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利益联结 稳定粮食生产
——福建龙岩市供销合作社关于全程托管与农业社会化服务的探索
2022-02-06龙岩市供销合作社
龙岩市供销合作社
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打造的“供销农场”模式是建立在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基础上的创新做法,是稳定粮食生产的较好方式,有利于巩固政府、合作社与农民的关系,实现了多方共赢。
农户将土地全托管给“供销农场”,喜获丰收。
自2021 年10 月以来,福建省龙岩市供销合作社在长汀县河田镇开展水稻全程托管和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化试点。2022 年3 月,福建省供销合作社电视电话会议明确将该项工作作为今年工作创新之后,龙岩市社进一步加强探索水稻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的“供销农场”模式,为粮食生产提供新的选择。
主要做法和成效
“供销农场”是在不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情况下,通过生产托管实现土地的规模经营,实行“12033”供销农场新模式。“1”是指一包到底全托管服务;“2”是指确定产量、确定费用;“0”是指零风险托管,通过提供产量保底、保险兜底和品质控制等方式控制风险;“3”是指第三方监管,对水稻生产进行全程追溯和监管;“3”是指三方受益,农民收益提升,合作社经济效益提高、政府粮食安全有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试点工作。
龙岩市社把市政府交办的推动粮食生产任务,作为福建省社确定的重点创新工作和市社工作任务的重中之重,按照项目工作机制推进“供销农场”试点建设,集中力量制定《开展水稻全程托管“供销农场”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组建推进“供销农场”试点工作专班,牢固树立“农民外出打工、供销合作社为农民打工”的理念,广泛联系农业农村、科研院所、农资农机、金融保险、农民合作社等有关单位,整合相关行政和市场资源,有针对性地为农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托管服务,解决好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最大限度地发挥社会效益,体现供销合作社为农服务的社会责任。
(二)创新托管模式,积极开拓服务领域。
针对农民种粮收益低、外出务工、不愿流转土地或流转土地价格低以及“无力耕种”等情况,专业合作社通过与农户签订全托管协议,明确服务范围、服务责任、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财政奖补标准及兑现办法等权利义务关系,为试点农户提供多种形式的水稻生产托管服务。
一是选定服务主体。通过比选新罗区、武平县、长汀县三县社会化服务主体,市社选定团队较为成熟、设备较为齐全、制度较为完善的长汀县融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为全托管服务试点单位,同时确定长汀县河田镇为全市水稻生产“供销农场”试点乡镇。2021 年11 月,融万家合作社与当地农户签订水稻种植全托管协议52 户356 亩,2022 年7 月又签订了115 户252 亩全托管协议。2022 年,共为32户107 亩早稻提供全托管服务,为167 户608 亩晚稻提供全托管服务。
二是构建组织体系。龙岩市社牵头构建市、县、乡(镇)、村四级服务体系,着力打造“供销合作社+合作社+村级服务站”的“三位一体”全托管服务模式。其中,供销合作社负责组织整合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第三方监管、技术支持以及县镇村等有关党政和社会资源;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负责整合土地、农资、农机和技术人才等资源,提供全托管服务;村级服务站(村级组织)负责通过村党支部与农户对接,实现连片托管、整村推进。
三是构建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根据生产作业需求,利用农机系统开展集育种、种植、加工、仓储、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作业服务。在农机生产作业过程中,按照“供销农场”生产体系、市场营销体系、科技服务体系开展全程专业化服务。全托管期间,农户不承担种子、农资、化肥涨价等市场风险,收获归农户所有。
(三)依托“三化建设”,提升托管服务质量。
一是实行机械化生产。以机插秧、病虫害统防统治为重点,实行统一机耕、统一育秧、统一机插、统一机防、统一机收、统一烘烤的“六统一”种植规程开展服务,实现降低生产成本,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二是实行规模化生产。“供销农场”按季度托管,实行连片规模生产,采取统一采购和农资直供等方式,既有效降低农机调运成本和农资成本,实现降低成本40 元/亩。又可享受省市县规模化种植补贴。
三是实行标准化生产。市社还组建成立了由中科院院士、省农科院原院长谢华安为顾问的专家团队,全面推广优质水稻新品种“福香占”,研究制定《龙岩供销农场标准》《龙岩供销农场绿色食品水稻种植规程》和《龙岩供销农场社会化服务标准》等管理制度,建设智慧农业溯源品控软件平台,对水稻生产实行全程品质控制和可追溯管理,推动生产托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发展。
(四)推行“兜底保障”,努力降低种粮风险
在农业生产托管过程中,试点单位强化风险意识,采取收益保底、保险兜底和销售保障等方法有效控制和化解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
一是实行收益保底。全托管期间,农户不承担种子、农资、化肥涨价等市场风险,收获归农户所有。合作社收取托管服务费930 元/亩(扣除社会化服务补贴78 元/亩,农户实际支付852 元/亩),向农民承诺至少收获1050 斤/亩水稻干谷,并按照高出粮站10%的价格收购稻谷。
二是实行保险兜底。市农业局推行农业保险“谁种谁保”改革,由合作社对托管的耕地进行水稻种植投保,保费30 元/亩,保额为1000 元/亩,覆盖了水稻生产全部成本,转移水稻种植风险,真正实现“零风险”托管。
三是实行销售保障。着力打造“汀州福米”区域公用品牌,发挥供销合作社经营网络优势,与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企业、大型商超、学校食堂等单位广泛开展合作。2021 年以来,试点单位共签订长期收购合作协议17 份,有效解决“供销农场”粮食销路问题。
(五)兼顾“多方受益”,提升农民种粮积极性。
“供销农场”开展机械化生产,让农民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同时,实现节本增效。
“供销农场”模式是建立在强化利益联结机制基础上的创新做法,是稳定粮食生产的较好方式,有利于巩固政府、合作社与农民的良性三角关系,实现多方共赢,打破了“种粮不赚钱”的怪圈。以长汀县河田镇为例,据统计,农户全程托管每亩收益达750 元/季,与土地流转500 元/年相比,实现“一季抵全年”;合作社收益同比增加12%,复垦抛荒撂荒土地635 亩。
农民受益。通过生产托管服务,河田镇农户改变了过去土地流转收入低下、自己种植成本居高不下的现状,切实保障了农民的经济利益。一是增加总体收入。与农民自种粮食相比,全托管服务每亩每季产量增加90 斤以上,合作社承诺农民至少收获1050 斤/亩水稻干谷并按高出粮站10%的价格收购,总收入增加336 元/亩/季。二是实现劳动自由。全托管服务解放了劳动力,使每个外出务工农民多出4 个月时间,增加工资收入近10000 元。三是土地得到保护。全托管服务模式承诺产量保底,“供销农场”社会化服务中心更注意科学使用化肥,切实保护好耕地。
合作社受益。一是实力增强。通过把“小散弱”的农机合作社提升为覆盖全产业链的“大强全”社会化服务中心,能更好地解决农业缺劳力、无人种粮问题。二是收入增加。通过大幅降低托管费用,吸引更多的农户参与托管,实现规模连片生产。合作社通过统一农资采购、田间机械化规模化作业增加业务收入280 元/亩,通过规模化种植争取省市县各级专项补助350 元/亩~700 元/亩不等,平均每亩增加收益600 元/季~800 元/季。三是计划性增强。提前确定服务对象及范围,可以更科学安排生产,提高农机使用效率。
政府受益。实施水稻生产全托管,把种粮大户组织起来,带动中小农户多种粮、种好粮。一是粮食安全有保障。通过推进土地集约化、规模化利用,农民种粮积极性得到提高,减少了季节性抛荒,解决土地非农化非粮化倾向,扩大粮食种植面积,提升耕地地力保护,有效保障国家粮食安全。2021 年10 月以来,长汀县融万家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为3.2 万亩耕地提供农业社会化服务,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1.2 万亩、产量保持在每亩1000 斤以上。二是应急能力有保障。通过“供销农场”社会化服务中心,大力培育农机合作社,有效提升供销合作社服务农业生产特别是粮食生产水平,真正成为党委、政府抓得住用得上的骨干力量,更好应对“双抢”等粮食生产应急需求。三是提升农产品竞争力。通过品控追溯体系管控,按绿色食品要求进行标准化生产,有效提升农产品质量和口碑,着力打造我市绿色食品规模生产优势区。
(六)聚集重点难题,努力筑点扩面。
在试点的基础上,龙岩市社努力解决“供销农场”模式推广中遇到的困难问题,让“供销农场”模式受惠更多群众。目前,全市7 个县30 个村超1.5 万亩耕地签订或达成了2023 年全托管协议或意向。
培育经营主体,破解合作社全托管模式能力不足问题。一是提升合作社管理能力。联合农业农村部门对接一批生产类合作社、家庭农场和专业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实施重点培育,由成熟团队开展集中培训,提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思想认识和管理水平。二是提升合作社服务能力。一方面,整合不同服务能力的农机合作社,成立联合社,形成全程托管服务能力;另一方面,与省福农集团合作,制定优惠扶持政策,采取租赁、融资租赁、农资直销等办法,提升合作社全托管服务能力。三是提升合作社融资能力。龙岩市社与中国邮政储蓄银行龙岩市分行签订战略合作协议,针对“供销农场”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综合授信5 亿元,适当放宽条件、简化贷款手续、降低贷款利率,每户给予30 万~50 万元基准利率仅上浮10%的优惠,缓解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推进村社共建,破解农业社会化托管实施难度大问题。一是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向群众广泛宣传全托管的好处,调动群众参与全托管积极性。二是加强组织动员。由各级党委、政府引导村党支部领办土地托管合作社,将农户土地组织起来托管给社会化服务中心,实现“供销农场”连片或相对连片托管、整村推进。三是给予激励扶持。对整村推进的村集体,由社会化服务中心补助代办费用50 元/亩~60 元/亩,从而有效调动村集体积极性。
强化政策衔接,解决薄弱环节。一是对接好农机补贴政策。对具备全托管能力的粮食生产农机专业合作社,相对提高市级示范社奖励和补助标准,优先推荐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二是对接好规模种粮补贴政策。对以全托管方式生产粮食的适当提高粮食补贴。三是对接好金融扶持政策,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几点建议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要确保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生产性托管有利于提高种粮效益,发展规模经营,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实现节本增效增收,破解“谁来种地、怎么种地”难题,做到了“藏粮于地”“藏粮于技”的有机结合,促进了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坚持高位推动,强化组织保障。一是整合部门力量。要集中农业农村、科研院所、农资农机、金融保险等相关部门单位资源,由“供销农场”有针对性地为农户提供个性化、定制化托管服务,着力解决一家一户办不好、办不了的事情,努力形成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二是加强组织引导。县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推进“供销农场”复制推广工作,动员引导村党支部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加强与农户对接,加大全程托管服务宣传力度,努力实现土地连片托管、整村推进。三是强化政策支持。建议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施整区域托管服务全覆盖行动,增加财政支持,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坚持以“点”示范,实行整乡推进,实现托管服务所有粮食生产县区和乡镇全覆盖。实行“以奖代补”,将补助直接奖补到符合条件的服务主体,避免不必要的招标、验收等复杂程序。允许服务主体享受叠加扶持或补贴,将托管服务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合作社扶持、集体经济发展等项目资金紧密结合,让小农户种粮不掏钱还赚钱,实现国家补贴产粮食、农民种粮有票子。
以“社”为主,做大做强农机专业合作社。争取各级各部门对农机专业合作社项目支持,加快培育壮大农机合作社。实施农机合作社提升工程,推动标准化建设,联合金融机构推出“供销农场”系列金融产品,适当放宽贷款条件、降低贷款比例和简化部分贷款手续,逐步满足合作社建设发展资金的需求,助力合作社做大做强,每个县争取培养2 家全托管能力1 万亩以上合作社。加大培训投入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对专业合作社负责人、农机手等进行阶梯式培训,推动农机合作社规范发展,提升服务水平和发展效益。
由“点”及面,扩大供销农场试点范围。将“供销农场”试点复制推广工作纳入粮食生产考核内容,尽快建设一批各具特色的可复制、可推广的试点,强力推进农业社会化服务。在每个县(市、区)选择3~5 个连片面积300~500 亩试点区域,大力开展农业生产托管示范乡镇、示范村建设,实施整区域托管服务全覆盖行动,财政给予重点支持,项目资金给予倾斜,因地制宜创新托管模式、拓展托管领域,探索不同产业、不同类型的服务典型模式。
1.“供销农场”试点单位打造“汀州福米”区域公用品牌,与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企业、大型商超、学校食堂等单位广泛开展合作,保障粮食销售。
2.“供销农场”试点单位打造“汀州福米”区域公用品牌,与农产品加工流通销售企业、大型商超、学校食堂等单位广泛开展合作,保障粮食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