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荀子“类”观念的认知特征
——兼及先秦时期认知特点与走向

2022-02-10张晓明

关键词:荀子金字塔权威

张晓明,阚 楠

“类”观念在先秦诸子中多有提及。墨子最早从名实关系角度提出“察类”“明故”,孟子进一步提出“知类”“求故”,至荀子运用“类”品评人物,辨析“类”与“不类”,提出“统类”,成为先秦“类”观念的殿军。对于荀子“类”观念的研究,大多于政治哲学、逻辑学领域展开,主要围绕“统类”哲学意义、类比推理逻辑。亦在法学、应用语言学等领域涉及,如对“举类”的法学分析,对类推解释与扩大解释的法理区分,等等。本文侧重分析其认知特征,以观察先秦时期的认知走向。

一、荀子“类”语义及表述特征

这里谈荀子“类”的语义,主要从四个层面厘清其语义范畴及形式特点。

(一)荀子“类”的语义

第一,“类”表述对物类的客观认识。此处的“类”表示生物物种之意,指事物区别于他类的本质规定性,是人对事物本然形态的规定与把握[1]。这也是“类”最核心的语义。荀子于此持中性态度。

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荣辱之来,必象其德[2]6。

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2]7。

财非其类,以养其类,夫是之谓天养[2]309。

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2]415。

第二,“类”有“法则”“规则”“规范”义。此处的“类”已进入社会政治领域。作为政治秩序中的一环,“类”与“法”有时在同一个层面,更多的情况下,“类”具有了超出“法”的含义,上升到“理”的层面。荀子对此“类”多加以肯定,认为是圣人所备。

人无法,则伥伥然;有法而无志其义,则渠渠然;依乎法而又深其类,然后温温然[2]33。

不先虑,不早谋,发之而当,成文而类,居错迁徙,应变不穷,是圣人之辩者也[2]88。

故多言而类,圣人也;少言而法,君子也;多少无法而流湎然,虽辩,小人也[2]97。

第三,承接第二类语义,但用在否定语境中,批判“不类”“无类”“贰(不一)类”。此处批判,显示此“类”已从普遍性的社会认知,进到社会政治领域,且走向“一类”“统类”的层面。

略法先王而不知其统,犹然而材剧志大,闻见杂博。案往旧造说,谓之五行,甚僻违而无类[2]94。

其言行已有大法矣,然而明不能齐法教之所不及,闻见之所未至,则知不能类也[2]140。

诛赏而不类,则下疑俗险而百姓不一[2]191。

类不可两也,故知者择一而壹焉[2]399。

故愚者之言,芴然而粗,啧然而不类,誻誻然而沸[2]426。

齐给、便敏而无类,杂能、旁魄而无用,析速、粹孰而不急,不恤是非,不论曲直,以期胜人为意,是役夫之知也[2]446。

第四,承接第二、第三类语义,提出“统类”。“统类”是圣人(治人、大儒)必备的统贯(统领)性思维。李泽厚认为:“‘类’(统类)是‘礼’‘法’之所以能为‘万世则’的根本理由。所以荀子讲‘群’、讲‘分’、讲‘礼’‘法’,其最高层次是‘若夫总方略,齐言行,一统类’。”[3]91“统类”可以摆脱时空和历史的种种限制,具有真理性特征。“统类”的前提条件是“类不悖”:“类不悖”,才可以“度类”“举类”“推类”,才可以“统类”并判为“同理”。

若夫总方略,齐言行,壹统类,而群天下之英杰而告之以大古,教之以至顺[2]95。

志安公,行安修,知通统类,如是则可谓大儒矣[2]145。

故学者,以圣王为师,案以圣王之制为法,法其法,以求其统类,以务象效其人[2]407。

言之千举万变,其统类一也,是圣人之知也[2]445。

圣人者,以己度者也。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类不悖,虽久同理[2]82。

推类接誉,以待无方,曲成制象,是圣臣者也[2]248。

有法者以法行,无法者以类举。以其本,知其末,以其左,知其右,凡百事异理而相守也[2]500。

(二)荀子“类”语义的表述特征

从以上分析发现,荀子“类”蕴涵着不同层面的意义,其语义层级条理分明,层级表述明确有序。同时也不能否认,荀子“类”观念的语言形式与面貌呈现出笼统含混、繁杂无序的特点,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一名多实(同一文本)和同名异实(不同文本)。这是一种广泛存在于先秦诸子文献中的现象:“类”观念是条理的、系统的,甚至是创新的,但是荀子既没有使用新词,也没有对概念与术语进行明确清晰的全新界定,反而总是借助先贤语言与日常事件阐述其观点与看法。同名异实、同实异名,正是战国时期名辨思潮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时至今日,研究诸子思想,区分荀子与孔孟的礼义观念,区分老子、黄老学和韩非子的反智观念,等等,首先要做的就是厘清“同名”背后不同的哲学与政治理念,辨析同名异实[4-5]。

学界对于知识有多种分类,或根据学习过程的心理特点分为具体概念、抽象概念、规则与高级规则,或根据信息加工过程分为陈述性知识与程序性知识。后者已被广泛接受,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划分类别:第一类是描述事物性质状态的描述性知识,第二类是描述影响事物性质变化的规律;根据对作用机制描述得清晰与否,第二类又分为规律性知识和经验性知识[6]。荀子对“类”的描述属于经验性知识,与规律性知识还有距离。从认知心理来解释,荀子认为其观念是承袭传统的,是作用于当今的,也是传续未来的,他是“述”而“不作”,是“温故”而“知新”,无需重新界定。荀子以此在新旧之间做缓冲,用经验存续传统、作用现实、预证未来,这也反映出荀子“类”认知的经验特性与实用特性。下文主要围绕这两个方面分析。

二、荀子“类”观念的认知路径:推类

荀子“类”观念的达成过程有三个环节:知类—推类—统类。其中,推类最为关键。推类是被先秦诸子广泛运用的方法,并非仅见于荀子。或称之为譬喻法、类比法,或称之为广义的推理,或将其纳入修辞学,或将其纳入逻辑学,但与形式逻辑严格的类比推理相区别。考察荀子推类的过程,可以分析其认知发生与行进的特性。

(一)以万物物类认知为背景和铺垫

“凡以知,人之性也;可以知,物之理也”[2]406。荀子认为人有认知事物的能力,事物也能够被认知,通过“物之理”的认知表现出来,“类”是其中之一。“物类之起,必有所始……草木畴生,禽兽群焉,物各从其类也”[2]6-7。物的“类”特征是本源性特征,通过“类”来显示自然和社会的各种类别、层级及属性。只是,荀子“类”的重点并非自然物类,而是以水火、草木、禽兽等自然类别为背景和铺垫,突出社会中的人与其他物类的共同性与区别性(优越性)。这里需要注意两个问题。一是荀子对“类”进行对比与凸显的过程中,对比的主体与参照物之间地位是不平等的,这表现在人类社会与自然万物之间,或是人类社会不同层级之间。这种不平等最终主要体现在其实用性价值判断上:或为主次,或为本末,或为优劣。这带来第二个问题,对“类”进行对比与凸显的切入点、层次与水平是由认知主体决定的。也就说,荀子时代自然物类认知的水平与特点,会对荀子社会领域“类”认知产生极大影响。

荀子时代对物类的划分与认知,主要是通过感知获得的普遍性认知,多数属于生活常识的感性认识,超出这个层面的认知,甚至荀子自己都不觉得可靠,认为必须经过检测、检验来验证与升华。“心有征知。征知则缘耳而知声可也,缘目而知形可也,然而征知必将待天官之当簿其类然后可也。五官簿之而不知,心征知而无说,则人莫不然谓之不知,此所缘而以同异也”[2]417-418。

(二)对于体验与实践(经验)的依赖

“簿其类”而“知”而“说”,是一个重要的认知过程,说明荀子信任感知与直觉,但是更加依赖体验与实践(经验),这正是经验认知的特性。经验认知,亦称直观认知,是人们在日常生活、日常行为知识的基础上进行的认知,是运用生活的亲身感受、实践的直接体验以及传统的习惯观念展开的认知活动。经验认知的功能是类比型的,它用事物的外在联系进行推论,注重主体内心体验,不强调普遍性的概念抽象。从历史上来看,经验认知是人类摆脱以行为认知、情感认知为主的原始认知方式以后较早出现的认知类型[7]。经验认知以直觉认知为主要特征,以反复体验与实践为认知手段,以经验为认知习惯。

从这个角度来讲,经验认知是规律认知的前段,或称储备阶段,主动而积极地进行理性思辩、理论分析与逻辑推理并不是其特长。当然,这并不是说经验认知排斥辩证思维,相反,经验认知在体验和实践的过程中,常常与辩证思维紧密联系,以整体性思维作为其形式与内容特征。仍然要强调的是,荀子经验认知来源于农业社会的生活、劳作与社会面的政治管理,其认知焦点与认知目的在于社会政治管理。无论是认知储备还是反复实践,都限制在这个领域之中。

(三)推类与类构

荀子对于物类的认知,是对自然本源相似性的认知,符合经验认知的特征,是一种整体性思维,这也表现在荀子对于社会“类”的认识与分析上。荀子的“类”通过“分”来实现,“知类”是知分类,重点在于区分不同层级在社会政治中的关系(作用、地位等价值因素),而不在于探究不同类的本质特征(本体特征)。一直有人因荀子主张“知”“分”“类”“理”“法”而将其定为理性主义,实质上这种理性特点,是经验认知的实践性与社会性特征,是相对于孔孟与社会政治治理的疏离而言的,其与认知理性及严密的逻辑思维之间,还是有距离的。

荀子强调由此及彼、触类旁通的“统类”,受到其“类”认知起点与认知重心的制约。荀子对于物类的认知,使得通过“推类”来建立对事物的认识与秩序成为可能[8]。“故以人度人,以情度情,以类度类,以说度功,以道观尽,古今一度也。类不悖,虽久同理”[2]82,可以把不同时间空间的“人”“情”“类”“说”“功”统一为一种“道”“度”“类”“理”,以融合(消解、漠视)个体性、实现(强化、重视)整体共通性为路径。以时代特性来看,荀子通过“推类”达成的认知及秩序,较为便捷适宜的走向,便是相对原始朴素的认知与普适大众的秩序。

一直以来学界将“推类”置于推理思维进行研究,近年来有学者将其归入综合逻辑中的“类构”:类构是由低级的自然的反应到高级思维状态的反应,反映出从类似到类聚到类推再到类构的一体化过程,最终导向是创新和提高;但是,类构的普适性特征使其很难避免常识化与模糊性,因此精确的真理化思维是突破类构限制的必由之路[9]。否则,常识化与模糊性将导致经验认知的“经验主义”倾向。因此,认知传统与认知习惯的双面性作用,是考察荀子“推类”进路时必须关注的问题。

三、荀子“类”观念的认知结构:金字塔模型

如用语言认知中的意象图式[10]来分析荀子“类”尤其是“统类”观念,那么金字塔模型最便于分析其动态的结构性特征。金字塔思维,即金字塔原理,是巴巴拉·明托(Barbara Minto)1973年针对商业写作提出的方法,后被推广至经济管理领域,再后成为结构思考力的代名词①金字塔原理内容参见美国人巴巴拉·明托著:《金字塔原理 思考、写作和解决问题的逻辑》,王德忠、张珣译,北京:民主与建设出版社,2006年版。。本文从金字塔模型与推类认知的关联、权威认知的塔顶特征及制度认知的塔基特征三方面来观察其认知实用性的表现。

(一)认知视域及其塔形特征

金字塔思维是一种最基本的逻辑构成法,是以找出解决问题的方案为目标,以“彼此独立,互无遗漏”(MECE)为原则,以确保整体有效性和一致性[11]3。金字塔模型是一种常见的心理与认知模型,荀子“类”观念的视域变迁可以用其来演示:以万物为基底,上升至人类社会,再升至社会政治,最终落脚(提升)于社会政治的顶层,或描述为由低层到高层、由广博到精尖的变迁。从金字塔结构来看,核心与尖端是塔顶特征,务本与稳定是塔底特征,如果塔顶既要核心与尖端,又要务本与稳定,需要借助底层来实现。在塔顶与塔底间游走,从“类”到“统类”,知分类到一统类,求根本与谋贯通,“明分”与“使群”,“类”与“礼”一样,既是荀子寻到的政治治策,也是其认知思维的逻辑进路。

金字塔思维从本质上来讲是结构化思考,它注重思维的逻辑性与结构性,包括框架、内部逻辑、逻辑顺序等要素,框架是一个最基本构造,逻辑是组成结构的基本要素,而顺序是逻辑的一个重要特征。金字塔思维的关键是将纵向的逻辑关系与横向的逻辑关系进行综合(扩展)[12]64-65,通过这个框架与逻辑,再现与维持结构的稳定性。东方朔曾指出荀子“统类”一个重大收获,即获得普遍的性质[13]。从认知角度来讲,荀子借由“统类”实现了金字塔顶层与底层的横纵结构的无缝衔接,统贯了异域、异时、异类的时空,塔顶、塔中、塔底由此成为一体,这种广泛的普遍性意味着稳定与安全,也意味着广泛的普遍性走向广泛的一致性成为可能。

(二)权威认知的塔顶特征

对于荀子是否推崇政治权威,学界还有争论。“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2]349荀子认为“生”“类”“治”的根本在天地、祖先、君师那里。在君师(圣人、治人)、礼义、法度所构成的政治体系中,天地、祖先、君师处于核心地位加以维护和强化。“辨莫大于分,分莫大于礼,礼莫大于圣王”[2]79。离开圣人(治人)国乱家亡,“有乱君,无乱国;有治人,无治法。……故法不能独立,类不能自行,得其人则存,失其人则亡”[2]230。荀子把“志安公,行安修,知通统类”的圣人提到至高无上的地位,由他们来推动“类”的运行,统一民众意识,降低社会分裂的可能,减少政治系统内耗。政治权威这个选项,是塔顶意识的反映,或称为精英意识,或称为塔尖意识,中国学者亦称其为唯圣思维[14],反映出荀子对社会变革中基层民众力量的高度怀疑。

但是,荀子并不完全信任政治权威,不认为当权者就一定具有权威,主张对政治权威进行约束与界定,规定权威的合法性。他指出“有道德之威者,有暴察之威者,有狂妄之威者”,只有具备道德之威者不依赖暴力刑罚,不受制权力威慑,凭借道德正义性与公正性获取认同,才能成为合法性政治权威,成为“类之本”和“治之本”,实现“类”之“行”。荀子借助权威合法性的分析,强调了政治权威的道德责任,凸显了道德之威对于政治统治的极端重要性[15],提出“从道不从君,从义不从父”[2]529。从这个角度看,荀子将绝对权威给予了“道”“义”。有人因此认为荀子本质上推崇的是道德,荀子所谓的权威是精神权威,而非掌握权威的个体或机构,并以此拉近孟荀对“道”“义”的认识,或者用“内圣外王”来诠释荀子对德法关系的主张。

实则不然。对权威的约束与限定,并不能改变荀子在政治秩序建构过程中对政治权威的信任与依赖,其权威认知的实质仍是圣人(治人)权威。“知隆礼义之为尊君也,知好士之为美名也,知爱民之为安国也,知有常法之为一俗也……能论官此三材者而无失其次,是谓人主之道也”[2]245-246。“隆礼义”是为了“尊君”,“尊君”始终是第一位的,对于精神权威的推崇总要让步于政治权威,“道”“义”只是为政治权威披上了合法性的外衣而已。荀子推类的目标在于社会面的治策,此治策要满足塔顶的需求。

(三)制度认知的塔基特征

金字塔思维的塔基是解决问题,从这个意义上讲,金字塔思维是一种思维工具,最终指向明确的执行计划,而不只是分析性质的框架[12]143。荀子“类”观念的最终指向也是一整套的制度建设与实行。荀子对于制度的施行者、内容、目的、模式都有规定,其认可的施行者是具有塔顶至上性、统一性与全域性(跨时空性)特征的政治权威。“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2]435。师法优先于礼义,师法由君师施行,君王统治具有绝对性与合法性。莫里斯·迪韦尔热(Maurice Duverger)指出权威也是制度性的:“也就是说权威要服从一种章法,这种章法不限于由某个人来行使权威,它既适用于前人,也适用于后来者,因此,继承机制是这种章法的一个要素。从这个角度讲,甚至所谓个人的权威也是制度性的。”[16]荀子“统类”的治策,其实质是君主专制。这种思想对后来的社会影响极大,最明显的例子莫过于秦始皇灭六国而统一天下,建立绝对中央集权的大秦帝国[17]。

荀子“类”观念的目的性明确,亦具有很强的操作性,最终落实于重构社会秩序,作用于整个社会群体。金字塔思维的工具作用,制度建设的塔基特征,都是说的认知的实用性特征。佐藤将之指出,荀子不可能不熟悉他之前战国诸子所主张的理论之抽象性和复杂性,只不过他将理论性问题放在实践层次上而获得解决[18]。现实社会秩序与制度的重构经由“统类”实现了对于制度历史的承袭与认可。道格拉斯·C·诺思(Douglass C North)指出“人们过去作出的选择决定了他们现在可能的选择”,沿着既定的路径,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变迁可能出现优化,也可能顺着错误的路径进入无效率的状态之下,“路径依赖意味着历史是重要的。不去追溯制度的渐进性演化过程,我们就无法理解今日的选择”[19]。

重视政治制度历史会产生路径依赖。在这里,制度认知体现出经验性特点,或者说,认知经验性与实用性密切结合,体现在认知路径与认知结构的高度关联与一致,二者互为保证,互为促进。荀子对于制度一定怀有复杂的情感:一方面要打破旧制度建立新制度,一方面要借助制度历史来推演新制度的合法性,以获得人们对于新制度的妥协与服从。这种复杂的情感正是其认知经验性与实用性特征的反映:传统能够引领未来,传统也能够产生惯性,承载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及其认知总是要在负重的前提下寻求轻装前行。

四、结语

分析荀子“类”观念的认知特征,可以得到关于先秦时期的认知特点与走向的几点认识。

第一,“类”观念是春秋战国时期名实之辩所涉主要内容之一,涉及先秦思想文化的诸多层面,是重要的认知现象。诸子之间“类”观念的倾向性与阶段性或有不同,但认知方式与过程的一致性特征还是明显的,荀子“类”观念认知的这些特征在其他先秦诸子文本中也有反映[20]。

第二,“类”观念反映出先秦时期认知对于经验认知的重视与依赖,传统理性认知始终伴随经验认知,对未知的探寻更多地显示出与已知的关联,是中国古典认知的重要特征。先秦认知由从侧重感知的经验认知向侧重理性的经验认知迈进,这是中国传统思维特点形成的关键时期。

第三,“类”观念反映出先秦时期认知重实用、重联系、重整体的结构性思维特征。“统类”金字塔型构造特征体现其在社会政治领域横贯纵贯的统贯性结构特性,“统类”也是荀子重构社会政治秩序的有效举措,在制度设计、治理实践、文化教育等多个方面,具有方法论意义。

第四,先秦认知的社会底色是农业社会与农耕文明,荀子乃至诸子认知集中在人文领域。毋庸置疑,先秦认知解决了当时面临的种种社会问题,推动了中华文明的发展,取得了卓越的成就。这提醒我们思考:认识与评价中国传统思维,反思近代中国认知的得失,重点应该放在认知方法还是认知水平,在于认知结构还是认知领域与视野。当然,这在本质上也是同一个问题。

猜你喜欢

荀子金字塔权威
“金字塔”
荀子“道心”思想初探
Great Vacation Places
《荀子》的数学成就初探
荀子的“王道”观念
各大权威媒体聚焦流翔高钙
和谐
金字塔是用金子造的吗
跟踪督察:工作干得实 权威立得起
权威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