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校局企校”四位一体的公安院校新型协同育人模式的探索与实践
2022-02-05章近杰
章近杰,金 晨
(浙江警察学院,浙江 杭州 310053)
协同育人是教育现代化进程中的重要内容,有利于拓展办学空间、汇聚办学资源,进一步提升办学内涵、提升办学效益。本文根据在浙江警察学院开展的相关工作实践,以相关数据和事实为例,研究探讨公安院校开展协同育人教学,在办学体制机制、协作模式、协作效益等方面的做法和经验。面对新的教育发展形势,公安院校的传统协同育人模式也面临新的挑战,亟须认真审视,自我革新,积极探寻新的育人模式,不断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一、传统协同育人模式实践的成效和面临的挑战
传统意义上的协同育人是指学校与另一主体间通过需求互足、资源互补、机制共建、成果共享的方式实现人才共育的二元协作模式。调查研究发现,在多年的实践中,浙江警察学院先后探索搭建了校局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等协同育人平台,在发展的历程中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也面临新的挑战。
(一)校局合作
1.取得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学生实战能力
公安院校源于公安行业,只有根植行业、依托行业才能实现较好发展。基层公安机关是学生增进实战认知、加强实战锻炼、提升实战能力的最主要培养阵地,公安院校与基层公安机关开展紧密协作,将有利于促进公安理论与公安实践相统一,提升学生实战化能力和素养。围绕应用型公安人才培养目标,对接“教学练战一体化”教学新模式,加强校局合作共建,探索建立以能力培养为主线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体系。2001 年起,浙江警察学院陆续与16 个省(市、区)公安局建立紧密型合作关系;2009 年,校内各教学系部与省公安厅22 个业务总队(部门)协议签订开展教学与实战共同体建设,在公安理论研究、专业人才培养和业务建设等方面发挥各自优势。同时,浙江警察学院还与公安部业务局、所、研究中心在师资培养、学术研究、智力引进等方面开展广泛的交流合作,构建了全方位、多层次、紧密型合作格局,形成了“校局合作、系局对接、室队一体”的良好机制,逐步实现了“公安人才同育、师资队伍同建、理论研发同时、教育资源同享、文化建设同步的“五同”合作模式[1]105-110。
2.面临挑战:易出现“校热局冷”现象
协同育人的重点是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适配效率和协同效率,要求体现出高质量供给和高质量需求之间的互动状态[2]。基于育人职责,公安院校在合作时有较强的驱动性,也愿意积极发挥自身优势和作用,为公安机关提供警力支持、在职培训、科研合作等服务,但公安机关肩负繁重的实战任务,在科研支撑、决策咨询等方面亟须得到见效快、影响远的支持,鉴于公安院校有限的资源条件和能力水平,无法在短时间内满足公安机关最急迫的实战需求,久而久之,公安机关不会将“校局合作”作为重要事项列入日常工作计划。加之双方互不隶属,合作多基于“感情意愿”而非“行政关系”,合作基础不够稳固,合作驱动机制不够明确,使得“校局合作”缺乏“共同育人”的社会责任感和情怀,稳定性较差[3],易出现“校热局冷”的现象。
(二)校企合作
1.取得成效:进一步培养了学生的创新能力
企业是创新的主体,是推动创新创造的主力军。加强与企业的合作,能及时感知社会对创新人才的需求,培养学生创新思维,提升创造能力。公安院校可主动顺应发展形势,抢抓发展机遇,充分利用本地的互联网经济先发优势,积极开展校企合作,汇聚区域内优质资源协同开展科技创新和育人工作。浙江警察学院积极与阿里巴巴集团、大华集团、海康等区域内知名高新企业和相关研究院所合作共建,企业定期指导学生开展视频图像分析、无人机应用创新研究并为学生提供大数据、网络攻防等技术研发岗位见习[1]107,双方合作把新科技成果和实践教学资源及时转化并引进教学内容、融入科研课题,共同培养熟悉前沿技术的创新型公安人才。
2.面临挑战:尚未实现深度育人
公安院校对现代科技的感知灵敏度远不及企业,在先期主导设置创新型人才培养方案时对先进技术发展与需求认识不够深刻,针对企业技术所长而共建的课程较少,课程内容更新不够及时,导致后期按教学计划实施的实践教学与前沿科技应用有一定的脱节。学生赴企业见习实习多停留于科技产品参观学习,仅初步感知最新科技形态,对警务创新有一定启发,但少有机会深度参与、感知先进技术的设计与运用,校企协同育人尚未走深走实。同时,企业将协同育人内容窄化、将协同育人等同常规的生产实习,存在校企合作起点不对等和利益关系不平衡等问题[4],也影响着校企合作的深度与有效度。
(三)校校合作
1.取得成效:进一步提升了学生综合素养
相对于公安院校,国内研究型大学拥有更多样化的学科、实力更加雄厚的优质师资队伍和更浓厚的学术创新环境,行业强校也基于区域特色形成独特的办学模式和育人品牌,开展与国内名校和业内强校的校际交流,有利于学生拓宽知识面,夯实深厚的法学素养,培养多学科知识背景,形成更为开放的视野和思维。2008 年起,浙江警察学院先后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浙江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等国内名校以及中国刑警学院、云南警官学院等业内强校建立了校际合作关系,选派学生学习深造,通过“第二校园”提升学生专业能力和综合素养[1]106。
2.面临挑战:学生受益面不够广
因合作的学校不多,能参与“第二校园”的仅为少数学生。近5 年,仅有近500 名学生赴合作高校学习交流,不到学生总数的10%,无法满足大部分学生赴外校充分利用优质教学资源开展创新创业训练和学术研究的需求。
(四)国际合作
1.实践成效:有利于提升学生国际视野
国际合作是开阔学生国际视野、培养学生国际化思维、提高学生跨文化交流能力、提升公安院校涉外警务人才培养质量和人才竞争力的有效途径[5]。2007 年,浙江警察学院与美国山姆·休斯敦州立大学刑事司法学院达成合作协议,依托治安学专业创办了“国际警务合作班”,每届选拔约20名优秀学生赴美学习一年;在美国德克萨斯州部分警局建立了4 个海外警务实习基地,此项目2009 年被教育部确定为国家级“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实验区”。2011 年,与韩国顺天乡大学签订合作协议,每年选派优秀学生赴韩交流学习一年。近年来,还先后与日本医科大学、澳大利亚昆士兰科技大学、意大利高级国家警察学院、加拿大蒙特利尔大学等国外高校建立合作关系,选派优秀教师赴合作学校开展半年至一年的访学,选派或互派学生开展一个月至半年的交流学习,并开展其他项目合作[1]106。浙江警察学院在开展国际合作方面,教育国际化进程居同类省属本科院校前列,在全国公安教育中也起到了一定的辐射带动作用。
2.面临挑战:交流项目限制多
一是受语言水平限制,目前成建制赴海外交流的仅为涉外警务专业,交流时间为一年,其他专业学生只可通过转专业方式参与,或选择短期访学项目,出国交流机会相对较少。二是受疫情影响,出国境交流项目暂停,学生短期内无法参加海外交流项目。
综上所述,面对当下育人工作的多元性、系统性和复杂性,传统的校局合作、校企合作、校校合作、国际合作等基于院校和另一主体的二元育人模式已经无法适应育人需求,亟须探索新型协作模式,构建新型多元互补平台,汇聚各方优势资源,实现教育资源和条件的动态调整与优化、持续更新与改进。
二、“校局企校”四位一体新型协同育人模式的建构
(一)内涵与特征
多元协同育人源于多元协同治理,协同治理强调解决公共问题的多元性、互动性和动态性,在解决社会事务中多元主体协同与合作,产生有序的治理结构,实现公共利益的协同增效[6]。本文中的多元协同育人,是指将公安院校、公安机关、企业、研究型大学这四个主体同步纳入到育人工作中,构建“公安院校+公安机关+企业+研究型大学”的“校局企校”四位一体协同育人系统,以期充分发挥各主体基本职能和资源优势,共同组建保障育人质量及参与育人工作实践的共同体,实现提升省属公安院校育人质量的目标。
多元,并不是主体的简单叠加,而是基于协同和育人所形成的一种交叉融合。面对育人过程的复杂性和系统性,多元主体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撑,提高协作、共享、集成、融合度,一体推进育人事务问题的有效、有序解决,其特点主要体现如下。
1.育人主体的多元性
协作不再是“公安院校+X”的二元育人模式,而是“公安院校+X+Y+Z+...”的多元协同育人模式。这里的协同主体数量不是无序增长,而是基于育人角度,选择真正有利于长远发展和切实发挥育人合力的主体。这个选择的过程须基于先期的合作基础和良好的合作经历,对双方资源互补进行充分论证和评估。
2.育人活动的协作性
基于资源互补,多方在育人的视角上可以提供互补资源,补齐育人过程中公安院校单一资源办学的短板。核心是共享,多方基于共同的协作愿景,愿意为育人过程共享各自资源,形成扩大效应。
3.育人组织的协同性
公安院校作为育人主体,组织其他主体参与不同的育人阶段、育人环节,形成育人合力。各主体在公安院校的协调下,紧密协作,有序推进,发挥“1+1+1+1>4”的协同效应。
4.育人系统的动态性
多元协同并不是指任何教育阶段所有协作主体都保持“在线”,而是基于不同育人阶段,根据公安院校统筹,有序配合,形成动态松紧耦合机制,实现最佳育人成效。
(二)协同动机
协同育人的主体间不是对立关系而是对应关系,在育人的进程中相互合作、相互影响,各主体都有自己的目的和利益需求,都期望能从协同育人及育人质量提升中获得相应的利益,这是促成育人工作协同推进的原生动力。
1.公安院校
公安院校承担着为国育人、为警育才的神圣使命,在育人中负有主体责任。但公安院校规模小、师资力量有限,自身教育资源较少,基础研究成果有限,在解决重大问题的研究上较为吃力[7]。虽面临这些问题,但这些短板可以通过优势互补缓解。一方面,公安院校因公安行业而生,与行业的联系较为紧密;另一方面,公安院校具备高校属性,较公安机关有着更强的开放性,能与非政府组织有着广泛的交流和联系。所以公安院校可以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利用优势牵头搭建多方交流合作平台,选择最优合作伙伴,主导合作框架,促成平台共建、资源共享、项目共研、成果共用[8],同时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及时将实战经验凝练为理论成果进行推广。
2.公安机关
公安院校特别是省属地方公安院校培养的学生是公安机关警力的主要来源,人才培养过程的质量直接关乎未来公安事业的发展,因此公安机关在协同育人方面有较强的意愿。公安机关对社会问题有较为深刻的认知,深悉党和人民关注的重点、焦点和难点问题,可以较为精准地提出未来公安人才的需求;拥有丰富实战力量,在严明的纪律要求下,能迅速组织队伍开展行动;具有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能给予合作项目较好的保障。但公安机关自身教育研究力量薄弱,实战力量多用于应对现实挑战,关注当下需求多,对引领未来、破解风险的思考和投入不够,需院校和其他主体基于用人需求的联合。
3.企业
企业相较于公安机关虽然没有强烈的育人意愿,但同样有着参与育人过程的需求。一方面,企业技术的研究要与场景的需求相呼应,其技术开发只有满足实际需求才有生命力,才能实现推广。企业重视公安院校的桥梁纽带作用,通过公安院校搭建协作平台能有更多机会接触公安行业,参与公安行业的需求对接与开发,及时推广企业的技术与产品。另一方面,公安院校培养的是未来公安人才,大部分在校学生毕业后从事公安行业,企业在校期间及时宣介企业文化、产品理念与技术,便于企业被未来公安人才所接受和认可,为今后与公安行业对接打下良好的合作基础,这是对“未来客户的培育”。企业拥有最前沿的科技团队,具备先进的技术和较好的实验条件,对新科技、新技术有较深入的研究,研究成果也可直接用于育人过程。
4.研究型大学
具备育人属性的研究型大学,在协同育人中也有较大合作空间。一方面,开展合作办学、服务社会是普通高校的职能之一,通过与行业院校合作,可以有效融入行业的平台,让研究型大学的科研成果及时落地,转化为应用产品,服务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另一方面,通过多元协同合作能进一步共享教育资源,促进师生与各主体间的人力资源交流,及时赋能增能,提升育人实效。
(三)组织框架
在多元协同育人过程中,公安院校、公安机关、企业、研究型大学按照“学院主体、公安机关参与、企业支持、研究型大学配合”的组织框架开展协作,各方按需发挥各自优势,形成互补一体,服务人才培养,实现协同育人效果最大化。
1.公安院校
聚焦育人主题,以公安类专业为合作基点,围绕人才培养目标,在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充分汇聚各方优势资源,打造优质师资库、组建高端科研团队、设计精品课程、建设优质实验实训基地,促进教育教学内涵发展。
2.公安机关
根据公安院校所需,提供高质量的教学实践基地、研究攻关平台,选派实战经验丰富的民警加入教研团队,帮助公安院校及时改革和调整实战化教学训练的内容、方法、手段,使师生时刻了解和掌握最新实战现状和需求,与时俱进,培养符合时代要求的公安专门人才[9]。
3.企业
基于公安院校搭建的合作平台,聚焦人才培养,开展专业技术教育和专业实习指导。同时,围绕合作项目,选派专家参与教研团队,合理开展项目科研攻关并及时转化为教学成果,及时总结提炼研发经验,丰富课堂教学,支持公安院校基于新技术开展教学形态改革创新。
4.研究型大学
选派优质教师参与教研,指导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通过共享丰富的教学资源和科研资源联合共建精品课程,帮助提升教育教学、科研攻关能力和水平。及时参加教研项目,将高水平理论研究成果转化为服务公安实战成果,提升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经济社会贡献率。
(四)协同路径
在多元协同育人中,各方聚焦高素质警务人才培养目标,修订完善新版人才培养方案,合力研制育人顶层设计。并按照人才培养方案,在课程育人、实践育人、科研育人、思政育人中共同发力,形成互补。
1.共商培养方案
公安机关结合当下与未来对公安人才的需求提出建议;企业从新技术、新科技的角度提出完善人才培养课程、教学形态的建议;研究型大学结合育人经验着重分析人才培养中的关键环节和落实难点,公安院校结合行业实际和各方建议意见明确人才培养目标,调研论证人才培养方案。
2.共抓课程育人
课程是育人的主要载体。公安院校侧重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分解重点课程建设内容和课程重点模块,结合各方资源设计课程体系;以公安院校为主开展课程讲授,根据教学训练需求,邀请各方及时参与课堂或讲座讲授,以松紧耦合方式加强课程体系建设。公安机关侧重开展公安实战前沿课程讲授,引导学生了解公安实战最新技战术、遇到的新难题和解决思路等,提升实战化素养。企业侧重充分发挥大数据、视频技术等高新技术研发优势,以开展第二课堂方式开设专业讲座或专题课程。研究型大学侧重对课程建设的指导,并及时开放课程资源和师资力量融入整体课程体系建设。
3.共抓实践育人
聚焦人才培养需求,建立多类型的教育实践基地体系,联合打造实验室、实习见习基地,让全体学生均能深入学习锻炼。企业侧重建立专业见习基地,针对全体学生开展科技创新全周期深度普及教育,针对专业学生开展“设计—研发—应用”全流程专业教育实践。公安机关侧重建立实习实践基地,安排学生利用周末开展警务实践,利用寒暑期开展警务见习,利用一个学期开展专业实习。研究型大学侧重建立研习基地,便于两校师生定期开展交流学习。三类教育基地根据培养需求定期动态调整教育内容和培养方案,服务学生个性化成长。
4.共抓科研育人
科研育人分科研成果育人和科研过程育人。在科研成果育人方面,各方围绕重大社会需求,立足公安行业,集聚科研力量开展攻坚,形成项目团队。公安机关提出需求,明确目标,提供项目支持;公安院校及时分解项目需求,确定选题,找准切口,明确研究框架和研究路径;企业积极参与研究,提供技术研发支持;研究型大学投入优质师资作为理论支撑,加快科研成果转化。产出高质研究成果后,及时转化为教学内容,提升教学实效。科研过程育人方面,可选拔优秀学生参与科研攻关,承担部分科研任务,让学生在科研攻关中探索新技术、学习新技能,实现过程育人。
5.共抓思政育人
公安院校依托思政教育体系,积极凝练专业思政主题,融合校园文化、警营文化、企业文化,搭建大思政育人格局,立足课程主战场,通过通识课、专业基础课、专业核心课和实践类课程一体推进,实现育人。
(五)保障机制
1.成果共享
建立协作关系后,公安院校、公安机关、企业、研究型大学成为育人利益共同体,有权共享协作成果。如:共享教学成果,各方围绕人才培养方案所研发打造的课程、教学资料、教学模式及所需技术支撑,用于二次研发;共享科研成果,围绕集体攻关项目,联合申报各类科研项目或基金,及时将科研成果转化科研产品,共享产品经济效益等。
2.扁平协作
围绕某一主题成立项目组,各方选派合适力量加入项目,项目组根据项目不同阶段确定项目阶段重点、阶段负责单位、阶段办公环境,以虚实结合方式运行。开展教育教学时,可由公安院校牵头,在校内搭建临时教研环境,召集合作方开展课程研发和集体备课,根据教学大纲定时来校授课;开展科研攻关时,可由公安机关组建项目团队,提供联合攻关场地,确定攻关主题,各单位选派专业人员全力参与,攻关结束即可返回各单位。
3.常态反馈
建立常态反馈机制,由项目发起或牵头单位主导,围绕项目协作目标,结合各方参与情况,定期评估各方协作成效。对协作中成效不理想的单位提出反馈意见,相关单位及时调整,确保与其他方同向发力、同题共答。
三、“校局企校”四位一体新型协同育人模式的实践探索
在这方面,浙江警察学院探索出来的重要经验可概括为“完善协同育人机制,打造校局、校校、校企、国际多元协同的新型教育共同体,构建通专结合、技法兼修的教育教学体系”,以期更好服务学生成长需求。学校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新需要,鼓励各专业进一步利用平台优势和行业特色因素加大开放力度,探索新型协同育人模式。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作为该校重点建设专业之一,积极创新协同育人模式,主动探索与杭州市公安局、浙江大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杭州电子科技大学等建立合作关系,开展“校局企校”四位一体协同育人,在专业发展、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目前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汇聚了公安技术和网络空间安全两个省级一流学科优势,拥有全国省属公安院校唯一的部级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和学校唯一的大数据警务与社会公共安全治理省级高水平创新团队,建有两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走出了一条多元协同育人的新道路。
(一)人才培养方案研制方面
警院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育人目标:培养忠诚可靠、纪律严明、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法治意识、科学素养、创新精神和公安实战能力,熟悉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系统掌握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有从事网络安全执法实际工作的专业核心能力和初步的研究能力,能够在公安机关从事网络安全执法工作的应用型专门人才。由于网络安全涵盖的知识面很广,网络安全人才需要有编程能力、网络技术知识、操作系统知识、数据库知识和网络攻防技能等,这些知识和能力需要人才培养方案中的多门课程相互支撑。在人才培养方案制定过程中,多次征求建立协作关系的公安机关专业警种、高新企业和研究型大学等单位意见建议,反复修订人才培养方案,明确了人才培养目标和课程体系的映射关系,理顺了课程之间的承接关系,强调打牢基础、突出专业特色,为网络安全与执法人才培养打下了扎实基础。
(二)课程育人方面
在课程建设中,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围绕人才培养方案,及时分解核心课程中的课程重点,经过深入调研分析,将公安机关、企业、研究型大学的优势特长充分融入到课程建设中,邀请各方定期来校开展课程建设研讨,构建了信息安全技术、模型与算法基础、数据库原理与应用、Python 程序设计、网络安全基础、电子数据取证技术、数据恢复技术、网络犯罪侦查、网络攻防技术、网络监察与管控、网络情报搜集与分析等专业课程体系。在课程讲授中,学院积极创新教学理念和方法,开设了以课堂为主的第一教学现场、以公安机关和企业为主的第二教学现场、以研究型大学为主的第三教学现场,根据课程和学生需要邀请各方联合开展不同的现场教学,帮助学生快速、精准地掌握专业技能。在多元协同建设下,信息安全技术被认定为国家级一流课程,Python 程序设计等9 门课程被认定为省级一流课程。
(三)实践育人方面
根据人才培养需要,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目前建设了信息安全实验室、电子商务安全实验室、计算机取证实验室、网络技术实验室,近年来又重点建设网络攻防、数据恢复与取证、数据分析与模拟分析等网络安全专业实验室,为学生开展实验和训练提供了良好的学习环境。同时,注重融通发展,联合各方优势构建多元互补实践育人体系,目前与市局机关和相关专业警种所队共建了10 余个“同城一体”实战化教学科研基地、专业实习基地、专业实战化共同体等,与高新技术企业共建5个创新人才培养基地,与研究型大学开展第二校园访学合作项目,能较好满足本专业学生的实习实践实验要求。在实践育人中,学校利用寒暑假在各协同单位开设短训班、夏令营,公安机关选派经验丰富的带教民警,企业选派专业技术过硬的工程师,研究型大学选派学术能力强的教师,与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教师联合组建师资团队,在各实习实践基地各有侧重地辅导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实现育人目标。
(四)科研育人方面
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在2020 年1 月联合公安机关、企业和研究型大学以“警务现代化县域模式研究与实践”为项目载体开展科研育人。针对县级公安机关警务运行机制和模式,总结提炼面向县域的现代警务模式的总体框架、科学内涵、基本特征、构成要素、标准体系、实施路径、建设目标等内容,打造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现代警务体系的县域模式。在合作过程中,公安院校、公安机关、企业、研究型大学四方充分发挥优势特长,确定各自在合作中所需承担的主要职责。公安院校主要负责警务现代化体系县域模式所需大数据技术应用业务模型及理论研究,牵头组织开发应用课程以及有关学术、教学研讨会,并将有关研究内容转化提炼为研究课题促进学科专业建设。企业主要负责有关大数据技术研发、产品研发以及大数据应用系统的开发(接收专业学生参与项目研发和攻关),及时参与有关课程和讲座的讲授等。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公安业务梳理,提供业务需求及应用实践基地,提供研究所需的有关警务数据,为警务实习实践提供支持等。研究型大学主要负责重大理论模型和难点技术支持,提供产品研发、技术测试、教学及培训支持等。
经过两年紧密协作,取得较好成效。第一,联合搭建警院警务大数据平台,支撑大数据技术教学。依托协作项目,在校内搭建警务大数据平台,与公安机关建立连接,对接脱敏警务数据百余张数据表、共8 亿余条数据,服务“刑事司法研究方法”等课程教学以及学生科研。第二,联合搭建平安校园模拟环境,支持警务仿真实践。以校区为模拟社区环境,集成企业在安防建设中使用的各类技术和设备,建立智能化分析功能,服务安全技术防范、视频现场勘查等课程。同时,“校局企校”四方合作研发“智慧治安防控”课程,开展智慧安防教育。第三,联合申报科研课题,推动学科专业建设。“校局企校”四方合作成功申报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 项、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1 项、公安部科技强警基础专项研究课题1 项,有效促进公安类学科建设。第四,联合开展县域现代警务模式构建研究,开展现场教学。通过对社区警务、情指行一体化等警务工作上的创新举措的调查分析,总结凝练了县域现代警务的体系构成及运行机制,以及所需构建的业务体系、组织体系、科技支撑体系以及评价体系等,研发“现代警务模式构建的县域实践”课程,组织学生进行现场教学,沉浸式开展教学训练。
(五)思政育人方面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以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为目标,紧扣公安事业发展和浙江区域发展需求,在学校“忠诚为魂、专业浸润、课程滋养、以理化人”的专业思政体系下,突出“网安天下担道义,数智引领向未来”的专业思政主题,并融合“忠诚、专业、开拓、奉献”的网警精神和“诚信、敬业、责任、开放、创新”的企业文化,搭建大思政育人格局,培养“忠诚可靠、智勇双全”警务人才。育人过程中,立足课程主战场,结合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人才培养特点,将绝对忠诚、善谋善为、明辨慎思作为专业思政核心目标,有机融入忠诚、求真、务实、守正、创新、笃信、好学等元素,与各协同单位联合构建课内与课外、显性与隐性、校内与校外、理论与实践的一体化专业思政教学体系。经过多年探索,网络安全与执法专业培育了一大批拔尖创新人才,拥有数学建模与程序设计、信息网络安全、电子数据取证、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应用等学生创新团队,20 余次在企业、高校、政府职能部门组织的全国性比赛中赢得桂冠,专业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高度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