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魏“子贵母死”制再探讨
2022-02-09苗霖霖
苗霖霖
(黑龙江省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28)
“子贵母死”制是北魏的特殊制度,其不仅直接决定着后妃的生死、影响着皇位传承,更在北魏政治斗争中起到过至关重要的作用。关于该制度学者已有较多关注,相关研究成果以田余庆[1](P9-61)先生和李凭[2]先生的论著为主,此后也有学者进行过有益的补充。[3]这些论著对“子贵母死”制度从不同角度进行了阐释,本文则主要着眼于这一制度在北魏的演变情况,关注其在孝文帝汉化改革以后的“余威”及其对北魏末年政治变换中的影响。
一、“子贵母死”制度的产生
鲜卑族是兴起于我国古代北方地区的游牧民族,由于母系制度遗存的影响,女性在该民族中有着极高的社会地位,“其自杀父兄则无罪”[4](卷90《乌桓鲜卑传》,P2979)的部落约法更直接导致了鲜卑族“其性悍骜,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5](卷30《乌桓鲜卑东夷传》注引《魏书》,P832)的独特民族性格和“俗从妇人计,至战斗时,乃自决之”[5](卷30《乌桓鲜卑东夷传》注引《魏书》,P832)的社会风尚。鲜卑部落中的最高领袖称大人,由全体部民“推募勇健能理决斗讼相侵者”[5](卷30《乌桓鲜卑东夷传》注引《魏书》,P831)担任,早期的鲜卑部帅之间一般没有血缘关系,“勇健而多计策”[4](卷90《乌桓鲜卑传》,P2984)是这一时期鲜卑部帅的总体特征。
在部落联盟建立后,部帅的传承由全体部民选举制转变为家族内部世袭制,并最终形成“兄终弟及”与“父死子继”共存的传承模式。由于这一时期鲜卑部帅的妻妾“惟以次第为称”,[6](卷13《皇后传》,P321)部帅诸子也并无嫡庶之分,他们拥有着平等的继承权,而母族势力的强弱则成为他们继任与否的决定性因素。在母族支持下继任的部帅,他们的母亲大都会参与部落治理,有时甚至会出现部帅的母亲亲自掌管部落[6](卷1《序纪》,P10)的局面。
拓跋珪继任部帅后,于登国元年(386年)称代王,建国号为代。皇始元年(398年)称帝,改国号为魏,世称北魏或后魏。为了保证皇权的顺利过渡,实现父子间的世袭传承,就需要摆脱部落制时代“兄终弟及”的权力传承模式,而这一权力传承模式依托的社会基础便是鲜卑族母权主政的传统。
在北魏建立后,“父死子继”与“兄终弟及”两种权力传承模式间的纠葛,直接表现为道武帝拓跋珪和其生母献明皇后贺氏间的矛盾,道武帝主张摆脱母权的干涉,实现皇位的父子相传,而贺氏则支持兄终弟及,实现母族的长盛不衰。随着道武帝长子拓跋嗣于登国七年(392年)出生,使道武帝母子间的关系变得更为紧张。
在拓跋珪建国过程中,其母贺氏及贺兰部是他的主要支持者。在代国建立后,贺氏及其母族掌握了国家的实际权力。为了维系她本人及贺兰部的特权,贺氏想要效法部落联盟时代拓跋猗妻祁氏①拓跋猗妻祁氏借助母家广宁乌桓势力先后扶植自己的三个儿子拓跋普根、拓跋贺傉和拓跋纥那先后继任部帅,从而使部落最高权力一直控制在自己手中,并一度使部落联盟有了“女国”之称。那样,使自己的幼子拓跋觚继任,自己则可以长期把持着最高权力。道武帝则致力于摆脱母亲及母族的掣肘,意图以长子拓跋嗣继位。但是当时贺氏及其背后的贺兰部在朝中有着较大的势力,道武帝根本无法直接遏制贺氏的行为,也无法实际阻止贺氏扶植拓跋觚继任,那么去除她支持的继任者,便成为当时最行之有效的办法。
道武帝先以贺氏“少子秦王觚使于燕,慕容垂止之。后以觚不返,忧念寝疾,皇始元年崩”,[6](卷13《皇后传》,P324)道武帝借后燕之手,杀害了幼弟拓跋觚,解除了他对皇权的威胁,并使母亲贺氏抑郁而终。同年,他改国号为魏,彻底宣告摆脱母权控制的新政权的诞生。天兴六年(403年),道武帝册封皇长子拓跋嗣为齐王、拜相国并加封车骑大将军,使他逐步接触国家的军政事务,为顺利实现权力过渡做着准备。
鲜卑族长期以来的母权干政传统,特别是北魏建国后贺氏对朝政的控制,都使道武帝深刻意识到必须彻底切断母权对政治的影响。随着与中原政权接触的增多,发生于汉武帝时期事件则为他提供了借鉴。
汉武帝晚年,在选立皇位继承人时,“卫太子败,而燕王旦、广陵王胥多过失,宠姬王夫人男齐怀王、李夫人男昌邑哀王皆早薨,钩弋子年五六岁,壮大多知,……甚奇爱之,心欲立焉”,[7](卷97《外戚传上》,P3956)但他也担心“往古国家所以乱也,由主少母壮也。女主独居骄蹇,淫乱自恣,莫能禁也。”[8](卷49《外戚传》,P1986)于是他采取了立子杀母的方式,册立刘弗陵为太子并赐死了刘弗陵的生母钩弋夫人赵氏。
此时道武帝所要达到了目的与汉武帝相似,即通过杀死太子生母的方式切断太子与生母的母子亲情,防止太子继位后,其生母以皇太后身份干政,但北魏道武帝与汉武帝实施这一政策时的现实情况却有着明显不同。
道武帝晚年欲册立拓跋嗣为太子时,拓跋嗣已经成年,并不存在汉武帝时期“年稚母少”的问题,他之所以选择“远同汉武”,制定“子贵母死”(又称“立子杀母”)制却是为了改变鲜卑族中长期存在的“母强子立”的传承模式及其所带来的“母权干政”的结果,实现皇权与后权的分离,最终实现权力完全集中于皇帝手中。
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道武帝在逐步提升长子拓跋嗣的地位和官爵,为他顺利继位打下基础的同时,赐死了拓跋嗣的生母刘氏,以达到“不令妇人后与国政,使外家为乱。”[6](卷3《明元帝纪》,P49)并彻底切断了母权干政的渠道。此后,他还将“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6](卷13《道武宣穆皇后刘氏传》,P325)即“子贵母死”作为一项固定的制度在北魏后宫中推行。
此后,明元帝的母亲刘氏、太武帝的母亲杜氏、景穆帝的母亲贺氏、文成帝的母亲郁久闾氏、献文帝的母亲李氏、孝文帝的母亲李氏等人都先后“依旧制薨”,成了这一制度的牺牲者。
可以说,“子贵母死”制作为北魏建立之初,使皇权摆脱后权控制、实现皇位父子传递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政权的稳固和皇权的集中,这一制度已经失去了存在的意义和实际的目的,但其却一直在北魏后宫中所推行,这必然与北魏后宫中特殊的政治需求直接相关。
二、“常制”化的“子贵母死”制
北魏道武帝是“子贵母死”制度的制定者和坚定贯彻者,他为了实现皇权的父子相承,规定“后宫产子将为储贰,其母皆赐死。”[6](卷13《道武宣穆皇后刘氏传》,P325)并直接赐死了长子拓跋嗣的生母、独孤部帅女刘氏,更直接造成“素纯孝,哀泣不能自胜”[6](卷3《明元帝纪》,P49)的拓跋嗣外逃。于是,道武帝便将目光投向了次子拓跋绍,意欲册立次子拓跋绍为太子,拓跋绍的生母贺氏也即将作为“子贵母死”实施的对象。
拓跋绍的母亲贺氏不仅是贺兰部部帅之女,更是“献明皇后妹也,美而丽。……太祖密令人杀其夫而纳之”,[6](卷16《道武七王传·清河王绍传》,P390)贺氏在进入后宫后极得道武帝的宠爱,或是由于感情的缘故,道武帝没有像处死刘氏那样迅速实施“子贵母死”,而是将贺氏“幽之于宫,将杀之,会日暮,未决。”[6](卷16《道武七王传·清河王绍传》,P390)在赐死贺氏问题上道武帝的犹豫给了贺氏母子联络的机会,于是拓跋绍在贺兰部的支持下弑父救母。而后,拓跋嗣后平定了拓跋绍的叛乱,并在朝臣的拥戴下顺利继位。虽然皇位仍按照道武帝最初的设想传递到了长子明元帝拓跋嗣手中,但这场战争却不仅造成了道武帝的被杀,而且导致了北魏宗室成员的动荡。
道武帝晚年爆发的叛乱看似是由“子贵母死”制度所引发的,但细致分析可以发现,即便没有这一制度,拓跋嗣与拓跋绍之间的战争也依然会发生。这场战争是部落制时代“母强子立”权力继承模式的延续,道武帝虽然通过“离散诸部,分土定居,不听迁徙,其君长大人皆同编户。”[6](卷83《外戚传·贺讷传》,P1812)的方式将部落体制完全控制于皇权控制之下,但这些部民却仍然保持着最初的聚居状态,“离散部落”也只是削弱了部帅对部民的控制力,部落体制的影响在短时间内不能彻底消除。其中势力最大的仍是独孤部与贺兰部。
在北魏建国后,独孤部由于叛乱被征服,部落势力由于遭到了削弱,而贺兰部作为道武帝的母家,则在北魏建国初期仍得到了较大的发展。拓跋嗣是道武帝亲自安排的继承人,其母刘氏出自独孤部,虽然此时独孤部的力量大不如前,但他却得到了以北新侯安同为代表的道武帝近臣的支持。拓跋绍生母乃贺兰部帅女,因而在争夺皇位时“故贺兰部人皆往赴之,其余旧部亦率子弟招集族人,往往相聚。”[6](卷16《道武七王传·清河王绍传》,P390)最终拓跋嗣战胜了拓跋绍,杀拓跋绍母子,顺利继任帝位。所以说,“子贵母死”并不是道武帝晚年继位战争的直接诱因,这本就是鲜卑旧俗与皇权体制的一次对抗,是一场无可避免的战争。
作为这一制度的直接受害者,失去母亲的感受让明元帝万分悲痛,他继位后本可以对这一残酷的制度加以纠正或禁止,但道武帝晚年的继位战争,也使他深切意识到母族的支持是皇位争夺爆发的根本症结,于是他先追封生母刘氏为皇后,并为她追加谥号,更将“后宫人为帝母,皆正位配飨焉。”[6](卷13《道武宣穆皇后刘氏传》,P325)作为对“子贵母死”制度的补充。他的这一做法只是从情感上降低继位皇帝的愧疚,却并未将该制度加以抑制或废止。
明元帝长子拓跋焘于天赐五年(408年)出生,此时道武帝仍然在世,道武帝对拓跋焘寄予厚望,甚至认为“成吾业者,必此子也。”[6](卷4《太武帝纪》,P69)但在当时太子未定的情况下,尚无法给与拓跋焘继任者身份。明元帝继位后,忙于稳定国内外的政局,也没有第一时间确立皇储。只是有鉴于清河王叛乱主要是为了挽救母亲的生命。为了避免这一情况再度发生,明元帝较道武帝更进了一步,在皇子出生时就交由保母照看,从而使太子与生母一直处于分离的状态,降低他们的母子亲情,却也造成“帝生不逮密太后,及有所识,言则悲恸,哀感傍人”,[6](卷4《太武帝纪》,P107)明元帝者这些措施也为“子贵母死”制的继续实施降低了感情阻碍。
与道武帝时期嫔妃均出自部帅之家或周边政权的皇室不同,拓跋焘的生母杜氏没有显赫的家族背景,她仅仅是“以良家子选入太子宫,有宠”,[6](卷13《明元密皇后杜氏传》,P326)明元帝对于是否继续执行该制度也有所犹豫,因而并未迅速执行“子贵母死”。但此时他的后宫嫔妃中也有如姚氏这样来自周边政权的公主,为了防止其他有背景的皇子或嫔妃觊觎皇太后之位,该制度也只能继续推行。
泰常五年(420年)杜氏被以“旧制”(即“子贵母死”制)赐死,此时拓跋焘已经12岁,具备了承接权力的能力。随即,明元帝着手为册封拓跋焘为太子做准备。“泰常七年四月,封太平王。五月,立为皇太子。及明元帝疾,命帝总摄百揆。”[9](卷2《太武帝纪》,P41)至此,拓跋焘真正取得了皇太子的身份,并开始逐步参与治国实践。
北魏道武帝制定的“子贵母死”制度只是一时之策,其目的只是削弱母权干政,并以简单残忍的手段,通过杀死太子的生母以实现其目的,对于该制度实施后的善后措施,却并未进行深入考虑和细致的安排。明元帝是“子贵母死”制度实施后继任的第一位皇帝,由于深刻体会到该制度的残忍与弊端,但他又被当时的社会现实环境所迫而不得不继续推行这一制度,于是他对这一制度进行了一些善后性的补充:首先,给予死于该制度下的嫔妃以“皇后”身份,并使她们成为与皇帝共同配享太庙的嫡妻;其次,为了降低这一制度对皇子感情的伤害,将刚刚出生的皇子交由乳母或保母抚育,以降低母子间的感情牵绊。第三,他还首开“太子监国”之风,为皇权的顺利传递做足了准备。
三、“子贵母死”制的“变轨”
明元帝将年幼的太武帝交给保母抚育,使他虽然不能与母亲相见,却得到了保母窦氏的悉心照顾,太武帝“感其恩训,奉养不异所生。”[6](卷13《太武帝保母窦氏传》,P326)并与之建立起了母子亲情。由于窦氏“以夫家坐事诛,与二女俱入宫。”[6](卷13《太武帝保母窦氏传》,P326)宫人出身的她原本也无缘走入皇权中心,但此时北魏的特殊情况却给了她机遇。
北魏建国后才首次设立后宫体系,但此时皇后“明配至尊,为海内小君。”[10]《(礼记正义》卷5《曲礼下》注引《白虎通·嫁娶篇》,P1267)的地位尚未成型,北魏后宫中处于权力顶端的乃是皇太后,但随着“子贵母死”制度的实施,新君生母不可能在他继位后仍然在世,那么按照中原政权的惯例,先帝皇后便顺理成章被封为皇太后,成为后宫的主宰,但此时北魏的现实状况却是明元帝宠妃姚夫人由于“以铸金人不成,未升尊位。然帝宠幸之,出入居处,礼秩如后焉。”[6](卷13《明元昭哀皇后姚氏传》,P325)出于对姚氏的宠爱,明元帝此后再未册立皇后,姚氏于泰常五年(420年)逝世,明元帝在她死后追封其为皇后。只有姚氏无子,亦与太武帝没有抚养关系,她自然无缘被追封为皇太后,加之在鲜卑族中长期存在的“怒则杀父兄,而终不害其母”[5](卷30《乌桓鲜卑东夷传》注引《魏书》,P832)的影响犹在,造成北魏家庭中的母子亲情凌驾于夫妻感情之上。与太武帝间有着母子亲情的窦氏承载着太武帝对母亲的爱,在此时登上历史舞台。
太武帝继位后先尊窦氏为保太后,复又尊其为皇太后。窦氏不仅拥有了皇太后的名号和地位,也实际承担着皇太后的责任,她“训厘内外,甚有声称。……世祖征凉州,蠕蠕吴提入寇,太后命诸将击走之。”[6](卷13《太武帝保母窦氏传》,P326)太武帝首开保母为皇太后之先例,更埋下了皇太后以母子亲情影响朝政的隐患。此后,“子贵母死”的发令者也由皇帝改为皇太后。
在这场宫廷政变中,拓跋晃长子拓跋濬的保母不仅对他起到了保护作用,更给予他母亲的关怀,二者间建立起了亲密的母子关系。特别是有了窦太后的先例,常氏也想要效法窦氏那样,登上权力顶端。
文成帝继位后,“追尊景穆太子为景穆皇帝,皇妣为恭皇后;尊保母常氏为保太后。”[6](卷5《文成帝纪》,P112)文成帝将册封保太后与追封生父、生母同时进行,足见常氏在文成帝心里的重要性。此后,保母常氏一脉以“劬劳保护之功”,[6](卷13《高宗乳母常氏传》,P327)掌握着北魏的实权。此时太武帝皇后赫连氏虽然已经成为太皇太后,而文成帝生母郁久闾氏仍在世,她们二人就成为常氏成为皇太后的阻滞。于是常氏首先迫使太武帝皇后赫连氏以“子贵母死”制处死了郁久闾氏,而后又将赫连氏害死,从而登上了皇太后之位,成为后宫中的主宰。自此开始,“子贵母死”的发令者正式由皇帝转为皇太后,[11](P13“8)子贵母死”的性质也由防止母权干政变为母权干政的手段,成为后宫权力争夺的重要手段。
文成帝皇后冯氏更将前代皇太后临政的方式进行的进一步地整合,即以皇太后身份施行“子贵母死”制,赐死太子的生母,获取太子的抚养权,并通过母子亲情实现政治夙求。文成帝长子献文帝拓跋弘乃夫人李氏之子,“(常)太后令依故事,令后具条记在南兄弟及引所结宗兄洪之,悉以付托。……遂薨。”[6](卷13《文成元皇后李氏传》,P331)太安二年(456)年仅2岁的拓跋晃被册立为太子,冯氏也由贵人被册封为皇后。但此时的冯氏或是由于年轻,未能真正认识到抚育皇子的重要性,因而在拓跋晃生母被杀后,并未第一时间接手抚育皇子,拓跋弘仍为乳母或保母所抚育,这也为她日后与献文帝的矛盾埋下了隐患。
献文帝继位不久就爆发了“丞相乙浑谋逆,显祖年十三,居于谅闇,太后密定大策,诛浑,遂临朝听政。”[6](卷13《文成文明皇后冯氏传》,P328)虽然献文帝与冯太后共同解决了宫廷政变,二人还有着名义上的母子关系,但他们却并没有真正的母子亲情,在二人共同临朝听政中,冯太后和献文帝也爆发了巨大的矛盾。或是意识到了母子亲情对太后临朝的重要性,冯太后在献文帝长子拓跋宏出生后“躬亲抚养。是后罢令,不听政事。”她将全部精力放在了培养新君身上。
皇兴三年(469年),年仅三岁的拓跋宏就被立为皇太子。两年后,拓跋宏继位,是为孝文帝,献文帝称太上皇,继续主政,冯太后称太皇太后,为孝文帝辅政。献文帝与冯太后以这种折中的方式,实现了二者对于权力的平衡。直至献文帝逝世后,冯太后复与孝文帝共同临朝主政,并称“二圣”,但国家的实际权力却仍然控制在冯太后手中。冯太后与孝文帝虽为祖孙,却有着真正意义上的母子亲情,二人在共同执政期间相处较为和谐。
孝文帝执政期间,北魏国内的鲜卑势力已经消亡殆尽,已经无需以“子贵母死”切断母族对皇子的支持,而此时的皇后凭借皇子养母身份参与朝政才是真正的症结所在,因而“子贵母死”已经完全没有存在的必要,孝文帝意图废除这一残忍制度,但却遭到该制度的既得利益者冯太后的坚决反对。
孝文帝长子拓跋恂出生的同年,冯太后“以恂将储贰,太和七年,后依旧制薨。”[6](卷13《孝文贞皇后林氏传》,P332)孝文帝无力对抗冯太后及其所代表的鲜卑势力,最终只能眼见林氏被赐死。林氏死后,孝文帝在第一时间追封她为皇后,以示对“子贵母死”制的不满。
在林氏被赐死后,文明太后再度取得了皇长子的抚育权,并在拓跋恂十岁之时,顺利将他推上太子之位。冯太后想要按照对孝文帝的抚育方式,以祖孙亲情控制皇太子,为其侄女、孝文帝嫔妃冯氏成为皇后以及日后的临朝做准备,以实现冯氏家族权势的不衰落。但她始料不及的是她逝世后,孝文帝便着手迁都洛阳,脱离鲜卑势力盘踞的中心,但拓跋恂却“体貌肥大,深忌河洛暑热,意每追乐北方。”[6](卷22《废太子恂传》,P587)孝文帝与拓跋恂父子因为迁都产生了意见分歧。孝文帝还“制衣冠与之,恂窃毁裂,解发为编服左衽。”[12](卷57《魏虏列传》,P996)甚至还出现了拓跋恂出逃时间,并最终导致拓跋恂被孝文帝所废,其母贞皇后林氏也随之被追废为庶人。
早在冯太后逝世前,孝文帝就已经意识到皇后通过抚育太子而以母子亲情影响朝政的弊端,但由于与冯太后之间的感情以及冯太后背后的势力而无法消除该制度。冯太后逝世后,孝文帝便将太子拓跋恂留在自己身边抚养,并切断了皇后与太子间的联系,进而断绝了皇后在太子继位后以母子亲情临朝的可能性。但在太子拓跋恂被废后,选立皇太子便成了新的需求,“子贵母死”制度便再度成为当时皇后所要采用的手段,但由于“子贵母死”制度在冯太后逝世后,最终为孝文帝所摒弃,皇后已经不能直接以该制度赐死太子的生母,获取皇子的抚养权,但由于“子贵母死”制度为皇后带来的利益已经深入人心,以其他方式处死皇子的生母,获取皇子抚养权便成为皇后临朝的又一途径。
四、“子贵母死”制的“终结”
孝文帝册立长子拓跋恂为太子时,就曾经想要废除“子贵母死”制,但由于遭到了冯太后的反对而被迫作罢,但当拓跋恂因为迁都而北逃被废后,再度册立太子便成为此时国家最重要的政治需求。此时能够下达“子贵母死”制之人,即太皇太后冯氏已经逝世,献文帝又没有册封皇后,由于发令者的缺失,使孝文帝皇次子元恪生母顺利存活下来,废除该制度的条件已经成熟。在拓跋恂被废后,孝文帝的次子元恪就成为皇太子的首选,而“子贵母死”制度在此时也逐渐被废止。那么,时为皇后的冯太后的侄女冯氏也就无法获取皇子的抚养权。
随着“子贵母死”被实际废除,皇后已经无法通过该制度赐死太子的生母。但为了取得皇子的抚养权,她只能以其他方式实现去除太子生母,以达到获取太子抚养权的目的。这一时期的北魏依然延续前代以乳母或保母抚育皇子的方式,但自冯太后开始,在皇子生母被以“子贵母死”赐死后,皇后便替代他们的生母,承担起抚育皇子的责任。但随着“子贵母死”制度被废除,赐死皇子生母已不可行,只能采取其他方式造成皇子生母逝世的局面,用以获取皇子的抚育权。而孝文帝迁都则为皇后暗害皇次子元恪生母提供了时机。元恪的生母高氏也“自代如洛阳,暴薨于汲郡之共县,或云昭仪遣人贼后也。”[6](卷13《孝文昭皇后高氏传》,P335)事实上,在孝文帝迁都洛阳之时,冯昭仪尚未被接回宫,而高氏则“以太和廿年■四更时,薨于洛宫”,[13](《文昭皇后高照荣墓志》,P89)此时秘密杀害高氏者只能是当时的皇后冯氏,只是后来她由于失宠并被其姐所谮构而被废,元恪的抚养权遂为冯昭仪所获取。
冯昭仪与元恪间也产生了深厚的感情,太和二十一年(497年),元恪和冯昭仪先后被册立为太子与皇后。“世宗之为皇太子,三日一朝幽后,后拊念慈爱有加。高祖出征,世宗入朝,必久留后宫,亲视栉沐,母道隆备。”[6](卷13《孝文昭皇后高氏传》,P335)但冯氏最终却由于淫乱而失宠,或是有鉴于冯氏家族在朝中的势力,或是仍然念及与冯氏的感情,冯太后虽然幽禁了冯氏,但却仍令后宫“夫人嫔妾奉之如法,惟令世宗在东宫,无朝谒之事。”[6](卷13《孝文幽皇后冯氏传》,P334)孝文帝切断了冯氏效法冯太后以母子亲情主政的道路,但她们取得皇子抚育权的方式却为后世所效法,成为北魏后期代替“子贵母死”制度,实现皇后临朝的主要途径。
虽然元恪的生母高氏并非直接死于“子贵母死”制度之下,但他继位后也仍追封其为皇后。这一时期的北魏后宫虽然“子贵母死”制度被废除,但与“子贵母死”相伴的追封皇子生母为皇后、由乳母或保母抚育皇子制度却仍然在后宫中实施,并未随着该制度一同消失。
宣武帝时期虽然“子贵母死”制度已经被实际废除,但前代“椒掖之中,以国旧制,相与祈祝,皆愿生诸王、公主,不愿生太子。”[6](卷13《宣武灵皇后胡氏传》,P337)的情绪仍然在后宫中蔓延,加之宣武帝皇后高氏又是“性妒忌,宫人希得进御。”[6](卷13《宣武皇后高氏传》,P336)造成宣武帝只有一子元诩,他也就成为太子的不二人选。
元诩生于永平三年(510年),三岁被册立为太子,七岁继位,宣武帝对这个独子看护甚严,“为择乳保皆取良家宜子者。养于别宫,皇后及充华嫔皆莫得而抚视焉。”[6](卷13《宣武灵皇后胡氏传》,P337)宣武帝一方面留下皇子的生母嫔胡氏的性命,另一方面也通过切断皇后及胡嫔与之的母子感情,阻断了她们在皇子继位后的临朝之路。
宣武皇后高氏乃“文昭皇太后之兄女。世宗景明四年纳为夫人。正始五年拜为皇后。”[14]《(魏瑶光寺尼慈义墓志铭》,P102)“世宗崩后,高太后将害灵太后。”[6](卷31《于忠传》,P745)但却以失败告终。孝明帝继位后,封宣武皇后高氏为皇、生母胡氏为皇太妃。随着高氏兄高肇被杀,她更处于孤立无援的境地,为了避免灵太后的打击,她不得不选择出家,“居瑶光寺,非大节庆,不入宫中。”[6](卷13《宣武皇后高氏传》,P336)
“子贵母死”制度设立于北魏道武帝时期,主要目的在于防止太子继位后,其生母以母子亲情影响朝政,自明元帝开始又以追封死于该制度下的嫔妃为皇后以及乳母保母抚育皇子作为该制度的补充。自太武帝时期开始,“子贵母死”制度发令者由皇帝变为皇太后,该制度也成为皇太后获取皇子抚养权的手段,皇太后通过抚育皇子与之形成母子亲情,进而实现自己临朝称制的政治诉求。北魏制定“子贵母死”制度最初的目的在于防范新君生母临朝,但最终却造成了新君养母临朝,既然该制度无法实现其制定时的初衷,也便没有了存在的必要,因而孝文帝便在汉化改革的同时将其废除,但该制度所衍生出的另外两项补充制度却一直延续至北魏末,并最终随着北魏的分裂而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