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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女性主义视角看汉乐府民歌中的女性形象

2022-02-13解欣怡

青年文学家 2022年35期
关键词:歌辞汉乐府罗敷

解欣怡

“感于哀乐,缘事而发”的汉乐府诗歌较为真实地反映了汉代社会各阶级人民的生活境况,其中的女性形象更为我们展现了一幅汉代女性生活的百景图,反映出女性在政治、经济、家庭等多个领域的地位及丰富的情感活动。从女性主义视角对汉乐府中的女性文本进行分析,能够使我们深刻地理解女性书写中的女性主体意识与隐藏在其中的男权意识,从而更好地对男权社会下的女性生活境况进行观照。本文从两个方面出发,一是对汉乐府中出现的女性形象进行分类阐述,从不同的女性形象出发对汉代女性生活境况及情感活动进行展示;二是从汉乐府中提炼出外界对女性价值的评判标准,以此获悉女性在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及受封建礼教束缚的程度,并结合汉代社会状况,分析形成汉乐府女性形象的现实原因。

一、汉乐府中的女性群像

汉乐府对女性形象的展示丰富多彩,描写女性的角度也多种多样,如家庭生产生活、对爱情的追求、女性内心世界、汉代妇女问题等等。这些题材的歌辞为我们了解汉代女性生活处境提供了生动素材,其中所描绘的各种女性形象也成为汉代女性们的缩影,反映出那个时代女性的鲜明特征。

(一)向往自由平等的爱情,大胆追求、敢爱敢恨的女性

相比恋爱自由的先秦时期,秦汉时期已经建立了较为成熟的婚姻制度,中国延续千年的家庭伦理体系逐步成型。汉代男女婚嫁之事往往决定于家中长辈,一方面造成了对自由恋爱的束缚,使得这一时期反映男女情感的民歌多集中于婚姻、家庭等方面,而单纯反映恋爱情愫的诗歌流传甚少;另一方面,对美好爱情的向往在封建礼教的压制下越发强烈,显示出女性对爱情的渴求与执着。

上邪!我欲与君相知,长命无绝衰。山无陵,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

—汉·佚名《上邪》

诗中,女子将炽热情感大胆袒露,体现出对爱情义无反顾的追求。如果说先秦时期诗歌中爱情是自由而愉快的,那么《上邪》中女子对爱意的表达则是一壶热烈奔放的烈酒,荡气回肠。正因其环境受到封建伦理制度的束缚,女子对爱情的诉诸才会在与外界压制下显得越发有力和激昂。女子在与命运对抗的过程中尽显“我命由我不由天”的信念,对爱情的呼唤更体现出欲图冲破外界束缚的趋势。

“有所思,乃在大海南。何用问遗君?双珠玳瑁簪,用玉绍缭之。”(佚名《有所思》)汉乐府中的女子在恋爱中的主动追求大胆而热烈,即使心上人远在天涯,仍念念不忘,以信物作爱情之明鉴。当听闻相知相爱的心上人有了二心,更不会屈尊挽回,而是挥利剑斩情丝。“闻君有他心,拉杂摧烧之;摧烧之,当风扬其灰。从今以往,勿复相思!相思与君绝!”既显示出对忠贞不渝的爱情的坚守,又体现出女子在恋爱关系中的独立人格与尊严。

“闻君有两意,故来相决绝。今日斗酒会,明旦沟水头。躞蹀御沟上,沟水东西流。凄凄复凄凄,嫁娶不须啼。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相比《有所思》中女子纵情挥洒的愤怒,这首《白头吟》平添一分深沉,作者即使知晓曾经相爱的人心已在他处,即使自身情愫依然未了,却压抑悲愤,以平缓而理性的语调说明自己忠贞的情感、“相决绝”的决心与“愿得一心人,白头不相离”的理想,哀伤婉转却并无弃妇之幽怨,反而其爱情宣言情深绵绵,成为千古痴情之绝唱。

同时,在风俗淳朴的民间,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规训尚未渗透,于是出现类似于“于是时也,奔者不禁”(《周礼·地官司徒·媒氏》)的男女自由相合之风。“江南可采莲,莲叶何田田,鱼戏莲叶间,鱼戏莲叶东,鱼戏莲叶西,鱼戏莲叶南,鱼戏莲叶北。”汉乐府中的《江南》一歌,以“鱼”喻男子,“莲”为女子,展现了一幅男女嬉游的欢愉之景。

(二)拥有美好品德与智慧的女性

汉乐府中还有一类女性,她们拥有美好的品德与智慧,不慕荣华、不畏强暴,在强权面前用智慧维护个人尊严。《陌上桑》的罗敷面对使君的调戏巧妙婉拒,“使君自有妇,罗敷自有夫”,暗中谴责使君的不端行为,也表达自身对忠贞的坚守。而后,罗敷继而通過一番对丈夫的夸耀,暗示使君自己有权势加身,使君听之便更不敢轻举妄动了。罗敷的夸夫之辞,实有可能是编造出的。萧涤非说:“罗敷答词,当作海市蜃楼观,不可泥定看杀……作者之意,只在令罗敷说得高兴,则使君自然听得扫兴,更不必严词拒绝。”(萧涤非《汉魏六朝乐府文学史》)危急情形下想出如此对策,足见罗敷之智,既保全了自身,又不至于得罪使君惹祸上身。

如果说罗敷以丈夫为依托婉拒使君,尚有以权贵相恐吓的意味,那么《羽林郎》中胡姬则是用义正词严的方式捍卫自身清白。面对霍家奴的调笑,她先是以礼相待,看到霍家奴步步紧逼,她不惜以死相威胁。“不惜红罗裂,何论轻贱躯!”其反抗权贵、不畏强暴的姿态刚烈而正直。激烈反抗过后,胡姬更晓之以理,委婉表示拒绝之意,“人生有新故,贵贱不相逾”,表达愿从一而终的操守与品格。

(三)婚后生活不幸,命运悲惨的女性

汉代对外征战频繁,男子常被征兵,被迫离乡奔赴战场,女子则留在家中。与爱人分离的愁苦,独自背负家中生产生活的压力,让女性生活更为艰难,承受着精神与身体的双重负担。“小麦青青大麦枯,谁当获者妇与姑。丈夫何在西击胡。”(佚名《小麦童谣》)“高田种小麦,终久不成穗。男儿在他乡,焉得不憔悴。”(佚名《古歌》)在男耕女织的经济模式下,男子的缺失带来了家中妇女极大的负担。同时,精神上的空缺也难以填补,使得女子对男子的牵挂日益深重。“天寒知被薄,忧思知夜长。”(《古乐府》)“青青河畔草,绵绵思远道。”(《饮马长城窟行》)思念之情跃然纸上。

在汉代家庭伦理观念中,女子大多依附于男子,为家庭关系中的从属者。《冉冉孤生竹》中言:“冉冉孤生竹,结根泰山阿。与君为新婚,菟丝附女萝。”女性被比作“菟丝”“孤生竹”,男性则为其依附生长的树木与“泰山”。汉代女性地位明显下降,女性活动空间大多限于家庭,所谓“男不言内,女不言外”(戴圣《礼记·上》)。女性在家庭之中往往听从于男子、长辈支配,自身生命、自主意识受到压制,难以掌控自身命运,故而妇女被弃成为一个普遍现象。例如,《古诗为焦仲卿妻作》中的刘兰芝,她“十三能织素,十四学裁衣。十五弹箜篌,十六诵诗书”,绝非无教养的粗鄙之妇,却因婆婆不悦将其废弃,表现出女性在家庭中难以拥有自身话语权与决定权。

(四)男性视角下的女性书写

还有一类在诗歌中出现的女性形象,并不是为了体现女性自身情感与生活,而是男性作者借女性的某些特殊属性来表达自身的愿望或志向,此时歌谣中的女性人物往往成为一种意象而非被赋予生命自主意识的人,是一种趋于“物化”的存在。钱志熙在《汉魏乐府的音乐与诗》中说:“在文人的作品里,女性要么作为礼教的承负者出现,要么作为体现男性情爱观及情欲意趣的性别角色出现。这种女性题材的狭窄化,是礼教及男性统治的文化共同作用的结果。”

如张衡作《同声歌》实为借女性书写表达自身意志:“不才勉自竭,贱妾职所当。绸缪主中馈,奉礼助蒸尝。思为莞蒻席,在下蔽匡床。愿为罗衾帱,在上卫风霜。洒扫清枕席,鞮芬以狄香……乐莫斯夜乐,没齿焉可忘。”借女子尽心尽力服侍丈夫来表达自身愿以忠德服侍君主之意。

还有以女子被弃表达君主不遇,有志不得施展的悲愤,繁钦《定情诗》正有此意。歌辞叙述了女子从与心上人相遇,一心一意侍奉男子左右,并以华丽衣着与装饰报答男子知遇之恩,直到最终被抛弃的全过程。《乐府解题》中说:“言妇人不能以礼从人,而自相悦媚。乃解衣服玩好致之,以结绸缪之志,若臂环致拳拳,指环致殷勤,耳珠致区区,香囊致扣扣,跳脱致契阔,佩玉结恩情,自以为志而期于山隅、山阳、山西、山北。终而不答,乃自伤悔焉。”将本歌辞视为表达女子纯粹情思的作品,然而结合作者繁钦生平,也有学者认为其思想实质是为以女子被弃自喻,表达自己从被明主赏识却期而不至的全过程。学者马宝记在《繁钦及其定情诗》一文中认为,“这篇诗作是作者晚年对一生经历回忆,是作者有志不得施展的沉愤哀唱”。

如果说以女性的境况自喻,尚是关注女性的生活状态与情感,并且与自身情感形成了互通性的观照,那么还有一种歌辞,其只关注到了女性的外形,并且将其平面化、脸谱化,所书写的女性是泯灭了主体性的,如《琴引》:

舒长袖似舞兮乃褕袂何曼。奏章而却逢兮愿瞻心之所欢。借连娟之寒态兮假卮酒酌五般。泣喻而妖兮纳其声声丽颜。长㯓兮叹曰骑。美人旖旎纷嬆。枻霜罗衣兮羽旄。夜褒圭玉珠参差。妙丽兮被云髾。登高台兮望青挨。常羊啖还何厌兮归来。

《琴引》对女性的描写,无论是对其美好外貌的歌颂还是对华美身姿的赞扬,其目的并非书写真实女性的生活,而是出于对女性容貌、服饰的玩赏,具有满足男性娱乐审美趣味的目的。歌辞中的女性形象是被“物化”的。“美酒佳人”在中国古代作为奢侈华贵生活的“标配”,历来受潇洒风流人士追求,歌颂佳人的乐曲自然不在少数。然而,此时的“佳人”们并不是作为“人”来书写,而是成为和“美酒”同等的物品,是一种享乐的标志。在以男性审美建构的社会中,“佳人”们为满足男性的娱乐审美需求,不得不花费大量时间精力修饰自己以取悦男性,甚至从事畸形的职业。然而,她们在男性眼中却只是寻欢作乐时的玩伴,当男性统治者因沉迷享乐而疏忽政事时,她们还需承受“红颜祸水”的谴责。

二、汉代对女性价值的评判标准

(一)生育价值及从事家庭经济生产劳动价值

在男耕女织模式下的家庭经济生活中,女性所从事的“纺织”自然是不可或缺的,它不仅关系到家庭能否衣食饱暖,还是国家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故而纺织在汉代成为评判女性社会及家庭价值的重要标准之一。《相逢行》与《长安有狭斜行》对汉人理想生活进行了描述,其中有“大妇织绮罗,中妇织流黄”与“大妇织绮纻,中妇织流黄”二句,皆是对妇女纺织情形的描述,由此可见妇女的纺织能力是维持家庭和谐的重要基础。相反,如果妇女的纺织能力不尽如人意,未能达到家庭中长辈的标准,则很有可能受到责备,甚至被弃。《古艳歌》中的“孔雀东飞,苦寒无衣。为君作妻,中心恻悲。夜夜织作,不得下机。三日载匹,尚言吾迟”,妇人日夜纺织劳作,却仍未达到长辈或丈夫的要求,为此心中悲戚不已。

除此之外,在家庭之中,妇女的生育能力也是作为评判其价值的重要標准。中国自古以来便重视子嗣的继承,有“多子多福”之说。《列女引》中赞美楚庄王妃樊姬之德,言其“忠谏行兮正不邪,众妾夸兮继嗣多”。其中,设法使庄王多子嗣便是其“德”的重要因素。相反,如妇女出嫁后不能生养,则会面临被冷落抛弃的境遇。《别鹤操》背后的故事便是因妇人无子被弃引发的夫妻分离。“将乖比翼兮隔天端,山川悠远兮路漫漫,揽衣不寐兮食忘餐。”《古今注》中说:“《别鹤操》,商陵牧子所作也。娶妻五年而无子,父兄将为之改娶。妻闻之,中夜起,倚户而悲啸。牧子闻之,怆然而悲,乃援琴而歌。”可见妇女在家庭中的命运往往受长辈所控,如不能生育,长辈便会擅自为其夫改娶,这样一来,恩爱夫妻相别离的现象便屡见不鲜。

(二)女性品德及智慧

汉代对妇女品德的集大成作品可以说是西汉刘向编撰的《列女传》,从不同方面对妇女品德进行了阐述,较为集中地反映了汉人的妇女观。全书共分为《母仪传》《贤明传》《仁智传》《贞顺传》《节义传》《辩通传》《孽嬖传》七个章节,除《孽嬖传》记录妇女品德的反面教材之外,另外六章均为对妇女美好品德的描述。其中虽有封建礼教对女性的规训成分,如母仪、贞顺、节义三章,然而贤明、仁智、辩通三点体现出对妇女智慧与才能的重视。在汉乐府之中,许多作品中的女性都有着能言善辩、机智勇敢的品格,如《陌上桑》中罗敷巧妙婉拒使君的邀请、《羽林郎》中胡姬用智慧击败霍家奴的调戏等,无不是对妇女智慧的赞美。《列女引》中夸赞楚庄王妃樊姬“忠谏行兮正不邪”,更说明樊姬不仅居于王妃的身份,还是如忠臣一般向庄王进言献策,其过人谋略可见一斑。

在儒学初兴的汉代,封建礼教的观念尚未渗透社会深层意识形态,妇女尚未被礼教严格束缚,拥有自身智慧与判断能力,对妇女品德的价值判断也更趋于多元化。《乐府诗集》中便记录了鲁处女这一颇有些“离经叛道的女性”,鲁处女过时而未嫁,却并不为此而忧虑,反而更为时代的兴亡、朝代的更替而担忧,其先见之智更是在《列女传》中得到颂扬。而当祸乱降临时,她也能够临危不惧,作《处女吟》以表达自身舍生取义的愿望:“菁菁茂木,隐独荣兮。变化垂枝,含蕤英兮。修身养志,建令名兮。厥道不同,善恶并兮。屈身身独,去微清兮。怀忠见疑,何贪生兮。”可见其保全人格操守的至高境界。

(三)对女性外貌的审美取向与价值判断

对于外貌美的取向,各个朝代皆有不同,既体现出当时人们对美的独特认知,又成为一种价值判断标准,引领人们的追求,呈现出独特的时代特点。《城中谣》记载:“城中好高髻,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且半额。”便体现了汉人对女性美的判断标准,即“高髻”“广眉”等。相反,从事风月场所职业的女性,她们的穿着打扮则更能折射出汉人对女性容貌的喜好,如《黄门倡歌》中“点黛方初月”的女子等。

在汉乐府民歌对女性的价值判断中,外貌美占有很大比重,在具体展开关于女性的事件行为描写时,往往先对其外形进行一番描述。在汉乐府叙事中,美好外形往往与好的品德共同出现,二者起到相互映衬的作用,使得民歌叙事中的女性往往具有外貌与内在品格的统一。例如,《陌上桑》在具体展开叙述罗敷机智应对使君的无礼请求前,先对其外貌进行了这样一番描写:

青丝为笼系,桂枝为笼钩。头上倭堕髻,耳中明月珠。缃绮为下裙,紫绮为上襦。行者见罗敷,下担捋髭须。少年见罗敷,脱帽着帩头。耕者忘其犁,锄者忘其锄。来归相怨怒,但坐观罗敷。

歌辞并不直接描写罗敷之容貌,而是通过穿着打扮、他人的反应等侧面描写展现罗敷超乎寻常的美貌。而《羽林郎》也对胡姬进行了相似的描写:

长裾连理带,广袖合欢襦。头上蓝田玉,耳后大秦珠。两鬟何窈窕,一世良所无。一鬟五百万,两鬟千万余。

超凡脱俗的美女形象,在汉代歌辞中备受推崇。在汉代,已然产生了“绝世”美人的形象建构。《李延年歌》中歌颂李夫人道:“北方有佳人,绝世而独立。一顾倾人城,再顾倾人国。”女性的外貌美与内在美合而为一时,便赋予了女性形象一种超越了正常人的“神性”,是對理想中的完美女性的书写与对现实的升华。一方面,它体现了汉人对女性外貌与内在双重统一的理想人格的追求。另一方面,这样的价值判断所产生的描写方式,却无意间折射出其对女性的审美赏玩意味。在这些歌辞中,女性“一方面提笼采桑,从事生产劳动,一方面却穿金戴玉,打扮得华贵非常。这种女性形象身份、环境场合与装扮的严重不真实、严重错位,正说明了在这些诗歌的创作者和预期的欣赏者的视角当中,既希望女性安守本分,从事劳动生产,对家庭的实际生活有所补益,又幻想女性能美如巫山神女,餐风饮露,完全不沾上人间烟火的劳苦气”(田思阳《汉乐府女性题材审美论》),违背了生活真实的女性造型的书写方式,正是男性出于自身审美需求与对女性的欣赏价值的赏玩。

女性的外貌价值受到男权视角的界定,女性的外形美在歌辞中增添了更多娱乐审美意味,而当这种审美需求扩大时,女性自身的自主意识便不可避免地被男性作者忽略,成为一个单纯的审美对象。例如,《琴引》等曲已不再对女性的人格或精神世界作更多叙述,而更多的是以华丽语言展现女性外貌的美好,以此达到取悦男性的目的。

在汉乐府现存的民歌中,描绘女性形象、表现女性生活与情感的歌辞占有很大比例,这体现出汉人对女性的独特观照。其中,对所爱之人大胆袒露心意,勇敢捍卫忠贞爱情的女性为我们展现了汉代女子鲜明的个性与刚烈的品格;由女性作者创作的歌辞则折射出她们对生活、对世界的独特感受与思考;而遭遇不幸、生活境遇悲惨的女性则成为折射汉代社会问题的镜子,引发我们思考封建社会之下女性个体生命的压抑。一方面,礼教观念的规训、固守家庭生活的局限,以及男权社会之下男女两性的不平等性,造成了汉代女性的生活处境;另一方面,汉乐府歌辞中对女性的描写有时也呈现出为审美娱乐服务的性质,对女性形象的“神化”事实上是男性审美价值取向对女性的“物化”,使得被描绘的女性一定程度上泯灭了自身生命的主体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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