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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研究

2022-02-23王桂国

中国科技纵横 2022年23期
关键词:运输主体责任

王桂国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河东交通发展服务中心,山东临沂 276000)

0.引言

近年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总体形势稳定,安全生产事故数量呈可控下降趋势,然而较大、特大事故也偶尔发生,时刻提醒着相关行业管理者和广大经营者高度重视运输安全。

1.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存在的问题

1.1 重利益轻安全责任

现如今大部分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在实际生产及工作生活中不以顾客利益至上,反而将实现利润最大化奉其为行动准则,当面临政府部门或公司的监督和处罚时,多选择处理此事并逃避相关责任的态度,直接导致许多民营运输企业把安全和生产的双重责任视为拖累,在日常运营或决策过程中,盲目追求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从而忽视了自身的社会责任。

1.2 重生产轻安全管理

近几年来,大规模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事故频繁发生,大部分交通运输企业由于未能主动吸取经验教训,不仅无法真正反映出现有处理预防机制与措施的根本缺陷,而且也不能在防止下一次生产事故发生的同时,全面、高效、准确、有序地救援和处置事故现场。

1.3 重成本轻安全投入

由于过分重视管理成本,大部分企业长期忽视对安全生产费用的投入,再加之安全防护设备、运输人员教育培训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不能按时到位,不但会给企业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而且还会阻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2.形成原因分析

2.1 安全生产管理体制不完善

一些重点运输企业管理部门的责任追究制度不到位,规章制度的建立流于形式,各地没有真正的把运输安全保障应急体系放在首位,没有结合实际情况建立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缺乏相应规模的应急力量、手段、设备和救援措施,从业人员组织的各种应急系统培训演练不足。此外,安全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企业主管部门没有为全面评估公司安全风险主体的责任程度提供公平合理的科学依据,安全责任管理和监督体系存在诸多漏洞。

2.2 监管未有效落实

我国目前的交通运输市场体系中,既有大大小小的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也有社会私营、个体工商户等一批专业的交通运输市场经营者。市场不再处于充分有序的竞争和发展状态,造成不公平竞争,制约了一些地方公路运输竞争力的发展。如机动车超载超速、交通工具疲劳驾驶等交通行为时有发生,给地方政府的统一监督协调带来新的挑战。实际问题是,运输企业安全监管事项不能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有效地实时收集、整理、研究和分析运输企业安全事故数据,相关制度风险的动态监测和系统的智能分析与决策不够完善。

2.3 违法违纪成本低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2条规定,政府对道路客运、货运车辆超载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最高不得超过2000元,而政府对运输监督管理单位直接负责的安全人员的经济处罚,每人不得超过5000元。对于客运企业经营者来说,违法事故处罚金额和经济事故赔偿成本明显低于道路安全运输管理所必须消耗的经营资金,因此,不可能真正提高管理者对道路安全和生产管理的总体意识。所以,不少地方交通企业愿意为此缴纳交通罚款,对于行业内不安全的交通违法行为和从业人员的规范管理也不会松懈[1]。

2.4 设备落后、资金短缺

交通领域涉及多种交通运营模式,如公路、水路和轨道交通系统等,不同的交通运输方式可能会面临到的安全技术生产作业特点就有很大的不同。例如,在公路上运输货物通常对行驶车辆系统的行驶制动性能要求比较高,而在水路运输船舶中,这类要求一般更为严格,保证运行船舶的水上灭火器材和紧急救生装备等救生设施配备的正常性和可靠性尤为重要。尤其是当前维修企业,内部设施设备老化不够先进,技术人员水平不高,有些配件甚至使用翻新件,大多锈蚀损伤严重、年久失修、设备已经老化的报废车辆,因无资金更新,没能够及时淘汰出运输市场,车辆甚至连基本安全保障设备未有效更新,如灭火器存在过期甚至失效的现象。这些交通安全设备落后、生产经营管理不当造成的安全隐患,不仅会影响整个交通运输企业的快速、健康、稳定发展,也会导致我国整个行业的生存和发展危机。

2.5 分析员工队伍的整体素质不高

在许多运输企业的管理之中,员工的整体素质参差不齐,主要表现在对于自己的思想观念缺乏认识、文化的水平不高、技术学习的热情不够、实际工作的能力水平不高等方面,这些情况在运输系统工作当中的年龄比较大、条件比较好的人员当中较为常见,再加上工作招聘与程序设置的规范相对不够完善,使得整个交通运输企业自身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在专业化水平中难以实现快速的发展与改进,不仅仅可能会阻碍到企业的快速成长健康发展,而且还容易产生企业安全等隐患。

3.促进交通运输的企业落实到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中的对策

3.1 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1)应该尽快逐步明确目前我国各交通运输企业集团总部中各有关机构各级具体负责管理人员职责,如交通集团公司企业的法人、中层领导的骨干等身份与公司车辆一线的乘务员、驾驶员、押运员、司机助理等企业的从业人员,管理中对应的员工个体的安全职责与整体生产运营监管安全职责,做到并通过规范具体、细致的各企业个人岗位整体安全责任制或个体生产以及经营监管责任量化的管理与量化的考核,可以进一步有效地提升其对于个人整体运营的安全责任制以及整体生产运行监管责任的意识能力。(2)公司专门为此设置了企业生产安全文明标准化中的管理服务岗位,由于公司已经具备了比较强的专业安全技术等方面的相关知识技能与职业素质水平高的多名专职人员,来具体负责和组织对交通运输企业进行内部管理和监管,对各环节内的安全标准实施及日常生产过程开展质量控制检验、监督及考核等各项业务工作,让公司企业各项工作全面实现安全及文明化生产管理,使之更加专业化、更加完善、标准化。(3)要重点保障资金在安全建设之上的持续有效的投入,更要确保了安全资金的专款专用[2]。

3.2 强化科技兴安

加强交通生产安全相关科技政策的综合研究、评价、开发和应用,提高相关科技发展在提高交通运输系统安全和安全领域的科学贡献率。在交通运输行业的日常监督管理服务中,通过运用北斗高精度导航定位、车联网管理、网络管理等一系列信息化管理手段对交通运输企业的运行状况进行网络化管控,实时分析掌握公路运输行业日常运营生产情况,并结合利用现代大数据手段对交通运输企业依法落实运输安全和生产监管主体责任情况进行预警及分析,减少道路交通和运输安全生产事故等。员工内部管理强调对员工的动态实时跟踪;违法违规行为要通过加强岗位安全监测手段的开发和使用,通过采用国内外先进科学的员工安全心理防护、职业心理健康行为监测与评价技术,全方位保障每一位员工身体健康以及心理健康和安全。

3.3 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在合理保障交通安全教育培训活动经费的前提下,采取多种形式丰富新颖的知识培训,如深入研究各种交通安全、文明生产典型灾害事故案例等,要求交通运输企业必须从事故中吸取教训,强化广大职工群体的职业安全文化意识;聘请部分专业学校优秀安全培训管理人员、安全专家等,定期不定期地以面对面集中授课或课件培训等形式,组织企业内相关人员接受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培训方式进行综合能力提升与培训,加强与各行业区域内以及其他各类企业在道路交通安全和生产等领域中的管理人员互学互鉴,交流培训;在企业体系内外营造积极和谐的交通安全生产文化,在企业内部营造安全责任文化现代企业管理安全责任,促使相关人员在高度包容的文化熏陶下,激发企业法人规则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提高法人或实际控制人主体责任行为的内驱力,以此来助推交通运输企业的发展和壮大。

3.4 明确企业是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

首先,分析明确交通运输企业自身是一切交通运输生产安全经营的责任主体,安全生产活动与运营安全过程是一体化连续运行的,具体表现在交通运输企业“六不”安全行为管理机制上,机器设备的不安全运行状态、现场作业环境的各种不安全行为因素、交通运输环境和交通运输企业管理等都是与各种生产经营活动直接联系结合在一起的。其次,交通运输企业又是交通运输安全性投资的保障主体。道路交通运输企业本身的一切安全生产环境因素,除了人和生产管理环境的因素外,机器设备环境及投资环境等长期不安全工作状态本身也是影响其正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环境因素,它能在一定程度上主导一个企业未来的总体生产发展经营状况和生产水平的安全稳健发展,因此一个企业作为投资经营主体,是保障安全稳定的设施装备资金投入的主体,企业也是安全防范培训教学与再教育机构的经营主体,同时,企业是管理的责任主体,企业更是文化生产建设管理的第一主体。综上所述,必须进一步树立现代道路安全运输企业在安全运输生产保障工作机制中应有的第一主体地位,加强生产企业在落实安全文化生产的投入、安全生产企业管理责任和安全执法规章制度建设以及安全教育培训与安全管理文化制度建设管理等。第一主体地位作保证,实现人与作业机器车辆、人与环境道路、人与管理的三者相互有机协调,合理衔接与有力配合,才能全面保证现代化道路运输企业安全稳定生产经营工作和可持续健康发展[3]。

要坚决落实交通运输企业第一责任人抓安全的责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作为本单位主要决策者和决定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只有真正做到全面负责才能搞好安全生产工作。由此可见,该交通运输企业单位的行政主要管理负责人也是交通运输企业的货运安全文明生产行为第一管理责任人。在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文件中明确指出各级管理领导人员要在组织管理经济生产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负责企业管理及安全的相关工作,企业机构中以及各专业有关单位专职保卫机构负责人都必须要严格在其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确保实现各项生产活动安全稳定的要求,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责任。因此各企业单位的第一责任人是主要负责人抓经营生产的,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抓安全生产的同样也是企业第一责任人。其他分管经营安全的工作单位的部门领导等也同样要做到分工明确负责,共同承担起安全管理的工作责任。同时各级管理人员要注重在国家安全与生产双重责任制度上的建立、管理监督责任上的落实,要注重体现政府经济生产工作、企业管理工作的总体原则[4]。

3.5 合理运用新技术有效落实企业在安全生产方面的主体责任

伴随着网络与电子信息技术的持续发展,现如今,网络电子技术、安全人机工程等新技术在交通运输企业中的合理应用不仅为不安全行为的发生提供了技术支持,而且还能为企业认真履行其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提供了强有力的保证。故而,在教育培训过程中采用现代科技手段尽快改变或纠正培训方式,督促生产人员改变错误、危险的行为习惯,能够保障其在实际生产过程中的人身与财产安全。此外,通过应用动漫驾驶游戏技术、汽车驾驶模拟器技术、驾驶适应性检测技术等安全培训与考核检测方法,促使交通运输企业严格落实培训、考核的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企业人员管理,全面掌握其生理与心理状况,有助于更好地落实自身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有效保障道路交通运输的安全性与积极性。

4.结语

由于交通运输企业未能严格落实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在日常工作中缺乏有效监督和管理,从而导致不安全生产行为的频繁发生,不仅会导致人员伤亡,而且还会造成不必要的财产损失。基于此,本文通过阐述建立技术创新长效合作机制和加大信息技术在道路交通领域应用研究的宣传力度,并加强驾驶员安全管理和素质培训,来持续有效地协助企业依法履行安全标准化生产主体责任,从而减少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提高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稳定生产管理水平。为了保证交通运输业的稳定健康发展,需要相关监管部门、交通运输企业管理者和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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