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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的应然之义与实践路向

2022-02-05李美玲

甘肃理论学刊 2022年2期
关键词:政党民众决策

付 瑀,李美玲

(1.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中共党史教研部;2.中共湖南省委党校[湖南行政学院] 党的建设教研部,长沙 410000)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和中国人民的伟大政治创造,是符合中国实情与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内在价值的新型政党制度,是国家发展、民族振兴与社会进步的重要保障。制度认同是人们在政治生活中对制度的建构、运行及绩效产生的心理归属感,表现为对制度的支持态度及由此产生的支持行为,关乎制度的生存与发展。为适应变化的客观环境,新型政党制度应塑造制度认同作为完善自身的“散布性支持”资源。考察现有研究,将新型政党制度与制度认同联合讨论的文献极为稀少,需尽力填补学术空白。基于此,本文以界定二者概念、分析二者要素为发出点,以论证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的应然之义、探索塑造制度认同的实践路向。

一、 新型政党制度与制度认同的内涵界定与要素分析

(一) 新型政党制度的内涵与要素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它“既植根于中国土壤、彰显中国智慧,又积极借鉴和吸收人类政治文明优秀成果,是中国新型政党制度”[1]1。中国新型政党制度是政党制度在社会历史发展中汲取民主、公正、法制等先进思想价值的最新发展形态,其结构要素包括中国共产党、八个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其中,中国共产党位处结构中心,是领导核心;各民主党派是参政党,无党派人士是政治生活中的重要力量,二者紧密围绕在中国共产党周围,自觉接受与拥护党的领导。关系结构决定了新型政党制度具有政治参与、利益表达、社会整合、民主监督和维护稳定的重要功能[1]18,表现在:为社会各界提供政治参与的渠道以表达具体利益,并通过结合人民的根本利益与具体利益来整合社会;通过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决策过程中的监督与反馈以发挥民主监督功能;通过充分的政治实践,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制度化水平不断提高,以实际绩效满足了全社会的利益需要,维系了政治稳定。因此,新型政党制度具有鲜明优势,即广泛的利益代表性,整合社会力量的凝聚性,决策的科学性与国家治理的有效性。

(二) 制度认同的内涵与塑造要素

制度认同是政治认同的子类。政治认同是“人们在社会政治生活中产生的一种感情和意识上的归属感”[2]501。在现代民主政治的语境下,人民是认同主体,制度是认同客体。因此,制度认同即是民众在政治生活中对制度的认知与情感,及由此形成的心理归属感,也是民众基于制度的相关安排、运行方式与实际成效形成的评价体系。这构成了制度认同的总体层次:民众在认知取向上,对制度的功能结构、运转机理要有基本的了解;在情感取向上,对制度要抱有基本的信任;在评价取向上,对制度的综合研判必须是正向的。当制度获得了认同,就意味着人们对它在心理上是认可与承认的。因此,制度认同是民众对制度的“散布性支持”,“这种支持构成了一个友好态度或善意的蓄积池,它将帮助成员承认或容忍那些他们反对的或认为损害其愿望的输出”[3]329。在此之下,民众会更愿意服从制度的安排,继而形成有利于制度发展的行为。

从政治心理的角度来说,人们对事物的认识、产生的情感、形成的评价存在一定的标准或尺度。因此,塑造制度认同必然要以相关要素作为判定条件。根据制度安排下的价值彰显、制度运行中的权威树立与制度产生的实际成效,可以将相关要素概括如下:

1.政治价值是制度认同的前提

制度认同并非完全源自理性计算,因为“社会群体是否把政治体系视为合法或者不合法,取决于他们对该体系的价值与他们自己的价值是否一致的判断”[4]81。质言之,制度认同产生于认同主体对制度承载价值与自身价值预期之间一致性的评估:若要获得认同,制度就必须在建构与运行中满足大众的价值期待,若不能满足,认同便不会形成。比如辛亥革命后,袁世凯对帝制的复辟便违背了近现代被多数人认可的民主价值,因此受到了全国人民的强烈反对,最终狼狈下台。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在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中,意识形态是认同的主要来源[5]134-143。马克思主义在我国意识形态领域具有指导地位,并因其真理性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与拥护。所以,新型政党制度若要获得认同,应在制度建构、运行与发展中彰显马克思主义蕴含的政治价值,包括确证人民的历史主体地位、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等。我国拥有悠久的历史,民众的价值期许同样在优秀传统文化所蕴含的政治价值中有章可循,比如“天下大同”的思想,为了回应民众的期待,这些价值也应当彰显。政治价值不是一潭死水,而是活的东西,要赋予其新的生命。因此,除了彰显价值,制度也应当在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深化价值,做到与时俱进、实事求是。在此,政治价值的彰显与深化构成了塑造制度认同的前提。

2.制度权威是制度认同的保障

制度权威包含了制度的规则性与规范性要素,是“通过与制度主体的互动,内化到主体的心理结构内部,并影响外在行为方式,从而实现人们对制度的服从,实现制度所承载的秩序和价值的一种状态”[6]12-18。“互动”说明了制度权威不是静态的,而是谋求与客观环境实现均衡的动态服从状态。同时,服从状态是强制性与自愿性的统一:强制性为制度的平稳运行提供了保障,即通过宪法、法律与规则约束人的行为,进而为制度厘清边界、供给秩序;自愿性为制度的长远发展提供了保障,即通过人们的自愿服从来提高运行效率,进而有效实现民众的利益要求。因此,制度权威是动态均衡、强制保障与自愿服从的统一。制度权威如果缺位,在没有约束与稳定秩序的状态下,良好的“认知环境”便不会存在;不能实现与客观环境的动态均衡,制度依然陈规老套从而难以适应现代世界,稳定的“归属情感”便不会形成;没有人们的自愿服从,只靠强制与暴力,势必会增加制度成本,这样便损害了民众的利益,导致客观的“综合评价”不可能正向。因此,新型政党制度要树立并增强制度权威,从而为塑造制度认同提供稳定的心理与制度保障。

3.制度绩效是制度认同的根本

“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7]82所以在阶级社会中,制度在本质上是阶级利益关系的表现,这决定了认同关系本质上是利益关系。质言之,不论制度在创制时许诺的愿景多么美好,抑或在政治过程中多么合法合规,最终必须以人们的实际利益为落脚点:只有利益得到了长足保障,人们才有回应制度要求、服从制度安排的驱动力。为此,制度应发挥正面与积极的效应以保障民众利益的实现,即通过让多数人满意的绩效来获得认同。制度绩效是指制度的实施效应,而“多数人满意的制度绩效”是指实施效应可以适应既定生产关系,能够符合多数人利益要求,符合“帕累托最优”原则。我国的统治阶级是无产阶级,而“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8]283。这决定了为广大人民群众谋求根本利益,从而提高制度绩效是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的根本要素。除了根本利益,不同阶层与界别的具体利益也应当兼顾,从而达到凝聚社会思想共识、彰显奋斗目标一致性的效果。

二、 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的应然之义

可以达成共识的是:面对现代世界的种种风险与挑战,制度的完善势在必行。作为新型政党制度的“散布性支持”资源,制度认同对于化解风险、克服挑战、提升制度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性是显见不争的,具有被塑造的应然之义。

(一) 整合社会多元利益的必然要求

世界政党制度虽被划分为不同类型,但都在一定程度上代表了社会中的不同利益。对于西方竞争型的政党制度来说,由于社会之中存在大量利益集团,为了竞选的胜利,“两大党不得不为了获得位于政治光谱中央的摇摆选民的支持而展开竞争,并因此而采取温和的、中间立场的政策”[9]51。但近些年民粹政党的崛起与美国社会的撕裂证明:多元利益之间的冲突不会因为政策趋中而消散,若该问题不能有效解决,民主政治则难以有序发展。为此,新型政党制度应有效整合多元利益,从而化解冲突与矛盾。

利益的整合需要以民众的政治参与为前提,因为不同利益之间的具体要求是不一致的,需要民众参与到政治之中以表达诉求,这样才能在“输入—输出”的过程中达到影响公共决策议程的效果。问题在于,受制于传统文化与教育水平等多重要素的影响,很多民众缺少参与政治的动力,这样便加深了利益整合的难度。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有利于该问题的解决。一方面,政治参与应以人们了解制度、知晓参与途径为基本前提,否则参与便是盲目的,而塑造制度认同在认知层面上要求民众知晓新型政党制度的功能结构与运转机理,了解民主协商、参与政治的方法途径。显然,制度认同为民众参与政治提供了一种“认知性保障”,确保了民众拥有基本的政治常识、知识与技能来表达诉求。另一方面,情感取向是驱动民众是否愿意参与政治、是否愿意在协商过程中进行合作的重要因素,其中以政治信任为代表,这是因为“在一个共同体中,信任水平越高,合作的可能性就越大”[10]200。如果新型政党制度得不到民众的信任,作为集体行动的政治参与势必会在“集体行动困境”的影响下导向低效或失败,久而久之,人们参与的动力会愈来愈低。而塑造制度认同在情感层次就是以维系制度形象、获得政治信任为导向的。制度认同的成功塑造,意味着政治信任的基本形成,这不仅有利于破解“集体行动困境”,提高民众参与意愿,还可以增强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与社会动员能力,即通过民主协商、参政议政、统一战线等形式,以协调各方关系、统筹各方利益、寻求思想共识为原则,进而有效地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与不同阶层、界别的具体利益整合为一致的奋斗目标,这避免了西方社会多元力量之间恶性竞争的局面,实现了多元利益之间的相互理解。因此,为整合社会多元利益必须塑造制度认同。

(二) 增强制度合法性的必然要求

合法性即“声名合法”,“它赋予命令以权威或约束力的特征,从而将权力转化为权威”[11]17。合法性问题是政治秩序建构、运行与发展的核心问题之一,主要包括两个层面:外在的法律与规章,主要起约束与规范作用;内在的文化价值,主要起驱动与信仰作用。因此,制度为了增强合法性,需满足自身不断合法化与包含价值有效政治社会化这两个条件。

为了增强合法性,新型政党制度应在理论建构与政治实践中满足如上两个条件。一方面,不断合法化意味着新型政党制度要朝着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与法制化的方向发展。而塑造制度认同可以保障合法化的顺利进行,这是因为:为了获得支持,新型政党制度应在静态建构层面满足民众对现代“法理”的价值预期;在动态过程层面应以规范化、法制化的要求树立与增强权威。为此,新型政党制度应通过相关法规的出台让制度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从而摆脱人为因素的臆断影响,比如2005年中共中央出台的《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通过规范政治协商的内容与程序,为其合法化发展提供了法理依据。另一方面,将承载价值进行政治社会化意味着新型政党制度要让规范价值深入人心。但在现代社会中,趋向于一致性的政治社会化会在一定程度上受到“多元性力量”(如不同民族、阶层或群体)的漠视、不解甚至抵制,比如西方原教旨主义者对自由主义的抵制便削弱了西方主流价值政治社会化的延展效率,导致其制度合法性受到了重大挑战。而塑造制度认同有助于解决如上问题:成功塑造制度认同意味着民众对新型政党制度的功能结构与运转机理在认知上是了解的,在情感上是信任的,对其评价是正向的,这有助于化解分歧与矛盾、凝聚思想共识、寻求共同奋斗目标,从而解构政治社会化中的心理、文化与利益阻碍,进而有效地将“多元力量”汇集成强大的社会合力,最终实现制度合法性的增强。

(三) 提高决策科学性的必然要求

政治决策对于政治系统的影响是不言而喻的,不论是重大决策还是一般公共决策,都会对国家与社会产生影响。而政治决策是否科学则直接影响着决策质量,包括决策过程是否民主、规范与有效。

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的过程也是决策朝向科学化发展的过程。首先,塑造制度认同要求新型政党制度应将自身凝结与承载的先进价值予以彰显,这在决策中体现为民主性原则。新型政党制度通过政党协商,包括会议、约谈与书面协商的形式以听取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的意见与建议,在拓展决策范围的前提下,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在对相关问题进行民主分析与集体评估的基础上以研判出科学的、符合实际的政策,并通过“相配套的组织机制上升为具有目标规定性和明确政绩检验标准的公共政策并由行政机关执行”[12]83-91。这样的决策可以听取最广泛的社会意见与建议,保障了信息的充分性。其次,塑造制度认同要求新型政党制度应树立与增强制度权威,在决策中体现为规范性原则。为此,2015年与2017年中共中央办公厅相继印发了《关于加强政党协商的实施意见》与《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民主监督工作的意见》,就政党协商和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中的主要内容、形式、程序与工作机制作出了规范。这些法规与文件规范了决策的议程与程序,让决策有章可循、有力可监,保证了决策的有序化。最后,塑造制度认同要求新型政党制度应提高制度绩效以满足民众的利益要求。为此,必须通过决策模式的转变或变革让决策更加理性与审慎,从而提高决策的有效性。新型政党制度通过避免西方囿于党权之争的低效决策模式与变革传统单向度的决策模式,形成了由党委依据形势适时地提出建议—政治协商广泛征求建议与意见—人大决定与政府部门执行—监督决策运行过程—评估决策执行效果—反馈给决策者与人民这一多元、循序、回环式的集体决策模式。可以说,塑造制度认同激励与促进了决策模式的革新与进步,让决策为了实现民众的利益要求而更加理性、透明与有效,这无疑可以提高决策的科学性。

三、 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的实践路向

塑造制度认同的相关要素是一个有机整体,同时,各相关要素在各自领域又都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探索塑造制度认同的实践路向必须以尊重政治价值、制度权威与制度绩效这三大要素为前提。

(一) 在理论深化中丰富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价值

前文已叙,彰显与深化制度的政治价值是塑造制度认同的前提条件。因此,应整合有利于新型政党制度发展的思想文化,在价值彰显与理论深化中丰富其政治价值。

1.以坚持“两个巩固”为基点

苏联亡党亡国的教训昭示着: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对于一国的制度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如果意识形态受到西方渗透,制度认同便会逐渐失去价值根基。因此,新型政党制度塑造制度认同必须坚持“两个巩固”,即巩固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巩固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应做到:首先,牢牢把握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这一根本方向,通过结合我国实情以丰富马克思主义政党学说,同时发挥好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通过政协这一重要组织形式,做深做实做牢统战工作。其次,利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社会发展的机制,通过在全社会开展多层次的教育引导活动,宣传、介绍与探索新型政党制度所含的民主精神与实践机制,实现民众对新型政党制度整体的深度理解。最后,以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建构新型政党制度的学术体系,通过国家资助以建立专项研究基地,以马克思主义政治学为基础确立长期的重点选题,如新型政党制度的优势研究、与西方政党制度的比较研究等,从而通过理论研究丰富政治价值,以抵御西方“扮演他者”的学术刁难与政治攻讦。

2.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

“在最现代化的文化中,也仍然存在着传统的因素。”[13]21质言之,传统文化深刻影响着现代政治发展,这对于拥有五千年辉煌历史的中国而言更加明显。为此,应发掘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深刻内涵,为丰富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价值提供政治智慧。首先,以“和合文化”统筹政治协商与多党合作。“和合”就是允许他人与自己不同,通过合作促进社会发展。因此,中国共产党、各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要在政治交往中始终保持密切的合作关系,遇到问题要及时沟通、协商、解决,坚持“和而不同”。其次,以“天下大同”凝聚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天下大同”就是实现“人人为公”的理想社会。由于现代社会的利益是多元的,新型政党制度必须通过广泛的协商以“求大同”,制定体现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奋斗目标,如“坚决打赢三大攻坚战”等,同时也必须尊重不同界别的具体利益。最后,以“民为邦本”深化民主内涵。“民为邦本”在现代政治的语境下即主权在民、人民当家作主。为此,应保障民主性原则始终贯穿于制度运转的全过程,充分尊重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社会各界提出的建议与意见。

3.合理借鉴西方政治思想中的可取成分

从古希腊至今,西方政治思想产生了诸多可取的价值,值得我们借鉴学习。一方面,西方极端注重对人权的保障。对于我国来说,“人民”虽然是一个集合性的概念,但其中所有人都是独立、具体、有个性的存在,所以不论是在参与、决策还是治理的过程中都应当从实际出发,切实做到尊重与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利,做到以人为本,从而丰富新型政党制度有关人权的政治价值。另一方面,西方国家在政治运作中始终贯穿着妥协的精神。妥协即利益存在分歧的双方愿意相互让步从而谋求共同利益,是“现代民主政治所必需的精神气质”[14]63-70。对于我国而言,应建构属于中国的妥协理论,创建妥协的发生机制,规定妥协的相关限度,培养民众妥协的精神,从而丰富新型政党制度有关妥协的政治价值。

(二) 在制度运转中增强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权威

前文已叙,制度权威具有互动性与动态性。因此,权威的树立与增强应探索新型政党制度及相关主体在政治过程中的良性互动机制。

1.保证政党在协商与治理的过程中在场

政党政治的运作逻辑即政党通过利益表达功能将代表的利益输入政党制度之内,而后通过法律程序上升为国家意志。因此,政党是政党制度的第一主体,贯穿于政治运作的全过程。所以,政党是否在场决定了政党制度能否增强权威。比如美国的两大党只有在选举时才能保障在场,在协商与治理过程中更多依靠的是美国民众自身,这样一来,两党制只是被当作竞选的机器,从而导致权威式微。新型政党制度为了增强权威,作为第一主体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应保障在协商与治理的过程中在场:中国共产党应发挥在协商过程中的领导作用,在立足于会议、约谈与书面协商形式的情况下,通过在场领导积极发掘民主党派与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潜力的新型协商形式,同时在治理过程中应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核心作用,如在社会治理中通过在场领导与社会组织协同共治,凭借自身信息优势与组织优势以解决信息不对称、治理成本高、人才不足等问题。各民主党派应明确职能定位,确保在参政议政、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过程中于任何时间在场、于任何地点在场,从而发挥自身优势,同时各民主党派应明确角色定位,牢记自身使命,勇于承担责任,积极纳言献策,为提高治理绩效出工出力。

2.提高新型政党制度的政治制度化水平

政治制度化即“政治生活领域的民主化、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和可预测性的过程和结果”[15]326,是现代国家发展之大势。只有顺应大势并满足其相关条件,新型政党制度才能获得认同。一方面,应树立宪法与法律的权威,通过健全法的保障、实施与监督机制,将新型政党制度的运行嵌入法制的框架之中,让其运行有充足的法律理据,同时以党内法规作为规范载体,充分发挥其确认、协调、引领与约束功能,以对相关问题进行有效规范,比如在《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中对统一战线工作范围的规范。另一方面,应通过有效的制度供给来推动政治协商过程中的民主化、有序化与透明化。通过完善政协工作体制、党派与政协沟通机制、政协年度协商计划机制以发挥政协专门协商机构的作用;健全协商提案机制、协商发言机制、协商座谈机制,“对协商的参加范围、讨论原则、基本程序、交流方式等作出规定”[16]296。深化协商参与机制、决策落实机制、协商监督机制,以强大制度供给来保障协商过程的民主性、有序化与透明化。

3.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实现机制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17]不同于西方的多数民主模式与共识民主模式,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价值内核为人民当家作主,即确保民众在日常政治中的全过程拥有参与政治的真实权利,在理论内涵上彰显了独特优势,契合了民众的根本利益。理论对实践具有强大的指导作用。政党制度作为民主政治发展的产物,需要民主理论作为支撑,而受到民众认可的民主理论,其价值内核在多大程度上由政党制度在运行中予以实现,直接影响着权威能否有效增强。为此,新型政党制度应探索全过程人民民主在制度运行中的价值实现机制。一方面应做到“全过程”,在新型政党制度涵盖的全范围,即中央—地方—基层;包含的全领域,即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渗透的全方面,即选举、决策、管理与监督,民主权利的行使都可以得到体制支撑。另一方面应做到“人民民主”,在新型政党制度的框架内,通过聚焦热点民生议题来确保人民享有公共决策权、决策执行监督权、决策效能反馈权,从而激发民众参与公共事务的积极性,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真实权利。

(三) 在政治发展中提高新型政党制度的制度绩效

亨廷顿认为制度的适应性和刻板性、复杂性和简单性、自主性和从属性、凝聚力和松散度是衡量现代国家制度发展水平的四项标准[18]10-19。“越善于适应、越复杂、越能自主和越凝聚的机构,其发展程度就越是成熟。”[19]407为此,新型政党制度可以依靠这四项标准来探索提高绩效的现实路径。

1.适应性要求:培育社会资本

适应性就是制度适应社会政治环境挑战的能力。新型政党制度在治理过程中无疑会受到“集体行动困境”的挑战,而解决困境、提高绩效的关键在于培育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是“社会组织的特征,诸如信任、规范以及网络,它们能够通过促进合作行为来提高社会的效率”[10]195。因此,新型政党制度应注重社会资本的培育以提高绩效。首先,应强化规范力度,通过对规范的宣传以实现民众的普遍认可,同时出台有关规定以约束或惩罚不遵守或违背规范的行为。其次,应借助网络等传播媒介,打造横向的参与网络与治理中的信息共享机制,通过视频会议、微信互动、信息推送等创新性的形式,搭建以互动为前提、参与为基础、公开为原则的参与平台,做到协商共治。最后,应提高社会组织参与治理的能力,加快构建新型政党制度在治理过程中与社会组织互为支撑和补充的有机体系,让社会组织的发展不断独立化与制度化。

2.复杂性要求:深化机制改革

复杂性就是制度在变迁过程中拥有职责明确、专业化水平高的组织机构。显见不争的是,制度在变迁过程中会受到“路径依赖”的影响,即制度变迁一旦进入某种路径,就会沿着该路径实现自我强化:路径选择得当,制度则会沿着有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向发展;路径选择不当,制度则会沿着不利于经济增长的方向强化,最终导致发展停滞。为了提高绩效,必须重视“路径依赖”问题。对于新型政党制度而言,其出路在于深化改革。首先,应继续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以国家治理体系与能力现代化为导向,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高效协同,为制度的科学与高效运行提供强大供给。其次,应深化参与机制改革以创新参与路径,开辟多元化与政治制度化的参与渠道,为民众参与政治开辟更大的行动空间。最后,应深化决策机制改革,在立足多元集体决策模式的前提下,继续拓展以规范性为基础的决策形式,健全信息共享机制、信息保障机制,完善决策过程监督机制与决策效果反馈机制,让决策充分运行在政治制度化的轨道上,为新型政党制度朝着更加明确化与专业化的方向发展提供保障。

3.自主性要求:坚持党的领导

自主性是制度是否拥有不受社会内部与外部势力影响的能力。对于政党制度来说,拥有这种能力的关键在于是否有坚强的领导核心。没有坚强的领导核心,制度绩效不可能提高,如缅甸在缺少坚强领导核心的境况下,其多党制或被内部军人、宗教文化势力所影响,或被西方势力所渗透,导致制度无法获得秩序保障,提高绩效只能是天方夜谭。因此,新型政党制度为了提高绩效,必须坚持与完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保障制度的自主发展。一方面,全党上下应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拥护“两个确立”,确保新型政党制度的发展处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另一方面,党应通过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领导体制,强化政治协商过程中的领导、协调与组织作用,同时要严明党纪党规,全面履行职责,切实做到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为新型政党制度的独立发展提供最坚强的保障。

4.凝聚力要求:发扬合作精神

凝聚力是指组织内部具有基本的共识以实现统一与稳定。“一个组织越团结,越具有内聚力,其制度化程度也就越高”[18]17。然而内聚力不会自发形成,需借助某些“介质”来形塑。对于西方政党制度来说,该“介质”即是利益竞争,通过“划分敌我”以形成一种工具式、功利化的暂时团结,这显然不利于内聚力的长久积聚。对于新型政党制度来说,该“介质”即是合作精神,通过合作谋求共识、化解分歧,以形成一种稳定、长久的团结,这也是其区别于西方政党体制,具有强大内聚力的重要原因。在新时期,新型政党制度应将合作精神转化为国家治理效能以提高绩效。一方面,继续深化统战工作,拓展统战理论,保障统战责任主体实现全覆盖,同时创新统战工作考核机制(如考核方式电子化,考评分类清单化),依凭“三力”(借力、增力与合力)来增强统战力量。另一方面,各参政党与无党派人士应积极履行职能,即参政议政、民主监督和参与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协商,同时应充分发挥自身专业优势,通过对重大问题进行深度调研,积极议政建言、献策出力,与中国共产党携手共进、肝胆相照、荣誉与共,稳固“中国共产党领导、多党派合作,共产党执政、多党派参政”的政党格局,以强大的凝聚力推动绩效的提高。

四、 结语

西方国家政治发展的理想蓝本为“达到丹麦”。“丹麦”并不是实际的国家,而是一个想象中的理想社会,“它富强、民主、安全、治理良好,只有较低水平的腐败”[20]21。当然,我们无需以“到达丹麦”作为政治发展的目标,但它描绘的社会蓝图却值得借鉴,即通过制度的完善来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发扬民主精神、稳固政治秩序、提高国家治理能力。因此,新型政党制度的完善对于国家与社会的整体进步、实现党的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强大的推动作用。完善不能是空谈,必须在理论与实践的过程中汲取一切可以利用的支持资源,包括具体的行为支持与无法具体测量的心理支持。制度认同即是后者,它通过影响各政治主体的认知—心理结构以获得具体行为支持,有利于整合社会中的多元利益、增强制度的合法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这也是塑造制度认同的应然之义。落实到具体实践之中,塑造制度认同应丰富政治价值、增强制度权威、提高制度绩效,这需要全党上下、各民主党派、无党派人士与广大人民群众的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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