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金融服务成为“一站式”服务关键一环
——广西南宁市供销合作社建设“三农金融服务室”的实践探索
2022-02-19南宁市供销合作社
南宁市供销合作社
广西南宁市供销合作社联合金融机构打造“三农金融服务室”,并与综合服务站(社)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在生产、供销、消费、合作等方面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打通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近年来,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供销合作社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文件精神,在创新供销合作社参与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建设方面做了一些有益尝试。自2016年6月以来,南宁市供销合作社和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合作,打造以“普惠金融、‘三农’金融、合作金融”为主题的“三农金融服务室”,并与综合服务站(社)形成“一站式”综合性服务平台,在生产、供销、消费、合作等方面为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涉农企业等提供金融信贷支持,打通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主要做法
广西南宁市社联合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打造“三农金融服务室”,打通农村合作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
结合农村实际,寻找合作伙伴。市供销合作社开展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工作,与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洽谈交流并达成一致,双方于2016年6月17日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约定了合作内容。一是通过布设ATM机、存取款一体机、全民付、POS 机等自助机具,为农户提供存款、取款、转账、汇款、缴水电费、缴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等基础性金融服务;二是为农户办理远程开卡、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等服务,共享网络支付、移动支付等现代化支付结算的科技成果;三是为农户办理量身定做的信贷业务,发放支农支小贷款,解决融资难题;四是代理销售保险产品,具体包括农业险、车险、存款人意外险等。通过深入基层农村走访宣传,全市35个乡镇基层供销合作社与该行签订了合作意向书。2017年1月11日,由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与乡镇供销合作社合作创建南宁市首家“三农金融服务室”在良庆区大塘镇开业,截至2021年11月,双方合作开设“三农金融服务室”24家。
“三农金融服务室”为农村群众专门设计信贷产品,为基层农村群众发展生产提供信贷支持。
贴近农村需求,创新信贷种类。“三农金融服务室”为农村群众专门设计了两款信贷产品,一是方便贷,主要以家庭为单位申请,用于日常生活消费的信用贷款,贷款额度为5万元,期限3年。二是农户贷,主要为从事种养殖的农户提供贷款,贷款额度10万元,期限1年。由于这两款信贷品种手续简便、审批快,能够满足农户日常生活和种植养殖“短平快”的资金需求,受到了广大农户的欢迎,使贷款需求持续上升。截至2021年11月底,发放贷款1474 笔,金额1.02亿元,其中方便贷982 笔,金额5483 万元;农户贷637 笔,金额5759万元;创业贷7笔,金额70万元。
提高服务质量,满足群众需求。“三农金融服务室”通过建立村级联络员制度,深入乡镇村屯开展宣传“三农”金融服务知识,使“三农”金融服务业务家喻户晓,使“三农金融服务室”成为当地农村群众信赖放心的银行网点,使群众存款额和开卡数持续增长。截至2021年11月底,累计存款余额3.07亿元,新办储蓄卡数3619张,在提升供销合作社社会效益的同时,帮助金融部门实现了较好的经济效益。
规范运营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乡镇供销合作社与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创办“三农金融服务室”过程中,乡镇供销合作社负责免费提供经营场所,介绍当地专业合作社、种养大户等客户资源,按合同约定比例收取利润提成,南宁江南国民村镇银行负责经营场所的装修,金融设施设备的安装,独立开展金融服务业务,乡镇供销合作社不承担发放贷款和吸收存款风险。
“三农金融服务室”工作人员进村入户宣传金融服务,缓解农民资金缺乏难题。
存在问题
一是按照有关金融管理政策规定,银行不准跨区域设置“三农金融服务室”,影响“三农”金融服务网点的扩大和经营业务发展壮大;二是供销合作社参与合作创建“三农金融服务室”的参与度不高,实质上仅仅是提供场地而已,效益不够明显。
下一步工作思路
继续挖掘潜力,提高服务水平。认真总结几年来的经验,推行“一村一品”信贷政策,加强“社村共建”联系点、开发适合农村种养大户需要的金融服务产品,满足农村群众生产生活的资金需求,扩大农村金融服务的深度和广度。
寻找新的合作伙伴,开拓新的服务领域。为了继续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服务发展,下一步将寻找符合银行监管政策要求的合作伙伴,力争全市90 多个乡镇全部设立“三农金融服务室”,使供销合作社服务面实现乡镇全覆盖,为广大农村群众提供更多更优质的金融服务,提升新时期供销合作社服务“三农”新形象。
意见建议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南宁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的要求,发挥供销合作社网络优势和“三农金融服务室”服务功能,助力乡村振兴,党委、政府应给予各级供销合作社政策支持,鼓励金融部门与供销合作社合作,探索实践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改革新模式,促进农村经济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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