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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及发展措施

2022-02-17赵秋莲

内蒙古科技与经济 2022年8期
关键词:农副产品农业产业现代化

赵秋莲

(太康县农业农村局,河南 太康 461400)

近些年来,在国家多项惠农政策扶持下,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迅速,一大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成长,逐渐成为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主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时代发展的必然,可以充分利用农业农村现有优势资源,优化产业结构,实现农业经济的繁荣发展。对于地区来说,在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时,务必要明确和掌握其功能定位,从多个方面入手为其作用发挥制定科学的发展对策。

1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定位介绍

结合现阶段我国农业现代化发展情况来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种类比较多,具体的划分标准也尚未一致。按照科学性和合理性原则来看,立足于农业发展实际情况,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主要有3个基本单位,即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产业龙头企业,需要对各自功能定位进行具体分析。

1.1 家庭农场方面

家庭农场是以单个家庭为单位来完成农业生产经营核算的主体之一,在发展管理上属于自主经营、自我发展、自负盈亏的自主化模式,本质内涵可以归结为规模适度、集约生产、自主管理。对于它的经营特点可以从3个方面来理解:①经营自主性完整,家庭经营体制具有很强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经营的收入能力相对较高。②可以对现有资源进行优化配置,提高利用率,比较看重投入产出效果和经营成本核算。③可以及时采用先进技术,经营效率比较高,可以根据自主需要进行特定生产经营,劳动生产率很高。

1.2 农民专业合作社方面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农业现代化发展的一大推动力,它的根本原则是互助性,以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是当前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要形式之一。从其自身存在的作用来看,它是农业农村现代化转变的关键,也是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形式,而且对于基层农民来说,合作社也是反映农民基本利益的重要途径,有利于推进民主管理进程,在特色农产品销售方面,合作社也可以为农产品输出提供更大的空间,扩大销售范围,增加农民收益[1]。

1.3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

农业产业龙头企业是现阶段我国农业经营主体中表现最活跃的一种形式,而且所涉及的经营范围也比较广,可对地区农业优势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进一步扩大特色农产品的输出范围,是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主导力量。常见的类型有4种:①以农业种植和畜禽养殖为主的农业生产企业,这也是当前较为流行的农业产业模式;②以农产品为核心进行深加工的企业,其未来发展空间很大;③对农产品生产全过程进行服务的流通型企业;④以农业经营主体为主要服务对象的农事服务企业,具体的服务以生产线为主,目前处于初级发展阶段。

2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优势分析

2.1 保证生产的专业化

现代化农业发展进程中,农业产业的生产专业化意义重大,它可以对农业资源进行合理配置,按照特定的需求进行专业生产,并可以将传统小农户经营转化为专业的智能化统一管理,农村劳动力得到解放,基层农民的主体地位得以体现,农民对现有经营模式的专业化学习欲望也会增强。新型农业经营部门之间的协同配合,可以有效发挥经营主体的功能,从而使农业生产的整体水平得到提高,农民可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效益。

2.2 促进经营水平提高

在新型农业经营过程中,可以对农村现有劳动力资源进行精准分析和管理,按照农业产业发展需求,并结合国家对农业生产的既定标准进行专项分析和审核,从而制定科学的管理方案,使劳动力配置更加完善,在此基础上对影响农业发展的各种因素进行解决,减少了农业生产过程中低水平、低效益的结果产生,从而使农业经营水平稳步提升,切合农业发展实际,同时在智能化设备的应用支持下,现有农业生产质量也会大大改善。

2.3 实现经营的市场化管理

通过对生产经营的市场化管理,可以使农业产业更符合社会经济发展所需。而且在专业化生产、规模化经营、高水平生产的作用下,可以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得到强化,保证经营过程中的经济利益稳步提升。此外,经营的市场化管理也是农业经营主体的体现方式,要满足市场发展要求,就需要由专门的人员深入到生产现场,准确把握市场对农副产品的多样化需求[2]。

3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发展措施

在乡村振兴背景下,加快实现农业产业的现代化转变,活跃农村经济,增加基层农民经济收入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科学分析,可以为农产品销售提供有力支持。

3.1 提高农业产业的现代化生产水平

就目前我国农业生产管理现状来看,在社会经济发展支持下,农业生产方式逐渐向现代化转变,对于固有资源的开发和利用也逐渐以机械化为主进行统一管理,农业生产的规范性不断提高。在新型农业经营管理过程中,基层农户可以对现有土地资源进行科学整合,使其利用率得到提升,同时采用智能化生产设备和新的种植技术,促进土地生产能力提升。此外,在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工作开展中,也不能忽视资金的作用,在现代化种植设备利用下,可以以有限的资金投入来获得最大的生产价值,使农业经济基础建设顺利进行。在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功能定位理念宣传时,基层种植户可以丰富自身农业知识,创新农业种植理念和种植技术,改变传统的农业生产模式,提升农业产业的现代化生产水平。

3.2 促进农副产品质量提高

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农副产品是重要的发展基础,尤其是在人们生活质量改善的前提下,对农副产品的质量有了更高要求。要保证农副产品质量提高,就需要对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行充分利用,以多样化的方式对其进行包装设计,进一步扩大对外销售渠道,让人们对绿色、有机、农副产品有充分了解和认可,规范农副产品种植行为,促进农业经济的全方位发展[3]。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产品加工企业进行合作,实现订单农业发展模式,增强农副产品的自身经济价值,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专业化生产管理。此外,对于地方政府部门来说,也需要适当增加农业生产的资金投入量,给予基层农民更多的资金扶持,保证新型农业经营管理工作的高效开展。

3.3 增强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带动性

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发挥来看,它不仅可以为广大基层农户提供农业生产方面的技术指导,而且还可以和农产品加工企业的合作来提高农业整体经济效益,提高基层农户的学习积极性。在农业生产的技术管理方面,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也具有一系列优势,可以在智能化、现代化、标准化的管理体制下,增强基层农户多样化的农业种植体验,并且在日常技术培训中提高基层农户的技术水平,更高效的开展农业生产活动,这也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性的一种体现,这就可以说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农业现代化发展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一方面可以拓宽农副产品的销售范围,提高农副产品经济价值,另一方面也可以为基层农户提升自身综合素质提供条件,有利于形成系统完整的现代化农业经营管理体系,增强其在地区农业发展中的带动性。

3.4 发挥政府部门的政策引导作用

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功能管理过程中,要保证区域带动作用的高效发挥,就需要政府部门给予适当的政策鼓励和引导,例如,政府部门结合地区农业发展实际制定相应的激励方案和约束政策,以奖惩分明的管理模式为准,进一步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导地位。在政府部门的支持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在发展管理过程中,就需要以政府部门所出台的奖惩政策为中心,按照农业发展要求开展相关管理工作,对于实际发展中完成率较高的基层农户给予一定的奖励,这样可以大大提高基层农户的农业种植热情,农民群众也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满信心,可以自愿的将土地资源交付经营主体进行统一经营管理,从而使地区资源得到优化配置,而且这样也可以增强基层农户和政府部门的有效交流,农业现代化发展环境更为和谐,政府部门的各项管理工作也会顺利开展,各项政策也会得到高效落实,从而促进农业经济快速发展。

4 结束语

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可以有效促进农业经济繁荣发展。对于其功能定位和发展优势要进行合理分析,增强农业经营主体的主导地位,并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管理,提高基层农户的农业生产积极性,增加农产品附加值,使农户经济收入提高,加快农业现代化发展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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