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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会馆非彼会馆

2022-02-15袁家方

北京纪事 2022年2期
关键词:会馆士人科举

袁家方

一词多义,在汉语中是常见的现象。会馆这个词也是这样。今天一说到“会馆”,可能指的是餐馆、酒店,或者住宅区里,供人们聚会的会所等等。

明清时期北京的“会馆”一词,不但是和今天的意思大相径庭,可称是古今异意,便是当年,也所指不一,即士人会馆与商业行业会馆,都称为会馆。但若做比较,二者产生和发展的社会制度背景、服务的对象,以及创建与管理的方式方法等,堪称大相径庭,迥然不同。

士人会馆是封建王朝官僚制度的产物。其最初发生,在于为在京官员的聚会之所,而后,加入服务科举的功能,进而,为科考试子服务的功能凸显,于是,“平时则以聚乡谊,大比之岁,则为乡中试子来京假馆之所,恤寒畯而启后进也。”(《闽中会馆记·陈宗蕃序》)体恤出身寒微的人才,为他们在京科考的生活、学习与应试提供支持和帮助,士人会馆就转化成了“试子会馆”。有人说,“京师之有会馆,肇自有明。其始专为便於公车而设,为士子会试之用,故称会馆。自清季科举停罢,遂专为乡人旅京者杂居之地。其制已稍异於前矣。”(《闽中会馆志》,李景铭,民国三十二年(1943),程树德 “序”)

考试取士,从隋唐经宋元明,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9月2日废除科举,延续1300余年。

科举作为国家重要的政治制度,有从中央到地方官方的提倡、鼓励、支持和保障,加之全社会的普遍响应,两相互激互励,形成了激发全社会奋发向上,读书求学,“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精忠为国的氛围力量。于是,金榜题名、连中三元、父子状元、五子登科,成为人们普遍的敬仰、向往和追求。

陈独秀先生曾经参加过在南京举行的江南乡试,他在写于1937年的《实庵自传》中说:

“因为那一时代的社会,科举不仅仅是一个虚荣,实已支配了全社会一般人的实际生活。”“我的母亲虽然没有受过任何教育,当时传统的‘忠孝节义’之通俗教育标语,她是知道的,我很感谢她从来不曾拿这些标语教育我们,她对于我们之教育,是考科举,起码也要中个举人,替父亲争气。” (《陈独秀文章选编》下册,陈独秀著,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编辑、出版,1984年6月第1版,第556—557页)

科举制度,影响及于全国。一人中举,不但个人命运发生根本的变化,还带来家庭、家族、乡里的荣耀。这荣耀,既有政治也有经济上的。倘若高中进士,更是声达天庭。科举由此不仅成了试子个人的人生奋斗,还成了家族、地方共同的奋斗目标。一种称为“宾兴”的社会公益组织形式随之出现。

所谓“宾兴”,源于《周礼·地官·大司徒》“以乡三物教万民而宾兴之”。这是说,大司徒所掌职责之一,是以六德、六艺、六行来教化民众,并从中选拔贤能之士。宾兴,就是隆重如待宾客一般地将贤能举荐周王。在科举时代,宾兴一词有多种含义,如代指科举,代指乡试,特指欢送科举生员的礼仪,以及地方财政中预算性科举经费,等等。其中,还有专指地方社会资助科考的教育公益基金,并将支持应试、入学、登科的机构称作宾兴。

《清代科举宾兴史》一书“序”中称:自宋代以来,一些家族便开始设立义庄资助子弟应举,而地方官员或地方士绅也多有设立进士庄、贡士庄、兴贤庄、宾兴庄等社会性公益基金组织以资助本地士子赴考。到了清代,宾兴臻于繁盛,且日益超出家族公益的范畴,各地尤其是南方诸省普遍设立宾兴组织,以支持本地的“读书种子”。宾兴的名称五花八门,除了最常见的宾兴田、宾兴会、宾兴馆以外,还包括科举田、科试路费田、童试卷资田、乡会试卷资田、乡闱卷资田、应科甲田、科举仓、乡会仓、科举店、科举公租、科费、闱费、科举卷资、偕计费、公车费等,名目繁多。清代科举宾兴作为一种公益组织曾普遍存在于全国各地,在资助和鼓励士子读书应举方面起到了重要的作用。(《清代科举宾兴史》,毛晓阳著,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1月第1版,“序”)

便是普通百姓,也对士子们伸出援助之手。《清代名人轶事》中“方敏恪轶事”就讲述到安徽桐城方观承上京赶考,在扬州宝应盘费罄尽,又值岁暮,寒风栗烈,衣履破敝,虽有亲戚,但豪门难进,还受了仆役的讥讽奚落。饥寒交迫中,遇到屠户胡老先生的接济,不但酒肴款待,还为他置备服装被褥,临行,又赠钱四千。后来,方观承官至直隶布政司,派人以千金报德,并要接胡老先生到署中,没想到胡夫妻身殁已久,其女适谁氏子,亦不知所终。(《清代名人轶事》,葛虚存原编,琴石山人校订,马蓉点校,书目文献出版社 1994年9月北京第1版,第279—281页)类似故事,在一些明清笔记及文学戏剧作品中,多有记述。

所有对科考士子的襄助,自然会延展到他们的进京应试。士人会馆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产生。

北半截胡同仅存浏阳会馆

清道光丙戍年(1826)的《山阴会稽两邑会馆记》称:“古者征举至都,国中有馆舍以处之,厥后名存實更,诸馆皆系于学,其入馆也有常数。明时,乡贡士及庠生之优者,皆令居太学,学舍不能尽容,多馆于其乡在朝者之邸第,未闻立馆以萃试子者。自举人不隶太学,而乡贡额加广,于是朝官各辟一馆,以止居其乡人,始有省馆,既而扩以郡,分以邑,筑室几遍都市,是不徒夸科目之盛,竞闾里之荣,特虑就试之士离群废学,有以聚而振之也。”(《北京会馆档案史料》,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出版社出版1997年12月第1版,第1322—1323页)

这是说:古时候对举子进京会试,都城是有馆舍安排的。后来邸舍的名字虽在,但实际却发生了变化,即都隶属于太学了。明代时,乡贡士和庠生中优秀者,可以居住在太学的学舍。其他人就借居在同乡在京官员的家里,没有听说专门设立会馆容纳试子的。自从举子不隶属太学,而乡贡额增加,朝中官员专门创立会馆,以为同乡举子居处,于是开始有了省馆,再拓展出郡馆、邑馆,会馆由此遍及京城。单独或者二三人散居在京城,不利于试子们备考。创建会馆,不是在于在京城炫耀自己省份郡县举子的数量之众多,于其他各省地争竞闾里的荣光,而是特别从试子们的角度考虑,会馆使他们聚集在一起,以造成激励、振奋的环境和氛围,以利于他们的备考和应试。

番禺会馆

绍兴会馆

至于商业行业会馆,其产生和发展,是在经济领域,不是在政治领域。《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的“前言”中言:到了明清时代,北京不仅是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而且,已是我国北方经济中心,随着封建城市经济的发展,商品流通的扩大,北京的工商业也更加繁荣起来。工商业者,为了维护本身利益,防止同业竞争,排除异己,纷纷成立了具有行会性质的会馆、公所和公会。(《明清以来北京工商会馆碑刻选编》,文物出版社出版1980年6月第1版,前言)

仙城会馆,以广州别称“仙城”为名。据《创建仙城会馆记》所载会馆简章中说:“本馆自重修后,初拟改用堂名,不欲用会馆二字免与各省公立之会馆相同。盖本馆为私人合资所成立,与各省会馆由公众募捐而成立性质迥殊,名称应别。后由同人议定,以既在仙城会馆原址建立,仍以保留旧名为宜。况查康熙五十四年创建会馆之碑文,首句即云:称会馆者何为也,为贸迁有事,祃(mà)祀燕集之所也。可见前人命名会馆之意,已表明与公立之会馆性质不同,惟应将用会馆二字之意义于章程中详细说明,俾免后人误会。” (《中国工商行会史料集》,彭泽益主编,中华书局1995年1月第1版,第616—617页)可见为同行的商务活动服务,是商业行业会馆建立与存续的目的。只是因为前人创立之时,用了会馆一词,仙城会馆重修后,才保留了老的堂名,但在章程中,又特别予以说明,“俾免后人误会”。

士人会馆的创建,绝大多数是在京官绅或捐宅院为会馆或集资购置房产为会馆,少数有家乡人的捐资。

福州会馆就是明万历朝重臣、政治家叶向高(谥文忠,1559-1627年,福州府福清(今福建福清市)人)捐宅为馆的。据《闽中会馆志》记载,会馆的中院设专门的神堂,供奉高二尺馀的叶文忠夫妇塑像,还塑有侍从,形成一组立体的“神像”,以示后人对乡贤,尤其是会馆捐建者的敬重。

据《闽中会馆志·陈登澥序》,从明至清,福建就有明万历叶向高、清康熙朝李光地、乾隆朝蔡新等三相国,乾隆朝陈望坡尚书、枢部(兵部主事,官级正六品)黄叶菴、中翰(内阁中书,官级从七品)陈鸿亭及商人段谭波等七人“舍宅为馆”。其中,来自商人段谭波不但捐出宅院为龙岩会馆,还曾周济过一个三试不第的福建举子,“段邀住其家,厚遇之。三年竟入春闱,厚仕某省,屡招段,思有以报,段曰,汝好为官,吾自为商,足矣。”这位段先生真是活得明白。

各地在京官员捐资兴建会馆的,如归德会馆,“为河南省归德府及所属永城、虞城、夏邑、柘城、宁陵、睢州、考城、鹿邑等九邑旅平先贤所置”;广信会馆,“由江西省广信七邑(即江西省上饶、玉山、广豊、铅山、弋阳、贵溪、横峰等七县)旅平同乡捐款建立,定名为广信会馆” ;广州七邑会馆,“清乾隆三十五年,由七邑旅平人士集资建筑,以便七邑人士来京应考居住。”(资料来源:《北京会馆档案史料》,北京市档案馆编,北京出版社1997年12月第1版)

还有乡人捐款在北京建会馆的。泾县会馆就是一例。

长巷下头条的泾县会馆,“百余年来,虽迭经修葺,而邑中人文鼎盛,每间岁应京兆及礼部试者肩接而踵集,馆屋至不能容,则往往寓于他所。于是同人慨然有更置之意。”1811年(清嘉庆十六年)会试后,“公车诸君归而遍谂邑中,邑中诸族姓莫不慷慨乐输。得白金以两计者万有奇。遂邮书京师,购得南横街屋三所六十余间为馆屋;又于馆东及兵马司后街各买屋一所,取其岁赁所入为公事费。于是称今之所置为新馆,而曩所有者为旧馆。吾泾遂复有新旧两馆矣。”(《北平泾县会馆录汇辑》,周向华、张翔点校,安徽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12月第1版,第29页)

这是说泾县每隔年进京科考的举子人数众多,以至远超出会馆容量。1811年会试后,经举子们回乡呼吁,泾县诸族姓捐银万余两,购买了南横街三个院落做新馆,又买下馆东及兵马司后街各一所院子以为出租,租金做会馆日常开销的支持。由此,长巷一区改称为“老馆”,南横街所置则称“新馆”。这一说法绵延至今。

商业行业会馆由同乡或同行商人集资创建。

例如,银号会馆正乙祠,就是浙江绍兴钱号商人“各出所有,量力资助”而集资兴建的。

比较士人会馆与商业行业会馆,前者的创建,或为官员捐宅,或为官员集资。官员所捐资金,来自他们的俸禄,即如今天的工资;后者的创建,则来自商人们的集资,资金来源于经商所得。

无论士人会馆还是商业行业会馆,都制定有公同议定的规约以为管理依据。从二者所定规矩,也可见他们的截然不同,甚至,互不相容。

道光间编纂的《重修歙县会馆录》收录的《嘉庆十年(1805)公议条规》中明确规定:“会馆原为公车及应试京兆者而设,其贸易来意自有行寓,不便于会馆居住以及存贮货物,有失义举本意。”

而商业行业会馆的仙城会馆,其章程中则明确规定:“称会馆者何为也,为贸迁有事,祃(mà)祀燕集之所也。”“本馆为私人会议之所,无论何人,不能寄居或暂时借寓。” 由山西商人集资所建的“云山别墅”,建于清嘉庆年间(1796-1820年),位于西城区下斜街1号(旧为路西一号) 。其光绪二十六年(1900)所定规条则规定:“新馆为吾乡祀神讌会公所,其京外文武各官引见当差,及文武乡会试公车概不准居住。”

由此可见,士人会馆是要住人的,所住为来京官员就乡会试举子;商业行业会馆是“祀神燕集公所”,是不接待住宿的。

另外,士人会馆不允许商人入住,即便会馆是由商人出资兴建;而商业行业会馆则不准官员及文武乡会试公车居住。你不许我,我不许你,泾渭分明。所以如此,概因士人与商人二者的身份、社会地位、生活方式等等,都有不同使然。更何况,对于士、商各自的行為举止等,官方还有相关的法规政令。

谈及北京明清时的城市文化,一般划分为皇家文化、士人文化与平民文化三个类别。依此,士子会馆所承载的,当属于士人文化;商业行业会馆则属于平民文化,或者其亚文化的城市商业文化范畴。明乎此,更使我们理解:此会馆真的不是彼会馆了。

总是怀着忐忑不安的心境写北京的历史文化。

北京的文章不好写。有根有据、扎扎实实,就是努力的目标,也是基准。

竭尽努力就是。

还请各界横挑鼻子竖挑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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