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美比较视角下我国电子商务的演进道路
——从模仿起步到分化创新的三个特征事实
2022-02-13王超贤李晨惠
□王超贤 李晨惠
一、引言
中国电子商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历史性成就令世界瞩目。20世纪90年代中期,随着互联网的商用和普及,电子商务快速兴起,并在全球范围掀起了零售革命,将零售业带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在这场波澜壮阔的商业变革中,美国是开创者,也在相当长时间内扮演了全球引领者的角色,但中国却是最亮眼的成长明星。中国电子商务后发于美国,自2003年步入加速期,到2013年交易规模就超过美国,到2020年已连续八年稳居世界第一,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规模达到1.7万亿美元,是美国的2.25倍。
中国电子商务不是简单照搬照抄先发国家的模式,而是在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中,通过不断创新探索,发展出了适合自身特点的“中国特色发展道路”,而这已经成为全球各界的共识。正是这条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带领和支撑着中国电子商务实现了跨越式发展,也为全球各国特别是后发国家发展电子商务提供了新的借鉴。
当前形势下,对中国特色电子商务发展道路的刻画及背后原因的探究具有重要意义。当今时代,人类正加速迈入数字经济时代,各国都把发展数字经济作为国家战略,中国也对数字经济作了重要战略部署,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首次将“加快数字化发展,建设数字中国”单独成篇。电子商务是推动数字经济进入快速发展轨道的核心应用,也是数字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美国商务部在1997年、1999年发布的《the Emerging Digital Economy》报告中都将电子商务作为数字经济的第一应用。同样作为互联网等数字技术推动的零售业变革,电子商务在中国走出了一条和美国完全不同的特色发展道路。这一事实的重要启示是:在推动中国数字经济发展过程中,最优推进路径不是照搬照抄美国模式或欧盟模式,而应该根据中国所处的发展阶段、发展基础和要素禀赋等国情,依照规律加快探索最合适的具有特色的发展道路。因此,对中国电子商务特色发展道路的识别及背后根源的探究,不仅可以为下一步更好地巩固和扩大中国电子商务的全球领先优势提供指导,更可以为我国探寻工业、能源等其他领域的特色数字化转型路径乃至整个数字经济的特色发展道路提供经验借鉴。
二、文献综述
识别与刻画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特色是要回答的首要基础性问题,但主流的学术研究更多关心的是电子商务发展的普适性规律问题。在对电子商务的研究中,经济学家们主要关心的是电子商务对价格均衡、产业组织和经济增长的影响以及声誉系统、拍卖设计等对网络购物行为的影响等经济主题;管理学家们致力于研究电子商务这种新商业模式的价值主张、价值生态和竞争战略等商业问题;信息系统研究者们则关注影响企业采纳电子商务的各类因素。
(一)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特点
对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特点的研究主要集中在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历史、演进阶段和问题挑战等方面。总体上,研究者发现和概括了如下中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特点:第一,规模大发展快。这也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最大最直观的特色,不少研究也在最明显位置指出了这一历史性成绩。第二,以个人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模式(简称C2C模式)为主导。曹蓓蓓(2015)通过中美比较发现,美国的电子商务以企业对个人的电子商务模式(简称B2C模式)为主导,中国则主要是以C2C模式主导。第三,快速发展的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Hagiu和Wright(2013)、李广乾和陶涛(2018)等指出,平台化是电子商务的主要特点和未来趋势,而麦肯锡(2013)和王超贤(2016)研究指出,平台模式是支撑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导模式。由于多边市场平台需要多类主体参与,形成多主体协同的生态,所以很多研究者用电子商务生态来概括中国电子商务体系,并指出在这个电商生态中,有着比其他国家规模更大的金融支付、快递物流和代运营等电子商务子生态,也正是由于存在低门槛和包容性的电子商务生态,才使得中国电子商务具有更加广泛的个人和中小企业群体参与,并带动了更大范围内的产业转型等特点。第四,高市场集中度。电子商务是基于互联网的新型商业模式,互联网所拥有的强大网络效应容易造就超级明星,这就使得电子商务市场容易出现高度集中的现象。第五,以功能型实物消费为主的电子商务消费结构。吕玉明和吕庆华(2013)发现,我国人均收入水平不高,以功能型消费为主,所以我国电子商务的交易品类主要是以衣食住行等实物产品为主,而美国则服务型消费更多一些。此外还有其他特点,如:史金平和李娟(2008)发现,与其他国家主要是市场驱动不同,“政府引导,市场推进”的综合发展模式是中国电子商务的重要特色;周黎安等(2006)则指出,电子商务启动和高速发展时期,中国法律和社会信用体系还不够完善,所以对于评价、声誉等非正式的治理系统有着较强的依赖。
(二)产生的原因
从学术研究角度看,识别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特色只完成了研究的基础工作,更重要的是对背后根源的深层探究。在超常增长研究方面,过去的研究揭示了后发优势是中国电子商务超常发展的根源,认为电子商务引进中国之时,中国的零售业刚刚开始现代化,流通体系效率不高,相比之下,电子商务带来的效率改善极大释放了过去被抑制的消费需求。但这一观点并未得到详实数据证实,同时,推动中国电子商务高速发展的因素也更加复杂,相关研究需不断深入。在产业组织模式方面,研究者从双边市场的成长策略出发,认为我国企业通过免费策略扩大了用户基础,率先跨过了双边平台成长临界点的网络效应,这就导致了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快速发展。也有学者认为应该超越纯商业策略来看待平台模式在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中的必然性,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在中国居于主导地位的原因和中国当前的人均收入水平、城市化进程等高度相关。但已有的研究仅是局限于理论分析,没有进行数据验证,还要结合平台经济理论、宏观营销理论和零售演化理论等进行综合研究。在电子商务市场结构方面,中国是后发国家,但电子商务的市场集中度却超过了美国。有研究者指出,中国电子商务的平台模式导致了这一结果,因为平台模式所具有的网络效应具有强大的市场力量。很多研究都表明,在以网络外部性为重要驱动力的平台型企业中,市场结构都是高度集中的,但这仍需要更加严谨的理论分析和数据实证。此外,也有学者认为,行业市场结构一般呈现出先分散后集中的“U形”发展规律。如果这个理论在电子商务市场竞争中仍然成立,那么很可能的原因是:由于电子商务是新兴的行业,其市场集中度的演变还处在“U形”曲线左侧,中国属于电子商务后发国家,所以比先发者美国“下降得慢”,从而产生中国电子商务市场集中度更高的情况。但究竟哪一种解释更符合产业事实,还需要进行严格的实证分析。
(三)研究述评
已有研究指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许多特色,但这些研究存在三类不足。第一,缺少连续性数据作为扎实证据。比如:当前关于我国电子商务的超大规模、平台化发展模式和高集中度的市场结构等特点的研究文献中,只有理论分析或部分非连续性数据作为证据。总体而言,还没有研究对我国电子商务的完整序列数据进行整理,并在此基础上刻画其发展历史和演进特色。第二,大多数研究成果是短期的或阶段性的。比如:在早期快速发展阶段,推动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要是以淘宝为代表的C2C模式;而到2009年,我国电子商务中C2C的市场占比超过90%,成为我国电子商务发展的主导模式,但随着电子商务的演进,市场竞争的均衡结果是我国C2C模式的主导地位逐渐让位于B2C;到2019年,我国B2C模式的市场份额占比已经超过了70%,和美国等国家相似。第三,缺少国际视野。许多关于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特色的描述和分析只是局限于中国,缺乏国际比较。在电子商务过程中,中国通过模仿起步,但如今已经通过不断发展和创新探索出了自己的道路,通过与美国比较,可以更加清晰地看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演进过程中的那些关键突变节点和创新特色。
综合来看,当前对中国电子商务特色发展道路的比较研究仍较少。我国电子商务的发展特色还有更多深刻的内涵没有被挖掘出来。本文基于中美比较的视角,从总体增速、产业组织和市场格局三个方面刻画出中国电子商务的特色,并对现有数据进行分类整理,扎实地刻画出这些特色。
三、增速比较
史正富(2013)将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的长期超高速增长称之为超常增长,并把这作为中国经济增长的核心特点之一。同样,中国电子商务也在较长时间保持了超越常规的增长速度,这也是中国电子商务最直观和最引人注目的特色。但是现实情况中缺少系统的数据和比较分析来生动展现这一特色,而缺少详实的基础历史数据是重要原因。美国较早就建立了电子商务交易的统计体系:每年的美国统计摘要会汇报新的数据,美国人口普查局的网站上也有较为完整的历史数据。相比之下,中国电子商务交易的统计体系建立较晚。尽管商务部从2003年就开始发布《中国电子商务白皮书(2003)》,但直到《中国电子商务报告(2008—2009)》才开始公布2008年电子商务的交易规模数据,此后每年商务部会在年初的新闻发布会或年中的《中国电子商务报告》上公布上年的交易规模。更早之前的数据虽然缺少官方口径,但可以从一些研究报告中得到。《2010年度中国电子商务市场数据监测报告》《中国网络购物报告(2007)》等报告记录了从2001年开始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数据。对比2008和2009两年的数据发现,商务部的数据略低,但两者相差均在2%以内。整合两者的数据,可以构建出中国电子商务的完整时间序列数据。
(一)从整体看,中国电子商务长期高速增长
由图1可知,中国电子商务从1999年开始起步,2003年开始步入快速增长期,到2020年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已经从2001年的6亿元左右增加到超过11.76万亿元,19年内的年均复合增速超过68%。从产业发展史来看,很少存在一种产业形态或者商业模式能够以60%以上的复合增速持续增长多年。中国电子商务的高速增长,使其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快速提升,从2003年的0.01%快速提升至2020年的30%,已经成为全球电子商务渗透程度最深的国家之一。
图1 中国电子商务规模及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例
(二)分阶段看,中国电子商务经历了三个增长期
分阶段可以更加直观地看到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经历的高速增长情况。如图2所示,从2001年至今,中国电子商务发展主要经历了三个增长期:第一个是超高速增长期(2010年以前),这一阶段的年均复合增速接近100%,分别是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和GDP年均增速的5.3倍和6.2倍;第二个是高速增长期(2011—2017年),这一阶段电子商务的增长速度下降了一半左右,年均增速达到了46.3%,但仍然分别是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和GDP年均速的3.6倍和4.5倍;第三个是中高速增长期(2018—2020年),电子商务的增长速度仍有明显下降,但因同期整个社会消费和经济也处在下行阶段,因此电子商务的增速依旧远高于同期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和GDP增速。
图2 中国电子商务的三个增长平台
(三)从中美比较看,电子商务增长速度差异大
通过中国与美国电子商务同期增速比较,可以明显地观察到中国电子商务的超常增长事实,具体如图3所示:2007年以前,美国电子商务呈现高速增长;2001—2007年,平均增速达到25.7%,而同期中国电子商务的增速是美国增速的3倍以上;2008年金融危机导致美国电子商务增速下降,直至2010年开始恢复正常增长速度;2011—2019年,美国电子商务平均增速下降到15%左右,而同期中国电子商务增速接近美国增速的3倍;2020年以后,中美电子商务增速开始趋同,2020年美国因疫情原因导致网络零售增速大幅提升至26.2%,超过了当期中国增速。
图3 中美电子商务增速比较
从中美两国电子商务发展的整个历程来看,美国电子商务呈现“线性增长”的稳定路径,中国电子商务则呈现出非线性快速增长,甚至近似“指数型增长”,特别是在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的前期阶段(见图4)。
图4 中美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比较
(四)中国电子商务长期高速增长的重要影响
在超常增长的推动下,中国电子商务带来了一系列重大的结构性影响。
1.中美两国在全球电子商务中的地位和影响力发生了根本性转变
2003年,中国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之初,美国是全球电子商务的绝对领导者,当时美国的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已经达到571亿美元,是同期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近80倍;到2013年中国电子商务规模就超过了美国,成为全球最大的网络零售经济体;发展到2020年,中国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占全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40%,规模优势得到不断扩大和巩固。
2.流通结构深刻变革提升了中国流通效率和推动流通体系现代化
电子商务快速发展之初,中国流通结构中传统的专业市场居于绝对的主导地位(以《中国统计年鉴》中的“亿元以上商品市场交易额”近似衡量),其交易规模超过了现代连锁零售的6倍,也接近电子商务的360倍(如图5所示);2012年以来,传统专业市场开始停滞甚至负增长,现代连锁零售逐渐步入增长缓慢期,而电子商务依旧保持着高速增长;到2019年,中国流通结构发生了根本性的变革,传统专业市场尽管在规模上仍然最大,但仅为电子商务交易规模的1.1倍,这表明电子商务已经成为中国流通结构中的主导渠道。
图5 中国流通体系中三种主要流通渠道变化情况
而在欧美等发达国家中,流通体系的现代化历程几经变革,从19世纪居于主导地位的专业市场到20世纪初逐渐转变为百货公司、超市、连锁零售等新的流通渠道,再到20世纪90年代中期电子商务迅速崛起,并成为当前举足轻重的流通渠道,经历了两三百年的历史,总体上是线性发展。与美国等发达国家不同,在中国超常增长的电子商务推动下,中国流通体系只用了40余年的时间,通过并行发展的方式,快速开启了国家流通体系现代化进程。这既是中国速度在流通领域的生动诠释,也凸显了中国创新探索的价值和力量,为世界流通体系现代化提供了新的路径。
四、发展模式比较
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占据绝对主导地位是中国电子商务的另一个特色。2013年,麦肯锡首次明确指出了中国的平台模式与美国的自营模式有着显著的区别,即在中国电子商务领域平台模式居于主导地位。但相关研究并未对两种模式的本质差异进行深入分析。同时,麦肯锡的证据只到2011年,此后这一特色是否依旧存续等重要问题没有得到进一步研究。
(一)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分类
对电子商务发展模式的分类主要有两种:一是基于经济学视角将电子商务分为平台模式和自营模式,其划分标准是处于中心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是否介入“供销存”这一核心流程;二是基于管理学视角将电子商务分为B2C和C2C模式,而这是根据电子商务中商品和服务的提供方是个人还是企业来进行的划分。前者是基于产业组织的划分,后者则更多体现为商业模式的划分。通常商业模式的变革速度要快于产业组织模式,因此难以成为稳定的中国特色。
从产业组织视角看,平台模式与自营模式具有本质的差异。自营模式是指电子商务企业介入产品的“供销存”过程,其基本逻辑是:处于中心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向上游供应商购买产品,拥有产品的所有权并管理好库存,做好产品在线展示和支付等服务,最后面向下游以最合适的价格和最快的速度把产品销售并配送给消费者,完成商品所有权的转移,并承担一定的售后服务职能,如图6(A)所示。产业组织理论的开创性研究指出,垂直一体化还是分散化可以从核心企业的职能分工来定义研究。根据这个标准,自营模式是一种典型的“垂直一体化”组织模式:居于中心地位的电子商务企业把电子商务和商品流通等绝大多数职能内部化,并且直接拥有流通过程中商品的所有权。传统线下超市和以自营为主的百货公司等也是这种产业组织形式,因此,它们是自营式电子商务的“基因来源”,换句话说,自营式电子商务就是它们在线化革新的产物。现实中,自营式电子商务发展模式以亚马逊、京东等的自营部分为代表。
平台模式的基本逻辑与之不同。该模式中居于核心地位的是新出现的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但它不介入产品“供销存”过程,不拥有商品所有权,其核心职能是搭建好网络化平台,吸引商户和消费者进入平台并提供产品在线展示和支付等交易服务,高效率促成商户和消费者间的交易。商品的“供销存”等核心职能由平台上成千上万的商户完成,物流配送等职能由专业的服务企业提供,如图6(B)所示。从产业组织理论看,平台模式是典型的分散化或者说市场化模式,即电子商务的所有职能是由多个参与主体通过跨越企业边界的分工协作共同完成: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只承担以交易撮合为核心的电子商务职能,商品买卖流通的核心职能则由平台上的商家来完成。从电子商务的“基因来源”来看,平台模式实际上是传统集市模式在线化革新的产物。现实中,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以阿里巴巴、eBay等为代表。
图6 平台模式与自营模式的比较
(二)中美电子商务发展模式比较
由于平台模式和自营模式的交易规模没有官方的数据统计,因此本文以近似估算为主。两种模式非此即彼,因此只需要估算其中的一种即可,本文选择估算平台模式的规模。通常规模较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几乎都是上市公司,有着良好的披露数据,以这些数据为基础,可以近似估算出两种模式在中国和美国的规模和相应份额。中国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规模的估算办法是:阿里巴巴、拼多多和唯品会的全部交易规模以及京东和苏宁易购两大平台上第三方商家的交易规模。这五家企业的交易规模占了中国全部市场份额的90%以上,这种方法的近似估算尽管会相对低估平台模式的规模进行估算,但总体误差不大。美国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规模以eBay的全部交易规模和亚马逊上的第三方交易规模之和作为近似估算。当然,美国平台型电子商务还有很多其他平台,但其他的占比在5%以下,因此这种近似估算虽然也会相对低估美国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规模,但总体误差不大。
从数据可以看到,平台模式是中国电子商务区别于美国的重要特点,且这一特点稳定并具有可持续性。如图7所示,在美国的电子商务发展格局中,以亚马逊和沃尔玛为代表的自营模式占据了主导地位,2011—2018年,这类模式在全部电子商务交易中的占比达到70%以上,平台模式占据的份额长期低于30%。但与此同时,美国平台模式的市场份额却在不断提升,而其上升的原因主要得益于亚马逊市场份额的大幅提升以及亚马逊体系中第三方卖家比例的快速提升。相反,在中国电子商务自营模式一直处在边缘地带,占据主导地位的是平台模式:从2003年中国电子商务开始高速发展之初一直到2011年,平台模式的份额几乎都在90%以上。图7的数据显示,2011—2018年,平台模式稳定地占据了90%左右的份额,居于绝对主导地位。
图7 中美电子商务两种商业模式份额的比较
平台型电子商务虽不是中国独创,但中国赋予了平台型电子商务新的时代内涵。作为美国的电子商务先发领军企业eBay就是一种典型的平台模式,美国平台型电子商务的增长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主要由eBay驱动。eBay平台上交易的产品主要是二手物品,而中国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交易的主要是一手物品。中国平台型电子商务模式的超常增长证明了平台模式在新产品流通中具有独特价值和巨大力量,这也是中国创新的典型代表。中国的平台型电子商务不仅支撑了中国电子商务的跨越式发展和超常增长,而且给全世界电子商务提供了一个新的发展样板和发展典范,特别是这种模式更符合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社会特点,在这些国家中的可复制性更强。东南亚、拉美和非洲等发展中国家更偏向于借鉴中国的平台模式来启动和发展电子商务。
五、市场集中度比较
较高的市场集中度是中国电子商务发展的另一个重要特色。与美国相比,中国绝大部分产业后发于美国,其市场集中度也低于美国,特别是在行政管制较少的竞争性行业当中。但中国电子商务发展却与其他产业不同:虽然后发,但其市场集中度要远高于美国,且这种独特性一直稳定存在。
行业集中度可以用来表征和度量电子商务的市场竞争结构的差异。通常用行业内规模最大的前若干家企业的相关数值(如销售额、增加值、职工人数、资产总额等)占整个行业的份额来表示行业的集中程度。例如:CRn是指行业中前n家最大企业的规模占有该相关市场的份额,n可以根据行业来选择,常用CR2、CR4、CR8、CR10等来考察行业的集中度。
基于数据的可得性,本文利用CR2和CR5来进行比较分析。如图8所示:相比于美国,中国电子商务的市场集中度较高。从CR2来看,2017—2019年随着拼多多的崛起,阿里巴巴(包括天猫和淘宝)和京东两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已经从89%下降到81%,但仍然是一个明显的双寡头垄断型市场结构;在美国,亚马逊和eBay两家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只有50%左右,但市场集中度处在提升的进程中。从CR5来看:虽然中国CR2在不断下降,但前5家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基本保持不变,已经接近95%;美国前5家电子商务企业的市场份额之和刚超过60%。相比之下,无论是CR2还是CR5,中国都要比美国高出30%多,这表明中国电子商务的市场集中度远高于美国。
图8 中美两国电子商务市场集中度比较
一个值得关注的事实是,虽然中国电子商务市场的整体集中度要远高于美国,但中国排名前几位的企业之间竞争更加激烈,企业之间的相对差距也比美国小。比如:阿里巴巴虽然是中国最大的电子商务企业,其市场份额占到了接近70%,是美国CR10的水平,但阿里巴巴和排名第二的京东形成的双寡头竞争格局特点明显,且最近随着拼多多加速崛起,加剧了头部企业之间的竞争,而在美国,虽然亚马逊的份额仅为45%左右,但却是排名第二的eBay的市场份额的7~8倍。这也意味着虽然美国整个市场结构整体看来更加分散,但亚马逊的市场地位较为稳定,这也导致了亚马逊的市场份额在最近三年内快速提升,未来亚马逊的市场份额可能会进一步提升,从而导致一家独大的市场竞争格局。
六、研究结论与对策建议
(一)研究结论
在发展初期,中国电子商务是通过模仿美国起步,但在后续适应中国国情的发展过程中,中国电子商务探索出了独具特色的发展道路。本文通过中国与美国电子商务发展比较的视角,试图从增长模式、产业组织和市场结构三个方面,对中国电子商务进行了刻画和识别,指出中国电子商务在发展中分化出来了三个鲜明特色:在增速上,中国电子商务在较长时间内维持了超常增长,可以近似认为是“指数增长”,美国电子商务则是平稳的线性增长;在商业模式上,中国电子商务以平台模式居于绝对主导地位,美国则以自营模式居于主导地位;从市场结构看,中国电子商务的市场结构高度集中,美国则相对分散。
(二)对策建议
从产业政策角度看,“十四五”时期,是我国电子商务从高速发展转向高质量发展的关键时期,要把握新发展阶段电子商务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问题,多措并举推动电子商务尽量保持高速增长的同时,全面提升发展的质量,巩固和扩大全球领先优势。
1.开辟电子商务发展新蓝海
消费电子商务规模和渗透率已经较大,进入中高速增长区间,但工业电子、农村电商、跨境电商等的发展空间仍然十分广阔,是推动电子商务继续保持高速增长的重要动能。应加快供应链数字化整合,培育更多有实力的工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促进工业电商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夯实农村电商发展基础,优化农村电商运营模式,培育高水平农村电商主体等支持农村电商高质量;做强国际物流支撑体系,健全跨境支付结算体系等方式,促进跨境电商高质量发展。
2.培育壮大电子商务发展新模式
我国人均收入已经达到1万美元,进入消费升级加速区间,要适应消费者品质需求、个性化需求等特点,促进直播电商、社交电商、新零售等新模式成长壮大;支持企业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培育数据驱动的智能化电子商务新生态。
3.优化电子商务市场环境
进一步完善电子商务法律监管体系,规范直播电商、社交电商等新兴发展模式,防止营销手段的野蛮发展、无序发展;明确电子商务平台的权责义务,强化对电商市场不规范不正当竞争的监管,优化电子商务竞争秩序,保证市场活力,推动电子商务高速高质量发展。
①电子商务是一个不断演进的概念,内涵十分丰富。广义的电子商务可以分为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和面向个人的电子商务;前者一般被称之为B2B电子商务,主体是工业电子商务;后者则一般指网络零售,有B2C和C2C两种模式。狭义的电子商务主要指后者,这是电子商务概念起源时的主要原型,在当前的主流媒体中,也一般用狭义的电子商务来描述网络零售,在提到面向企业的电子商务时,一般会加上B2B或者工业作为限定。本文采用狭义的电子商务概念,即网络零售。
②全球电子商务交易规模来源于Statistica数据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