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罗素和迪莫斯关于“否定性事实”的观点差异
2013-08-06胡中俊
胡中俊
(南京大学 哲学系,南京 210093)
一、罗素对否定性事实的解释及对其存在的论证
罗素对否定性事实的思考是从思考命题、事实二者的关系开始的。罗素在1918年第一次讲述他的逻辑原子主义哲学时阐述了他主张的分析的世界观,并且强调我们在分析的时候,必须视作前提的东西是自明不可怀疑的。罗素认为第一个要注意的自明之理是:世界包含事实,而事实不论我们对之持有什么样的看法而该是怎么样就是怎么样。当我谈到一个事实时——我并不打算下一个精确的定义,而是作一种解释,以便让你了解我正在谈论的是什么——我是意指那种使一个命题真或假的事物。[1]219我们看到,罗素在这里并没有给出事实一个精确的定义,仅仅给出了一种解释,但是这种解释却将他的真理理论勾画出来了,一个命题的真假是由事实决定的。罗素对事实的解释中蕴含了推理规则(1)如果X是事实,那么X就能决定描述X的命题P的真假。将推理规则(1)进行等价变形可以得到推理规则(2)如果X不能决定描述X的命题P的真假,那么X不是事实。罗素认为像苏格拉底、太阳等这样的特殊事物不能决定描述相对应的苏格拉底、太阳等特殊事物的命题的真假,代入推理规则(2)就可以推出苏格拉底、太阳等特殊事物不是事实,罗素正是基于这一点就区分了事实和特殊事物。在事实是客观还是主观的问题上,罗素坚持认为,事实属于客观的世界,事实并不是我们的信念创造出来的,和桌子、椅子一样是我们真实世界(我们所处的现实世界)的一部分。存在着使一个命题为真的事实,也同样存在着使一个命题为假的事实。至此,可以总结出罗素对事实的看法:(1)事实被真实世界包含;(2)事实不是特殊事物;(3)事实具有客观性。
在大概地讲了事实的几个特点之后,罗素将事实进行了分类,在分类的过程中,遇到了否定性事实的问题。有像“这朵花是红的”这样的特殊事实,也有像“地球上所有的人都会死”这样的普遍事实。特殊事实非常符合我们的直观,我们可以记述下命题P“这朵花是红的”表征的特殊事实,可以记述下命题Q“那个人是个英国人”表征的特殊事实,可以记述下命题R“罗素是英国人”表征的特殊事实,以及S、T……命题表征的一切特殊事实。但是我们为什么需要普遍事实?罗素认为我们仅仅凭借特殊事实无法完整地描述整个宇宙,因为尽管我们可以用P、Q、R等命题表征整个宇宙中的特殊事实,但是这些特殊的事实不一定存在,我们需要再确认P、Q、R等命题所表征的特殊事实都是存在的。而“P、Q、R等命题所表征的特殊事实都是存在的”也是一个命题,在罗素看来,这个命题表征的事实就是一个普遍事实。特殊事实和普遍事实对于描述整个宇宙是缺一不可的。在普遍的事实中,存在着完全普遍事实和非完全普遍事实,完全普遍事实是为逻辑命题所表征的事实。而且除了这些之外,还有你在逻辑领域里的那种完全普遍的事实——在逻辑领域里不指涉现实世界中的任何要素,不指涉任何特殊事物、特殊性质或特殊关系。[1]222按照罗素的看法,在一阶逻辑中,p合取q实质蕴含q,如果p实质蕴含q,q实质蕴含r,那么p实质蕴含r等这样的逻辑命题表征的就是完全普遍事实。罗素在将事实区分为特殊事实和普遍事实后,又将事实区分为肯定事实和否定事实。肯定性命题所表征的事实就是肯定性事实,否定性命题所表征的就是否定性事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世界中充满着肯定性事实,比如由肯定命题“孙杨在伦敦奥运会上获得了游泳金牌”表征的事实。但是对于由否定性命题“这朵花不是红的”表征的否定性事实,我们往往感到茫然。
罗素在其思想早期阶段坚定地认为存在着否定性事实出于两方面的考虑。第一,罗素在早期认为一个命题为真,那么将有一个存在于世界上的客观事实与其对应。这句话就等价于:如果不存在着与某一命题对应的事实,那么这个命题则不为真。对于否定性命题“这朵花不是红的”我们要想断定其为真,那么我们就必须承认存在着与这个否定性命题所对应的否定性事实。如果没有否定性事实,那么否定性命题为真就没有办法说明,否定性事实是否定性命题为真的必要条件。第二,罗素认为如果不存在着否定性事实仅仅存在着肯定性事实,那么我们无法完整地描述整个世界。所有的肯定性事实加起来不能够完整地说明这个世界,比如科学家在地表下发现一种金属元素,无法确定其是哪一种元素,但可以确定这个元素不是铜。我们无法用肯定性事实描述这个元素,因为我们不知道这个元素是哪一种元素,但是我们却可以用否定性事实“这个金属元素不是铜”来描述。
二、迪莫斯对否定性命题的解释及对否定性事实不存在的论证
1917年,迪莫斯(Raphael Demos)在Mind上写了一篇名为A Discussion of a Certain Type of Nega⁃tive Proposition的文章来论证否定性事实是不存在的。迪莫斯在这篇文章中对“not-p”——否定性命题做了详细的考察,在不需要否定性事实存在的情况下对否定性命题作出了独特的解释。从这点出发,迪莫斯认为罗素设定否定性事实来解释否定性命题是没有必要的,并且迪莫斯从经验主义的立场反对否定性事实存在的合法性。笔者总结了迪莫斯关于否定性命题讨论的六个要点:(1)迪莫斯认为否定性命题是客观的实体(objective entity),与认知主体的态度无关。(2)迪莫斯认为我们不能由“肯定性命题与肯定性事实一致”而类比推出“否定性命题与否定性事实一致”,对此迪莫斯做了经验主义的批评:我们在经验中从未遇到过否定性事实,否定性知识往往来源于对肯定性知识的追求。这是因为迪莫斯曾经就否定性事实的问题在那些没有思考过否定性命题的认知者中间做过一个系统的调查,这些认知者的回答几乎一致:从来没有遇到过否定性事实,任何否定性命题表达的知识本质都是肯定性的。“除非经验的判断被轻蔑,否则否定性事实的概念必须被排斥;或者至少在给掌握肯定性事实概念和肯定性命题概念的才智一个公平的机会去解释否定性命题之前,我们不能采用否定性事实这个概念。”[2]189(3)迪莫斯考察了两类命题:一种是含有谓词的命题,比如“这朵花不是红的”(The flower is not red),在这样的命题中,不(not)和红(red)并不能联系在一起,也就是说不(not)并不是限制红(red)的,并没有不红(not-red)这样的谓词;另外一种是不含有谓词的命题,比如“杰克不比汤姆高”(Jack is not taller than Tom),在这样的命题中并不存在谓词,存在的是关系项和关系。因此“不”在命题中限制的是整个命题,而不是命题的某个部分。不管“不”在否定性命题中的哪个地方,否定性命题其实都是等价于非p这样的形式,就“不”而言,非p是p的函数(function),任何否定性命题可能会被当作是一些特殊的肯定性命题的否定函数。(4)非p意味着p的对立面。迪莫斯给出了大概的说明:如果p和q具有对立关系,那么p和q不能同时为真。同时,迪莫斯认为必须要区分对立关系和矛盾关系:当两个命题处于对立关系时,两个命题不可以同时为真,但是可以同时为假;而当两个命题处于矛盾关系时,两个命题既不可以同时为真,也不可以同时为假。迪莫斯认为非p意味着p的对立面而不是p的矛盾面,但是这不是他对非p的定义。(5)非p是对一些肯定命题的描述。迪莫斯利用了罗素在《论指称》(On Denoting)中的贡献——摹状词理论分析了“描述”这个概念并且做了四点说明[2]191:一是描述的形式是“一个……”或者“这个……”。任何实体或者处于关系中或者具有属性,这些关系或者属性都是描述这个实体的,具有上述形式的短语都叫做描述,因为它们指涉到了其他一些客体间的关系或者一些客体的属性。二是当一个描述仅仅被一个客体满足的时候,这个描述是确定的;当一个描述被多于一个的客体所满足时,这个描述是不确定的。三是描述的客体并不是描述的组成部分。在描述中,一些客体是变量,摹状词则是这些变量的函数,并没有实际存在的客体。四是描述是确定地或者不确定地指涉一些特殊客体的工具。客体不是描述的一部分,客体也不是认知主体参考的基准,客体也不是命题的一部分。通过对“描述”这个概念的分析,迪莫斯对非p作了如下阐明:“否定性命题非p其实是对一些跟p具有对立关系的命题q的描述。由于可能有几个与p有对立关系的命题,所以非p被认为是不确定的描述。任何否定性命题都是指涉一些特殊的肯定性命题的工具,任何包括‘否定性命题’的复合命题都可以分解为一些描述性的肯定性命题。尽管否定性命题会指涉到一些肯定性命题,但是‘指涉’不等于‘提及’,指涉到一些肯定性命题并不意味着对某个肯定性命题的断定。否定性的断言从“指涉”这个角度来说是肯定的,但是从内容这个角度来说并不是肯定的”。(6)描述性短语都是不完全的,为了让描述性的短语具有完全性,在清楚地知道描述性短语意思的情况下需要补充对描述性短语指涉到的客体的存在性断定。非p也是描述性的,因此为了让非p具有完全性,我们需要断定非p所描述的命题的真,真对于命题就相当于存在性对于事物一样。非p实际上是非p为真或者p的对立命题为真,或者一些与p对立的命题为真。最后,迪莫斯给出了所讨论的非p的总结定义,一个特殊的简单的否定命题其实是这样的:非p为真,在其中p是一个肯定命题,“not”意味着对立。一个否定性命题在对立关系方面,构成了一个对某些肯定性真命题的描述(a descripition of some true positive proposition)。
迪莫斯用了一个日常的例子来说明上述非p的定义在实际的用法中也是合理的。迪莫斯考察了回答者对“约翰在哪里”这样的问题的回答方式,当一个认知主体提出问题“约翰在哪里”实际上是想得到关于约翰所在之处的真命题,回答1“约翰在商店”(约翰这个时候在商店)是肯定的直接回答,而回答2“约翰不在家”则是一种否定的间接回答。我们为什么会使用否定性命题“约翰不在家”来间接回答“约翰在哪里”这样的问题?迪莫斯分析如下:由否定性命题的定义,“约翰不在家”意味着与命题“约翰在家”对立的某个肯定性命题为真。认知主体想得到的约翰所在之处的真命题“约翰在商店”与命题“约翰在家”恰恰是对立的。因此“约翰不在家”形成了对命题“约翰在商店”的一种指涉,而不是提及。根据描述的定义,我们可以说否定性命题“约翰不在家”描述了约翰所在之处的真命题“约翰在商店”,因而构成了对问题“约翰在哪里”的一种间接回答。迪莫斯在不需要否定性事实(negative fact)的情况下,给出了否定性命题的完整解释,因而他实际上驳斥了一种观点:否定性命题的说明必须依赖否定性事实的存在。迪莫斯一方面说明了否定性命题并不是像肯定性命题对应着肯定性事实(迪莫斯认为肯定性事实是存在的)而对应着否定性事实,否定性命题有其特殊性,它实际上是对一些肯定性命题的描述;另一方面通过一个经验的系统调查发现很多人从来没有遇到过否定性事实,因此他认定并不存在着否定性事实。
三、罗素对迪莫斯理论的回应
第一,罗素赞成迪莫斯关于否定性命题的否定性特性并不依赖于认知主体的观点;第二,罗素不认可迪莫斯的“否定性命题与肯定性命题不同”的观点;第三,罗素不完全同意迪莫斯的“否定词不作用于谓词而作用于整个命题”的观点。笔者认为,虽然罗素反驳了“非p即p的对立”这个定义,但是并不成功。罗素将“对立”置换成了“不相容”是值得商榷的,一方面,用“不”解释“非”存在着循环定义;另一方面,迪莫斯这里的对立概念指的是两个肯定性命题间的对立关系:一个真,另一个必为假、一个为假,另一个真假不定。更为关键的是,罗素并没有反驳迪莫斯否定性命题定义中描述性这个概念,而这个概念是这个理论的核心。最后,罗素认为命题不是可以叫做实在的东西,这与迪莫斯认定否定性命题是客观的实体恰恰相反。作为总结,罗素认定迪莫斯为了避免否定性事实而创立否定性命题描述理论并不成功,更简单的做法是接受这个前提:否定性事实和肯定性事实一样都是客观的事实。罗素最后认定如果我们抛弃否定性事实的概念,我们将无法理解假的肯定性命题。“例如,当你有一个假的肯定命题(比如说‘苏格拉底活着’)时,因为真实世界中有一个事实,这个肯定命题便是假的。只是因为一个事实,一个事物才可能是假的,因而你会看到要说出下面这一点是极端困难的:如果不打算承认否定的是实话,当你作出一个假的肯定性断言时,确实发生的东西是什么。”可以看出,罗素完全是真理符合论的忠实拥护者,我们断言假的肯定性命题比如“苏格拉底活着”为真时,必须在世界中找到对应的事实“苏格拉底没有活着”,而这个事实是否定性事实并且是存在的,否则我们便无法理解“苏格拉底活着”这个命题。罗素认为实际上否定性事实与命题的对应是很复杂的,这种对应不同于肯定性命题与事实的平行对应,因而实际上关于否定性事实的难点就在于对这种复杂关系的分析,而这是非常困难的。在罗素看来,形而上学的任务就是描述这个世界,在世界的完全描述之中我们必须加上否定性事实。
四、结 语
笔者认为,迪莫斯对否定性命题的解释不是真理符合论式而是描述式的,这导致了他与罗素在解释否定性命题的哲学背景上存在着根本差异。命题“这朵花不是红的”为真仅仅意味着该命题指涉了一些与命题“这朵花是红的”对立的肯定性命题,比如“这朵花是绿色的”或者“这朵花是黄色的”等等为真,而不是意味着世界中存在着对应着命题“这朵花不是红色的”的否定性事实。在迪莫斯的否定性命题描述理论中,对立关系实质上只存在于两个肯定性命题之间,否定性命题与肯定性命题或者否定性命题之间不存在对立关系,这也正是迪莫斯认定的否定性命题和肯定性命题之间的差别。当两个肯定性命题处于对立关系时,一个肯定性命题为真,另外一个肯定性命题必定为假;一个肯定性命题为假,另外一个肯定性命题真假不定。因此,问题的关键就在于如何断定肯定性命题的真假,尤其是在一个肯定性命题为真的条件下,如何断定另外一个肯定性命题为假。但是,这一点迪莫斯却未加论述,这正是迪莫斯的否定性命题描述理论中的空白。
迪莫斯与罗素争论的实质是关于否定性命题意义的不同解读,笔者根据罗素和迪莫斯的观点绘制成成下图(其中虚箭头代表指涉):
迪莫斯认为否定性命题的意义是描述性的,非p为真意味着非p指涉了一些与肯定性命题p对立的肯定性命题q为真;而罗素倾向于把意义和指称融为一体,并由此认为否定性命题的意义是指称性的,非p为真意味着非p指称了一个世界中存在的否定性事实。罗素对否定性事实存在性的论证是目的论式的,为了使得一个否定性命题为真,同时为了完整地描述这个世界,否定性事实必须是存在的。首先这样的论证是一个很独断的论证,其次它是基于罗素事实本体论(承认事实是一种特殊的实体)的哲学背景才成立的,一旦罗素的哲学背景发生转变,那么其关于否定性事实以及否定性命题的观点也将会发生改变。
[1]伯特兰·罗素.逻辑与知识[M].宛莉均,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9.
[2]Raphael Demos.A Discussion of a Certain Type of Negative Proposition[J].Mind,New Series,1917,26(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