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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朝碑志典故词考

2022-02-26张颖慧

贵州师范学院学报 2022年4期
关键词:墓志典故

张颖慧

(鲁东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山东 烟台 264025)

引言

南北朝碑志语料数量比较丰富,尤以北朝为最。碑志文时间线索清晰准确,对所记述的人物名望、官职、葬地等都比较客观真实,是进行历史、地理、文化、文献、文学等研究的重要参考资料,而疏通碑志文的语言障碍,是利用好这一重要参考资料的基础一环。

疏通语言障碍,正确理解文义,就必须对碑志文中的疑难词语进行正确的理解。而碑志文受固定空间的限制,往往用语简练,概括性较强,而典故词又恰恰是一种言简而义丰的一类,比较适应碑志文体特点,故在碑志文中使用较多。

在碑志文献典故词语的研究方面,时贤方家已取得一些成果,专著有徐志学《魏晋南北朝隋唐五代石刻用典研究》,期刊论文如徐志学《从意义层次关系看石刻用典形式的表义方式特点》《典故词在石刻文字中的呈现》、毛远明《典故破解与石刻文字考证》、梁春胜《六朝石刻典故词语例释》、周北南/毛远明《从中古碑刻文献看典故词语的生成、结构调整和规范化——以“陈辖”“孔罇”为例》、何山《宋代墓志典故词语校释六题》等,学位论文有章红梅硕士论文《汉魏六朝石刻典故词研究》等。

上述研究成果是我们进一步研究的基础。而就南北朝这一时段的典故词研究而言,无论从成果总量还是从质量上,还有必要做进一步的探究,以抛砖引玉。本研究选择一些上述成果所未涉及的南北朝碑志典故词予以考释,以就教于方家。

一、疑难典故词释例

(一)宫宇数仞、墙宇重仞(1) 词语之间用顿号隔开者为一组近义词,下同。

例1.东晋大亨四年(405年)《爨宝子碑》:“弱冠称仁,咏歌朝乡。在阴嘉和,处渊流芳。宫宇数仞,循得其墙。”

例2.梁普通元年(520年)《萧敷墓志》:“虽墙宇重仞,而温其如玉;气厉秋霜,而体含春露。”

按:辞书未收二词。二词系用典,出《论语·子张》:“叔孙武叔语大夫于朝曰:‘子贡贤于仲尼。’子服景伯以告子贡。子贡曰:‘譬之宫墙,赐之墙也及肩,窥见室家之好。夫子之墙数仞,不得其门而入,不见宗庙之美,百官之富。得其门者或寡矣。夫子之云,不亦宜乎!’”[1]

此段意思是说,孔子的学生子贡以墙的高低比喻道德学问的程度,说自己学问如及肩之墙,称夫子(孔子)为数仞之墙,喻指孔子道德学问高深。后以“夫子墙”“夫子宫墙”为称颂道德学问高深之典。此处碑志文中的“宫宇数仞”“墙宇重仞”皆为化用典故,义即赞颂碑主高妙的道德学问。典面运用比较灵活,也作“数仞”,如北魏和平三年(462年)《邸元明碑》:“夫子之数仞也,对囗忘适,千纷不劳。”

(二)反风、灭火

例1.东魏武定八年(550年)《萧正表墓志》:“而王秉行逸群,动多异绩。潜惠若神,纠奸犹圣。岂直弭兽反风,留犊县鱼而已。”

例2.北齐武平元年(570年)《刘双仁墓志》:“治均灭火,政等鸣琴,暴虎出奔,灾蝗不入。”

按:《汉语大词典》收“反风”一词,义为“风向倒转”[2]2605,但未按典故词处理。“反风”系用典,出《后汉书·儒林列传》:“(刘昆)除为江陵令。时县连年火灾,昆辄向火叩头,多能降雨止风。征拜议郎,稍迁侍中、弘农太守。先是崤、黾驿道多虎灾,行旅不通。昆为政三年,仁化大行,虎皆负子度河。帝闻而异之。”[3]2550“反风”来形容地方官吏施行仁政,典面又可化用为“灭火”,如本词条中的例2。

之后又有“反风”“灭火”词形和用例,作“反风灭火”或“返风灭火”,如隋《元伏和墓志》:“除太山郡守。反风灭火,五袴两岐,境有避役之牛,车逢夹轩之鹿。”唐《刘庭训墓志》:“百万充掷,五丈耸辔,返风灭火,幕天席地。”

(三)莫反之哀

北魏太昌元年(532年)《元徽墓志》:“方当终散马之休运,倍射牛之密札,而天未悔祸,时属道消,一绳匪维,我言不用。铜驼兴步出之叹,平阳结莫反之哀。”

按:辞书未收“莫反之哀”。典出晋愍帝事:“永嘉之乱”后,洛阳失守,司马邺于长安继帝位,年号“建兴”,是为晋愍帝。建兴四年(316年),汉赵刘曜攻破长安,西晋灭亡,晋愍帝被虏至平阳,受尽刘曜羞辱,最终被杀。详见《晋书·孝愍帝纪》:“十一月乙未,使侍中宋敞送笺于曜,帝乘羊车,肉袒衔璧,舆榇出降。臣号泣攀车,执帝之手,帝亦悲不自胜……五年春正月,帝在平阳……刘聪出猎,令帝行车骑将军,戎服执戟为导,百姓聚而观之,故老或歔欷流涕,聪闻而恶之。聪后因大会,使帝行酒洗爵,反而更衣,又使帝执盖,晋臣在坐者多失声而泣,尚书郎辛宾抱帝恸哭,为聪所害……十二月戊戌,帝遇弒,崩于平阳,时年十八。”[4]130-132这段史实后被人们浓缩为谚语“虎落平阳被犬欺”。“平阳结莫反之哀”字面意思是说晋愍帝及被俘群臣被匈奴刘曜虏至平阳而不得回的悲哀,实则借用“莫反之哀”来指志主因祸逃至故吏处反为其所杀,死于他乡,见《魏书》:“及尔朱兆之入,禁卫奔散,庄帝步出云龙门。(元)徽乘马奔度,帝频呼之,徽不顾而去。遂走山南,至故吏寇弥宅。弥外虽容纳,内不自安,乃怖徽云,官捕将至,令其避他所。使人于路邀害,送尸于尔朱兆。”[5]

(四)三荆欢株/四鸟悲林(2)词语之间用“/”隔开者为一起解释的不同意义的词,下同。

北魏孝昌二年(526年)《银青光禄大夫于纂墓志》:“三荆欢株,四鸟悲林。矧兹一别,长閟天浔。重扃既晦,幽夜弥[深]。铭彼玄石,志此德音。”

按:《汉语大词典》收“三荆同株”条,只有释义,未揭示典源。未收“三荆欢株”。该典故词当出西晋陆机《豫章行》诗:“三荆欢同株,四鸟悲异林。”[6]880陆机的诗“三荆欢同株”应即志文“三荆欢株”所本,形容兄弟情深。陆机此诗“三荆欢同株”,当有更早典源所本,惜不能知。从稍后出现的相似记载中,可以推证出更早典源的存在。如东晋周景式《孝子传》:“古有兄弟,意欲分异,出门见三荆同株,接叶连阴,叹曰:‘木犹欣聚,况我而殊异哉!’还为雍和。”[7]再如南朝梁吴均《续齐谐记》:“京兆田真兄弟三人,共议分财。生资皆平均,惟堂前一株紫荆树,共议欲破三片。明日,就截之,其树即枯死,状如火燃。真往见之,大惊,谓诸弟曰:‘树本同株,闻将分斫,所以憔悴。是人不如木也。’因悲不自胜,不复解树。树应声荣茂,兄弟相感,合财宝,遂为孝门。”[8]后因以“田家荆合”为兄弟和好之典,又作“三田分荆”。后又出现了“分荆”典面,如清张大复《梅花草堂集·分关》:“故不如分荆荆枯,存荆荆茂,晓然知修让之道也。”[9]

总之,从时间和相似度上考虑,“三荆欢株”当较早出自西晋陆机《豫章行》。

“四鸟悲林”辞书未收,典出《孔子家语·颜回》:“孔子在卫,昧旦晨兴,颜回侍侧,闻哭者之声甚哀。子曰:‘回,汝知此何所哭乎?’对曰:‘回以此哭声非但为死者而已,又有生离别者也。’子曰:‘何以知之?’对曰:‘回闻桓山之鸟,生四子焉,羽翼既成,将分于四海,其母悲鸣而送之,哀声有似于此,谓其往而不返也,回窃以音类知之。’孔子使人问哭者,果曰:‘父死家贫,卖子以葬,与之长决。’”[10]《孔子家语》最早著录于《汉书·艺文志》,为孔子门人所撰,其书早佚。历代前人多认为伪书,但随着越来越多简帛文献的出土,证明应为先秦旧籍。上文西晋陆机《豫章行》诗“四鸟悲异林”句从词形上更吻合志文“四鸟悲林”之形,且陆诗当本自诸如《孔子家语》等先秦古籍。“四鸟悲林”在此喻离别之悲。

(五)东神

北齐武平二年(571年)《常文贵墓志》:“大齐天保七年,旨遣杜尚书板除兖州羸县令。虽光皃西垂,东神莫转。至皇建九年,复赠青州乐安郡太守。”

按:辞书未收“东神”。志文中“光皃西垂”是说志主去西部边陲为官。“东神”即“东曦”。“东曦”之“曦”指曦和,是传说中驾驭太阳的神,据说起点为东方的汤谷,终点为西方的崦嵫。“东神”在志文中的意思为“东方的代称”。想回东方的原因,志文中提及:一是出生地为东部的“沧州浮阳郡高城县崇仁乡修义里”,二是其曾在东部任“兖州羸县令”。终于回任了,所以才有下文的“复赠青州乐安郡太守”的“复”字。“东神莫转”中的“莫”字,文献中多有通“暮”的用例,但此处“东神莫转”之“莫”不通“暮”。志文中志主天保七年(556年)任“兖州羸县令”,皇建元年(560年)(3)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释为“皇建九年”,误,对照原拓,实为“元”,且历史上“皇建”年号仅存年余。参毛远明《汉魏六朝碑刻校注·第九册》,线装书局第357-358页。任“青州乐安郡太守”,仅相距四年,“莫”不能释为“暮”,否则与事理不合。“东神莫转”和前句“虽光皃西垂”相照应,应释为“回东方(为官的想法)没有改变。”

(六)破蜃

北齐武平二年(571年)《梁子彦墓志》:“是以金匮玉韬之术,破蜃啼猿之伎,莫不同发机心,尽穷其妙。”

按:辞书未收“破蜃”条。“破蜃”当用典,较早见于《太平广记·神仙》:“(许真君)后于豫章遇一少年,容仪修整,自称慎郎。许君与之谈话,知非人类,指顾之间,少年告去。真君谓门人曰:‘适来年少,乃是蛟蜃之精,吾念江西累为洪水所害,若非翦戮,恐致逃遁。’蜃精知真君识之,潜于龙沙洲北,化为黄牛。真君以道眼遥观,谓弟子施大王曰:‘彼之精怪,化作黄牛,我今化其身为黑牛,仍以手巾挂膊,将以认之。汝见牛奔斗,当以剑截彼。’真君乃化身而去。俄顷,果见黑牛奔趁黄牛而来,大王以剑挥牛,中其左股,因投入城西井中。许君所化黑牛,趁后亦入井内。其蜃精复从此井奔走……真君厉声而言曰,‘此是江湖害物,蛟蜃老魅,焉敢遁形!’于是蜃精复变本形,宛转堂下,寻为吏兵所杀。”[11]后以“破蜃”为技能高超之典。

《太平广记》属于类书,虽为宋人所编,但却取材于汉代至宋初的野史传说及道经﹑释藏等为主的杂著,故从时间上来说,该书可以作为“破蜃”的典源,但恐非最初源头。

(七)眉案

东魏武定元年(543年)《李祁年墓志》:“君甫髫龄伟器,预卜获钮,眉案研昝。”

按:毛远明:“谓夫妻相敬。盛食物的短足木盘。《东观汉记·梁鸿传》:‘鸿,字伯鸾,与妻孟光隐居避患,适吴,依大家庑下,为赁舂。每归,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12]后以“举案齐眉”为夫妇相敬的典故,又作“眉案”。

但“眉案”作此解在语境中显突兀。上句“甫髫龄……预卜获钮”是说“刚刚幼年时,经卜筮(知长大)会做官”,还未叙说成家信息,这里突然说妻子“举案齐眉”,着实突然。

另外还要结合“眉案研昝”全句来分析。“昝”,辞书仅释作姓氏,此处显然非该字实有之形,当即“咎”字增笔误书,“咎”“皋”通。《广韵·豪韵》:“咎,皐陶,舜臣,古作咎繇。”[13]“咎”即“咎繇”简称,舜时贤臣。《楚辞·离骚》:“汤禹严而求合兮,挚咎繇而能调。”[6]1016《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咎繇大贤也,周公圣人也。”[14]又作“皋陶”“皋繇”。《尚书·舜典》:“帝曰:‘皐陶,蛮夷猾夏,寇贼奸宄,汝作士。’”[15]志文“眉案研昝”句中“研昝”意即“向咎繇那样的贤臣学习”。若“眉案”释为“夫妻相敬”之典,则句子龃龉不通。

“案”有“几桌”义,《东观汉记·刘玄传》:“更始韩夫人尤嗜酒,每侍饮,见常侍奏事,辄怒曰:‘帝方对我饮,正用此时持事来乎!’起,抵破书案。”[16]“眉案”是说小孩“眉”刚刚与“案几”齐平,言其幼小,且亦恰好与前文“髫龄”呼应。“眉案研昝”意即“年龄尚幼就知道向咎繇那样的贤臣学习”。

(八)画诺

北齐武平五年(574年)《李琮墓志》:“既方公孝,时闻坐啸之谣;还类范滂,更听画诺之语。”

按:《汉语大词典》收“画诺”,义项有二:旧时主管官员在文书上签字,表示同意照办;泛指同意、赞成。书证为《北史·令狐整传》。[2]10982《汉语大词典》书证迟后,且“画诺”乃典故词,亦未给出正确典源。

“画诺”语出《后汉书·党锢列传》:“后汝南太守宗资任功曹范滂,南阳太守成瑨亦委功曹岑晊,二郡又为谣曰:‘汝南太守范孟博,南阳宗资主画诺。南阳太守岑公孝,弘农成瑨但坐啸。’”[3]2186范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宗资字叔都,南阳安众人。岑晊字公孝,南阳棘阳人也。成瑨字幼平,弘农人。志文中“既方公孝”之“公孝”指岑晊,“时闻坐啸之谣”中之“坐啸”对应成瑨,“还类范滂”中之“范滂”指范孟博,“更听画诺之语”中之“画诺”对应宗资。范滂、岑晊二人皆循吏,办事干练,故使上级宗资“画诺”、成瑨“坐啸”,皆垂手而治。志文“既方公孝,时闻坐啸之谣;还类范滂,更听画诺之语”义指志主清正有为,深得上官器重。

(九)乱绳/佩犊

北齐河清四年(565年)《封子绘墓志》:“公威着言前,化行令表,乱绳自解,佩犊斯除。”

按:《汉语大词典》未收“乱绳”,收“佩犊”条,但其对“佩犊”的释义为“后因以‘佩犊’喻弃官务农。”不合此处志文语境。“乱绳”与“佩犊”在此均代指“需治理之乱象”,“乱绳自解,佩犊斯除”是歌颂志主“治理有方”。二词同出《汉书·循吏传·龚遂传》:“龚遂字少卿,山阳南平阳人也。……宣帝即位,久之,渤海左右郡岁饥,盗贼并起,二千石不能禽制。上选能治者,丞相御史举遂可用,上以为渤海太守。……遂曰:‘臣闻治乱民犹治乱绳,不可急也;唯缓之,然后可治。臣愿丞相御史且无拘臣以文法,得一切便宜从事。’……遂单车独行至府,郡中翕然,盗贼亦皆罢。渤海又多劫略相随,闻遂教令,实时解散,弃其兵弩而持钩鉏。盗贼于是悉平,民安土乐业。……齐俗奢侈,好末技,不田作,乃躬率以俭约,劝民务农桑……民有带持刀剑者,使卖剑买牛,卖刀买犊,曰:‘何为带牛佩犊!’春夏不得不趋田亩,秋冬课收敛,益蓄困实菱芡。劳来循行,郡中皆有畜积,吏民皆富实。”[17]“乱绳”“佩犊”是从同一典源抽绎出的不同的典面形式。

(十)云液

北魏永平三年(510年)《南石窟寺碑》:“自惟鸿源帝乡,庇邻云液。议踪翼亲,论畴懿胕。荣要山河,连基齐晋。”

按:《汉语大词典》收“云液”一词,但义项均不适合此处语境。“云液”在志文中与“帝乡”相对,其词义亦当与“帝乡”相协。“云”为“云台”之缩略,为汉宫中高台名,是汉光武帝召集群臣议事之所,后用以朝廷的代称,如南朝梁沈约《为武帝与谢朏敕》:“今方复引领云台,虚己宣室。”[18]“液”为“太液池”之缩略,汉太液池也称蓬莱池,池中筑渐台,高二十余丈,起蓬莱、方丈、瀛洲、壶梁,像海中神仙、龟、鱼之属,后成为指代“朝廷”的泛称,如唐姚鹄《送贺知章入道》:“太液始同黄鹤下,仙乡已驾白云归。”[19]

在这里,“云台”和“太液池”浓缩成“云”“液”,再合为“云液”,同“帝乡”对文,借指“朝廷”。

(十一)刻妻/辩碑

北魏建义元年(528年)《元略墓志》:“奉公廉洁,刻妻之流;处事机明,辩碑之类。”

按:辞书未收“刻妻”条。该词系用典,当典出《后汉书·邓骘列传》:“骘字昭伯,少辟大将军窦宪府……时遭元二之灾,人士荒饥,死者相望,盗贼群起,四夷侵畔。骘等崇节俭,罢力役,推进天下贤士何熙、祋讽、羊浸、李合、陶敦等列于朝廷,辟杨震、朱宠、陈禅置之幕府,故天下复安……骘子侍中凤,尝与尚书郎张龛书,属郎中马融宜在台阁。又中郎将任尚尝遗凤马,后尚坐断盗军粮,槛车征诣廷尉,凤惧事泄,先自首于骘。骘畏太后,遂髡妻及凤以谢,天下称之。”[3]612-626“刻”有“严苛”义,如《史记·酷吏列传》:“用法益刻,盖自此始。”[20]此处“刻妻”即取“崇节俭”的邓骘对妻子严苛要求义,类比志主“奉公廉洁”。

辞书亦未收“辩碑”,该词属典故词,语出《晋书·杜预传》:“杜预字符凯,京兆杜陵人也。……预好为后世名,常言‘高岸为谷,深谷为陵’,刻石为二碑,纪其勋绩,一沉万山之下,一立岘山之上,曰:‘焉知此后不为陵谷乎!’”[4]1025-1031这里是说晋杜预想留名后世,刻两座功绩碑,一立于岘山之上,一沉于万山之下。他机敏地认为,即使有陵谷互变,仍能保证有一碑传世。“辩”有“明智”义,参《新书·道术》:“论物明辩谓之辩。”[21]后以“辩碑”用为刻碑记功欲传世之典,或用为“机明”之典。志文中“辩碑”的用法属后者。

(十二)藜杖未投

东魏兴和三年(541年)《司马兴龙墓志》:“虽幅巾在御,藜杖未投,养素闾里,寄情丘壑,萧条身世,道王一时。于是德高遐迩,声动真俗。朝廷闻风虚想,思与共治。乃起家,拜鲁阳太守。”

按:《汉语大词典》收“藜杖”条,释作“用藜的老茎做的手杖,质轻而坚实。”出处为《晋书·山涛传》:“魏帝尝赐景帝春服,帝以赐涛,又以母老,并赐藜杖一枚。”[2]13121《汉语大词典》释义及书证皆未及墓志文中该词引申义。细玩志文“藜杖未投”文义,当指志主“未入世为官,独善其身”。此处“藜杖”当系用典,典出《庄子·让王》:“原宪居鲁,环堵之室,茨以生草;蓬户不完,桑以为枢;而瓮牖二室,褐以为塞;上漏下湿。匡坐而弦。子贡乘大马,中绀而表素,轩车不容巷,往见原宪。原宪华冠縰履,杖藜而应门。子贡曰:‘嘻!先生何病?’原宪应之曰:‘宪闻之:“无财谓之贫,学而不能行谓之病。”今宪,贫也,非病也。’子贡逡巡而退,有愧色。原宪笑曰:‘夫“希世而行,比周而友;学以为人,教以为己;仁义之慝,舆马之饰”宪不忍为也。’”[22]原宪字子思,孔子弟子,他安于贫贱,不愿迎合世俗为官,后以“策藜杖”或“原宪贫”用作赞颂安贫乐道德行高尚之士的典故。

志文此处典面中的“未投”义即“策”,“藜杖未投”即“策藜杖”,是原典面的另一种形式。此后文献中亦有进一步浓缩为“藜杖”者,如《宋史·徐中行列传》:“徐中行,台州临海人……一日,去之黄岩,会亲友,尽毁其所为文,幅巾藜杖,往来委羽山中。”[23]该语例中“幅巾藜杖”指隐居不仕,且与志文中“幅巾在御,藜杖未投”相合,可为旁证。

二、结论

结合上述南北朝碑志典故词的考证,我们可获得如下几点认识。

第一,由于对典源利用的角度、语言创新、押韵等因素,使得典面形式比较丰富,这就需要在寻找典源前,对典面作一下甄别。如果是直接从典源中抽取现成关键词的,就可以依此去寻找典源,如词条(一)“宫宇数仞、墙宇重仞”即是。此类比较容易辨识、查找典源。

第二,典故词有不同典面,也会出现典源不同、意义不同而同形者,这时候须谨慎加以辨别。如词条(七)“眉案”,往往是典故语“举案齐眉”的又一典面,但此典却与碑志文例不合。其实“眉案”应为“小孩‘眉(眉头)’刚刚与‘案(案几)’齐平”的省简词,言孩子幼小却能见贤思齐。只不过是词形与“眉案”偶同罢了。

第三,碑志中典故词的应用,有时候是由两个典故词缩略合成一个,需要先恢复本来面目,才能再寻找典源,如词条(十)“云液”源自“云台宫+太液池”。二词拆分成“云台”和“太液”,再省简成“云”“液”后,再合而成“云液”的。

第四,要特别注意典故词的非主流典面。如词条(十二)藜杖未投,“策藜杖”是其主流典面形式,而“藜杖未投”则罕用。

第五,南北朝之时,书籍经辗转传抄,异文、讹文蜂出,当注意加以辨别。如词条(七)“眉案”中“昝”当为“咎”字增笔误书,而正确辨识该字又是确切了解“眉案”词义的关键一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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