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制“奇葩证明” 怒怼更要追责
2022-02-04张淳艺
2021年12月20日,一份盖有四川乐至县公安局南塔派出所鲜章的夫妻关系证明引发关注。证明中特别提到,结婚证足以证明当事人婚姻关系,有关单位应加强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切实便民利民。该证明被不少网友转发朋友圈,称是其见过“最漂亮”的证明。(2021年12月22日《扬子晚报》)
据介绍,南塔派出所这份走红的证明,是应当事人罗某诉求开具的。罗某的妻子身患尿毒症,在成都一家医院就医,需要换肾,而罗某刚好匹配成功。罗某把结婚证和户口本等可以证明夫妻关系的证件带去医院后,医院仍坚持要求其到派出所开具婚姻关系证明。
针对社会反映强烈的“奇葩证明”问题,2016年公安部等12部门联合出台《关于改进和规范公安派出所出具证明工作的意见》。《意见》出台后,要求群众到公安派出所开具证明过多过滥的现象得到有效遏制。不过,仍有个别地方和部门对规定熟视无睹,要求群众开具各种不合理的重复证明。
近年来,类似警方怒怼“奇葩证明”的新闻时有报道。在肯定警方的态度和做法的同时,还应看到,减少“奇葩证明”不能单靠警方怒怼。一方面,明文规定不需开具证明的事项,警方依然开具证明,在一定程度上消弭了有关规定的权威性和公信力。另一方面,警方怒怼并不会给有关部门带来实质性影响,对其他部门来说,警示作用更加有限。
怒怼诚可贵,追责价更高。事实上,2016年公安部等12个部门下发的《意见》中,就明确提到“今后,凡再次出现擅自要求群众开具不合理证明导致群众办事难的,上级主管部门要及时予以纠正并追究责任”。应加大宣传力度,畅通投诉渠道,让群众遭遇“奇葩证明”时能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由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只有这样,才能倒逼各地各部门之间加快信息共享,落实核查责任,变“群众跑腿”为“数据跑路”,从根本上遏制“奇葩证明”现象的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