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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罗素否定事实思想转变的合理性

2022-02-27罗翎雪

贵州工程应用技术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否定性谓词罗素

罗翎雪

(湘潭大学碧泉书院哲学与历史文化学院,湖南 湘潭 411105)

1914年,在哈佛大学的一场讲座中,罗素首先提出了“存在否定事实”这一观点,引起一片哗然,质疑和批判的声音也随之而来。罗素坚持自己的立场,并在之后的一系列讲座中,一一反驳了迪莫斯不相容解决,这个在当时拒斥否定事实存在的主要论证。但是实际上,罗素并没有一直坚持否定事实存在的立场,随着哲学背景的转变,罗素理论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否定事实思想也发生了颠覆性的改变。

一、逻辑原子主义与否定事实

1918年,罗素在陈述其分析的世界观时提出,作为前提的东西必须是不证自明的,并且引入事实概念:“第一个要注意的自明之理:世界包含事实,而事实不论我们对之持有什么样的看法而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的东西。”[1]提及事实概念,不难发现,与其他哲学家解释一个概念的方式不同,罗素并没有从给定一个确定性的定义开始,不同的是,罗素以“自明之理”来凸显出事实概念在罗素命题理论中的重要性地位,尽管如此,关于事实这个概念,罗素仍然采取了一种独特的方法——意指来对这一概念加以解释。因此,在罗素的逻辑原子主义哲学时期,事实概念在其中占据了十分重要的位置。

(一)真理符合论

早期,作为真理符合论的拥护者之一,罗素坚定的认为存在否定事实。而他关于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也与真理符合论紧密联系在一起。真理符合论体现了命题与事实之间的一种“符合”关系,正如亚里士多德所言“说是者为是,或说非者为非,是真的”,简言之,“是者”与“是”、“非者”与“非”相符合即为真,反之则为假。如大多数传统符合论者一样,罗素使用“事实”概念说明命题的真假,在罗素看来,命题是有真假值的陈述句;事实是使命题为真的使真者。如果不承认否定事实的存在,做到这一点是非常困难的:“如果不打算承认否定的事实,当你做出一个假的肯定性断言时,确实发生的东西是什么。”[2]因此,解释肯定性假命题与否定性真命题的真值离不开否定事实,否定事实是使否定命题为真的必要条件。

其次,除了基于真理符合论的立场,罗素的否定事实理论还有更深层次的目的——描述世界。从罗素的整个哲学理论体系的构建可以看出,罗素认为形而上学的任务是完整的描述和说明整个世界,而仅仅只存在肯定事实是无法完全做到的,需要引入其他的事实概念。因此,出于这一目的,罗素承认事实是一种特殊的实体,从事实本体论出发,承认否定事实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对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之间的区分罗素并没有做过多的解释,这也给后人批判罗素否定性事实的存在留下了漏洞。

(二)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

如果把真和命题内在地联系起来,那么需要一个区别于命题的概念来区分真和假。罗素借助的是事实概念,早期罗素关于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理论支撑是真理符合论,首要问题是回答什么是否定事实,以及关于用缺少事实来代替否定事实的全新尝试。

我们面对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什么是否定事实?正如罗素所说:“事实是无法定义的”,同样,罗素也没有给出否定事实的准确定义,不仅如此,罗素还明确表示并不存在一种形式有效的方法对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加以精准地区分。按照有些哲学家的说法,表征肯定性陈述语句的即为肯定事实,表征带有“非”、“不”等否定算子的陈述语句的即为否定事实,罗素对此并不赞同,单单根据形式化的否定算子的存在就判定其为否定事实显然是不严谨也不可靠的,罗素认为,要想判断表征语句的是肯定事实还是否定事实首先要从语句本身的内涵出发。例如,在《逻辑与知识》书中,罗素例举“苏格拉底死了”论证尽管陈述语句中并不包含“不”、“非”等否定算子,但依然可能是否定事实:“苏格拉底死了”意味着“苏格拉底曾经活着并且苏格拉底不再活着”[3],这一复合陈述的第二部分为否定事实。尽管并没有获得准确的定义,但基于假设否定事实存在的前提,我们从罗素的例证中可以得到更直观的解释。从直观上看,“苏格拉底喜欢柏拉图”与“苏格拉底不喜欢柏拉图”具有完全相反的形式,也是两个完全对立的事实,前者体现了对象“苏格拉底”与“柏拉图”之间具有二元关系属性“喜欢”,而后者具有“不喜欢”的属性。喜欢和不喜欢是相互矛盾的情感状态,因此,判断事实是肯定式的还是否定式的,可以根据事物具备的特定属性或者关系来划分,判定为真的肯定命题所表达的事实是肯定事实,判定为真的否定命题所表述的事实被称为否定事实。

论述否定事实的存在从根本上来源于真理符合论,而罗素的真理符合论是不受约束的,“真”依赖事实,“假”也需要事实。任意两个殊相s和p之间存在一种二元关系R,则或者存在肯定命题“sRp”或者存在否定命题“¬sRp”,而命题的真假取决于与事实的对应关系。当命题sRp为真,外在世界中存在s与p有R关系的事实,这一事实同时使得¬sRp为假;而要想命题¬sRp为真,则外在世界中存在s与p不具有R关系的事实,这一事实同样会使得命题sRp为假。按照这样的逻辑,划分出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是合理的,因为使得命题sRp和¬sRp为真的不可能是同一事实。

罗素还有另外一个考虑:“或许还有一种尝试,即试图用只不过缺少一个事实来代替一个否定的事实”。[4]如果“柏拉图爱亚里士多德”,则可以说,由“柏拉图”、“爱”、“亚里士多德”构成了一个真正的事实。但是反之,如果“柏拉图不爱亚里士多德”,那么,这只是说明缺失一个由“柏拉图”、“爱”、“亚里士多德”组合构成的事实,但是这与一个否定事实的实际存在无关。按照罗素的思路,缺少一个事实这本身就是一个否定事实,不存在一个“柏拉图爱亚里士多德”这样的真正事实,这也正是否定事实。罗素将“缺少”或“缺失”作为证明否定事实存在的标志。S不是P,即S是P为假,外在世界中不可能存在S是P的事实,罗素将此类肯定性的假命题解释为缺少事实对应,而“S是P为假”本身也是一个命题,该命题为真当且仅当“不存在S是P的事实”也是真的。这看似直观,但实际上我们默认了一个前提定义:一个肯定性命题为假当且仅当不存在一个事实与该命题对应。而“S是P为假”这一命题为真,则“不存在与S是P对应的事实”也为真,因为“不存在与S是P对应的事实”为真,所以“存在与S是P对应的事实”为假,根据定义,则“不存在与‘存在S是P对应的事实’所对应的事实”为真,那么“存在与‘存在S是P对应的事实’对应的事实”为假……以此类推,这一推理序列可以无限延伸,但实际上只会导致恶性循环,无法得出最终的推理结论,因此,判断这类肯定性假命题,提出否定事实概念具有合理性。

尽管没有明确说明什么是否定事实,但是借助于真理符合论,罗素意指了否定事实,并且对肯定事实及其对应的肯定命题,否定事实及其对应的否定命题加以区分,最后通过说明单单依靠肯定事实无法完整的解释世界和判断肯定性假命题的真值,论证了否定事实存在的必要性。

二、中立一元论与否定事实

罗素后期意识到一些否定性知觉判断并且带来新的知识。因为,当陈述一个事物不是什么的时候,并没有对世界构成任何实际的描述。因此,否定性知觉判断没有在符合论的意义上指向客观世界。因此,罗素的本体论立场在后期转向了中立一元论,他的这一哲学立场转变主要受到培里(Perry)和霍尔特(Holt)的影响,并且,罗素的中立殊相更接近于感觉材料,更强调感觉材料的作用,他重新思考“真”“信念”等概念,抛弃了解释命题的真假而转向与判断语句和信念的真假,对“真”“事实”“假”等概念进行了全新的说明,并且得出了与前期理论成果完全不一致的结论,这也直接地决定了他对否定事实的态度。事实在判断真假信念的时刻起到作用,通过事实可以确定句子的真假,肯定句子表达了认知主体的某种信念,而假信念没有对应的事实。在述说某物不是什么的时候,意味着不相信某物是什么,否定命题成为了认识主体对肯定命题的不相信。

(一)语句、信念与事实

后期,罗素论及真假往往是讨论语句与信念的真假,而不是命题的真假。

对于语句,在罗素看来,语句具有“意指”的性质,既要陈述客观事实,又要表达主体的状态。语句本质上并没有真假性质,它的真值由其表达的信念决定,具有相同的意指的句子的真值是相同的,同真同假。对于信念,罗素将其定义为“‘信念’表示一种心理或身体或者心理身体都包括在内的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一个动物的行动和某种在感觉上没有出现的事物相关联”[5]。并且,信念还需要考虑认知主体的态度,信念本身与使其为真或者为假的事实之间的关系,以及与认知主体认知态度对立或者相反的其他信念要素。信念实际上是有机体的状态簇,它的特点在于有外界参照,实质上是状态的集合。

信念是主体状态的集合,命题是信念的内容。这样,罗素就彻底地抛弃了命题与事实的对应,但他仍旧强调事实在判断信念真假中的作用,事实是信念的“证实者”,只有信念为真,才会存在着相关的事实,存在着的事实是对信念的证实;而信念为假时,不存在相关的事实。不同于真理符合论框架下命题与事实的对应关系,信念与事实相关但并不对应,因而不存在在外在世界中寻找与信念对应的事实的问题。罗素对判断真信念有两个步骤:首先,确定主体的信念感觉(“是”或“不是”的感觉);其次,判断事实与信念是否具有原型与意象之间的相似性(事实与信念的相关性)。由此可见,真信念的判断必须要结合认知主体的感受和客观事实,而这与命题与事实关系下的“真”完全不同,这里“事实”早已失去了早期真理符合论框架下纯客观模式的“事实”地位,也就没有必要划分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

(二)否定事实不存在的论述

研究罗素不可避免会遇到一个极其棘手的问题,即罗素的话语或者理论前后矛盾。随着他的哲学背景和形而上学立场的变化,罗素理论可能会有颠覆性的改变,否定事实概念是否存在就是一个典型的范例。在罗素前期真理符合论的事实观框架下,命题的真值依靠客观世界中的事物一一对应;在罗素转向中立一元论之后,命题的真值则由判断主体具有的感觉信念所确定,罗素后期认为否定事实并不必然存在,但肯定事实却是存在的,罗素认为只有那些增加了知识的知觉判断才能够构成对于世界的描述,肯定性知觉判断增加了知识,因而满足条件;而否定性知觉判断没有构成对世界的描述。既然已经没有必要划分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那么罗素不得不推翻前期否定事实存在的解释,重新思考两个问题:完整的描述世界是否需要否定事实;如果不存在否定事实,如何解释否定性知觉判断(否定命题)。

首先,罗素对“必须有否定事实才能描述这个世界”这一命题持疑。知识的最终目的是描述整个世界,而只有增加了知识的知觉判断才能够构成对世界的描述,肯定事实是客观存在的,就算缺乏知觉判断也不影响其客观性,但是如果不存在知觉判断,那么否定性的知觉判断所指称的否定事实是否存在?例如:两个不同个体对同一个苹果有不同的知觉判断:第一,这个苹果是椭圆形的;第二,这个苹果不是椭圆形的。知觉判断有肯定和否定之分,两者对比,肯定性知觉判断第一增加了新的知识,但是否定性知觉判断第二并没有,由此,罗素认为否定性知觉判断没有描述世界,即否定性知觉判断在真理符合论意义下没有指向客观世界,显然,受其指称的否定事实不存在。这与前期罗素承认否定事实存在的目的论式论述截然相反。

其次,罗素在不依赖否定事实的前提下,重新解释否定知觉判断(否定命题)。当认知主体持有“草不是蓝的”的真知觉判断,认知主体会立即想到肯定性判断“草是蓝的”并立马将其抛弃,而后客观上另外一种颜色出现,这一思维过程与否定性事实无关,但是实际上默认了“不同颜色不共存”这一前提,对这一前提的分析既有从心理学角度,也有从逻辑分析角度,但是这些分析都有不合理之处,而罗素提出了一个新的方案。对于不含否定算子的直陈语气的陈述句,通常有两种可能采取的态度:相信或者不相信。而相信与不相信都只是认知主体的状态,是一种信念,信念并没有肯定和否定之分。当认知主体作出“草不是蓝的”的真知觉判断,则意味着对“草是蓝的”的不相信,这种不相信来自于客观经验条件,认知主体可能获得了草的其他颜色的知觉判断,此时,“不”这个否定算子出现在主体对整个语句的认知状态之中,进而可以转化为对主体的真实情况的判断,这同样也可以适用于“并非”“非”“假”等否定词的解释。因此,罗素解决了用否定性事实假设来解释否定判断的问题,接下来要说明如何判定认知主体的“不相信”状态为真。罗素认为只要认知主体对“草不是蓝的”为真感到“正是这样”“确实如此”,则不相信的信念为真,而对“草不是蓝的”为真时感到“出乎意料”“大吃一惊”,则该信念为假。至此,罗素彻底地抛弃了否定性事实。

三、转变是否具有合理性

前期,基于形而上学观点和真理符合论立场,罗素使用否定事实概念来描述世界和解释命题,他认为单单依靠肯定事实并不能够完整地描述世界,也无法解释和说明否定性命题和肯定性假命题的真值,因此,否定事实是存在的;后期,罗素转向中立一元论,倾向于关注感觉材料,在假设否定事实不存在的前提下重新思考如何描述世界和判断命题真假的问题,他认为判断语句的真值依赖于认知主体在一定条件下的感觉判断,否定事实被彻底抛弃。那么,这样前后矛盾的观点转变是否具有合理性?否定事实的存在是否合理?

(一)转变不具有合理性

判断罗素否定事实理论转变是否具有合理性,既要看到转变之前理论的优越性和不足之处,也要分析其转变之后的理论成果的可靠性和逻辑合理性。关于罗素前期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遭到了许多学者的质疑,其中,最为典型的体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对于“否定事实”的概念,罗素并没有给出确定性的定义,在解释其含义时也多以例举或者相对性说明为主,因此,这个否定事实概念的合理性本身就值得商榷。其次,在罗素提出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之际,就遭到了迪莫斯的严肃批判,两人针锋相对,但罗素并未对迪莫斯不相容解决的反驳给予彻底的批判,这也一直是否定事实理论是否具有合理性的重要阻碍。

1.否定事实存在理论中的两个问题

(1)否定事实是一个特设概念

罗素关于否定性事实是否存在的态度深受其本体论思想的影响,基于真理符合论的立场,罗素从事实概念出发,论证否定事实和否定命题之间的对应关系。但是这不免令人怀疑,如果罗素所坚持的真理符合论本身是错误的呢,如果事实和命题之间并不存在一种对应关系呢,那么,要想证明否定事实存在的合理性,就必须引入一个特殊的符合关系和一个特殊的符合对象。这是Rosenberg提出的质疑,也是罗素否定事实理论中最为直接的问题。在罗素的设定里,否定事实就是特殊的符合者,在这样的论述中,“否定事实”更像是一个特设性概念,但是这一观点遭到了奥克兰德(Oaklander)和米拉奇(Mi⁃racchi)的批判:“对自然语言的符号化中存在着否定的符号并不迫使在世界的本体论描述中一定包括否定性事实。”[6]“花不是红的”与“花是红的为假”这两个语句的形式化表述皆为¬P(a),而这仅仅是描述世界的方式,不足以论证否定事实的存在,从理想语言直接过渡到本体论是不合理的。我国逻辑学家翟玉章彻底的拒斥了否定事实概念,他认为事实概念本身具有空洞性。为了判断命题或者语句、信念的真假,罗素引入了事实这一特设概念,但是事实本身是与真假同等程度的概念,并不能够用同一个层次的一个概念来说明另外一个概念。因此,没有将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合理的区分开来,使得否定事实如同一个特设性概念,是早期罗素否定事实思想中一个严峻的问题。

(2)无法回答不相容解决方案

谈及对罗素否定事实存在的批判,不得不提到迪莫斯(Demos)。迪莫斯主要从四个方面来说明,并不需要否定事实也可以解释否定命题:第一,否定性命题是客观的实体,与认知主体的态度无关;第二,我们不能够从“肯定事实与肯定命题一致”而类比推出“否定事实与否定命题一致”;第三,迪莫斯考察了两类命题,一种是包含谓词的命题,如:“花不是红的”,在这类命题中,“不”不是限制“红”的,因此,“不”与“红”不能联系在一起,不存在“不红”这样的谓词;第二种命题是不含有谓词的,如命题“小方不比小明矮”,其中并不存在谓词,只存在关系项和关系,因此,这一类命题的否定算子“不”的辖域范围是整个命题而并不单单限制某个部分。总而言之,带有否定算子“不”的否定命题都可以形式化为¬p。¬p是p的函数,根据否定命题与肯定命题的对应关系,否定命题是特殊的肯定命题的否定函数。第四,¬p指涉了p的对立面,是对肯定命题的描述。迪莫斯指出:“一个特殊的和简单的否定性命题的形式是:‘非p为真’,其中p是任一个肯定性命题,‘非’意味着对立的或者反面的。”[7]从迪莫斯的陈述中,我们可以推断出肯定命题与否定命题之间的关系,一旦存在某些否定命题对某些肯定命题的描述,根据对当关系,这个描述的性质是肯定命题的反对关系,非p只是不确定地描述了与p具有反对关系的命题,并不能说明外在世界中存在一个对应的否定事实。

关于迪莫斯对存在否定事实理论的批判,罗素虽然认同否定性命题不依赖于认知主体,但是相关的其他观点,罗素进行了详细的批判,但是结果并不那么令人满意。首先,关于非p是p的对立这一观点,罗素通过将“对立”置换成“不相容”来进行反驳,但是抛开这个置换本身是否具备合理性来说,用“不”来解释“非”,显然是循环定义的错误。更为重要的是,罗素对迪莫斯的批判是简单且浅层的,未能触碰并且驳倒迪莫斯的核心观点,最为典型的是,关于迪莫斯否定性命题的定义中的核心概念——描述性,罗素并未能做出任何的反驳,也没有进行合理的解释,显而易见,罗素的反驳是无力的。

既然罗素论述否定事实存在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那么是否意味着否定事实不存在?罗素的思想转变是合理的?显然,答案是否定的。

2.否定性事实不存在的方案脱离实际

后期,罗素将命题的真假与认知主体的信念联系在一起,判断“草不是蓝的”这一语句,当认知主体在“草是蓝的”为真时有“出乎意料”的感觉,则原语句为真;若认知主体有“果然如此”的感觉,则原语句为假。语句的真假不依赖于否定事实,而是基于认知主体的感觉材料,尽管这种感觉不是主观随意的,但是将否定性语句中的否定算子或否定连接词转换为认知主体的认知状态这本身是高度理想化的,避开这种转换能否实现不谈,转换本身就存在及其严重的问题——使得否定性语句丧失客观性。当认知主体表达信念时,通常使用“相信”、“怀疑”等命题态度词,但是如果将包含命题态度词的语句直接等同于客观陈述句,那么这就意味着可以直接通过命题态度词来刻画认知主体的认知状态,这与实际不符。

显然,罗素后期将命题的真假转换为主体信念的感觉是严重脱离实际的,因此,罗素否定性事实思想的转变是不合理的。尽管在逻辑原子主义时期暴露出许多否定事实存在论述的问题,一些论证和说明也不具有强烈的说服力,但是越来越多的学者对否定事实问题的关注和研究为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提供了更多的研究视角,并对罗素理论中主要存在的两个问题作出了解答,给否定事实存在的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

(二)对两个问题的解决和补充

1.区别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

首先,针对否定事实是特设概念,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之间没有区别这一问题,当代学者巴克(Barker)和杰戈(Jago)给出了极好的回答:“承认否定事实的存在,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的根本差别在于本体论纽带形式(ontological tie)的不同。”[8]例如,肯定性事实“维特根斯坦是哲学家”中,个体“维特根斯坦”和“是哲学家”以一种本体论纽带形式相联系,而在否定性事实“维特根斯坦不是哲学家”中,个体“维特根斯坦”和“是哲学家”以另一种本体论纽带形式相联系。如果第一种本体论联系方式被称为例示,对象与属性之间形成一种非部分-整体关系的整体;那么相对应的第二种本体论联系方式被称为反例示,对象与属性之间以另一种关系存在,并且两个本体论的联系方式或者说任一整体都不可规约为另一个。形式化表述为:“[As]+”代表s具有属性A,“[As]-”代表s不具有属性A,用“[A01…0n]+”代表n个个体具有A关系,用“[A01…0n]-”代表n个个体不具有A关系。[9]巴克(Barker)和杰戈(Jago)明确的将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相区分开来,对这两个概念的分析我表示赞同,但是在我看来,这两个事实之间还有一个重要的差异有必要阐述,即肯定事实与否定事实之间有一个依附关系,否定事实的存在以肯定事实的存在为前提和基础,否定事实依附于肯定事实而存在。举例说明,我们依据“毛泽东是湖南人”这个肯定事实可以推断出“并非毛泽东是北京人”、“并非毛泽东是广州人”等等无限个相关的否定性事实,但是从“并非毛泽东是北京人”这一否定事实无法推导出任何肯定事实。因此,尽管可以说明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存在的必要性,但是就二者的依附关系而言,如果现实世界中不存在肯定命事实,那么否定事实将只是个空洞的无稽之谈,否定事实的存在依附于肯定事实的存在。

接下来,巴克和杰戈从不同角度出发,进一步的解释说明了否定事实的属性,“否定事实可以进入因果关系,例如,“我的水杯没有水”这个否定事实可以成为“我不能喝水”的原因,这在直觉上是可以接受的;否定事实是可以被感知的等等”。[10]巴克和杰戈的论证极具说服力,为罗素否定事实存在的立场提供了更为可靠的观点支撑。

2.对不相容方案的解释

首先,针对迪莫斯不相容解释的第三个主张——非p是p的函数,但是否定词本身限制的并不是命题的部分,它的辖域是整个命题,针对这问题,帕特森提供了另一种具备解释性的思路:“将否定连接词与谓词固定联系在一起成为否定性谓词。”[11]而关于否定性谓词的意义的解释同样需要依附于肯定性谓词,对于不可分析的肯定性谓词,必须要通过亲知这一谓词所表征的和没有表征的对象来解释,同样,对于不可分析的否定性谓词,亲知其表征或不表征的对象是解释其真假的合理方式。可以把带有否定符号的“毛泽东不是北京人”转化为“毛泽东是非北京人”这样的否定性谓词,而对否定性谓词的处理,不需要分析其具体的属性,只需要知道“非北京人”是被“北京人”所排斥的属性。但是,对否定性谓词的分析并不是一个一一对应的关系,因为被肯定性谓词拒斥的属性并不能获得一个具体的表征的属性,因此,否定性谓词本身意味着无限多的可能性,是不确定的。尽管它是不确定的,但我们并不必须要求知道谓词所指向的属性,因为在实际运用中,我们完全可以理解“非金属”“非空”等否定谓词。显然,对于否定性谓词的分析路径与帕特森提供的认知途径是一致的。

其次,至于更关键的关于“非p”的描述性定义,阿姆斯特朗通过使真者理论来解决不相容方案。使真者理论的关键性原则是:“(至少)对于每一个关于世界的偶然真理,在客观世界中都存在一个使其为真的东西;”[12]这一原则依赖于前提——使真者必然主义:如果F是p的使真者,则必然有如果F存在则p为真。借助于可能世界语义学来加以阐述:“如果F是p的使真者,则不存在一个可能世界,其中F存在而p为假。”[13]阿姆斯特朗通过归谬法进行了严格的证明:“假设某个真理p的使真者T没有使得p必然为真,那么,至少存在一种可能的情况,T存在,但是命题p依然不是真的。”[14]这说明,要想p为真,单单依靠使真者T是不充分的,还需要进一步的条件必须得以满足。这个进一步的条件可能有两种情况:“某个进一步的实体U,或者某个进一步的真理TRUTH。”[15]当存在一个进一步的实体U时,T+U看起来将是真的并且p必然真;当存在一个进一步的真理TRUTH时,这个真理或者拥有一个使真者T,或者没有。如果TRUTH拥有一个使真者T,那么T+U的情形就重现了;如果TURHT缺乏使真者,那么使得p+TRUTH为真的事实与使p为真的事实是同一个事实,即T,那么又重新回到了最初的问题。借助于使真者理论,可以直接驳斥迪莫斯不相容方案,说明否定事实的存在。

再其次,迪莫斯不相容解决方案可以形式化为:“‘非p’即存在命题q,则q为真且q与p不相容(q不包含否定算子)。”[16]利用使真者理论可以解释为:对任意否定命题非p,存在一个肯定真理q,p与q不相容。如果q为真,当且仅当存在一个使q为真的事实,因此,对于否定命题的解释并不需要否定事实。但是,显然,不相容解决存在一个明显的问题,T要能够作为非p的使真者,必须要求p与q不相容,也就是要求命题“p与q不相容”为真;而使真者理论的论证里,同样需要一个使真者,并且,这个使真者是命题“p与q不相容”为真。因此,这一方案为了消解“非p”而承诺了否定事实“p与q不相容”。所以,否定事实并没有被消除。

但是,还面临着一个问题,“p与q不相容”是必然不相容还是偶然不相容。如果p与q偶然不相容,命题“p与q不相容”为真当且仅当存在一个使真者,这为否定事实的存在提供了有利的支撑;但是如果p与q必然不相容,那么要么命题“p与q不相容”为真不需要使真者,命题的真值仅仅依赖于对象p和q本身即可,不需要引入否定事实的存在。但是,关于这个问题的讨论不是本文的范畴。

关于不相容解决方案的合理性,我们还可以转换一个角度来分析。根据不相容解决的原则,如果现实世界中存在命题“草不是蓝色的”,则同时存在着一个与“草不是蓝色的”不相容的命题,可能是“草是绿色的”,也可能是“草是黄色的”,等等。但是也可以很容易想到,对于像“这是无色的”、“这是无声的”、“这是无味的”,等等命题,依据不相容解决的解释,我们首先需要找到与命题“这是有色的”、“这是有声的”、“这是有味的”不相容的肯定真命题,我们已经陷入一个循环,因为与这三个命题相对应的不相容的命题只有“这是无色的”、“这是无声的”、“这是无味的”,显然,这三个命题是否定命题而不是肯定命题。尽管在颜色范畴内部,各个颜色要素是不相容的,但是上升到属性范畴上来看(颜色范畴属于属性范畴),很难找到属性范畴内的某个范畴与颜色范畴相矛盾。因此,不相容解决的解释范畴有限,在说明否定真理时,似乎只能列举部分对象,而不能穷尽所有可能的真理。

最后,借助阿姆斯特朗的使真者理论,可以有效的解释否定事实存在的必要性。假定外在世界并不存在一个否定事实,那么依据使真者理论,要判断一个否定真理的真值,必须要依赖于客观世界的使真者,并且否定真理为真当且仅当存在一个使真者,并且这个使真者在客观世界中为真。例如:解释“维特根斯坦不是商人”这一否定真理为真,则外在世界存在一个关于维特根斯坦职业的肯定命题。在现实世界中,维特根斯坦的职业是一名哲学家,因此,维特根斯坦是哲学家这一肯定事实是否定命题“维特根斯坦不是商人”的使真者。但是,根据使真者必然主义,命题“维特根斯坦不是商人”的使真者中不包含肯定事实“维特根斯坦是哲学家”,因为如果事实“维特根斯坦是哲学家”是命题“维特根斯坦不是商人”的使真者,那么不可能存在一个可能世界,其中命题“维特根斯坦不是商人”为假,但是肯定事实“维特根斯坦是哲学家”为真。但是可以很容易想象这样一个可能世界,其中,维特根斯坦既是哲学家又是商人。因此,为了消解这样的谬误,可以有两个方向的考量,其一是承认否定事实的存在;其二是怀疑是真值必然主义的可靠性,但是阿姆斯特朗已经通过严格的证明论述了使真者必然主义的真理性和逻辑性。因此,承认否定事实的存在是一条可靠并且合理的道路。

四、结语

真理研究一直是逻辑哲学中至关重要的问题。在哲学家们普遍看来,真理符合论与事实概念密不可分,同样,否定事实理论与真理符合论和事实的概念也紧密相关。自事实概念诞生以来,关于否定事实是否存在的问题一直被激烈讨论。虽然否定事实存在的支持者在论述存在否定事实时给出的理由各不相同,但是他们都把否定事实和肯定事实放在同等地位上进行讨论。罗素是早期否定事实的有力支持者,但是基于不同的哲学立场,他对“否定事实是否存在”这个问题有前后矛盾的回答。前期,罗素严厉的批判对待否定事实的消极的态度,从真理符合论框架下命题与事实的对应关系和完整描述世界的方式出发阐释否定事实存在的真理性;后期,站在中立一元论哲学观上,罗素将关注的重点转向信念和感觉材料,事实失去了本体论地位,对否定性语句的处理也依赖于认知主体的感觉状态,否定事实也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性。尽管在陈述否定事实存在的论述中没有明确地区分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使得否定事实像是一个特设性概念,也遭到了迪莫斯不相容解决方案的批判,但是对比后期将客观陈述句直接转换为包含命题态度词语句的彻底不合法性,罗素的这一思想转变不合理。早期,基于逻辑原子主义哲学背景,罗素的否定事实理论陈述缺乏更强的论证性和说服力,但是巴克、杰克和阿姆斯特朗等学者的研究为罗素的方案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支撑,本文的讨论视角仅仅局限于对罗素否定事实思想理论转变的合理性分析以及对现存的问题的简单回答,并没有完全谈及也不包含存在否定事实的所有可能方案,但是这些理论对于否定事实是否存在这一问题的回答是确定性的、最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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