族群文化视角下广西壮族舞蹈发展研究*
2022-02-26冯子钰
●冯子钰
一、广西壮族族群及其形成背景
民族学、人类学研究者李远龙认为,有关族群的界定至为重要的五个要素是:1.共同的族群起源,2.属于同一文化或具有相同的习俗,3.共同的宗教,4.同一种族或体质特征,5.使用相同的语言。①罗柳宁:《族群研究综述》,《西南民族大学学报(人文社科版)》2004年第4期。族群文化是生活在一定区域内的人们在特定的自然环境下,经历了漫长时间而形成的精神文化财富,具有客观性与主观性,又结合了共时性与历时性,具有本族群鲜明的特征。每个族群的历史渊源、生活环境以及文化背景不同,无形中影响了族群文化的产生和发展,同时形成了丰富多彩的族群文化。
壮族作为世代生活在南岭地区历史悠久的族群之一,由春秋战国至秦汉时期的西瓯、骆越两个部落逐渐分化发展而来。壮族先民居住的地区属于亚热带,气候温暖,阳光充足,雨水充沛,分布着大片野生稻,壮族先民在生产过程中发现水稻生长的规律,掌握了种植水稻的方法,将野生稻培育成人工栽培稻,形成以稻作文化为主的农耕文化。从原始部落进入文明社会后,壮族先民便开始制造青铜器,同时绘画艺术得以发展,形成以左江花山岩画和铜鼓为标志的文化。壮族族群居住的地方炎热潮湿,植株高大,蚊虫毒蛇众多,为适应当地的自然环境,确保自身的人身安全,便形成独具民族特色的以吊脚楼为代表的干栏建筑文化。在万物皆有灵的观念影响下,壮族族群认为有一种超自然的神秘力量在主宰着自然,便形成以图腾崇拜、巫舞、傩舞为代表的宗教文化。他们也有着自己的语言——壮语,有着相同的风俗习惯、神话传说及节日庆典,如丧葬习俗、蚂节、壮族三月三等。以上这些,都成为壮族族群区别于其他族群的显著标志。
壮族族群文化的形成首先离不开自然环境的制约。越是在早期不发达时期,族群文化的发展就越受自然环境的影响。族群文化是人与自然沟通的媒介,可以让人们更好地利用、开发自然,让自然更好地造福于人类,使两者之间能够协调发展,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壮族先民在适应自然环境的过程中,从最开始采集果实、狩猎鸟兽、捕捉鱼虾中逐渐摸索出一套与当地生态环境相适应的劳作方式,即以“那文化”为主的文化体系。
其次,壮族族群文化的形成离不开社会环境这一大背景。先秦时期,壮族处于相对自主的发展阶段,秦始皇统一六国后,全国推行郡县制,壮族族群所处的区域也处于秦朝中央政府管辖之下,一方面随着中原汉族的不断南迁,“与越杂处”,壮族先民与汉族的关系日益密切,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受到中原的影响日益深刻。
另一方面,广西本就是众多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如瑶族、苗族、侗族、京族、毛南族等少数民族,影响壮族族群文化形成的并不是某一特定历史时期他族群的迁徙,而是在壮族本族群动态发展过程中融合了不同阶段的其他族群文化。壮族族群文化在社会环境的大背景下,不断整合他族群文化并丰富发展本族群文化。
二、广西壮族族群文化特征
在族群的形成过程中,最能区别本族群与他族群的显著标志就是自身独具鲜明特征的族群文化。壮族先民在征服、改造自然及与其他族群相处的过程中,创造了具有个性的族群文化。
(一)壮族族群文化的一致性
自然环境的影响使壮族先民很早就开创了稻作文化并形成了具有民族特色的“那”文化,在以“那”文化为核心的基础上,壮族族群文化趋向一致发展。壮族服饰大多数都以蓝色、黑色为主,为了便于田间劳动,以宽松肥大为特征,注重头巾的佩戴,衣服上的刺绣以自然景色为主。壮族先民最早以岩洞为主要居住地,随着稻作文化的发展,居住环境也发生了巨大变化,人们的住所从岩洞演变到干栏建筑。在稻作文化影响下,壮族先民产生了一系列自然崇拜,如对太阳、月亮、雷、水等的崇拜,围绕着稻作生长周期开展各种节日庆典或是祭祀活动,通过将自然人格化来祈求它们保护整个族群的安全以及寄托自己的美好愿望。壮族先民在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形成据“那”而作、依“那”而居、赖“那”而食、靠“那”而穿、以“那”而乐的生活模式,以及以“那”为核心的制度文化、铜鼓文化、花山文化、干栏文化和围绕稻作季节而设的节庆祝祭习俗等。
(二)壮族族群文化的多元性
族群文化从单一化到多元化发展,是因在与其他族群文化的碰撞与交流中,根据自身文化特征有选择性地吸纳并重新诠释,赋予其新的含义,使之成为本族群文化的组成部分。壮族族群从原始奴隶社会时期的独立发展到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便处于中央封建王朝的统治之下,使得壮族与汉族以及其他少数民族有了更多交集,为壮族族群文化多元化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定居在南岭一脉的壮族族群与不断变动居住地的族群,经过不断对比、交融、碰撞、整合,形成了族群文化多元性特征。除外部原因,壮族族群文化多元性是由自身发展决定的,壮族族群分布广泛且在共性之上又有个性,如壮族节日庆典,除了共同具有的传统节日春节、三月三、清明节、中元节,分布在不同地区的壮族人民又有着不同的节日及活动内容,如流行于桂西北壮族地区的莫一大王节、流行于广西西北部红水河流域东兰县境内的蚂节以及流行于广西靖西鹅泉一带的开秧节等。正是由于壮族自身族群传统文化的差异性使得本族群文化朝着多元化趋向发展。
三、广西壮族舞蹈对族群文化的影响
族群文化是一个族群在生存发展过程中所创造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的总和。物质文化是具体可见的,包括建筑、交通工具、服饰以及饮食等;精神文化则是抽象隐性的,包括宗教信仰、族群制度、风俗习惯以及审美思维等。
追溯历史,一个族群产生了文化,才会出现各种外在形式去表现其文化。族群文化伴随着舞蹈的产生和发展,同时舞蹈也带有自身族群文化的烙印。任何一个族群的舞蹈都离不开族群生产劳动的发展和演变,任何一个打动人心的动作都始于最初的简单的肢体运动,任何一个族群在日后舞蹈艺术发展道路取得的成就都离不开族群文化的积淀①贾璐:《族群文化视域下的瑶族舞蹈审美研究——以富川瑶族舞蹈为例》,硕士学位论文,广西师范大学,2017,第7页。。
舞蹈作为一种有族群标记的艺术形式,往往作为一种有效的身份表述形式被用于社会生活中①巫达:《舞蹈、象征与族群身份表述——以四川尔苏人为例》,《民族艺术研究》2015年第5期。。不同地区的舞蹈都有着显性的地域文化特色,不同的族群也有着不同的舞蹈内容与形式。比如不同的民族服饰以及民族道具,藏族服装和热巴鼓、朝鲜服饰和朝鲜鼓等,都是区分民族舞蹈的显性标志。同时舞蹈作为一种艺术形式,最能体现一个民族的精神面貌及风格特征。以稻作文化为主的壮族族群,其舞蹈也具有浓郁的个性。壮族民间舞蹈众多,其形式与内容都各具特色,涉及生活各个方面,如宗教祭祀、祈福祝祷、驱鬼拜神、节日庆典、歌圩社交等。
壮族舞蹈按形式内容,大致可分为三种:一是宗教性舞蹈,二是模拟性舞蹈,三是自娱性民间舞蹈。在稻作文化影响下,壮族族群成员逐渐产生“泛灵论”的民间信仰,出现“图腾崇拜”的文化现象以及形成“自娱自乐”的民间习俗,潜移默化地影响了广西壮族舞蹈的发展。
(一)宗教性舞蹈——“泛灵论”的民间信仰
早期社会,人们认识自然的能力有限,生产力低下,认为神灵是真实存在的,自然界的一切活动以及生活中的天灾人祸由神灵操控,且自然界万物都与自己一样具有灵魂,为寻求指引,避凶祈福,人们开展各种宗教祭祀仪式,寄希望于巫师身上,希望通过巫师与神灵的沟通来感应神灵,获得庇护,以此来满足五谷丰收、人畜兴旺、家庭美满等各种美好心愿,获得精神与心理上的慰藉,宗教祭祀舞蹈便成为壮族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重要组成部分。与自娱舞蹈不同,它不是娱人、自娱,它的主要目的是娱神、娱鬼。左江花山岩画上就有表现祭日、祀鬼神、祀田神及祀河等一系列与祭祀有关的图像。宗教祭祀舞蹈在无形中也促进了舞蹈程式化发展,使之形成特有的形式、动作及节奏,舞蹈借助宗教文化的本真性使得自身具有传承性。作为宗教仪式活动的壮族舞蹈就有了非常具体、实在的现实意义和实用性,它表达了壮族人民的信仰、愿望,也表达了他们的行为和活动内容②张利群、黄小明:《论壮族舞蹈的文化蕴涵》,《民族艺术》1996年第3期。。
壮族舞蹈有师公舞、道公舞、巫舞等宗教祭祀舞蹈,往往伴随着宗教祭祀仪式一同表演。师公舞一般是为了驱凶避灾、祈福祷告而表演,其形式内容丰富多样。表演时师公身着特定的服饰,头戴面具,一般手持具有神圣性的道具,音乐以锣、鼓、钹为主要伴奏乐器,主要舞蹈动作多来源于武术或是戏曲、生活动作。道公舞和师公舞都受原始宗教影响,有一定相似之处,音乐都是以鼓、钹、锣为主要乐器,舞蹈动律也是颤抖为主,舞蹈内容大多数与避凶祈福有关。巫舞被认为是人被神灵附体后而进行的舞蹈,所以无程式化动作及动律,一般多是单人而舞,舞蹈时全身不断颤动是显著特征,表现其神秘性。
(二)模拟性舞蹈——“图腾崇拜”的文化现象
壮族先民认为自己的祖先来源于某个动物或植物,便形成了图腾崇拜。图腾中的动物元素有飞鸟、鱼类、家禽等,壮族先民将这些动物形象赋予神灵化,希望它们能为自己消灾解难,让自己得到神灵庇护,祈求来年年谷顺成、十雨五风。人们借助舞蹈形式进行模拟,以此表现自己的美好愿望,慢慢就出现拟兽类舞蹈,如拟蛙舞、拟鹭舞、彩蝶舞及春牛舞等,通过模拟动物的动作习性及活动规律,编创新的舞蹈动作语汇,使其既具有动物典型的特征又具有观赏性。拟兽舞蹈虽形式内容各有不同,但都是把动物形态作为主要素材,都是一种借物抒情的表现形式,借助动物这一外在形象来抒发自身的思想情感。除此之外,人们也认为动物自身也具有灵性,通过对它们的模拟来祈福求安,寄托自身的美好愿望。
壮族春牛舞就是通过模拟牛的形象以及劳作动作来祈求来年庄稼大丰收,舞蹈动作取材于生产劳动,动作简单朴实,主要表现各种农事活动和劳作方式,音乐则以锣、钹、鼓为主,旁边有人唱春牛歌,舞蹈道具是用纸糊成的牛头牛角,画上眼睛,牛身用黑布盖住,两人扮牛,一人在前舞动牛头,一人在后弯腰摆动牛尾,还有一人跟在牛的后面,手拿犁架做耕地状,驱赶着春牛前行。大多数拟兽舞蹈形式多样,虽舞蹈动作都较为简单,但人们认为这些动作具有神秘的力量,希望借此形式能获得动物的灵性,意在祈求安康、五谷丰收及逢凶化吉。
(三)自娱性舞蹈——“自娱自乐”的民间习俗
壮族族群传统的自娱性舞蹈主要在节日庆典或是重要喜事期间进行。壮族族群分布具有大杂居、小聚居的特征,分布较为广泛,使得各地舞蹈都按自身发展规律、传统风俗习惯及审美习惯发展,自娱自乐。壮族人民的舞蹈大多数是在劳动生产中产生的,舞蹈内容为壮族人民生产劳动的情景,舞蹈动作是由最初的生活劳动动作加工、改编而来,舞蹈道具也是由劳动工具演变而来,通过简单质朴的动作表现人们欢乐劳动的心情以及向往美好生活的愿望。此类舞蹈的主要目的是自娱和娱人。当人们的辛勤劳作得到回报时,精神上的喜悦和心理上的激动,使得人们想要寻求一种外在形式来表现这种无以言表的感情,这种自娱群众性舞蹈便应运而生,这个表演过程也潜移默化地对人们起到劳动教育作用,使人们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所以舞蹈不仅是一种娱乐形式,更是一种文化表现的形式。
壮族扁担舞来源于打垄舞,历史悠久,从唐朝开始便有了记载,经过不断演变发展,成为现在的扁担舞。表演时人们用扁担不断敲击板凳或是互相敲击扁担,动作和打法主要是模拟劳动生产,节奏欢快激烈,击打铿锵有力,体现了壮族人民吃苦耐劳的品质。扁担舞是具有代表性的自娱舞蹈,用舞蹈的形式生动再现壮族人民劳动生产的全过程,具有独特的风格韵味。
结语
壮族舞蹈作为一种社会文化,反映着族群文化这一社会意识,它是族群文化外化形式的集中体现,同时族群文化又能动地促进舞蹈的形成与发展。舞蹈的形成与发展一方面受族群外在因素的影响,如地理环境;另一方面受族群内在因素影响,如人文环境以及多民族文化交融大背景。
壮族舞蹈受其族群文化影响形成“泛灵论”的民间信仰、“图腾崇拜”的文化现象及“自娱自乐”的民间习俗,具有鲜明的民族性,以自娱为主,保持着集体性,带有淳朴性和劳动性,以生动的形式表现了壮族人民的生活状况,体现了其乐观、积极向上的精神文化面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