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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过程人民民主:时代价值、制度基础与实践空间

2022-02-16陈家刚曲政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22年1期
关键词:协商民主

陈家刚 曲政

[摘  要]“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全新理论命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在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下对人类政治文明新形态的实践探索,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现实逻辑,体现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内在要求。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探索历程中,“全过程人民民主”有坚实的制度支撑、规范的运作机制、具体的程序设计,是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形态,既突出了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显著特色,也彰显了具体中所蕴涵的人类共同价值。在新的历史起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在理想与现实、普遍性与特殊性、制度与实践的平衡中,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政治生活的向往的需要,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积极推进。

[关键词]全过程人民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民主程序

中图分类号:D621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8-410X(2022)01-0003-10

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百年历程中,中国共产党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适应时代与实践的需要,对民主政治的理论、制度和实践问题进行了艰辛探索。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创造性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论命题和实践课题。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总结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将“积极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等写入了党的重要历史文件。“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中国解决自身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也为我们深入思考当今世界民主发展、民主转型和民主巩固等议题提供了新的选择。深入探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价值、制度基础和实践路径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理解边界与时代意蕴

“民主是国家形式,是国家形态的一种”,“民主意味着在形式上承认公民一律平等,承认大家都有决定国家制度和管理国家的平等权利。”[2]P96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完善和进步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理论逻辑和实践基础,是中國共产党在推动民主理论发展和民主制度建设上的创造性成果。

(一)何谓全过程人民民主?

“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理论命题提出以后,学术界围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逻辑、本质特征、制度优势和实践价值等内容进行了深入研究、推出大量的研究成果。例如,有学者从本体论角度提出:全过程人民民主之下,“人民内在于国家的过程,使自身成为中国民主政治过程的本体”[3]。有学者从比较优势的视角出发,认为全过程民主突破了“选举民主”的神话,使“中国的民主不仅仅表现在政治选举上,还体现在经济、文化、社会方方面面”[4]。有学者指出,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的是“民主的全过程性”,“关心决策过程”而不是表决的形式[5]。有研究从民主功能维度指出,全过程民主“注重政治过程的民主化”[6],做到了“通过利益需求满足、透明公开参与、理性协商共识、制约监督纠错”[7]等全过程的民主机制落实人民当家作主。有研究从民主的形式与本质角度认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既要在形式上构建人民民主的程序和模式,也要在实质上体现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的成果”[8]。从民主实现程度上,有学者认为,从程度来说,“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人民主权、广泛参与、政府回应的彻底性”[9]等。

综合各种文献可以看出,关于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研究,宣传阐释性成果要多于研究性成果,文件政策等一般性材料的使用要多于专业性的理论和经验资源,回答“是什么”的原则性断语多于回答“为什么”和“怎么办”的具体性论证,演绎推理的“宏大叙事”多于经验抽象的路径。究其原因有两个。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提出的时间性特征,决定了展开深入的研究还需要逐步深化;二是作为政治概念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对于学术界来说,如何从学术上进行深入研究也有一个思考的过程。深入、系统的研究首先就需要界定其内涵、框定其边界。然后,以此为逻辑起点,结合现实的经验资源开展深入研究。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种体现人民主权原则和政治实践过程完整性的现代民主形态。全过程人民民主既是体现民主价值的具体形态,也是侧重于政治过程完整性、连续性的民主形式,还是平等对待所有行为个体的民主形式。首先,在当代中国的政治实践中,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性质上是属于社会主义性质的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新概括,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和愿望;其次,全过程人民民主有着强有力的实践性特征,它本身就是经过长期实践探索来的产物,具有很强的实践取向和实践价值,作为可运行、有着明确制度依据和具体实践体系的民主,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人民民主作为实践形式的具体体现;再次,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真实管用的目标导向,确保人民能够广泛而有序地参与到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满足和实现人民群众所盼所求。

(二)理解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复合维度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0]P36)全过程人民民主从价值理念到制度结构再到程序安排,都贯彻了这一要求并彰显了这一价值追求。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本可溯、有制可循、有序可遵的理论形态和实践模式。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人民至上的鲜明价值导向。对中国共产党来说,“真正的铜墙铁壁是什么?是群众”[11](P1300)。作为没有自身特殊利益的无产阶级政党,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追求人民至上的价值理念,始终坚持把人民放在最高位置。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从人民的视角出发而形成的理论形态和实践模式,能够在各个环节和各个方面保障人民群众对人民民主的全过程参与,既有效实现对于人民群众民主权利的维护,又能激发人们参与民主政治实践的热情,充分发挥民主实践过程中的主体作用,做到“使群众认识自己的利益,并且团结起来,为自己的利益而奋斗”[12](P1318)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结构化的坚实制度支撑。民主价值和原则的实现需要具体的制度支撑,全过程人民民主背后蕴藏着深刻的“中国之制”的制度密码。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建构和政权建设等方面构建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这一根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基本政治制度,为民主政治的实践展开确立了制度框架。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转还需要中观、微观层面体制机制的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民生实事人大代表票决制等多样化制度载体。通过具体、明确的制度安排,能够让人民群众在政党、国家和社会的各个层面、各个渠道都获得行使民主权利的路徑,真正保障了广大人民群众广泛而有序地参与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中来。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具有科学的可操作性程序安排。作为扎根中国大地的制度形态和治理机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讲求质量效果、具有竞争力的民主模式,有效拓展了民主实现形式,诠释了人民当家作主的真谛,塑造了人民民主全过程有序运转的良好态势。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将民主程序贯穿于选举、协商、决策、管理和监督全过程,形成民主程序上的闭环,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所有要素应有尽有、所有环节各司其职,以规范严整的全过程程序设计,实现民主过程的全覆盖、全领域和全周期,更好尊重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鲜明价值诉求的民主,有完整制度程序的民主,有持续参与实践的民主。一方面,民主政治设计构建了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全部完整的民主过程和环节;另一方面,通过“看得见、摸得着、可参与”的方式,人民群众能够具体地、现实地参与到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等各个领域,广大人民的利益和愿望直接反映在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当中。而通过系统的制度构造和明确的程序设计,民主原则能够在具体的参与实践中得到现实性转化。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价值

第一,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最新概括。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富有生命力和创造力的民主,事关党和国家的前途命运和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建设规律的认识达到了新的高度。“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10](P11)更好协调和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保障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得到充分实现,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所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进一步丰富完善了社会主义民主的内容和形式,强调人民在国家和社会事务中广泛、持续、多形式的参与,能够保障人民充分表达政治意愿,更好满足人民广泛参与民主生活的要求。同时,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适应了广大人民群众行使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要求,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和问计于民、问需于民,真正做到有效回应人民诉求,切实解决人民生活所需。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客观要求。全过程人民民主体现在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覆盖国家治理的各环节,贯通全面深化改革各方面,旨在保障和实现人民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广泛权利,让人民真正成为国家、社会和自己命运的主人。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以高质量、高效能的民主实践提升国家治理现代化水平。“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就没有社会主义的现代化”[13](P168),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做摆设、图形式。推进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需要通过发展民主的方式,形成发展的动力、释放发展的能量。全过程人民民主将民主的价值目标、体制机制、实践手段等有效嵌入国家治理的各领域、各方面和各环节,即在中央、地方和基层等多层次,在政党、政府、社会等多主体,从立法、选举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方方面面的公共事务,通过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性作用,激发人民群众的创造活力,有效激活国家治理的“神经末梢”,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优势转化为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治理效能,不断厚植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内生动力。

第三,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应有之义。中国共产党百年来秉承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历经不懈奋斗,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带领中国人民在实现站起来的基础上实现了富起来再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跳出了治乱兴衰、循环往复的“历史周期率”。全过程人民民主主张人民群众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14](P13),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有持续参与的权利”[14](P13),做到充分反映人民的具体意志、具体想法,实现人民的具体利益。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必须回答的时代课题,是实现中民族伟大复兴不可缺少的民主基础和民主条件。

第四,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人类政治文明的新探索。“民主是全人类的共同价值,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不渝坚持的重要理念”[15]。当今世界正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给世界带来了极为广泛、深刻和重大的影响,造成了世界局部的失序、失范和持续的不确定性,加上新冠肺炎疫情造成的叠加冲击,各国民主政治面临着族群撕裂、政治极化、否决政治和民粹兴起等日益严峻的挑战,治理失效、社会失序严重困扰着当下的治理格局,人类需要更加多样化的、建设性的民主思维和民主实践。在国际格局面临深刻变化的形势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有效抓住了变局之“机”。全过程人民民主立足于人类关于民主的共同价值,时刻关注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重在建构有序的社会结构与动态的民主过程,有机地将整体利益与个体利益平衡起来,构建了以发展、稳定、权益为主轴的民主建设画卷,展现了“中国之治”的鲜明优势。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基础

民主从理想走向现实,最基本的依托就是建构起能够赋予民主行为者的制度遵循和行动规范。客观把握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结构、运作机理和程序安排,能够更好地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善和发展。

(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结构

制度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过程中发挥着民主资源整合和要素配置的基础性作用,民主功能的实现是民主制度运转的结果。全过程人民民主不是抽象空洞的政治话语,有着坚实的制度支撑。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政治原则。土地革命时期,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通过的《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苏维埃组织法》《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地方苏维埃暂行组织法(草案)》《苏维埃暂行选举法》等法律法规确立了苏维埃政权的民主制度。《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宪法大纲》规定的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要求“在苏维埃政权领域内的工人,农民,红军兵士及一切劳苦民众和他们的家属,不分男女,种族,宗教,在苏维埃法律前一律平等,皆为苏维埃共和国的公民”[16](P220),肯定了工农群众所享有的各项政治、经济权利,体现了民主、平等的原则。“苏维埃政府,便是革命的民众自己选举出代表,组织代表会议,做一般斗争群众的指导机关。”[17](P220)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高度重视民主政治建设,建立了具有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性质的“三三制”政权,实行以“三三制”为原则的参议会制度,即“在人员分配上,应规定为共产党员占三分之一,非党的左派进步分子占三分之一,不左不右的中间派占三分之一”[18](P742),实行议员和代表的直接选举。1941年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将“三三制”政策以法律形式肯定下来。1949年召开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共同纲领》明确规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新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来切实保证人民当家作主”[19](P75-78)。1954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根本内容,以宪法的形式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进行了正式确认。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主要制度载体。

第二,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作为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是从中国历史文化和传统中生长出来的新型政党制度。这种新型政党制度具有广泛代表性和利益共同性,“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代表少数人、少数利益集团的弊端”[20](P193),有助于人民根本利益的维护和实现;具有制度包容性和目标一致性,“有效避免了一党缺乏监督或者多党轮流坐庄、恶性竞争的弊端”[20](P193),有助于整合社会资源、形成发展合力;具有运行规范性和治理有效性,“有效避免了旧式政党制度囿于党派利益、阶级利益、区域和集团利益决策施政导致社会撕裂的弊端”[20](P193),有助于畅通多样化的民意表達渠道。邓小平强调:“共产党员谨小慎微不好,胆子太大了也不好。一怕党,二怕群众,三怕民主党派,总要好一些”[21](P271),鲜明指出了我国政党制度的特色。我国新型政党制度坚持以人民的需求为立足点,依靠平等对话、协商交流的方式凝聚共识、解决问题,更好畅通人民的利益诉求渠道,有效实现了执政与参政、领导与合作、协商与监督的有机统一,保障党和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

第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作为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有效保障少数民族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制度,“是完全适合我国国情的解决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22](P1834,是中国这样一个统一多民族国家的正确选择,更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制度依托,符合广大少数民族同胞的共同心愿。新中国成立以来,国家颁布或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等多部重要法律法规,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保障少数民族自己管理自己本民族和本地区事务、依法行使当家作主权利,在实现国家统一的同时保障各族人民享有广泛的民主权利。

第四,基层群众自治制度是我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性工程。基层群众自治制度能够有效实现广大人民群众对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参与、决策、管理与监督。为有效保障基层群众当家作主,依法建设好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国家出台并多次修改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通过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构建和运转,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得到有效尊重,切身利益得到切实维护,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国家与社会层面都得到充分体现。加州大学中国数据实验室开展的一项调查显示:“当受访者被问及更愿意生活在中国的政治制度下还是其他国家的政治制度下,选择中国政治制度的人所占比例在这一期间从70%增加到了83%。”[23]这也印证了中国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代表和维护最广大人民利益、得到人民群众充分认可的制度。

(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运作机制

良好的运作机制,是全过程人民民主持续稳定发展的基础。

第一,民主选举是人民行使当家作主权利的有效形式。土地革命时期,毛泽东认为必须使更多的工农群众积极参与苏维埃的选举,使他们认识到“苏维埃是群众自己管理自己生活的政权,选举苏维埃代表是群众最重要的权利”[24](P286)。1930年,闽西苏维埃政府筹备处颁发了中国共产党最早最实用的选举法律——《闽西工农兵代表会(苏维埃)代表选举条例》[25](P97),规定闽西红色政权所及之地,“年满16岁以上的劳动男女均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6](P159)。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在开辟并巩固抗日革命根据地的同时,继续寻求和探索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之路。1937年5月通过的《陕甘宁边区选举条例》,确立了“普遍、自由、直接、平等”[27](P129)的选举原则,并且将“直接选举的层级由乡一级提高到了县和边区一级,初步设计了一种不同于苏维埃模式的议会制民主模式”[28](P170)。从1938年到抗日战争结束,边区所属县、区、乡进行了普选,先后召开了参议员大会,选举产生了参议会常驻机构和政府机构[29](P24),从而建立了与人民鱼水相依的真正代表民意的各级政权。新中国成立后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规定了公民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妇女有同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0](P21),标志着公民和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宪法上有了根本支撑。

第二,全过程人民民主注重维护人民日常政治生活中持续参与的权利。在民主协商方面,毛泽东强调:“国家各方面的关系都要协商”[31](P325),“我们政府的性格,你们也都摸熟了,是跟人民商量办事的……可以叫它是个商量政府”,“你们有话尽可以讲”[32](P178)。周恩来指出:“新民主主义的议事精神不在于最后的表决,主要是在于事前的协商和反复的讨论”[33](P697)。通过在人民内部各方面进行广泛协商,运用民主协商的方式汇集意见,着眼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达到增进共识、凝聚力量的良好效果。“要让群众能经常表达自己的意见,在人民代表大会上,政协会议上,职工代表大会上,学生代表大会上,或者在各种场合,使他们有意见就能提,有气就能出”[21](P273)。在民主决策过程中,“如果没有民主,不了解下情,情况不明,不充分搜集各方面的意见,不使上下通气,只由上级领导机关凭着片面的或者不真实的材料决定问题,那就难免不是主观主义的,也就不可能达到统一认识,统一行动,不可能实现真正的集中”[34](P294)。通过各种形式及渠道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使决策全过程、各环节都向民众开放,让人民参与到公共决策的具体过程。在民主管理方面,保障人民行使民主管理权利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权利的显著标志。民主监督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环节,“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35](P1118),通过民主监督,人民群众能够以负责任的态度和敢为的民主监督意识,依法对国家各级代表机关和公职人员进行监督,确保党和国家权力始终为人民谋利益。

第三,合理的运作機制塑造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完善的政治形态,提供了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的现实基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中国共产党出台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的意见》《中国共产党农村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等法规制度文件,持续推进人民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人民当家作主的运作机制日益完善,全方位的人民民主运作机制得到完善。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党领导人民有效治理国家的有效形式,适应了“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10](P37)的要求,实现了对丰富民主的形式和民主渠道的扩展,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确保人民享有更加广泛、更加充分、更加真实的民主权利”[36](P9)

(三)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安排

全过程人民民主以实现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保持科学有序的运转状态,必须形成可操作的程序安排,确保所有的技术要素都不能少。规范合理的民主程序设计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内在要求。用法律的形式规定人民群众基本权利是中国式民主的鲜明特征,中华苏维埃政权成立之前,为了筹备全国苏维埃代表大会,颁布了《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选举条例》《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苏维埃区域选举暂行条例》《中国工农兵会议(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反动统治区域选举法公函》,以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了工农群众参加选举的选举比例、产生区域及选举程序等要求。选民登记、确定工农代表比例、划分选举单位、公布候选人名单、注意妇女当选等一系列具体措施,有效保障了民主实践的展开。延安时期,1941年通过的《陕甘宁边区各级参议会选举条例》详细规定了投票可根据各地情况采取“背箱子”“投豆子”“乍胳膊”[37](P212-213)三种方法开展,为保证更加广泛的选民参加选举,还设立了流动投票箱,这些措施使得陕甘宁边区参选率相当可观,如“陕甘宁边区的两次选举参选率达80%,一些地方更是达到了95%”[19](P74)。195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确立了适合我国国情的人大代表选举原则和制度。现行的选举法专门规定了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程序,如直接选举的投票组织方式,本着方便选民的原则,可以设立投票站或召开选举大会进行选举,“因患有疾病等原因行动不便或者居住分散并且交通不便的选民,可以在流动票箱投票”,还规定要求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选举时,“一律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法”、“应当设有秘密写票处”[38]

在领导人民进行革命、建设和改革的实践进程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总结正反两方面的经验,形成了一整套简便、易行、规范的民主程序,保证了全过程人民民主能够有效运转,“正式的、具体的程序和机制,能够保证制度落实”[39]。此外,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程序安排体现在于协商民主的建设之中,体现在立法、管理和监督的过程之中。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要求健全“选举制度和议事规则,完善论证、评估、评议、听证制度”[40](P11)。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规定,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41](P18)。全过程人民民主通过严格按照规范的程序技术,把人民民主理念转化为生动的实践,形成独具特色的人民广泛有序参与的体制机制,保障人民能够生动、具体的参与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全过程、各环节,让人民群众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在具体的参与实践中表达自身的意愿、发挥自身的作用,有效促进了人民民主的高质量运转,推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规范化、程序化和科学化。

三、新时代新征程持续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马克思指出:“不是国家制度创造人民,而是人民创造国家制度”[42](P281)。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既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内在要求,也将体现探索符合人类发展的民主形式的中国智慧。全过程人民民主必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地完善自己、发展自己。

第一,坚持将党的领导和人民当家作主有机结合起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首要政治前提就是要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决定着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命力,要牢牢把握党领导全过程人民民主这条主线,在各领域和各环节不断发挥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作用,确保党的领导作用在具体民主过程中得到有效发挥,保障党关于民主政治建设的理念、方略和目标得到切实贯彻,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理念、运行程序、规范要求等得到不断落实。同时,要高度重视并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继续提高党的领导法规制度的效力层级,巩固和加强党的领导地位”[43]。中国共产党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目的是为了造福人民,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过程中,要不断“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拓宽民主渠道,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落实到国家政治生活和社会生活之中”[10](P22),创造人民当家作主权利充分实现的具体形式,“使人民有更多的民主权利”[44](P9),为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高质量运转增添动力。

第二,坚持将高扬民主共同价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国特色结合起来。“民主同样是各国人民的权利,而不是少数国家的专利”[45](P6)。人类的政治发展不是单向的、线性、简单的,而是多样化的、曲折的、丰富的。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把高扬人类民主政治的共同价值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特殊价值结合起来。一方面,要在尊重世界民主多样性和特殊性的基础上高扬人类在民主的共同价值,始终坚持民主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发展潮流,要看到全过程人民民主和西方民主有很多相通之处,他们都强调依法保护人的自由和尊严,都重视对权利运行的监督和公开透明的要求。要高扬人类民主政治的共同价值,尊重每个人自由而全面的发展,维护人民福祉。另一方面,要客观认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历史情境,持续关注广大人民群众的民主参与,发展富有真实性、广泛性和有效性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努力画好民心民意同心圆。同时,从人类政治文明发展出发,积极向国际社会传播中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理论、制度与经验,“为解决人类问题贡献中国智慧和中国方案”[46]P152

第三,坚持将制度的建构和制度建设经验的总结结合起来。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顺应广大人民群众民主诉求的生动体现,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行走深走实,要把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构和制度建设经验的总结有机协调统一起来。制度是管根本、管长远的,缺乏现实制度支撑,民主就没有根基,要坚持用制度为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保障。要着眼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要求,通过制度规范将人民意志与国家意志结合起来。要着力坚持和完善符合人民利益、代表人民利益、维护人民利益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更好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解决民主实践中矛盾突出和深层次的困难问题。要及时总结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的实践经验,通过改革创新破除阻碍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建设过程中的不合理因素,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层面所得来的具体经验及时凝练上升为制度成果,构建起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制度体系。要积极关注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难点、痛点和堵点问题,及时把群众关心关切的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事项提上制度安排日程,增强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及时性、系统性、预见性、有效性和稳定性。

第四,坚持将吸收人类政治文明有益成果与保持自身民主探索独立性结合起来。民主的实现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必须创造性地形成适合自身历史文化与传统的民主形式。我们“不能要求有着不同文化传统、历史遭遇、现实国情的国家都采用同一种发展模式”[47],多样性是人类政治文明魅力所在。只有实施具有竞争性的政治制度模式,并不断创新民主模式和提升民主效能,才能保持民主制度不断向前发展。发展好全过程人民民主是走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道路的重要表现,要在寻找适合自身国情的民主发展目标、模式和实现道路的基础上,站在人类政治文明的高度,积极树立世界眼光,主动拓展国际视野,善于吸收人类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同时,要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的原则,始终保持民主建设、民主探索和民主发展的独立性,选择和建构适合自身国情的民主发展道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扎根中国大地、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成果、独立自主实现国家发展的大政方针必须长期坚持”[48](P6)。推進全过程人民民主应坚持实事求是的态度吸收借鉴发达民主政治模式的有益成果,融会贯通,促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在交流互鉴、在求同存异中实现高质量发展。在学习借鉴的过程要坚持取长补短和独立自主的原则,“决不能脱离中国具体实际而盲目照抄照搬”[49]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理论的,更是实践的,其鲜明的导向就是立足实践并在实践中发展完善。适应新时代民主政治建设的新要求,深入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可以在立法民主、协商民主和基层民主等若干方面实现重点突破,实现纲举目张的重要作用。立法民主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组成部分。立法是国家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创造更多条件让人民群众充分参与立法过程是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应有之义。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充分践行科学立法、民主立法和依法立法的要求,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要求落实到立法工作的具体环节。例如,基层立法联系点的建设构成了人民群众参与立法工作、回应人民群众法治需求的制度化形式。“截至2021年7月,全国立法联系点扩大到22个,涉及21个省(区、市),覆盖2/3全国省份,辐射带动各省、设区的市立法联系点如雨后春笋般发展”[50],实现了立法工作飞入寻常百姓家。协商民主是我国人民民主的重要形式。推进协商民主,重点要实现政党协商、政协协商和基层协商的新突破,不断拓展协商空间、深化协商议题、扩大协商覆盖面,彰显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独特价值。基层民主与群众的联系最直接、最广泛,是“人民当家作主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51](P30),构成了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础和重要切入点,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发展的“最后一公里”,也是“靠前一公里”。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要坚持尊重基层群众的首创精神,大力推进基层民主建设。“基层民主越健全,社会越和谐”[52]

作为中国共产党在开辟中国式现代化道路上的伟大创造,全过程人民民主坚守了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要求,真正广泛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真实反映了我国人民当家作主的本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不断向前发展注入了强劲动力,向世界展现出“中国之治”的独特优势。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一项整体工程、长期工程,要坚持和加强党对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民主集中制,遵循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规律,把握好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时代和实践要求,不断焕发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机与活力,为促进全人类政治文明的进步作出更大贡献。

全过程人民民主要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以让老百姓过上好日子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补齐民生保障短板、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推进社会治理创新,具体地让每一个人都都有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民主是人类共同价值。东方的民主、西方的民主,大国的民主、小国的民主,单一民族的民主、多民族的民主,都是民主共同价值的具体实践、具体探索。但民主又是特殊的,不同地域、不同国家、不同民主,不同发展阶段,民主的制度结构、程序设计、观念文化都是不同的,各个民族都将走向民主,但每个民族的走法是不同的。不存在纯粹单一的民主模式,只存在共同价值规范下的多样性的民主探索。

全过程人民民主是有理论指导的制度实践。民主理论确立民主的价值、民主的原则、民主的制度构造等,但民主要成为信仰、具有吸引力,还需要使价值有具体的支撑,使原则能够落地。现实的民主,实践的民主,是依靠结构化制度、持续性运作的民主。有理论指导的民主,是有方向的、有遵循的、有序的民主。有实践的民主,则是鲜活的、充满生机的、能够为理论发展提供强大生命力的民主。

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N].人民日报,2021-11-17.

[2]列宁全集(第三十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

[3]商红日.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机理研究[J].统一战线学研究,2021,(5).

[4]韩  震.全过程民主制度保证了中国道路的成功[J].社会主义论坛,2019,(12).

[5]陈周旺.全方位民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理论体系与制度选择[J].学术月刊,2020,(2).

[6]桑玉成.拓展全过程民主的发展空间[J].探索与争鳴,2020,(12).

[7]唐亚林.“全过程民主”:运作形态与实现机制[J].江淮论坛,2021,(1).

[8]涂成林.习近平坚持人民主体地位的理论阐释与实践建构[J].广东社会科学,2021,(6).

[9]张爱军.全过程人民民主与民心政治[J].党政研究,2021.

[10]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11]毛泽东著作专题摘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03.

[12]毛泽东选集(第四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3]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14]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

[15]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N].人民日报,2021-10-15.

[16]中华苏维埃共和国法律文件选编[M].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1984.

[17]瞿秋白文集:政治理论编(第五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

[18]毛泽东选集(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

[19]赵中源.论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20]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文件[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21]邓小平文选(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22]十三大以来重要文献选编(下)[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3.

[23]调查:中国民众对中国共产党的满意度和信任度上升[DB/OL].[2021-06-15].

https://politics.gmw.cn/2021-06/15/content_34924310.htm.

[24]毛泽东文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

[25]耿显家.共产国际与中国苏维埃政权[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0.

[26]黄宏、林仁芳.古田精神[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27]陈俊.政党与立法问题研究——借鉴与超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

[28]秦立海.从共同纲领到“五四宪法”:1949-1954年的中国政治[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29]张春生.代表法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2.

[30]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4.

[31]毛泽东年谱(一九四九—一九七六)(第二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3.

[32]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3]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二十六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34]毛泽东文集(第八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35]赵云献.毛泽东建党学说论(下)[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

[36]习近平.在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8.

[37]建党以来重要文献选编(1921~1949)(第十九册)[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1.

[38]中华人民共和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DB/OL]. [2020-11-19].http://www.npc.gov.cn/npc/c30834/202011/2592e6f7bc0c46f19b5af09136efacab.shtml.

[39]陈家刚.中国共产党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百年历程及基本经验[J].同济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21,(3).

[40]习近平.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 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9.

[41]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5.

[4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一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6.

[43]王冰冰.中国共产党党的领导法制度建设的百年进程与基本经验[J].学习与探索,2021,(10).

[44]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邓小平同志重要谈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7.

[45]习近平.加强政党合作 共谋人民幸福——在中国共产党与世界政党领导人峰会上的主旨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46]曲青山.中国共产党百年辉煌[M].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

[47]弘扬丝路精神,深化中阿合作——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的讲话[N].人民日报,2014-06-06.

[48]習近平.在纪念孙中山先生诞辰15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6.

[49]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N].学习时报,2012-05-28.

[50]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立法联系点增至22个 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DB/OL]. [2021-09-24].https://cn.chinadaily.com.cn/a/202109/24/WS614d3717a3107be4979ef50d.html.

[51]胡锦涛.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 为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而奋斗——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7.

[52]习近平.基层民主越健全,社会越和谐[J].党政干部文摘,2006,(11).

责任编辑:王篆

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Contemporary Values, Institutional Foundation and Implementation Possibilities

Chen Jiagang, Qu Zheng

Abstract: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is hailed as a new theoretical development in Chinas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s following the Partys 18th National Congress. It is the practice and exploration of the CPC on the new form of human political civilization under the great changes that have not been seen in a century,the realistic logic of promoting the modernization of national governance and the inherent demands to realize the Chinese Dream of great national rejuvenation. Over the past hundred years, 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has solid institutional support, standardized operation mechanism and specific program design. It is the most extensive, real and effective form of democracy. It not only highlights the remarkable characteristics of Chinas socialist democratic political development, but also highlights the common values of all mankind.To promote 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from a new historical starting point, we should adhere to the unity of the Partys leadership, the peoples ownership of the country and the rule of law, and actively promote it in a targeted, step-by-step and focused manner in order to meet the peoples yearning for a better political life in the balance between ideal and reality, universality and particularity, and system and practice.

Keywords:the whole-process peoples democracy, electoral democracy, deliberative democracy, democratic procedur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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