通假字、古今字、异体字,一定程度上给文言教学带来了困难,不利于学生准确把握汉字呈现的历时与共时的复杂现象。此外,统编版教材对这类字的注释还不到位,少许注释没有说明文字形体,只是对字义进行了解释,难以看出文字使用上的特殊性,以致与一般字词混同。
二、统编版初中唐诗选文注释编写的改进建议
唐诗选文注释编写是否合理,直接影响唐诗注释教学效率的高低。因此,统编版初中唐诗选文注释的完善,事关唐诗注释教学的发展。鉴于此,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海纳百川,提高唐诗选文注释内容的准确性
教材注释编写应依据善本,妥善选取、准确释读,力求注释内容准确无误。教材编写应海纳百川,听取各家意见,吸收现有成果,从而提高唐诗选文注释内容的准确性。
第一,参考学习旧注,妥善处理注释内容。中学语文教材注释由来已久,成绩斐然。对选入的古诗文,各版本教材都会进行注释编写工作,且自成体系、保有各自的特点,如人教版、粤教版、沪教版、北师大版;这为教材注释编写提供了有效参考。因此,对所选诗文的同一地方作注,不妨参考并对比其他教材的注释内容,分析注释结果的准确性,甄别使用,去粗取精。
第二,反复考究资料,确保版本出处无误。选文首条注释便是对课文版本出处的说明,为教学提供参考。对此,编纂教材的专家可多方查证,反复考究现有文献资料,尽可能地提供确凿可靠的版本出处。倘若依据善本,多方求证,重视校勘,前文所述的统编版在唐诗《逢入京使》版本出处上的纰漏是完全可以避免的。此外,出处的标注要存源,统编版在唐诗选文的版本出处注释上标明了古籍的卷次,这有利于读者进行复核。
第三,贴合唐诗文本,确保字词注释精准。唐诗尤其追求文本意境、意象的浑然,注重文化背景、文本语境的贴合。因此,面对学界存有争议的内容,教材注释要借鉴和吸纳现有成果,尊重未定事实,确保教材注释的准确性。一方面,教材注释要遵循唐诗文本内容、意境的统一性,遵循词义注释的系统性,对字词的“字面义”“引申义”“语境义(特指义)”加以区分。另一方面,教材注释编写要合乎唐诗文体知识,准确理解诗意内容,确保词句注释准确。[9]教材收入的唐诗中有较多律诗,唐代律诗要求字数相同、一韵到底、合乎平仄、两两对仗。根据律诗颈联上下句要求对偶,《望岳》中的颈联可调整为“层云生荡胸,归鸟入决眦”。诗人远望高山上的云海涤荡了自己的心胸,看归巢的飞鸟从远处飞来使诗人睁大了眼睛。对照课下注释,不难发现统编版“[荡胸生层云]层云生起,使心胸震荡”和“[决眦入归鸟]张大眼睛远望飞鸟入林”这两个注释是不准确的。[10]
(二)前瞻后顾,追求唐诗选文注释分布的科学性
教材编写需要遵循学生的发展规律,兼顾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和语文素养,合理安排注释分布;由浅入深、循序渐进,避免重复注释,力求注释分布科学。
第一,适当选补注释,完善唐诗注释的科学分布。首先,教材编写者要充分考量,对唐诗中可能出现的疑难字词进行注释,对常见字词的常见释义予以删除。其次,针对唐诗中出现的特定的文化常识,教材也可以进行精细明晰的注释。如《送杜少府之任蜀州》中“宦游”一词,作者王勃“初唐四杰”的文学地位,这些都涉及到文学常识,可加以补注,帮助学生积累古代文化常识。再次,对唐诗中出现的关键字词(如文眼、情感词等)进行精细注释,有利于学生全面把握诗歌内涵。比如,对《石壕吏》“急应河阳役”中的“应”,人教版进行了注解,而统编版并没有进行注解。“应”本义为“响应、应和”,这里指“应征”,描摹了老妇代夫应征的悲惨场景,侧面反映了战争的残酷和百姓生活的困苦,极具讽刺意味。教材可以加以注解,以深化学生对诗文主旨的理解。最后,针对教育文件政策出台引起语言文字运用上的变化,若变化涉及到唐诗诗文理解,则有必要进行补充说明。譬如统编版八年级上册《使至塞上》注释“候骑”为“负责侦察、巡逻的骑兵”,只是对该词进行了词义说明,并没有对“骑”进行注音。查第12 版《新华字典》和第7 版《现代汉语词典》,对照2016年《普通话异读词审音表(修订稿)》发现,对“骑”统一注音为“qí”。因此,为避免以讹传讹,造成学生对相关字词的误读,教材应对接新的标准,及时补注这些字词的读音。
第二,尊重学习规律,避免注释的颠倒重复。针对统编版初中语文教材唐诗注释中出现的注释过度、重复注释的问题,教材编写时需格外注意。唐诗是诗歌教学的一部分,诗歌教学讲究诵读品味,在诵读中玩味义理,反复吟咏,咀嚼滋味。古人往往把含蓄内敛的情感寄寓在意象和意境之中,言有尽而意无穷;如“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王维《使至塞上》),如果对该句全部加以注释,翻译成现代文,则为“浩瀚沙漠中孤烟直上,黄河边上落日浑圆”,其“意义”虽在,但“情韵”却全然消失了,学生也就难以体会其中滋味了。再如统编版初中语文教材对《登高》注释时,几乎采取通篇注释,对每一句进行了注解,一定程度上减少了学生的阅读障碍;然而,学生的思考空间也减少了。因此,尽量不要对诗歌每一句都进行全文注释。此外,学生的学习过程是由低级到高级、由量变到质变的,教材注释编写也应遵循其特点。对教材中多次出现的字词,教材编者要充分考虑,科学安排注释顺序,避免注释顺序颠倒和反复注释。譬如“突兀”一词,首先出现在统编版七年级上《走一步再走一步》课文之中,该课将该词放在“读读写写”之中,表明该词是必须掌握的词汇,要求会读、会认、会写、通晓词语大意;然而八年级下册《茅屋为秋风所破歌》中还对“突兀”这一词语进行了注释,对比发现,“突兀”在两处的取意大致相同,因此,教材在注释编写时完全可以将后面一处的注释删除。
(三)精益求精,增强唐诗选文注释形式的统一性
建立统一的标准非常重要,教材编写也是如此。作为知识传输的范本,语文教材应制定统一标准,进一步规范注释的表述形式,力求做到尽善尽美。
一方面,吸纳现有成果,统一注释格式。在教材注释格式的编写上,教材编写者应保持开放兼容的态度,坚持权威导向,吸纳现有成果。针对注音和标点符号等的使用,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了相关文件,如《汉语拼音方案》《汉语拼音正词法基本规则(2012年版)》,号召大家正确规范使用。教材编写应密切关注相关文件政策,及时吸纳相关成果,更新教材注释表述,避免出现注释格式上的不一。
另一方面,制定统一标准,规范注释表述。统编版初中语文唐诗注释表述含混,主要体现在“通同”使用和词义表达上。为规避这种问题的出现,教材编写者可以在借鉴和吸收教学成果的基础上,与一线教师、教研员、学者等共同商讨,制定出统一的编写执行标准。针对语文教材中古诗文中古今字、通假字、异体字的注释体例,不少学者提出了建设性建议,总的来看,大家在标写形式上基本达成一致:古今字以“A 同B”注释,通假字以“A 通B”注释,异体字则注释为“A,B 的古字(今作B)”[11]。此外,在词义表达上,也需要加以区分本义、引申义、语境义。
毫无疑问,统编版初中语文教材编写者都是满腹经纶、学富五车的学者,但难免无暇兼顾到每一篇唐诗选文。正如统编版教材主编温儒敏先生所说,“教材是公共知识产品,大家都可以批评指正”[12]。教材注释编写是件繁琐复杂的事情,部分疏漏在所难免。只有正视古诗文注释现存问题,综合分析其原因,不断完善和润色教材内容,才能使统编版语文教材的价值得到进一步的发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