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利观视域下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研究
2022-02-13乔晓艳
乔晓艳
(山东大学政治学与公共管理学院,山东 青岛 266200)
在中华传统文化当中, “重义轻利” 的价值理念数千年来被奉为社会礼法和伦理道德的标准,义利观从处理人际关系的道德准则,逐渐发展为治国理政的重要原则。党的二十大报告中的 “把握历史大势,坚守民族大义” “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1]50彰显了新时代义利观的深刻内涵。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原则之一: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是以正确义利观作为立论基础,研究运用义利观建构新时代统一战线工作新思路具有重要意义。
一、义利观的理论逻辑与时代内涵
中国传统义利观赋予 “义” 至高无上地位,思想家的 “义利之辩” 推动了义利观的发展,中国共产党传承发展传统义利观中 “义以为上” 的思想,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形成了社会主义义利观,新时代习近平的正确义利观体现了 “以义为先、义利相兼、互利共赢” 的鲜明特征。
(一)传统义利观的价值内涵
中国传统义利观将义、利界定为既对立又统一的关联理念:义,制事得其宜,处己有其度,得利有其归;利,得之则厚其生,失之则速其死。义与利是传统道德价值理念在义利关系上的扩展和延伸,而义利观是将二者结合成关乎人民日常利益取舍及价值追求的认知观点。儒家一直以所推崇的治世经验作为传统义利观内核——义为首,个人之利次之;义为重,个人之利为轻;义为先,个人之利为后,赋予 “义” 至高无上地位,强调将国家、民族大义置于首位,最终在数千年历史社会中形成特有的重义轻利的民族自觉和民族精神。尽管 “尚义” ,但传统义利观并不完全排斥利,主张以具有至高道德规范和伦理价值性质的义对利进行指导和约束,以前者作为后者的认同准则和价值评判标准,构建起一个以义在利先为基本立场、人格崇高为根本价值、家国稳定为最终目标的理论体系。
(二)义利观的历史发展逻辑
“义利之辩” 自古至今是思想家们探讨的核心问题之一,经历了正题、反题、合题三个阶段的演变。先秦时期作为正题时期,墨家的 “尚利贵义” 、法家的 “利以生义” 、道家的 “轻利寡义” 和儒家的 “贵义轻利” 等思想的碰撞,形成了义利和谐、对立统一的义利观理论体系。宋明时期义利观表现出反题的特征,以程朱理学和陆王心学为代表,他们将义与利完全割裂开来,认为二者绝对对立,主张 “有义则无利,有利则无义” 。中国共产党以马克思主义为理论指导,自成立之日起就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在革命、建设和改革过程中树立和形成 “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 的正确义利观,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首次提出这是 “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2]至此,义利观步入合题时代。社会主义义利观继承了中国传统义利观 “义以为上” 的思想内涵,即 “古代义利观重视社会公利、道德理想和主张见利思义、义利并重等积极合理因素”[3],根据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制度的要求,又发展了 “义利相兼、互利共赢” 新的价值内涵,因此,社会主义义利观是对义利关系的科学认识和关于正确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各种利益关系的基本观点。
(三)习近平正确义利观的内涵特征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立足于社会现实格局,继承发展传统义利观的义利兼顾和义利平衡思想,将个人、社会、国家整合成义利观下的共同体,强调要 “深刻领会什么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利益、什么是最需要坚定维护的立场”[4],形成了具有新时代中国特色的正确义利观。习近平正确义利观的核心内容包括:第一, “以人民为中心” 是中国共产党始终追求的大义,人民是义存在的首要价值和根本内涵,人民满意程度是义利观的衡量标准;第二, “人民幸福” 是正确义利观的义之所向,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公利和大义,实现每个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义利观的现实指向;第三,彰显 “讲信义、重情义、扬正义、树道义”[5]的义利观精神,要坚守国家根本利益,寻求利的最大公约数,实现利益共同体互利共赢,实现个人利益与国家利益辩证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个人与集体共利。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提出 “秉持真实亲诚理念和正确义利观” ,展现了习近平正确义利观 “以义为先、义利相兼、互利共赢” 的鲜明特征。
二、义利观与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契合性
中国共产党在建立形成统一战线当中,根据特定的历史条件和社会背景,为了实现共同目标积极争取各个阶级阶层中可以团结的力量作为同盟者。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他们的同时充分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这一原则体现并契合了正确义利观 “以义为先、义利相兼、互利共赢” 的内涵。
(一)中国共产党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体现了以义为先的核心内涵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由于各阶级阶层主体多元性无法保证同盟者像共产党一样保持崇高理想和坚定的共产主义精神,因此,以利益来凝聚同盟者是最为有效的手段,只有这样才能将同盟者紧紧围绕在党的周围。但这并不意味着将利置于义前,党积极协调同盟者的利益关系,构建和谐稳固的统一战线队伍,仍然体现了 “以义为先” 的重要准则。一方面,中国共产党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社会主义义利观体现了人民的意志和利益。马克思曾说: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6]实现国家和人民利益的一致性这件事情本身就是义。另一方面, “当前,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首先要积极引导同盟者自觉地把自身利益同国家利益紧密联系起来,在为实现国家繁荣富强、人民共同富裕这个大目标奋斗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具体利益。”[7]重视同盟者利益的先决条件就是引导同盟者首先置身国家大义。综上,义是利的总和和归宿,统一战线争取引导同盟者体现了以义为先的核心内涵。
(二)中国共产党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彰显了义利相兼的正确道路
中国共产党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富有民族特色和时代精神,彰显了义利相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国共产党在开展统战工作中要求 “照顾同盟者的政治利益,认真搞好党外人士的安排工作,确保党外人士在人大、政协占有适当的比例,并与党内同级领导干部享受同等待遇,保证在政府和司法机关担任领导职务的党外领导干部有职有权,充分发挥好他们的作用。”[7]这一内容就包含着义与利双重属性和义利相兼的内涵。对于中国共产党和国家政治来讲,同盟者共同参与,有利于集中民智、汇聚民力,是为国奉献的重要体现,乃义的应有之意;对于同盟者来说,一方面,他们通过参政议政、民主监督、政治协商等政治参与,支持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通过统一战线服务中心大局,找到了他们为国家为民族的 “义” ;另一方面,他们享受到了基本利益和权利,满足了个人诉求和意愿表达,实现了 “利” 。义利相兼,相辅相成,中国共产党引导同盟者明确义利的应取之意,理清自己的责任,摆正自己的位置,贡献巨大的合力。
(三)中国共产党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明确了互利共赢的最终目标
“利,就是要恪守互利共赢原则,要实现双赢”[5],正确义利观的最终目标与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的内在要求相契合,集中表现为互利共赢的价值立场。中国共产党将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建立在一种整体思维方式上,通过互利达到共赢,互利不仅体现在共产党和同盟者之间,也体现在同盟者彼此之间,如不同阶级、民族、宗教、党派、群体之间互帮互助,尊重包容,共同进步,不断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共赢就是在互利的基础上实现人民所共同希冀的结果,即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的 “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动员全体中华儿女围绕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一起来想、一起来干。”[1]33。我国同盟者人数众多,思想文化差异巨大,阶级阶层发展多样,正确的义利观有利于激发同盟者坚定互利共赢的这一最终目标,坚持党的领导、统一战线、协商民主有机结合,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和谐,形成共同致力民族复兴的强大力量。
三、义利观建构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新思路
坚持 “以义为先、义利相兼、互利共赢” 的正确义利观做好统一战线工作,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就要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全面领导,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坚定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伟大目标。
(一)坚持义利观的根本在于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全面领导
“统一战线是党领导的统一战线,坚持党对统战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统战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8]中国共产党是统一战线的领导者,是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利益的主体,是正确义利观的引导者,因此,坚持正确义利观关键在于坚持党的领导。当前统一战线对象的层级之多、范围之大、协调统筹任务之重、意识形态领域风险之多前所未有,必须更加坚定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全面领导引导同盟者树立正确义利观,不断增强 “四个意识” 、坚定 “四个自信” 、做到 “两个维护” ,确保党中央权威和对统一战线同盟者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出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强大优势。坚持党的全面领导,需要加强和完善党的建设,为领导统一战线奠定基础。党的二十大强调,自我革命是党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第二个答案,要全面推进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1]53。因此,党应同人民群众时刻保持密切联系,特别是深入统一战线同盟者内部,倾听同盟者队伍呼声、解决他们反映的问题、尊重和照顾他们的利益。只有坚持中国共产党对统一战线的全面领导,才能坚守 “国家大义” ,确保正确方向。
(二)坚持义利观的关键是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相统一
统一战线作为一个不同社会政治力量为实现共同目标而结成的联盟,在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的过程中面临各种复杂关系,正确处理好一致性和多样性的关系是统一战线工作的基本原则。习近平强调 “统一战线是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体,只有一致性、没有多样性,或者只有多样性、没有一致性,都不能建立和发展统一战线。”[9]因此,坚持义利观必须在尊重同盟者的多样性中寻找一致性。首先,一致性主要是巩固共同的思想政治基础,在统一战线工作开展过程中融入 “以人民为中心” “国家大义” “民族大义” 为先的正确义利观内涵和精神,确保广大同盟者明义利、知荣辱、辨正误,围绕新时代新征程上党的中心任务形成共识、形成合力。其次,多样性是统一战线存续的前提。统一战线成员广泛、个体差异巨大,必须有效区别和处理不同性质、类型、程度的多样性,厘清不同阶级、不同范围、不同时期的发展要求,采取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在大团结大联合的基础上充分照顾好同盟者利益,积极发挥他们的作用。最后,坚持一致性和多样性的统一,既着力增进一致性,又正确对待多样性,在坚持尊重、维护和照顾同盟者的利益中,不断扩大党执政的社会基础和群众基础。
(三)坚持义利观的目标是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今年中央统战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汇聚伟力。社会主义义利观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与马克思主义相结合的智慧结晶,向海内外中华儿女展示理论自信和文化自信的同时,对于凝聚人心、汇聚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起着十分重要的引领作用。促进海内外中华儿女团结奋斗,是新时代爱国统一战线的基本任务,必须坚持大团结大联合,巩固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奋进、开拓、活跃的良好局面,建构义利观和大统战工作原则相统一的思想体系,明确来自不同群体的同盟者共同的价值导向,形成海内外全体中华儿女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共同团结奋斗的生动局面。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广大中华儿女实现梦想的强大动力,更是义利观的应有之义。爱国统一战线作为实现中华儿女大团结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义利观输出的渠道平台,以正确的义利观团结海内外中华儿女,能够更好地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增进同盟者们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共同实现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