尿激酶、瑞替普酶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的效果比较分析
2022-02-13刘芙蓉
刘芙蓉
巴中市中心医院心内科,四川巴中 636000
急性心肌梗死是临床常见且高发的一种心血管疾病,由冠状动脉急性、持续性缺血缺氧所致,会导致患者心肌出现坏死并发病。该病起病急、进展快,发病后患者会出现剧烈且持久的胸骨后疼痛,部分患者还会出现心律失常、心力衰竭等一系列并发症,严重威胁患者的身心健康、生命安全[1-2]。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完善,致使临床对无急诊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ercutaneous coronary intervention, PCI)条件的患者,或者是无法在90 min 内完成首次球囊扩张的患者,均实施溶栓治疗。但需注意,溶栓治疗要求患者无溶栓禁忌证,且发病时间<12 h,最好是急性ST 段抬高型心肌梗死患者[3]。而在溶栓治疗实施过程中,溶栓药物的选择至关重要,可有效降低病死率并挽救患者濒死心肌。瑞替普酶是目前临床典型的第三代溶栓药物,疗效显著且半衰期短,在心血管疾病的治疗中具有确切疗效[4]。为对比在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中应用尿激酶、瑞替普酶的效果和价值,特选择巴中市中心医院2020年3月—2021年8月内接受溶栓治疗的84 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展开对照研究,现报道如下。
1 资料与方法
1.1 一般资料
回顾性选择在本院接受溶栓治疗的84 例急性心肌梗死患者并随机分组。对照组43 例:男21 例,女22 例;年龄48~80 岁,平均(64.33±8.15)岁;发病时间0.6~6 h,平均(2.69±0.48)h。观察组41 例:男20 例,女21 例;年龄49~80 岁,平均(64.56±8.63)岁;发病时间0.5~6 h,平均(2.45±0.66)h。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
1.2 纳入与排除标准
纳入标准:①临床资料完整者;②心电图ST 段相邻≥2 个胸前导联抬高≥0.2 mV;③发病时间<6 h 者;④胸痛持续时间≥30 min 者;⑤无溶栓禁忌证者。
排除标准:①生命体征不平稳者;②肝肾等重要脏器存在重大疾病或功能障碍者;③合并严重并发症者;④合并存在其他传染性疾病者;⑤中途退出者。
1.3 方法
热情接待患者,入院后完善临床和实验室各项检查,严格以检查结果为基准,遵医嘱给予药物常规治疗。口服阿司匹林缓释胶囊(国药准字 H20051971),第1 天用量控制在300 mg,第2 天用量减少至100 mg。嚼服硫酸氢氯吡格雷片(国药准字 H20123115),第1 天用量控制在300 mg,第2 天用量减少至75 mg。口服阿托伐他汀钙片(国药准字 J20130172),第1 天用量控制在80 mg,随后剂量每日减半,直至20 mg/d,以此剂量维持用药。溶栓治疗前为患者推注75 U/kg 低分子肝素钙(注册证号 H20080481),最大剂量<4 000 U。
观察组采用瑞替普酶(国药准字 S20030095)治疗,静脉推注18 mg 瑞替普酶+10 mL 生理盐水,推注时间控制在2~5 min 左右,2 h 后若患者血管未再通,需再次给药。对照组采用尿激酶(国药准字 H20074226)治疗,静脉滴注150 U 尿激酶+100 mL 葡萄糖注射液(5%),滴注时间30 min 内,2 h 后若患者血管未再通,50 U 尿激酶再次静脉泵入。两组坚持用药1 周。
1.4 观察指标
①临床疗效和血管再通率:临床疗效[5]评价标准:与治疗前相比,溶栓治疗后24 h 内患者病情得到有效控制,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幅度超过90%,磁共振成像(magnetic resonance imaging, MRI)、电子计算机断层扫描(computed tomography, CT)示脑部血栓溶解≥90%为显效;药物治疗后24 h 内患者生命体征明显好转,神经功能缺损评分减少46%~89%,MRI、CT 示脑部血栓部分溶解为有效;治疗后24 h 内生命体征未改善,部分患者症状严重,MRI、CT 示脑部血栓未溶解为无效。总有效率=显效率+有效率。
②治疗不同时段神经功能缺损程度[6]:评价神经功能缺损采用卒中量表(National Institutes of Health Stroke Scale, NIHSS)进行,量表分值范围0~42 分,0~10 分为受损轻,11~20 分为中度受损,21~42 分为重度受损。
③治疗不同时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7]:借助日常生活能力量表(Activities of Daily Living, ADL)进行评价,量表分值0~100 分,≥60 分为受损轻,41~59 分为中度受损,≤40 分为重度受损。
④统计心脏不良事件发生情况,包括再梗死、心力衰竭、心源性休克。
⑤统计药物不良反应发生情况,包括黑便、皮肤黏膜出血。
1.5 统计方法
采用SPSS 21.0 统计学软件进行数据分析,符合正态分布的计量资料以(±s)表示,组间差异比较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频数和百分比(%)表示,组间差异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 结果
2.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和血管再通率比较
观察组临床总有效率和血管再通率分别为95.12%和97.56%,高于对照组的79.06%和81.39%,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患者临床疗效和血管再通率比较Table 1 Comparison of clinical efficacy and vascular recanalization rate between two groups of patients
2.2 两组患者治疗不同时段神经功能缺损程度比较
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治疗后不同时段NIHSS评分较低,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患者治疗不同时段NIHSS 评分比较[(±s),分]Table 2 Comparison of the NIHSS scores between two groups at different periods of treatment[(±s), points]
表2 两组患者治疗不同时段NIHSS 评分比较[(±s),分]Table 2 Comparison of the NIHSS scores between two groups at different periods of treatment[(±s), points]
组别观察组(n=41)对照组(n=43)t 值P 值治疗前23.23±3.33 23.33±3.15 0.141>0.05治疗3 d 16.26±3.33 20.23±3.41 5.394<0.05治疗7 d 12.11±2.23 17.52±3.36 8.650<0.05治疗14 d 10.23±1.10 13.23±2.55 6.940<0.05
2.3 两组患者治疗不同时段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评分比较
与对照组相比,观察组患者治疗后不同时段ADL评分较高,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3。
表3 两组患者治疗不同时段ADL 评分比较[(±s),分]Table 3 Comparison of ADL scores between two groups at different periods of treatment[(±s), points]
表3 两组患者治疗不同时段ADL 评分比较[(±s),分]Table 3 Comparison of ADL scores between two groups at different periods of treatment[(±s), points]
组别观察组(n=41)对照组(n=43)t 值P 值治疗前37.14±6.35 37.36±6.34 0.158>0.05治疗3 d 48.56±6.88 41.23±5.23 5.513<0.05治疗7 d 63.26±7.56 55.56±6.56 4.992<0.05治疗14 d 75.24±8.53 60.41±9.33 7.592<0.05
2.4 两组患者心脏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心脏不良事件发生率为4.87%,低于对照组的23.25%,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患者心脏不良事件发生率比较Table 4 Comparison of incidence of adverse cardiac events between two groups of patients
2.5 两组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
观察组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为7.31%,低于对照组的25.58%,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患者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Table 5 Comparison of adverse drug reactions between two groups of patients
3 讨论
急性心肌梗死由冠状动脉缺血、缺氧所致,症状突发且持续,患者在发病后会出现胸骨后疼痛,且疼痛严重并长久,暂时性的休息配合硝酸酯类药物,可有效缓解患者胸骨后疼痛症状,但并不能完全改善疼痛,加之部分患者会合并存在血清心肌酶活性升高、心电图进行性改变情况,继而出现休克、心力衰竭等症状,严重威胁患者的生命健康[8-9]。临床统计数据显示,多因素的联合作用下,目前我国急性心肌梗死临床发病率呈逐年攀升趋势,且每年新增患者高达50 万[10]。
目前临床研究指出,对急性心肌梗死患者,早期开展对症治疗效果确切,通过再灌注治疗,可有效降低患者病死率,同时还可改善患者的心功能,继而提升临床疗效并改善患者预后[11-13]。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完善,致使溶栓治疗成为目前临床治疗急性心肌梗死的有效手段,且具备简便高效等特点,因此被临床广泛应用。针对发病到溶栓治疗时间间隔较长的患者,静脉溶栓是现阶段临床最为有效的一种治疗方法。发病3 h 内接受溶栓治疗的患者,临床效果与接受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的效果基本相当,而对发病12 h 内,且不具备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条件的患者,更需采取溶栓治疗[14]。
临床中溶栓治疗急性心肌梗死,选取一种血管开通率较高且不良反应发生率低的药物是关键。尿激酶属于酶蛋白,从人尿或人肾组织中培养而来,属于第一代溶栓药,可催化裂解纤溶酶原促进纤溶酶形成,继而促进血栓纤维蛋白凝块的水解,最终发挥溶栓目的[15]。但随着临床研究的深入,发现尿激酶溶栓治疗的血管再通率不高,且该药物的使用,还会导致部分患者出现不同程度的心肌缺血,继而在降低药物治疗效果的同时不利于患者预后。瑞替普酶是第三代溶栓药物,与尿激酶相比,前者的血管再通率较高且半衰期较长,可实现单次给药,及时溶解血栓的同时有效降低出血率[16]。
本研究结果显示,观察组临床疗效为95.12%,血管再通率为97.56%,高于对照组的79.06%和81.39%(P<0.05)。本研究所得结论和刘馨允等[17]研究中所得数据基本一致,其研究中接受瑞替普酶溶栓的患者,2 h 血管再通率为88.6%(156/176),尿激酶组为51.1%(91/178)(P<0.05)。20 世纪80年代,动脉血栓栓塞被证实是造成心肌梗死的主要原因,而在冠心病中,急性心肌梗死是最严重的类型,同时也是典型的心血管疾病,通过溶栓方式治疗急性心肌梗死,可溶解患者静脉及动脉中的新鲜血栓,促使血管畅通的同时确保患者部分器官血液恢复流通和灌注[18]。本研究经治疗后观察组神经功能缺损程度较轻且日常生活活动能力较好,心脏不良事件发生率仅有4.87%,药物不良反应发生率仅有7.31%,低于对照组(23.25%、25.58%)(P<0.05)。
综上所述,与尿激酶相比,瑞替普酶的使用可激活血栓部位的纤溶酶原,弥补尿激酶的缺点和不足,继而提高药用效果的同时保障用药安全性,值得临床推广并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