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工人阶级力量
2022-02-05陶志勇
陶志勇
(中华全国总工会,北京 100865)
民主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价值追求,也是现代政治社会必不可少的制度安排。民主不仅仅是具有形而上色彩的抽象概念,更是根植于每个国家的社会结构、历史传统、时代背景等的具体制度安排。百年以来,中国共产党深刻汲取西方民主实践的经验教训,把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与中国国情和文化传统相结合,成功开辟出一条民主的新路,全过程人民民主正是这一民主形态的科学诠释。2019年11月2日,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基层立法联系点时,第一次提出“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①《习近平考察长宁区虹桥街道古北市民中心》,http://www.xinhuanet.com/photo/2019-11/03/c_1125186936.htm,2019-11-03.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强调“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②习近平:《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第12页。并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对全过程人民民主作出系统论述。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把“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写入《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中,③参见《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北京:人民出版社2021年版。彰显了党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保证和支持人民当家作主的坚定信心和坚强决心。工人阶级在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扮演着重要角色,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
一、历史溯源:工人阶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创建形成的一支重要推动力量
民主是中国共产党和中国人民始终坚持的重要理念。人民立场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是马克思主义政党区别于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马克思主义人民民主理论强调:“工人革命的第一步就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①马克思、恩格斯:《共产党宣言》,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49页。随着社会生产力的不断发展,无产阶级队伍日益壮大,无产阶级在其政党领导下紧密且广泛联合起来,并谋求建立真正的人民民主政权。在马克思看来,无产阶级的民主政权不仅是“社会解放的政治形式”,②《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95页。而且是“劳动在经济上获得解放的政治形式”。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61页。
中国共产党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工人运动相结合的产物。从成立之日起,党就坚定地把人民民主写在自己的旗帜上,点亮了中国的民主之光。建党之初,党立志“站在社会基础上造成新的政治”,“废除统治与屈服的关系”,“打破擅用他人一如器物的制度”,④《李大钊全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版,第6-7页。成功完成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任务。土地革命时期,党建立了工农苏维埃政权,使以工人阶级为代表的广大劳动人民在中国历史上首次成为政权的主人。抗日战争时期,党积极实施《民主政府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把民主贯通在“三三制”政权建设、人权保障、民众组织、官兵关系、军民关系、边区经济、党内民主等各个方面,把抗日战争和建立民主制度结合起来,形成了巨大的民主潮。新中国成立前夕,毛泽东在《论人民民主专政》中系统论述了人民民主专政理论,明确指出,“总结我们的经验,集中到一点,就是工人阶级(经过共产党)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人民民主专政需要工人阶级的领导。因为只有工人阶级最有远见,大公无私,最富于革命的彻底性”。⑤《毛泽东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第1479-1480页。1958年2月,毛泽东同志在参观沈阳112飞机制造厂(松陵机械厂)总装配车间时强调:“要充分相信工人群众,依靠工人群众才能管好企业。”⑥《为争取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七次离京》,http://dangshi.people.com.cn/n/2013/1230/c85037-23975446-2.html,2013-12-30.1960年3月,毛泽东同志在中共中央批转《鞍山市委关于工业战线上的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开展情况的报告》的批示中,对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的管理工作作了科学的总结,强调要实行民主管理,实行干部参加劳动、工人参加管理,改革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工人群众、领导干部和技术员三结合,即“两参一改三结合”的制度。毛泽东把“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管理制度称为“鞍钢宪法”。
“人民当家作主”始终贯穿党领导人民政权建设的全过程。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实现了中国从几千年封建专制政治向人民民主的伟大飞跃,为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了条件。1954年,从工人、农民等各个阶层群体中普选产生的1200多名全国人大代表参加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立了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党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全面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与此同时积极探索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职工主人翁地位,调动职工积极性。1982年,基层群众自治被写入宪法,这是基层直接民主的真实体现。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用制度体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大力推进人民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形成了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新型政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以及基层群众自治制度等组成的完善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制度体系,实现了过程民主和结果民主相统一,形式民主和实质民主相统一,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相统一,使人民民主生动、具体地体现在人民当家作主的全方位全过程,实现了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的全链条全覆盖,为人民完整地参与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可靠的制度保障。因此,“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高度肯定与全新概括。
二、理论分析:工人阶级在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担当重要角色
(一)从民主的本质来看,工人阶级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参与主体
民主,顾名思义,“民”是主体。民主在古希腊诞生之时,从民主决策到民主监督,公民都是参与其中的。但是,经过西方学者对自由民主理论的建构和对人民民主范式的解构,民主由人民主权的初始内涵退化为基于占有式个人主义的程序民主。以美国为首的西方国家在全世界推销民主时按照“竞争性选举”的标配来设计民主制度,“人民的统治”的民主本来意义被遮蔽和曲解,不仅造就了大量的空壳民主,而且在很多地方激化了固有的社会矛盾,甚至引发严重冲突。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一个“全”字,首先民主的主体要“全”,必须将“全体人民”都纳入民主过程,特别注重从体制和机制上解决弱势群体、边缘群体参与渠道的问题。全过程人民民主,更强调“人民”二字,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民至上,“一切为了人民”,要始终将实现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民主政治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必须坚持“一切依靠人民”,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都能参与的一种民主形态。目前我国在职职工人数达4亿人之多,是“人民”的重要主体构成。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民主的真谛。”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38页。“人民”民主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区别于西方式民主的重要特征。西方式民主虽然也标榜“人民主权”,但在实践中,由于其基本的运作逻辑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博弈,弱势边缘群体的政治社会权利很难得到保障,不仅自己参与无门,代表他们利益的主张也很难被吸纳,更难变成实际的政策;即使变成了政策,也难以有效执行。
我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全过程人民民主是全体人民共有、共享国家权力的民主,与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是相适应的,体现了民主主体的全面性。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工人阶级通过共产党对国家政权进行坚强领导;二是工人阶级等最广大人民群众通过各个领域的民主制度和各个层次的民主形式,共同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方针就是这一理论思想的最好注脚。
(二)从民主的构成链来看,工人阶级在每一个环节都承载着重任
全过程人民民主重塑了民主是实现人民普遍性共同性利益的实质民主观。全过程不是人民民主的修饰词,也不是人民民主的装饰物,而是以质的规定性对中国的人民民主进行了新的理论阐释,回归了民主的本义。全过程人民民主覆盖的范围要“全”,要构建环节完整的民主体系,实现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的要求,从立法、行政到社会生活,从中央、地方到基层,都要建立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全链条的民主制度,涵盖选举、立法、决策、管理、监督的全过程。人民不仅要享有选举权,还须享有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通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才能存在于国家机器之内。民主的每一个环节都是非常重要的,既独立存在,又相互关联,缺少其中任何环节都有可能使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完整性受到影响。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扩大人民有序政治参与,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①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年版,第37页。创造性地将民主协商增加到“四大民主”中,不仅丰富了“民主的结构”,还优化了民主过程,为全过程人民民主缔造了关键的一环,超越了西方“民主就是一种选择政治精英的制度安排”的最小化民主范畴,扩大了民主发展的空间,增强了民主的丰富性,完善了民主的过程性,矫正了西方民主观的偏差。
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每一个环节,既参与民主的相关过程,又创新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基层民主自治管理,在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个有机的系统中发挥着重要作用。群众路线是中国共产党治国理政的优良传统,在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条件下不断被赋予新的内涵。党在革命年代就十分注重发动工农群众,新中国的成立牢固确立了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我国已经形成工人阶级广泛、直接参与社会事务管理的局面。民主选举基层领导干部是民主管理的“硬件设施”,它直接表达工人阶级群众的意愿,也直接体现其参加民主管理、参与民主决策的行为。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公民参与公共政策决策的全过程,即在决策前、决策中、决策后都强调公民参与的重要性。在中国,重大决策往往经过民意征集,民主酝酿,广泛听取意见,通过科学论证、民主决策产生。各层级的意见建议尤其是基层民意,经过听证、函询、座谈、网络问政等多种方式被广泛纳入决策程序中。在中国,各级人大代表中都有一定比例的工人阶级代表,全国政协设立34个界别,其中一个就是总工会界别。人大代表中的工人代表和政协总工会界别委员全链条参与,确保党和国家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权力运行的各个环节都能听到来自基层一线职工群众的声音,切实体现他们的立场、反映他们的意愿、维护他们的权益。正是在广大工人阶级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推动下,全过程人民民主才能不断发展完善。
(三)从民主的层级来看,职代会是基层民主自治管理的重要制度
全过程人民民主包括不同层级的民主管理形式,基层民主自治管理是基石。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包括经营管理者与劳动者在内的全体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实行民主管理所必须共同遵守的一整套运行规程和活动准则。它由工会作为工作机构进行运作,具有很强的组织性,有利于建立有效的职工诉求表达机制、利益调整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维护机制,充分体现企业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同时又能够将不同利益整合,形成一致意见。职代会制度具有群众性、代表性、广泛性、权威性,是基层民主管理的一种基本形式。职代会制度整合了职工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种权益,整合了职工与企业的利益,是一种以双赢为目标的机制。
现代企业法人治理实行股东会、董事会决策,监事会监督,经理层执行,三权分设,彼此相互监督、相互制约。但这样的法人治理主要是资本拥有者的治理,是对资本、资本利益的保护,广大工人阶级通常只有服从的义务。完善现代企业制度,不仅需要理顺所有者与经营者的关系,还要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关系问题,协调企业所有者、经营者、职工之间的关系。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恰恰可以弥补企业法人治理的不足。
政治参与是民主政治的重要内容。从其制度设计、职能设置、人员构成和运作模式来看,职代会制度是实现劳资双方特别是劳动一方民主参与的载体和平台,能够将劳资关系转变为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事业共同体的关系,从而最大程度地实现劳资关系自我调节、自我平衡的良性循环。正因如此,党中央明确要求,贯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应健全职工代表大会等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
(四)从民主的领域来看,工人阶级可以全方位发挥应有的作用
全过程人民民主强调参与的内容要“全”,人民尽可能参与国家政治、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公共事务,大到国家立法,小到邻里之间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可以通过民主的方式加以解决。毛泽东指出:“民主必须是各方面的,是政治上的、军事上的、经济上的、文化上的、党务上的以及国际关系上的,一切这些,都需要民主。”①《毛泽东文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6年版,第169页。人民民主所关注与应对的问题并不局限于某个单一领域,经济社会发展以及老百姓急难愁盼的问题等都可以纳入民主议事日程。全过程人民民主实现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与生态文明等议题或范围的全覆盖。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全方位的、需求是全方位的,全过程人民民主也应该是全方位的。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深刻指出的:“民主不是装饰品,不是用来做摆设的,而是要用来解决人民需要解决的问题的。”①《习近平在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上发表重要讲话》,http://www.npc.gov.cn/npc/kgfb/202110/4edb8e9ea1f240b9bfaf2 6f97bcb2c27.shtml,2021-10-14.保障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是党和国家一切工作的根本基点,也是发挥工人阶级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的根本途径;保证工人阶级和广大劳动群众行使管理国家经济社会事务的权利,是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要求。
中国人讲民主,既讲政治上的民主,又讲经济上的民主,强调共治共建共享。为人民谋幸福,解决人民的民生福祉问题,在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系列制度安排中,在人民广泛的民主参与实践中,都体现得很充分、很真实、很具体。党坚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坚持工人阶级的主人翁地位并作出一系列规范的制度安排,全方位拓展工人阶级参与立法、表达诉求的途径和方式,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全方位落实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让广大职工群众在党的领导下有序参与国家治理实践的全过程,参与经济社会管理的各方面,不断提高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实践探索:工人阶级是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中坚力量
(一)工人阶级通过宏观参与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民主选举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一项具有基础性意义的内容,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个基础性环节。工人阶级群众作为各级人大代表的重要成员,参与各层面的民主政治建设。衡量选举成功与否,一条重要标准就是能否选出让人民真正满意的人大代表。从代表构成上看,我国共有五级人大代表262万多名,各地区、各民族、各方面都有适当数量的代表。全国人大代表来自各行各业,相当大的比例是来自基层的工人、农民、知识分子。我国实行兼职代表制,人大代表不因当选而脱离原来的生产和工作岗位,同样也不因执行代表职务而领取额外的报酬。这是我国的一大制度优势,有利于反映包括基层一线职工群众在内的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和呼声,吸收来自基层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为坚持和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打下坚实的群众基础。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共有187件次法律草案向社会征求意见,约110万人次提出300多万条意见建议,许多好的意见建议被吸收采纳。与此同时,人大代表对宪法法律的实施、重大决策部署的落实等开展监督,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②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坚持和践行全过程民主 推进新时代立法工作高质量发展》,载《中国人大》,2021年第14期,第33-35页。
工人阶级积极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全领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特质”之一,是民主协商的全过程性。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指出:“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应该是实实在在的、而不是做样子的,应该是全方位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个方面的,应该是全国上上下下都要做的、而不是局限在某一级的。”①习近平:《在庆祝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成立65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4年版,第19页。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协商制度包括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等渠道,反映出协商民主的全领域特征。从工人阶级的视角看,政党协商中,作为工人阶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与各民主党派之间开展民主协商;人大协商中,各级人大与有关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专家学者、工人阶级等开展协商;政府协商中,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各级工会与同级政府之间的联席(系)会议已经形成了规范性的制度安排;政协协商中,政协“双周协商座谈会”是一种基本的民主实践形式,经常就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议题与工会和政府有关部门进行深入的协商座谈,提出了大量的意见和建议;人民团体协商中,工会等人民团体就涉及职工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特别是事关职工群体权益保障的问题,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商,积极参与政协组织的协商活动;基层协商中,工会与企业就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开展平等协商;社会组织协商中,工会与社会组织就加强对劳动关系领域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示范带动、联系服务,通过项目合作、购买服务等社会化、市场化方式引导社会组织为职工提供专业化服务等进行协商。以上协商渠道极大地丰富了民主形式、拓宽了民主渠道、加深了民主内涵,最大限度地凝聚共识,为协商民主注入更多活力,有力促进了工人阶级队伍与社会和谐稳定。
工人阶级源头参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研究制定。一方面,工人阶级作为群众代表积极参与各种座谈会、听证会、论证会以及在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向全社会征求意见时提出意见和建议;另一方面,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工会,通过人大执法监督检查、政协委员视察活动等各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积极参与各种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调查、研究、起草、论证、评估,努力让每一项立法反映职工意愿、得到职工拥护。2005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就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举行立法听证会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在立法过程中,全国人大常委会广泛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充分聆听民意、集中民智,提高了立法质量,使制定的法律符合实际并得到有效实施。这样的立法听证会制度一直延续到今天,成为我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重要部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建议稿的起草过程同样是一个发扬民主、开门问策、集思广益的过程。在这个事关国家未来发展的重大远景规划设计和决策过程中,中国五年规划编制史上起草组首次通过互联网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建议,广大职工群众积极建言献策,为这一规划在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上高票通过作出了积极贡献。
(二)工人阶级在微观层面积极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
企业民主管理是一种重要的基层民主管理,是指中国境内的企事业单位职工依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与本单位决策、管理、监督,企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者尊重、支持、保证职工行使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的有组织的制度性、规范性活动。企业民主管理旨在通过建立一定的制度,明确相应的职权,建立健全与制度相配套的运作程序,及时全面地向职工传达企业经营管理的真实情况、发展目标规划以及现实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反映和切实表达职工的真实意见和建议,既保证职工参与企业决策、管理和监督权利的有效实现,又保证企业经营决策运营的科学性和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实现劳资两利、共谋发展的目标。企业民主管理的关键是职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使企业管理科学化并获得广泛的群众基础。
我国职工劳动经济权益、民主政治权利、精神文化权益受到法律的保护。职工在基层经济组织中享有的民主权利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在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把有关企业经营发展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问题提交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实行民主监督,让职工充分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是保障职工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最有效、最广泛的途径,体现了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中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是我国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特点之一,是发展社会主义基层民主的一项重要的制度性安排。
根据宪法法律和有关规定,企事业单位普遍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以厂务公开制度、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为重要形式,以企事业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等为补充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企事业单位职工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反映自身利益诉求,对单位生产和管理提出意见建议,为单位发展献计献策,在企事业单位重大决策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上发挥了积极作用,实现了单位与职工协商共事、机制共建、效益共创、利益共享。在企事业单位中,职工代表大会是职工当家作主、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由全体职工通过民主选举产生。工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随着企业规模和治理结构的发展变化,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也在不断创新发展,集团企业出现了集团内多层级职工代表大会,中小企业聚集的区域或行业出现了区域性或行业性职工代表大会。据统计,全国共有280.9万个基层工会组织,覆盖655.1万个企事业单位。全国已建工会的企业中,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的企业有314.4万家;其中,非公有制企业293.8万家,占比93.4%。①参见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中国的民主》白皮书,2021年12月4日。职代会等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有力推动了企业民主决策、科学管理,促进了劳动关系健康和谐稳定,调动了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成为在基层实现人民当家作主的最直接的实践之一。
(三)宪法和法律保障工人阶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实践
《宪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人阶级参与民主管理都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宪法》第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宪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集体经济组织实行民主管理,依照法律规定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工会代表和维护职工利益,依法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企业工会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该法第五章对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内容、职权作出了规定。《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公司依照宪法和有关法律的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工会法》第六条第三款规定:“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第二款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该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企业职工一方与用人单位通过平等协商,可以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等事项订立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集体合同规定》第三十六条规定:“经双方协商代表协商一致的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职工代表或者职工出席,且须经全体职工代表半数以上或者全体职工半数以上同意,集体合同草案或专项集体合同草案方获通过。”所有这些,为工人阶级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撑。
四、未来发展:在新时代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彰显工人阶级新作为
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伟大实践中成长,也必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不断与时俱进。工人阶级要充分发挥自身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制度优势和群众优势,努力推动全过程人民民主创新发展。
(一)工人阶级要充分发挥最堪信赖、最可倚重的政治基础作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
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中国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根本保证,确保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发展性质不会发生变异,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体系不断臻于完善。在中国这样一个大国,要把14亿人民的意愿切实表达好、实现好、维护好绝非易事,必须要有坚强有力的统一领导。中国共产党是工人阶级政党,中国工人阶级是最有组织性、纪律性的一个阶级,工人阶级的纪律性是在社会大生产中形成的,中国工人阶级具有识大体、顾大局的优良传统,贯彻执行党的意志最坚决,工人阶级的意愿较为容易统一,并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全社会,让全国人民迅速统一思想行动,汇聚共促发展的磅礴力量。
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就要把反映人民愿望、体现人民利益、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实现民主的各领域各环节全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工人阶级既是参与者,也是受益者;既是推动政治民主的主体力量,也是促进经济民主的主力军。工人阶级的这些特点和优势,决定了其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举足轻重的地位和作用,使其能够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实现形式和渠道的不断创新,有力提升民主的质量和水平,有效保证党的主张、国家意志和人民意愿相统一,切实把全体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党和国家事业中来,厚植党的领导的民意基础,使党的决策更加科学,使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得更加彻底、执行得更加有力。
(二)作为工人阶级群众组织的工会要在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中有效架起党和职工群众的连心桥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明确规定:工会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是中国共产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的组织体系健全,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凡是有职工的地方,都有工会组织的身影。目前全国基层工会组织有280多万个,覆盖基层单位655万多家。这一庞大的组织体系拥有一般社会组织所不可能具备的规模优势,组织动员基础十分广泛。特别是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由于党员人数较少或者没有党员,缺乏建立基层党组织的条件,但可以率先建立工会组织,并从基层发现一些先进积极分子,向党组织进行推荐,实现党建带工建、工建服务党建,促进党的基层组织和工会组织共同健全发展。目前全国有4亿多职工、3亿多工会会员,工会工作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工会特别是基层工会离职工群众最近,工会就在职工身边,工会干部是职工群众最可信赖的“娘家人”,工会组织是最可信赖的“职工之家”。
团结统一的思想基础是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强大支撑。一方面,工会可以充分发挥组织健全、联系职工群众紧密的优势,发挥好上传下达的连心桥作用,把党的声音、党的大政方针迅速准确地传达给广大职工群众;同时职工的利益诉求也能在第一时间方便快捷地传递上去并得到及时回应。另一方面,全过程人民民主是中国首创,工会要加强对广大职工的思想引领,广泛宣传阐释全过程人民民主,让职工群众准确理解和把握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这一重大理念的深刻内涵和实践要求。特别是工会要结合职工中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围绕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以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民生问题、热点难点问题宣传宣讲,在集中民意、反映民情民声中,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忠实代表人民利益,提出相关建议和举措。工会通过宣传宣讲,全面展示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实践,进一步坚定职工群众对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制度自信。
(三)工人阶级要提升政治素养,身体力行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
当代工人阶级不仅要有力量、有技术,而且也要有政治素养、民主意识。党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的方针,既有巩固党执政之基的考虑,也有发展民主的考量,保证工人阶级群众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中国工人阶级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发挥着其他社会力量难以替代的巨大作用。我国不仅要建设一个物质文明发达的社会,而且要建设一个政治民主、精神文明发达的社会,作为具有先进阶级属性和阶级意识的社会主导力量,工人阶级在实现政治民主、建设精神文明的过程中,地位和作用十分独特。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变了过去由少数人决策的机制,决策风险从过去主要由政府和社会负担,转变为主要由企业和企业所有人员共担,企业和职工成为利益与事业共同体。为了减少决策失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必然要求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充分发挥职工群众的主人翁作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依靠职工群众办企业、具有中国特色的职工民主管理制度,是发展基层民主的一种有效的形式和途径。因此,必须继续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建立和完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办企业的机制,用制度的形式把职工在企业改革、生产、管理等方面的权利规范下来,对如何行使和落实这些权利等问题作出相应的具体规定,切实落实好职代会的各项职权。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实现基业长青,必须内嵌于现代企业制度之中,成为企业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企业管理基本架构相衔接,实现职工民主管理与企业专业管理的深度融合。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要真正发挥作用,还要大力提高职工群众的民主素养,包括对民主真谛、民主程序、民主制度以及民主生活的反应、观念和态度等,特别是对什么是民主、民主的中国实践、为何要实现民主、如何实现民主等问题要有基本的认知。在职代会中要树立主体意识、平等意识、程序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确保其发挥应有的作用。要敢于民主、善于民主,特别是要深刻认识到全过程人民民主既强调民主,也讲集中;要发挥工人阶级组织纪律性强的先天优势,把鲜明而强烈的民主意识转化为民主信念和民主实践,不断促进职代会等基层民主实践活动高质量发展。在此基础上,还要积极探索职工民主管理的其他新形式和新途径,为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创造更多的基层实践样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