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千万大奖,没拿到钱还成失信人 “千万彩票纠纷案”细节
2022-02-03
花20元购买10注彩票中奖1001万元,西安市民姚某兴奋不已。但投注站老板王某却告诉他,那张中奖彩票不是他的。随后,彩票奖金被王某的表哥兑换。经过历时700多天的民事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中奖彩票为姚某所有。然而,姚某不仅至今没有拿到彩票和奖金,还因此事被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成了失信人。这是为何?
男子网购彩票中1001万,店主称发错照片
西安市鄠邑区南环中路3号东侧中国体育彩票站,是姚某经常购买彩票的地点之一。姚某称,他买彩票近10年,每次购买多则百元少则10元。由于是老顾客,他加了投注站老板王某的微信。平日,他会以微信红包的方式将钱打给王某,再由对方拍摄彩票票面照片发至他的微信,完成彩票交易。
2019年7月17日下午5时24分,姚某向王某微信打款20元购买了10注19082期体彩大乐透。很快,王某发来了姚某购买的两张共10注彩票票面照片。
当晚8时30分,彩票准时开奖。姚某发现,自己中了这期彩票一注1000万元和一注1万元的奖金。
“总共1001万元……”姚某说,当时他愣住了,但很快就骑着电动车向投注站赶去。据了解,姚某每月收入只有2000多元,中了千万元大奖让他十分兴奋。
到了彩票投注站,姚某等了近1个小时,王某才赶来。与他一起来的,还有西安市彩票中心驻鄠邑区的彩票管理员郑某。
此时,王某拒绝将彩票给姚某,并说之前给他发的那张照片发错了,中奖的彩票其实属于另一个人。
对于这一说法,王某也承认:“是我操作失误,把别人的彩票拍照错发给了他。”但对于这个解释,姚某并不认可。
彩票归属尚存异议,千万元奖金已被领走
彩票究竟属于谁?当晚,这场纠纷双方并未达成一致。次日,他们继续协商。最终,在郑某的见证下,双方达成和解,并签订了15万元的《赔偿协议》。该协议显示,因销售过程中出现失误,王某将他人的大乐透票19082期“06、18、20、21、31——03、04”拍照给姚某,现双方自愿达成一致,王某为自己的失误赔给姚某精神损失费15万元。
对于这份协议的签署过程,双方说法不一。王某说,姚某在店里闹,还说自己身体不好,他怕惹事,是无奈之下同意了姚某提出的15万元赔偿。“我透支了7万元的信用卡,又写了一张8万元的欠条。”王某说。姚某则表示,商谈中,王某及家人都在哭诉工作不易,时间久了,他想着对方可能会坐牢,于是就心软了。
另据欠条显示,王某欠姚某8万元,分16个月还清。至此,王某和姚某均认为这场事关千万元大奖的纠纷就此了结。然而一周后,姚某在报纸上看到了关于那期彩票大奖的报道,1800万得主是一名男子。原来,涉及纠纷的那期彩票,涉事投注站连续出了两个大奖,分别是1800万元和1000万元,被媒体誉为鄠邑区有史以来第一次,一时间在当地颇为轰动。
姚某称,他清晰地记得,当时王某对他说,1800万元和1000万元是同一人购买的。“为何得奖者只领了1800万元,没领1000万?”姚某怀疑自己被骗了,于是再次找到王某。无果后,姚某决定起诉投注站,陕西至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喻胜修代理了此案。
按照相关规定,一等奖彩票需要在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进行兑奖。喻胜修说,2019年7月30日,他向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发送律师函,并将此事予以说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也派了律师。双方口头答应对存在异议的彩票暂缓兑付。
之后,喻胜修和姚某还一同报了警。“从法律上讲,这张彩票的归属权存在争议,因此警方无法刑事立案,必须先确立彩票归属,才能谈到刑事案件。”喻胜修和姚某对于警方不立案的理由表示认可。
2019年9月4日,姚某将王某及家人、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起诉至法院,要求法院判令中奖彩票归其所有。然而,令喻胜修和姚某都没想到的是,起诉后的第二天,那张中奖彩票便被人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兑走。
“彩票开奖一个多月没人领,现在我们起诉了,奖金就突然被兑走了。”对于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的行为,姚某及喻胜修均表示费解。于是,喻胜修立即向法院申请调查令。
终审判决,中奖彩票属网购彩票人
根据法院的调查令,陕西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出具了兑奖人的具体信息。出乎意料的是,领走彩票的竟是投注站王某的表哥高某。
姚某知晓后,将王某、高某告上法庭,希望判决彩票归自己所有。就在这场中奖彩票所有权确认纠纷案审理期间,2020年6月23日,姚某又向法院起诉,希望法院判令他与王某此前达成的《赔偿协议》无效。
一审法院审理认定,王某与姚某二人签署的《赔偿协议》无效。对此,王某夫妇不服,提出上诉,法院二审维持了《赔偿协议》无效的原判决。
2021年5月14日,这起中奖彩票所有权确认纠纷案也迎来了一审判决,鄠邑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判决确认中奖彩票为姚某所有。一审法院认为,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恪守承诺。该案中,姚某通过微信转账支付票款,王某收款后将等额彩票投注号码拍照发给姚某,双方交易合意已經达成一致,且符合此前交易习惯,王某应按照约定交付相应的彩票。
王某辩称,已将涉案中奖彩票销售给高某,而失误拍照发送给了姚某,但不能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双方购买彩票过程,也没在开奖前发现并及时告知姚某,且未向姚某告知涉案彩票为高某所有,与常理不符。王某又辩称,姚某微信转款附言“机选大乐透10”是购买10元彩票,但与实际转款20元相矛盾,故法院不予采信。
一审判决后,2021年10月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原判,中奖彩票所有者为姚某。
奖金没拿到,中奖者反成失信人
然而,姚某虽然赢了这起彩票纠纷案,但至今仍无法拿到彩票和奖金。不仅如此,他还需要退还王某曾支付的7万多元赔偿款。但姚某认为,自己的千万奖金都未拿到,怎能先给对方钱。因为没有退钱,姚某被法院列入被执行人名单,成了失信人。
姚某表示,虽然彩票已经确权,但仅通过民事诉讼无法达到彻底维权的效果,他已经向当地警方报案。
那么,从法律角度讲,王某是否涉嫌诈骗?按规定,我国刑法关于诈骗罪的界定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王某对姚某显然存在诈骗行为。因为,姚某使用微信在王某处购买彩票时,仅仅是基于对王某的信任而进行的正常交易。而在彩票兑奖时,王某得知彩票拥有了可以兑换千万奖金的价值,却对姚某隐瞒了其购买的彩票中奖事实,虚构了中奖彩票并非是姚某所购买的谎言,从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占有彩票。
眼下,姚某应如何正确维权?目前,姚某已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其工作、生活必然产生诸多不便。律师认为,姚某可以先返还《赔偿协议》中拿到的7万元,消除影响,然后名正言顺要求王某和高某返还奖金。
专家:网购彩票有四大风险
尽管国家三令五申禁止互联网销售彩票,可在现实生活中,仍有一些彩票从业者和彩民私下通过网络手段完成彩票交易。如何避免这类纠纷和问题?
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认为,通过网上购买彩票有四大风险:一是上瘾风险。有些网民通过手机下单买彩票觉得很方便,又想一夜暴富,其实从概率论角度而言,能够中奖的彩民微乎其微。
二是道德风险。通过手机、电脑给别人下单,彩票的销售者有可能“狸猫换太子”。
三是监管风险。近年来,财政部、发改委和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得在互联网上销售和购买彩票。
四是诉讼风险。打官司费时费力,涉及举证责任的分配问题、举证能力问题以及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好的自我保护就是信仰法律和敬畏规则。
对此,律师也建议,购买彩票最好是线下实体店购买。根据《彩票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彩票属于不记名、不挂失。中奖者自开奖之日起60个自然日内,持中将彩票和身份证前往指定地点兑奖,逾期将视为弃奖。
因为彩票是无名制的,一旦有彩民丢失彩票,将面临被其他人冒领的风险。如果遇到本案中姚某的类似遭遇,买对了号码却无法拿到奖金,岂不是很扎心?因此,避免在互联网上购买彩票,恰好保护了彩民的根本利益。
(《法治日报》等)