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博士生资格考试实践的比较
——以中美六所高校物理系为例
2022-02-26张楠,辛颖
张 楠,辛 颖
(复旦大学 高等教育研究所,上海 200433)
一、前言
博士生教育作为高等教育的最高层次,肩负着培养新世纪高端创新人才的重任,对国家的政治、经济和科学技术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其数量和质量的发展反映了一个国家高等教育的发达程度[1]。近年来,我国博士研究生的规模迅速增长,已位居世界前列。因此,如何在规模显著增长的同时确保博士生培养的质量是现阶段我国高等教育界刻不容缓的重要课题。
美国拥有完整、规范且多样化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其博士生教育质量一直保持较高水准[2]。博士生资格考试一直是美国研究型大学博士生教育的传统,是高校对博士生的课程学习情况和学位论文研究能力的一种鉴定与评估手段。只有在通过资格考试后,博士生才可以正式开始博士论文的研究与撰写[3]。因此,博士生资格考试是高校对研究生培养内部质量进行保障的重要举措。
近年来,我国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也开始借鉴国外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做法来有效保障博士生教育质量。2020年教育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指出,各个研究生培养单位要加强培养关键环节质量监控,完善研究生资格考试、中期考核和年度考核制度,全面健全内部质量管理体系,杜绝学位“注水”[4]。目前,国内已有包括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在内的多所高校开始进行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的探索。然而,由于我国博士生教育与美国相比发展时间短,在博士培养的理论和实践方面还缺乏经验,博士生资格考试在国内还未大面积普及。因此,本文以哈佛大学、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匹兹堡大学三所美国高校和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和复旦大学三所中国高校为例,考查、分析并对比其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内容和具体实践,总结中美博士生资格考试在目的、时间与形式和内容三方面的特点,以期在此基础上为我国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具体实践提供借鉴与参考。
二、中美现行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
(一)美国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
自1861年耶鲁大学授予了美国第一个学术型博士学位后,美国的博士生教育迅速发展。1900年,由哈佛大学等14所主要培养博士的著名大学组成的美国大学联合会(AAU)成立,该联合会统一了攻读博士学位的标准,这可以说是美国博士生资格考试的雏形。20世纪中期,美国博士生数量急速扩张[5],博士生教育质量下降,过去由大学协会制定的准入制度这一外部保障措施难以适应新形势。因此,美国开始逐步建立起一种严格的博士质量测评制度来检验博士生是否达到教育目标要求,并通过不断探索,形成了成熟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6]。
1.哈佛大学物理系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7]。在哈佛大学物理系,新入学的博士研究生只有在完成一系列的候选资格要求之后才能成为博士生候选人。在第一年的两个学期中,学生主要将注意力放在完成课程作业和熟悉研究小组上。第二年,他们在完成大部分必修课程的同时还将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培养方案指出,资格考试的目的有两方面:一是有助于评估博士候选人的研究潜力,使其达到博士毕业所要求的水平;二是作为一个诊断工具,以确定候选人是否需要改变研究和学习计划。
在哈佛,资格考试是以口试的形式进行。首先,学生需在口试前一到两个月向教师委员会提交关于某一物理专题论述的标题和摘要。教师委员会由系里的三位教师组成,并由未来的论文导师担任主席。随后,在正式口试中,学生需围绕所选物理学专题进行论述,并回答教师委员会提出的问题。委员会将依据学生对其所选主题以及对其一般子领域知识的理解、论述的清晰度和组织能力,对口试情况进行评估。如果委员会认为学生在选题领域甚至更大的领域中表现出对物理学的充分理解,并具有进行博士学位所要求的论文研究的能力,那么学生将通过考试。对于第一次未通过资格口试的学生,委员会可批准缓考,缓考期最长为一年。在研究生第三年学习结束时,口试仍未通过的学生,必须在获得学位委员会的批准后,注册进入硕士研究生第四年的学习,并最终以硕士生的身份毕业。另外,学生如果修改论文题目,则需重新参加博士生资格口试。
2.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物理系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8]。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要求:博士生资格考试是学生晋升为博士候选人的必要条件,它标志着学生已经准备好并有资格从事研究。与哈佛大学不同的是,在伯克利分校学生在参加资格考试前还需要通过初步评估(Preliminary Evaluation)。初步评估的目的是确保学生在从事正式的博士生研究前,掌握广泛的基本物理学知识。初步评估每学期会进行两次,学生应在前三个学期内通过考试。初步评估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组成:(1)经典力学;(2)电磁学、光学和狭义相对论;(4)量子力学。每个部分的考试持续三个小时。如果在前三个学期未通过考试的学生,教师委员会将在与学生导师协商后,审查其学术记录并共同讨论如何弥补学生的不足之处。审查过后,学生将被允许在第四学期继续参加初步评估测试,如果仍未通过,教师委员会随即建议学生离开博士生项目。
通过初步评估后,学生将在第三学年参加博士生资格考试。学校研究生部规定,资格考试的目的是考查学生对其主要研究领域相关的至少三个学科领域的基本知识和原理的理解程度以及是否有能力对这些领域的理论和实验进行批判性思考。资格考试的形式为口试,持续2-3个小时。考试由研究生部批准的四人委员会(包括学生导师在内的三名物理系教师和一名校外教师)主持。同时,委员会必须至少包括一名理论研究教师和实验研究教师。
资格考试要求学生确定口试所论述的三个主题:一般研究领域、研究领域和拟议的论文主题①。资格考试从学生的陈述开始,不超过45分钟。学生的陈述重点是研究目标和必要的背景材料,包括拟议的论文题目和包含论文题目的研究领域以及完成博士学位的拟议时间表。学生陈述结束后,委员会成员将就陈述本身和其相关主题领域的问题进一步询问学生。这些问题虽然与学生的研究领域息息相关,但要具有广泛性,而不仅仅只是与研究论文本身有狭隘的联系。如果学生有能力进行连贯而有条理的陈述,并顺利回答关于这三个主题的问题,则可以通过考试。如果在博士研究生第四年,学生仍未通过资格考试,则会被建议离开博士生项目。
3.匹兹堡大学物理系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9]。匹兹堡大学物理系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同样分为两部分即初步评估和综合评价。首先,一般情况下,博士生在第一年将学习四到五门核心课程。在第一学年结束前,进行初步评估。匹兹堡大学的初步评估是指学生必须在电磁学、量子力学(量子力学I、量子力学II取最高成绩)和统计力学这三门研究生核心课程的期末考试中达到至少50%的分数。此外,其QPA(Quality Point Average)必须达到3.0以上②。其次,到第二学年结束时,要通过综合评价③。综合评价的标准是:电磁学、统计力学、量子力学I、动力学系统或量子力学II等核心课程的期末考试成绩不低于60%;QPA不低于3.0。如果学生未能通过初评或综合考试,系里的研究生委员会可以终止该学生的学籍,或提出其他补救措施。
所有的博士生必须在第二学年结束前通过综合考试,这意味着每个学生有两次机会通过综合考试。在每年春季学期末的会议上,研究生委员会针对尚未通过综合考试的二年级学生的成绩进行审查,可以给予该学生不超过一年的延期。如果该生在延期结束时还未通过考试,则必须离开博士生项目。
(二)中国大学博士生资格考试
近年来,我国博士研究生规模显著增长,位居世界前列[10]。2010年由中国博士质量分析课题组发布的《中国博士质量报告》[11]显示:我国博士学位论文在文献评述、理论深度和原始创新等方面与世界高等教育强国相比尚有一定的差距。为了促进博士生培养质量的提高,我国部分高校开始引入博士生资格考试。
1.清华大学物理系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④。清华大学将博士生资格考试定义为博士生正式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前的一次学科综合型考试,重点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坚实和宽广的学科基础和专门知识、是否能综合运用这些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是否具备进行创新性研究工作的能力。资格考试通过后方可进行论文选题报告。资格考试是博士生必修环节的重要内容,无论是普通博士生(已获得硕士学位)还是直博生,都必须通过资格考试,且占一学分。资格考试是以笔试的形式开展,考试内容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是经典物理,包括六道题,分别涉及力学、分析力学、光学、热学、电磁学和电动力学;第二部分是近代物理,包括狭义相对论、高等量子力学、量子力学和热力学与统计物理这几个部分的内容。考试安排在每学期第二周进行,由系研究生培养委员会统一组织命题和阅卷,并确定通过比例。所有博士生应在第四学期结束前通过资格考试,取得博士生资格。在规定时间内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者不能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2.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⑤。北京大学研究生院对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参加的学科综合考试进行了说明。文件指出学科综合考试是在博士学位论文开始前或初始阶段,考查博士研究生在本门学科上是否基本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以及必要的相关学科知识,并具有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物理学院对博士生综合考试作了具体规定。以大气物理学科为例,综合考试安排在第四学期末,形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为4小时。考试共有包括物理海洋学、气候物理化学等专业课在内的10个科目共26道题。考虑到每位学生博士期间的选修课程不同,学生可以任选已修课程相关的10道题回答。考试每道题10分,满分100分,70分及格。如果未通过第四学期末的综合考试,学生还有机会参加第六学期末的综合考试。若仍未通过,则按情况转为硕士培养或建议退学。当学生通过综合考试以后,将参加第五学期初的选题报告。选题报告包括选题背景、研究意义、国内外研究状况、主要研究内容、拟采取的研究方法、预期研究结果和论文写作计划。各专业将组织一个至少有5位相关专家组成的考试委员会,听取学生关于选题报告的陈述。陈述完毕后,考试委员会将根据考试情况评定出成绩。
3.复旦大学物理系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复旦大学在有关博士生培养的文件中提出了对博士生以及硕博连读生资格考试的基本要求,对考核时间、方式及标准作出了规定。一般来说,由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考核小组对博士生学习成绩、基本知识的掌握、科研能力、科研态度、科研成绩等各个方面进行考核。复旦大学物理系的所有博士生(包括三年博士生、硕博连读生和直博生),经过必要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后,必须参加第四学期的博士生资格考试,通过资格考核的候选人才能有资格继续攻读博士学位。
资格考试的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各占50%的比重,前者侧重于考查申请人的基本科学知识掌握程度(研究生课程内容),而后者着重考查申请人的科研潜力及态度。笔试时间为6小时,科目为量子力学I、II,热力学与统计物理I、II以及电动力学。面试形式为学生自我报告,面试委员会由本系5位不同领域专家(不包括申请人导师)组成。报告内容包括申请人自我介绍、已从事的科研活动及取得的科研成果介绍、下一步的科研计划。申请人报告结束之后将接受委员会的提问及质询,每位申请人面试总时间不少于30分钟。根据当年参加面试的人数、拟通过名额以及面试专家的人数等各种实际情况,物理系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可采取分组面试与落选赛相结合的形式对申请人进行考核,最终给申请人一个公平公正的面试成绩。没有通过此考核但是达到一定标准的学生还有第二次机会,参加第六学期的资格考核。但在第四学期资格考核中态度不认真的学生(考核分很低或结合导师意见)可直接被转为硕士生,没有第二次机会。其中,直博生也可以自己选择不参加资格考核,第四学期直接转为硕士,并且不能再参加第二次资格考核。直博候选人转成硕士以后,相关导师将按照硕士的要求对其进行培养。
三、中美两国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的特点分析
通过对上述中美六所大学物理系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分析,下面将从资格考试的目的、形式和内容三方面对其特点进行概括和对比。
(一)考试目的
尽管不同高校的博士生培养模式存在一定的差别,有关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具体制度也不尽相同,但是这六所大学对于博士生资格考试在考查博士生是否掌握了广泛的学科知识、是否具有解决具体问题和科研创新能力的考试目的上基本达成一致。除此之外,哈佛大学和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培养方案也强调了博士生资格考试的自我诊断功能,即除了筛选与考查博士生是否可以开始从事研究外,博士生也可以通过资格考试的结果和学术委员会的建议,确定自己是否做好进入博士研究的准备以及可以在哪些方面加以改进,并进一步完善和修改学习及研究计划。
(二)考试时间和形式
博士生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博士第二学年,最晚不超过第三学年举行,且中美两国的考试既包括笔试、口试也有两者混合的形式。院系在博士生资格考试中具有很大的自主权,院系会专门成立教师委员会或由研究生委员会来负责选择题目、组织考试、评定成绩。美国高校大多采用初步评价(笔试)和综合评价(口试)分开进行的形式。同时对于何时参加初步评价,学生具有一定的自主选择权,可以根据自身的课程与科研进度来完成考试。清华大学已参照这一模式进行了笔试形式的尝试。匹兹堡大学采用平时课程成绩作为资格考试成绩的依据,是一种累积型的考试形式[12]。这种过程性评价对博士生具有长效的激励作用,能够很好地发挥博士生资格考试促学促研的功能。
(三)考试内容
各个学校资格考试笔试的内容基本一致,涵盖了包括电磁学、量子力学、统计物理等课程在内的物理学领域的基本专业课程。在口试内容上,中美高校存在较大差异。复旦大学和北京大学的口试内容基本可以认为是博士研究选题报告,学生需要对自己从事的某一具体科研活动及未来的科研计划进行陈述。而美国高校的口试内容更加强调学生对物理学的整体理解和宏观把握,特别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强调口试的内容不应局限于狭隘的具体科研方向,学生需要陈述一般物理研究领域的相关内容。
四、借鉴与启示
对中美六所大学物理系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具体实施情况的对比和特点分析,一方面,可以为我国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提供很多借鉴;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保持我国现行的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上,批判性地思考具有中国特色的资格考试制度的发展。
(一)重新思考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定位,平衡其淘汰和促进功能
博士生资格考试的目的究竟是淘汰学生还是促进博士生学业发展?这是学界一直在争论的问题[13-14]。资格考试在美国设立之初,确实是为了保障博士生培养的质量,筛选出真正适合从事科学研究的高水平人才[15]。然而,目前美国几所大学的博士生资格考试都强调了考试本身的自我诊断功能。我国在引进国外博士生资格考试制度时,也应注重考试在促进学习和科研方面的推动作用,充分调动学生学习研究的积极性。如果仅仅是将其简单化为博士生和硕博连读生的选拔性考试,没有充分发挥其对博士生科研的导航和脚手架作用,那博士生资格考试就失去了其评价的改进功能。在访谈中我们发现,尽管几所中国高校每年的博士生资格考试通过率并非100%,但是未通过的学生也会参加第二年的资格考试,且基本都能顺利通过。究其原因,我国在高校招生制度、导学责任关系、科研经费体系等政策上与美国存在差异[16],淘汰博士生可能会极大影响导师及整个课题组的科研进度;也有学者指出院系可能会碍于人情和升职压力,无法着手实施淘汰机制[17]。因而,部分高校可能会降低资格考试的通过门槛,追求零淘汰率从而最终使得资格考试成为过场。为此,在本土推进资格考试的实践过程中,应充分考虑我国的国情及高校体系的特点,努力实现资格考试淘汰和促进功能的平衡。
(二)丰富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内容,注重考查学生的学科知识与综合能力
根据前文分析,美国大学的资格考试口试部分偏重于学生对物理学领域的宏观理解,而国内的高校的口试内容主要是围绕学生的具体研究领域。另外,美国高校指出对博士候选人进行口试的一个重要功能是为学生今后在专业会议等场合拥有即兴归纳、清晰组织和进行强有力论证的能力做准备。因此在美国高校的博士生资格考试中,口试的占比较大。而在对国内高校学生的访谈中,他们反映如果笔试的成绩达到要求,面试环节很少淘汰学生,所以他们会将主要的复习时间放在笔试内容的准备上。换句话说,国内博士生资格考试更加注重笔试部分对学生基本知识的考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指出博士生教育的目标是博士生应具有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以及在科学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成果[18]。因此,仅仅考查学生对知识的掌握是远不够的。我们可以借鉴美国的这几所大学的形式,在口试部分增加对学生对所学学科的宏观理解、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在笔试部分,我国可以按照清华大学的模式每学期举行资格考试笔试,以便学生根据自己的科研安排灵活选择考试时间,并尝试将笔试部分与博士生课程考查相结合。这不仅可以体现博士生资格考试过程性评价的特点,也可以完善博士生资格考试的形式,形成知识与能力并重的考查体系。
(三)建立资格考试的良好反馈机制,完善博士生的分流与退出制度
根据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的经验,院系的教师委员会在资格考试结束后会对学生的表现进行意见反馈与总结,共同讨论资格考试未通过学生的情况并为其进行下一步的规划,以帮助学生通过重考。这样的反馈对学生的学习和科研发展具有指导作用,也是博士生资格考试促进机制的重要体现。因此,建立资格考试的良好反馈机制是必要的。值得一提的是,这几所高校的博士生培养方案会都给出未通过博士生资格考试的情况说明,博士生可转为硕士生培养,同时博士生也可以通过不参加资格考试自由选择转为硕士生培养。因此,资格考试是博士生分流机制的机会之一[19]。2020年,我国教育部发布的《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也指出,高校应加大分流力度,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学位的研究生及早分流,畅通分流选择渠道,分流退出的博士研究生,符合硕士学位授予标准的可授予硕士学位。因此,关于我国博士生资格考试的改革,还需完善配套的分流与退出机制,拓宽未通过资格考试学生的出路,给予学生自主教育选择权,不断推进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寻找具有我国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之路。
注释:
①一般研究领域是指物理学中的子领域(如天体物理、生物物理学、凝聚态物理学等);研究领域是指该子领域中一个定义更窄的领域(如磁学或量子色动力学)。
②QPA是指所有与学位相关的课程成绩,其范围小于GPA。
③博士生综合考试(Doctoral Comprehensive Examination),又称资格考试(Qualifying Examination)或通考(General Examination)。
④来源于清华大学《2019年物理学博士生培养方案》。
⑤来源于受访者提供的《北京大学物理学院博士生培养方案-大气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