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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共同富裕视域下的道德观念

2022-02-04丁雪枫

广西社会科学 2022年4期
关键词:道德观念公平正义共同富裕

丁雪枫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 政治学院,上海 201602)

共同富裕既是一个价值目标也是一个社会过程,其推进与实现必然需要相适应的道德观念。然而关于这一点,学术界的探讨尚显薄弱。加强共同富裕视域下的道德观念的研究,理论上对于深化共同富裕的价值合理性思考、培育与之相适应的伦理理念,实践上对于促进共同富裕、实现美好生活等都具有重要意义。

一、价值辩护:共同富裕视域下培育相适应的道德观念的必要性

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仅存在许多道德认识误区,而且存在许多不良道德行为,一定程度上妨碍了共同富裕的推进,破解影响共同富裕的道德难题日显紧迫。

(一)澄清共同富裕中道德认识误区的需要

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道德认识误区,如果不加以澄清,势必会妨碍共同富裕的推进。总体来看,主要存在两种误区:一是“道德无用论”,二是“道德万能论”。

“道德无用论”是指共同富裕仅仅是一个经济的过程而非精神尤其道德的过程,共同富裕不需要与之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共同富裕与道德无关。这种误区的片面性至少有三个:其一,割裂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道德与利益关系问题是人们道德生活的基本矛盾,是人们必须面对并予以解决的最普遍最基本的伦理学问题。”[1]利益是道德的基础,道德是利益的反映。这是马克思主义伦理学的基本观点。其中,利益中就包含经济利益,而后者是利益中非常基础的部分。共同富裕首要的是经济上的普遍富裕,而人们经济生活水平、物质财富水平相近性的价值合理性必然以道德观念的形式表现出来。否定了道德与经济财富的关系,就是否定了道德与利益的关系,是非常片面的。其二,否定了道德对经济的价值意义。对经济而言,道德作为一种精神意识具有相对独立性,合理的道德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作用。阶级是经济的范畴,在阶级社会中,道德对经济的价值意义尤其反映在道德对阶级的作用上。恩格斯指出:“一切以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它或者为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辩护,或者当被压迫阶级变得足够强大时,代表被压迫者对这个统治的反抗和他们的未来利益。”[2]恩格斯认为,在阶级社会中,道德都具有阶级性,统治阶级的道德为统治阶级及其利益服务,被统治阶级的道德为被统治阶级及其利益服务,这充分肯定了道德对阶级及其经济利益的重要意义。弱化道德对经济的价值与意义也是片面的。其三,背离了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社会共识。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3]共同富裕内含了人的全面发展思想,所以共同富裕不仅是物质生活的共同富裕,而且包括精神生活的共同富裕。这些已经成为主流观念。忽视以伦理道德为核心的共同富裕的精神维度,就违背了大众认同,是非常片面的。

“道德万能论”是指共同富裕是主体相应的道德观念的满足而非物质财富的满足,作为精神的核心价值理念的道德不需要物质利益的基础支撑。这种误区的片面性体现在多方面,其中之一就是把道德极端化。共同富裕首要的也是基本的在于人们物质财富丰富程度上的相近性,主要在于经济上的普遍富裕。如果把共同富裕的经济因素消除,仅注重其道德观念的满足与完善,那么共同富裕观念会很快从大众理性中消失。也就是说,共同富裕不能仅仅是人们道德觉悟的提高,还应该大力发展经济,“做大蛋糕”,然后把不同的人的“蛋糕”份额差距限制在一定的水平。另外,道德完善不能替代物质富裕。忽视经济的共同富裕而仅强调道德观念的培塑,似乎抬高了道德的地位,实质上损害了道德的形象。

(二)破解共同富裕中不良道德阻碍的需要

道德对共同富裕的作用不言而喻,但这个作用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和消极的阻碍作用两个方面,培育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就是要发挥道德对共同富裕的促进作用,防止或消除不良道德对共同富裕的阻碍。阻碍共同富裕的道德观念有很多,其中比较突出的有为富不仁、“躺平”为善、以穷为荣等观念,这些观念都需要消解。

就为富不仁观念而言,该观念认为,富人都是不仁爱的、不道德的。这种观念在私有制社会可能是正确的。因为私有制社会中的富人大都是统治阶级,穷人大都是被统治阶级。统治阶级为了维护其统治地位,必然对被统治阶级进行压迫和剥削,从而造成阶级对立和进一步的贫富差距,在广大穷苦阶级中就产生了仇富心理,穷人把富人都看作是自私的恶人。与此同时,被统治阶级为了推翻统治阶级的政权,使自身获得解放与自由,也会打着“为富不仁”的口号,动员广大贫苦民众起来反抗。这些都是私有制社会必然出现的现象。在公有制社会特别是社会主义社会里,没有阶级对立,国家政权掌握在全体人民手中而非仅仅在富人手中,并且合法致富是受到社会鼓励的行为,富人不仅不受歧视,反而受社会尊重;富人与穷人不是对立的,而是根本利益一致基础上的互助共赢关系。新时代许多富裕起来的人致力于慈善公益事业,带动并帮助其他人一起致富,就是证明。总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为富不仁的观念是极为腐朽的,应该被颠覆。

就“躺平”为善观念而言,“躺平”是当今社会尤其是在青年中比较流行的用语,意为逆来顺受、不再鸡血沸腾、不再渴求成功的无所作为现象。现实社会中,确实有一些青年人不思进取、得过且过,即使有工作,在工作中也“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并把这种行为看成是善的、应该的。“躺平”为善的观念之所以是错误的,主要原因在于:理论上,“躺平”为善本质上把不思进取或平庸甚至堕落当作善,当作美德;实践效果上,“躺平”只能造成贫穷甚至共同贫穷,不利于富裕特别是共同富裕。因此,“躺平”为善是一种善恶颠倒的价值观念,应该坚决破除。

就以穷为荣观念而言,该观念把贫穷看作光荣、看作善,把富裕看作耻辱、看作恶。诚然,在物质生活极为匮乏的年代,社会提倡这种观念有利于人们安贫乐道,挺过艰难生活,因而具有一定的价值合理性。但在新时代这样的观念是不合时宜的。主要依据之一是贫穷很难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相反,富裕特别是共同富裕能够使人们享受丰裕的物质生活和丰富的精神生活,共享其他社会发展进步的成果,因而推动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由此可见,新时代,以穷为荣的观念是错误的,以富为荣尤其以共同富裕为荣的观念是符合历史发展方向的,是应该大力倡导的。

(三)为共同富裕提供精神动力的需要

诚然,共同富裕是一个实践行为,而所有的人的实践都离不开意识、精神的指导驱动,共同富裕也需要精神意识的作用,才能稳定推进,逐步实现。这里还需要进一步回答的问题至少有三个:共同富裕为什么需要精神动力?共同富裕需要什么样的精神动力?道德观念在精神动力中的地位和作用是什么?

就第一个问题而言,共同富裕作为一种社会实践活动,不仅要回答共同富裕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等理论合理性问题,而且要解决共同富裕的价值合理性问题。富裕一般能够被人们接受,但共同富裕未必能被全体社会成员所接受;尤其有些已经富裕起来的人,很可能希望社会维持这种贫富差距而不希望所有的人普遍富裕。因此,要想实现共同富裕,必须用相应的精神观念教育引导人们,让人们普遍认同共同富裕的理论合理性与价值合理性,推动共同富裕。如果缺乏相应的精神观念的引导激励,共同富裕就很难推进和实现。

就第二个问题而言,共同富裕需要的精神动力有很多,如知识理性、品德觉悟、能力素质等,其中最为重要的是品德觉悟。这是因为其他精神动力为共同富裕奠定了主体的素质基础,而品德觉悟不仅促使主体创造财富,使主体富起来,而且促使主体关心他人、社会,让他人与自己一起富起来。每个人的能力素质不同,努力程度不同,加上偶然因素的影响,使得每个人的劳动成果有多与少、质与量的差异。每个人都能尽力而为,努力工作,积极向富裕目标迈进。只要每个人具备这样的主观能动性,具备积极向上的美德,就有利于共同富裕;每个人在自己富裕的同时,不忘记他人,帮助他人一起富裕,这就需要一定的品德觉悟才能实现。人们特别是先富起来的人具有这样的觉悟,就有利于推进共同富裕。可见,以品德觉悟为主的精神动力可有效促使全体人民实现共同富裕。

就第三个问题而言,道德观念是精神观念的核心灵魂,道德动力引领精神动力。共同富裕需要维护和促进自身的道德观念或精神观念,这种观念认为,共同贫穷、贫富差距大都是不应该的、恶的,只有共同富裕才是应该的、善的。这是因为,共同富裕尊重了个体,让每一个人都有了价值尊严。共同富裕要求富裕的道路上不能有一个人掉队,也就是说,人们不仅拥有相近的社会财富,而且认同相互之间的财富差距,这种差距不足以伤害相对贫穷者的人格尊严,更不会妨碍相对贫穷者的自尊、自信,所有的人都有获得感、成就感、价值感、存在感。相反,共同贫穷虽然很公平,人们的人格尊严也很平等,但这只是一种表象,是一种低水平的消极的公平平等。共同贫穷是不应该的,贫富差距过大也是不应该的。这是因为超过了一定限度的贫富差距,必然使贫穷者丧失人格尊严而不能尊重社会中的每一个人。共同富裕则尊重了每一个人,是应该的、善的。另外,共同富裕也尊重了社会,促使社会秩序良好。共同贫穷或贫富差距大,都不能使社会秩序良好:共同贫穷导致社会在低水平运行,贫富差距导致社会在危险水平上运行;相反,共同富裕关切了社会最不利者并让最不利者满意,社会得到最不利者的合作与支持从而能够运行良好。可见,共同富裕需要精神动力,而道德动力是精神动力的价值核心。

二、规范建构:共同富裕视域下培育相适应的道德观念的应然性

共同富裕不仅自身就是一种道德观念,而且其实现还需要培育相适应的一些道德观念。培育共同富裕所需要的道德观念,对于推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

(一)自我要求的勤俭和创新观念

共同富裕内含了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统一,其中,“富裕”是生产力,“共同”是生产关系。因为“富裕”是“做大蛋糕”的问题,而“共同”是“分蛋糕”的问题;前者是生产,后者是分配。根据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的唯物史观基本原理,生产决定分配,“富裕”决定“共同”。这样,“富裕”“做大蛋糕”是前提、基础,必须先行,然后才能进行合理分配,实现共同富裕。既然“富裕”是“共同”的基础,那么就要夯实这个基础,为此就需要主体具有勤劳、节约、创新等相应的美德。

首先,勤劳创造财富。“一分耕耘,一分收获”就说明劳动与财富的必然联系,然而在不同的制度下,这种联系带来的结果是不同的。在以资本主义制度为代表的私有制社会中,由于资本家对工人的残酷剥削,导致工人生产的越多,资本家的收入就越多,工人反而越贫穷。马克思指出:“工人生产的财富越多,他的生产的影响和规模越大,他就越贫穷。工人创造的商品越多,他就越变成廉价的商品。物的世界的增值同人的世界的贬值成正比。”[4]“工人在劳动中耗费的力量越多,他亲手创造出来反对自身的、异己的对象世界的力量就越强大,他自身、他的内部世界就越贫乏,归他所有的东西就越少。”[5]马克思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劳动异化非常严重,工人劳动积极性不高,社会财富很难达到应有的高度。在公有制尤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充分发挥了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人们创造财富的同时也占有财富,有充分的获得感,所以工作积极性大大提高,社会财富大量涌流,时代繁荣富庶。总之,公有制为人们勤劳创造财富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勤劳日益成为个人的基本美德。

其次,节约尊重财富。古人说:“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李商隐《咏史二首·其二》)说明勤俭美德对一个人、一个家庭乃至一个国家的存在发展的重要价值。特定时期,一个人的财富是有限的,尽管消费是商品流通的重要环节,直接影响生产与交换,但这个消费是指必要的消费而非浪费。因为必要的消费又会反过来刺激生产与交换,进一步促进经济的繁荣、社会财富的增加;不必要的消费即浪费正好走向反面,这种消费是对财富的亵渎,是不道德的、恶的。不可否认,生产的目的是消费,但这里的消费是个人必需的、必要的消费。这就要求个体节约财富,该消费的就消费,不该消费的就坚决不消费。总之,个体节约不仅尊重了财富,而且在一定意义上增加了个体的财富,为富裕与共同富裕奠定物质基础。节约是共同富裕视域下个体必备的美德。

最后,创新激增财富。勤劳节俭能够创造财富,相比之下,创新能够激增财富。因为人们一旦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努力创造创新,特别是发明运用新技术新方法,就会极大地提高劳动生产率,生产出比勤劳节俭更多的财富。如果每个劳动者都能够开创性工作,那么不仅能够极大地增加个人财富,也能够极大地增加社会财富,必然带来社会繁荣。可见,在新技术能够提高劳动生产率而劳动者的创新是新技术产生的主体性基础的意义上,创新是个体的重要美德,是富裕特别是快速富裕的重要条件。

(二)对待他人的慷慨大方观念

一定意义上,如果说勤俭和创新解决的是“富裕”的问题,那么慷慨大方解决的就是“共同”的问题,是在富裕的道路上防止有人掉队的问题。二者都是人们的基本美德,所不同的是,勤俭和创新处理的是自己与自己的关系,而慷慨大方处理的是自己与他人的关系,要求富裕后的自我对他人作出贡献,带动他人一起致富。

慷慨大方是古今中外公认的个人美德。亚里士多德指出:“慷慨的人的特征主要是在于把财物给予适当的人,而不是从适当的人那里,或不从不适当的人那里,得到财物。”“我们称赞给予者是因他慷慨……在所有有德性的人中间,慷慨的人似乎最受欢迎。因为,他们对他人有助益,而他们的益处就在于他们的给予。”[6]这里,亚里士多德至少表达了三层含义:其一,慷慨的内涵。慷慨是个人财物的给予或付出,而非从他人那里索取或拒绝。从此也可以看出,慷慨的前提是个人“先有”,不“先有”就不可能有财富付出。其二,慷慨的对象。该对象是适当的人而非除自己以外的所有的人。也就是说,对那些应该被帮助的人施以援手,是慷慨;对那些不应该被帮助的人而去帮助他,就可能是献媚或放纵,不是慷慨。其三,慷慨的评价。慷慨受到人们的称赞肯定,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它能使他人有所得。慷慨者能帮助那些该帮助的人脱离困境,所以慷慨是一种美德。亚里士多德还进一步把大方看作慷慨的发展。在中国,儒家文化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主体,而仁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仁”内含了个人对他人的付出,特别是有利者对不利者的适当帮助,本质上也是一种慷慨。《论语·雍也》指出:“夫仁者,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能近取譬,可谓仁之方也已。”在孔子看来,仁就是自己先立身、先通达,然后帮助他人立身通达,使他人与自己在物质与精神上共同进步,肯定了仁的慷慨向度。具体方法是,先帮助自己周围的人、熟人,然后再帮助离自己较远的人。总之,在中国传统伦理中,慷慨是一种重要美德。时至今日,人们仍然称赞那些慷慨大方之人,说明慷慨大方的美德仍然具有时代价值。

新时代的慷慨大方美德回应了第三次分配,该分配鼓励先富起来的人们基于社会责任,在自觉自愿的基础上付出自己正当财富的一部分,帮助穷人和社会不利者改善生活、教育、医疗等条件,缩小穷人、社会不利者与富人之间的差距,让穷人、社会不利者过上有尊严的社会生活。新时代的慷慨大方主要是对人们尤其先富裕起来的人们的要求。共同富裕必然要张扬慷慨大方的美德,至少有两个依据:其一,慷慨大方通过自觉的“削高补低”,促进共同富裕。慷慨大方的本质是有利者、先富裕起来的人们把自己财富的一部分,无偿献给不利者、贫穷者。这对于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具有积极意义。其二,慷慨大方让每个人满意,促进共同富裕。慷慨大方是个人尤其是富者利益的无偿付出,但这种付出是一种主体自愿行为而非外在强制行为。这种行为使富者满意,更使穷者满意。因此,慷慨大方能够得到社会各方的高度认可,这种认可的实践,就有利于推动共同富裕。

(三)社会自身的公平正义观念

公平正义是实现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也是共同富裕必须倡导的道德观念。与慷慨大方不同的是,公平正义以一种强制的形式如法律制度,实现社会财富在社会成员间的合理分配,是一种制度强制的“削高补低”行为。慷慨大方与公平正义都是实现共同富裕的美德,只不过慷慨大方是对个人的要求,而公平正义是对社会的要求,是社会采取主动,实现全体社会成员的公平包括财富公平,推进共同富裕。

公平正义是社会基本美德。当代美国伦理学家罗尔斯认为,社会正义的内涵尽管非常丰富,但最为基本的是社会制度的公平。为此,他把自己的正义理论称为“公平的正义”。对于社会制度,罗尔斯指出:“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德性,正像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德性一样。”[7]强调公平正义对于社会及其制度的灵魂地位、底线地位,主张建立一个公平正义的社会。

共同富裕是公平正义的基本使命。公平正义制度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尤其涉及经济领域、分配领域,强调人与人之间差别的缩小特别是物质财富差距的缩小,因而本质上推进了共同富裕。罗尔斯特别强调“两个正义原则”中的差别原则,认为差别原则是他在传统公平分配原则上的创新,该原则的基本内涵是:“在与正义的储存原则一致的情况下,适合于最少受惠者的最大利益。”[8]也就是说,社会在财富上要公平分配,如果因为客观条件而不能公平分配,那么这种不公平分配必须给社会最少受惠者带来最大利益,让他们满意这样的安排。这里已经蕴含了财富由高向低的合理流动,所以罗尔斯公平正义原则中的差别原则一定意义上也是共同富裕原则。

公平正义弥补了慷慨大方的不足。慷慨大方要求先富裕起来的人们通过自愿的方法帮助穷人、社会不利者脱贫,实现各阶层的普遍富裕。但是它有许多不足,其中之一是难以关切所有的人。由于社会是由许多人组成的大家庭,各社会成员之间差异很大、距离不等,很难保证每个先富起来的人都能自觉帮助穷人、社会不利者,也很难保证每个穷人、社会不利者都得到先富者的主动关切。于是,就需要公平正义制度以刚性的形式普遍关切每一个人,实现所有人底线意义上的共同富裕。可见,共同富裕必然倡导公平正义社会美德。

三、实践可能:共同富裕视域下培育相应道德观念的可行性

主体自我要求的勤俭和创新观念、处理与他人关系的慷慨大方观念、社会的公平正义观念等是促进共同富裕进程中应树立的道德观念,这些观念不仅具有理论合理性,而且具有现实可行性。

(一)仁爱友善的民族基因

作为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仁爱友善融入每个中国人的精神灵魂并在中国传统文化的人性理论中得以反映。人性设定是许多传统文化理论的前提。中国传统人性论有性善论、性恶论、性无善恶论、性有善有恶论等,其中处于主导地位的是性善论,以孟子的性善论为突出代表。孟子认为人生而有仁爱友善之心,正是因为有了这样的善心,人才成就了人。孟子认为,每个人都有“不忍人之心”即仁爱友善之心,突出表现为任何人发现孩童将要掉入井中时,都会产生同情怜悯之心,都会帮助其摆脱危险境地(见《孟子·公孙丑上》)。他进一步论证认为,恻隐之心、羞恶之心、辞让之心、是非之心是“人生而有之,非外铄我也”,是人之为人的依据,更是仁义礼智等道德规范的产生依据。拥有了这“四心”的人就是正常人;拥有了这“四心”的统治阶级,就可以行仁政。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孟子认为人性是善的,社会上之所以有恶的现象,是因为人的善心在社会生活中为客尘所覆盖,道德修养就是要把人心上的客尘清除,使人心重现善性。孟子的性善论影响了中国人几千年,其中的合理成分逐渐沉淀为中华民族仁爱友善的民族基因。

新时代,中国人把仁爱友善的民族基因发扬光大并把“友善”作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9]。在实践中,中国人的仁爱友善至少表现在两个方面:其一,积极主动地助人于危难。在国内,每当遇到灾情、地震、疫情等,人们都会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精神,帮助同胞脱离苦难困境;在国际上,当他国遇到战争、灾情、疫情时,国家也会代表人民向他国及时施以援助之手,中国人的仁爱友善的民族性格,受到世界大多数国家的一致肯定。其二,以制度保障仁爱友善。改革开放40多年来,中国的“蛋糕”越做越大,社会财富越来越多,而贫富差距却有所拉大,影响了人的自由全面发展与社会的安定团结。于是,国家推出了精准扶贫战略,确保小康路上没有一个人掉队。通过政策制度的执行,通过全党全国人民的共同努力,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并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总之,仁爱友善是中华民族的基本性格,过去是,现在是,将来也是。这为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的实践、推进共同富裕等奠定了中华传统文化基础。

(二)典型人物的社会示范

仁爱友善的民族基因表明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具有深厚的民族性格基础;典型人物的社会示范从另一角度说明,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在现实社会中已经被一些人践行,也就是说,这些道德观念不仅在理论上具有合理性,而且在现实中具有可行与可能性。

热心慈善是既积极又正常的社会现象。就积极现象而言,社会是由人构成的,人在社会生活中要实现自身价值,这种价值不仅要得到主体自身的认可,而且要得到他人的认可,在社会财富上表现为主体不仅要创造财富,而且要善于享受或者消费财富。最能反映人生价值的不是个人的享受,而是对他人、社会的贡献与付出。一个人在富裕之后,不是仅仅将财富用在自己享受上,而是拿出一部分或者大部分甚至全部财富做慈善、救助他人特别是救助社会最不利者,回馈社会。这样的举动就能够得到他人、社会的广泛赞誉,慈善者的人生价值与意义就能得到社会的充分肯定。就正常现象而言,热心慈善是许多人的价值选择。即使在封建社会中,也有个别富人建桥修路,为自己赢得后世的好名声;在资本主义社会中,也有一些富人建立学校和医院,学生免费就读,病人免费或者低价就医;甚至一些资本主义国家中的富人,在发展中国家做慈善,建立学校、医院,为当地人低价或免费服务等都说明,热心慈善是人类社会的正常现象,社会主义国家也不例外。

新时代,一些富裕起来的人们秉持财富取之于社会、用之于社会的价值理念,大力参与社会慈善事业,扶危帮困,扶贫救弱,充分发挥财富的价值,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成效,得到全社会的充分肯定。这些富人并没有把自己创造的财富完全用于个人享受,或者把这些财富仅仅留给自己的子孙后代,相反,他们把创造的财富的一部分甚至大部分捐献给社会,帮助那些应该被帮助的人,在实现自己人生价值的同时,推进共同富裕。也就是说,共同富裕视域下的勤俭和创新、慷慨大方、公平正义等道德观念,不仅在理论上具有价值合理性,而且在实践上也具有可行性。相关典型人物的社会示范,必将推动培育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从而进一步推动共同富裕,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

(三)宣传媒体的舆论引导

道德观念的培塑至少需要两个途径:一是社会制度的强制,二是社会舆论的引导。社会制度包括法律的强制是树立道德观念的重要途径,效果上能够立竿见影。在制度的长期规范下,生活在该制度下的人们逐步形成了制度所要求的道德观念。然而,制度强制的作用也是有限的。因为制度的强制毕竟是外在强制而非内部的认同,制度在道德观念的确立过程中只有迫不得已时才会被选择。社会舆论的引导克服了制度强制的不足。在道德观念确立过程中,社会舆论通过潜移默化,润物无声,让人们从内心中感受到精神观念的力量与价值,从而心向往之。尽管在道德观念确立过程中舆论引导可能没有制度强制那样立竿见影,但是,它更能深入人心,更能得到人们的认同。共同富裕视域下的道德观念的确立也不例外,也应该加强社会舆论的引导。

通过舆论宣传培育与共同富裕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主要有两条途径:一是宣扬,二是批判。就宣扬而言,在传统媒体的基础上,应充分发挥信息网络等新媒体的优势,宣传勤俭和创新、慷慨大方、公平正义方面的典型人物和典型事件,引导更多的人向这些典型人物看齐,践行共同富裕视域下的道德观念。通过宣传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人们在潜移默化中认同共同富裕及其所要求的道德观念,从而促进共同富裕的实现。就批判而言,宣扬的反面是批判。在推进共同富裕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观念的培塑过程中,也许会出现各种各样的杂音、不和谐的言行。为此,舆论宣传要深刻揭示这些错误言论的不良动机、剖析其产生的深刻根源、给出应对的策略方法等,通过批判让这些杂音噪音尽可能地减少,让有利于共同富裕的价值观念增多并为人们所接受。宣传从肯定方面张扬共同富裕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观念,批判从否定方面避免伤害共同富裕及与其相适应的道德观念,二者共同作用,促进勤俭和创新、慷慨大方、公平正义观念的确立,推进共同富裕的早日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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