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研究
——以吉安市为例
2022-02-27朱艳琳谢乾丰冯讲琴
朱艳琳,谢乾丰,冯讲琴
(中共吉安市委党校,江西吉安 343000)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庄严宣告:“经过全党全国各族人民持续奋斗,我们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正在意气风发向着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1-2]”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意味着我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役已经取得完全胜利。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全国农村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下一个奋斗目标就是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确保农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们党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推进“乡村振兴”,是建设农业农村现代化、实现我们党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基础。如何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关乎如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理论和实践问题。
1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研究
2021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该《意见》是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就全国一般情况而言,要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务必要考虑和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1 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这是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物质基础2021年2月25日,全国脱贫攻坚总结表彰大会在北京隆重举行,习近平总书记庄严宣告: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了全面胜利。脱贫攻坚战的全面胜利,使全国农村的面貌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农业产业发展取得了长足进步,农民家庭收入上了新台阶,即我国“三农”工作取得了历史性成就。乡村振兴,是我国新时代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后,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决策和部署,是我国“三农”工作的更高层次的发展目标。从学理上考量,我国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实现乡村振兴的物质基础;乡村振兴是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后的更高层次发展目标。这是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因此,各地区各部门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务必要把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作为首位工作,确保已脱贫“摘帽”的户、村、县不返贫。如果出现个别返贫现象,务必要全力帮助相关对象进行再脱贫。唯有进一步夯实脱贫攻坚的基础、全面巩固脱贫攻坚的成果,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实现乡村振兴目标,才能行稳致远,否则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高质量的脱贫成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准备了必要的物质基础。[3]”
1.2 延续脱贫攻坚政策,这是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政策支撑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各地区各部门在中央相关决策部署的基础上,都出台了许多帮扶政策。这些帮扶政策,为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例如异地搬迁政策,为广大贫困户解决了住房问题;各项兜底政策,为广大贫困户解决了生活、医疗、就学等问题;各项产业扶持政策,为贫困地区产业的健康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发挥了重要作用。正是在这些扶贫政策的基础上,我国的脱贫攻坚工作才能取得全面胜利。就乡村振兴而言,不论是作为一项战略抑或是作为一种奋斗目标,都少不了具体的政策支撑。这些政策,一方面是围绕乡村振兴目标而需要重新制定的政策,另一方面则是为了继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而需要延续原来在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战实践中的帮扶政策。因此,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实践中,各地区各部门务必要把延续脱贫攻坚政策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这既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果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必要条件。“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机衔接,保持扶持政策的稳定接续,加强对返贫人口与新增贫困人口的政策支持,构建防止返贫长效机制,是两大战略衔接的基本要求。[4]”
1.3 厘清乡村振兴目标,这是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奋斗方向乡村振兴,作为我国新时代“三农”工作的重要战略和伟大目标,总的要求是“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就我国脱贫的标准而言,主要是“一、二、三”几个主要指标,即“一”是指一个收入,2020年的标准是贫困人口年均收入超过4 000元;“二”就是不愁吃、不愁穿;“三”是“三保障”,义务教育有保障、基本医疗有保障、住房安全有保障。脱贫的标准较之于乡村振兴的目标,相对较低。因此,各地区在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过程中,首先要厘清乡村振兴的目标,并与现有的脱贫成果进行对比,在此基础上,找出这两者之间的差距,然后再采取针对性的措施进行补短板、强基础。唯有如此,才能更好地谋划出乡村振兴的路线图和时间表,才能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在现有脱贫攻坚的成果上接续前进。“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需要充分考虑乡村振兴的实际需求,尊重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逐步对政策目标群体、政策内容和体制机制等做出调整,真正实现从脱贫攻坚到乡村振兴体制、政策的有机衔接和效果的叠加效应。[5]”
1.4 落实乡村振兴战略,这是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根本要求乡村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项历时性较长的工程。根据中央的安排部署,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分为三步走:一是到2020年,乡村振兴取得重大进展,制度框架和制度体系基本形成;二是到2035年,乡村振兴取得决定性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基本形成;三是到2050年,乡村全面振兴,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全面实现[6-7]。因此,作为一项历时性较长的战略,各地区各部门在谋划乡村振兴以及实施乡村振兴的过程中,务必要根据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制定出台符合当地“三农”工作实际情况的乡村振兴具体措施。既要有长远的规划,也要有现实的奋斗目标和具体措施,唯有确保现实目标与长远规划科学结合、区域目标和整体布局科学结合,在不折不扣执行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全面落实乡村振兴各项战略要求,才能确保本地区的乡村振兴能够在现有发展成果的基础上(特别是脱贫攻坚成果)有条不紊地得以有效实施。但在现实中,部分地区由于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这两大战略的主旨理解得不深不透,致使在实践中出现“两张皮”现象。“在基层实践中,既要警惕简单地把脱贫攻坚理解为乡村振兴,盲目扩大精准扶贫的目标、内容和标准,导致扶贫不精准;又要预防把乡村振兴理解为可以完全覆盖脱贫攻坚的所有要求,因而只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或者脱贫攻坚政策。[8-10]”
2 吉安市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具体做法
2020年3月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决战决胜脱贫攻坚座谈会上指出,“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要接续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统筹纳入乡村振兴战略,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体制机制。[11-12]”作为江西省乃至全国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先进地区,吉安市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问题,立足全市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实际,早谋划早部署,确保全市范围内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有效衔接。
2.1 制定出台制度,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依据吉安市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深刻认识到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的重要性紧迫性,要求建立健全脱贫攻坚成果提升长效工程,并把该工程列为全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六大工程”之一。为此,2018年8月,吉安市制定出台了《关于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提升脱贫攻坚成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要求建立健全“六大全覆盖机制”,即扶贫对象动态管理全覆盖机制、贫困群众素质提升全覆盖机制、产业扶贫全覆盖机制、贫困村服务管理提升全覆盖机制、持续投入保障全覆盖机制、政策落实保障全覆盖机制。同时,对各项全覆盖机制进行科学细化和落实,并且明确牵头单位与责任单位,确保这六大全覆盖机制项项有人抓、款款有落实。
2.2 深化问题整改,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夯实基础毋庸讳言,由于决战决胜脱贫攻坚的时间紧、任务重,吉安市各县(市、区)的脱贫攻坚工作及其成效方面,仍然存在不少问题。这些问题如果不能及时解决,势必会影响脱贫攻坚的成效,以及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推进。对此,吉安市一是通过市本级的暗访督查方式查找问题并进行整改。2020年,全市共查找出问题307个、不完善的措施742条。二是根据上级部门暗访督导反馈的问题进行整改。2020年,江西省第一期暗访督导反馈问题35个。在科学分类、归项和认领的基础上,各有关部门立即行动、积极整改。截至2021年5月20日,各县(市、区)和市本级所认领的“问题”与“不完善的措施”都已经完成整改工作。通过对问题的进一步整改和完善措施,全市进一步夯实了脱贫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的基础,提升和巩固了脱贫攻坚成效,为乡村振兴战略的全面实施打下了坚实的物质基础。
2.3 健全帮扶机制,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扫除盲区“返贫”和“遇困”是巩固脱贫攻坚成效,以及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现象。针对这一问题,吉安市一是建立健全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从监测对象识别和分类分层帮扶两个维度,建立遇困对象立即发现、立即救助、立即帮扶的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与致贫。2021年以来,各地各部门累计开展防止返贫监测摸排89次,覆盖农户55.1万户共计207万人。二是建立健全“遇困即扶”机制。针对遇困对象,各县(市、区)立即启动临时救助、防贫保险、生产帮扶等应急救助和后续帮扶措施,及时补齐“两不愁三保障”短板,消除返贫风险。同时,坚持保留每县1 000万元的“遇困即扶”专项资金,专门解决突发性问题,弥补行业资金的政策“盲点”,提高帮扶效率。
2.4 狠抓资金管理,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奠定保障吉安市严格落实中央所要求的5年过渡期和“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等“四个不摘”政策措施,狠抓脱贫项目规划和入库工作。2020年,中央、省下达吉安市扶贫资金10.53亿元,入库项目8 883个,项目预算总投入28.3亿元,已实施项目7 788个,实施金额22.3亿元。在项目库运用方面,督促各地做好2021年度资金项目入库工作,提升项目数据录入时效和质量,确保所有项目来源于项目库,未入库项目不得组织实施。截至2021年7月,中央、省下达吉安市2021年衔接资金6.64亿元;2021年已入库项目5 936个,项目预算总投入24.9亿元。其中产业项目2 309个,资金14.31亿元;村基础设施项目3 404个,资金8.9亿元;生活条件改善项目84个,资金2 364.62万元;就业扶贫项目32个,资金750.48万元;教育扶贫项目79个,资金2 005.17万元;综合保障性扶贫项目2个,资金1.1亿元;其他项目26个,资金458.34万元。通过对入库项目及其资金的有效比对、管理和调配使用,一方面进一步巩固和拓展了全市脱贫攻坚成果,另一方面也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的有效衔接奠定了坚实的金融基础。
2.5 构建支撑体系,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提供保障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在组织领导、工作队伍、项目建设和支持政策等方面的连续性和延续性,吉安市狠抓上述各方面体制机制的衔接工作,确保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与拓展工作和乡村振兴工作平稳过渡、有效衔接。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的衔接工作。充分发挥各级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进一步健全“市县抓落实、乡镇抓推进和实施”的工作机制,构建责任清晰、各负其责、执行有力的乡村振兴领导体制,构筑党政主导、部门齐抓、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实现市县乡村4级书记抓脱贫攻坚向抓乡村振兴过渡。二是加强资金投入的衔接工作。进一步强化资金整合,确保资金投入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相匹配,建立健全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持续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2021年新增放贷1.97亿元,放贷总额达27.1亿元,脱贫人口人均放贷余额居全省第一位。三是加强工作队伍的衔接工作。平稳有序地做好各级扶贫机构职能的调整优化,2021年5月底,吉安市扶贫办在全省率先重组为市乡村振兴局;6月10日前,县级扶贫办公室全部重组到位,同时乡镇两级扶贫工作站(室)转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室),脱贫攻坚专职信息员转变为乡村振兴信息员。继续加强对脱贫村、易地扶贫搬迁安置村(社区)继续选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择一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选派第一书记或工作队,确保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确保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是全面推进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成果的巩固、拓展和提升等工作,并且厘清脱贫攻坚工作与乡村振兴工作之间的辩证关系,即这两项工作的延续性和差异性,保持延续性工作平稳过渡、差异性工作稳步推进,在确保两者之间有效衔接、平稳过渡的基础上,乡村振兴工作才能笃定前行。
3 小结
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具有很强的内在联系和承接关系。脱贫攻坚是基础,乡村振兴是深化和保障。推动脱贫攻坚平稳转入乡村振兴,是当前研究“三农”问题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