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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方言“X+人”式形容词探究

2022-02-21

重庆开放大学学报 2022年6期
关键词:荆州形容词普通话

周 鑫

(西南大学 文学院,重庆 400715)

荆州古称江陵、郢都,地处湖北省中南部、江汉平原腹地,是春秋战国时期楚国都城所在地,荆州方言属于西南官话湖广片的鄂中小片[1]。目前对荆州方言研究很多,但往往都聚焦在具体的字词上,对于词语的结构研究较少。“X+人”式形容词在荆州方言中使用频率较高,王群生[2][3]、王彩豫[3]、吴松[4]等在各自的研究中提到过这个现象,但记录简要,分类也只从宏观角度简单分为“V+人”和“A+人”两大类,并没有细致描写和成因分析。有些学者在研究其他方言中存在的“X+人”式结构时,大多数也只进行了简单的描写,对其形成原因探讨不足。同时,描写对象以“V+人”居多,鲜有讨论“A+人”这一结构的。本文以荆州方言中的“X+人”式形容词为研究对象,尝试对其进行较为详细的描写分析,比较现代汉语普通话与荆州方言“X+人”式形容词的差异,并探讨这一结构的形成原因。

一、现代汉语普通话中“X+人”式形容词概述

现代汉语普通话中也有“X+人”的用法,如罗昕如将普通话中的“X+人”结构从情感色彩的角度分为了两大类:第一类表示负面情感,如烦人、羞人、吓人、恼人等,均表示不良感觉。第二类则表示正面情感,如喜人、迷人、魅人、宜人、可人、感人、动人等[5]。从普通话中常见的“X+人”式词语来看,普通话中的“X+人”式词语主要用来描述心理感受。对于其来源,李映忠也进行了考证,他认为大多数被普通话吸收的“X+人”式词语,一般都是从古代汉语传承而来的,少数是“五四”之后才产生,基本都能在文献中找到记载[6]。

但相比而言,普通话中现存“X+人”式词语中,“X”的数量和范围都远小于荆州方言中“X+人”式词语中的“X”,二者所承担的句法功能也有所不同。

二、荆州方言“X+人”式形容词的描写分析

荆州方言“X+人”式形容词中的“X”一般是由“V”和“A”充当,整体用来表示负面感受,主要囊括了人的生理和心理感受两个方面。日常使用中一般都是跟程度副词或者语气词搭配使用,且都能在“X+人”式形容词后另加词缀“子”来补充音节,表述一种较为主观的感受。

1.V+人

A.生理感受:

(1)走/跑/站/坐/找/吃人 走/跑/站/坐/找/吃得累

(2)抈人 身体得不到伸展而不舒服

(3)箍人 服饰太小以至于上身有近似圈状的紧绷感

(4)袭人 靠火源太近,热空气给人以灼烫感

(5)晃1人 失去平衡感到不适

(6)照/晃2人 光线强烈让人不舒服

(7)嚇人 害怕

(8)哽人 食物太硬或太干导致难以下咽

B.心理感受:

(9)锁人 事物繁杂让人脱不开身,感觉被限制

(10)赶人 让人觉得来不及

(11)舍人 丢脸

(12)逼人 空间封闭让人感到逼仄

C.二者兼有:

(13)伤人 a(食物太甜或者太油腻)使得胃里不舒服;b(说的话)让人心里受伤

(14)压人 a重量超过了能承受的范围,让人产生了生理上的压迫感;b事情太过沉重或烦琐导致人精神上觉得喘不过气,很有压力

(15)憋人 a生理上产生窒息感;b压力太大导致精神上的憋闷

A组表示生理感受。例(1)的六个例子,“X”部分的“V”表示的都是人主动发出的动作,而加上主体“人”后,则表示这个具体动作做到超出身体承受程度后带来的身体上的负面感觉。如“跑人”,持续跑这个动作,一旦超出了身体能承受的范围,就会产生累这一不良感觉。剩余的例(2)—(8)中的“V”则都是人被动接受外界发出的某种刺激,这一过程本身就带有被动消极意味。这些动作一旦开始作用或者达到某种强度,持续到某个阶段就会引起人的不良感受。再加上这些“V”中有部分的词义在荆州方言里本身就有“+引起人的不良感观”这一义素(如A组中的:抈、箍、袭、晃1、晃2、嚇、哽),因此“V”附在“人”前体现的就是由外界某些东西直接作用在人身上产生的负面体验。

B组表示心理感受。B组词中的“V”虽然单独使用时都可以用来表现具体可感的动作,但在荆州方言的“V+人”式形容词中却用来表现这一动作带来的心理感受,其中“V”也就是抽象感觉的具象化。如锁的动作本身就有限制意味,在精神层面会给人一种受到限制的感觉。

C组兼表生理和心理感受。C组词中的“V”不仅可以表示生活中具体可感的动作,而且这种动作抽象出来后还可以作用在人的精神层面,一般是带给人不好的感觉。如“伤人”,不仅可以指对身体产生具体伤害后带来不适的感觉,而且也可以指对人的精神心理产生伤害。但荆州方言中的“伤人”在用作对身体的具体伤害时,一般都只用来形容胃不适(伤害程度不高)。

A组和B组表达效果不同的原因在于具体动作“V”的抽象程度不同。(由于A组中例(1)的“V”都是由人主动发出的动作,而且都表示动作持续进行后带来的身体疲惫感,可以与其他组形成差别,因此不再与其他组进行比较。)(见表1)

表1

通过表格对比可知,A组的“V”更为具体,对人体的影响是直接、具体且明晰的,生理感受强于心理感受,因此A组“V+人”用来描述生理感受。而相较于A组的动词而言,B组的“V”更为抽象泛化,因此当“V”发生时很难说明身体到底具体受到了什么影响,反而是心理上的感受更为明显,因此B组“V+人”用来描述心理感受。

A组和C组表达效果不同的原因在于“V”意义所指的范围不同,A组中的“V”只能指对于身体造成的客观影响,而C组中的“V”既可以指对生理造成的客观影响,也可指抽象出来的动作的活动轨迹在心理层面的作用。这就造成了两种不同的“V”组合形成的“V+人”式形容词的修饰范围出现差异。

B组和C组表达效果不同的原因也在于“V”意义所指的范围不同,虽然B组的“V”也是用具体动作表心理活动,但是B组的“V”本无表心理活动的用法,只是因为相较于A组的“V”而言,加上作用对象“人”形成“V+人”结构后,对人的生理影响不如心理影响那么明显,所以B组才会用来表示心理感受而非生理感受。上文解释过C组“V”有两用,因此“V+人”的意义可以两指。

2.A+人

D.生理感受:

(16)闷人 味道太浓郁或者空气不流通以至于头晕胸闷

(17)痒/麻/煳人 觉得痒/麻/烫

(18)辣人 感觉辣

(19)冰人 太凉、太冰的东西接触皮肤让人不舒服

(21)饿人 饥饿

E.心理感受:

(22)丑人 感到羞耻

(23)愁/急/怄/人 发愁/着急/恼火生气

(24)躁人 感到烦躁不快

F.二者兼有:

(25)酸人 a味觉上感觉酸;b他人的嫉妒让人不舒服

D组表示生理感受。D组中的“A”对于人体来说都是具体可感的,是客观存在的感受。D组“A+人”表示某种感受出现后令人不适,或者这种感受对于说话人过于强烈,超出了承受范围而导致生理不适。如“闷”本身就是一种令人喘不过气的具体感受,作用在“人”身上就会产生因呼吸不畅而带来的不适感。

有一天,老大爷阿扁在厅堂下做车轮,齐桓公正好在厅堂上看书。老大爷阿扁就想找齐桓公聊聊,于是放下干活的工具,走到厅堂上。阿扁说:“冒昧地请教一下,您读的是什么?”齐桓公答:“圣贤说的话啊。怎么了?”阿扁又问:“那圣人还活着吗?”齐桓公答:“已经死了。”阿扁摇摇头,说:“唉,您读的书不过是古人的糟粕而已!”齐桓公差点被这句话给气炸了,心想:“本人堂堂一国之君,亲切地接见一个小小的老工匠,他不但不识抬举,还不给面子。”于是,愤怒地说:“你一个做车轮的工匠,有什么资格评议寡人读什么书,你懂什么?你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寡人就判你死刑,把你给砍了!”

E组表示心理感受。E组中的“A”都是抽象的主观心理感受。E组“A+人”表示因外部某一事物导致人产生了负面感受,这一感受是较为主观的。如“丑人”,一般指某人做出了不合常理的事情(轻如成年人的幼稚行为,重如做出道德败坏的事情),旁人带着说闲话的心态评价这种事情是令人羞耻的,这种时候会使用“丑人”。

F组既表示生理感受又表示心理感受,F组的“A”与C组的“V”类似,F组词中的“A”不仅可以表示具体可感的客观感受,而且这种动作抽象出来后还可以作用在人的精神层面。

DE二组表达效果不同的原因在于“A”的抽象程度不同。如上述,D组中的“A”对于人体来说都是客观存在、具体可感的,E组中的“A”都是抽象的主观心理感受,这才导致了DE二组的“V+人”修饰范围出现差异。

DF二组表达效果不同的原因在于“A”意义所指的范围不同。D组“A”只能指身体的具体感受。但F组的“A”因为在具体和抽象两个层面都有意义所指,因此这种“A+人”兼具抽象和具体两种表达。比如“辣人”,只指被辣到后的不适,在心理层面无所指,不能作为任何一种心理感觉的具象化。而“酸”不仅可以指味觉上被酸到后的不适,心理层面也会有嫉妒这种类似于酸的感觉,可以作为抽象感觉的具象化。

EF二组表达效果不同的原因也在于“A”意义所指的范围不同。E组“A”只指心理层面的主观感受,无法表达具体可感的生理感受。而上文已经讨论过F组的“A”可以两指,因此造成了两组表达效果的不同。

3.“V+人”“A+人”差异比较

“V+人”“A+人”最大的差别在于“A+人”表意比“V+人”直接。从整体表意效果来看,“A+人”这一结构使令意味更强,甚至让“A”也沾染上了动词的性质。根本原因在于在形容词性结构“X+人”中“A”用来表示感受较之“V”意义更加明确。“X+人”这一结构本身就表示负面感受,而“A”本身就是表达性状的成分,“A”的表达效果和“A+人”的表达效果基本一致,都是使人感觉“A”,表意比较直接。如果用使人“V”来分析“V+人”的表达效果,则需要进一步推导才能得出具体感受,较为间接。

而且正是因为使人结构“A”中存在争议的“A”少,这也导致“A+人”这一结构中既表心理感受也表生理感受的词语比“V+人”少。

四、荆州方言“X+人”式词语的词性探讨

本文所探讨的“X+人”,从其结构内部来看有着较强的动词意味,都表达“使人X”的意思,因此“X”也带有了动词意味;但是从该结构外部来看,“X+人”整体语用表达侧重的是“使人X”后的感受,而非强调动作。但由于“人”这一成分大多数时候使用的意义都较为实在,因此也会有语音相同的动宾短语出现,我们可以将本文探讨的“X+人”式形容词与常见的“X+人”式动宾短语作比较,如:

(26)你讲话就讲话,出手伤人搞么子啊!(你说话就说话,动手伤害别人干什么?)

例句(26)中的动宾结构“伤人”是指“伤害人”这一确切事件,而且不成词,“伤”在句中有切实含义,指伤害,“人”也是有具体所指,是指身体真实受到伤害的那个人。整个结构强调伤害人这一行为,而非强调感觉。但本文讨论的“伤人”则有所不同:

(27)列蛋糕蛮伤人,你不跟我买哒。(这蛋糕很腻,你别买给我了。)

这里的“伤人”则不同,强调的是蛋糕给人过分甜腻的负面感受,而不一定是真的对人怎么样,“伤”是一种手段,“人”是媒介,无具体所指,在“X+人”结构中都为表达负面感受服务。说话人使用“X+人”只是为了让较为抽象的感受有一个具体的表达,借“人”这个媒介让听话人代入自身,从而也能真切感受到说话人自己的主观感觉。

因此,从整体出发,本文中探讨的“X+人”应当为形容词而非动词。

五、荆州方言“X+人”式形容词与普通话“X+人”式形容词的差异

1.承担的句法成分存在差异

现代汉语普通话中“X+人”能做定语,而荆州方言中“X+人”则不可以,造成这个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荆州方言中不常用定语修饰中心语,而是喜欢使用补语来修饰。如:

(28)列麦子绿油哩。(这小麦绿油油的。)

*列绿油哩麦子。

(29)列衣服箍人,不穿哒。(这衣服穿着紧绷不舒服,不要穿了。)

*列箍人的衣服,不穿哒。

(30)炒牛肉好辣人,不吃哒。(炒牛肉很辣,别吃啦。)

*好辣人的炒牛肉,不吃哒。

荆州方言的表达习惯造成了荆州方言中少有定语成分,这也导致“X+人”不做定语。

2.语用不同

荆州方言中的“X+人”都是表示负面感受的,而普通话中“X+人”表达虽然少,但既有表示负面感受也有表示正面感受的。根据研究者对于多种语言的调查结果,表达情感的词语中,表达消极情感的词所占比例为50%,表达积极情感的词语占比为30%,中性情感词占比例为20%,积极情感和消极感情存在不对称现象[7],表消极情感的词占比较大。胡双宝先生认为,“V+人”这一结构中的“V”是表外界刺激人体的某一部分而引起不舒服感觉的动词[8],因此该结构整体最终呈现的是消极意义。荆州方言中的“X+人”整体看来使令意味强(“V+人”结构也具有使人“V”从而得到“V+人”感受的使令义),“人”是作为一种被施加动作或者感觉的对象,使得“X+人”本身就存在消极的被动意味。因此,我们认为“X+人”最初应当是表负面感受,而普通话中这一结构所表现的正面感受应当是后来词义引申的结果,由于本文主要讨论荆州方言的“X+人”结构,所以对普通话中“X+人”的表达不多做探讨。

六、“X+人”结构演变为形容词表达的原因

1.选择“X+人”结构表达感受的原因

为何人们会选择以“人”为作用对象,且将具有致使意味的动宾式作为表达感受的结构呢?可以用认知语言学来解释这一问题。从认知语言学的角度来说,人们往往依赖具体已知的概念和事物去理解抽象难以表述的概念和事物。“X+人”这一结构表达的是较为抽象的感受,依赖“人”这一对人自己来说最熟悉可感的具体媒介,使得“X”施加在“人”身上的抽象感受变得容易体会和理解,这就可以解释“X+人”这一结构生成的原因。

按照认知语言学的完形感知理论,这两种概念通过相似原则被关联在一起。相似原则是指人们容易将相同或相似的东西看作是一个单位。人的各种感觉的相互连通,即身体某一感官受到刺激,产生反应,同时也会引起其他感官的反应,这是一种生理现象,同时又是一种心理现象,所以一种刺激可同时激起多种感官不同的感知,在大脑中引起共鸣[9]。如“压人”,在生理上切实受到压迫的同时,心理上也会产生相似的压迫感,这就能够解释C组和F组词语为何可以两指。而且这种可以两指的表达,也符合语言的经济性原则。

2.促使“X+人”演变为形容词表达的要素

王群生、王彩豫[3]以及芜崧[10]都认为“人”在“X+人”这一结构中是充当词缀的成分,但都只给出了结论,并未深入探讨“人”成为词缀和这一结构为何能具有形容词性质的原因。

“人”作为词具有抽象性和概括性。“人”字的甲骨文字形作人侧面站立形。正如《说文·人部》:“人,天地之性最贵者也。此籒文。象臂胫之形。凡人之属皆从人。”从其字形结构来看,应是表示人类这一种生物。在早期甲骨卜辞中,殷王自称“一人”,晚期卜辞殷王自称“余一人”[11],这种用修饰词限定“人”才能表示具体所指的结构,说明“人”之一词本身就具有概括性,带着泛化的意味,更容易被虚化,这种特殊性质也为“人”成为方言词缀奠定了基础。

“人”经常在古代汉语的动宾结构中作动词的受事对象,作为受事对象其虚实程度也有所不同。(前面部分已经提到过“A”具有动词意味,且古代很多形容词都具有动词用法,所以我们这里直接用古代汉语中的动宾结构来讨论“X+人”)

(31)《论语·颜渊》:“樊迟问仁,子曰:‘爱人’。”“问知,子曰:‘知人。’”

(32)《史记·赵世家》:“赵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

(31)里的“知人”指的是人识别另一个人品性的能力,虽然这里的人是泛指,但是还是指的个体的人。(32)中“不知人”指的是赵简子不省人事,虽然“人”还是泛指,但已经不再指个体的人,而是指与人相关的抽象概念,说明“人”这一词中的模糊性对于整个结构也有影响。

上述两例中“X+人”的表达,前一个“知人”是强调人要有识人的能力,后一个“不知人”是赵简子不省人事,从语境来看仍然与“人”有着较强联系。按照词义一般引申规律来看,“人”应当由最开始的实指人这一生物,逐步产生了指与人相关抽象概念的表达。而且整个“V+人”与人的联系减弱,是在“人”这一成分产生虚化表达之后。

(33)《魏书·孝静纪》:“帝上车,德超上车,持帝。帝肘之,曰:‘朕畏天顺人,授位相国,何物奴,敢逼人!’”

(34)《北齐书·高德政传》:“后召德政饮,不从,又进言于前,谏曰:‘陛下道我寻休,今乃甚于既往,其若社稷何,其若太后何!’帝不悦。又谓左右云:‘高德政恒以精神凌逼人。’”

(35)《东坡文集·答秦太虚书》:“寄示诗文,皆超然胜绝,亹亹焉来逼人矣。”

(33)中的“逼人”,结合语境来看是侍卫从行为动作上对说话的人的行为动作形成了直接逼迫,此处的逼迫义较为具体,同时也能感受到说话人的不快。(34)中的“逼人”是指对方的精神和意志强势,从而对说话人造成了逼迫感,间接对说话人的行为造成了影响。由于此处发出“逼”这一动作的不再是人的具体动作而是人的精神意志,对于说话人的行为影响是通过影响心理间接造成的,而且精神压迫的强制性并没有动作逼迫的强制性高,所以此处的逼迫义相较(33)中的逼迫义而言更为抽象,更强调精神上的感受。(35)中的“逼”的发出者已经不再是人,而是诗文作品,此处的“逼人”也只是用来形容斐然文采带给人的强烈感受,并不指人真的受到了某种逼迫,指人的意味下降,因此此处的“逼人”比起《北齐书·高德政传》中的“逼人”抽象程度更高,“人”这一成分也因此进一步虚化。

综上所述,“人”这一成分的虚化和“X+人”这一结构的抽象不仅受“人”词义本身具有的抽象性的影响,而且还受到所在语境的影响。

由于语言的发展,“X+人”的表达更为稳定。明清文献中和荆州方言中“X+人”式形容词有类似表达效果的形式更为常见。

(36)《狄公案》第二十八回:“堂口设了多少刑具,刀山油锅,炮烙铁磨,无件不有。当中设了一张大大的公案,上面摆了许多案卷,中间也无高照等物,唯有一对烛台上点着绿豆大小的绿蜡烛,光芒隐隐,实是怕人。”

(37)《西游记》第十回:“阴气逼人寒透骨,腥风扑鼻味钻心。”

(38)《英烈传》第二十九回:“友谅传令安营。夜至三更,在帐中寝睡不安,只见阴风透骨,冷气侵人,恍惚中忽听得两个人自远而近,渐渐前来,高声说:‘友谅,友谅,你这逆贼,快快偿我命来!’”

(39)《嘉兴藏·天界觉浪盛禅师全录》:“玉阶露白,旋生浸人,则空庭独立,夜分已久,直是彻骨冰冷,形影无依,不可攀援。”

其中,(36)的“怕人”虽然可以解释为令人害怕,但是语境中并未出现具体感到害怕的人,只是为了表示场景令人害怕这种感觉。(37)中“逼人”不指真的逼迫了某个人,而是强调阴气的泠冽感。(38)和(39)里的“侵人”“浸人”,不指具体侵犯某人或者浸没某人,而是用来形容寒气程度高。综上所述,这几个“V+人”的表达中“人”已经没有具体的所指,整个结构用来表达某个事物带给人的感觉。由于整个结构不再强调“人”,而是将这种作用于人的感觉从人的身上剥离出来,“人”这一成分已经虚化,不再是意义表达的重点,而是成为了一种帮助表意的工具,整个结构也因此具有了一定的形容词性质。而后续这种用法在方言中逐渐固定,出现语境更加多样,“人”这一成分虚化为词缀也是顺理成章的。

因此,应当是“人”这个词本身具有的泛化性质以及“X+人”出现的语境(“X”的发出者和“X+人”这一结构的修饰对象不再仅限于“人”),共同导致了“人”这一成分虚化为词缀、“X+人”结构具有形容词性质这一结果。但由于“人”这一成分在“X+人”中是用来表现感觉的媒介,在该成分中还有一定的作用,因此不像“子”之类的词缀虚化得那么彻底。

古代汉语动宾结构本身凝练性、词的双音节化和后来这一结构的广泛运用,导致含有形容词性质的这一结构逐渐固化成词。现在虽然普通话中仍保留有这种“X+人”式形容词的结构,但由于“X”数量较为固定,从而导致“X+人”这一结构的搭配也较为固定,很少有新的词产生。这一结构在荆州方言中的发展比在普通话中的发展要好,因此荆州方言中出现了更多这一结构的词语。

七、荆州方言“X+人”式形容词在当下以及未来的发展

荆州方言中“X+人”式形容词应用十分广泛,并且仍在逐渐发展壮大。有些因语境而临时产生的“X+人”式形容词,也并未给荆州方言使用者的日常交流带来任何理解上的困难,反而这样的词会在日常使用中逐渐固定下来。如“哽人”一词,老派只会把它作“食物太硬或太干导致难以下咽”的意义使用,但一部分新派则在使用中延伸出了“说话人语气太极端导致听话人无法反驳,从而出现不舒服的感觉”的意思。虽然这个用法是后来出现的,但是即使是没有听说过这个用法的老派,也能在日常交流中轻易理解。

虽然荆州方言中“X+人”式形容词仍然处于发展过程中,但是我们不难发现该结构的抽象程度是随着时间流逝在不断增高的,同样的一个词大概率会在后代出现比过去抽象程度更高的意义。大多数“X+人”结构表达的意义都经历了由表现施加在人体上的具体行为造成的对人体的具体影响,到表达出该动作带给人的抽象心理感受这一发展过程。因此,现在不表示心理感受的“X+人”式形容词很可能在日后发展出表达心理感受的意义。第六部分中的例句以及上述所说的“哽人”都是很好的佐证,此处就不再赘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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