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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近年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施工质量监督管理中常见问题

2022-02-26秦春江马思邈彭艳松

工程质量 2022年11期
关键词:线槽灯具导线

秦春江,马思邈,彭艳松

(北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北京 101160)

0 引言

近年来,北京建筑业坚持高质量发展理念,工程建设持续提质增速,打造出中国尊、北京大兴国际机场、国家速滑馆、国家雪车雪橇中心等高品质工程。作为建筑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筑电气在系统、技术方面不断得到更新,面临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和空间。

照明安装工程是建筑电气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安全性与稳定性对建筑后期的正常使用有着十分重要的影响,保证照明安装工程的施工质量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工程建设中,因技术人员流动、规范条款不熟、工期紧张等原因,照明安装工程还存在一些普遍性问题亟待解决,需加以注意并不断改进。论文依据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5-2010《1 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GB 50617-20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T/CECS 120-2021《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等要求,结合近几年北京市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施工现状,对施工中常见问题进行简要论述。

1 照明管路敷设常见问题

1)金属线槽安装不规范。供照明线路使用的金属线槽在安装过程中既要着眼于固定可靠、运行安全,也要考虑到后期方便维护修理。GB 50575-2010《1 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 4.5.4 条规定:线槽的连接处不应设置在墙体或楼板内。实际工作中发现,有的施工单位因施工准备不充分,线槽尺寸测量有误致使线槽连接处位于墙体内;有的工人为少安装支吊架或图一时方便,将线槽连接部位设置在二次砌筑的隔墙处,以隔墙替代支吊架。

2)金属软管缺少专用接头。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12.2.8 条规定:可弯曲金属导管或柔性导管与刚性导管或电气设备、器具间的连接应采用专用接头[1]。在照明灯具安装过程中,为避免因预留钢导管与灯具位置偏差而造成的导线裸露,需使用金属软管做过渡导管使用。在接头的处理上,施工中有的使用绝缘胶带缠绕连接,有的用粗管套细管,有的将金属软管压变形后插入钢导管,此类问题在机电安装工程的其它系统中出现频次也很高,因此要加以重视。

3)镀锌钢导管接头处未有效保护。镀锌钢导管在建筑工程中广泛应用,且施工技术成熟,施工现场安装质量较好。但在日常工作中发现,铺设在钢筋混凝土现浇楼板中的镀锌金属导管接头处的处理上还存在薄弱环节,仅在导管的机械连接处设置保护联结导体,未采取防止混凝土浆液渗入的措施,忽略了 GB 50575-2010《1 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 4.2.4 的要求。

4)母线槽支吊架设置不合理。母线槽因其安全性高、承载电流大、安装灵活方便、运行稳定可靠等优点,在大型建筑、重要办公区、体育场等场所广泛使用。以某办公楼为例,其地上竖井内大办公区照明采用密集型封闭母线供电。实际工作发现,在双排母线水平并列敷设时,固定点位置设置不合理,导致部分固定点设置在母线槽的连接处,与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10.2.5 条的要求不符,也存在母线损伤的风险。

2 照明线槽布线常见问题

1)线缆未绑扎固定。为保证用电安全、便于维护检修,GB 50575-2010《1 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第 5.3.1 条规定:电线在线槽内应有一定余量,并应按回路编号分段绑扎,绑扎点间距不应大于 1.5 m[2]。因电线敷设完毕、线槽盖板复位后,槽内布线质量不能直观体现,使其具有一定的隐蔽性。工作中抽查发现,普遍存在两方面问题。①线槽内导线放置随意,没有采取绑扎措施;②导线在垂直或大于 45°倾斜的线槽内敷设时,线槽内缺少固定导线的专用部件。

2)绝缘导线接头处理不当。“绝缘导线接头应设置在专用接线盒(箱)或器具内,不得设置在导管和槽盒内”,此条款在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575-2010《1 kV 及以下配线工程施工与验收规范》中均有明确要求。随着工程管理水平和施工技术的提升,此类问题在一般的动力照明线路敷设中已比较少见。但检查中发现,在槽盒灯的施工过程中,还存在在槽盒灯的配电线槽内进行灯具导线接线的问题,这与规范中“不在槽盒内做绝缘导线接头”的要求明显不符,也造成用电安全隐患。

3 照明灯具查验与安装常见问题

1)照明灯具 PE 线过细。灯具及其附属装置进场时,施工单位能够依据规范要求查验质量证明文件,并按规范要求进行见证取样送检,待复验合格后在工程中使用。但在外观检查中常忽略了重要一条: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 18.1.5 条规定:普通灯具的Ⅰ类灯具外露可导电部分必须采用铜芯软导线与保护导体可靠连接,铜芯软导线的截面积应与进入灯具的电源线截面积相同。实际工程中,电气照明支线一般采用 BYJ-3×2.5 mm2导线,则Ⅰ类灯具与保护导体连接的铜芯软导线(PE 线)的截面积应为 2.5 mm2,而绝大多数灯具厂家提供的灯具进线为1.0 mm2,明显与规范要求不符。

2)灯具壳体缺少专用接头。嵌入式灯具在工程中得到广泛使用,其种类、样式也在不断地更新,为确保安装质量及灯具可靠运行,GB 50617-2010《建筑电气照明装置施工与验收规范》第 4.2.3 条规定:接线盒引向灯具的电线应采用导管保护,电线不得裸露;导管与灯具壳体应采用专用接头连接[3]。就目前施工现状来看,导管与灯具壳体未采用专用接头的情况较为普遍,常出现接头脱落、线缆裸露等问题。因此,在灯具选型、定样时要结合设计图纸、现场导管线径等情况,请灯具厂家在灯具壳体处预留配套的专用接头,保证灯具安装质量。

3)应急灯具线缆保护不到位。消防疏散指示灯是消防应急照明工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发生火灾时正常照明电源切断后,为引导被困人员疏散、便于消防救援人员开展灭火救援行动而设置,其重要性不言而喻。GB 17945-2010《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及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中明确要求“芯线完全得到保护”“导线不得外露”。实际检查中发现,很多施工单位存在侥幸心理,尤其是在嵌入式疏散指示灯的安装过程中,接线盒至灯具本体的导线不穿保护套管或者保护套管过短致使导线裸露的情况普遍存在。

4 照明安装工程施工精细化程度不够

1)非镀锌金属线槽本体连接处跨接线处理不到位。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非镀锌金属线槽本体之间连接板的两端应跨接保护联结导体”。实际工作中,各施工单位能按规范要求设置跨接线,但在施工细节上还存在不到位的情况。①破漆压接不规范,没有将喷塑线槽的漆面刮掉再用平垫、弹簧垫压紧或压接端子贴线槽本体处未采用爪型垫压紧;②跨接线压接位置不正确,错误地使用连接板的连接螺栓固定跨接线,未固定在专用接地端子上。

2)保护联结导体缺失。JDG 管因其连接简单、便于施工等优点,在机电安装工程中普遍应用,施工技术也较为成熟,但还应注意:JDG 管与喷塑箱体连接处应设置跨接线。T/CECS 120-2021《套接紧定式钢导管电线管路施工及验收规程》要求:套接紧定式钢导管与金属外壳采用喷塑等表面处理的柜(箱)体连接时,连接处应设置保护联结导体[4]。很多施工人员知道 JDG 管与管、管与镀锌线盒连接处不需设置跨接线,就习惯性地忽略了 JDG 管与箱体连接处亦需设置跨接线的要求。

3)孔洞处防火密封处理存隐患。为防止火焰和烟气通过缝隙和孔洞蔓延,保证供电可靠性及人身安全,配电箱孔洞处应采取防火封堵措施。阻火包、防火泥是建筑电气安装工程中常用的防火封堵材料,虽然施工比较简易,但还存在细节处理不到位的情况:金属线槽与照明配电箱连接处的孔洞比较大,且多数情况下位于配电箱箱体上方,有的施工人员完全依靠防火泥进行封堵,一方面观感质量很差,大块的防火泥裸露在箱体内孔洞处,另一方面存在安全隐患,当环境温度升高,加之箱体内线缆、器件运行时散发的热量,致使箱内上方的防火泥融化,当滴落到开关器件上时引起跳闸、断电。建议做法:钢制承托板+阻火包封堵大孔洞,防火泥封堵缝隙。

5 结语

在建筑电气照明安装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充分掌握规范要求,把握施工特点、重点、细节及关键技术,全面做好质量控制工作,保证照明安装工程施工的高质量、高水准,切实提高建筑工程整体施工水平和综合质量。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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